【终稿】ZWLL_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发布时间:2022-9-07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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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ZWLL_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036一、最新进展(一)贸易1.RCEP 签署东盟部分国家进一步降低货物准入门槛东盟成员国是 RCEP 核心成员,2022 年 1 月 1 日,RCEP 正式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 6 国和中日新澳四国生效,2022 年 3 月 18 日对马来西亚生效,5 月 1 日对缅甸生效。截至目前,东盟国家中仅印尼和菲律宾未生效。RCEP 涵盖了全球30% 的人口、GDP 和贸易总额,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 的签署是继东盟经济共同体建成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又一重要里程碑。货物贸易方面,RCEP 协定下,东盟成员中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和缅甸采用一张关税承诺表,对其他缔约方采用相同降税安排,印尼、越南、泰国、菲律宾采用“国别减让”,对其他各缔约方适用不同降税安排。东盟各成员国对我国降税安排见表 4-1。总体看,东盟各成员对我国最终零关税比例较高。叠加中国 - 东盟自贸协定关税,东盟各成员对我国大部分商品的关税税率已降为零。表 4-1:RCEP 下东盟各成员国对我国关税减让安排降税模式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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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ZWLL_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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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市场准入

035

第四章

市场准入

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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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36

一、最新进展

(一)贸易

1.RCEP 签署东盟部分国家进一步降低货物准入门槛

东盟成员国是 RCEP 核心成员,2022 年 1 月 1 日,RCEP 正式对文莱、柬埔寨、老挝、

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 6 国和中日新澳四国生效,2022 年 3 月 18 日对马来西亚生效,

5 月 1 日对缅甸生效。截至目前,东盟国家中仅印尼和菲律宾未生效。RCEP 涵盖了全球

30% 的人口、GDP 和贸易总额,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

最大的自贸区,RCEP 的签署是继东盟经济共同体建成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又一重

要里程碑。

货物贸易方面,RCEP 协定下,东盟成员中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

和缅甸采用一张关税承诺表,对其他缔约方采用相同降税安排,印尼、越南、泰国、菲

律宾采用“国别减让”,对其他各缔约方适用不同降税安排。东盟各成员国对我国降税安

排见表 4-1。总体看,东盟各成员对我国最终零关税比例较高。叠加中国 - 东盟自贸协定

关税,东盟各成员对我国大部分商品的关税税率已降为零。

表 4-1:RCEP 下东盟各成员国对我国关税减让安排

降税模式

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泰国、印尼 *、

菲律宾 *、文莱

老挝、柬埔寨、缅甸

(最不发达国家)

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 74.9% 29.9%

最终零关税比例 90.5% 86.3%

例外产品 4% 13.7%

  资料来源:贸促会研究院根据 RCEP 文本整理。

  * 印尼和菲律宾未生效。

服务贸易方面,RCEP 规则下,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文莱等四个国家采用负面

清单形式开放;其余六个国家采用正面清单形式开放。总体看,东盟各成员国在 RCEP 中

的承诺与之前签署的 FTA 相比,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均有所提升。

第53页

第四章市场准入

037

表 4-2:东盟成员在 RCEP 中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服务贸易作出的承诺 16

开放模式 国家 现行不符措施 未来不符措施

负面清单

新加坡

1. 商业服务(会计、建筑设计、房地产等 13

个子部门和活动)

2. 通讯服务(电信)

3. 分销服务(有害物品、医疗和健康相关产

品分销)

4. 教育服务(高等教育)

5. 环境服务(废物处理等)

6. 健康和社会服务(医疗、制药、护理等)

7. 旅游服务(餐饮服务)

8. 运输服务(海上运输、货物装卸等)

1. 商业服务(专利代理、法律、博彩业等)

2. 通讯服务(邮政、电信)

3. 分销服务

4. 教育服务(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大专和

大学预科)

5. 金融服务

6. 健康和社会服务(医疗、医药、护理等)

7. 运输服务(航空、管道、海上、陆路运输

及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马来西亚

1. 商业服务(专利、商标、版权、法律等 19

个子部门和活动)

2. 通讯服务

3.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4. 分销服务(批发和零售)

5. 教育服务

6. 健康和社会服务

7. 旅游服务(旅游经营者和导游服务)

8. 运输服务(国内航运、公路货运)

1. 商业服务(法律、医疗、广告等)

2. 通讯服务(邮政)

3. 分销服务(批发和零售)

4. 教育服务(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高等

教育、宗教学校等)

5. 环境服务(排污、垃圾处理、卫生等)

6. 金融服务

7. 健康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公共教育培

训等)

8. 娱乐、文化体育服务(广播、杂志、电

视、电影、表演等)

9. 运输服务(空运、公路客运、海运等)

文莱

1. 商业服务(审计等专业服务、计算机及相

关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

2. 建筑服务

3. 通讯服务(速递、电信、视听)

4. 教育服务(成人教育、外语培训)

5. 金融服务(保险及相关服务、汇兑业务等)

6. 环境服务(废物处理、卫生服务等)

7. 健康及社会服务(医院服务)

8. 旅游服务

9. 娱乐、文化、体育服务(图书馆、体育服务)

10. 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海上客运和货运)

1. 商业服务(专业服务、研发服务等 36 个

子部门和活动)

2. 通讯服务(邮政、广播)

3. 教育服务(私人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

育、中小学教育的国际学校)

4. 金融服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

5. 健康和社会服务(医院服务)

6. 旅游服务

7. 娱乐、文化、体育服务(新闻社、图书

馆、体育服务)

8. 运输服务(航空、陆路、海运、内水、航

天及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资料来源:根据 RCEP 附件整理。

16 其中印尼和菲律宾未生效,因此暂未在表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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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38

表 4-3:东盟成员在 RCEP 中以正面清单形式对服务贸易的承诺

开放模式 国家 承诺开放水平

正面清单

越南

较之与中国、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签署的“10+1”FTA,以及与韩国、

日本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越南在 RCEP 中承诺新增部门集中于商业服

务、环境服务、健康和社会服务部门,包括房地产服务、干租服务、食品包

装、卫生服务、自然和景观保护、护理等。

泰国

较之其与区域内国家签署的 4 个 FTA(3 个“10+1”和 1 个双边协定),泰国

在 RCEP 中的承诺有较大改进。

RCEP 中新纳入开放承诺的部门较多,涉及专业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房地产服务、干租、电信、试听、分销、教育、环境、银行、健康、娱乐等

多个子部门。

老挝

与已有 FTA 的承诺相比,老挝在 RCEP 中的服务自由化水平有所改进。税

收咨询、计算机及相关服务、市场调研、管理咨询、部分速递服务、增值电

信、旅游咨询、航空服务的销售和营销、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完全开放。

缅甸

在 RCEP 中,缅甸全面开放的服务子部门共 32 个,涉及商业服务、通讯、建

筑、金融、旅游、娱乐、运输等七大类部门,包括建筑设计、工程和集中工

程、城市规划、园林建筑、无操作人员的航空器租赁、音像录音设备租赁、

广告、建筑物及民用工程的总体建筑、建筑物装修、保险附属服务、饭店和

餐饮、图书馆服务以及部分海运、空运服务等,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

都没有限制。

柬埔寨

柬埔寨在 RCEP 承诺中对外国法律咨询、税收、广告、速递、批发、部分零

售、特许经营、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排污服务、保险辅助服务、导游等子

部门完全开放。

  资料来源:根据 RCEP 附件整理。

2. 东盟部分成员对二手车辆进口采取严格管制措施

东盟十国中,既包括发达国家新加坡,也包括老挝、柬埔寨等最不发达国家。因此,

十个成员国汽车市场发展参差不齐,各国汽车产业也采取不同的市场准入制度。东盟十

国中部分成员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本国汽车产业尚不成熟,对二手车采取市场开放

政策。但近年来,随着此类国家汽车产业的发展,环保标准的提高,开始限制或取缔二

手车进口。

菲律宾对进口汽车实施 ICC 许可认证制度。2006 年 8 月 2 日起,菲律宾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制度,主管部门为菲律宾贸工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简称 DTI),

为保护本国汽车产业,菲律宾贸工部公平贸易执法局(DTI-FTEB)颁布了受管制的二手

车类型清单(如表 4-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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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市场准入

039

表 4-4:菲律宾管制进口车辆清单

序号 受管制车辆类型

1 二手客车和二手摩托车

2 总载重 2.5 吨及以上的二手卡车

3 总重量 6 吨及以上的二手客车

4 特种车辆

5 所有由国家政府机构、政府拥有和控制的公司和地方政府单位进口的商品

6 所有机动车辆的旧发动机及零部件

7 将捐赠给当地政府单位的二手汽车

  资料来源:菲律宾贸工部公平贸易执法局。

印尼法律规定禁止二手车进口,且汽车产品进口关税较高。实际操作中,法规未被

彻底执行,部分经销商将年限较短(1、2 年)的二手车里程表篡改后,作为新车进入

印尼市场。印尼为保护本国的汽车产业,鼓励零部件本土化,对实现零部件本土化的企

业给予优惠政策 17。长期以来一直对汽车产品进口维持高关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的关税

除外)。

印尼对汽车产品的管理机制与国际通行的惯例不同,对汽车的整车与零部件分别

管理。汽车整车产品主要由印尼运输部陆路运输总局(DGLT)负责管理,目前整车进

口仍处于产品检验的模式;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管理主要由印尼工业部负责,通过发布部

门法规,对某些汽车零部件产品强制实施印尼的 SNI 标准。SNI 标准即 Standar National

Indonesia,是由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总局(BSN)主导管理和运行的产品认证制度,需提

供 SNI 认证的产品一般要由至少两名印尼检察官前往出口国工厂抽样并将样品发往印尼

检测,认证周期较长,一般为 3~4 个月。

泰国规定除特殊二手车外,不允许进口商业性二手车。泰国商务部要求,自 2019 年

12 月 10 日起,除了一些特种用途车,不再许可商业性进口二手汽车,特种用途车进口也

必须向商业部或其他部门提出申请。违法进口汽车将被没收及销毁,不再进行拍卖,而

进口者将被罚款 5 倍。2022 年 2 月 28 日,泰国商业部与 12 个单位召开联合会议,决定

修改二手车进口条件,允许部分特殊二手车进口,该草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3 月 1

日提交商业部部长签署 18。允许进口的二手车明细见表 4-5。

17 资料来源:印尼生活论坛,https://expat.or.id/info/buyingacar.html.

18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http://th.mofcom.gov.cn/article/ddfg/qita/202203/202203032851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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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40

表 4-5:泰国允许进口的二手车明细

序号 允许进口二手车类型

1 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或慈善组织进口二手车,包括二手救护车(海关货物清单 87.03)

2 二手消防车(海关货物清单 87.05)

3 进口二手车用于自用业务,包括二手拖拉机(海关货物清单 87.01)

4 二手起重机和特种车辆(海关货物清单 87.05)

  资料来源:根据泰国海关资料整理(https://www.customs.go.th)。

3. 菲律宾针对农产品实施关税配额设置最低准入量

根据菲律宾农业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DTI)规定,尽管菲律宾取消

了对所有食品进口的数量限制,但针对部分敏感农产品如大米、玉米、猪肉、鸡肉、糖、

咖啡等仍实行关税配额,设置最低准入量(MAV)19,征收两类关税,即在 MAV 内从非东

盟国家进口的敏感农产品将被征收 40%的较低关税,而超出 MAV 的敏感农产品将被征收

50%的关税20。对于以较低关税进入的产品,还需要最低准入数量许可证21。对于从越南和

泰国等东盟成员国进口的敏感农产品,按照东盟货物贸易协定,适用关税税率为 35%。

目前菲律宾尚未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国内核准程序,面

临国内非政府机构,尤其是农业组织的反对。国内农业组织以相关产业谈判缺乏磋商,

对农产品降低关税表示担忧为理由反对 RCEP。2022 年 1 月 5 日,菲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

席萨尔塞达(Joey Sarte Salceda)表示,虽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为关

键工业部门创造利益,但是政府应该通过更多的市场准入和农业投资政策来保护当地农

民免受全球贸易的不利影响。

4. 柬埔寨新版《禁止和限制货物清单》冗长

2020 年 2 月 26 日,柬埔寨海关总署颁布了新的《禁止和限制货物清单》(以下称《清

单》),已于同年 4 月 1 日正式生效。该清单详细列举了海关 8 位编码下 57 类禁止进口的

货物,1458 类需要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369 类需要出口国出具证明的货物,179 类国际

过境中禁止或需要许可证的货物,同时对应标注了负责这些禁止和限制进口货物的 11 个

管理部门 22。新版《清单》冗长繁多,提高国外进口商品市场准入门槛。

19 最低准入量指以较低关税率进入菲律宾的非东盟国家的大米进口量。

20 资料来源: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https://www.trade.gov/country-commercial-guides/philippines-trade-barriers

21 根据 2010 年菲律宾发布第 9 号行政命令,在向该国运输进口食品和农产品之前,需向认可的进口商签发《进

口食品和农产品许可证》。

22 资料来源:柬埔寨新版“禁止和限制货物清单 http://v1.customs.gov.kh/wp-content/uploads/2015/04/ANUKRET_17_

on_THE_ENFORCEMENT_OF_THE_LIST_OF_PROHIBETED_AND_RESTRICTED.pdf.

第57页

第四章市场准入

041

(二)投资

投资准入方面,东盟各成员针对外商投资设置了鼓励领域、限制与禁止领域,且近

些年限制行业逐步放开。此外,东盟各国均未明确设置外资审查制度,个别国家如马来

西亚针对具体行业设置了专门审批制度。

1. 菲律宾《公共服务法》进一步放松外资股权限制

2022 年 3 月 21 日,菲总统杜特尔特签署《公共服务法》(Public Service Act)修正案

(第 11659 号共和国法案)23。根据修订后的法案,电信、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和航运业

将被视为公共服务,外资可在上述行业拥有 100% 的股权。

2. 印尼出台鼓励投资正面清单降低外商投资门槛

2020 年 10 月 5 日,印尼议会通过了《创造就业法综合法》(Law No. 11 of 2020 regarding

Job Creation,以下简称《综合法》)24,以应对新冠疫情导致的经济低迷和就业问题。《综

合法》大幅修改了印尼 2007 年的《投资法》,对一系列投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重大改

革。2021 年 2 月 2 日,根据《综合法》的要求,印尼政府颁布《投资与业务领域总统令》

(Presidential Regulation No. 10 of 2021 regarding Investment Sectors,即“PR 10/2021”,下文

简称“第 10 号总统令”)25,对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进行了根本性变革,提出以“鼓励投资”

的正面清单为主的准入模式。

此前,2016 年第 44 号总统令中规定,印尼对外商投资采用负面投资清单,但涉及

禁止外商投资和有条件开放的业务领域清单非常多,同时为印尼本地中小微企业提供较

多保护。而第 10 号总统令中的正面投资清单中,制定了 6 类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

7 类鼓励外商优先投资的行业领域、对合作社和 UMKMs26 分配或开放的业务领域以及有

条件开放的业务领域(如表 4-6 所示)。对外资而言开放了印尼大部分行业领域,减少

了外国投资的限制性条件,放宽了监管框架,该第 10 号总统令已于 2021 年 3 月 4 日正

式生效。

23 资料来源:菲律宾情报局 .https://pia.gov.ph/press-releases/2022/03/22/president-duterte-signs-amendments-to-publicservice-act.

24 资料来源:印尼 MAGNUS 律所,https://magnuslaw.co.id/wp-content/uploads/2021/03/LEGAL-TALKS-SERIES-ENGAnalysis-of-Employment-Cluster-on-Regulation-of-Job-Creation-Law.1.pdf.

25 资料来源:印尼法律法规,https://peraturan.bpk.go.id/Home/Details/161806/perpres-no-10-tahun-2021#:~:text=Peraturan%20

Presiden%20(PERPRES)%20NO.,go.id%20%3A%2013%20hlm.&text=Perpres%20ini%20mengatur%20mengenai%20

bidang,terbuka%20bagi%20kegiatan%20penanaman%20modal.

26 UMKMs 指净资产额低于 100 亿印尼盾或年收入低于 500 亿印尼盾的当地企业。

第58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42

表 4-6:印尼第 10 号总统令“鼓励投资”的正面清单规定

清单类别 具体规定

禁止外商投资的行

业领域

1. 一级麻醉品(毒品的种植和交易);

2. 赌博业及与赌场有关的业务;

3. 捕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列举的物种(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 CITES);

4. 采集或利用特定珊瑚制作建筑材料、纪念品、珠宝等;

5. 制造化学武器;

6. 有关工业化学品和工业臭氧消耗物的业务。

鼓励外商优先投资

的行业领域

正面清单列出了 245 个“优先行业”,其中 183 个投资领域可以享有税收津贴优惠,18 个

投资领域可以享有所得税免税优惠,44 个投资领域可以享有投资津贴优惠。被纳入“优先

行业”类别进行发展投资的要求如下:

(1)国家战略规划 / 项目;

(2)资本密集型产业;

(3)劳动密集型产业;

(4)采用先进技术的产业;

(5)先驱产业;

(6)出口导向型产业;

(7)以工业为导向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

对合作社和 UMKMs

分配或开放的业务

领域

合作社和 UMKMs(外商不能采用合作社形式,UMKMs 指净资产额低于 100 亿印尼盾或年

收入低于 500 亿印尼盾的当地企业)在该类业务领域中将受到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

(1)行业中不需要使用先进技术;

(2)行业须为劳动密集型,同时须具备特殊的印尼本地文化传统;

(3)投资额需控制在 100 亿印尼盾内(约 709,000 美元),投资额不包括土地投资和任何

房地产的价值。

有条件开放的业务

领域

2016 年第 44 号总统令在“有条件开放类”中规定了 350 项营业活动,2021 年第 10 号总统

令将其大幅缩减至 46 项营业活动。

第 10 号总统令仅列明了 33 项营业活动仅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和限制外商最高持股比例,

该变动为外商投资印尼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但由于公众对于放开部分区域酒精饮料产业的

反对,2021 年 3 月 2 日,印尼总统在此投资类别中取消了与酒精饮料产业相关的营业活动。

不属于上述三种类

别的业务领域 表明业务领域不受限制地向所有投资者开放。

  资料来源:根据印尼 10 号总统令整理。

3. 老挝对列入管制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保留自由裁量权

近年来老挝在立法方面逐步完善,2017 年 4 月 19 日新的《投资促进法》(以下称《投

资法》)(The Law on Investment Promotion No. 14/NA (LIP))生效,该法规定了适用于外国

投资和国内投资的一般规则27。《投资法》将外商投资活动分为三类:一般经营活动、特殊

经营活动以及在经济特区(SEZ)内的活动。一般经营活动又分为:(1)列入管制清单内

27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https://investmentpolicy.unctad.org/investment-laws/laws/177/lao-people-s-democraticrepublic-investment-law.

第59页

第四章市场准入

043

的活动;(2)不在管制清单内的活动。

《投资法》中规定了列入管制清单中的活动指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民族文化传统

较为敏感,并对社会环境产生影响的活动。也规定了外资如何申请进行管制清单中活动

的许可证,但未列出明确的清单,政策缺乏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且规定当局应设置不同

时期的受管制业务活动,此项规定使得有关当局在向外国投资者颁发许可证之前进行进

一步的审查合法化,也增加了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实际操作中,老挝当局仍可通过对特

定工业或部门的投资制定具体规定,对外国投资提出额外要求,也可以被认为是维持老

挝经营者在某些商业活动中的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4. 马来西亚针对具体行业设置了外商专门审批制度

马来西亚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对外国投资进行全面统一的管理,具体主管部

门因投资行业和投资内容而异。马来西亚负责外资管理的主要机构包括马来西亚国际贸

易和工业部(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MITI)、国际贸易和工业部下属的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alaysia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uthority,MIDA)以及马来西亚

外商投资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Commission,FIC)。

目前外商投资马来西亚银行金融业、建筑业、石油天然气行业、批发零售业需采用

特别审批制度 28(如表 4-7 所示)。

表 4-7:外商投资马来西亚需要特别审批的行业

行业 具体规定

银行金融业

根据《1989 年银行和金融机构法》,马来西亚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Malaysia)负责对经营

银行业、货币经纪业、折扣房产、信贷和金融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存款机构和其他特定金

融业务进行营业执照的审批和管理。

建筑业 从事建筑业和建造业的投资者在进行公司注册或从事相关建设业务前,一般需要获得马来西

亚建筑业发展局(Construct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Board,CDB)的许可。

石油天然气行业 希望在马来西亚投资开发油气储备的外国投资者,在马来西亚进行公司注册时需要和马来西

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liamNasionalBerhad,Petronas)签署产量分成协议。

批发零售业

外国投资者拟从事批发零售业、进出口企业和餐厅,在准备注册公司前,应当取得批发零售

业委员会(Committee on Wholesale and Retail Trade,CWRT)的许可。具有外资成分的分销商

需要从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取得批发零售业许可,并且有外资成分的批发零售商的公司

实缴资本金最低为 100 万林吉特。

  资料来源:Lexology GTDT《马来西亚外商投资报告》。

28 资料来源:国际法律咨询平台 Lexology GTDT《马来西亚外商投资报告》,https://www.noandt.com/wp-content/

uploads/2022/02/gtdt_flr_2022.pdf.

第60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44

(三)劳务

东盟是中国重要的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场。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0 年中资

企业累计在东盟国家派出各类劳务人员 54752 人,截至 2020 年底,中国在东盟各国劳务

人员 109441 人 29。

东盟各成员均允许外籍员工在本国工作。部分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如缅甸,政府鼓

励在缅投资企业引进海外管理和技术人员,指导缅甸当地员工提高技术水平。但为保障

本国居民就业,东盟各成员也对外籍员工的类型和进入流程进行了规定。如印尼目前只

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不许引进普通劳务人员;马来西亚允许在部分行业雇用外国劳

工;泰国、越南、文莱引进外籍劳务人员需要办理劳务许可证。

部分国家对外籍员工有较为严格的进入规定。如老挝政府要求需要引进外籍劳务的

单位和项目必须向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申请引进外籍劳务指标;老挝与新加坡对外籍员

工采用配额管理制度;柬埔寨政府近年来加强了对外籍员工的审查。

1. 柬埔寨政府颁布联合通告加强外籍员工审查 30

2016 年 3 月,柬埔寨内政部与劳动与职业培训部发布《关于加强审查在柬外国劳工

的联合通告》,包括 11 项条款,主要内容是对在柬埔寨投资运营的外国企业的劳工审查

工作进行法律上的规范,要求任何前往柬埔寨投资企业或务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柬埔

寨《移民法》和《劳工法》,并且办理由劳动与职业培训部颁发的劳工证和雇用卡。

当外国劳工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企业主或企业负责人须配合联合检查组

出示公司章程、商业部登记注册证书、雇用通知、解雇通知、雇用外国劳工授权及指标、

劳工部颁发的柬文外国劳工雇用合同、所有劳工护照及照片、入境签证和外国人就业延

期签证、劳工证和雇用卡、劳工法和移民法文书等十项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外国人运

营的小型商业店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并办理劳工证、雇用卡等相关手续。

2. 越南要求提前 30 天报告拟雇佣外籍员工情况

根据 2021 年 2 月 15 日开始实施的越南政府关于对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管理的规定

(152/2020/NĐ-CP)31,用人单位(承包商除外)应确定每个使用外籍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情

况并在拟雇佣外国劳动者前至少 30 天向越南劳动、伤兵和社会部或外籍劳动者工作地的

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即省级人民委员会)报告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对外籍劳工

29 资料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 东盟》2021 年版,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

upload/dongmeng.pdf

30 资料来源:国际劳工组织 .https://www.ilo.org/dyn/natlex/natlex4.detail?p_lang=en&p_isn=96889.

31 资料来源:越南法律网,https://lawplus.vn/work-permits-for-foreign-workers-working-in-vietnam-under-the-newregulations-from-2021/.

第61页

第四章市场准入

045

需求发生变化,用人单位须至少提前 30 天报告说明。劳动、伤兵和社会部或省级人民委

员会在接到报告的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明确是否批准。

3. 老挝对外籍员工采用配额管理制度规定时间上限

为保证本国公民就业需求,老挝政府对外籍劳工进入有严格规定。需要引进外籍劳

务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向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申请引进外籍劳务指标。根据 2014 年老挝劳

动法修正案32,外籍体力劳动者不能超过劳动者总人数的15%,脑力劳动者不能超过25%,

规定工作期限为 2 年,可续期 2 年,最长不能超过 4 年。超过 4 年者不予批准工作证、居

住证和工作签证,需间隔 2 年后才可再申请。

4. 新加坡实施外籍劳工配额管理制度提高申请要求

2020 年,新加坡政府调高对申请各类签证的最新薪水要求。新加坡外国人工作准证

分为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EP)、S 准证(S Pass,SP)、劳务准证(Work Permit,

WP)三类,申请 EP 的最低薪水要求为 3900 新元 / 月,SP2400 新元 / 月,WP 无最低薪

水要求。此外,外籍人士在新加坡必须持有工作准证才能工作,否则将视为非法务工。

配额制度新加坡对 SP 和 WP 实行配额制度,对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的配额限制,具体见表

4-8。

表 4-8:新加坡外籍劳工比例顶限和外劳税标准

工作准证种类 外籍劳工顶限 外劳税征收标准

实际雇佣外劳比例(%)外劳税额(新币 / 人月)技术工 /

非技术工

S 准证(S Pass)

S Pass

(不含服务业) 20

≤ 10 330

> 10- ≤ 20 650

S Pass

(服务业) 15

≤ 10 330

> 10- ≤ 15 650

劳务准证(Work Permit)

制造业 60

≤ 25 250/370

> 25- ≤ 50 350/470

> 50- ≤ 60 550/650

32 资料来源:国际劳工组织,https://www.ilo.org/dyn/natlex/natlex4.detail?p_lang=en&p_isn=96369.

第62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46

续表

工作准证种类 外籍劳工顶限 外劳税征收标准

服务业 33 40

≤ 10 300/450

> 10- ≤ 25 400/600

> 25- ≤ 40 600/800

建筑业 有 MYE 指标 34

≤ 87.5

300/700

无 MYE 指标 600/950

加工行业 有 MYE 指标

≤ 87.5

300/450

无 MYE 指标 600/750

海事业 81.8 ≤ 81.8 300/400

  资料来源:新加坡人力部。3334

根据新加坡 2019 财年预算案,2020 年起服务业 WP 外劳配额顶限从 40% 下调至

38%,2021 年下调至 35%;2020 年起服务业 SP 外劳配额顶限从 15% 下调至 13%,2021

年下调至 10%。目前,新加坡服务业适用 10% 的顶限。

5. 文莱收紧外籍员工准入制度削减外籍劳工配额

2014 年 5 月起,文莱政府开始收紧外籍劳工准入政策,取消所有已批准但尚未使用

的劳工配额,企业雇用外籍劳工必须遵守新的劳工雇佣政策。新劳工政策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起逐步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批发零售、酒店服务、通讯技术等领域的诸多岗位,

如收银员、司机、监督员、售货员、屠夫、面点师等,必须雇用本地员工;已经使用的

劳工配额和现有的经营许可在申请延期时被适度削减;企业如不提高本地员工比例,将

较难获得经营许可;非本地居民申请开办咖啡馆、快餐店等传统餐饮业将受限,不得在

乡村地区开办此类企业;根据企业本地雇员与外籍雇员的比例,雇主每引进一名外国劳

工需缴纳 480~960 文元的外劳税。

二、问题分析

(一)缅甸柬埔寨老挝的贸易投资便利度有待提高

东盟各国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调查显示,企业普遍认为东盟各国中贸易便利度最好

33 注:服务业适用于 2018 年 7 月 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34 MYE 指新加坡针对中国、印度、斯里兰卡、泰国、孟加拉国、缅甸和菲律宾的劳务准证配额制度。

资料来源:新加坡人力部,https://www.mom.gov.sg/passes-and-permits/work-permit-for-foreign-worker/sector-specificrules/man-year-entitlement.

第63页

第四章市场准入

047

的三个国家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持该种意见的企业占比分别为 63.92%、48.10%

和 46.84%(如图 4-1 所示)。投资便利度均最好的三个国家分别为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

亚,持该种意见的企业占比分别为 60.87%、55.28% 和 47.83%(如图 4-2 所示)。

图 4-1:企业认为东盟成员中贸易便利度最好的三个国家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图 4-2:企业认为东盟成员中投资便利度最好的三个国家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第64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48

相比之下,缅甸、柬埔寨、老挝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度有较大改善空间。调查显示,

企业普遍认为缅甸、柬埔寨和老挝的营商贸易便利力度最差,持该种意见的企业占比分

别为 64.52%、54.84% 和 46.45%(如图 4-3 所示)。投资便利度最差的三个国家分别为缅甸、

老挝和柬埔寨,持该种意见的企业占比分别为 62.99%、53.90% 和 51.95%(如图 4-4 所示)。

图 4-3:企业认为东盟成员中贸易便利度最差的三个国家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图 4-4:企业认为东盟成员中投资便利度最差的三个国家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第65页

第四章市场准入

049

(二)投资东盟市场存在股比经营范围等较多限制

近年来,尽管东盟多个成员出台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放宽外资股权限制,降低外商

投资门槛,但是受访企业反馈投资东盟过程仍存在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隐形壁垒仍较高。

企业反馈投资东盟国家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对外资股比、开设分公司限制较多,33.54% 的

企业反映了该问题。此外,30.49% 的企业认为投资东盟经营范围与领域受限;31.10% 的

企业认为与东盟国家政府沟通需付出额外的成本。(如图 4-5 所示)。

图 4-5:企业认为东盟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三)东盟部分成员外籍劳工准入限制增加

东盟是中国重要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场,劳务人员的自由流动是确保双方经贸

合作与投资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尽管东盟与中国均是 RCEP 成员,劳务人员流动便

利度得到提高,但近年来,柬埔寨、越南、老挝、新加坡等国政府通过加强外籍员工审

第66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50

查、设置外籍员工配额管理制度等方式增加了劳工准入限制,对外国劳务人员在当地就

业造成困扰。

(四)部分企业预计东盟市场准入壁垒将提高

尽管 RCEP 已生效,各成员货物贸易壁垒降低,但东盟部分成员通过颁布货物贸易限

制性清单提高了本国市场准入壁垒,如柬埔寨海关总署 2020 年 2 月 26 日颁布了新的《禁

止和限制货物清单》,清单冗长,禁止和限制进口货物较多;泰国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禁

止进口商用二手车。企业实际投资东盟中,仍面临一定进入壁垒。调查显示,36.36% 的

企业预计东盟市场准入壁垒将提高,37.35% 的企业预期不会变化,仅 26.67% 的企业预计

东盟市场准入壁垒会降低(如图 4-6 所示)。

图 4-6:企业预期未来东盟或东盟成员国的市场准入壁垒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从行业看,预计东盟市场准入壁垒将提高的企业中,有 27.12% 来自制造业,其次为

批发零售业(22.03%)、农林牧渔业(11.86%)及租赁、商务服务业(10.17%)(如图 4-7

所示)。

第67页

第四章市场准入

051

图 4-7:认为市场准入门槛将提高的企业所在行业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三、我们建议

(一)部分成员削减市场准入壁垒提高贸易便利度

当前东盟整体市场准入壁垒较少,贸易投资便利度较高,但个别成员仍存在设置单

独管制产品清单,通过保留个别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方式提高了本国市场准入壁垒。

建议贸易投资便利度较差的缅甸、老挝、柬埔寨采取有效行动,采取更加友好地准入政

策,优化本国营商环境,进而带动东盟整体营商环境提高。

(二)避免出台额外清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尽管我国与东盟成员均为 RCEP 重要成员,但部分东盟成员仍通过细分行业清单限

制货物进口,对相关外贸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建议东盟在制定清单前充分调研,调研对

象包括投资东盟的企业、相关行业企业、主要消费群体等,并充分考虑对本国相关行业

的潜在影响,避免出台限制较多、较繁琐的清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第68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52

(三)减少政府对外资企业投资的人为干预

企业普遍反馈东盟部分成员国政府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对投资东盟的企

业造成困扰。根据老挝《投资法》,政府对列入管制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保留自由裁量权。

建议东盟及其成员政府对于外商投资活动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公平公正执法,避免出现

政府干预外企投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四)减少不必要的外籍员工审查放宽外劳限制

东盟部分国家增加了针对外籍员工的限制,通过额外的外籍员工审查程序,实施外

劳配额管理制度的方式提高了外劳人员准入门槛。建议东盟及其成员本着推动经贸往来

合作,便利外籍劳工人员流动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外籍员工审查,进一步放宽外籍劳

工限制。

第69页

第五章金融税收

053

第五章

金融税收

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 2022

第70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54

一、最新进展

(一)外汇管制

1. 东盟成员外汇管制水平差异较大

东盟成员中仅新加坡、文莱和菲律宾三国无外汇管制。其余成员一般采用限制外汇

交易金额(如印尼、柬埔寨)或要求特定外汇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外汇交易(如缅甸、

马来西亚)的方式对外汇进行管制(如表 5-1 所示)。

表 5-1:东盟各国外汇管制规定

是否进行外汇管制 国家 具体规定

无外汇管制

新加坡 新加坡对外汇交易和资本流动没有严格管制,资金可自由流入和流出新加坡。

文莱 尽管文莱监督外汇的交易及流动,但文莱并没有外汇管制。允许非居民开立银行

账户,且不限制非居民的借款。

菲律宾 外币可以由居民纳税人自由买卖(包括在菲律宾经营的外国公司)并且可以在较

低的限制下允许在菲律宾境内外自由转移外汇。非居民纳税人也可以持有外币。

设外汇管制

柬埔寨 商业交易的支付可以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自由进行,但支付必须通过授权银行进

行。 超过 10,000 美元的资金必须在转账前向柬埔寨国家银行申报。

印尼

● 携带价值等于或超过 1 亿印尼盾(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支付工具

离开印尼的个人必须通知印尼海关当局。

● 携带价值等于或超过 1 亿印尼盾(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支付工

具进入印尼的个人必须通知印尼海关当局,并须在抵达时进入红线(Jalur

Merah),接受海关当局的实物检查。

● 印度尼西亚不禁止向从外国或向外国转移资金。但是,对于源自印尼的等于或

超过 10 万美元(或等值的任何外币)的转账 / 汇款,进行交易或汇款的人必

须提供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将由相关银行提供给印尼银行。

● 居民或非居民在印尼进行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交易都必须使用印尼盾。豁免可

能适用于:执行国家预算框架内的某些交易、接受或提供来自或向海外方的赠

款 (hibah)、国际贸易交易、外币银行存款或国际融资交易。

老挝 ● 老挝银行限制外币的境内支付并限制老挝基普和外国货币的资金兑换。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维持一套外汇管制制度,该制度受其中央银行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约

束。资本、利润、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和佣金可以自由回流。

缅甸

● 通常情况下,在缅甸的公民、外籍人士和公司必须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才

可进行所有的外汇交易,包括从国外借贷和偿还本金及利息,对海外的个人进

行支付,在海外的外资银行开设账户并汇出利润。

第71页

第五章金融税收

055

续表

是否进行外汇管制 国家 具体规定

设外汇管制

泰国● 大多数汇款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但需要提供证明汇款目的的文件。超过设定

上限的资金汇款必须经过泰国中央银行(泰国银行)批准。

越南

● 越南实体和个人间的交易必须使用越南盾,除非外汇管制规定特别允许。在符

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外币可作为功能货币用于会计和报告的目的。居民和非

居民纳税人皆可以持有任何币种的银行账户。外币可汇往国外,尽管可能需要

进行登记或满足税务要求。

  资料来源:德勤,《东盟国家税收指南(Taxation Guide 2022)》。

2. 缅甸央行出台最强外汇管制

2022 年 4 月 4 日,缅甸央行发布通告,对外汇收支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 35。

新的外汇管控政策包括,当地人的外汇收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之内汇回在缅甸外汇交

易许可银行开立的外币账户,并按官方汇率兑换成缅币;外汇汇至境外必须经过外汇

监管委员会许可的银行;已经汇入缅甸银行各种账户中的外币也须自即日起兑换成缅

币。除特别准许豁免情况以外,缅甸境内所有外汇均须执行此规定,对于违反者将追

究法律责任。

自 2021 年 2 月军事政变以来,缅甸经济一直呈螺旋式下降。缅甸央行此举旨在增

加外汇储备,避免国内政变导致缅甸汇率暴跌时,由于没有外汇储备给经济带来的致命

打击。但同时,也对在缅外资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带来了不利影响。外资企业将面临外汇

取款限制问题和汇率问题,影响资金正常流通,同时外汇管制令也将引发国内通货膨胀,

降低缅甸民众的生活水平。

(二)金融新政

1. 东盟部分成员近期通货膨胀率奇高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俄乌冲突的影响,全球供应链瓶颈问题加剧,且持续时间超出

预期,能源、食品和商品价格居高不下,东盟各成员近期通货膨胀问题突出。缅甸

2022 年 6 月通货膨胀率高达 13.82%,老挝 2022 年 6 月通货膨胀率高达 23.6%(如表 5-2

所示)。

35 资料来源:https://thediplomat.com/2022/04/myanmars-military-junta-tightens-control-over-foreign-currency-flows/.

第72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56

表 5-2:东盟各成员最新通货膨胀率 36

国家 2022 年最新通胀率 国家 2022 年最新通胀率

越南 3.37%(2022.6) 新加坡 5.6%(2022.5)

马来西亚 2.8%(2022.5) 印度尼西亚 4.35%(2022.6)

老挝 23.6%(2022.6) 缅甸 13.82%(2022.6)

柬埔寨 7.2%(2022.3) 菲律宾 6.1%(2022.6)

泰国 7.66%(2022.7) 文莱 3.8%(2022.3)

2. 新加坡金融政策频出货币政策收紧

(1)新加坡金管局将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

2022 年 4 月 14 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声明,将新加坡今年核心通胀率预期从此

前的 2%-3% 提高至 2.5%-3.5%,并将整体通胀率预期从此前的 2.5%-3.5% 提高至 4.5%-

5.5%37。金管局表示,将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调整汇率,以抑制通货膨胀、确保物价

稳定。

(2)新加坡监管局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2 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Bill, 2022)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新加坡议会进行了初审 38,其目标是应对金融部门或机构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该法案赋予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更多的监管权力以解决不当行为、防范加密资产和技术

风险,并与各个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包括银行、保险公司、金融顾问、虚拟资产服务提

供商、集体投资计划受托人、经许可经营信托的受托管理人。

金管局目前发出禁令的权力有局限,只能根据现有的财务顾问法令、证券与期货法

令和保险法令,向某些特定人员发出禁令,例如交易代表和保险经纪。有些在金融业任

职的人员不在发出禁令的范围内,如银行经理。《2022 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扩大了新

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权利,主要包括:

1)扩大了金管局协调发布禁酒令的权利;

2)加强金管局对虚拟资产服务商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监管;

3)加强金管局对技术风险管理提出要求的权利,把对每项违规的最高罚金上调至

100 万元;

36 资料来源:国际经贸数据,https://zh.tradingeconomics.com

37 资料来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https://www.mas.gov.sg/news/monetary-policy-statements/2022/mas-monetary-policystatement-25jan22.

38 资料来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https://www.mas.gov.sg/news/speeches/2022/explanatory-brief-for-financial-services-andmarkets-bill-2022.

第73页

第五章金融税收

057

4)金管局将保障经批准的争议解决计划运营商的调解员、审裁员和雇员免于承担法

律责任。

新法案扩大了金管局监管对象的范围,纳入在金融业任职、但目前金管局无法发出

禁令的人员。新法案禁令涵盖的活动也扩大至付款服务和其他重要金融业活动。

(3)新加坡对俄实施金融制裁和出口管制

2022 年 3 月 5 日,新加坡宣布对俄罗斯实施金融制裁,并禁止向俄罗斯出口电子产

品、电脑和军用物品,以回应俄罗斯在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新加坡也是东盟成

员国中唯一一个明确表态对俄罗斯实施制裁的国家 39。

该措施下,新加坡所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公司、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

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都将作为实施主体,被制裁的对象包括俄罗斯中

央银行、俄第二大银行 VTB 及其他金融实体在俄活动,为防止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

向上述金融机构提供规避制裁措施的便利途径,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也被明确禁止,

加密货币交易也将受限。

(三)企业税收

1. 东盟各成员税制大体相同税率差异较大

东盟各成员企业税的税制大致相同,一般包括企业所得税和间接税,十国中仅文莱

无间接税。从企业所得税税率看,新加坡、文莱企业所得税较低,均位于 20% 以下。菲

律宾企业所得税最高,为 30%(如表 5-3 所示)。

2. 新加坡针对外企和媒体销售商实施税收新政

(1)新加坡探讨实施新税项确保外企缴纳实际税率达 15%

2022 年 2 月 18 日,新加坡财政部长黄循财(Lawrence Wong)发布 2022 年预算声明

时宣布,新加坡将进行重大改进,以加强其税收结构,建立一个更公平、更有弹性的税

收体系40。主要体现在防止税基侵蚀(BEPS)和营利转移、推迟商品和服务税上调时间以

及上调碳排放目标三方面。

国际上的 BEPS 2.041 倡议由两大支柱方案组成,一是将征税权从营运所在地转移至客

户所在地,二是针对每年全球营收达 7.5 亿欧元或更多的跨国企业制定 15%的全球最低实

际税率。新加坡企业税政策必须更新,以配合“第二代防止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BEPS

39 资料来源:新加坡金融管理局,https://www.mfa.gov.sg/Newsroom/Press-Statements-Transcripts-and-Photos/2022/03/20220305-

sanctions.

40 资料来源:根据新华社新闻整理,https://english.news.cn/20220218/addd420c8e324e3fba3687b0b7cae385/c.html.

41 第二代防止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

第74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58

2.0)的全球发展。

由于新加坡市场较小,但有较多跨国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新加坡针对 BEPS 2.0

下的第二个支柱正在探讨实施最低实际税率,规定跨国企业补足税款,确保企业在新

加坡缴付的实际税率达到 15%,与 BEPS 2.0 的倡议一致。新加坡税务局将进一步针

对这项政策进行探讨,以及向业界咨询如何制定,并且在作出决定之前密切关注国际

发展。

推迟商品及服务税上调时间。鉴于新加坡公民对商品服务税上调与物价同时上调的

担忧,新加坡将推迟商品及服务税上调时间,第一次上调将推迟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从

7% 上调至 8%,第二次上调将在 2024 年 1 月 1 日,从 8% 上调至 9%。

上调碳排放税目标以提前在本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排放。为加速减排,新加坡从

2024 年起分阶段上调碳税:2024 年和 2025 年每吨 25 新元;2026 年和 2027 年 45 新

元;预计最迟在 2030 年上升到 50 至 80 新元。主要征税对象虽是每年排放至少 2.5 万

吨温室气体的设施,共约 50 家发电厂和大型制造商等,但将影响产业链中游下游大量

企业。

(2)新加坡要求媒体销售商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须缴消费税

2021 年 6 月 11 日,新加坡税务局(IRAS)修订了电子税务指南,要求对媒体销售

表 5-3:东盟各成员税制概况

国家 / 地区

税制

企业所得税 间接税

菲律宾 30% 增值税:12%

印尼 20%* 增值税:10%

缅甸 25% 商业税(CT):在操作上与增值税类似,对产品和服务按 5% 税率征收

马来西亚 24% 销售与服务税(SST):商品税率 5~10%,服务税率 6%

老挝 24% 增值税:10%

越南 20% 增值税:10%

泰国 20% 增值税:7%

柬埔寨 20% 增值税:10%

文莱 18.5% 无间接税

新加坡 17% 商品与服务税(GST):9%**

  注:* 印度尼西亚企业和常设机构 2020-2021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2%,2022 年及以后将降至 20%;

  ** 新加坡 2022 年之前 GST 税率为 7%,自 2022 年 -2025 年间将 GST 税率提升至 9%。

第75页

第五章金融税收

059

服务征收消费税(GST),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并提高税率,由当前的 7% 提高,

逐步提高到 2025 年的 9%42。

此前,政府是否对媒体销售征收服务增值税,取决于广告刊播的地点。如果广告

是在新加坡刊播,就需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在境外刊播则不收取。如媒体供应商提供

的广告服务在海外流通份额占比超过 50%,则该媒体也免交服务税。而修订后的法规

要求,除非该媒体服务的客户全部位于国外,否则都需缴纳服务税。媒体的定义范围

见表 5-4。

表 5-4:修订后的电子税务指南中对媒体的定义

序号 具体范围

1 通过广播或电视播出广告的企业;

2 销售线上广告的企业;

3 在广告牌、报纸和杂志等刊物上出售广告的企业。

  资料来源:贸促会研究院根据东盟简报网站资料整理。

该要求下,在新加坡注册的需缴纳商品服务税的企业,如接收海外供应商提供的媒

体销售服务,该企业如属反向收费(RC)43 业务,则必须提交申请,并以供应商的身份就

其进口服务的价值申报商品服务税,无论广告在哪里流通。该规定提高了海外企业为新

加坡提供媒体销售服务的成本。

3. 菲律宾降低企业所得税开始对数字交易征税

(1)菲律宾税收新政降低企业所得税增加外企交易成本 44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为促进本国经济复苏,2021 年 3 月 26 日,菲总统杜特尔特签

署《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CREATE)(第 11534 号共和国法案),对菲律宾企业税收

和激励机制进行了改革,该法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税收调整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区域运营总部税率,具体见表 5-5。

42 资料来源:根据东盟简报整理,https://www.aseanbriefing.com/news/gst-treatment-of-media-sales-in-singaporechanges-from-january-2022/.

43 RC 业务是指那些在不享有全额进项税额抵免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反向收费的企业,或属于不享有全额进项税额

抵免的商品及服务税集团。

44 资料来源:菲律宾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f.gov.ph/issuances/create-irr-and-annexes/.

第76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60

表 5-5:菲律宾《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CREATE)税收调整

税收调整 适用范围及具体举措

降低企业所得税 5~10

个百分点

追溯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

● 对于菲本国企业,若总资产不超过 1 亿比索(不包括土地),且净应税所得不超过 500

万比索,企业所得税由 30% 降至 20%;

● 其他本国(包括外国居民)企业和所有非居民外国企业(对从菲境内取得的应税所得

部门征税)税率降至 25%。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 所有企业的最低企业所得税率从 2% 暂时降至 1%;

● 非营利性专有教育机构和医院所得税率从 10% 暂时降至 1%;

● 总销售额或收入未超过免征增值税阈值(300 万比索)的企业,其需缴纳的比例税率由

3% 降至 1%。

提高税率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 适用于区域运营总部(ROHQ)的企业所得税率从 10%升至 25% ;

● 外国公司通过未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出售中获得的资本收益所得税率从 5 —

10% 升至 15% ;

● 离岸银行业务单元(OBU)与非居民进行外币交易获得的收入,以及从对居民的外币

贷款中获得的利息收入从原来的免税和 10% 升至 25%。

以上政策增加了外资企业区域运营总部所得税,并增加了外国公司在菲律宾股票交

易的成本,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外资企业的纳税负担。

(2)菲政府计划对数字交易征税提高外资成本

2021 年 9 月 21 日,菲众议院通过国税法修正案,拟对数字交易征收 12% 的增值税,

以为该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创造新的资金来源。征税对象包括在线广告、订阅服务以及

移动应用和在线商城提供的服务等45。目前该法案在参议院以 167 票赞成、6 票反对、1 票

弃权的结果通过,该增值税提案或将被纳入《国内收入法》(NIRC)第 105 条。

菲零售商协会对上述政策表示欢迎,认为对海外电子商务实体征收此类税,将有助

于菲线上商家获得公平竞争机会。该政策下为菲律宾提供跨境数字服务的外资企业将不

得不为其服务纳税,增加了外资企业的税收成本。

(3)菲律宾烟酒类产品实施新的从价税对进口产品不利

2020 年 1 月 22 日,菲律宾通过共和国 11467 号法案,该法案提高了酒类、电子烟、

加热烟草等产品的消费税。为菲律宾每年增加进口酒类商品专项税提供了依据 46。以酒类

为例,税收规定见表 5-6。从价税使进口酒类产品与当地原料制成的酒类产品相比在价格

上处于劣势。

45 资料来源:菲律宾通讯社,https://www.pna.gov.ph/articles/1154253.

46 资料来源:菲律宾 11467 号法案,https://lawphil.net/statutes/repacts/ra2020/ra_11467_2020.html

第77页

第五章金融税收

061

表 5-6:不同酒类专项税征收规则

征税对象(不同酒类) 征收规则 生效时间

蒸馏酒

蒸馏酒的从价税是净零售价的 22%(不含消费税和增值税),除从价税

外,逐年增加额外的专项税,2021 年的具体税率为 47 比索 / 升,2022

年为 52 比索 / 升,2023 年为 59 比索 / 升,2024 年为 66 比索 / 升,此

后每年递增 6%。

2025 年 1 月 1 日

葡萄酒 所有类型的葡萄酒都征收 53.00 比索 / 升的专项税。该税率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每年上调 6%。 2022 年 1 月 1 日

其他发酵酒类 2021 年,啤酒等其他发酵酒的具体税率为 37 比索 / 升。到 2024 年达

到 43 比索为止,每年增加 2 比索,从 2025 年 1 月 1 日开始每年增加 6%。2025 年 1 月 1 日

  资料来源:贸促会研究院根据菲律宾通讯社资料整理。

4. 马来西亚向赚取暴利的公司征收一次性繁荣税

2021 年 10 月 29 日,马来西亚财政部长扎夫鲁在国会提呈名为《大马一家 国泰民

安》的 2022 年预算案47,该预算案中提到 2022 年政府将向高收入公司征收一次性繁荣税。

公司可征税收入首 1 亿令吉(约合 1.54 亿元人民币)将被征收 24% 的税务,超过 1 亿令

吉的可征税收入则会被征收 33% 的税务。马财政部第二副部长亚玛尼估计,计划在 2022

年落实的“繁荣税”将为政府贡献至少 30 亿林吉特(约合 46 亿元人民币)的收入。

马政府宣布繁荣税的消息后,富时马来西亚综合指数(KLCI)大跌 31 点,各大板块

指数全线下跌,被征收繁荣税的公司股份普遍领跌,反映市场与投资者对待新的繁荣税

政策持负面态度。摩根大通发布的分析则预计将有 139 家上市公司受影响,或将涉及额

外 110 亿林吉特(约合 169 亿元人民币)税收。根据 Bloomberg 的数据,马来西亚 2019、

2020 财年中,毛利润超过 1 亿林吉特的企业数量分别为 145 家、125 家。

在国家经济复苏阶段加征新税,或将影响投资者的情绪,使得投资者担心繁荣税的

手段会被反复使用,也会打压市场龙头企业以及外资企业投资扩张积极性。

二、问题分析

(一)部分东盟成员金融环境有待改善

当前东盟各成员金融发展水平不一,差距较大。调查显示,82.17% 的企业认为新加

坡在东盟各国中金融环境最好,其次为马来西亚(59.87%)和泰国(43.95%)(如图 5-1

47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财政部,https://budget.mof.gov.my/pdf/2022/ucapan/bs22.pdf

第78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62

所示)。相比之下,缅甸、老挝和柬埔寨金融环境有待改善。62.59% 的企业认为在缅甸融

资难度最大,其次为老挝(53.06%)和柬埔寨(47.62%)(如图 5-2 所示)。

图 5-1:企业认为东盟十国中金融环境最好的三个成员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图 5-2:企业认为东盟十国中最难获得融资的三个成员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第79页

第五章金融税收

063

(二)部分东盟成员税收监管不够透明

东盟成员税收监管水平存在差距。调查显示,79.87% 的企业认为新加坡税收监管透

明度最好,其次为马来西亚(63.64%)和泰国(40.91%)(如图 5-3 所示)。63.76% 的企

业认为缅甸税收监管透明度最差,其次为柬埔寨和老挝,各有 59.06% 和 46.31% 的企业

认为这两国税收监管不够透明(如图 5-4 所示)。

图 5-3:企业认为东盟十国中税收监管最为透明的三个成员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图 5-4:企业认为东盟十国中税收监管最不透明的三个成员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第80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64

(三)存在汇率波动较大融资渠道少等问题

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国金融税收环境差距较大,部分国家面临汇率

波动大,融资渠道少,税费负担重等问题。调查显示,58.71% 的企业认为东盟部分成员

国汇率波动较大;49.68% 的企业认为东盟国家融资渠道较少;41.94% 企业认为投资东盟

税费负担较重(如图 5-5 所示)。

图 5-5:企业认为东盟金融税收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三、我们建议

(一)丰富外企融资渠道改善本国金融环境

受访企业普遍反映东盟部分成员融资渠道较少,融资难度大,导致企业在东盟成员

国投资经营活动受限。建议东盟金融环境较差的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为外资企业提

供更为多样的融资渠道,更加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为外资企业在东盟投资经营创造

良好的金融环境。

第81页

第五章金融税收

065

(二)优化税制结构减少外资企业税收负担

近几年部分东盟成员国为恢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经济,出台一系列针对本国企

业降税减费的政策,但针对外资企业却仍保持原税率或进一步提高税率,增加了外企税

收负担,如新加坡针对外资企业探索实施 15% 的最低税率。菲律宾要求外国公司通过未

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出售中获得的资本收益所得税率从 5-10% 升至 15%。

建议东盟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合理调整税收结构,减少外资

企业税收负担,给予外资企业与本国企业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提高监管透明度

较多企业反馈东盟国家中缅甸、老挝、柬埔寨税收监管透明度较差。建议这些国家

进一步完善本国金融税收监管制度,加快制定相应法律规范。对于相关金融税收政策与

法规及时公示,提高税收监管透明度。

(四)减少外汇管制提高资金流动效率

近期缅甸央行出台了最强外汇管制政策,严重影响外资企业正常资金流通,汇率波

动较大的问题也是外企认为东盟金融税收环境面临的较大问题之一。建议东盟各国充分

考虑外企利益,减少外汇管制,推动资金自由流动,便利外企在东盟投资经营。同时稳

定外汇汇率,避免引起国内通货膨胀。

第83页

第六章物流

067

第六章

物流

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 2022

第84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68

一、最新进展

(一)物流设施建设基础

1. 东盟各成员国物流行业发展能力差异大

东盟各成员物流业发展水平存在差距。从行业产值来看,2020 年东盟各成员仓储物

流行业产值占 GDP 比重平均为 3.27%,其中新加坡(5.76%)、泰国(4.78%)、印度尼西

亚(3.65%)、马来西亚(3.43%)仓储物流行业产值占 GDP 比重超过东盟成员国平均值

(如图 7-2 所示),而菲律宾(3.12%)、越南(2.48%)、文莱(1.67%)、老挝(1.26%)

等成员国比重相对较低(如图 6-1 所示)。48

图 6-1:2020 年东盟各成员国仓储物流业产值占 GDP 比重 1

数据来源:各成员国统计局。

2. 部分东盟成员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根据 2019 年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GCI),东盟只有四个成员国(新加坡、

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的交通基础设施得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如图 6-2 所示)。

48 注:柬埔寨、缅甸数值缺漏,未计算在内。

第85页

第六章物流

069

图 6-2: 东盟各国交通基础设施得分 2

铁路方面,49

东盟的铁路网在过去十年中没有显著发展。2020 年,跨越成员国的铁路线

路总长达到 23180 公里,较 2011 年仅增长 14%。2020 年东盟铁路货运量 9326 百万吨,

较 2011 年下降 12%;水运方面,东盟共有 731 个国际港口和 3048 个国内港口,多数位

于菲律宾、印尼和越南。但从货物吞吐量上来看,主要集中在印尼(28.85%)、马来西亚

(20.92%)、新加坡(21.90%)和越南(13.51%),其他成员国港口吞吐量相对较少。2020

年,东盟注册的商船队总数达到 19741 个,其中主要集中在印尼和新加坡,占比分别为

50% 和 16.8%,而越南为 9.4%,马来西亚为 8.7%,菲律宾为 8.6%,占比较低;航空方面,

截至 2020 年东盟共有 77 个国际机场,从国际货运能力来看,新加坡表现最好,平均每个

机场每年货物吞吐量达到 36 万吨,其次是泰国、越南和马来西亚,分别为 7.5 万吨、5.4

万吨和 4.7 万吨 50。

3. 东盟各成员物流服务效率较低成本较高

从物流绩效综合水平来看,根据世界银行物流绩效指数,东盟各成员国可划分为三

个梯队,各成员国物流绩效综合表现差异较大。其中,新加坡位居全球第 7 位(共 161 个

国家和地区)、东盟第 1 位,远高于其他东盟成员,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

位居第二梯队,菲律宾、文莱、老挝、柬埔寨、缅甸位于第三梯队,排名相对靠后(见

表 6-1)。总体来看,东盟物流服务能力相对较低。

49 数据来源:世界经济论坛,https://www.weforum.org/reports/global-competitiveness-report-2019。注:缅甸得分

缺漏。

50 资料来源:《东盟统计年鉴 2021》,https://asean.org/.

第86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70

表 6-1:东盟各成员国物流绩效指数(LPI)排名 51

国家 / 地区 综合 海关清关效率 基础设施水平 国际货运 物流质量和竞争力 货物追踪 物流时效

新加坡 7 6 6 15 3 8 6

泰国 32 36 41 25 32 33 28

越南 39 41 47 49 33 34 40

马来西亚 41 43 40 32 36 47 53

印尼 46 62 54 42 44 39 41

菲律宾 60 85 67 37 69 57 100

文莱 80 73 89 113 77 88 80

老挝 82 74 91 85 83 69 117

柬埔寨 98 109 130 71 111 111 84

缅甸 137 131 143 144 128 143 108

从物流费用占 GDP 比重来看,印尼和越南物流费用占 GDP 比重最高,分别为 22%

和 17%。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处于东盟国家中等水平,但在全球范围内仍属于较高

水平,新加坡最低,该比重为 8%(如图 6-3 所示)。同期全球发达国家该比重为约为

6%-8%。总体来看,东盟总体物流成本相对较高。

图 6-3:东盟部分成员国物流成本占 GDP 比重

数据来源:各成员国统计年报。

51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物流绩效指数报告》。

第87页

第六章物流

071

4. 东盟区域内物流市场联通存在制度障碍

当前东盟区域内物流联通水平仍然较低,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东盟层面以及各成员层

面仍然存在较多针对物流市场准入的制度性障碍。如公路货运方面,尽管各成员国签订

了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货物自由流动跨境运输协议》(CBTA)、《东盟过境货物便利化框

架协定》(AFGIT)、《东盟国家间运输便利化框架协定》(AFIST)等多项协议,以满足东

盟内部贸易增长带来的日益增长的跨境运输需求,但是,相关协议都限制了各国可以发

放的公路跨境运输许可证的数量(如表 6-2)。目前在东盟能够获取相关许可的企业较少,

并且主要由(敦豪)国际快递(DHL)、德铁信可物流(DB Schenker Group)、基华物流

(CEVA Logistics)、嘉里物流(Kerry Logistics/KART)和日通国际物流(Nippon Express)

等全球大型跨国物流公司主导 52。

表 6-2:东盟相关跨境运输协议对跨境运输许可的限制 53

协议名称 内容

《跨境运输协定》

(Cross-Border Transport Agreement,CBTA)

各缔约方国家每年交换和发放商定数量的许可证,2020 年,各国被

允许为货物运输和非定期客运签发许可证为 500 份。

《东盟货物运输便利化框架协议》(AFGIT) 各缔约方可为公路过境运输签发不超过 500 许可证。

《东盟国家间运输便利化框架协定》(AFIST) 各签署国允许进行跨境运输的商定运输车辆数量不得超过 500 辆。

水运方面,东盟成员设定了实现东盟单一航运市场(ASSM)的目标,该机制下除须

遵守当地法规外,东盟航运服务提供商在区域内的航运服务和投资一般不受额外限制,

尽管如此,除文莱、柬埔寨、老挝和新加坡外,其余东盟成员仍然存在国内海运限制 54,

即不允许外国公司在同一个国家的港口之间运输国内货物。值得注意的是,沿海运输并

不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海上运输服务的适用范围内。

(二)物流设施发展规划

1. 东盟将物流联通作为战略目标写入总体规划

东盟各成员互联互通需要良好的物流基础条件,东盟层面将“无缝衔接的物流”作

为五大战略目标之一写入《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55,旨在通过促进物流发展,降低

52 资料来源:Mordor Intelligence ,https://www.mordorintelligence.com.

53 资料来源:经合组织《竞争评估评论:东盟物流部门》https://www.oecd.org/daf/competition/oecd-competitionassessment-reviews-indonesia-2021.pdf。

54 同上。

55 资料来源:东盟秘书处,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16/09/Master-Plan-on-ASEAN-Connectivity-20251.pdf.

第88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72

各成员的供应链成本,提升供应链效率,增强东盟的竞争力。其主要思路是通过推动政

府、企业、社会和国际组织各方加强合作,识别东盟及各成员物流发展瓶颈,并为各成

员物流发展提供经验和政策参考(如表 6-3 所示)。

表 6-3:《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2025》主要目标及重要举措

主要目标 重要举措

降低各成员的供应

链成本

通过《2025 年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和《2016-2025 年东盟战略运输计划》推动建立一个涵

盖东盟运输网络数据库;

确定优先贸易通道或经济走廊、选择优先商品进行监测;

与学术机构、多边组织、私营部门和对话伙伴合作,分析东盟贸易路线不同阶段的时间和成

本,进而确定发展瓶颈和优先发展领域。

提高各成员供应链

的速度和可靠性

基于确定的优先贸易路线制定一个供应链框架,提供东盟供应链绩效的整体衡量,帮助识别

相关区域供应链流程中的“瓶颈”,重点关注边境管理措施、程序、手续和协调机制以及电

子商务等领域;

联合物流协调委员会等机构为参与优先贸易路线的各成员国制定行动计划,以应对已确定的

瓶颈;

制定一系列评估指标,跟踪相关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具体举措的进展;

组织论坛,邀请物流协调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的主要官员与私营部门的代表一起分享经验和最

佳做法;

建立一个正式的平台或合作机制,以交流有关区域跨境运营实施情况的信息。

  资料来源:东盟秘书处,《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2025》。

2. 越南制定提高物流服务行业效率详细计划

2017 年越南政府发布了《到 2025 年提高越南物流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并推动物流发

展》行动计划,2021 年 2 月,越南政府总理颁布第 221/QĐ-TTg 号决定,进一步修改

补充了该行动计划 56。补充修订后的计划目标是:到 2025 年,物流业占 GDP 比重达到

5~6%,物流服务业的增长率达 15% ~20%,物流服务外包率为 50~60%,物流费用降至

GDP 的 16~20%,在全球物流绩效指数排行榜中进入前 50。该计划提出 7 个方面具体任

务和举措,包括完善物流服务政策法规、提高物流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企业业务能力和

服务质量、发展物流服务市场、提高物流服务意识和人力资源质量以及其他任务,具体

内容见表 6-4。

56 资料来源:《到 2025 年提高越南物流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和推动其发展》行动计划,https://thuvienphapluat.vn/

van-ban/Thuong-mai/Quyet-dinh-221-QD-TTg-nam-2021-sua-doi-Quyet-dinh-200-QD-TTg-phat-trien-dichvu-logistics-465626.aspx.

第89页

第六章物流

073

表 6-4:《到 2025 年提高越南物流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和推动其发展》行动计划主要任务

重要举措 主要内容

完善物流服务政策法规

完善物流服务的法律依据;审查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政策;审查和修改与物流相

关的税费及附加政策;审查 WTO、东盟和自由贸易协定 (FTA) 对物流服务的国际承诺;

制定计划,在未来的 FTA 中协商物流服务承诺;改革海关程序,促进贸易便利化活动;

研究制定支持地方物流服务发展的政策。

提高物流基础设施能力

审查相关规划,确保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与发展物流服务业的目标同步;审查和调

整与基础设施发展和物流服务相关的当地生产计划和结构;推动物流基础设施领域招商

引资;加强对外合作,扩大物流基础设施对接;推动发展多式联运、跨境运输,特别是

过境货物运输;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展结构合理的交通运输市场;提高海上运输

能力;实现铁路系统现代化,提高公路货运能力;提高空运和处理货物能力;改善与电

子商务相关的物流基础设施;颁布物流中心分类标准;建设和完善农业物流基础设施;

发展航空物流中心,重点拓展机场外物流中心,服务特色产品;促进海外物流中心的合

作、投资、开发和利用。

提升企业业务能力和服

务质量

鼓励和引导一批先进的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模式;鼓励一批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建

设,发展以物流为主的工业园区模式;推动物流服务数字化转型;将物流服务与制造

业、工业、进出口、国内商品流通等服务业深度融合;推进全包物流服务 3PL、4PLA

建设;完善物流服务业扶持政策;成立物流集团,投资海外,输出物流服务;提高谈

判、签署、履行合同、处理与物流活动有关争议的能力。

发展物流服务市场 审查并最终确定通过越南过境和转运外国货物的政策和法规;吸引来自老挝、柬埔寨、

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货物通过越南运输到其他国家;推动外包物流服务发展。

提高物流服务意识和人

力资源质量

推动大学层面的物流培训;推动物流职业培训;建立物流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

为企业管理者和国家管理者提供物流基础培训;通过大众媒体组织有关大众物流的科学

节目;组建一批实力雄厚的物流研究中心。

其他任务

巩固和提升商协会在物流领域的作用;提升越南物流论坛的作用,建立国家管理机构与

物流服务企业之间的协调和定期对话机制;支持物流活动中新技术和先进技术的研究、

开发和应用;制定和补充物流活动的标准和法规;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物流服务统

计;为物流服务按行业分组核发工商登记代码;开展物流服务业和物流服务企业竞争力

排名、评价;制定越南物流报告。

  资料来源:《到 2025 年提高越南物流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和推动其发展》行动计划。

3. 马来西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重点发展物流业

2021 年 10 月马来西亚国会通过第十二个马来西亚规划(Twelfth Malaysia Plan, 2021-

2025)57。该规划制定了四大发展战略,其中之一即加强连通性和运输基础设施,重点是

提高运输和物流基础设施效率,以应对马来西亚物流行业由于碎片化、新技术利用率低、

规划和实施不协调以及治理薄弱导致的服务质量低、成本高等问题。在该规划中,政府

将通过集中规划和开发物流中心、加快数字化应用和鼓励行业参与者之间的并购来提升

物流服务水平;建立一个单一的贸易便利化边境机构以及仓储和海洋经济的国家监管框

架;引导培育具有弹性和竞争力的物流服务提供商,并改善治理结构。

57 资料来源:《第十二个马来西亚计划(RMK12)》,https://rmke12.epu.gov.my/en.

第90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74

4. 泰国投资万亿泰铢推动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泰国政府重视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近年来投资力度不断加大。2014 年,泰

国国家维安委员会批准《2015-2022 年交通基础设施战略规划》,投资 800 亿美元用于高

铁、轻轨、公路、机场、港口等的建设规划。2021 年 10 月,泰国交通部宣布在 37 个交

通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上投资 1.49 万亿泰铢。资金将用于 13 个在建项目(5160 亿泰铢)和

24 个新项目(9740 亿泰铢)(如表 6-5 所示)。

表 6-5:泰国拟投资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新项目 58

项目类型 主要项目 项目预算

公路项目 12 个

曼谷西外环路挽坤天-挽波通(M9)公路项目;M9 高速公路武达拉普目道路兰

实-挽巴茵路段升级项目;挽巴茵-呵叻(M6)延长线连接 32 号国道项目;M7

高速公路诗纳卡琳-素汪纳普道路项目;佛统-差庵 M8 高速公路佛统-巴拓路段

项目;N1 和 N2 高速公路第 3 层路面工程项目;察隆叻高速公路乍都厝-三环路延

长线项目;普吉卡图-芭东高速路项目;新城-果戈-卡图高速路项目;那空帕农

府飞机维修中心连接第 3 友谊大桥道路项目;泰国-老挝第 6 友谊大桥(邬汶-色

拉湾)项目;促进旅游国道项目。

2812 亿铢

轨道交通项目

5 个

登猜-清莱-清孔新复线铁路项目;班派-那空帕农府新复线铁路项目。捷运橙色

线文化中心-挽坤天捷运项目;紫色捷运南线道布-叻布拉纳段工程项目;3 大机

场高铁项目。

6250 亿铢

航空运输项目

4 个 清迈机场第 1 期项目;廊曼机场第 3 期项目;修建春蓬机场项目;拉农府机场项目。 594.4 亿铢

物流中心项目

1 个 那空帕农府边境运输中心建设项目 13.6 亿铢

水路项目 2 个

大城府 4 公里防坍塌堤坝和防溢堤坝项大城府直辖县-空栾县 13 公里防溢堤坝项

目;宗天海滩恢复工程第 1 期项目、宗天海滩恢复工程第 2 期项目、挽盛海滩恢复

工程项目。

75.5 亿铢

5. 新加坡支持物流企业以数字化提升服务效率

2017 年新加坡政府推出《物流业数字化蓝图》59(Logistics Industry Digital Plan),旨

在提升物流业数字化水平。2020 年,新加坡政府进一步更新该蓝图,推出数字化路线图

(IDP Digital Roadmap)和数字化培训路线图(IDP Digital Training Roadmap),为物流企业

在不同阶段的转型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以及通过制定培训计划来提升员工技能。该蓝

图适用于货柜运输、快递业和空运业。蓝图新增五类数字化解决方案,以支持中小物流

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合作,包括数字交易平台、供应链分析、能源有效管理、分布

58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khonkaen.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110/20211003211047.shtml.

59 资料来源: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https://www.indonesia-investments.com/projects/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

item70

第91页

第六章物流

075

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以及 AR/VR 技术运用。

6. 印尼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计划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印尼气候和地理环境较为复杂,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资金需求多。为加快交通物

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自 2004 年起,印尼大力推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计划,以

吸引更多私营部门加入国家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60。同时设立印度尼西亚基础设施担保基

金(IIGF)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计划下的项目提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风险保障 61。

二、问题分析

(一)发展差异大联通水平低影响物流便利度提升

东盟各成员物流发展水平以及物流服务能力差异较大,同时部分成员国针对物流业

还存在市场准入限制等方面的制度性壁垒,阻碍东盟区域内物流市场的联通水平的提升,

不利于交通物流便利度水平提升。调查显示,53.01% 的企业认为所在东盟成员国交通物

流便利度较差(如图 6-4 所示)。

图 6-4:企业对所在东盟成员国的交通物流便利度的评价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60 资料来源:印尼 PPP 合作模式官网,https://pppindonesia.co.id/#:~:text=PPP%20Indonesia%20%28PPPI%29%20

was%20set%20up%20to%20meet,infrastructure%20development%20in%20the%20economic%20development%20

of%20Indonesia.

61 资料来源:印尼国家发展规划局,https://www.indonesia-investments.com/projects/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item70

第92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76

(二)地理环境复杂基础设施滞后导致物流成本高

基础设施质量是物流绩效的决定因素,但受限于复杂的地理环境以及经济发展水平,

东盟部分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较难降低物流成本。调查显示,38.18% 的受访

企业认为东盟物流成本较高(如图 6-5 所示)。

图 6-5:企业对东盟内部及与东盟贸易往来物流成本的评价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三、我们建议

(一)共同支持中国东盟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战略的持续推进,中国东盟铁、公、水、空立体化互联

互通交通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助力实现我国西部与东盟国家的紧密相连,有力保障

了双方经贸往来畅通。建议东盟及成员国重视“西南陆海新通道”对中国东盟经贸往来

的重要促进作用,同中方加深合作,共同制定促进中国东盟物流发展的便利化措施,借

助中国优势物流资源,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国际物流运输能力以及信息化能力等

资源,扩大物流合作领域。

第93页

第六章物流

077

(二)加快推动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投入和标准国际化

建议东盟层面出台更多货物流通便利化举措,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强

区域内区域外政府协调,加强成员国之间物流促进经验分享沟通,进一步缩小区域内物

流发展水平差异。加快推动交通物流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提升当地物流的区域和国际化

融合程度。

建议新加坡等物流发展水平较高成员国加强与东盟区域内外国际港口联动、海关信

息系统对接、物流金融、人才交流等方面的纵深战略合作 ; 马来西亚、泰国等成员国宜采

取优势互补策略,在联合提升海关通关效率、物流质量与竞争力等角度加强国际合作 ; 越

南、菲律宾等成员国宜从提升海关通关效率与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完善国际贸易物流通

道与网络。

(三)充分利用外资对物流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建议东盟及各成员国进一步放宽物流行业准入,充分利用内外部投资为本国和东盟

区域内重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物流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经验支持,加快物流

产业转型,强化物流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建议东盟各成员国取消公路跨境运输配额

限制性规定,代之以许可证制度,同时定期评估市场需求,考虑增加可发放的许可证数

量。解除外国船只运载国内货物的相关禁令,允许国际船舶在有需求的特定航线上在成

员国国内航运市场运营,同时适时开展市场需求评估,逐步开放其他航线。

第95页

第七章数字经济

079

第七章

数字经济

东 盟 营 商 环 境 报 告 2022

第96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80

一、最新进展

(一)数字经济市场基础

1. 东盟数字经济市场需求强劲

东盟互联网用户规模庞大,数字消费逐渐成为人们最主要的消费方式。根据谷歌、

淡马锡和贝恩咨询联合发布的《东南亚数据经济报告(2021)》, 东盟互联网用户规模已

达 4.4 亿,其中至少产生过一次网络消费的互联网用户已达 3.8 亿,进行过网络消费的互

联网用户规模占比达到 86%,预计到 2025 年东盟数字消费支出将达到 1470 亿美元左右,

比2020年增加3倍62。从国别来看,在已有统计的东盟六国中63,新加坡和泰国居民对数字

消费的需求量最大。这两国产生过网络消费的互联网用户规模占比分别高达 97% 和 90%64

(如图 7-1 所示)。

图 7-1:东盟六国进行过网络消费的互联网用户占比

资料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咨询。

2. 东盟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东盟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据《东南亚数据经济报告(2021)》统

62 数据来源参考:《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咨询。

63 缅甸、柬埔寨、文莱、老挝数据缺失。

64 数据来源:《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咨询。

第97页

第七章数字经济

081

计,2021 年东盟数字经济规模达到 1740 亿美元,其中,电子商务规模达到 1200 亿美元,

占比达到 69%,电子商务增速高达 62%65(如图 7-2 所示)。

图 7-2:东盟数字经济规模与电子商务规模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贸促会研究院,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咨询。

(二)数字经济发展政策

1.《东盟数字总体规划 2025》要求加强数字化建设

2021 年 21 日 -22 日,首次东盟数字部长系列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东

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66,旨在推动东盟各成员数字发展与合作,将东盟建设成为由安全和

变革性的数字服务、技术和生态系统所驱动的领先数字社区和经济体。提升东盟各成员

固定和移动宽带基础设施质量并扩大其覆盖范围,提供值得信赖的数字服务,创建有竞

争力的数字服务市场,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质量并扩大其使用,提供连接商业的数字服务

并促进跨境贸易,提高企业和民众参与数字经济的能力,建成具有包容性的数字社会。

2.“走向数字东盟”项目为数十万人提供数字技能培训

2019 年 11 月,东盟中小微企业协调委员会(MSMEs)第 8 次会议批准实施“走向数

字东盟(Go Digital ASEAN)”培训项目 67,该项目从 2020 年 7 月持续到 2021 年 12 月,为

65 数据来源:《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淡马锡、脸书和贝恩咨询。

66 资料来源:https://asean.org/book/asean-digital-masterplan-2025/

67 资料来源:《“走向数字化东盟”影响总结报告:中小微企业、求职者受益于数字技能培训》亚洲基金会,

https://asiafoundation.org/2021/05/20/asia-foundations-go-digital-asean-initiative-highlighted-in-interview-withgoogle-org-apac-lead/.

第98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82

10 个成员国的小微企业、未充分就业青年、农村和偏远地区青年提供数字工具和数字技

能培训。该项目惠及人数已达到 22.6 万人,其中 60% 是女性。

3. 越南实施数字化转型计划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2020 年 6 月 3 日,越南发布《至 2025 年国家数字化转型计划及 2030 年发展方向》(以

下简称《计划》),旨在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

字企业。《计划》提出,到 2025 年要完成涉及住宅、土地、商业登记、金融、保险等领域

的国家数据库建设、联通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着力建设和发展越南宽带基础

设施,升级 4G 网络,推出 5G 网络,在越南全国范围内普及智能手机;扩展越南国内互

联网连接,普及“.vn”域名;发展物联网基础设施,将传感器进一步集成以将传统基础

设施转变为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数字经济对外合作

1.RCEP 实施促进东盟对外数字经济合作

(1)数字化方式促进贸易便利化

RCEP 电子商务章节对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进行了规定,大大提升了中

国 - 东盟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无纸化贸易条款规定 RCEP 各缔约方要考虑包

括世界海关组织在内的国际组织商定的方法,推动实施无纸化贸易。

表 7-1:RCEP 电子商务章节对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和签名的规定

无纸化贸易

RCEP 要求各缔约方努力接受以电子形式提交的贸易管理文件与纸质版贸易管理文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努力使电子形式的贸易管理文件可公开获得;

缔约方应当在国际层面开展合作,以增强对贸易管理文件电子版本的接受度。

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

RCEP 各缔约方要承认电子方式签名的法律效力,应当做到:允许电子交易的参与

方就其电子交易确定适当的电子认证技术和实施模式;

不得对电子认证技术和电子交易实施模式的认可进行限制;

允许电子交易的参与方有机会证明其进行的电子交易遵守与电子认证相关的法律

和法规;

鼓励使用可交互操作的电子认证。

  资料来源:RCEP 电子商务章节条款。

第99页

第七章数字经济

083

上述规定对除了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以外的东盟七国立即生效 68,将进一步促进东盟

同 RCEP 成员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同时敦促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加快推进数字经济

发展和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

(2)电子传输暂免关税降低贸易壁垒

RCEP 要求各缔约方根据 WTO 关于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的部长决定,维持目前不对缔

约方之间的电子传输征收关税的现行做法,对于降低东盟成员与 RCEP 其他成员之间电子

商务往来的关税壁垒具有重要意义。但 RCEP 同时规定,上述做法可在电子商务工作计

划框架下根据世贸组织部长会议就电子传输关税作出的任何进一步决定进行调整。因此,

电子传输免关税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属于“暂时性”免关税,意味着 RCEP 各成员之间的

跨境电子商务仍面临着一定的关税壁垒的风险。

(3)加强监管保护线上消费者权益和信息安全

RCEP 强调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要求各缔约方制定法律法规,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

免受欺诈和误导行为的损害或者潜在损害,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合作。在个人消费者

信息保护方面,RCEP 敦促各缔约方借鉴相关国际组织或机构的国际标准、原则、指南和

准则,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同时,RCEP 还规定各缔约方需

要就消费者如何寻求救济、企业如何遵守法律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此外,为保障电子商

务顺利开展,RCEP 要求各缔约方建立健全电子交易的法律框架,努力避免对电子交易施

加任何不必要的监管负担。上述规定推动东盟各国进一步建立健全关于线上消费者保护

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助于中国 - 东盟加强电子商务合作。

(4)有条件允许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促进跨境电商

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RCEP 承认各缔约方对于通过电子方

式传输信息有各自的监管要求,但同时规定禁止缔约方阻止涵盖的人为进行商业行为而

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对于计算设施的位置,RCEP 规定缔约方不得将要求涵盖的

人使用该缔约方领土内的计算设施或者将设施置于该缔约方领土之内,作为在该缔约方

领土内进行商业行为的条件。RCEP 要求各缔约方有条件的允许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为各

缔约方之间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奠定了基础,对于东盟同其他 RCEP 成员跨境电子商务的发

展也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5)RCEP 促进中国 - 东盟展开更丰富对话内容

RCEP 要求各缔约方在电子商务领域适时开展对话合作,将促进中国 - 东盟在以下领

域加强合作:一是共同帮助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二是以研究和培训活动、能力建设,

68 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被要求适用本项。目前,RCEP 尚未对印

尼和菲律宾生效。

第100页

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

084

以及提供技术援助等方式帮助缔约方实施或者加强其电子商务法律框架;三是分享信息、

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应对发展和利用电子商务所面临的挑战;四是鼓励商业部门开发

增强问责和消费者信心的方法和实践,以促进电子商务的使用;五是积极参加地区和多

边论坛,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六是在数字产品待遇、源代码、金融服务中跨境数据

流动和计算设施位置等议题开展对话。

2. 中国 - 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机制不断丰富深化

2018 年以来,东盟与中国多次探讨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协作,通过合作发展规划、领

导人声明等多类文件提出推进双方在数字技术、数字转型、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中国与东盟通过《中国 - 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2030 年愿景》69提出,

探讨在电子商务等领域进行合作,提升数字互联互通,在数字经济和技术创新等领域探

讨协作,包括抓住数字经济和技术创新机遇,应对潜在的新技术挑战,在电信、电子商

务和智慧城市发展等领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欢迎中国支持东盟建设“智慧城市网络”。

2019 年 11 月 3 日,中国与东盟通过《中国 - 东盟智慧城市合作倡议领导人声明》70,

该声明提出双方在智慧城市领域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中国支持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建设,

拓展标准合作、促进技术创新、支持私营部门合作、打造合作平台、建立互惠伙伴关系。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国 - 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启动,中国将与东盟加深数字经济领

域的合作,包括共享数字化防疫抗疫政策、措施、实践、解决方案,强化在 5G、物联网、

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各领域合作,支持创业创新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智慧城市

发展,深化网络空间治理,推进网络安全务实合作等。

2020 年 11 月 12 日,第 23 次中国 - 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召开并发表了《中国-

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71,倡议中中国与东盟就抓住数字机遇,打造

互信互利、包容、创新、共赢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在数字技术防疫抗疫、数

字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网络空间和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合作达成一致。

3. 共建数字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

2019 年 9 月 11 日,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在新加坡正式开通,截至

2022 年 6 月,中新双方依托专用通道成功举办了一系列重要政务和商务活动,促成 3000

多人次的跨国交流对接,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中新合作提供了稳定、可靠、

高效的国际交流平台。同时,重庆、四川、广西、贵州、云南等西部五省(区、市)签

69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开普敦总领事馆,https://www.fmprc.gov.cn/ce/cgct/chn/zgyw/t1613344.htm.

70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 东 盟 智 慧 城 市 合 作 倡 议 领 导 人 声 明,https://www.ndrc.gov.cn/fggz/cxhgjsfz/dfjz/201911/

t20191108_1201879.html?code=&state=123

71 资料来源:中国外交部,http://russiaembassy.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hdqzz_681964/lhg_682518/zywj_682530/202011/

t20201112_9386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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