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批准参加农博会等展示展销的农业企业,省外、省内温州市
外、温州市内参展的每家分别补助 8000 元、5000 元、3000 元;
参展产品获得国家、省、地市级森博会、农博会金奖或同级别奖
项分别奖励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
(三)产品认证奖励。首次获得有机认证、良好规范认证
(GMP、GAP)的农产品奖励获证企业 3 万元,成功续证奖励 0.8
万元;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奖励获证企业 5 万元,成
功续展奖励 2.5 万元;首次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相同等级认
证的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复查换证奖励 0.7 万元。对获得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具体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复查
认证奖励 5 万元。
三、支持农村居民素质提升工程建设
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按年度任务计划数实
施,龙港市内培训的每人每天不超过 200 元,龙港市外培训的原
则上参照不高于干部培训标准执行,以取得委托培训机构的培训
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学员计数。
四、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对企业
(或组织)主导制订农业类国际、国家、省级、地市级标准的,
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或组织)主导或参与修订农业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省级地方标准、地市级标准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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