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4-5-24 | 杂志分类:其他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

《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

一、唯物史观生成视野中的社会形态理论革新社会形态研究在马克思的不同生命节点和思想过程中呈现出多个主题和多种范式,保持着深刻的逻辑联结.要理解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革新,就需要将其纳入到马克思思想变革的总体语境中加以把握.一方面,要着重在思维方式以及理论旨趣的意义上把握不同阶段马克思理论观点的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要厘清和界定马克思在不同时期的理论观点的内在差异和重心转化.如此,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研究就不再被简单地视作马克思早期思想在人类学和历史学领域的简单应用,而是呈现出唯物史观所内生的开放性意义.(一)社会形态研究范式的逻辑演进对人类社会这一现实有机体的具体形态的考察,构成了马克思理解并把握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重要方式.但是,社会形态理论本身并非某种凝固不变的定式化论断,其叙述结构的变迁也实际地体现着马克思基于对社会历史的持续探索而不断调整唯物史观整体致思方向的过程.沿着马克思思想生成的历史轨迹,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对于人类社会形态的划分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其一,唯物史观初创阶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人的本质理论为基点,提出了人的本质形成、异化以及扬弃异化以实现人的... [收起]
[展开]
《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51页

一、唯物史观生成视野中的

社会形态理论革新

社会形态研究在马克思的不同生命节点和思

想过程中呈现出多个主题和多种范式,保持着深刻

的逻辑联结.要理解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

革新,就需要将其纳入到马克思思想变革的总体语

境中加以把握.一方面,要着重在思维方式以及理

论旨趣的意义上把握不同阶段马克思理论观点的

内在统一性;另一方面,要厘清和界定马克思在不

同时期的理论观点的内在差异和重心转化.如此,

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研究就不再被简单地视作

马克思早期思想在人类学和历史学领域的简单应

用,而是呈现出唯物史观所内生的开放性意义.

(一)社会形态研究范式的逻辑演进

对人类社会这一现实有机体的具体形态的考

察,构成了马克思理解并把握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

重要方式.但是,社会形态理论本身并非某种凝固

不变的定式化论断,其叙述结构的变迁也实际地体

现着马克思基于对社会历史的持续探索而不断调

整唯物史观整体致思方向的过程.

沿着马克思思想生成的历史轨迹,我们会发现

马克思对于人类社会形态的划分大致经历三个阶

段.其一,唯物史观初创阶段.在«1844年经济学

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人的本质理论为基点,提出

了人的本质形成、异化以及扬弃异化以实现人的本

质复归的三个发展阶段,这是马克思在新哲学的建

构中尝试对人类社会形态的划分;在«德意志意识

形态»中,马克思以分工发展的规律为标准,指出了

所有制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即部落所有制—古代

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

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共产主义所有制.其二,政

治经济学批判阶段.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

稿»中,马克思以人类的生产能力及其发展状态为

标准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做出了“人的依赖关

系”“物的依赖关系”和实现“自由个性”的三个递进

的形态分析;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

思进一步围绕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规律做出概括.

Ђ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

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

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P.592)马克思由此较

为完整地阐明了Ђ的“五形态论”.其三,人类学和

历史学研究阶段.晚年马克思在创作“人类学笔

记”和“历史学笔记”的同时,对于社会形态的论断

主要集中在与俄国女革命家维伊查苏利奇的

通信当中.在多封草稿和定稿中,马克思将社会历

史发展的趋势与地质构造作类比,进而将人类社会

的发展形态划分为原生社会形态、次生社会形态、

再次生社会形态、向原生形态复归的高级形态.

一般来说,学界捕捉到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及

其社会形态理论演进中的阶段性逻辑结构转变,这

实际地表现为从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向人类

学和历史学批判的研究范式转向[2],进而表现为从

一般人类社会向资产阶级社会以及全部人类社会

的研究论域转变[3].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以«德意

志意识形态»为代表的马克思早期哲学批判范式下

的理论研究总问题是建构“革命的”和“批判的”唯

物史观,是将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作为历史解释的

基本前提,从现实出发取代唯心史观地基上的“实

体”和“人的本质”的抽象解释.而当马克思深入到

政治经济学批判当中时,则“更关注于历史中特定

社会的内部发展动力学”[4],以资本主义社会形态

为中轴性参照系,选取英国为历史样本,重点论证

资本主义生成的历史前提与必然性.

不难看出,马克思在哲学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

判范式下的社会形态研究总体上是对西欧资本主

义国家的社会历史发展模式的概括.这些研究表

明,彼时的马克思对于早期人类社会和非欧洲国家

的社会形态分析仍存在空白,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形

态的理解和思考亟待进一步具体化.尽管马克思

从19世纪50年代便开始了对东方社会以及前资

本主义社会各具体形态的历史考察,但直至19世

纪70年代中期,随着世界历史进程格局的变化,东

方社会史才真正地作为理论主题汇入马克思的理

论视域之中.

(二)时代难题与社会形态理论转向

晚年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存在从西方社会向东

方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向前资本主义社会形

态的重心转向.正如美国学者凯文安德森所指

出的那样,“在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再

次 聚 焦 于 西 欧 和 北 美 之 外 的 抵 抗 资 本 的 诸 形

式”[5](P.196).尤其是在俄国,新的革命形势正在酝

酿,对于东方社会史的研究就凸显为马克思回答俄

国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来看,晚年马克思所直面

的乃是俄国社会的未来命运问题.早在19世纪

50至60年代,俄国革命者内部就对俄国的前途问

题展开过论战,希望找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

44

第52页

路.在争论过程中,农村公社的历史与去留构成了

问题的焦点.俄国的公社制度不是那种在先进的

资本主义国家内结成的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形式,而

是在落后的东方帝国中延续已久的生产生活组织

结构.因而,俄国公社在当时不仅是一个历史问

题,更是关乎国家前途和社会革命的现实问题.围

绕于此,“自由派”认为资本主义模式在落后的俄国

具有合法性,主张在废除农村公社制度的基础上过

渡到资本主义私有制;而“民粹派”主张在保留农村

公社的基础上发挥其积极作用,由此直接过渡到社

会主义.俄国学者米海洛夫斯基依据马克思在«资

本论»“所谓原始积累”一章中的表述,将马克思所

论证的欧洲资本主义生成模式看作是理解人类社

会历史发展的普遍模式,进而认定马克思自己否认

了“俄国人为Ђ们的祖国所做的寻找一条不同于西

欧已经走过而且正在走着的发展道路的尝试”[6].

这实际上是将马克思的历史哲学视作“超历史”的

“一般历史哲学”,造成了对唯物史观及其社会形态

理论的误读.1881年,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致

信马克思,希望马克思就俄国社会内部关于民族未

来的争论发表一些看法,从而将这一问题正式摆在

了马克思面前.

面对新的现实问题与理论误解,马克思亟须对

公社制度的历史进程加以考察,对俄国所处的真实

社会历史形态加以判定,对东西方社会历史发展路

径加以论证.通过“揭示资本对于雇佣劳动的剥削

即剩余价值规律的澄明,或者是为了说明无产阶级

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而由此证明共产主义的必

然性”[7](P.4),对于此时的马克思来说已经不再是足

够好的.马克思需要将资本主义社会放置于整个

人类历史进程中,历史地探查以私人所有制为前提

的分工和交换体系构成的欧洲资本主义模式是否

具有普适性.这种反思直接地指向了东方社会的

历史发展模式.不同于私有制战胜公有制因素的

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东方社会的历史发展模式

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历史前提,其在遭受资本主义

模式的侵袭之后,公有制因素仍然发挥着重要作

用,这为东方社会开辟出一条不同于欧洲资本主义

的道路提供了可能性.那么,东方社会何以长久地

延续着古老的公有制因素呢? 既然东西方社会都

是从本源共同体衍生而来,却又为何开辟出了不同

的历史发展模式? 分歧的起点在哪里? 这自然又

将问题引向了关于人类史前史的重新发掘.而19

世纪后半叶的文化人类学围绕这一论域产生了诸

多理论成果,它们也逐渐成为晚年马克思人类历史

研究的重要理论资源.

如此看来,马克思在晚年选择研究非西方社

会、非现代社会就不奇怪了,这在根本上符合马克

思所强调的“历史的具体原则”.如果不尽可能多

地掌握关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材料,马克思就

不能理解这种差别以及它对自身理论造成的现实

冲击.正是这些现实的挑战构成了马克思转向东

方社会史和人类史前史的“问题意识”.而在“问题

意识”背后,则反映出马克思对于唯物史观的内在

反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根基在于唯物史观,但唯物

史观的确立并不意味着社会历史问题能够一下子

获得说明与解决,也并不意味着唯物史观不需要

“与时俱进”.一方面,唯物史观建基于资本主义社

会而后向一般人类社会展开的研究环节,其理论重

心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有关原始社会、古代封建社

会的历史研究材料并未构成理论建构的基石.而

且,由于它所强调的物质生产以及经济关系等因素

都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当中发展成熟的历史因素,这

些因素在原始社会或者封建社会当中的历史作用

与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同的.要具体地解释和完整

地说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真实样态就需要更多的

历史信息加以补充,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唯物史

观缺乏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解释向度.另一

方面,按照“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资产阶

级经济为古代经济提供钥匙”的“从后思索法”,马

克思在面对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紧密相关的问题时

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这些历史恰好在“猴体”

向“人体”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被遮蔽或消亡.在维

护历史真实性原则的意义上,恢复“猴体”解剖的顺

向历史研究就显得极为必要.这一方法论路径不

再是立足于既定的资本主义社会以理解和反思一

般人类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按照自然演进

的历史性生成路径,将更多被遮蔽或被忽视的历史

因素重新纳入研究视野,以弥补“从后思索法”中由

逻辑推论与间接把握历史事实而产生的不足,进而

在一种开放性的历史空间中审视并探寻人类历史

发展的多元可能性.对马克思而言,尽管这是一项

“未竟的事业”,但至少以新的社会形态理论判定作

为初步结论而留存于写给查苏利奇的复信当中.

二、社会形态理论革新的思想内涵

以时代问题为思想路标,以人类学和历史学为

45

第53页

理论资源,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研究由前资本主

义社会史铺展开来并最终回归到现实的公社问题

当中.借由地质学的概念,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历

史发展形态做出新的论证与界划.这一新的理论

尝试在提升唯物史观科学性的同时,彰显出唯物史

观始终面向人的本质的价值指向.

(一)地质学赋型与社会形态新图式的提出

1881年2月底至3月初,马克思完成了写给

查苏利奇的复信,包括多份草稿和一份定稿.正是

在复信中,马克思提出了有关社会形态的新表述.

具体来看,马克思有关社会形态演进图式的探讨是

以公社问题为引而展开的.在第一草稿中,马克思

指出:“各种原始公社(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

是错误的;正像地质的形成一样,在这些历史的形

成中,有一系列原生的、次生的、再次生的等等类

型)的解体的历史,还有待于撰述.到现在为止,我

们只有一些粗糙的描绘.”[8](P.432)在第二草稿中马

克思又写道:“地球的太古结构或原生结构是由一

系列不同时期的沉积组成的.古代社会形态也是

这样,表现为一系列不同的、标志着依次更迭的时

代的阶段.”[8](P.444)而在第三草稿时则指出:“农业

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

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

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

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

的一系列社会.”[8](P.450)这无疑是马克思就社会形

态问题而提出的新观点.

首先,马克思在这里借用了地质学的概念.在

地质学概念中,地质构造(formationsgéologiques)

可以分为原生和次生构造.原生构造主要是指沉

积物或岩浆在地壳形成过程中形成的构造,这是一

种自然的、内生的地质构造;而次生构造则是指岩

层或岩体形成后,在力的作用下形成的构造.形成

次生构造的作用力,可以来自于地壳内部,也就是

内力;也可以来源于地壳外部,称为外力.一般来

看,构造地质学侧重于研究岩层或岩体在内动力地

质作用下形成的次生构造.但是对原生构造也要

有所研究,因为某些原生构造是识别次生构造的形

态、性状及其变形构造的重要标志.马克思在此处

借用地质学的概念以判定社会形态是一个极为天

才的想法.地质学构造或者赋型与社会形态为同

一个词,即formation,这表明马克思将地质学中的

岩层不断沉积和叠加的自然活动过程,类比为人类

社会历史进程中不同时期的复杂社会关系演进的

积淀和叠加,而且是在各民族地域的原生形态基础

上不断积淀和叠加的过程.这意味着“地质历史流

变中的赋型、地质赋型中历史过程中的原生、次生

和再次生赋型等概念,都被挪移到人类社会历史辩

证法运动中来”[9].其中,最为直观的便是在第二

草稿中,马克思直接使用了“地球的太古结构”等地

质学表述,以此作为参照以阐释人类社会原生形态

中的原始公社解体以及形成次生与再次生形态的

历史过程.所以,我们认为马克思在经过历史实证

考察之后并借用地质学概念而提出的新的社会形

态演进图式,“极大地改善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

辩证法话语塑形的精准度”[9].

其次,从三份草稿表述的细微区别和联系中,

我们也可以看到马克思在运用新的社会形态图式

表述时的严谨性.在第一草稿中,马克思以原始公

社为锚点,指出不应将所有原始公社当作是同一类

型、静止不动的历史存在,而是要历史地看待原始

公社在不同历史形态中的具体变化.其目的在于

说明俄国公社制度的二重性是属于从公有制向私

有制、从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过渡中的公社组织形

式.其隐含的内容正是以原始公社指代人类最初

的无阶级的公有制社会形态,但马克思仍然谨慎地

指出原始公社解体的具体历史路径有待进一步探

索.在第二草稿中,马克思指出古代社会形态同样

具有历史复合特质,“表现为一系列不同的、标志着

依次更迭的时代的阶段”[8](P.444).在同一历史形态

中,既存在着上一世代的遗迹,也存在着遗迹之上

的新生产物,俄国农村公社就从属于古代社会形态

中的“最新的类型”而区别于最初的原始公社形式.

这意味着对公社形态的准确把握务必要深入到具

体的历史环境中加以分析.而在第三草稿中,马克

思则更为直接地点出原生的社会形态以公有制为

基础,而次生的社会形态则是指公有制向私有制转

换,包括以奴隶制和农奴制为形式的一系列社会.

不过相较于马克思对原生与次生社会形态的考察,

有关再次生社会形态的论述在这里并不明显.如

果按照时间序列,再次生社会形态应该指向的是资

本主义生产方式,其所对应的正是现代社会.但与

此同时,马克思也明确表示俄国等其Ђ国家或地域

仍然存在着次生的“农业公社”的社会形态,当农业

公社与作为西欧社会再次生形态的资本主义所有

制同处一个时代时,这些国家或地区便可能在吸取

资本主义肯定性成果的同时,“度过了资本主义制

度还没有被触动的时期”[8](P.436).这意味着作为西

46

第54页

欧社会形态演进过程中的再次生社会形态,在不同

的民族地域具有多重可能性和跨越性.在此基础

上,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人类社会最终将以“回复到

‘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最高形式

而结束”[8](P.437).这即是历史辩证法所凸显的“否

定之否定”,马克思在运用地质学概念的同时赋予

了这一新的社会形态图式以历史唯物主义意蕴.

(二)社会形态新图式对以往社会形态研究的

发展

如果说晚年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回信草稿

中,基于人类学和历史学的历史考察提出了新的社

会形态图式,那么这与马克思先前的社会形态思想

有着怎样的联系,其划分依据又是否意味着唯物史

观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呢?

客观来说,新的社会形态图式在两个层面提升

了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形态划分的科学性.其一,

对于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真实样态的再论证.马

克思不只是按照“从后思索法”考察过往历史,更是

直接回到了对人类社会原初形态的考察以及对人

类文明起源的追踪,通过对氏族社会的历史考察证

明了氏族公有制社会是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在

最初的氏族社会中,经济概念是不存在的,人的生

产占主导地位.在对摩尔根等人的作品进行研究

的基础上,马克思确证了血亲关系在最初的氏族社

会中起着根本性作用.血亲制度与人的生产直接

对应,这种关系以人的天然的、血缘的生产为根本.

马克思把血缘亲属关系归结为人类自身的生产,洞

悉了原始社会的历史原貌.早期氏族社会形态是

非经济的社会形态,物质资料的生产从属于人的生

产,人是生产的目的,人的存在支配物的存在.尽

管这是低水平和狭隘的形式,但它却具有开启和决

定人类历史的决定性地位.应该说,在这一社会形

态的话语建构中,人类社会的原生形态作为一种曾

经真实存在过的历史状态,构成了唯物史观透视整

个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参照系.原生社会形态中

异质性的历史条件所衍生出的不同生产关系与生

存方式,会成为次生社会形态和再次生社会形态下

复杂的经济、政治与文化模式的基始性参照.

这就在事实上发展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

“部落所有制”、«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

“人的依赖关系”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

“亚细亚的所有制”作为第一形态的表述.就«德意

志意识形态»中的“部落所有制”而言,它是氏族社

会发展至野蛮时期高级阶段的政治性组织,而不是

最初的所有制形式;就人的发展的“三形态”理论而

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原始社会的形态从属

问题.因为一般理解是将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

以及封建社会在内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看作是

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第一形态,而将资本主义制度

下的商品经济形态看作是第二形态,扬弃私有制下

的产品经济则是实现自由个性的第三形态.但晚

年马克思的人类学研究已经证明,原始的氏族公有

制社会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有着本质区别.如

果按照晚年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形态新图式,作为

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氏族公有制社会应该是以“人

的依赖关系”为范畴的社会形态,而已经衍生出私

有制的原始社会末期连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

资本主义社会构成了“物的依赖关系”这一社会形

态.这一点,其实马克思在“三形态”理论表述的后

面进 行 了 补 充 说 明. Ђ 指 出:“家 长 制 的,古 代

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

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

步发展起来.”[10](P.108)鉴于彼时的马克思还未了解

摩尔根的母权制理论,我们认为马克思在这里点出

了以父权制为代表的氏族社会、古代的以及封建社

会作为第一形态,而这些属于自然经济的社会形态

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区别在于形式和现象,其本

质都体现为人对于物的私人占有关系,这与非经济

的氏族社会存在着本质区别.前者体现着人与人、

人与物由分化走向对立的历史过程,而后者则是人

与人、人与物的直接的、天然的统一.所以,“三形

态”理论所涵盖的范围乃是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

以及产品经济过渡的历史阶段.这意味着“三形

态”理论也存在着理论限定,而晚年马克思提出的

新的社会形态图式不仅使“三形态”理论获得了新

的说明,并且对于我们客观地理解“三形态”理论提

供了理论支撑.此外,晚年马克思也论证了“亚细

亚的所有制”并非人类最初的公有制,实际上是以

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的农村公社为载体,它处于原

生社会形态解体并向次生社会形态过渡的历史阶

段,进而马克思将其限定在了“社会生产过程的对

抗形式”当中.这也就使得关于亚细亚社会是否是

人类最早的所有制形式的争论得以消解,亚细亚的

所有制与古代的、日耳曼式的所有制是同处派生阶

段的所有制形式的论断也就得到了证明.

其二,东方社会问题视角的引入以及次生形态

形成的内外因分析.«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

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社会形态划分实际上是对

47

第55页

欧洲特别是西欧地区社会发展规律的概括,并非同

样适用于东方社会.从历史的纵深来看,作为原生

的氏族社会是早期人类社会的共同类型,但在原生

社会形态向次生形态过渡的关键性阶段中,由于地

理环境、文化传统和宗教风俗的差异,东西方各民

族的发展轨迹截然不同.例如,印度的农村公社就

是先后经历穆斯林和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形成,欧洲

的封建制是由日耳曼蛮族的入侵而形成,俄国的专

制传统是由于蒙古的入侵而被植入.由此,我们看

到晚年马克思依据人类史前史和东方社会史,审慎

地考察所有制形式的历史转化,指出了“亚细亚的

所有制”向奴隶制和封建制演化的“历史必然性”应

该限定于欧洲各国,而在此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成

模式的“历史必然性”同样也应该有所限定.此外,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对于整个次生社会形态下的

历史逻辑分析既要考虑到其原生形态的延续与演

化,又要反思外力因素的影响,进而真正把握符合

内生的民族传统与历史交往塑造的历史规律.

由此看来,晚年马克思隐秘地完成了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来的社会形态研究的综合与

发展.新的社会形态图式首先是以人类学和历史

学的科学论证呼应和验证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

手稿»哲学视野中的“三形态”理论:人支配物的原

生社会形态即人的本质形成的“真正人的社会”,次

生以及再次生的社会形态则对应着物支配人的“异

化的社会”,古代社会的高级形式则对应着扬弃异

化,向 “真 正 人 的 社 会”复 归 的 社 会;其 次,对 于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三形态”理论而

言,新的社会形态图式为其补充了一个前提性的社

会形态,即以血缘共同体为组织形式的自然形态,

以论证其理论图式的完整性;最后,从所有制角度

总结出在欧洲所形成的社会形态发展轨迹依次是

氏族公社所有制、亚细亚农村公社所有制、奴隶制

所有制、封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以及面向未

来的共产主义所有制形式.而在东方,社会形态发

展的轨迹则是氏族公社所有制、亚细亚农村公社所

有制,而后呈现两种可能:一种是向资本主义所有

制社会过渡,再向共产主义过渡;另一种则是跨越

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吸收现代化的积极成

果,向共产主义所有制社会过渡.后一种也正是马

克思对于俄国所寄予厚望的道路选择.

(三)向人类原生形态“复归”中的人性意蕴

晚年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革新离不开人类

学和历史学的实证研究,但它在理论旨趣上并非实

证主义似的“无主体历史过程”的“价值无涉”.相

较而言,虽然晚年马克思在具体的社会形态界划上

同以往存在着时空差异性,但都指向了人类解放这

一价值主题,指向了对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价

值关怀,彰显出社会形态理论“价值维度”的“目标

始终如一”.[11](P.588)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图式使

用了“向原生形态复归的高级形态”的表述,这既肯

定了古代社会所呈现出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又

强调以否定性的思维方式来把握人类社会从低级

向高级演进的历史发展逻辑,故而马克思将其定位

为“古代类型社会的高级形式”.

在新的社会形态图式中,马克思更加关注的是

人在由原生社会向次生社会过渡中如何失去人的

主体性并成为物的附庸的过程.这意味着马克思

在肯定人类进步性的同时又对物质生产主导的人

类历史进步增加了几分批判意味.对原生状态下

的早期人类而言,经济本就是不存在的概念,自然

也就谈不上“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而形成

对抗.这时的人与人、人与物是天然统一的,劳动

与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人本身.此后的“人的依赖关

系”下的自然经济社会形态作为包括奴隶制和封建

制在内的社会形态,实际上已经表现为对人的奴役

的经济形式.而“物的依赖关系”下的资本主义社

会更是将这种对抗和奴役发展至极.因此,新的社

会形态图式不只是在科学意义上补充了人的发展

“三形态”理论,同时在超越对抗性经济形态的意义

上显示出对符合人的本性的社会形态的认同.

其实,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

思就在“公社制的生产关系的局限性”一节分析了

古代世界、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共产主义社会的财富

差异,Ђ已经开始思考透过经济问题来研究人的历

史性生成问题.在所有的社会形式中,“财富都以

物的形态出现,不管它是物也好,还是以存在于个

人之外并 偶 然 地 同 Ђ 并 存 的 物 为 中 介 的 关 系 也

好”[12](P.137).但财富背后所反映的人与物的关系

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是不同的.马克思指出:“哪

一种土地所有制等等的形式最有生产效能,能创造

最大财富呢? 我们在古代人当中不曾见到有谁研

究过这个问题.[在古代人那里,]财富不表现为生

产的目的人们研究的问题总是,哪一种所有制

方式会造就最好的国家公民.”[12](PP.136~137)在Ђ看

来,和现代社会比起来,古代社会似乎更崇高一点,

因为“根据古代的观点,人,不管是处在怎样狭隘的

民族的、宗教的、政治的规定上,总是表现为生产的

48

第56页

目的”,而现代社会的“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

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12](P.137)所以,哪怕古代

世界表现得更加稚气一些,却“在人们力图寻求闭

锁的形态、形式以及寻求既定的限制的一切方面,

确实较为崇高.古代世界是从狭隘的观点来看的

满足,而现代则不给予满足;换句话说,凡是现代表

现为自我满足的地方,它都是鄙俗的”[12](P.138).尽

管马克思在此时还没有对古代社会做更为细致的

划分,但Ђ已经注意到了古代社会相较于资本主义

社会的崇高性,即“公有制和集体生产作为早期农

业社会或农业文明技术化时代普遍实行的制度安

排,其目标是实现社会的技术进步与财富增长.到

农业社会后期或农业文明的伦理化时代,基本生产

资料的家庭支配与小生产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生产

形式,其目标是维护基本的社会公正与自由”[13].

因而,马克思认为我们不应该过分地害怕“古代”这

个词,相反,资本主义危机的消灭是随着现代社会

恢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告终.或许正是如

此,作为“人类学笔记”研究的先驱者劳伦斯克拉

德也强调,正是马克思“把人同自然的实际脱离以

及复归统一的潜在可能性,第一次作为一种哲学学

说提了出来”[14](P.191).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

论革新正是对这一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需要明确的是,马克思并非刻意美化人类原初

社会的野蛮与落后,其所主张的“复归”乃是人类原

生社会形态中以人为目的的生产.这种向古代进

军的态度不是一种简单的复古和浪漫主义的倒车,

而是对人类历史深沉的反思,是在原生形态向次生

形态演进过程中反思资本主义及其私有制对于人

性的违背与对世界的奴役,并在其中寻找人类解放

的新的机遇.历史已经证明,原生社会的“崇高”与

资本主义的“鄙俗”形成了鲜明对比,财富、生产、交

往这些本来应该是促进人类完善的手段和产物已

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为奴役、压迫和反对人的手

段,即对物的宰制与对人性的背离.它的继续扩张

必然是以牺牲大部人的利益、牺牲落后民族为前

提.那么,反抗资本主义就不只是先进国家的需

要,更是落后民族的动力.在这个意义上,晚年马

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整合是“通过批判社会形态对

人的敌视以及其意识形态对人的驾驭和控制,唤醒

人们对社会形态现实以及未来发展的自觉意识,使

人们成为‘实际地改变和变革现存社会’的推动力

量”[15],是在彰显人的本质的意义上补充和发展了

社会形态理论.

三、东方社会道路的开辟:

社会形态理论革新的实践向度

社会形态理论贯穿整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这不仅是一个学理认识的问题,更是一个政治实

践的问题”[16].晚年马克思所关心的不是僵死的

历史符号,而是历史进程中那种“活着的”社会关系

的延续与历史本身的多元化发展向路.新的历史

证据与理论论证都被动员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模

式的普适性,都被动员以论证不同民族与国家寻求

自我发展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有关社会形态

的新观点既是对以往方法论原则的验证,更是指导

各民族、国家或地域的人民在具体的现实环境与历

史传统中寻求自主发展道路的实践指南.

如前所述,对于俄国公社以及社会前途问题的

思考是马克思展开人类学和历史学研究,进而推动

社会形态理论革新的问题所指.对此,马克思在

1882年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给出 了 答

案.马克思认为:“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

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

俄 国 土 地 公 有 制 便 能 成 为 共 产 主 义 发 展 的 起

点.”[17](P.379)这剂药方的关键在于,马克思在辨析

古代公社与农村公社差异的基础上确证了俄国公

社所具有的公私二重性.俄国公社在经历了农奴

制和私有制之后依然保存着的公有制显示了公有

制本身的强大生命力,意味着“从农村公社通向共

产主义有某些‘后发优势’”[18],这可能是俄国社会

走上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不同道路的关键所在.

但在公有制因素与私有制因素间的博弈和拉扯过

程中,这毕竟还是一种可能性.无论哪种可能,“一

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8](P.451).

如此,公社问题就从历史转向现实.面对俄国

公社转变的两重可能性,马克思继续从三个方面论

证了其作为新生力量而通达公有制“复活”的道路

选择命题.首先,马克思肯定了俄国围绕公社选择

自身道路的内在根据,即俄国公社“是作为巨大帝

国 疆 土 上 人 民 生 活 的 统 治 形 式 保 存 下 来

的”[8](P.437),这为集体劳动的普遍推行提供了前提

和基础.而俄国农民又习惯于劳动组合和集体经

营,适合于大规模机器的使用和发展合作经济.如

果加以正确引导,有可能使公社成为“现代社会所

趋向的那种经济体系的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获得

新的生命”[8](P.451).其次,就时代条件来看,彼时的

49

第57页

俄国农村公社“和资本主义生产所统治的世界市场

联系在一起”[8](P.444),而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又“给予

它以实现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的现成物质

条件”[8](P.451),因而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

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

肯定成果”[8](P.451).最后,要实现这种跨越式发展,

“就必须有俄国革命”[8](P.441),通过革命来保证公社

制度能够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8](P.326).因

为俄国的农村公社同时遭受到“国家勒索的压制、

商人的劫掠、地主的剥削和高利贷者从内部的破

坏”[8](P.446),所以为了保证俄国的农村公社成为“俄

国社会新生的支点”以发挥其积极作用,就“首先必

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

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8](P.269).

显然,按照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内涵,

“次生类型的地貌并不是某种必然的地质结构,次

生 形 态 的 生 产 方 式 也 不 是 某 种 特 定 的 生 产 方

式”[19].作为“形态”的formation一词在表征社会

发展阶段的同时,也具有动词性质的“塑形”意义.

这意味着俄国的未来命运不能不加批判地倒向西

欧资本主义的道路“移植”,而是应该以其内生和延

续的公有制因素作为社会变革的基础.正如吴晓

明所言:“全部问题的核心在于从历史唯物主义的

基础和本质中来阐述马克思的历史道路理论,并辨

明其基本性质.”[20]其关键就在于从哲学上把握历

史的形式规律与经验内容相统一的原则.然而,真

正做到从现实生活这一历史的真正发源地来展开

历史性反思是极为困难的.作为反证,拿破仑将法

国的自由制度强加给西班牙人遭遇了制度变革的

“滑铁卢”,而英国在印度的殖民史更是被马克思讽

刺为“失败的和真正荒唐的(在实践上是无耻的)经

济实验的历史”[21](P.372).因为英国统治者希望借

助印度本土的柴明达尔制度推动土地资本化却并

未彻底改变印度的生产方式,而是形成了一种混杂

着专制主义、资本主义和原始公有制的混合制度.

所以,当菲尔、梅恩等资产阶级学者在解释为何英

国殖民者在将资本主义制度挪移到印度而遭遇困

难时,尽管Ђ们找到了土地所有制、法权制度、家庭

以及氏族结构等具体概念,但却忽视了这些概念背

后的历史维度.Ђ们将现代观念带入前资本主义

社会,自然会产生时空错位的笑话.“Ђ们根本看

不到:在东方社会的土地所有制背后,乃是该社会

具体的、活生生的、包含其全部生命情感的历史与

现实生活.”[22]

由此看来,忽视对具体民族的社会历史形态的

分析和考证,去除社会形态理论应用的具体化定

向,就是去除历史原则本身,“因而只能成为一种图

谋以非历史的方式来强制历 史 的 确 切 标 志”[20].

在这个意义上,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革新以

及对俄国社会道路的论证是一种未雨绸缪.晚年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研究没有简单地按照经济

要素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前资本主义、资本主义或是

共产主义形态,而是在肯定生产力和所有制结构系

统的同时,突出了社会内容与社会形式之要素与结

构双重进化的逻辑视野.这或许正是马克思以社

会形态理论指导社会道路选择的实践意义所在.

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积极地借鉴

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成果,尝试通过对人类社会

历史演进诸形态的重新界划,丰富社会形态理论所

内生的人性意蕴,并以唯物史观所贯彻始终的具体

化承诺为资本主义宰制时代下的人类共同体的悖

论性结构提供新的说明,从学理层面上论证了东方

国家因何要开辟符合本民族历史特质的发展道路.

这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斗转星移,今天我们

思考人类命运之走向与中国发展之道路的问题就

与马克思当年所思考的问题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我

们依然能够从晚年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中获得

新的思想滋养.当我们以马克思思想发展进程中

的这次伟大自我超越为新的理论支点,在百年未有

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对现代性道路进行持续探

索与阐释,复活与弘扬中华民族原生形态的文明基

因,以多元开放的人类价值理念超越西方单极独断

的价值取向,那么,中国道路的历史真相在得到揭

示与澄明的同时也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2]曹典顺.唯物史观理论演进的研究范式[J].中国社会科

学,2019,(8).

[3]王莅.从“唯物史观”到“人类史观”———文化人类学对马

克思历史研究的影响[J].教学与研究,2016,(12).

[4]陆启宏.历史人类学的不同路径:人类学的历史化和历

史学的人类学转向[J].学术研究,2016,(6).

[5]KevinB.Anderson.MarxattheMargins:OnNationalG

ism,Ethnicity,andNon-westernSociety[M].ChicaG

g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2010.

[6]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周来顺.卡尔马克思在尤

50

第58页

茹柯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J].现代哲学,2022,(2).

[7]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M].韩立新,译.北

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3.

[9]张一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东方道路———晚年马克思

的思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2).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13]谌中和.马克思晚年学术转向的思想史意义[J].中国

社会科学,2016,(5).

[1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列

主义研究资料(第1辑)[Z].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5]贺来,武姗姗.论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哲学维度”

[J].学习与探索,2022,(4).

[16]郗戈.“三种 社 会 形 态 论”与 “四 种 生 产 方 式 论”再 研

究———以«资本论»及手稿为中心[J].马克思主义 研

究,2017,(4).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18]孙美堂,张晓庆.农村公社东方道路中国特色———

马克思“农村公社”理论再探讨[J].吉首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2022,(4).

[19]王俊博.论«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的社会形态

演进理论———基于“地质学笔记”的重构[J].马克思主

义与现实,2019,(3).

[20]吴晓明.马克思的历史道路理论及其具体化承诺[J].

哲学研究,2013,(7).

[21]马 克 思.资 本 论 (第 3 卷)[M].北 京:人 民 出 版 社,

2004.

[22]祝薪闲.马克思在«古代社会史笔记»中对东方社会发

展道路的思考[J].科学社会主义,2020,(5).

(责任编辑 李静丽)

ARe-analysisoftheInnovationofMarx's

TheoryoftheSocialFormationinHisLaterYears

MENGZhuo, HU Hai-bo

(SchoolofMarxism,NortheastNormalUniversity,ChangchunJilin130000,China)

[Abstract]TheInnovationofMarx'sTheoryoftheSocialFormationpresentsanopeningprocessof

ongoingexplorationofsocialhistoryandcontinuousadjustmentoftheoverallthinkingformofhistorical

materialism.Inhislateryears,Marxattemptedtoconstructasocialformationevolutionschemawith

historicaluniversalityandinternaltensionofhistoricalconcreteness,basedonthetheoreticalprerequiG

siteoftheresearchachievementsonhumanprehistoryandorientalsocialhistoryandwiththehelpofthe

conceptofprimary,secondary,andregeneratedtypesusedingeologytodescribethecompositionofgeG

ologicalstrata.Theresearchonthenewsocialformationtheoryhasimprovedtheoriginalhumansocial

formation,demonstratedthedifferentiatedpathsoftheevolutionofsocialformationsbetweentheEast

andWest,andreawakenedtheconsciousnessoforientalsocietyasadrivingforceforactualchangeand

transformationofexistingsocieties.Thus,whilerespectingthelawsofthedevelopmentofhumanhisG

tory,indicatedaconcretepathtoexplorehumanemancipationfromthemodesofproductionandhistoriG

calpremisesofspecificnations.

[Keywords]MarxinHisLaterYears;TheoryoftheSocialFormation;CommuneSystem;GeologG

icalStructure;OrientalRoute

51

第59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研究”(编号:21&ZD005);上海市哲学社会科

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治理智能化背景下上海基层党组织数字领导力提升研究”(编号:2022EZZ002);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统一战线高端智库课题“新时代统一战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研究”(编号:ZYSY-HTGL-2023-

174-3).

[收稿日期]2023-10-12

[作者简介]陈亮,男,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上海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基地研究员,

硕士生导师,政治学博士.

2024年5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May.2024

第45卷 第3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3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3.007

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逻辑、机理与路径

陈 亮

(上海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200240)

[摘 要]近年来,我国各地争先尝试将数字技术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探索出数字技术赋能

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新路.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理路集中体现了广度逻辑、效度逻辑、精

度逻辑、深度逻辑的有机统一.数字技术主要通过民主素养赋能、民主渠道赋能、民主流程赋能、民主制度赋

能四大作用机理,实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方位赋能.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循序渐进、综合

施策,可以通过数字人大建设搭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全天候平台,通过数字政协建设打造协商议事的

一体化平台、多样化场景,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实现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从而探索全过程人民

民主的可行性实践路径.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技术赋能;人民当家作主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3-0052-10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

链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日益融入我国民主政治发

展的各领域、全过程,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空间从

物理空间៿展至数字空间,极大地提升了人民有序

政治参与的广度、深度、精度和效度.为了将全过

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更好地落实到国家政治

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我国各地争先尝试将数字技术融入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具体实践,探索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的新路.例如,浙江省的“一舱二码六应用”数

字平台、江苏省的“云上代表之家”数字平台、四川

省的数字人大“一中心五平台”、山东省的“智慧政

协1+10”数字平台、北京市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

数字平台、上海市的智慧人大“1+4+X”数字平台

和深圳市的“深i政协”数字平台等.通过数字技

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更加精准、敏捷、高

效,成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目前,学

界对于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什么”“如

何赋能”“怎么办”等问题缺少专门性探讨,亟待开

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本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可以

为理解和指导数字技术背景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52

第60页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梳理

数字技术具有激发民主潜能、推动民主发展的

功能.正如安德鲁芬伯格(2005)所指出的,“任

何能 加 强 人 类 联 系 的 技 术 都 具 有 民 主 的 潜

能”[1](PP.113~114).数字技术能够为民意表达的精准

化、民主渠道的立体化、民主方式的多样化、民主互

动的便捷化、民主过程的可视化和民主结果的高质

量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数字技术所具有的优

势使其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用中具有降低民主

成本、提升民主绩效的显著作用,为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新动力、新渠道.目前,学

界关于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仅有零星的

探讨,相关研究主要包括数字民主的乐观论、反思

论、解释论、路径论以及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关系等,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一是数字民主的乐观论.关于数字民主的可

能性问题,代表性学者主要围绕公民参与和政府回

应两个维度进行探讨.数字技术具有提升公民参

与广度的作用,从而使数字民主变得可能.安德

鲁查德威克(2010)认为,数字技术具有提升社区

凝聚力、政治协商和政治参与的作用.[2](P.109)白井

均等人(2004)指出,数字技术使选民参与到各种政

治过程中的做法变得切实可行,政治系统正在向更

直接、更民主的政治体系转换.[3](P.208)此外,数字技

术还具有提升政府回应效率的作用,从而使数字民

主变得可能.郑永年(2013)指出,数字技术既为公

民提供了一个新的政治参与工具,又使政府官员能

够更好地理解公民的政治主张.[4](P.125)

二是数字民主的反思论.数字民主在实践中

可能会走向民主的反面,出现一些异化问题.埃

佐曼奇尼(2020)指出,数字民主带来了大量的直

接民主和实时参与,人们只能采取过度简化问题的

方式来应对,这使得民主本身变得琐碎.[5](P.130)马

修辛德曼(2016)认为,数字民主具有低水平的政

治流量、链接结构与站点能见度的赢者通吃、搜索

引擎与搜索行为的肤浅狭窄、内容生产的高成本与

集聚化以 及 网 上 社 会 精 英 的 流 量 霸 权 等 多 种 问

题.[6](PP.171~174)在安东尼艾略特(2022)看来,数

据政治、多种数据流的聚集以及数字监控的不断发

展使自由民主的一些核心权利和特权受到了严重

威胁.[7](P.142)

三是数字民主的解释论.围绕数字民主何以

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学者们通过实验研究、案例研

究进行了解释.孟天广、季程远(2016)基于列举实

验发现,互联网的普及并不会自动带来数字民主,

个体性的介入有负影响或无影响,只有集体性的介

入才可以通过强化网络社会联系和信息扩散激发

网络参与.[8]通过对“码上议”这一案例的分析,陈

家刚、张翔(2022)发现,数字协商民主是由技术发

展、观念变革和制度结构三维框架形塑的民主形

态.[9]邬家峰(2022)通过考察“码上议”案例发现,

数字技术平台将调研融入协商的实践机制和多元

主体的协商结构,强化了议事协商的公共理性,实

现了议事协商从“众意”向“公意”的转换.[10]

四是数字民主的路径论.围绕如何开展数字

民主这一问题,学者们从多个视角提出了有针对性

的路径.汪波(2015)基于SWOT 分析法,提出SO

策略、WO 策略、ST 策略、WT 策略等四大数字协

商民主发展路径.[11]赵爱霞、王岩(2020)基于新媒

介赋权的视角指出,应建立协商主体的道德培养机

制、协商结构的协同整合机制和协商权力的透明化

监督机制.[12]高奇琦、张鹏(2021)基于区块链技术

赋能的视角指出,实现数字民主需要通过技术促进

民众的实质参与,进而实现人民主权这一基本价

值.[13]陈家刚(2022)基于平衡与改进的视角提出,

在民主框架下要保持宏观与微观、权力与权利、理

性与利益的总体平衡,在民主实践上要有针对性地

实现技术、议题、过程与效能的改进.[14]

五是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相关研究.

围绕数字技术如何支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问题,

高奇琦(2022)指出,语言智能技术可以为公众个体

意见的表达与整合提供技术支撑;决策智能可以提

高民主决策质量,同时智能决策者数量的增加有助

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数字账本技术可以详细记录

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把广泛监督与公众隐私保护有

机结合起来;以扩展现实为中心的沉浸式体验可以

使公众更加便捷地、低成本地、富有互动亲近感地

进行政治参与.[15]围绕数字技术重塑基层全过程

人民民主的逻辑是什么这一问题,邓理(2023)从全

主体覆盖、全权利保障、全流程重塑三个方面进行

了阐释.[16]围绕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具

有哪些路径,赵勇(2022)指出,应通过加强“一网通

办”与“一网统管”相互嵌入、网上信访与网络舆情

分析研判等路径相互融通、搭建人大网上征集平台

和政协民主协商平台三个方面着手.[17]

纵观既有研究,数字民主议题已经成为学界研

53

第61页

究的热点,围绕数字技术背景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探讨已成为学界的新议题.然而,目前学界对于数

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什么”“如何赋能”

“怎么办”等问题缺少系统性的探讨.有鉴于此,围

绕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主题,本文通

过阐释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理路

和作用机理提出了实践路径,尝试对上述三个问题

进行回答,以期为理解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

主提供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

二、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

人民民主的逻辑理路

通过数字技术赋能,能够将数字技术的精准映

射优势、分析预测优势、集成整合优势转化为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优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

最广泛的、最真实的、最管用的民主.从宏观层面

看,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理路集中

体现了广度逻辑、效度逻辑、精度逻辑、深度逻辑的

有机统一.

(一)广度逻辑: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扩大人民

有序政治参与的广度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扩大人民有序

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

性、主动性、创造性.”[18](P.37)如何扩大人民有序政

治参与的广度,确保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

领域都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需要在发

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展新载体、新渠道和

新方式.通过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机

结合,打造诸如数字民意直通车等全新的参与渠

道,优化和៿展人民政治参与的方式.

以社情民意数字平台建设为例,近年来,通过

数字技术赋能,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诸如“人大公

开征求意见平台”“‘十四五’规划意见征求平台”

“我为党的二十大建言献策平台”“数字民意直通

车”“数字信访接待室”“数字家站点”“数字新闻发

布台”等反映社情民意的数字平台.依托数字平

台,将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整合到一

个全周期的政治参与系统,为党和国家在治国理政

的过程中全面而广泛地收集人民的意见、倾听人民

的心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在“十四五”规划

编制期间,国家发展改革ༀ等相关部门在学习强

国、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开设了“‘十四五’规划

意见征求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2020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29日,该平台共

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01.8万条,整理出1000多条

意见建议,相关部门根据整理出的意见建议对“十

四五”规划建议稿增写、改写、精简文字达366处,

提出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共546条.

(二)效度逻辑: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升社会

主义民主治理的效度

民主治理效度是衡量民主治理质量的重要指

标.社会主义民主的治理效度可以通过国家治理、

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体现出的综合绩效来进行评

估.近年来,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面融入到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各个

领域、各个环节,既可以加强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国

家治理现代化的效率[19],又可以推动职责体系优

化、治理流程再造、跨部门协同、政务服务一体化、

权力廉洁运行,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水平,还可

以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以及

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基层便民服务的精细

化,以提升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综合

效能.

一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升社会主义民主在

国家治理中的应用效度.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执政

党、人大、政协、政府、人民团体、基层以及社会组织

的生动实践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合法性持续累积

和不断巩固的过程,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充

分展现和不断实现的过程.[20](P.142)通过数字技术

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全方位地覆盖政治、经

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更好

地贯穿选举、协商、立法、决策、管理、监督等国家治

理的各个环节,从而实现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

家,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

近年来,美国的盖洛普、爱德曼、华盛顿邮报等权威

民调机构或知名公司以及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

院阿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

人民 对 党 和 政 府 的 满 意 度、信 任 度 连 年 保 持 在

90%以上,排名长期位居世界第一.[21]这充分显示

了我国国家治理的高效能.

二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升社会主义民主在

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效度.政府治理是指政府行政

体系作为治理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开展的治理,包

括政府对其自身、市场、社会实施的治理.[22]虽然

政府治理的组织架构和治理主体是政府行政体系,

54

第62页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治理可以忽视人民的利益诉

求、绕开人民的参与.衡量政府治理效能的核心指

标是提供精准化、便捷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能力.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政府治理过程中提高对民意

的吸纳效度和回应效度是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

核心内容.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将全过程人民民主

融入到政府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成为政府治

理发展的新趋势.例如,北京市的“接诉即办”实

践、浙江省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上海市的“一

网通办”“一网统管”实践都以全过程回应人民群众

的利益关切、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为主线.随

着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度嵌入,一方

面,政府治理体系逐渐演变为政府数字治理体系,

成为基层官员、高层领导、企业、公众、非正式组织、

网民群体、社会团队等多元主体互动的基础性平

台[23](P.178);另一 方 面,政 府 治 理 过 程 中 的 职 责 体

系、治理流程、部门协同、政务服务、权力运行得到

了系统性优化,充分体现了政府治理的高效能.

三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升社会主义民主在

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效度.社会治理是指在法律和

制度的框架下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人民群众

等通过沟通对话、协商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回

应治理需求、实现公共价值的过程.[24]构建人人有

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将

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纳入到社会治

理体系之中.这既是一个民主渠道、民主方式的建

设问题,也是一个技术平台的搭建、赋能问题.正

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分析如何运用数字技术推动社

会治理时所指出的,“要加强政企合作、多方参与,

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集中和共享,推进同企业积

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

力”[25](P.135).随着数字社会的发展,将数字技术赋

能与探索社会主义民主应用的新渠道、新方式、新

机制结合起来,能够提升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治理

中的应用效度.其一,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搭建社

会治理数字化平台,全方位地将人、地、物、事、组织

等纳入一体化的社会治理网络,更好地将民主管

理、民主监督贯穿社会治理的全过程,提升社会治

理的整体效能.其二,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全方位

地将数字算法贯穿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民主协商实

践,能够推动协商议题的设定、协商主体的确定、协

商方案的执行、协商情况的反馈等环节的可视化、

清晰化、便捷化,降低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成

本,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可及性.其三,

通过数字技术赋能,能够把民主决策与不同场景、

不同类型的社会治理数据分析结合起来,准确掌握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不同群体

共性或个性化的需求和问题,及时地将大数据分

析、追踪、预测的研判报告呈现给决策者,将民主原

则贯穿于整个决策过程,提升社会治理的可预测

性、科学性、精准性.

(三)精度逻辑: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精准解决

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

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

的.”[26](P.529)之所以要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

民民主,是因为数字技术能够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

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的综

合能力,从而解决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

精准发现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民主

运行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准确识别参与主体的问

题,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做到有的放矢运行的前提

是精准识别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面对复

杂的、多变的、频发的、海量的意见和诉求,将数字

技术的算法优势融入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之中,

可以精准地识别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重视、最急切

的问题是什么,从而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

活需要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

精准分析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由于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断提升,这意味着人民在

不 同 时 期 和 不 同 环 境 中 可 能 面 临 着 不 同 的 问

题.[27](P.115)这就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具有持

续不断地精准分析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

力.数字技术具有自然语言处理和文本分析、情感

分析、主题建模、聚类分析、决策树分类、神经网络

分类等多种分析能力,将这些分析能力融入到全过

程人民民主实践之中,无疑能够提高全过程人民民

主精准分析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如表

1所示).

三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

精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其一,

在预估各类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时,通过数字

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对各类人民群众“急

难愁盼”问题进行建模分析,在实时评估和预警问

题的发生概率及影响的基础上,预测未来可能会出

现的社会问题,达到提前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目

55

第63页

的.其二,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个性问题

时,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可将精准化服务(针对不同

人群的需求,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个性

化政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行为偏好的差异,

为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制定更加个性化的政策)融

入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各个环节,精准解决人

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个性问题.其三,在解决人民

群众“急难愁盼”的共性问题时,通过数字技术赋能

可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握这些共性问题的本

质与根源、全面系统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规律、

做出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的综合能力,以精准地解

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共性问题.

表1 数字技术的分析能力及其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应用

分析能力 具体内容 特色优势 对全过程人民

民主的作用

自然语言处理

和文本分析

运用自然语言处理和文本分析技术,识别

和分析人民群众的意见及观点等数据中

的关键词、情感倾向、核心主题等要素

分析海量文本,更全面、精确地挖

掘出人民群众的意见及观点的具

体内容

提升 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的 文 本 处 理 能 力

和语义分析能力

情感分析

运用情感分析技术,识别和分析人民群众

意见及 观 点 等 文 本 或 语 音 中 的 态 度、立

场、情感倾向

更精确地了解人民群众的价值立

场和行为偏好

提升 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 的 差 异 化 回 应

能力

主题建模

运用建模技术,将人民群众的意见、观点

中的关键词、主题等因素转化为具有相似

主题或内容的聚类

基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观点发现新

的信息和规律,形成基于单个个体

的参与画像

提升 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的预测能力、科学

决策能力

聚类分析

运用聚类分析技术,将人民群众的意见、

观点按照不同的特征进行分组或聚类,使

得同一组或同一聚类中的数据具有相似

的特征或属性

把人民群众的意见、观点分成若干

类型

提升 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区 分 共 性 问 题 与

个性问题的能力

决策树分类

通过构建树形决策模型,将人民群众的意

见、观点等相关数据按照不同的特征进行

分类

在短时间内对大量人民群众的意

见、观点等相关数据及其涉及的变

量关系进行可视化分析

提升 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的民主决策能力、

科学决策能力

神经网络分类

通过构建模拟人脑神经元结构的计算模

型,使用神经网络分类器,对人民群众的

意见、观点进行分类

在分析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观点中

具有高效性、自适应性、鲁棒性、解

释性、灵活性、非线性映射能力以

及并行计算能力

提升 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的预测能力、科学

决策能力

(四)深度逻辑: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升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深度

数字技术深刻地改变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

践范围、内容与形式,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有机地融

入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链条环节,能够充分、有

效地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显著地提升全

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深度.

第一,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增强提升民主选举的

深度.受到时空、人力、资源的限制,传统的民主选

举方式难以充分、有效地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

利,而数字技术可以通过提升民主选举的组织效

率、提高民主选举的参与率、增强民主选举的交流

与互动来提升民主选举的深度.其一,通过数字技

术赋能,可以在登记选民信息、投票、计票等环节帮

助选举组织机构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民主选举组织

56

第64页

工作的运行成本.其二,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既可

以开发线上投票、移动投票等便捷的投票方式,也

可以及时地将选举议题、候选人信息定向推送给选

民,显著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选举的意识和意

愿.其三,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探索“数字人大”“数

字政协”“数字家站点”“数字民意直通车”“意见公

开征询数字平台”等形式,有助于在党政部门、选

民、候选人之间建立起更为紧密的联系网络,更好

地提高民主选举过程中政治沟通的效率.

第二,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升民主协商的深

度.近年来,无论是中央层面探索的网络议政和远

程协商还是地方层面探索的网络协商议事室和网

络协商议政会,都反映出数字技术对于提升民主协

商深度的赋能作用.其一,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突

破时空、人数的限制,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将更多的

利益相关者纳入民主协商之中,从而提高民主协商

的包容性、深入性.其二,通过数字技术赋能,高效

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信息,为民主协商提供全面

而准确的数据支持,有助于提升民主协商的科学性

和效率.其三,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可以极大地降

低民主协商的参与门槛,让尽可能多的人参与民主

协商,享有平等的发言权,提高民主协商的公正性.

其四,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既可以全方位地记录民

主协商的整个过程来提升民主协商的透明度和公

开性,又可以通过在线协商、语音识别协商等新型

的协商方式来提升民主协商的创新性、灵活性.

第三,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提升民主决策的深

度.数字技术通过生成备选策略、实施辅助决策、

推进分布交互决策、探索人机融合决策等方式提升

民主决策的深度.其一,运用神经网络、知识图谱

和机器学习等技术打造“云端大脑”,构建覆盖人民

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各类数据的智能决策

模型,深度挖掘它们之间的相关性和因果性,生成

民主决策的备选策略.其二,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

见、观点和利益诉求数据化,通过建立数据库、数据

挖掘、集群技术和深度学习等手段,构建决策模型

和专家辅助系统,不断提升民主决策的精确化和科

学化水平.其三,通过推进分布交互决策,将决策

权力和信息分散到不同的参与者之中,使其在民主

决策的过程中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其

Ђ参与者进行交流和辩论,实现不同民主决策节点

的功能耦合和效能发挥,进而达成民主决策的基本

共识.其四,探索人机融合决策,不仅可以凭借人

机接口优化、社会交流渠道建设将更多的参与者纳

入到民主决策过程中,还可以把机器快速处理大量

数据的优势与人基于经验和判断力做出更加灵活

决策的优势结合起来,提高民主决策的效果.

第四,通过数字技术赋能能够提升民主管理的

深度.数字技术可以通过提高民主管理的有效性、

包容性、便捷性等,提升民主管理的深度.其一,通

过对数字技术的运用增加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机

会,不仅能够提高民意表达的便捷性和高效性,而

且能够促进人民的意见和需求更快地被收集和整

合进民主决策流程,从而有助于提升民主管理的有

效性.其二,通过对数字技术的运用,搭建各种形

式的参与平台和参与渠道,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民主

管理中来,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民主管理的覆盖面,

从而增强民主管理的包容性.其三,通过对数字技

术的运用,简化民主管理的环节,减少民主管理的

时间和成本,极大地提高民主管理的便捷性.

第五,通过数字技术赋能能够提升民主监督的

深度.通过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运用数字回溯、数

字共享、数字分析等机制提升民主监督的深度.其

一,通过对数字技术的运用,对公共事务的治理痕

迹进行全过程的数据回溯,提高数据快速传递和处

理的效率,使民众的监督意见能够得到及时反馈.

其二,通过对数字技术的运用,搭建各种形式的公

共事务治理信息公开、互动、共享平台,为广大人民

群众便捷、实时地获取相关数据创造更多的有利条

件,全方位地畅通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各项渠道、

方式.其三,通过对数字技术的运用,对政府和公

共机构的工作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及时找出

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

对性的解决方案.

三、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理

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运行创造更多的应用场景,提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质量和效率.一般而言,数字技术具有民主素

养赋能、民主渠道赋能、民主流程赋能、民主制度赋

能四大作用机理,能够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全方

位赋能.

(一)民主素养赋能: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

础要件

民主素养是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民主制

度下应当具备的一种文化素质和参与能力,是人民

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民

57

第65页

主素养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行至关重要.如

果整个社会缺乏一定的民主素养,那么全过程人民

民主就很难实行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定程度

和标准的民主素养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

发展的必要条件.依托数字技术赋能,提高广大人

民群众的民主素养,主要通过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

意识、获取与分析信息的能力以及参政议政的能力

来实现.

一是依托数字技术赋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

意识.近年来,网络表达、网络议政、微博问政、微

信参与已经成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新时尚.

数字技术可以使公共部门与人民群众建立起更为

紧密的交互关系,使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可以通过

提升参与积极性、改变行为方式来实现维护自身利

益和推进公共利益的目标.[14]公共部门也可以利

用数字平台搭建各类“民意直通车”公开征求民意,

建立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直接渠道.广大人

民群众可以通过各类数字平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

看法,并对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产生实质性的

影响力,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

热情和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依托数字技术赋能提高人民群众的信息

获取与分析能力.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过程中,

对数字技术的运用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

加便捷、快速、准确的信息获取方式,而且可以帮助

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有效地处理和分析各类信息,从

而极大地 提 高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信 息 获 取 与 分 析

能力.

三是依托数字技术赋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参政

议政能力.一方面,数字技术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

提供丰富的民主政治教育资源,如在线课程、电子

书籍、视频讲座等,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学习到更多

的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和民主参与的知识,提

高自身的参政议政能力;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可以

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和政策,

为其提供更多的参与方式,使其能够更加便捷地参

与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民主渠道赋能: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

与途径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语境下,人大代表与人民群

众的联系要真真正正地实现“零距离”“全天候”,确

保人民群众在社会各领域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能

够得到及时反馈.[28]数字技术“为民主的深度发展

提供了廉价技术支撑,有助于打破阻碍直接民主、

参与民主的‘技术瓶颈’与‘成本限制’,必然会促进

间接民主向直接民主发展”[29](P.229).随着数字化

时代的到来,各级党政部门把数字技术的合理运用

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不断៿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途径、运行方式,为落实广

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提

供技术平台,是数字化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江

苏省、广东省等数字化治理改革先行地区通过数字

技术的运用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有机结合,探

索出形式多样的数字化民主平台,极大地៿展了全

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途径.例如,北京市探索的集

核心业务系统、辅助办公系统、远程协商视频会议

系统等于一身的“政协ༀ员履职平台”将“事前有资

料、事中有跟踪、事后有反馈”的全流程服务融入全

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各个环节;上海市、浙江省、江

苏省、广东省等地探索数字人大工程,通过纵向多

层级数字人大平台的开发以及立法、监督、人大代

表履职等一体化应用建设,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

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应用场景,为人大代表联系

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依法参政议政提供线上线下相

融合的一站式服务.总之,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不

仅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

活获得技术支撑,而且还៿展出新的参与方式,为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了线上线下一体化、全

方位的参与途径.

(三)民主流程赋能:优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

行环节

民主流程是否简洁、完备、高效直接决定着民

主质量的高低.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建立起以数字

平台整合为导向的全流程重塑机制,能够优化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运行环节,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

质量运行.具体来说,数字技术通过民意搜集、民

意分析、民意反馈三个环节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

实现优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环节的目的.

一是数字技术为民意搜集环节赋能,打通民意

搜集环节的堵点,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广大人

民群众的直接沟通和交流机制,尽可能地缩短民意

搜集环节的信息传递链,实现全面、真实、高效地收

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政各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

目的.

二是数字技术为民意分析环节赋能,在数据挖

掘、自然语言处理、问卷调查、民意测验、人群分析

58

第66页

等技术的助推下,能够帮助各级党政部门更好地了

解不同群众对某一事件或政策的态度和看法,以便

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数字技术为民意反馈环节赋能,使各级党

政部门可以快速收集、整理和分析广大人民群众的

反馈信息,在政策调整过程中及时吸纳最新的诉

求;通过搭建各类数字民意直接车,可以实现党政

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实时互动,有助于增强民意反馈

的交互性;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各级党

政部门建立畅通的民意反馈渠道,规范公共权力的

运行.数字技术的应用不仅有助于增强党政部门

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而且有助于提高民意反馈的即

时性、可信度.

(四)民主制度赋能: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

度绩效

一是数字技术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赋能增效.

近年来,我国各地尝试将数字技术融入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在线上、线下应用

场景的互联互通,极大地提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运行绩效.其一,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可以提高

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效率、人大代表之间的

沟通效率、各级人大之间的协同效率.其二,通过

数字技术赋能,可以更好地发现和评估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建立更

加科学、合理、高效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机制

提供更为全面的参考和依据.其三,通过数字技术

赋能,能够帮助各级人大代表实时、准确地掌握不

同民众的意见、诉求,提高立法和决策的针对性及

效率.

二是数字技术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赋能增效.一方面,通过各类数字

化平台的搭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可以便捷

地分享政策建议、讨论社会问题.此外,各民主党

派凭借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以全面、高效地了解民

意,实时掌握民众的意见和诉求,为政治协商、咨政

建言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各类数字化平

台的搭建,打破传统政治协商过程中的沟通壁垒,

能够为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个体参与政治协商提

供更加便捷的通道,有助于形成线上与线下履职的

深度融合,政协ༀ员与广大民众建言的协同联动以

及政协提案的提出、办理、落实,政协ༀ员服务管理

与政协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的深

度融合的生动局面.

三是数字技术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赋能增效.

数字技术可以通过优化沟通交流机制、៿宽参与渠

道、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基层治理的架构和流程等

方式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赋能增效.其一,通过数

字技术赋能优化沟通交流机制,可以加强基层社会

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实时交流,

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其二,数字

技术的应用为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更加便

捷的渠道,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基层数字政务平

台、社交媒体平台、数字化治理平台、在线调查和民

意征集平台等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协商、决策、监

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其三,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开

展数据挖掘和建模分析,可以全面地了解基层治理

过程中群众的需求和偏好,在此基础上,结合优化

服务流程、៿展服务渠道、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地

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获得感.其四,通过

数字技术赋能,可以整合各类基层社会治理资源以

及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不仅有助于提升基层

治理的整体水平,而且有助于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

和精度.

四、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

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

智能技术在权力、规则、组织层面塑造了民主

政治的崭新空间和运作机理,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制度创新提供了新的技术条件.[30]数字技术赋能

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循序渐进、综合施策,通过数

字人大建设搭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全天候

平台,通过数字政协建设打造协商议事的一体化平

台、多样化场景,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实现过程

民主与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等三个方面探索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可行性实践路径.

(一)通过数字人大建设,搭建人大代表联系人

民群众的全天候平台

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与党和国家之间的

纽带、桥梁,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

不仅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而且是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受时间、空间以

及突发事件的影响,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

的联系需要善用数字技术,通过数字人大建设搭建

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全天候平台,为人大代表

与人民群众的线上联系赋能增效.一是搭建“家站

点”综合数字平台,为建立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全

天候”“零距离”的密切联系赋能.为了打破“家站

59

第67页

点”的时空限制,探索“代表云工作室”“代表网上窗

口”“代表网上值班制度”等“家站点”综合数字平

台,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全天候”“零距离”的密

切联系赋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体察民情、反映

民意、汇集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搭建数字人

大综合平台,为全方位地织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

的线上联系渠道赋能.以数字人大综合平台建设

为突破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应用场景打造、数

据整合、流程再造、制度建设、机制优化的一体化数

字化建设.在此过程中,挖掘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

密切联系的结合点,探索一批人民认同度高、应用

黏性好、综合效能强的高质量应用服务模块,全方

位地织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线上联系渠道.

(二)通过数字政协建设,打造协商议事的一体

化平台、多样化场景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

专门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将

数字技术赋能与人民政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

推动数字政协建设,打造协商议事的一体化平台、

多样化场景,有利于更好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立足系统思维、整体思维,构建上下贯通、

全域覆盖的协商议事平台矩阵,打造覆盖全国政协

数字化系统以及地方和基层政协数字化子系统的

一体化平台,通过数字平台赋能,促进民主协商与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相

互贯通、深度融合.

二是围绕做实做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

由众人商量”的人民民主,重点打造提案办理、社情

民意、协商议政、基层协商、ༀ员考评、民主评议、网

络议政、学习培训等多样化场景的应用,不断៿展

数字赋能政协履职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三是完善提案的提出、审查、交办、督办、评议、

公开、归档以及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的遴选等全流

程工作链条,通过数字化流程再造,打造数字政协

提案工作的完整闭环,不断提高政协提案工作的效

率、透明度、规范化、科学化.

(三)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实现过程民主与

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

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是全过程人

民民主的典型特征.过程民主强调人民有序政治

参与的全过程性、广覆盖性;成果民主强调将代表

人民意志、反映人民心声、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数字政府建

设,能够将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结合起来,充分实

现二者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建立贯穿国家治

理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

的一体化体系;搭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

门、跨业务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平台;开放政府数据,

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系统;开发在线

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投票、市民热线、民意征询等民

情民意直通系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

便捷、高效、多样化的参与渠道和参与方式.

另一方面,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建立以人民为

中心、以工作流程为主线、信息流畅、适当授权、程

序简化的扁平化运行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

跑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建立

围绕人民群众需求的数据分析和挖掘模型,更精确

地掌握人民群众的诉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

的、个性化的服务;围绕人民群众的反馈和建议建

立归类整理和分析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

公共服务的反馈和评价,动态调整公共服务的供

给,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针对性.

[参考文献]

[1]安德鲁芬伯格.技术批判理论[M].韩连庆,曹观法,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安德鲁查德威克.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

技术[M].任孟山,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

[3]白井均,等.电子政府[M].陈云,蒋昌建,译.上海:上海

人民出版社,2004.

[4]郑永年.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M].邱

道隆,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3.

[5]埃佐曼奇尼.日常的政治:韧性社会的生活项目[M].

钟芳,译.南京: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20.

[6]马修辛德曼.数字民主的迷思[M].唐杰,译.北京:中

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7]安东尼艾略特.人工智能文化———日常生活与数字变

革[M].郝苗,译.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22.

[8]孟天广,季程远.重访数字民主:互联网介入与网络政治

参与———基于列举实验的发现[J].清华大学学报(哲

学社会科学版),2016,(4).

[9]陈家刚,张翔.数字协商民主:制度规范与技术路径———

江苏省淮安 市 “‘码’上 议”实 践 探 索 [J].江 海 学 刊,

2022,(6).

[10]邬家峰.数字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民主化———基于江

苏淮安“码上议”协商平台的实践考察[J].新疆社会科

学,2022,(5).

[11]汪波.大数据、民意形态变迁与数字协商民主[J].浙江

社会科学,2015,(11).

60

第68页

[12]赵爱霞,王岩.新媒介赋权与数字协商民主实践[J].内

蒙古社会科学,2020,(3).

[13]高奇琦,张鹏.从算法民粹到算法民主:数字时代下民

主政治的平衡[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4).

[14]陈家刚.数字协商民主:可能性、风险及其规制[J].教

学与研究,2022,(7).

[15]高奇琦.数字技术如何支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的落实[J].政治学研究,2022,(6).

[16]邓理.系统性赋能:数字技术重塑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

的多重逻辑[J].学习与实践,2023,(8).

[17]赵勇.数字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分析[J].探索

与争鸣,2022,(4).

[18]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 次 全 国 代 表 大 会 上 的 报 告 (2022 年 10 月 16

日)[Z].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19]高奇琦.国家数字能力:数字革命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建

设[J].中国社会科学,2023,(1).

[20]桑玉成,等.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探析[M].上海:上海

人民出版社,2021.

[21]贾平凡.二〇二二全球政府信任度排行榜,中国继续稳

居榜首[N].人民日报(海外版),2022-02-11.

[22]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

互关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3).

[23]樊鹏,等.新技术革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中

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

[24]郁建兴,樊靓.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及其限度———以

杭州城 市 大 脑 为 分 析 对 象 [J].经 济 社 会 体 制 比 较,

2022,(1).

[25]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

述摘编[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

[26]习 近 平 著 作 选 读 (第 二 卷)[M].北 京:人 民 出 版 社,

2023.

[27]李文钊.接诉即办的治理逻辑[M].北京:中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2023.

[28]魏崇辉.面向共同富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在机制与

推进路径[J].行政论坛,2022,(5).

[29]刘红凛.信息化时代的政党重塑与党的建设[M].北

京:人民出版社,2019.

[30]李笑宇.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定

位、功能与发展战略[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2023,(4).

(责任编辑 屈虹)

TheLogic,Mechanisms,andPathwaysofEmpowering

the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withDigitalTechnology

CHENLiang

(SchoolofMarxism,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Shanghai200240,China)

[Abstract]Inrecentyears,variousregionsinChinahavebeenstrivingtointegratedigitaltechnoloG

gyintotheconcretepracticeof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exploringanewpathforempoweG

ringthedevelopmentof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throughdigitaltechnology.Thelogicalroutes

ofempowering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withdigitaltechnologyprominentlyembodiesthediaG

lecticalunityofbreadthlogic,efficiencylogic,precisionlogic,anddepthlogic.DigitaltechnologypriG

marilyachievescomprehensiveempowermentofthe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throughfour

mainmechanisms:empoweringdemocraticliteracy,empoweringdemocraticchannels,empoweringdemG

ocraticprocesses,and empowering democraticinstitutions.Theempowermentof whole-process

people'sdemocracywithdigitaltechnologyrequiresagradualandcomprehensiveapproach.Thiscanbe

achievedthroughthreefeasiblepracticalpaths:firstly,throughtheestablishmentofdigitalPeople'sConG

gress,creatinganall-weatherplatformforPeople'sCongressrepresentativestoconnectwiththepeoG

ple.Secondly,throughthedevelopmentofdigitalChinesePeople'sPoliticalConsultativeConference,

creatinganintegratedplatform forconsultationanddeliberationin diversescenarios.Andthirdly,

throughtheconstructionofdigitalgovernment,achievingtheorganicintegrationofproceduraldemocraG

cyandoutcome-baseddemocracy,soastoexplorethefeasiblepracticepathofwhole-processpeople's

democracy.

[Keywords]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DigitalTechnologyEmpowerment;PeopleRun

TheirOwnCountry

61

第69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研究”(编号:22AZD114).

[收稿日期]2024-01-07

[作者简介]林修能,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2024年5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May.2024

第45卷 第3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3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3.008

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中的民主评价新思路

林修能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1)

[摘 要]西方民主评价的主体、标准与原则在实践上与理论上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

则蕴含着民主评价的新思路.在评价主体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要求将生活于共同体之中的成员作为共同

体运行评价的主体,在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理解民主的共性,做出客观有效、普遍认可的评价.在评价标准

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要求以政治运行全过程超越西式选举单标准,注重民主制度安排的完整性与民主运

行时间的连续性,拓宽民主的评价范围,强调落实到位与共建共享.在评价标准背后的原则支撑上,全过程人

民民主理论致力于解决现代社会资本逻辑宰制政治的问题,不是一味地强调制约权力,而是强调以权力保障

人民各项民主权利.这一民主评价新思路有利于构建更为健全的民主评价体系,让民主这一全人类共同价值

得到更好弘扬.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评价;民主;权力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3-0062-08

引言

“民主评价”是对一个共同体是否民主及其民

主程度进行的判断与区分.这个共同体在狭义上

主要指国家,在广义上还包括各类组织、社团乃至

家庭等等.本文探讨的是现代国家的民主评价问

题,关于民主评价客体显然并无争议,但民主评价

的主体与方法值得我们深入探析.在当今国际舞

台上,西方国家的一些组织和机构垄断了民主评价

主体与方法的话语权,Ђ们往往不征求其Ђ国家人

民的意见,仅根据其所谓的“评价体系”就给其Ђ国

家贴上“不民主”的标签,这显然与Ђ国现实格格不

入,更不会被Ђ国人民所接受.因此,打破西方对

民主评价的垄断刻不容缓,必须对西方民主评价的

局限 性 展 开 深 入 剖 析,积 极 探 索 民 主 评 价 的 新

思路.

目前,我国学界已充分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

理论对于提升中国民主的国际话语权所具有的重

大意义[1],在批判西式民主评价、建构中国民主评

价的研究中涌现出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在批判

西方民主评价思路方面,杨光斌等人(2017)指出,

西方所谓的“自由民主评价体系”背后常“带有明显

意识形态偏见”.[2]赵卫涛等人(2016)认为,西式民

62

第70页

主评价的核心是“垄断国际民主话语权乃至对外输

出民主”[3].在建构中国民主评价思路方面,张光

辉等人(2023)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系统

性制度评价标准,包括坚持主观性评价与客观性评

价的辩证统一,追求广泛性评价与有效性评价的统

筹兼顾,注重程序性评价与实质性评价的有机结

合,以及把握守护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的动态平

衡”[4].施灿业等人(2018)提出,“将本国民众民主

程度评价与国际评级机构的民主指数相结合,形成

一种新的二维视角来对特定时期发展中国家进行

考察”[5],尝试从实证层面建构发展中国家的民主

评价,打破西方的评价垄断.

本文并非要制定民主评价的具体测量指标,而

是旨在考察指标背后的“合理性”,即思考民主评价

所应具备的基本思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

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

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的民主.”[6](P.37)因此,我们在思考民主评价问题的

时候,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为重要资源,通过

对“谁来评价民主”“评价民主的标准是什么”与“这

些标准背后的原则支撑是什么”三个问题进行考

察,探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所蕴含的民主评价新

思路,为世界民主话语贡献中国智慧.

一、以生活于共同体内部的

成员作为民主评价的主体

“谁来评价民主”,这是民主评价的起点,却经

常被西方主导下的民主评价体系刻意忽视.西方

媒体、政客及其所谓的“独立机构”“中立组织”在公

布各类指标和报告时,有意将阅读者的注意力吸引

到“如何评价民主”上,悬置评价主体的合法性问

题,仿佛这些评价在诞生之时就天然地具备合法性

与正当性.但事实上,这类民主评价主体多是处于

少数西方国家垄断或支配下的组织机构,在不进行

实地考察、缺乏对各国人民政治生活体验的情况

下,仅凭二手资料便得出结论.因此,此类评价在

实践中普遍面临一个突出问题,即当这些组织机构

宣称某一国家“不民主”的时候,该国人民可能恰恰

觉得自己的国家“很民主”.为何上述西方学者和

组织机构仅根据少数西方国家的民主经验就自认

为具备评价世界各国民主的资格与能力? 这是因

为Ђ们以为自身所处的国家具备健全的、高水平的

民主,其理想中的民主形式也是以所谓的“第一波

民主化国家”为模板构想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些

西方主导下的民主评价主体习惯以“自我”为参照

系对世界上的其Ђ国家进行判定,将“自我”等同于

“最民主”,自认为有资格对其Ђ国家是否民主及其

民主程度进行判断,甚至可以无视其Ђ国家人民的

看法,这无疑带有很强的“西方中心”色彩.这样的

评价体系隐晦地将其Ђ未按照西方模板进行建构

的政体视为“民主的匮乏”,客观上服务于“西方—

非西方”的不平等世界秩序的再生产.上述组织机

构若能真正悬置自我中心视角便会发现,不同的文

化传统与现实环境会生发出不同类型的民主,以单

一的经验和视角无法衡量多样化的世界文明.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西方的自由民主模式一度

以“终结历史”的姿态出现在世界舞台上,但这种模

式在被非西方国家采用时往往无法展现出令人满

意的效果,近年来在西方国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因此有部分西方学者开始对自由民主模式进行去

中心化的反思,承认不同国家需要基于文化传统和

国情差异来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民主形态.然而,

多数西方学者并不相信除了西方民主之外还存在

其Ђ民主形态可供选择,在民主评价话语的问题上

未能提出更多见解.要突破西方的话语体系,世界

各国要共同努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对于“谁来评价民主”给

出了更合理的答案.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

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全过程人

民民主理论时指出,“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

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

手画脚来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

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

的少数国家来评判”[7].这一判断秉承了新时代以

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国家政治制度、政治道路评价主

体的一贯思考.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

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强调,“要坚持

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

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反对干涉别国内政,维

护国际公平正义.‘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

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

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8].2019年10月31日,

63

第71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

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

不好、优越不优越,中国人民最清楚,也最有发言

权.”[9]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之中蕴含着一以贯之

的核心观点,即将生活于共同体之中的成员作为共

同体运行情况的评价主体.

民主作为共同体的一种运行规则,在国家层面

的追求是让本国人民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在国际

层面的追求是让各国享有独立自主的发展选择以

及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聚焦于国家层面,人

民是组成国家这一共同体的成员,是国家治理的直

接受众,对于本国的治理情况、政治运行情况有着

切身感受,对于本国政府是否为人民服务、对人民

负责有着直接体验,这是Ђ国民众无法体会的.与

此同时,人民亦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深知自身在本

国所处的地位,对于自己参与了多少治理、发挥了

怎样的作用有着Ђ国民众无法比拟的经验,而这些

恰恰是衡量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因素.

共同体之外的组织机构对共同体的运行恣意

评价,甚至发展成话语垄断,这本身就是对该共同

体及其内部成员的极大冒犯.民主在这个意义上

甚至变成少数西方国家发动战争的借口,成为和平

演变的“漂亮外衣”,在服务于少数西方国家利益的

同时,给Ђ国民众带来沉重的苦难.国家内部的民

主是尊重人民的自主、将人民视为国家的主人,推

而广之,国际社会中的民主同样需要充分尊重各国

政治的发展现状,让各国人民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管

理自己的国家,而不是将某种制度、理念强加于人,

“替Ђ国人民作主”.总之,判断一个共同体是否民

主及其民主程度如何,要以服从共同体成员意志为

第一准则;一个国家是否民主,其评价主体只能是

本国人民.

以本国人民作为国家民主评价的主体并不是

否认民主的共性与可评判性,而是强调只有在尊重

多样性基础之上真正理解民主的共性,才能做出客

观、真实、有效的评价.民主的共识,即作为治理主

体,人民可以有效管理国家事务;作为治理受众,人

民能够得到政府的服务.在此基础上,人民管理国

家的形式、政府服务人民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

的.民主的共识决定了民主仍然是可评判的,有效

的民主评价必然可以真实反映共同体成员的意志,

得到共同体成员的认可.例如,“特权现象”在任何

时代、任何地方都不会被认为是民主的体现;“为人

民服务”的理念只要落实到位,在任何时代、任何地

方都会被赞许为民主.这种以本国人民为评价主

体的民主不同于西方的价值输出和话语垄断,是在

弘扬尊重本国人民真实意愿、寻求最大共识的全人

类共同价值.

二、以政治运行全过程作为

民主评价的核心标准

在解决“谁来评价民主”这个起点问题后,紧接

着便是“如何评价民主”这个过程问题.本文尝试

将其拆分为互为表里的两个部分,即评价民主的标

准是什么? 为什么是这些标准? 前者涉及“民主需

要包括什么”的理解,后者蕴含“民主为了什么”的

体会.

评价民主的标准具备形式与内容两方面的含

义.在形式上存在两种评价思路:一是对民主进行

二分,通过确定一些核心标准将民主制度与非民主

制度区分开来;二是将民主作为连续变量,在多重

指标同时作用下将民主划分为多个层级.现实中

上述两种评价思路经常合为一体,将其确立的核心

指标视为“民主—非民主”的区分标准,之后加入一

些重要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或非民主的程度.

这种形式本身没有问题,但其核心指标与关键

指标的设定往往以少数西方国家为模板,造成民主

评价长期被西方垄断.两党或多党、竞争性选举或

周期性选举是当前西方民主评价盛行的核心指标.

西方国家对选举的重视始于约瑟夫熊彼特(JoG

sephSchumpeter),Ђ将民主定义为“为作出政治

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

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10](P.396),里根

政府智囊、政治学家珍妮 柯克帕特里克(Jeane

Kirkpatrick)更是将选举视为民主的核心机制,并

强 调 选 举 的 竞 争 性 与 周 期 性[11],塞 缪 尔

亨廷顿(SamuelHuntington)也从反面提出“不民

主的国家没有选举上的竞争和普遍的选举投票参

与.除了这些共有的负面特征外,它们极少有共同

之处”[12](P.10),上述评价思路沿用至今.

诚然,选举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选举不只有西方一种模式,且西方两党或多党轮

流执政、竞争性选举产生的最终结果也未必符合其

64

第72页

追求的“民有、民治、民享”目标.中国台湾学者江

宜桦(2006)将西方自由民主的局限归纳为三点,即

不能保证最好、最有效率的决策,社会经济雄厚者

可以左右公共政策,民粹主义的兴起[13](PP.45~49),这

种观点关注到了西方国家资本力量过于强大、过分

注重选举产生的问题;王绍光(2018)提出“民主异

化 ”的 四 个 表 现,批 判 自 由 民 主 的 治 理 效

果[14](PP.29~61);庞金友(2019)同样强调自由民主遭

遇“国家极化”的政治危机[15].这些实践问题的背

后是理念的局限,当人民意志简单地被定义为一张

张“选票”的时候,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就被个体

化、孤立化,资本便可以发挥强大的支配力量“收

买”每一个个体.而为了获得成功,大资本就不得

不互相斗争,引发决策的不公正以及“为了反对而

反对”的恶性竞争.从本质上看,西式选举民主以

充分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给予资本宰制政治的机会,

因而产生无法回避的内在问题,并在一定时期暴露

出明显的弊端和局限性.

归根到底,现代国家的政治生活极为复杂,将

选举视为评价民主的唯一核心标准必定带来诸多

局限.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对于民主评价的标准

更为包容,将政治运行全过程纳入民主评价的核心

标准具有更为充分的解释力.这一理论并不是不

注重投票和选举,而是致力于克服西式选举的弊

病,不仅要关注程序正义,还要确保人民在政治生

活全过程中获得政治地位与生活水平的全面提升,

即实现真正的当家作主.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已提出评价一个国

家 政 治 制 度 是 不 是 民 主 的、有 效 的 有 “八 个 标

准”①,不仅涵盖了对政治运行从输入端到输出端

的全过程要求,还包含了对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

的要求.2021年,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

“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② 标准,进一步彰显民主

评价新思路对于西式民主评价标准的超越,民主评

价不仅要看是否具备规范的程序,更要看这些程

序、规范在实际运行中的落实情况与最终结果.这

一系列民主评价标准的核心是用“政治运行全过

程”超越“西式选举”,具体可以从全过程人民民主

所要实现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三个层面来

理解.

“全链条”在强调民主制度安排的完整性的同

时,还重点关注民主运行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全

链条”要求民主评价标准涵盖政治运行的“起点”

“中间”与“终点”,不能只注重选举而忽视其Ђ政治

方式,更不能只关注某一周期的程序正当而忽视不

同周期间的政治连续.西方国家不仅无力解决立

法机关、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互相掣肘问题,而

且总要面临继任政府上台后贸然否定前任政府施

政策略的问题.而“全链条”理念则希望实现各民

主环节的连贯以及政治运行在时间上的连续.一

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的不仅是选举一个环

节,还包括诸多民主形式.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

出的,“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

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

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

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

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6](P.37).这些民主环节

紧密结合、不能割裂,互相支撑、共同发挥作用.另

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政治运行在时间上保

持连续,不单是政策的连续,更是一种接续奋斗的

状态,要在继承前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造新

成就.

“全方位”意味着民主评价的范围亟待៿宽,不

仅要关注政治上的民主,还要将人民在经济、文化、

社会等领域的获得感都纳入民主的考量之中.事

实上,这些不同的领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息息相

关,新的民主评价应具备系统思维,能够以全局视

角思考问题,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政治活动不可能

与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相剥离,政治领域的民主应

65

“八个标准”指的是“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

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

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

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

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

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

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

约和监督.”参见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 5日)»,载«求是»2019年第

18期.

“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指的是“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

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

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

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

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

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参见

习近 平 «在 中 央 人 大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2021 年 10 月 13

日)»,载«求是»2022年第5期.

第73页

当与这些领域的民主相互嵌套、相互作用.西方民

主评价的思路通常把民主局限在政治领域,更进一

步,甚至将政治领域的民主缩小到投票和选举行

为,按照这样的思路开展民主建设,很容易造成人

民“在投票时被唤醒、在投票后陷入沉睡”的局面.

民主评价的新思路不愿看到人民只有在投票时才

会觉得自己是国家和社会主人这样的局面出现,而

是希望将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

面.对民主的发展状况进行“全方位”考察,如果人

民在经济领域处于普遍的贫困状态,那么Ђ们的生

存往往要依靠特定力量的施舍,如此,民主怎样才

能实现呢? 如果人民在文化领域处于普遍的愚昧

状态,那么Ђ们在政治领域的行为极有可能被少数

人操纵,这种情况下的民主终究只是一个假象.必

须认识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应当是全面的,能

够保障人民在各领域实现协调发展的,唯此,民主

才不 会 退 化 为 贫 穷 的 民 主、愚 昧 的 民 主、野 蛮 的

民主.

“全覆盖”强调的是共同享有、落实到位,关注

民主的全民性与真实性.在制定民主评价标准时,

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

利益,不仅要注重民主权利在法律层面的扩展,更

要注重权利的落实情况与覆盖程度.当今世界,许

多国家的民主有落入“资本的民主”“选民的民主”

的风险,一些执政党在资本的裹挟下无法兑现竞选

时的承诺,有的即便兑现也是出于获取选票方面的

考虑,其颁布的政策服务于那些将选票投给本党的

选民,而非全体人民.中国希望实现的民主是一种

让人民真正享有的、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中国共

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最广大人

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这种考虑全体人民的民主、

以全体人民的幸福为指向的民主应当是民主评价

更为健全的出发点.

三、以“权力为公”作为民主评价的落脚点

民主评价的标准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价值取

向与原则要求,西方民主为何执着于让民主评价与

“竞争性选举”挂钩? 其原则存在哪些不可避免的

局限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又提供了怎样的超

越思路? 上述问题涉及民主评价的落脚点,关乎

“民主为了什么”这一根本问题.

西方民主之所以注重选举,实际上存在两方面

的考虑.从积极方面看,Ђ们认为竞争性选举可以

让执政者对选民负责、争相做好工作.从消极方面

看,Ђ们认为竞争性选举赋予人民更换政府的最低

选择权,通过周期性、竞争性选举“保护人民免于政

治权力的侵害”[16].在选举这个核心评价标准的

背后是对政治权力进行压制和约束的原则性支撑,

是对政治权力的扩张和滥用的时刻防范.以此为

基础,西方民主将“自由”列入民主评价的重要标

准,希望通过约束政治权力来保障个人自由,并设

立了一系列分权机制支撑民主运行.限制政府权

力是西方民主评价的重要落脚点,但这个落脚点本

身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不可否认,政治权力应当接受人民的有效监督

和制约,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同样强调这一点.但

在实践中,西方民主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总会走向

极端.由于一味强调分权制衡,西方民主在限制政

治权力方面构建起种类繁多的体制机制,却忽略了

对人民根本权利的切实保障,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

具体实践中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即便是美国

的三权分立体系,也一直存在一些无法克服的问

题,尤其是当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掌控“三权”中的

“一权”时,“分权”反而会沦为党争的工具,难以保

障人民的权利.在当今的西方国家,政治权力在新

自由主义的指导下退出社会的各个领域,造成资本

无节制地“统治”着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下

降,尽管这种所谓的“民主制度”给予人民名义上更

换政府的选择权,但实际上人民只能在资本之间进

行选择,并在最广泛的生活领域遭受专制的支配,

这无疑损害着政府的公信力.有研究表明,在自由

民主与资本的合谋之下,“自由民主在处理大规模

社会问题、文化问题、政治问题乃至经济问题上都

显得效率不足”[17](P.2),西方国家的广大民众对于

这样的民主身感疲惫.

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限制

政府权力”是否应当成为民主最重要的追求.西方

民主的价值取向是自由主义的,Ђ们觉得政治权力

的扩大是对个人自由的威胁,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

个人自由,必须对权力多加限制,这是在古典自由

主义原则支撑下较为偏激的政治考量.

应当明确,不同时代对“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大

挑战是不一样的.古代社会,在不受节制的政治权

66

第74页

力主导下的特权等级逻辑是对民主最大的侵害;而

在现代社会,问题的关键转变为在不受节制的资本

主导下的市场逻辑对人民的侵害,而自由主义民主

理论总 是 服 务 于 资 本 对 政 治 的 主 导. 阿 历 克

西德托克维尔(AlexisdeTocqueville)指出,

“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并随着身份平等的

扩大而发展”[18](P.683),Ђ还认为,政治自由是对抗

个人主义的有效方式,因为“这种制度和权利,也使

Ђ们的头脑里经常想到,为同胞效力不但是人的义

务,而且对自己也有好处”[18](P.691),可以以此构建

起个体之间新的联结.托克维尔是正确的,但只是

部分正确.事实上,这只是说明资产阶级民主相对

于封建君主制取得了划时代的进步,而其中最大的

问题恰恰隐藏在“利益”之中,在托克维尔的理论中

政治上的公共利益实际上已经被置换为私人利益,

这个错误不是Ђ有意为之,而是资本主义民主的必

然逻辑,在这样的逻辑指引下,后世西方学者逐渐

将民主与资本主义制度绑定在一起.而这种将民

主与资本主义绑定的观念实际上暗含着“民主=自

由民主”“自由=自由主义”的设定,也就是说,多数

西方学者本质上仍然认为当今世界仅存在“自由民

主”一 种 民 主 形 态. 诚 如 克 劳 福 德 麦 克 弗

森(CrawfordMacpherson)所观察到的,“到目前为

止,市场的观点获胜了:‘自由’有意或无意地被假

定为‘资本主义’.这就是事实,即使自密尔以来的

伦理的自由主义者试图将市场自由和自我发展的

自 由 结 合 在 一 起,并 试 图 使 前 者 从 属 于 后

者”[19](P.2).而马克思敏锐地洞悉到“资产阶级通

常十分喜欢分权制,特别是喜欢代议制,但资本在

工厂法典中却通过私人立法独断地确立了对工人

的专制”[20](P.488),资本逻辑虽然在形式上满足了

“一人一票”的平等权,但实际上却将经济、文化等

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置于自身的专制支配之下,

并通过对人民整体的分化、瓦解,对政治权力的抹

黑、攻击,让“人民”失去整体的行动力,屈从于资本

逻辑设定的规则.

以历史的全过程视角审视,我们会发现个人主

义理念恰恰是服从、服务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意识形

态建构的产物,西方式政治自由并没有真正凝聚起

人民,而是将这种对人民的分化合法化,试图在私

人利益的驱动下动员个体参政,这种利益格局恰恰

使人民更容易被资本裹挟.因此,由选票堆砌起来

的民主看起来是一种自由,实际上是现代社会隐性

的权力控制,因为整个政治社会都被市场化,都被

理解为私人利益驱动下“看不见的手”所保障的一

般均衡.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市场社会的洞悉在

这里仍然适用:“使Ђ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

一力量,是Ђ们的利己心,是Ђ们的特殊利益,是Ђ

们的私人利益.”[20](PP.204~205)

事实上,权力有大小、更有善恶,所谓善的权力

就是“权力为公”,即为最广大人民谋福祉的权力;

所谓恶的权力就是“权力为私”,即为个别人、少数

人谋私利的权力.小权力不代表一定是善的,大权

力同样不代表一定是恶的.自由不是天然赋予的

权利,而是一种需要依靠集体努力争取才能实现的

追求,只有在共同体独立安定、个体生命安全得到

保障的时候,自由才是有意义的自由.在某种意义

上,自由的基础需要依靠权力支撑.当然,自由一

方面要在强大的政治权力之中躲避资本权力,对抗

共同体外敌人的压迫,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创新重

塑权力、引导权力的走向.

因此,新的民主评价应突破西方对“权力—自

由”关系的偏见,将“权力为公”作为落脚点,以权力

制约资本,为民主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突出

强调的制约权力是为了实现“权为民所用”,而不是

为了使权力退出社会领域;不仅强调人民拥有各项

权利,还注重实现权利的能力保障.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四个相统一”①是对民主评价标准背后的原

则支撑的另一种表述,与“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

有着内在耦合关系,蕴含着对“权力为公”的强调,

追求的是以政治权力有效制约资本,切实赋能人民

权利.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对权力作出更广义的解

释,权力不仅是行政领域的国家强制力,还包含国

家力量对于社会经济的调控,更进一步可以理解为

世界上的种种结构性支配力量,也就是广义上的

“规范”.“权力为公”指的就是让这种结构性支配

力量为公共利益服务、为人民服务,而在现代社会

“权力为公”的重要任务就是阻隔资本主宰政治.

权力在阻隔资本主宰政治的基础上,还应该积

极引导资本为国家建设服务,这应成为社会主义国

67

① “四个相统一”指的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

民主、直接民 主 和 间 接 民 主、人 民 民 主 和 国 家 意 志 相 统 一”.

参见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10月13

日)»,载«求是»2022年第5期.

第75页

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在民主探索道路上的共识.西

方国家希望建立较为完善的制约权力的政治制度,

但如果对权力的制约导致产生资本主宰政治与社

会的潜在风险,导致政府在应对重大公共危机时的

不作为,那么这种民主一定是低效的.民主国家应

当注重培养政治权力的公共性、先进性,坚持对资

本这种现代社会的“双刃剑”进行有效管控和引导,

让资本服务于社会发展.

结语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所蕴含的民主评价新思

路可以生发出新的民主评价体系,这一体系应更为

注重本国人民对国家民主状况的认知;更为注重政

治运行全过程、各领域的民主落实情况;更为注重

考察国家权力能否有效规制资本,人民的各项权利

能否在政治权力的保障下得到落实.全新评价体

系的构建将打破西方少数国家、组织和机构对于民

主的话语垄断,推动现代民主理论革新.

在西方话语体系中,“民主”往往变为西方国家

攻击其Ђ国家制度的工具,一些西方评价机构发布

的报告将全世界超过半数的国家视为“不民主”国

家,实际上,这是为少数西方国家输出“西式民主”、

发动战争寻找借口.与之相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

人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提出了民主评价新

思路,不是为了以民主之名攻击Ђ国的制度模式,

而是为了更好地指导自身的民主建设,更好地促进

人类民主事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将民主评价的

主体确定为本国人民而不是少数外部人员,这充分

体现出中国对世界各国主权的尊重,对民主多样性

的提倡,中国共产党结合自身治国理政经验提出的

民主评价标准同样是开放的、客观的,为解决当代

世界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我们

致力于弘扬的是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民主,这就

需要尊重各国的差异性和民主的多样性,不能只将

一个国家或少数国家的制度视为民主的模板;这就

要求民主应关注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尤其是诸

如资本宰制权力这种现代社会的核心问题,只有这

样,民主评价才能成为具有说服力的、有效的评价,

以此 为 基 础 评 定 出 的 民 主 才 是 真 实 的、管 用 的

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开放的理论,其蕴含的

民主评价新思路必将指引中国和世界朝着民主的

目标稳步推进,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

在广泛吸收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为世界政治文

明提供的新方案,其蕴含的民主评价新思路也将为

弘扬民主这一全人类共同价值提供更充分的学理

支撑.

[参考文献]

[1]赵春丽.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提升中国民主国际话语权

[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5).

[2]杨光斌,释启鹏.带有明显意识形态偏见的西方自由民

主评价体系———以传播自由主义民主的几个指数为例

[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5).

[3]赵卫涛,张树华.西方民主测量的理论局限与政治反思

[J].政治学研究,2016,(4).

[4]张光辉,苏阳.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的系统性制度评价

标准———中国式民主话语体系建构的核心设施与理论

探索[J].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3,(6).

[5]施灿业,王明生.比较视野下发展中国家民主发展道路

及其制度绩效研究———基于国际评级机构民主指数与

本国民众民主程度评价的二维视角[J].安徽大学学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

[6]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7]习 近 平.在 中 央 人 大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J].求 是,

2022,(5).

[8]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 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

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2013年3月23日,莫斯

科)[N].人民日报,2013-03-24.

[9]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求是,2020,(1).

[10]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M].吴

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11]Jeane Kirkpatrick.DemocraticElectionsand DemoG

craticGovernment[J].WorldAffairs,1984,(2).

[12]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

潮[M].刘军宁,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13]江宜 桦.自 由 民 主 的 理 路 [M].北 京:新 星 出 版 社,

2006.

[14]王绍光.民主四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

书店,2018.

[15]庞金友.国家极化与当代欧美民主政治危机[J].政治

学研究,2019,(3).

68

第76页

[16]ArisTrantidis.IsGovernmentContestabilityanInteG

gralPartoftheDefinitionofDemocracy? [J].PoliG

tics,2017,(1).

[17]ObedFrausto,etal..The WearinessofDemocracy:

ConfrontingtheFailureofLiberalDemocracy[M].

Cham:SpringerInternationalPublishingAG,2019.

[18]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M].

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19]克劳福德麦克弗森.自由民主的生平与时代[M].闫

飞飞,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责任编辑 曲锋)

OntheNewIdeaforDemocraticEvaluationin

theTheoryof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

LINXiu-neng

(SchoolofMarxism,Pek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Abstract]Thelimitationsofthesubject,criteria,andprinciplesofWesterndemocraticevaluation

inpracticeandtheoryareincreasinglyprominent.Thetheoryof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conG

tainednewideasfordemocraticevaluation.Intermsofevaluationsubjects,thetheoryofwhole-

processpeople'sdemocracybelievedthatmemberslivinginacommunityshallbetheevaluationsubjects

ofthecommunity'soperation,whichinspiredustounderstandthecommonalityofdemocracyonthebaG

sisofrespectingdiversityandmakeobjectiveandeffectiveevaluationsthatcouldbeuniversallyrecogG

nized.Intermsofevaluationcriteria,thetheoryof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believedthatthe

entireprocessofpoliticaloperationshallbeincludedintheevaluationcriteria.Thisideatranscendedthe

singlestandardofWestern-styleelectionsadvocatedbyWesterndemocraticevaluationtheories.When

evaluatingthedevelopmentofnationaldemocracy,itwasimportantforustopayattentiontotheintegG

rityofdemocraticinstitutionalarrangementsandthecontinuityofdemocraticoperations,broadenthe

scopeofdemocraticevaluation,andfocusonwhetherrightswereimplementedinplaceandwhetherthe

countrywasjointlybuiltandsharedbythepeople.OntheprinciplesupportbehindtheevaluationcriteG

ria,thetheoryof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believedthatweshallfocusonsolvingtheproblem

ofmodernsocialcapitallogicdominatingpolitics,andshallnotblindlyemphasizerestrictingpower,but

usepowertoprotectpeople'sdemocraticrights.Thisnewideaofdemocraticevaluationwasconduciveto

buildingamorerobustdemocraticevaluationsystemandpromotingthecommonvalueofdemocracyfor

allmankind.

[Keywords]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DemocraticEvaluation;Democracy;Power

69

第77页

[基金项目]内蒙古民族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研究”(编号:BS657).

[收稿日期]2023-02-18

[作者简介]秦晓茹,女,内蒙古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博士;

傅锁根,男,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4年5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May.2024

第45卷 第3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3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3.009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

意义向度、现实梗阻与实践进路

秦晓茹1, 傅锁根2

(1.内蒙古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蒙古 通辽 028000;

2.内蒙古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

[摘 要]作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动力源”“制度保障”“平衡协

调”“共享包容”向度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动力资源、制度支撑、规范程序和价值取向,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赋

能基层治理的意义之维.目前,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面临着资源支撑、制度保障、基层治理功能、基

层治理程序技术等方面的现实梗阻,应当从资源赋能、制度赋能、功能赋能、程序赋能四个方面着手突出基层

治理中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完善基层民主的制度体系与工作体系、构筑凸显基层治理“平衡协调”功能的治

理景观、打造系统全面的基层协商参与实践,更好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实践.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治理;制度安排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3-0070-07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也是新时代全方位彰显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凝聚人

民群众智慧、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民主理念

和形式.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基层治理是不同行

为主体在党组织领导下围绕基层公共事务,通过民

主、法制与合作等机制协同开展的管理活动和管理

过程.[1]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关键阶段,

探索以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这一论题十

分必要,且意义深远.

回顾已有研究成果,学界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

个层面展开研究.一是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视角,

探索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汪仲启等人(2023)从

民意表达出发,探究民意表达制度化的有效渠道,

着力提升公民的参与度[2];王炳权(2024)认为,只

有民主和自治相结合才能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应有效能,进而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国家治理

现代化[3].二是基于某社区、街道等微观视角,以

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

展开研究.何军等人(2023)通过对北京市朝阳区

N 社区“基层议事共治”这一机制创新进行归纳总

结,提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

能,破解以往社区治理面临的诸多问题,提高居民

的主 体 意 识、成 就 感、满 意 度 和 幸 福 感[4];任 中

平(2022)从民主的逻辑进程、实际内容、实现形式

三个维度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基层治理的发

展走向展开了全面思考[5].就既有成果的广度而

言,宏观研究相对匮乏,在研究深度上,尚有若干关

70

第78页

键性问题未阐释清楚.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

治理的意义,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

的前提和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存在

的困境,是提升赋能效果的关键环节;促进全过程

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应遵循的路径,是实现赋能

的着力点.上述问题是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全

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这一论题的重要抓手,

应按照“优势—问题—措施”的逻辑主线,对全过程

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意义、梗阻展开深入研

究,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实践

进路.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

基层治理的意义向度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在积

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如何确保国家治理

的价值取向始终回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并且

对社会各个群体的利益进行最为合理的统筹,把人

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一直是基层治理探索的方

向.[6]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为基层治理提供强大动力

资源和有效制度支撑的同时,还为构筑现代化治理

景观提供了均衡功能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

(一)“动力源”意义: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

提供动力资源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主理论实践的重要机制,已然成为中国式现代化

基层治理的重要动力资源.其一,人民是推动基层

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资源.马克思认为,不是国

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7](P.281)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民

主.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全过程人民民

主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一系列制度化的诉求表达方

式[8],能够充分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强化

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

慧,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参

与者和推动者.其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重要体制机制,是推动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动力保障资源.在推进基层治

理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充分

保障基层政务的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确保政治、经

济、文化、社会等各种利益得到平衡与协调,使基层

治理更加民主化、透明化、规范化.其三,创新优化

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驱动资源.全过程

人民民主通过创新基层治理现代化模式,鼓励各利

益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实践,调动和发挥各利益主体

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与优先事

项,有效强化了基层治理的协同性和创新性.其

四,思维转变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潜力资

源.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要把治理工作聚焦到解

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上,推动基层治理工作

从单纯的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等多元化

方向转变.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指引下,基层治理

实践的质效势必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社会

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保障”意义:为实现高质量的基层治

理提供制度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

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

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

式.”[9](P.37)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

而这些制度程序又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

能够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为基层治理构

建起制度规范,៿展出畅通、多样的民主渠道,保护

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也是全过程

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制度载体,通过扎根基层

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有效参与立法、监督等环节,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其

次,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彰显了中国人民的

治理智慧.各民主党派不仅能够广泛收集社情民

意,还可以借助政协、统战、民主党派等渠道反馈相

关问题,围绕基层工作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在基层

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再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

不断完善,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促使

基层群众自发运用评议会、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

等协商民主形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无论从哪一

个角度审视,要实现高质量的基层治理都必须充分

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功能.

(三)“平衡协调”意义:为构筑均衡的治理景观

提供规范程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衡协调”是公

共管理的一项重要治理原则,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

基层治理正是基于这项原则来构筑均衡的治理景

71

第79页

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程序设计是推进基层治

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在基层民主治理的程序设计

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程序规范,确保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等各种利益的均衡.程序规范包括资料搜

集、决策审批、实施执行、监督检查等多个环节,是

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资料收集是程序规范的第

一步,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展

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汇集民意,只有这样,才能

调动起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才能确保人民

群众的广泛参与.决策审批和实施执行是程序规

范的中心环节.人民的事由人民自己商量决定,这

既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也是决策审批和实施执行的

重要遵循.监督检查是实现基层民主治理的重要

环节,是检验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实效的

内在要求.监督检查环节的设置确保人民群众在

基层治理中作出的决策能够落到实处,维护了民主

监督的有效运行.

(四)“共享包容”意义:为基层治理提供可持续

发展的价值取向

以人民为中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旨归.

基层治理要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就必须注重共享包

容功能的发挥,围绕人民设计各类公共政策.实现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就要在达成“人人尽责、

人人有责”目标的同时,坚持共享和包容的价值理

念.在共享层面,必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指

引,引导基层群众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具体实践,确

保基层群众能够享受到各类治理所创造的成果和

资源.要注重信息、技术、数据等各类要素的共享,

防止出现片面共享的情况以及脱离实际的共享政

策.在包容层面,基层民主实践必须全方位、全覆

盖地៿展协商空间,开辟基层群众参与治理的制度

化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层群众提供了精神

引导,使基层群众能够破除依附性思维,主动参与

基层治理.基层治理要以包容理念广纳各方建议,

将人民性嵌入基层民主和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将

“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摆到首要位置,将以人民为

中心的价值理念贯穿于治理全过程.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

基层治理的现实梗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

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

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

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10]

尽管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有着积极意义,

但在资源支撑、制度保障、治理功能、治理技术等层

面依然存在着现实梗阻,降低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赋

能基层治理的实际效果.

(一)资源支撑的梗阻:缺乏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的运转动力机制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治理目标,又是制度规

范.在引领基层治理有序开展的同时,全过程人民

民主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资源,但在促进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

着资源支撑不足的问题,形成了现实的梗阻.一是

少数基层群众尚处于被动参与状态.广泛征求人

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力量和智慧是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人民群众的广泛参

与不仅能够提高民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还可以凝

聚社会共识、促进各方共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但实际上,少数村一级基层单位还存在将村民自治

视为村ༀ会自治的现象,部分基层社区和个别单位

还不能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二是在基层

治理过程中提出的少数解决方案还不能如实反映

现实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就是要

在治理过程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创造

力,鼓励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实践,这不仅创

新了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模式,还提升了基

层治理的协同性和创新性.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

必要的调查研究,一些基层治理的解决方案存在着

浮于表面、问题把握不精准、不能真实反映基层群

众诉求等情况,少数基层治理方案的问题导向不够

鲜明,没有真正实现协作共治,绩效中的优良治理

取向也难以实现.

(二)制度保障的梗阻:基层治理的制度建设未

能支撑起民主化建设

从实际情况看,在部分基层单位尤其是农村基

层,一些村民认为村镇领导班子实际上已然确定,

村ༀ会领导班子的选举趋于流程化,这种现象的存

在极大地削弱了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也造成许

多年轻人不愿参与选举甚至不愿回村镇的现象激

增.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可归结为三点.一是基

层治理中缺少动员全体居民参与的制度设计.只

有个体广泛而有效地参与到立法、监督等环节之

中,才能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

合,但从目前各地的情况看,基层治理还没有形成

72

第80页

典型的、可靠的、全体居民参与的制度规范,导致全

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实效性还不够强.

二是由于缺乏激励制度,还不能充分调动广大居民

以及各类基层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尚未促成全过程

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体系的深度融合.三是基层

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反馈群众的治理需要和诉求.

目前,参与评议会、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的群众

数量相对较少,参与主体往往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

实际问题展开协商、发表意见,很少考虑到基层的

公共利益.

(三)治理功能梗阻:未构筑起“平衡协调”的基

层治理景观

从整体性视角出发,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为基层

治理提供均衡的治理景观设计,就必须持续优化基

层治理功能.通过考察可知,基层治理在程序规

范、信息共享等方面尚未构筑起“平衡协调”的治理

景观.少数农村基层单位在落实“党政一肩挑”后

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例如,村民对村镇领导干部

的过度依赖助长了其官僚主义、个人主义作风,权

力滥用的风险明显增加.与此同时,血缘关系和家

族势力对于基层选举的影响也较为明显.为确保

家族在村镇内享有话语权,个别村民在村ༀ会选举

中仅给本族、本໿村民投票,这显然不利于“平衡协

调”治理景观的构建.上述现象的存在表明,目前

的基层治理在程序上还不够规范,基层治理的功能

性、制度性建设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实现有效赋

能的过程必定是信息闭环、民主参与的过程,但就

目前情况而言,功能向度建设还有待加强,需要对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程序设计进行优

化,进一步强化其规范性,确保政治、经济、文化、社

会等各种利益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得到平衡与协调.

(四)治理技术的梗阻:基层治理的技术鸿沟形

成治理梗阻

基层治理要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就必须重视对

治理技术的应用.各类公共政策要围绕人民来设

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实现“人人尽

责、人人有责”的治理目标的同时,还应注重对治理

技术的合理使用.在加强基层技术治理的过程中,

必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指引,让基层治理个

体都能享受到治理技术创造的成果和资源.在为

基层治理提供助力的同时,新技术也有可能对基层

治理造成阻滞.一方面,一些基层治理事件经过新

媒体的放大、传播后迅速演变为群体性或全国性的

舆论事件,加大了基层治理共识和基层治理共同体

的建构难度,使基层治理面临“围观压力”.另一方

面,新技术本身存在着一定的数字鸿沟,有可能进

一步拉大个体在参与能力上的差距,特别是基层治

理中的参与个体,由于并未完全掌握新技术或新媒

体的应用规范,可能形成基层治理的“乌合效应”.

此外,新技术与新媒体还存在拉大基层治理成员之

间本就存在的信息、资源差距的可能.上述现象的

存在给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筑起一道亟

待破解的现实屏障.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

基层治理的实践进路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

前端.加强基层民主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不

仅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更是夯实基

层治理现代化基石的有效途径.面对全过程人民

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现实梗阻,我们应突出人民群

众的主体地位、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构筑平衡

协调的治理景观、打造系统全面的基层协商参与机

制,全面推动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实现第二

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一)资源赋能:突出基层治理中人民群众的主

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

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

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

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

显的实质性进展!”[11](P.304)我们要站稳人民立场,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中突出人民的主

体地位是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

第一,要提高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在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中,民主意

识的强弱直接决定了公民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参

与水平,关系到基层治理能否有序推进.因此,要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

织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

通过开展基层文艺活动及举办讲座、座谈会等多种

形式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热情,将以人民为中

心、民主平等观念贯穿学习始终,促进基层民主的

发展,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基层党组织还要坚持

73

第81页

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树立民主观念,切

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权利主体意识.在推进中国式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只有突出人民的权利才

能找 到 全 社 会 的 最 大 公 约 数,领 悟 人 民 民 主 的

真谛.

第二,要增强基层群众的参与意识.全过程人

民民主建构的选举机制、协商机制、责任机制、透明

机制、回应机制、整合机制、监督机制,广泛覆盖到

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12],人民群众

日益高涨的参与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这实际

上就是强调公民需要具备良好的协商沟通能力.

基层治理要积极开展“阳光党务”和“阳光政务”活

动,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公示党务、政务信息,消除

基层治理的神秘感,增强基层组织的亲和力.而公

民掌握的信息越多、越全面,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

系就会越密切,公民在参与基层治理过程中所表现

出来的成就感就会越明显,就越有助于公民以主体

身份参与社会治理.

第三,要提高基层群众参与治理的能力.马克

思 指 出:“全 部 社 会 生 活 在 本 质 上 是 实 践

的.”[13](P.135)要实现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引导基

层治理,就必须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参与中国式基层

治理现代化实践的获得感.从民众的角度出发,民

众要想积极参与到基层治理中,就要向基层组织反

映自身在生活中的所见所感以及面临的各种困难,

并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建言献策,只有这样,才能

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效率.基层组织要虚心接受

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开展多方走访调查、协商讨

论,提出解决方案,同步公开、公示各阶段的进度和

结果,并在此过程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只有在实

践中广泛地、多层次地、持续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

主的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权

利,才能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在基层治理

实践中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治理局面.

(二)制度赋能:完善基层民主的制度体系与工

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

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4](P.36)作为

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制度体

系保证了基层治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作为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基层民主在提高人民协商

能力、汇集人民意见、维护人民利益等方面发挥着

重要作用.

第一,要在基层建立健全后备力量培养机制.

对基层后备力量的培养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保

障,选᠀培养后备干部有利于促进基层领导班子的

年轻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将会产生巨

大的推动作用.一是要៿宽选᠀渠道,培养青年力

量.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村(社区)青年

人才资源数据库,៿宽人才来源渠道.二是要健全

人才培养制度,全面提升人才的综合素质.建设

“理论培训”“传帮带”“实践训练”相结合的制度体

系,做好人才入库、抓好理论培训工作,着力培养出

一批具备理论功底的青年人才.

第二,要加强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民主制度

体系建设.针对当前基层选举过程中存在的“家族

式”选举、贿选等问题,各基层单位要制定选举监察

条例,形成选举监察制度.在基层选举期间,纪检

监察部门要下沉到各基层单位,防范可能影响选举

公平的各类违纪行为,畅通反馈渠道,紧盯选举环

节,严明选举纪律,切实维护选举的公平与公正.

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及时向群众公示基层治理

中的各项措施、条款,并接受群众监督,要在基层民

主的实践活动中走好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

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作用,切实保障基层

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第三,要推进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的有效互

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

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

事务和公益事业.[9](P.39)要完善基层民主,以基层

民主促基层治理,依靠群众进行自我治理,走好中

国式现代化的基层自治之路.当前基层治理情况

复杂,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各地区要结

合自身实际,通过健全基层选举、议事、监督、问责

和反馈等机制,设立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自治规

范,确保群众的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维护好

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要把握好基层民主制度与基层工作规律

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

式,如舞蹈队、艺术团等文化团体组织的演出,鼓

励、支持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协商实践.另一方

面,要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治理水平,让民主制度

和工作体系更加成熟和稳定.进一步深入学习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强化

基层工作人员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的认识,

推动基层民主程序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民

74

第82页

主评议、政(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程序,全力

推动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

(三)功能赋能:构筑凸显基层治理“平衡协调”

功能的治理景观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过程中,

“平衡协调”至关重要.因此,要着力构建凸显基层

治理“平衡协调”功能的治理景观.

首先,建立健全基层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保

障“平衡协调”功能的平稳运行.一方面,通过建立

健全基层治理法律法规,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的法治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在基层设立立法联系

点,使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参与国家事务.在设立立

法联系点的同时,还要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条例,

确保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够得到落实,使人民群众在

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次,将技术创新融入基层治理,全面探索“平

衡协调”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赋

能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技术创新.为了更

好地收集民情、整合各项社会资源,构建“平衡协

调”的治理景观,一方面要建设数据信息平台,接

收、反馈、更新各项数据信息,利用云计算、区块链

等数字技术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保证数据信息

的全面性和层次性.另一方面,利用基层公众服务

号、短视频账号、社区服务 APP等网络平台广泛收

集社情民意,全面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

性,实现基层开放式治理,使群众的意愿表达更便

利、更快捷、更放心.

(四)程序技术赋能:打造系统全面的基层协商

参与实践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

科学完整的民主发展体系,这是建设系统、全面的

基层协商实践平台的重要抓手,从程序上为基层治

理赋能.

第一,健全基层民主选举机制.基层民主选举

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起点,是实现民主的重要

开端.广泛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依托,因

此,要坚持“民选为民”的理念.在选举前成立基层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上级部门选派人员保障和支

持基层选举,服务选民、联系选民,确保基层人民群

众的民主权益,保障基层选举的顺利进行.

第二,持续提升基层民主协商效能.以全过程

人民民主理念为指引,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狠

抓议事流程,通过开展民主协商座谈会、民主恳谈

会等形式提升民主协商效能,促进不同观点的充分

表达和深入交流.将座谈会、恳谈会上提出的各项

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后,提交基层部门审核,

并由基层领导同人民群众协商探讨,做到平等协

商、有序协商、真诚协商.

第三,将民主集中制落实到民主决策中.民主

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邓小平同

志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

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15](P.175).只有将民主和集

中相统一,才能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实现既集中又民

主、既纪律又自由的民主局面.要将民主协商的结

果提交居(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在征求居(村)民意

见后再进行整合,由代表大会进行决策,保证民主

集中能够落实到民主决策的全过程.

第四,让群众意见切实融入基层治理.在中国

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

社交媒体、手机短信等技术手段,៿展信息收集渠

道、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进一步៿宽基层群众参与

基层政府决策的主渠道.比如,建立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制度,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让政府

决策更好地反映民意、汇集民智.

第五,从人民视角出发强化民主监督.习近平

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

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16](P.136)中国式基层治理

现代化实践要时刻防范权力失范、干部失察、村务

失信等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了民主监督理

念,实现了民本价值与有效治理的有机结合,通过

对村务进行全过程监督,实现“村官村民选、村策村

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保障中国式基层

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人民主体价值的实现.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

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17](P.20)基层治理的

各个领域都要秉承人民至上的理念,全面贯彻全过

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从资源、制度、功能、程序

等方面赋能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

平.要将基层作为人民群众感受、认知、体验社会

主义民主的最佳平台,在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下,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的双向互动,

构筑起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美好生活场景,让

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75

第83页

[参考文献]

[1]王炳权.论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层治理[J].甘肃社会科

学,2023,(1).

[2]汪仲启,杨洋.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民意表达制度化

的 路 径 机 制 研 究 [J].中 共 天 津 市 ༀ 党 校 学 报,

2023,(6).

[3]王炳权.以民主推进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

理的逻辑理路[J].行政论坛,2024,(1).

[4]何军,温 豪.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 制 度 优 势 转 化 为 治 理 效

能———以北京市 N 社区“基层议事共治”机制创新为

例[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3,(4).

[5]任中平.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基层民主与基层治理的

发展走向[J].理论与改革,2022,(2).

[6]姜国兵.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在基层发挥功效? ———基

于深圳市“民 生 微 实 事”政 策 的 考 察 [J].行 政 论 坛,

2023,(4).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6.

[8]任中平.基层民主促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路径探析

[J].中州学刊,2023,(4).

[9]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10]习近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

[J].求是,2023,(19).

[11]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M].北京:中央文献出

版社,2021.

[12]李笑宇.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定

位、功能与发展战略[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

科学版),2023,(4).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1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

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M].北京:人民

出版社,2017.

[1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17]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

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21日)[M].北京:人民出版

社,2014.

(责任编辑 曲锋)

TheSignificanceDimension,RealisticObstacles,and

PracticalApproachesofEmpoweringGrassroots

Governancethroughthe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

QINXiao-ru, FUSuo-gen

(SchoolofMarxism,InnerMongoliaMinzuUniversity,TongliaoInner

Mongolia028000,China;SchoolofMarxism,InnerMongolia

University,HohhotInnerMongolia010021,China)

[Abstract]Asthemostextensive,authentic,andeffectivesocialistdemocracy,thewholeprocess

people'sdemocracyprovidesdynamicresources,institutionalsupport,standardizedprocedures,andvalG

ueorientationsforgrassrootsgovernancefromtheperspectivesofpowersource,institutionalguarantee,

balanceandcoordination,andsharingandinclusiveness,demonstratingthesignificanceofempowering

grassrootsgovernancethroughthe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Atpresent,theempowermentof

grassrootsgovernancebythe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facespracticalobstaclesinresourcesupG

port,institutionalguarantee,grassrootsgovernancefunctions,andgrassrootsgovernanceprocedural

technology.Weshouldfocusonfouraspects:resourceempowerment,institutionalempowerment,

functionalempowerment,andproceduralempowermenttohighlightthemainpositionofthepeoplein

grassrootsgovernance,improvetheinstitutionalandworkingsystemsofgrassrootsdemocracy,builda

governancelandscapethathighlightsthebalanceandcoordinationfunctionofgrassrootsgovernance,and

createasystematicandcomprehensivegrassrootsconsultationandparticipationpracticetobetterproG

motetheempowermentofgrassrootsgovernancebythe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

[Keywords]The WholeProcessPeople'sDemocracy;GrassrootsGovernance;InstitutionalArG

rangements

76

第84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宋元时期敦煌多元文化及其交融研究”(编号:22CMZ02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敦煌多元文化交

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编号:22VRC025).

[收稿日期]2023-11-12

[作者简介]杨富学,男,敦煌研究院人文研究部研究员,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海霞,女,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和敦煌研究院人文研究部联合培养博士后.

2024年5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May.2024

第45卷 第3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3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3.010

明代哈密“哈剌灰”及其与裕固族关系考辨

杨富学, 海 霞

(敦煌研究院 人文研究部, 甘肃 兰州 730030;

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 甘肃 兰州 730020)

[摘 要]关于明代文献所见哈密“哈剌灰”之名与义,学界多有争议.揆诸«华夷译语委兀儿译语地

名»中有“黑羊群—噶剌塊”之谓,可以推定“哈剌灰”这一称谓应出自维吾尔语qaraqoi,意为“黑羊群”.作为

蒙古豳王家族的属部,元明时期哈剌灰一直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和信仰佛教的畏兀儿共处哈密,经历了由

伊斯兰教改宗佛教的过程.“哈剌灰”指的就是1276年以后由中亚迁居哈密原本信仰伊斯兰教后皈依佛教的

蒙古人.他们在皈依藏传佛教后,仍葆有浓重的伊斯兰文化情结.明正德年间,东迁河西走廊,后融合于裕固

族之中.

[关键词]哈剌灰;蒙古豳王;安定王;宗教信仰

[中图分类号]K248;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3-0077-07

一、“哈剌灰”名、义考辨

«明史西域传»“哈密卫”条记载:“初,成祖之

封忠顺王也,以哈密为西域要道,欲其迎护朝使,统

领诸番,为西陲屏蔽.而其王率庸懦,又其地种落

杂居.一曰回回,一曰畏兀儿,一曰哈剌灰,其头目

不相统属,王莫能节制.”[1](卷329P.8513)«明孝宗实录»

亦言:“初,哈密寄住夷人有三种,一曰回回,二曰ༀ

兀儿,三曰哈剌灰.”[2](卷93弘治七年十月甲申条)与之大体相

同的记载又见于明人马文升所著«兴复哈密记»:

“本年八月,予以为哈密国回回、畏兀儿、哈剌灰三

种番夷同居一城,种类不贵,彼此颉颃.”[3](P.3)这些

记载早已引起学界的关注,冯家昇等正确地指出

“哈密的哈剌灰为蒙古人”[4](P.124).马寿千依据«兴

复哈密记»记载,结合«明孝宗实录»所言哈剌灰“乃

瓦剌种类”[2](卷131弘治十年十一月戊戌条)以及明万历四十四

年(1616)所修«肃镇华夷志»中哈剌灰“本安定王之

部卒,前元之达种”的记载,指出哈剌灰“是地位较

为低下的蒙古族部卒”.至于其含义,马寿千认为

“哈剌”即 Gara音译,意为“黑”,遂将哈剌灰直译为

“黑回回”或者“黑帽回”,进而认为“哈剌灰”一词可

以解释为“世俗的回回”或“尚未入教的回回”.[5]马

寿千未对“哈剌灰”进行历时的对音研究,只是根据

“灰”“回”二字读音的相近,并就“回”字之意而释

义,不免有些牵强.

继马寿千之后,曾文芳撰«明代哈剌灰人族源

探讨»,认可马寿千所言哈剌灰乃地位较为低下的

77

第85页

安定王部卒的观点,但将明人笔下的野乜克力和哈

剌灰认定为同一部落.[6]此说得到胡小鹏的认同.

其主要依据来自«双溪杂记»和«九边考»的相关记

载.王琼«双溪杂记为斩获犯边回贼首级追逐远

遁事»记载:“弘治五年(1492),哈密卫都指挥阿木

郎与达贼野也克力引路抢杀土鲁番人畜,又将赏赐

土鲁番衣克留,土鲁番王阿黑麻率众来哈密刀裂死

阿木郎.”[7](P.35)颇为近似的记载又见于«九边考

甘肃夷情»:“(弘治五年)阿木郎勾引哈剌灰夷人潜

往土鲁番地方盗马杀人.”[8](P.303)二者为同一年发

生之事,且都与阿木郎相关,以理度之,应为同一回

事.但«兴复哈密记»却有如下记载:

哈密国回回、畏兀儿、哈剌灰三种番夷,同

居一城,种类不贵,彼此颉颃.北山一带,又有

小列秃、野也(乜)克力数种.强虏时至哈密需

索,稍不果愿,辙肆侵陵,至为难守.必须得元

之遗孽,袭封以理国事,庶可慑服诸番,兴复哈

密.不然,虽十年未得安耳.[4](P.3)

这里显然将哈剌灰与野乜克力并列.同样的记载

又见于«重修肃州新志西陲纪略»:“按旧制云:

‘哈密有回回、畏兀儿、哈剌灰三种.北山有小列

秃、野乜克列数种.’”[9](P.588)由此看来,哈剌灰与野

乜克列并存,显然并非同一部落.

曾文芳认为“哈剌灰”为突厥语名称,“哈剌”为

突厥语“高贵”之意,“灰”与地名有关,“哈剌灰”受

到伊斯兰教影响是在明朝中后期[6];同时认为“哈

剌灰人来源于蒙古部落,原先主要信仰萨满教和佛

教”[10].赫志学径言“哈剌灰”就是“哈剌灰特”,即

“信仰佛教的野乜克力人”.[11]然而«肃镇华夷志»

记载,哈剌灰“自以为回回骨头”[12](P.275),说明其原

本信仰伊斯兰教,这显然与曾文芳、赫志学之说存

在矛盾.

李自然撰文认为“哈剌灰”就是“哈剌出”,即

“蒙古 平 民”,而 “‘灰’应 当 是 蒙 古 语 ‘人’(库 蒙

kömun)的切音”.[13]

周传慧对哈剌灰的信仰问题进行探究,认为

“大量的历史史实显示哈剌灰人信仰的是佛教,而

且其群体的发展过程与伊斯 兰 教 关 系 不 大”[14].

在证明哈剌灰信仰佛教的同时,将哈剌灰与伊斯兰

文化完全割裂,显然与«肃镇华夷志»所言哈剌灰

“自以为回回骨头是也”[12](P.275)的记载不符.

胡小鹏对哈剌灰的成分、分布和名称三个部分

进行探究,以哈密的历史沿革为参照,提出哈剌灰

包括“察合台后裔诸王属民”,这一观点与前述赫志

学的研究有重叠之处;“名称”部分,则受佐口透所

谓qaraqoi乃 突 厥 语 “黑 羊”之 意 一 说 的 启 发,以

«华夷译语»记载为据,认为“噶剌塊”当即哈剌灰,

释义为“黑羊群”;哈剌灰既是地名,也是族群名,指

“族属疏离,地位低下”的人,进而认为“河西走廊西

端苦峪城至土鲁番之间有地名‘噶剌塊’应是

哈密的别称”.[15]

综上所述,目前学界对“哈剌灰”名实的探究大

体可归纳为五端.一是马寿千所倡“黑回回”或者

“黑帽回”,即“明代吐鲁番、哈密乃至甘肃河西等地

正在‘回回化’过程中的蒙古人”;二是赫志学所倡

“哈剌灰”就是“信仰佛教的野乜克力人”;三是曾文

芳认为“哈剌”为突厥语,意为“高贵”,“灰”当与地

名有关;四是李自然认为“哈剌灰”是蒙古语“平民”

的意思;五是胡小鹏认为“哈剌灰”意为“黑羊群”,

乃古维吾尔语“噶剌塊”的意译.

对于以上五种解释,笔者认为最后一种解释较

为接近史实.«华夷译语ༀ兀儿译语»在«地理

门»下附有“地名”一目,其中有“黑羊群—噶剌塊、

黑风川—噶剌克思剌、九眼泉—脱库子卜剌、苦峪

城—苦欲把里”[16](P.598)之谓.前面为汉语,后面为

用汉字注音的ༀ兀儿语(维吾尔语)词汇,分别为

qaraqoi、qaraqisla、toƔuzbulaq、quyubalïq.噶剌塊

的意思为“黑羊群”,以此类推,“哈剌灰”自然就是

古维吾尔语“qaraqoi”的对音.这里的“噶剌塊”是

作为地名出现的,指的应是哈密.果如是,以“黑羊

群—噶剌塊”来解释作为族名的“哈剌灰”,当无不

妥.质言之,“哈剌灰”应为维吾尔语,意为“黑羊

群”,是元明时代维吾尔族对哈密蒙古人的称谓.

顺便说一句,«华夷译语ༀ兀儿译语»抄本在

«地理门»多出“地名”一目.论者认为:“«ༀ兀儿译

语»分为‘天文门’‘人事门’等,惟‘地名’部分没有

‘门’字,可能是脱落.”[17]笔者以为,«华夷译语»之

«ༀ兀儿译语»,与«蒙古译语»«河西译语»«回回译

语»等相比,多出了“地名”一款.地名本身就属于

“地理门”,故“地名”部分不能再出现“门”字.

二、“哈剌灰”与裕固族的关系

明人李应魁撰«肃镇华夷志»记载:

究[突]厥种哈剌灰者,本安定王之部卒,

前元之达种一种旧哈剌灰,乃元之达种,

属哈密卫都督管束,土鲁番之夷亦间有之.凡

所服食与西夷同俗 一种新哈剌灰,乃达

78

第86页

种,在哈密北他失他力城住坐,与北山也密力

达虏交通,后因哈密不宁,瓦剌抢掠,见先哈剌

灰投顺肃州近地,嘉靖初年亦投肃州,初则效

北虏行事,今亦与旧哈剌灰同俗,因其后至肃

州,故以新哈剌灰名焉.[12](卷3P.275、281)

据此来看,哈剌灰为明代安定王(即元代豳王之改

封)所属部卒.万历四十四年李应魁撰«肃镇华夷

志»成稿时,肃州地界内生活的哈剌灰已有新旧之

分.旧哈剌灰,属哈密卫都督管束;新哈剌灰,居住

在哈密北边的Ђ失Ђ力城,同样属于哈密卫所管.

可见,哈剌灰与哈密卫关系密切,不可分割.

1225年,成吉思汗首次对其四子进行分封,将

花剌子模以东原西辽旧地封给次子察合台,设牙帐

于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东北)附近的虎牙思,建立

察合台汗国.1259年,蒙古大汗蒙哥去世,忽必烈

和阿里不哥各派自己支持的察合台系宗王到虎牙

思争夺汗位.翌年,受阿里不哥支持的阿鲁忽夺得

汗位,为巩固统治,阿鲁忽娶寡嫂(察合台汗国的监

国摄政)兀鲁忽乃为妻.因阿鲁忽不满阿里不哥的

颐指气使,转而归附忽必烈.阿里不哥怒而洗劫阿

力麻里等地,阿鲁忽退居喀什、于阗一带,后迁至撒

马尔罕.1266年,阿鲁忽死,兀鲁忽乃立自己和哈

剌旭烈所生儿子木八剌沙为可汗.窝阔台系、察合

台系诸王因不满忽必烈夺取蒙古大汗之位,乘其集

中 精 力 征 伐 南 宋、无 暇 西 顾 之 机,倡 乱 西

域.[18](PP.126~127)至元十三年(1276),阿鲁忽之子哈

班、出伯兄弟,因不满西北诸王的叛乱,率万骑东

奔,归投忽必烈麾下,受到元政府重用,被安置于河

西一带镇守戍边.[19](P.27)

至元十九年(1282),诸王出伯所率元军与西域

叛王 战 于 斡 端 (今 新 疆 和 田 市),最 终 获 胜.次

年(1283)春,诸 王 出 伯 获 赐 金 印. 至 元 二 十 一

年(1284),“诸王术伯命兀浑察往乞失哈里之地为

游击军,时敌军二千余,兀浑察以勇士五千人与战,

擒其 将 也 班 火 者 以 献”[20](卷123P.3024),出 伯 再 立 一

功.但由于战线过长、补给困难,出伯不得不于至

元二十六年(1289)随元军东撤,退据以哈剌火州和

哈密为中心的畏兀儿地区.

因出伯在征伐西域叛王的战争中战绩卓著,大

德 八 年 (1304)被 封 为 威 武 西 宁 王,赐 金

印[20](卷21P.461),一度执掌西北军事权柄,“置本营于

甘州,兼领瓜沙以西北至合剌火者畏兀儿地征戍

事.陇右诸王驸马及兀丹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吐蕃

乌 斯 藏 宣 慰 司、巩 昌 等 处 便 宜 总 帅 府 并 听 节

制”[21](卷42P.337),成为当时中国西部与忽必烈系的西

平王(后称镇西武靖王)、安西王拥有同等军事实权

和封地的最高世袭王位.

大德十一年(1307),出伯进封豳王,驻肃州(今

甘肃省酒泉市).天历二年(1329),哈班子宽彻被

封为肃王,出伯子忽答里迷失被封为西宁王,分驻

瓜州和沙州.元统二年(1334)哈密则成为威武西

宁王的驻守地.至此,出伯家族形成了豳王、肃王、

西宁 王、威 武 西 宁 王 四 个 王 封. 至 正 二 十 八

年(1368)元廷覆灭,但甘肃行省北部的瓜州、沙州

以及哈密一带仍由豳王家族控制,1372年后归顺

明朝,但 哈 密 仍 归 豳 王 家 族 后 裔 管 辖.«明 史»

记载:

洪武中,太祖既定畏兀儿地,置安定等卫,

渐逼哈密.安克帖木儿惧,将纳款.成祖初,

遣官招谕之,许其以马市易,即遣使来朝,贡马

百九十匹.永乐元年十一月至京,帝喜,赐赉

有加明年六月复贡,请封,乃封为忠顺王,

赐金印.[1](卷329P.8511)

综上,元代至明代,哈密地区的实际统辖者一直为

出伯家族,哈剌灰乃其统治下的蒙古人.

然而,«肃镇华夷志»中有“突厥种哈剌灰者”之

谓,似与哈剌灰为蒙古人之说不合,使人不由联想

起«马可波罗行记»中的“Turkomans”一词.马可

波罗记载沙州宗教信仰状况时称:“居民多是偶像

教徒,在 Turkomans中,有少量聂斯托利派基督教

徒和穆斯林.”[22](P.105)国内学界常用的冯承钧汉译

本,不见其中的 Turkomans一词.[23](P.117)伯希和

对 该 词 有 详 尽 注 释,言 其 来 自 波 斯 语

Türkmänänd,意 为 “类 突 厥 种”.[24](N.370P.864)换 言

之,元代蒙古豳王、明代安定王的属部应为“类突厥

种”,即突厥化的蒙古人.

今天的裕固族先民主要由元明时代以沙州、瓜

州为中心的河西回鹘与蒙古豳王家族及其属部构

成,Ђ们于明初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黄

番.«肃镇华夷志»记载:“黄番,亦沙瓜等地之番,

原系 都 督 俺 章 之 部 落 也 明 国 初 在 沙 瓜 州 等

地.”[12]这里的“黄番”,顾名思义,“黄”即sarïƔ之

意译,“番”指畏兀儿及畏兀儿化的蒙古人,亦即“撒

里畏吾”“黄头回纥”的意译.有意思的是,«肃镇华

夷志»称这部分人“原系都督俺章之部落”.俺章,

即“安定王”之讹读.“安定王”乃元代“豳王”封号

的延续.洪武八年(1375),豳王卜烟帖木儿被明太

祖改封为安定王.«明史»记载:“[洪武八年]正月,

79

第87页

其王遣傅卜颜不花来贡,上元所授金银字牌.请置

安定、阿端二卫,从之,乃封卜烟帖木儿为安定王,

以其部人沙刺等为指挥.”[1](卷330P.8550)无独有偶,民

国年间修«创修临泽县志»亦对“黄番”有大体相同

的解释,即“黄番,住甘肃境内者称黄番,又称熟番,

系古西喇古尔黄番,蒙古裔也”[25](卷3P.118).只是这

一解释更耐人寻味.西喇古尔,亦即乾隆«重修肃

州新志»所谓之“师剌国”,即撒里畏兀儿(SarïƔ-

Uigurs)之音译,却又言其为“蒙古裔”.直到今天,

裕固族中的蒙古裔仍自称尧乎尔(畏兀儿)而不言

蒙古族,情形何其相似.质言之,这里的“黄番”,除

瓜沙地区的回鹘人外,还应包括与“撒里畏吾”已融

为一体的出伯家族及其所属的蒙古人,亦即李应魁

所谓之“都督俺章之部落”.正统十一年(1446),沙

州内乱,加上西域吐鲁番国的不断侵扰,甘州镇总

兵官任礼收沙州卫全部入塞.这就是裕固族历史

上著名的“东迁”,裕固族东迁之歌所谓的“西至哈

至”,其实指的就是沙州和瓜州.[26]

15世纪以后,哈密卫屡遭土鲁番入侵,卫所一

度东迁至苦峪,即今甘肃省玉门市西域城.[27]正德

间(1506~1521),哈密卫众东迁肃州,哈剌灰应随

之东迁.«肃镇华夷志»记载:“番夷内附,如西番日

羔剌、畏兀儿、哈剌灰皆关西远夷、哈密夷族,俱近

居肃州焉.”[12](P.99)与之相佐的证据在«肃镇华夷

志»中多见,是证河西的哈剌灰就是由哈密迁徙过

来的,因其长期受蒙古豳王家族统治,形成与之大

体一致的文化与宗教习尚,自然而然便融入裕固族

之中.

三、“哈剌灰”的宗教信仰

文献所载明代哈密的三个种族回回、畏兀儿和

哈剌灰是以宗教信仰来划分的,回回指穆斯林,畏

兀儿指佛教徒,学界公认,当无可疑.那么,哈剌灰

的宗教信仰状况又如何呢? «肃镇华夷志»对迁居

肃州的哈剌灰有如下记载:

在城东关厢寄住属番三族,国师把的卜

剌、都督把都孛罗.畏兀儿族、旧哈剌灰族、新

哈剌灰族,外有西番夷人一名郎头,亦先年沙

州夷也,今遗于东关厢住坐.[12](P.289)

归华寺,在东关,庙乃哈密卫净修国师必

牙剌失力侄子拜言不剌所建.拜言不剌父在

哈密居住,成化间被土鲁番王子速瓦亦思、速

檀阿力节次抢掠难存,正德初间率领部落投顺

肃州,准其进贡,今都督癿吉不剌与拜言不剌

管束新旧哈剌灰二种并畏吾儿一种夷人,故于

关 厢 建 寺,曰 归 华 寺,彼 以 为 奉 敕 而

建.[12](P.150)

由上文可知,畏兀儿、旧哈剌灰、新哈剌灰都寄住在

肃州之东关一带,由佛教国师拜言不剌和都督把都

孛罗管辖,并在国师拜言不剌的带领下一起修建了

佛教寺院归华寺,关于修建时间,«肃镇华夷志»和

«乾隆重修肃州新志»均记载为正统八年(1443),略

早于正统十一年(1446)沙州、瓜州的裕固族大规模

东迁.[26](PP.1~10)著名的裕固族文化遗产———文殊

沟本回鹘文«金光明最胜王经»有回鹘文题跋曰:

tayˇcinkuokansiy(i)g(i)rmialtin'otˇcug

taqïootqutluƔtavïšqanyïlkuuyiquavyar-

qatayaƔ-lïƔbilgätaluišabi,ratnav(a)ˇcir-

niödügiätukuvansusaƔ-ïntaonunˇcay

y(i)g(i)rmitört-iqultuƔkünüz-äbitiyü

toluboltï,kinkitöz-ün-lärkäötügbolsun

satu.

大清 国 康 熙 二 十 六 年 吉 祥 的 火 兔 年

kuu-yi-qua 寺 依 Bilga TaluiSabiRatna

Vajra之愿在tukuvan地于第十月二四日吉

祥 日 写 了, 了 却 贵 人 心 愿. 善

战.[28](S.343)[29](S.258)

其中的tukuvan,长期以来被国内外学界视作敦

煌.[30][31][32](P.83)其实,这是对tukuvan的误读,经

德国学者茨默(PeterZieme)改读[33](P.118),并据日

本学者滨田正美的考证[34](PP.701~706),应释为肃州

之“东 关”.考 虑 到 回 鹘 文 题 跋 中 的 kuuyiqua

vyar应为归华寺,该寺正在肃州东关,而史载东关

厢南城下有顺城寺,其中的番僧“与东关哈剌灰交

相往来”,结合二者,将tukuvan释作东关当无疑

问.清代敦煌人口主要为甘肃、陕西等地的移民,

不具备抄写回鹘文经典的条件.

哈剌灰人非常崇信藏传佛教,每遇婚丧嫁娶,

都要请番僧(喇嘛)诵经,“昼夜请番僧念经,以为鬼

不敢侵”[12](卷3P.281);“剌麻番僧则好泥金写经,各修

盖 寺 院,以 惑 诸 番 施 舍,好 咒 诅,诸 番 畏

服”[12](卷3P.290).可见,哈剌灰信奉藏传佛教、崇信

喇嘛僧,在办理丧事时要请喇嘛诵经超度,在生病

时还要请喇嘛昼夜诵经以驱邪气.

然而,哈剌灰之佛教与典型的藏传佛教存在着

明显的差异.据«肃镇华夷志»载,哈剌灰“凡有所

为与回夷同俗,但不剔发缠头,自以为回回骨头是

80

第88页

也”[12](卷3P.275).先说剃发.伊斯兰教自 7 世纪创

立伊始便开始经由西亚、中东传入中国.10世纪

中叶,喀喇汗王朝推行伊斯兰教,而后,喀什、和田

等地相继伊斯兰化.13世纪成吉思汗西征,所征

之处便派一名使者宣布“人人均可信仰自己的宗

教,遵守自己的教规”[35](P.67)[36](P.74).因此,西征的

蒙古军在中亚时相继皈依当地的宗教,即伊斯兰

教.至正十三年(1353),皈依了伊斯兰教的脱忽鲁

帖木儿与所统辖的16万蒙古人一起“割掉了Ђ们

自己头上的头发变成了木速鲁蛮,汗割掉包皮,伊

斯兰之光驱除了不信教的阴影,伊斯兰教传播到整

个察合台汗国”[37](P.165).可知,“剃发”乃穆斯林的

标准装束之一.再说缠头.“中亚及阿拉伯地区的

部分穆斯 林 自 古 以 来 就 有 以 黑 白 条 布 缠 头 的 习

惯”[38](P.29),据载,“马哈麻汗在强迫蒙兀儿人皈依

伊斯兰教时,采取了严酷的手段.例如,蒙兀儿人

如不缠头巾(Daztar),Ђ就要用马蹄钉钉入这个人

的头中,这种做法是司空见惯的”[37](P.233).由此看

来,“缠头”同样也是穆斯林的标准装束之一.揆诸

上述史实,抑或可以认为,哈剌灰虽自称为“回回骨

头”,但不剃发、不缠头,明显不符合伊斯兰教规,可

以认定这是皈依佛教的结果.

正是由于哈剌灰早期信仰伊斯兰教,故在其皈

依佛教后仍葆有伊斯兰文化情结.«肃镇华夷志»

记载,哈 剌 灰 “自 以 为 回 回 骨 头 是 也”[12](卷3P.275),

“凡所服食与西夷同俗”[12](卷3P.281),“凡有所为与回

夷同 俗”[12](P.275),“效 回 夷 之 礼,把 斋 戒,散 饭 施

恩”[12](卷3P.290).“骨头”,应为突厥语səməg或蒙古

语yəsən的意译,即໿氏、氏族、部落之意,也可释

为“出身”.直到今天,不管是东部裕固还是西部裕

固,都 仍 然 以 “骨 头 ”指 代 自 己 的 氏 族 与 部

落.[39](P.201)“回回骨头”,意指哈剌灰为回回出身;

“西夷”即西部的少数民族,“服食与西夷同俗”,是

讲哈剌灰的饮食、服饰与西部的少数民族一样;“回

夷”即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所为与回夷同

俗”,即哈剌灰的行为与穆斯林一样,“效回夷之礼”

指哈剌灰的礼数与穆斯林相仿.这些莫不体现出

哈剌灰人在归化佛教后仍保留的根深蒂固的伊斯

兰遗俗.

质言之,明代文献中所言哈密“哈剌灰”指的是

原本信仰伊斯兰教、后皈依佛教的蒙古人,政治上

隶蒙古豳王家族统治.而蒙古豳王家族原本就是

信仰伊斯兰教,后来才皈依佛教的,改宗后仍葆有

浓重的旧宗教情结,这与哈剌灰之宗教状况几无二

致. 马 寿 千 认 为 哈 剌 灰 为 “尚 未 入 教 的 回

回”[5](P.116),明显欠妥.笔者之所以推论蒙古豳王

家族原本信仰伊斯兰教,乃基于以下六条证据.

其一,沙 州 西 宁 王 速 来 蛮 乃 阿 拉 伯 语

Sulaimān之音译,意为“美满”,为穆斯林常用名.

其子养阿沙(YaghanShāh)、速丹沙(SultānShāh)

也都是穆斯林常用名.在其家族所立的«莫高窟六

字真言碣»中,也出现有“哈 只 (阿 拉 伯 文 Hājj)”

“答失蛮(波斯文 Danishmand)”等伊斯兰文化特征

明显的人名.嗣后,速来蛮的孙子辈多采用梵文为

名,当为皈依佛教后的产物.[40]从取名由阿拉伯语

向梵语的转变,抑或可观见蒙古豳王家族的宗教

取向.

其二,在莫高窟北区出土有回鹘文佛教诗歌一

首(编号:B53:14),其 中 首 先 赞 扬 蒙 古 豳 王 喃 忽

里、喃答失父子扶持佛教的“功德善业”,继而笔锋

一转,径言“先前法师之至理名言,有些就来自穆斯

林(Busurman)和大食(Täzik)的著作”[41].若蒙古

豳王家族没有伊斯兰背景,佛教赞美诗中断然不会

出现赞美伊斯兰教的言辞.

其三,瓜州锁阳城和玉门赤金城、西域城,均为

元明时期出伯家族所筑之城,其中锁阳城的西北、

西南二角墩台呈圆形,赤金城和西域城的西北角墩

台同为圆形,与传统的州县城角墩均呈方形的特点

不同,具有明显的伊斯兰建筑特点.圆形角墩均面

向 西 方,意 在 表 示 对 麦 加 克 尔 白 天 房 的 敬

奉.[41](PP.16~18)

其四,莫高窟第61窟甬道南壁元绘炽盛光佛

图中有龙旗二幅,龙嘴大张、唇上翻,呈凶相,与中

华龙之蒜头鼻、嘴微张、呈温驯状的造型迥然有别,

而与其近 似 的 造 型 多 见 于 伊 斯 兰 风 格 的 龙 图 案

中.[42]

其五,敦煌莫高窟第3窟、瓜州东千佛洞第7

窟有观音散施钱财图,均不见传统的方孔圆钱,而

独见金银和各种珍宝.重金银财宝而轻钱币乃元

代特点,与 西 亚、中 亚 伊 斯 兰 世 界 的 财 富 观 切

近.[43]

其六,据«马可波罗行记»记载,元代沙州居民

中 “有 少 量 聂 斯 托 利 派 基 督 教 徒 和 穆 斯

林”[22](P.105).

考虑到出伯家族于1276年由中亚东迁而来,

而彼时西域地区除哈密、吐鲁番外,大都已伊斯兰

化了.13世纪20年代,丘处机足履昌八里(今新

疆昌吉市),记 由 此 “西 去 无 僧 道,回 纥 但 礼 西 方

81

第89页

耳”[44](P.123).这 里 的 “回 纥”指 的 是 西 域 回 回 人.

伊斯兰教规定,穆斯林做礼拜时,须向麦加克尔白

天房所在的方向跪拜.“回纥但礼西方”表明今新

疆昌吉市以西地区,早在13世纪20年代就已经完

全伊斯兰化了.[45](PP.565~567)哈班、出伯兄弟之东迁

发生在1276年,其时Ђ们信仰伊斯兰教,完全合乎

情理.

由蒙古豳王家族之宗教信仰演进过程看,哈剌

灰的改宗与之当同出一理.学界所言哈剌灰为“世

俗的回回”“尚未入教的回回”“回回化的蒙古人”,

甚至言哈剌灰与“伊斯兰教关系不大”诸说,都是难

以成立的.

«肃镇华夷志»记载哈剌灰本为“安定王之部

卒,前元之达种”,所谓的安定王,亦即元代之豳王

卜烟帖木儿在明洪武八年(1375)接受明朝统辖后

的改封.自元代至民国,裕固族大头目共历二十九

世,卜烟帖木儿(? ~1377)位列第九(第五代豳王、

第一代安定王).[46]所谓的“达 种”,亦 即 蒙 古 人.

在中国历史上,由Ђ教改宗伊斯兰教的情况比较多

见,而由伊斯兰教改宗Ђ教的情况则甚为稀有,目

前仅见于哈密哈剌灰和河西蒙古豳王家族,二者同

为裕固族之先民,在中国文化史上堪称值得注意的

现象.

结论

综上 所 述,哈 剌 灰 为 畏 兀 儿 语 qaraqoi的 音

译,意为“黑羊群”.哈剌灰,作为一个蒙古族群,追

随哈班、出伯兄弟由察合台汗国东奔而归投于忽必

烈麾下,成为出伯直属军队的一部分,元明时期一

直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和信仰佛教的畏兀儿共

处哈密,后于明正德年间,东迁入肃州一带.蒙古

豳王家族及其属部与河西回鹘融合,于明初形成新

的民族共同体———黄番,即撒里畏兀尔,也就是今

天裕固族的前身.明代中叶,撒里畏兀尔东迁至肃

州等地,后形成今日之裕固族,其中即包括由哈密

东迁的哈剌灰.

哈剌灰的生活轨迹与蒙古豳王家族紧密相关,

其宗教信仰的演变轨迹也与蒙古豳王家族一致,由

伊斯兰教改宗佛教.改宗后的哈剌灰因受旧宗教

根深蒂固的影响,在生活习俗、服饰饮食等方面仍

保留有伊斯兰教的痕迹.不难看出,哈密哈剌灰,

如同肃州、沙州、瓜州的蒙古豳王属部一样,虽自称

“回回骨头”,但不剃发、不缠头,与伊斯兰教规相抵

牾,显然是受佛教影响的结果.不同宗教间往往会

通过交融达到相互容摄,并通过革新自身以适应社

会环境的变化.哈剌灰之宗教变易及其后的宗教

混杂之状,堪称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参考文献]

[1]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明孝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1962.

[3]马文升.兴复哈密记(丛书集成初编本)[M].北京:中华

书局,1991.

[4]冯家昇,等.维吾尔族史料简编(上)[Z].北京:民族出

版社,1981.

[5]马寿千.明代哈密地方的哈剌灰人[J].新疆社会科学,

1983,(2).

[6]曾文芳.明代哈剌灰人族源探讨[J].伊犁教育学院学

报,2002,(1).

[7]王琼.双溪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36.

[8]薄音湖,于默颖.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六辑)———

卢龙塞略九边考三云筹俎考[Z].呼和浩特:内蒙

古大学出版社,2009.

[9]黄文玮.重修肃州新志校注[M].吴生贵.王世雄,等,校

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

[10]曾文芳.明代的哈剌灰人[D].西安:西北大学,2002.

[11]赫志学.“哈剌灰”考[J].昌吉学院学报,2008,(1).

[12]李应魁.肃镇华夷志校注[M].高启安,邰惠莉,点校.

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

[13]李 自 然.哈 剌 灰 人 的 族 称 问 题 研 究 [J].西 夏 研 究,

2013,(1).

[14]周传慧.关于哈剌灰人的信仰问题[J].北方民族大学

学报,2011,(6).

[15]胡小鹏,郑煦卓.明代哈密卫之“哈剌灰”名实考[J].西

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

[16]华夷译语(«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本)[Z].北京:

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

[17]胡小 鹏,丁 杨 梅.明 代 丝 绸 之 路 双 语 文 献«ༀ 兀 儿 译

语地名»考述[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8,(2).

[18]刘迎胜.西北民族史与察合台汗国史研究[M].北京: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2.

[19]杨富学,张海娟.从蒙古豳王到裕固族大头目[M].兰

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17.

[20]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1]屠寄.蒙兀儿史记[M].北京:中国书店,1984.

[22]ThomasWright.TravelsofMarcoPolo[M].London:

HenryG.Bohn,YorkStreet,CoventGarden,1854.

[23]马可波罗.马可波罗行纪[M].冯承钧,译.上海:上

海书店出版社,2001.

[24]P.Pelliot.Noteon MarcoPoloII[M].Paris:ImprimeG

82

第90页

rieNationaleLibrairieAdrien-Maisonneuve,1963.

[25]创修临泽县志[Z].张志纯,校点.兰州:甘肃文化出版

社,2001.

[26]杨富学.裕固族东迁地西至哈至为沙州瓜州说[J].河

西学院学报,2015,(6).

[27]杨富学.玉门“西域城”即“下苦峪”考[J].丝绸之路,

2017,(16).

[28]W.RadloffundS.E.Malov.Suvarnaprabhāsa(BibliG

othecaBuddhicaXVII)Vol.I-III[M].St.PetersG

burg:TheImperialAcademyofSciences,1913~1917.

[29]A.vonGabain.AlttürkischeGrammatik[M].WiesbaG

den:OttoHarrassowitz,1950.

[30]護雅夫.ウイグル語譯金光明最勝王經[J].史學雜誌,

1962,(9).

[31]耿 世 民.敦 煌 出 土 回 鹘 文 献 介 绍 [J].语 言 与 翻 译,

1989,(3).

[32]杨富学.回鹘之佛教[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8.

[33]Peter.Zieme,AltunYaruqSudur,Vorworteunddas

erste Buch [M ].Edition und Übersetzung der

alttürkischenVersiondesGoldglanzsūtra(Suvarnap-

rabhāsottamasūtra), Berliner Turfantexte XVIII.

Turnhout:Brepols,1996.

[34]滨田正美.粛州城東関帰華寺:マーロフ本ウイグル

訳金光明最勝王奥書注釈一則[A].小野和子.明清時

代の政治 と 社会[C].京都: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

所,1983.

[35]JohnAndrewBoyle.‘Ala-ad-Din‘Ata-MalikJUG

VAINI.TheHistoryoftheWorld-ConquerorVol.I

[M].HarvardUniversityPress,1958.

[36]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上)[M].何高济,译.翁独建,

校订.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

[37]米尔咱马黑麻海答儿.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

史(第一编)[M].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译.王

治来,校注.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

[38]丁明俊.中国边缘穆斯林族群的人类学考察[M].银

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

[39]杨富学.敦煌与形成期的裕固族[M].兰州:甘肃文化

出版社,2020.

[40]张海娟,杨富学.蒙古豳王家族与河西西域佛教[J].敦

煌学辑刊,2011,(4).

[41]杨 富 学.元 代 敦 煌 伊 斯 兰 文 化 觅 踪 [J].敦 煌 研 究,

2018,(2).

[42]杨富学.莫高窟第61窟甬道由元末西夏遗民重修新证

[J].敦煌研究,2023,(4).

[43]杨 富 学.由 观 音 散 施 钱 财 图 看 莫 高 窟 第 3 窟 的 时

代———兼论武威出土银锭的铸造地[J].青 海 民 族 研

究,2022,(4).

[44]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校注(卷上)[M].尚衍斌,黄

太勇,校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5.

[45]刘迎胜.察合台汗国史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

社,2006.

[46]杨富学,等.从蒙古豳王到裕固族大头目[J].河西学院

学报,2014,(3).

(责任编辑 于默颖)

AStudyontheRelationshipbetweenHami's

QaraqoiandYugurintheMingDynasty

YANGFu-xue, HAIXia

(Departmentof HumanitiesStudies,Dunhuang

Academy,LanzhouGansu730030,ChinaInstituteofDunhuang

Studies,LanzhouUniversity,LanzhouGansu730020,China)

[Abstract]OnthenameandmeaningofHami'sQaraqoiasseeninMingDynastyliterature,theacaG

demiccommunityiscontroversial,consideringtheHuayiyiyu - UyghurTranslation - Geographical

Namesintheblacksheepgroup-galablock,itcanbeassumedthattheQaraqoititleshouldbefromthe

Uyghur,meaningblacksheepgroup.AsasubordinateofthefamilyofKingBinofMongolia,Qaraqoi

hasbeencoexistingwiththeHuihuiwhobelievedinIslamandtheUyghurswhobelievedinBuddhismin

theYuanand Ming Dynasties,andexperiencedtheprocessofconvertingfromIslamtoBuddhism.

Qaraqoireferstoafter1276fromCentralAsiamovedtoHamioriginallybelievedinIslamandthenconG

vertedtoBuddhism ofthe Mongols.AftertheyconvertedtoTibetanBuddhism,theystillretaineda

strongIslamicculturalcomplex.DuringtheZhengdeperiodoftheMingDynasty,theymovedeastward

intotheHexiCorridor,andlaterintegratedintotheYugurethnicgroup.

[Keywords]Qaraqoi;KingBinofMongolia;KingAnding;ReligiousBeliefs

83

第91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

专项 “中 国 古 代 地 方 治 理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及 借

鉴”(编号:LSYZD21006);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青 年 项

目“«棘寺平反»的整理与元明法律变迁研究”(编

号:22CZS027).

[收稿日期]2023-11-18

[作者简介]陈佳臻,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

究所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2024年5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May.2024

第45卷 第3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3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3.011

元代地方六房与«元典章»编纂体例

陈佳臻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北京 100088)

[摘 要]“房”作为正式的行政建制始于唐代,至北宋,在中央尚书省六部与地方州府六曹之间实现了对

应关系.元代,在元朝中央政务运作逐渐形成“六部化”的发展趋势和文书流转逐步形成严格规则的形势下,

地方路总管府为确保文书高效、稳定流转,维系地方治理,开始以六房建制划分吏员职事.但各地路总管府六

房的设置并没有定规,有的地方根据自身需要对六房进行了裁并改革.这一治理实践经验顺应了元朝行政、

司法运作的新需要,符合元代以降社会发展趋势,最终为明清所继承.«元典章»所辑文书取材于路总管府,其

采取六部编纂体例是受路总管府下六房建制的影响.

[关键词]元代;六房;路总管府;«元典章»

[中图分类号]K247;K206;D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3-0084-06

关于元代地方六房的研究,学界成果有限,多

是在对地方官制的探讨中有所涉及.如李治安的

«元代行省制度»在论述行省以下路总管府时提到,

根据«至顺镇江志»,前朝所设六曹官悉罢,但类似

六曹的分工仍然存在,部分路总管府设置了吏礼

房、户房等.[1](P.639)许凡的«元代吏制研究»只是在

举例说明吏的具体问题中援引了关于各房吏的史

料.[2]此外,一些讨论明清官制的论著也提到了元

代六房问题①.本文在学界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尝

试探究地方六房在元朝的发展情况,并阐述其背后

体现的行政运作规则及其对«元典章»编纂体例的

影响.

一、“房”的出现及元代地方六房

“房”作为行政机构,最早出现于唐中后期.唐

玄宗开元中,张说为相,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同

时设置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等五房主

持日常行政事务.[3](卷46P.1183)宋初,中书门下、枢密

院承旨司下皆设有房,中书人吏分为孔目房、吏房、

户房、兵礼房、刑房及主事、勾销二房.元丰改制

后,三省各置有房.门下省有吏、户、礼、兵、刑、工

及开拆、章奏、制敕库等房.中书省有吏、户、兵礼、

刑、工及主事、班簿、制敕库等房,元祐以后,中书兵

礼房析为兵、礼二房,又增设催驱、点校两房,主事

房改为开拆房,共计十一房.尚书省亦分吏、户、

84

① 参见柏骅«明 代 州 县 政 治 体 制 研 究»,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2003年,第103~113页;闫强乐«明代六事法研究»,中国政法

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1年;张旭«明代州县六房制度及六房

吏»,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阚铭霖«明代州县

刑房制度研究»,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

第92页

礼、兵、刑、工及开拆、都知杂、催驱、制敕库等房,分

掌诸务.[4](卷161PP.3776~3788)三省房数虽多,但均有吏、

户、礼、兵、刑、工等房,且在中央与地方间真正发挥

构建行政隶属、文书行移关系职能和作用的只有上

述六房,所谓“六房各视其名而行之”[4](卷161P.3784).

辽代虽有“房”,但似与六部混用,与唐宋及后

来的元代不同.据«辽史百官志»载:“汉人枢密

院兼尚书省,吏、兵、刑有承旨,户、工有主事,中书

省兼礼部,别有户部使司.”[5](卷47P.771)«亡辽录»记

载:“中书、门下共一省,兼礼部尚书省并入枢

密院,有副都承旨,吏房、兵房、刑房承旨,户房、厅

房即工部也,主事各一员.”[6](卷21P.152)

«金史百官志»未明载其中央官制中是否有

“房”,但从其Ђ史料记载可推知金代尚书省也存在

“房”的建制.如元好问所撰商衡墓志铭中便记载

其“入 为 尚 书 省 令 史,历 粮 草、边 关、知 管 差 除 三

房”[7](卷3P.239),这里就出现了尚书省下粮草、边关、

知管差除等三房.

受前代官制影响,元朝中书省也设有吏礼、户

杂、兵、刑、工等九房,其中,左司之下,“吏礼房之科

有九 知 除 房 之 科 有 五 户 杂 房 之 科 有

七科粮房之科有六银钞房之科有二

应办房之科有二”,右司之下,“兵房之科有五

刑房之科有六工房之科有六”.[8](卷85P.2123)

地方官制层面的“房”首见于宋代.为了配合

中央官制改革,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朝廷定

各州行政机构及员额,分士曹、户曹、仪曹、兵曹、刑

曹、工曹等六曹,每曹置参军一员、掾一员.此制本

由唐制州府功、Ͽ、户、兵、法、士等六曹参军演变而

来,最初实行于开封府,后推广至全国.[9](P.549)这

样,以各州六曹对应尚书省六部,从而实现了从中

央到地方官制的衔接.虽然因北宋各州六曹不称

六房,多数研究成果将地方政府六房的建立时间定

在元代,但实际上北宋在各州普遍设立六曹的做法

与元代设立六房的逻辑有异曲同工之处,可视为地

方政府设立六房的开始.

金朝地方政府完整的行政建制虽未有明确记

载,但通过史料中的蛛丝马迹大致可知,其制基本

承自北宋后期的六曹建制.如«南鄘王氏家传»记

载,王天铎于金宣宗元光初由州户曹掾改辟权刑部

令史[10](P.2300),可知此时金朝的地方政府建制中存

在六曹.但这一建制是否终金而设,抑或正隆、天

眷官制改革而来,则不得而知.

元代,地方路总管府开始设立“房”.路总管府

属吏分职设“房”的情况不见于正史记载,«元史

百官志»中唯称“司吏无定员,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

额”[8](卷91P.2316),但 其 Ђ 史 料 却 不 乏 相 关 记 载.如

«元典章»中“挑补钞犯人罪名”例就提到,延祐三

年(1316)大都路为处理挑补钞罪犯,援引户部、刑

部议拟的处理意见,并将意见札Є大都路刑房,要

求刑房根据这一意见处理罪犯.[11](卷20P.745)“贴书犯

赃却充俸吏”例提到州吏戴必显的前职是建康路总

管府刑房吏陈文奎的贴书.[11](P.2262)类似记载还见

于其Ђ元代史料,如太平路总管府户房掾吏为“千

载之下,固将闻其风而慕焉”[12](P.9),延请名儒戴表

元撰写«当涂户曹掾续题名记»,题名刻石留念.

也有研究认为元朝不仅路总管府有六房,其基

层县衙也存在“房”,如«明代州县六房制度及六房

吏»一文引«浑源刘氏世德碑铭»所称刘都在任宜阳

令期间“素精吏事,规婉恢恢,刃游余地,致六房无

滞务”,从而得出元代县级政权也存在六房的结论.

实际上铭文所称的刘都“致六房无滞务”并非在其

任宜阳令期间,而是在其“终更授河南府路经历”期

间,可见元代县级政府并无六房.[10](P.2569)就目前

所见史料来看,元代仅路总管府存在六房,路总管

府之下或已有六案之分,但还尚未成“房”.其余如

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及监察系统同品级的廉访

司等下属吏也未见类似分职设房的记载.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六房是元朝路总管府下的

基本行政建制,但其本身尚在不断调整完善中,并

非每一路总管府都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

房.不同路总管府下所设房的名称和数量不同,往

往因地制宜,有的地方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六房,有

的地方则不断变动,但总体围绕吏、户、礼、兵、刑、

工等六种职事设立.至明清时期,地方各级政府才

普遍建立了吏、户、礼、兵、刑、工等六房.

二、元代地方六房与文书流转规则

尽管元朝路总管府存在“房”的建制,但关于

“房”的史料记载始终带有语焉不详的“朦胧性”.

这种“朦胧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与前文所述北宋六曹是自上而下有意识

的官制改革结果不同,元朝“房”的建制未见来自朝

廷的顶层设计,而主要是地方在实践中摸索形成

的,是地方路总管府在元朝中央政务运作逐渐形成

“六部化”的发展趋势下,围绕吏、户、礼、兵、刑、工

等六种职事而自行设立的,最初并非朝廷法定的全

85

第93页

国统一的地方行政建制.如前述«元典章»中明确

提到建康路总管府下有刑房,但«至正金陵新志»卷

六 “本 朝 统 属 官 制 ”中 却 只 字 未 提 其 六 房 情

况.[13](卷6下PP.5609~5611)«至顺镇江志»卷十五称“凡总

管府,设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承发架阁三

员,曰首领官,以掌六朝之务”①,但实际上无论该

书卷十三“公役”部分,还是卷十七“司属”部分,均

无一字提及六房之设.[14](卷15P.604)元臣王结在至元

三十一年(1294)前后,曾向朝廷呼吁“革冗官以正

职制”,其中一项举措就是在地方“幕官设数员,分

治六房,如司户参军、司理参军之类是也”[15](卷4),

这似乎表明,元朝路总管府各房此时尽管实际存

在,但地位尚属“不正”,故朝臣上奏中才有此言.

这些矛盾记载揭示出六房虽在路总管府中出现,但

尚未成为元朝中央政府法定设置的地方行政建制.

其二,在已经设置“房”的路总管府中,其具体

设立几房,各房应如何定制,也无统一规定,有时候

甚至出现“其名称职能与中书省各部不直对”的情

况.[16](P.14)黑水城文书残片有亦集乃路总管府下

“房”的记载,其中,“元亦集乃路兵工房文为军人王

三哥事残片”记载了兵工房与地方军万户府就军人

王三哥之事进行的文书往来[17](P.750);“元亦集乃路

吏礼房呈文为儒学教授杨景仁俸禄事”记载了吏礼

房为儒学 教 授 杨 景 仁 俸 禄 事 所 进 行 的 文 书 往 来

等[17](P.355);“元亦集乃路户房批文为将某年三月份

诸物时估文解赍并各行人赴府事”“元至正廿二年

十二月刑房呈总管府状文为开坐失林等正身事”两

残片提及户房、刑房.据此可知,亦集乃路总管府

设置有吏礼、户、刑、兵工等房.除了吏礼、户、刑、

兵工四房外,黑水城文书中尚有“元某司呈亦集乃

路总 管 府 钱 粮 房 文 为 放 支 某 物 事 ”提 及 钱 粮

房[17](P.144),“元司吏房呈文为差璋等前赴甘肃行省

起解事”提及司吏房[17](P.167),“元亦集乃路吏房呈

文为郑忠历Ё事”提及吏房等[17](P.373),疑不同时期

各房建制有所调整.而«元典章»“校尉系带行例”

下有“见礼房二卷服色类”[11](卷60P.2009)的表述,可知

在部分路总管府中,吏、礼二房又是分开设立的,与

亦集乃路出土文书所载“吏礼房”的情况又不相同.

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深入讨论,既然元朝路总

管府中的六房并非顶层设计,那么路总管府为何要

自行设立六房? 其设立背后的行政运作逻辑又是

什么? 元朝治下地域广袤多样、人群族属成分复

杂、语言风俗各异.为了管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元朝统治者采取“各依本俗法”的管理模式,将治下

万民按身份、职业、族属、宗教信仰等不同角度加以

划分,并各设对应的机构进行管理.但“各依本俗

法”造 成 的 直 接 后 果 是 “官 吏 断 事,无 法 可

守”[18](卷23P.430),终元一代,元朝政府始终未能制定

出一部适用于全体治下人民的统一法律,导致各级

官吏在处理行政事务、解决司法纠纷时往往只能援

引本朝已有的“先例”.这些“先例”效力不一,有仅

存在于地方官府中的个别判例,也有经由中书省确

认、通行全国的通例,有的具有一定时效性或特定

适用范围,有的则难免与其Ђ“先例”产生竞合.援

取何例作为断事依据,几乎完全取决于直接办事的

官吏.在缺乏有效制约监督机制下,这种行政运作

模式更容易造成腐败与不公.② 严格遵循某些行

政运作规则,从程序上弥补这种缺陷,成为当时政

府的主要救济手段,地方六房的设立便源于此.特

别是元朝行政运作机制中的文书流转规则成为促

使地方设立六房的关键因素.

元朝非常重视文书流转规则,其公文经常不厌

其烦地叙写文书各层级的流转对象.以«元典章»

中“穆豁子杀兄”案为例,在正式叙述案情之前,案

文完整列举该文书所涉各级流转部门及流转规则,

即“至大三年九月,江西行省准尚书省咨:刑部呈:

奉省判:本部呈:准中都留守司关:大同路申:朔州

备鄯阳县申”[11](卷41PP.1392~1393).据案文,该案发生

于朔州鄯阳县,由于事涉人命,属于可能判处死罪

的案件.根据«至元新格»“死罪,依例勘审完备,申

关刑部待报”[11](卷39P.1333)的规定,该案经大同路、中

都留守司一路上报到尚书省,由尚书省札Є刑部处

理.刑部接到都省判送,“宜准所拟”后,除将文书

原路返回鄯阳县执行外,考虑到案件的典型性,刑

部还 建 议 作 为 通 例 “遍 行 照 会 相 应”[11](卷41P.1393).

最终,尚书省将之作为通例,以咨文的形式送达各

行省,本例中接到咨文的是其中的江西行省.

相对完善的文书流转规则能够确保各部门间

公文的上传下达,点对点送至应送部门,有利于提

高行政、司法效率,同时避免送达部门混乱而造成

政出多门的情况.在这方面,元朝政府曾有不少教

训.«元典章»中“舒仁仲钱业各归元主”一案就是

政出多门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龙兴路靖安县民户

李勉翁告舒仁仲在没有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将其父

86

其中“六朝之务”疑为“六曹之务”之讹.参见李治安«元代行

省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第639页.

关于元代行政、司法运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参见陈佳臻«元

代刑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231~239页.

第94页

李青 叟 的 田 土 违 规 卖 与 程 溍. 对 此,大 德 七

年(1303)时,户部认定“不给公据,违法成交仍

令钱业各归本主”.处理田产纠纷是户部的本职工

作,且措置合理,当予认可.但大德十年(1306),程

溍自己亲赴都省陈告此事,疑因其中涉及人伦,受

理单位竟变成了礼部,礼部以另一判例认定交易有

效.因户部、礼部的判定完全不同,判决无从落实,

“别无一事归著两例,事不归一,无法遵守”,江西行

省遂回咨中书省,指陈“刁哗之徒,往往攀指省部前

后断例兴讼,告争纷纭”,要求中书省重新拟定处理

方案.案件重新发回礼部,礼部“依准户部先议,断

令 钱 业 各 归 本 主 相 应 ”,案 件 最 终 得 以 完

结.[11](卷19PP.704~705)

实际上,一些行政、司法事务往往会牵涉多个

部门.事涉多个部门的复杂政务文书,在«元典章»

中也有不少,其收录形式往往为一个断例分记两

处,或本来事涉一部,却又在另一部的断例中有相

关记载.如前述“校尉系带行例”,由于事涉官员服

饰,属于礼制的范畴,故该例收录在“礼部卷”中,但

服饰又属于织造工役,故在“工部卷”中也有相关记

载.“工部卷”中的另一断例“禁治抢劫船只”例则

更加鲜明地体现出事涉多部门时文书流转的情形.

该例记载皇庆二年(1313)澉浦海口发生抢劫拆毁

商船的案件,处理案件的部门是刑部,以“同强盗法

科断”判决此案,并出台禁令.[11](卷59P.1988)本应收入

“刑部卷”中的刑事案件文书,因其中涉及的船只属

于工役造作的一部分,最终被载入“工部卷”中.而

在“刑部卷”的“禁遗漏”部分,收录有另外一则“遗

火抢夺”例,该例案发于延祐二年(1315),其处理依

据正是这则“禁治抢劫船只”例,只不过«元典章»因

书写体例,在本该全文援引该例的地方,改注为“云

抢劫船只例”[11](卷57P.1908),二者共同构成后来«大明

律»中“白昼抢夺”罪关于“遗火搁浅抢夺”规定的法

律渊源.[19]

上级文书送达行省之后,行省尚需进一步层层

下发该文书.路总管府即为承接行省下发文书的

最高一级地方政府.元朝地方行政继承金朝的“首

领官”制度,在正官与吏人之间分别设立首领、经

历、知事、照磨等官作为具体承办事务的官吏,宋制

中府州一级的六曹幕职官被“悉罢之”[14](卷15P.604),

仅以诸首领官统摄诸事.这种职事划分不明的状

态在制度草创期尚未显现瑕疵,随着统治的稳定及

治理万民庶务的推进,元朝中央“六部化”的行政运

作机制以及对应的文书流转规则逐渐形成,首领官

群体笼统地负责各项事务,难以满足政务运作的新

要求.有证据表明,元朝中央虽以中书省总领诸

务,但对于国家日常行政事务,六部是更主要的参

与部门.统计«元典章»中“刑部卷”的相关断例可

以发现,“刑部卷”收录中书省和刑部参与终审决断

的个案判决例①总计281则,其中,中书省完全“准

部拟”的判决例有242则,占总数的86.1%;在刑

部意见基础上略做微调,“余准部拟”的判决例有

30则,占总数的10.7%;完全驳斥刑部意见,或在

刑部意见基础上做重大调整的判决例仅9则,占总

数的3.2%.[20](P.135)另外,对涉及中书省与六部政

务处理的断例进行统计也可以发现,中书省“准部

拟”或“余准部拟”的断例占比超过 99.5%.② 可

见,元朝中书省六部已经实质性地掌握了重大政务

处理的权力.文书流转也体现出这种变化趋势,即

来自中央的文书,基本上都经六部处理后才下发.

中央的文书需要经行省下发到路总管府等地

方政府加以落实执行.但元代路总管府辖地甚广,

府中吏员众多,如前述镇江路司吏多达25名,建康

路司 吏 多 达 30 名,亦 集 乃 路 司 吏 约 在 8~12

名[1](P.637),因此,文书下达后,由哪些司吏来具体接

收并通知相关行政部门,文书所涉具体政务归哪些

司吏负责处理就成了问题.如果不对诸司吏职责

进行明确划分,难免出现因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或重

复处理政务的情形,严重影响行政效率.故路总管

府中诸司吏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种职事分设

六房,又总于首领官,以便向上承接中央六部经行

省下发的文书,向下处理地方诸务.这是在中央不

立成宪的现实前提下,路总管府进一步完善文书流

转规则、确保地方政务有效运作的举措.这也为元

朝法律编纂逐渐改采六部分类体例提供了行政、司

法实践基础.

三、元代地方六房与

«元典章»的六部分类体例

«元典章»是地方政府与书商合作而成的产物,

至今应是不刊之论.是书虽著录大量元朝司法判

87

个案判决例是指明确解决具体司法案件的判决例,而不是解

决一般的、抽象的、地方政府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普遍司法指

导原则问题的判决例.

以上数据来源于2024年4月陈佳臻在日本东洋文库发表的报

告«治平永则:元明 政 务 六 部 化 及 法 律 六 部 分 类 探 析»(未 刊

稿).

第95页

例,但本质上并非元朝官方所颁行的法典或法律汇

编,而是流传民间、供百໿阅读的法律普及作品.

书中所载的判例存在前后冲突的情形,或曾为有效

判例,但随着时间推移,与元朝官方新的通例产生

竞合,这也表明此书并非某时一次性成书,而是一

部内容不断累积的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元典章»

的编撰体例与其后官方颁行的«大元通制»«至正条

格»皆不同,后者仍基本遵循唐律、令的篇章格局,

而«元典章»则突破常规,采取诏令、圣政、朝纲、台

纲及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分类的编撰体例.

从根本上讲,«元典章»采取六部分类的编撰体

例是受元代地方六房的影响.可以说,为适应元朝

中央“六部化”的行政运作机制,特别是公文文书流

转规则的需要,元代路总管府逐渐建立六房,使得

相关文书从中央流转至地方,经由六房处理留存,

并以六部分类加以编撰成为可能.

«元典章»中的文书虽未直接注明取材于何处,

但据其内容却大致可以判断是取材于行省之下路

总管府六房的,依据如下.

其一,最直接的证据是«元典章»中有若干地方

直接提到了从六房中的某房或其架阁库取得文书.

前引«元典章»“校尉系带行例”下有“见礼房二卷服

色类”的字样即为一例,该例在“礼部卷”的卷二部

分有断例原文,印证了这一字样表述无误.但“见

礼房二卷服色类”在«元典章»目录中作“礼部服色

类”,改“房”为“部”,显然是为了配合«元典章»目录

里以六部分类文书而做的措辞统一.该例原文系

中书省臣向成宗皇帝奏事的公文,并无“礼部议得”

等字 样,可 以 证 明 礼 部 参 与 到 了 该 断 例 的 制 定

中.[11](卷29PP.1037~1038)无独有偶,“兵部卷”的“巡捕悬

带弓箭”例下也有“见刑房巡捕例”的字样,而其在

«元典章»目录中同样被改为“见刑部诸盗门防盗

类”.[11](卷35P.1229)«元典章»中公文实际上都来自地

方六房,而非中央六部,但目录中却把原本“房”的

称法都改为“部”,这很可能是因为在刊刻«元典章»

的书商看来,写“房”大概不足以显示文书的重要

性,改为“部”才更具权威性.

其二,几乎所有«元典章»收录的能够判定完整

流转路径的文书,皆为路总管府级别(包括与之同

级的廉访司监察系统)以上参与或流转,这意味着

«元典章»所收文书的原始出处主要是路总管府或

廉访司,而非更低层级的衙门.日本学者舩田善之

曾指出,«元典章»的编纂者“在挑选公文书时,主要

选择那些包括了皇帝或中央政府的最终处理意见

的下 行 文 书,一 般 的 上 行 文 书 及 路 及 肃 政 廉 访

司(提刑按察司)层级以下衙门发出的下行文书几

乎不予采录”[21].据前述,元朝文书的流转有较为

严格的制度,特别是作为通行全国的通例,更是需

要自上而下层层传达.基于此,判断现存某份文书

处于公文流转的哪一环节便成为可能.

具体而言,上级发送给下级的文书,往往没有

根据公文格式进一步由路总管府的下级州县承奉

该文,这意味着«元典章»中该文书的最终接收者是

路总管府.如«元典章»中“户部卷”的部分文书,较

之于它卷更容易识别这种情形下文书所处的流转

环节.“户部卷”中的婚姻、田土诉讼,在古代司法

中属于民间细事,与层层上报重罪、疑难咨禀的刑

事案件不同,婚姻、田土细案通常在县一级即可得

到判决.但«元典章»的“婚姻田土”案件却未呈现

出这种县级文书色彩,大多数文书并不涉及县级政

府,或即便涉及县级政府,其在文书流转中所扮演

的是问题提出者,而非解决问题或接收文书的角

色.如在“爷的钱物要分子”例中,接收户部公文的

是淄莱路[11](卷19P.685),并无再向下级部门移文的措

辞.在“吴震告争家财”例中,江西行省接收了礼部

处理的龙兴路吴震争家财案后,以札Є的形式将该

例转送至袁州路,以为通例[11](卷19P.688);前述“舒仁

仲钱业各归元主”例,同样是江西行省龙兴路发生

的案件,但所收的文书却是同省临江路收到的省

札[11](卷19P.704),而且均无再向下级部门移文的措辞.

下级向上级申呈的文书,虽然发起方有时为路

总管府以下的州县,路总管府只是上传下达的角

色,但根据公文措辞仍可推知,经由上级处理而重

新下发的文书的最终接受者仍是路总管府.如在

“县尉与达鲁花赤互相殴詈”例中,万载县达鲁花赤

捏古伯于皇庆二年向袁州路呈告被县尉和元带人

殴打,袁州路拟定处理意见后,又经江西行省送到

中书刑部,最终确定了罢职、回避等处理结果,并于

延祐二年发回袁州路.据文书中所称“袁州路奉江

西行省札Є”可知,袁州路是这份文书的最终接收

者.[11](卷44P.1511)又如“烧烙前妻儿女”例中载,延祐

三年,抚宁县接到地方社长张元报称郝千驴后妻韩

端哥虐待前妻遗留儿女,随即组织审理并获得相关

证据和口供,因案件量刑明显高于«至元新格»赋予

司县所能断决的杖五十七下,于是抚宁县将案件申

报到上级永平路,永平路府司出具初审判决结果

“杖断七十七下”,经中书刑部“准永平路所拟”后重

新发回“依上施行”.[11](卷41PP.1417~1418)本例虽不能从

88

第96页

公文格式中看到其流转环节,但从永平路的量刑

“杖断七十七下”超过抚宁县的司法权限看,“依上

施行”的部门只能是永平路.

综上所述,«元典章»中所载文书的原始出处为

路总管府或同级的廉访司衙门当无疑议,«元典章»

在诏令、圣政、朝纲、台纲等国家大政方针目录外,

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门别类归置各类地方

文书断例的做法,应是受到路总管府六房建制影

响.文书下发至路总管府时,按六房分门别类处理

留存,书商依类取出,汇辑成«元典章»,并刊印出

售,顺理成章.

[参考文献]

[1]李治安.元代行省制度[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许凡.元代吏制研究[M].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

[3]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脱脱.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徐梦 莘.三 朝 北 盟 会 编 [M].上 海: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987.

[7]元好问文编年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8]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9]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Z].北京:中华书局,1997.

[10]王恽全集校注(第六册)[M].杨亮,钟彦飞,点校.北

京:中华书局,2013.

[11]元典章[Z].陈高华,等,点校.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北京:中华书局,2011.

[12]戴表元集[M].李军,辛梦霞,校点.长春:吉林文史出

版社,2008.

[13]张铉.至正金陵新志[Z].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Z].

北京:中华书局,1990.

[14]俞希鲁.至顺镇江志[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

[15]王结.文忠集[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李逸友.黑城出土文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1.

[17]孙 继 民,等.中 国 藏 黑 水 城 汉 文 文 献 的 整 理 与 研 究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18]胡祗遹集[M].魏崇武,周思成,校点.长春:吉林文史

出版社,2008.

[19]陈佳臻.元明“白昼抢夺”罪的生成及发展[J].国学学

刊,2023,(4).

[20]陈佳臻.元代刑部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社,2021.

[21]舩田善之.蒙元时代的公文书史料:原文书与集成文书

之间[J].申斌,译.中国史研究动态,2017,(5).

(责任编辑 于默颖)

TheSixOfficialFangofLocalityintheYuanDynastyand

theCompilationStyleofYuanDianzhang

CHENJia-zhen

(InstituteforAncientLegalDocuments,ChinaUniversityof

PoliticalScienceandLaw,Beijing100088,China)

[Abstract]TheformaladministrativeinstitutionofFangoriginatedintheTangDynastyandwasesG

tablishedduringtheNorthernSongDynastyandvariousstatessetupSixOfficial,correspondingtothe

SixMinistriesofthecentralgovernment.IntheYuanDynasty,asthecentralgovernment'sadministraG

tiveoperationsgraduallyformedatrendtowardsSixMinistriesandthehandlingofdocumentsgradually

establishedstrictrules,LuzongguanfubegantodividepersonnelanddutiesaccordingtotheSixOfficial

Fangsystemtoensureefficientandstabledocumentoperationsandmaintainlocalgovernance.HowevG

er,theestablishmentoftheSixOfficialFanginLuzongguanfuwasnotstandardized.SomeplacesadjusG

tedandreformedtheSixOfficialFangaccordingtotheirownneeds.Thisgovernancepracticemetthe

newneedsofadministrativeandjudicialoperationsintheYuanDynastyandwasinlinewiththesocial

developmenttrendssincetheYuanDynasty,ultimatelyinheritedbytheMingandQingDynasties.The

compilationofdocumentsintheYuanDianzhangwasbasedonLuzongguanfu,thusthecompilationsysG

temadoptedbyitwasdeeplyinfluencedbytheSixOfficialFangsystemunderLuzongguanfu.

[Keywords]TheYuan Dynasty;TheSix OfficialFangofLocality;Luzongguanfu;Yuan DiG

anzhang

89

第97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的刑事安全风

险防范体系建构研究”(编号:21&ZD210).

[收稿日期]2023-12-15

[作者简介]姜涛,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治 现 代 化 研 究 院 特 邀 研 究 员,法 学

博士.

2024年5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May.2024

第45卷 第3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3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3.012

重罪案件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

三大实体法争议问题

姜 涛

(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 上海 201620)

[摘 要]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

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

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平等原则,有放纵犯

罪之嫌,并不可取.否定在重罪案件中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否定企业因在事前实施了完备的、科

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排除其具有单位犯罪意志.若企业已经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单位之

下的自然人借助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则不构成单位犯罪,只需追究单位之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在事后刑事

合规计划的情况下,即使对单位及单位之下的自然人从宽处罚,也不宜由此赋予企业刑事合规义务.对于企

业反悔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做好企业刑事合规的“后半篇文章”.

[关键词]重罪案件;单位犯罪;刑事合规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刑事合规义务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3-0090-10

刑事合规既是企业治理提升的关键举措,也是

国家规避刑事安全风险的有效工具.自2020年3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首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

试点以来,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引起了理论界与实

务界的高度重视,并取得了良好成效.① 企业刑事

合规不起诉作为检察机关主导的刑事司法改革,强

调借助企业合规计划“解决”而不是“审判”单位犯

罪案件,强化以“合作共治”为核心的犯罪预防理

念,是一种最为“经济有效”的诉讼模式,既有助于

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转型升级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单位犯罪,这一改革举措是值

得肯定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本质上属于程序

出罪或附条件程序出罪,即在审查起诉阶段,企业

因认罪认罚并作出合规计划承诺或进行一定期限

的刑事合规考察,检察机关在合规必要性审查或组

织检察听证后对涉罪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与实

体出罪的基本原理完全不同.

从目前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研究成果看,多

为研究刑事合规计划的有效性、不起诉适用条件、

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第三方监管等方面的成果,并

90

① 2020年3月至2022 年 6 月,全 国 检 察 机 关 已 办 理 合 规 案 件

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案件1584件,各地

检察机关在办理合规案件中坚持与第三方机制相互融通,对

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

良好成效.参见«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2年1至6月全

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https://www.spp.gov.

cn/spp/xwfbh/wsfbt/202207/t20220720_565763.shtml#3,

2022年7月20日,2023年7月21日.

第98页

没有对轻罪与重罪作严格的区分.这种忽视了轻

罪与重罪区分的刑事合规方案的立法建议和理论

思考缺乏合理性,也不具有针对性.随着企业刑事

合规建设的有序推进,轻罪案件的刑事合规不起诉

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已经基

本达成共识,具有一定的刑法规范基础.① 重罪案

件是否适用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是当前检察机关

推进刑事合规建设的瓶颈问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

均存在争议.② 归纳来看,这种争议涉及三个层面

的问题.一是在重罪案件中,可否以实施事后企业

刑事合规计划为依据,免除或减轻单位及单位之下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其中,最为核心的争议是能否

对重罪案件以事后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为由作出不

起诉决定;二是在实施事前企业刑事合规的情况

下,在重罪案件中能否免除单位的刑事责任;三是

在事后企业刑事合规的情况下,减轻单位及单位之

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后,可否赋予企业开展刑事合

规计划的强制性义务.本文拟梳理上述问题,剖析

重罪案件刑事合规不起诉存在的不足或误区,以期

把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讨论推向深入.

一、重罪案件刑事合规不起诉应当缓行

对于在重罪案件中可否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

针对这一问题理论上存在争议,有肯定论、否定论

与分离论等不同观点,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对

此,刑法理论有必要在梳理不同观点的基础上为达

成理论共识提供条件.

一是否定论.有学者认为,重罪案件刑事合规

不起诉试验引发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危机.“我国刑

法中的单位归责模式以及有限度的起诉便宜原则

共同决定了合规程序激励机制的适用应有一定的

限度.基于对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

维护,其适用应限于轻罪的范畴.”[1]重罪案件刑事

合规建设与重罪案件刑事合规不起诉是两个不同

的范畴,没有学者否定在重罪案件中可以实施刑事

合规计划,但否定论强调检察机关不能以实施事后

刑事合规计划为由对涉及重罪案件的企业作不起

诉决定,也不主张实行“放过企业、不放过企业家”

的区别对待模式.在我国当前企业刑事合规计划

的实践方案中,支持否定论的学者较多,而企业刑

事合规不起诉也主要适用于轻罪案件.

二是肯定论.有学者认为,企业合规不起诉制

度不仅适用于轻罪,而且适用于重罪,原因包括三

个方面.首先,合规不起诉不是对企业轻罪的简单

原谅,而是针对企业犯罪的新型治理方式;其次,合

规不起诉不是对企业重罪的放纵,而是通过使企业

Є出代价而获得重生;最后,从域外经验看,企业合

规不起诉的适用并无犯罪轻重的限制.[2]不难看

出,上述主张及其理由均不是从现行刑法的角度展

开的,而是从社会政策的角度加以讨论的,由此可

见,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在进行了大胆假设的基础上

并未做严谨的求证.

三是分离论.分离论在坚持企业合规不起诉

的前提下,强调仅对企业采取合规不起诉措施,但

对企业之下的自然人(包括企业家)应作否定不起

诉决定.有学者指出:“在涉案企业家៾不认罪或

者重大单位犯罪的场合无法对企业家适用相对不

起诉时,就只能对通过合规整改的企业作出合规不

起诉决定,以 实 现 ‘放 过 企 业,严 惩 责 任 人’的 目

的.”[3]目前,一 些 地 方 检 察 机 关 采 纳 了 这 一 主

张③,并被认为其具有比较法上的一致性④.

如前所言,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属于程序出

罪,程序出罪包括撤销案件、不起诉、无罪判决等.

一般而言,程序出罪是在刑事诉讼中因证据不足或

瑕疵而终止刑事诉讼,实体出罪是因行为人的行为

不符合个罪的构成要件而被解释为无罪.程序出

罪的理由包括限制刑事司法权力、保障被告人权

益、提高司法效率、诉讼经济等,如因现有证据不能

排除合理怀疑而存疑不起诉.而实体出罪的理由

只能是行为不能充足个罪的构成要件,如代购药品

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销售行为”.程序出

罪与实体出罪各有价值.部分程序出罪事由与实

体出罪事由并无特别的相互关联关系,例如,因“事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中的犯罪有轻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中间

型犯罪(被判 处 3 年 以 上、10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的 犯 罪)与 重

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之分.

本文意义上的重罪案件是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0年

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对于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

件,可以实施刑事合规,但只能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

不宜作出不起诉决定.

例如,«深圳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单位

之下的自然人和企业进行分别处理,明确对行为人可能判处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企业犯罪案件,经涉案企业合规

监督考察合格的,在对单位之下的自然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可

对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参见李小东«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深

圳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载«人民检察»2021年第20期.

发端于美国的刑事合规司法方案多秉持“放过企业,严惩责任

人”的处理原则.

第99页

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被告人死亡”而满足程序出

罪的要件.另一部分程序出罪事由与实体出罪事

由相关,如酌定不起诉与刑法中的“但书”条款出罪

的理由通常是一致的.就重罪案件的企业刑事合

规不起诉而言,通常是企业通过事后承诺和执行企

业合规计划获得不起诉或暂缓起诉的机会.这有

两方面的特点:一是企业已经成立单位犯罪,且不

存在实体的出罪事由;二是企业负责人认罪认罚、

企业事后承诺和执行企业合规计划是检察机关对

其不起诉的前提条件.由上述特点决定,这种出罪

其实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程序出罪,从某种意义上

讲是一种新的政策出罪,缺乏刑法规范的支撑.尽

管没有实体法根据的政策出罪是一种以权力僭越

法律的出罪,并不具有正当性,但由于企业刑事合

规不起诉对检察机关而言可以提高其司法效率,对

被告人而言可以免于有罪追究,且“虚开增值税发

票罪、走私罪”等单位犯罪案件并无具体的被害人,

因此,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得到了各方的赞同,并

引发了理论界的热议.

从上述三种观点看,不同观点的理论预设也不

相同.否定论从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实体法根

据出发,强调刑事程序意义的改革探索必须以实体

法上的支撑为前提,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不能违背

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在重罪案件中实行

刑事合规不起诉于法无据.肯定论则从企业治理

现代化的社会政策出发,认为轻罪案件不起诉对企

业实施刑事合规的激励效果有限,只有对在重罪案

件中实施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才能最大程度地激

励企业实施刑事合规计划.分离论基于调和肯定

论与否定论的立场,认为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适用

于企业,但不适用于企业之下的自然人(包括企业

家).从司法实践看,三种观点在不同区域检察机

关的改革实践中均有体现.①

笔者赞同否定论的观点,认为在法律明确授权

之前,不宜在重罪案件中实施企业刑事合规不起

诉,只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使企业获得

从宽量刑.

第一,在重罪案件中实施企业刑事合规不符合

实体刑法的相关规定.刑法是对公民利益影响最

大的法律,无论是作有罪认定抑或出罪判断,均需

严格依据刑法规定进行,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

求.在刑法并无明确刑事合规为出罪事由的情况

下,检察机关推行的刑事合规不起诉只能适用于轻

罪案件.若对重罪案件适用刑事合规不起诉,无论

是放过企业和企业家,抑或仅放过企业而惩罚企业

家,均存在于法无据的情况,这种“名不正言不顺”

的改革有放纵单位犯罪的嫌疑,违背了罪刑法定原

则.有学者指出:“反观重罪案件的合规不起诉,刑

法既未将合规整改确定为量刑宽缓情节,也未赋予

其犯罪阻却事由的功能,企业在刑事追诉程序中建

立有效合规计划的情节并不能否定行为本身的违

法性.在涉案企业符合全部犯罪构成要件、造成严

重甚至特别严重的法益侵害后果、具备完整的刑事

违法性之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时便不再具有针对

轻微犯罪的起诉裁量权,此时作出的合规不起诉决

定被认为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僭越和破坏.”[3]同

时,司法实践中流行的“轻罪案件实施企业刑事合

规不起诉不具有激励效应,在重罪案件中实施企业

刑事合规不起诉才具有真正的激励效应”的观点看

似具有一定的道理和现实性,但Ѐ细考究的话,这

不仅缺乏必要的后果考察,即没有看到在重罪案件

中实施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导致的“破窗效应”,而

且完全忽视了刑法作为实体法的约束力,与现代法

治精神不符.

第二,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宽严

相济刑事政策强调对轻罪案件的处理要宽大、宽容

和宽缓,重罪案件并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

适用的范围.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

能力、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并不能成为改变宽严

相济刑事政策的理由,原因在于改革并不等于改

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作为检察机关推进的刑事

程序改革,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改革及

企业合规计划的有效性等标准有待于研究和讨论.

就一项新制度而言,通过“先试先行”积累进一步的

经验,在具有重要绩效的情况下再逐步扩大其适用

范围,这是最为保险的制度推进方案.众所周知,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

至今,从两期改革试点到全面推行,在尚不满4年

的时间里,检察机关对前期企业刑事合规计划的实

施成效尚未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而“理论上却存

在普遍忽视刑事合规制度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甚至

92

① 更多地方的司法文件并没有明确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应适用

于轻罪或重罪,例如,«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案件办理

工作办法(试行)»第1条规定:“企业合规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办

理的涉企犯罪案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

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经过对涉

案企业监督考察,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涉案企

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不判实刑的量刑建

议等宽缓处理的决定”.

第100页

出现了通过设立兜底罪名强制推行企业合规的简

单激进主张”[4].此时,若不当扩大企业刑事合规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对重罪案件由“从宽量刑建议”

推进到“不起诉意义上的无罪处理”,则会导致司法

改革走上激进主义路线,使检察机关享有刑法规定

之外的权力,在审查起诉阶段即终结案件,还会滋

生司法腐败等乱象.可见,看似有助于实现企业治

理现代化的举措,在不当操作或缺乏正当程序审查

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不利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的发展结果.

第三,导致单位犯罪认定上的严重偏误.单位

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判

断难题.一般认为,单位犯罪是体现单位意志(单

位决策)、为单位谋取利益并造成法益侵害的危险

行为.有无单位犯罪意志就成为区分单位犯罪与

自然人犯罪的重要依据.单位犯罪意志是对单位

归责的依据,与为单位谋取利益这一刑事不法要件

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由个人责任到组织责任

的转变是如何注入单位归责判断的,事前企业刑事

合规计划与事后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是影响有责判

断还是不法判断,这些均属于刑法教义学的难题.

从单位归责判断上看,事前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是排

除单位犯罪意志的重要标准,如单位之下的自然人

在公司、企业实施完备而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的情

况下,仍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即应当排除单位意

志,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讲就不构成单位犯罪,只需

追究单位之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对此情况,

当然不存在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的前提.但司法

机关通常不会肯定这一归责原理,更多的是将这种

情况认定为单位犯罪,并要求单位及单位之下的自

然人签署事后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承诺书,这就不当

扩大了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也就是

说,检察机关可能为了实施刑事合规存在把本不属

于单位犯罪的情况不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错误,严

重抵牾单位犯罪的归责原则.

第四,单位犯罪的特殊性并不是放纵单位犯罪

的理由.刑事合规的功能是特殊预防,但也应当有

明确的适用边界.可能有学者认为,单位犯罪的归

责依据是组织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不同,对单位犯

罪不能采取自然人的罪责模式,加之保护民营企业

亦需要改变公司、企业过度犯罪化的局面,故在重

罪案件中亦有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的余地.笔者

认为这一观点并不成立,作为前提,单位之下自然

人的行为并非组织体文化或制度作用的结果,其完

全可以违背单位意志实施犯罪,如企业在有完备

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的情况下,单位之下的自

然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在一般情况下,与自然

人犯罪相比而言,单位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

侵害范围与侵害的隐秘程度更高.例如,污水处理

企业通过设置暗管排放污水实施污᳿环境犯罪就

比个人养殖过程中排放污水实施的污᳿环境罪更

为严重.因此,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更具有一般预防

价值,对单位之下自然人的处罚也具有更加突出的

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司法

解释对不少单位犯罪采取比自然人犯罪更高的入

罪门槛,且同罪不同罚.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为例,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行贿罪)的入罪标准

分别是20万和3万.① 再以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

罪为例,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入罪数额标准也

存在5倍的差异.② 由此可见,司法解释已经考虑

到了单位犯罪的特殊性,若以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

为由把重罪案件纳入合规不起诉范围,则是对单位

犯罪的进一步放纵,不利于发挥刑罚的一般预防功

能,且与平等原则相抵牾.

第五,分离论的主张意义十分有限.分离论看

似调和了肯定论与否定论过于绝对或极端化的弊

端,强调对涉及重罪案件的企业适用刑事合规不起

诉,只起诉单位之下的自然人,即通常所说的“放过

企业、不放过企业家”,但实行这种主张的意义十分

有限,其看似是一种为了实现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

而选择的妥协方案,实质上与否定论的观点并没有

太大的差异.众所周知,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双

罚制为主、单罚制补充”的惩罚体系,同时对单位犯

罪的惩罚并没有资格刑,只有财产刑.依据刑法规

定,在重罪案件中对单位不起诉免除的是单位的财

产刑,对单位之下的自然人起诉处罚的是企业负责

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这一区别对待看似解决了企业

93

参见«关 于 公 安 机 关 管 辖 的 刑 事 案 件 立 案 追 诉 标 准 的 规

定(二)»第11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

Ђ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单

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参见«关 于 公 安 机 关 管 辖 的 刑 事 案 件 立 案 追 诉 标 准 的 规

定(二)»第71条:“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

营利为目的,以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实际年利率经常性地向

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

放贷数额累计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

一千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

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四百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放

贷对象累计在五十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一百

五十人以上的.”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翻书特效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收藏
转发
下载
免费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费制作
x
{{item.desc}}
下载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