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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一)鼓励企业做优做强1.运营补助: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在成功设立后给予设备购置、房租补贴补助。对Ⅰ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投入的 40%给予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500 万元,对Ⅱ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投入的 40%给予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250万元;对Ⅰ类、Ⅱ类企业租用的生产经营用房给予房租补贴,对Ⅰ类企业给予每平方米 3 元/天的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500 万元,对Ⅱ类企业给予每平方米 3 元/天的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 250 万元,实际房租价格不到每平方米3元 /天的,按照实际房租价格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2.研发补助: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加大科技研发费用扶持力度,给予三年研发费用补助。Ⅰ类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00 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 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0 万元;Ⅱ类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投入 500 万(含)以上的,按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 500 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3.专项补助: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自设立年度起三年内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助,在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中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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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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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企业做优做强
1.运营补助: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在成功设立后给予设备购置、房租补贴补助。对Ⅰ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投入的 40%给予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500 万元,对Ⅱ类企业按设备购置投入的 40%给予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250万元;对Ⅰ类、Ⅱ类企业租用的生产经营用房给予房租补贴,对Ⅰ类企业给予每平方米 3 元/天的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500 万元,对Ⅱ类企业给予每平方米 3 元/天的补贴,三年累计最高补助 250 万元,实际房租价格不到每平方米3元 /天的,按照实际房租价格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2.研发补助: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加大科技研发费用扶持力度,给予三年研发费用补助。Ⅰ类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00 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 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0 万元;Ⅱ类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投入 500 万(含)以上的,按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 500 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3.专项补助: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自设立年度起三年内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助,在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中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投促局)
(二)提供企业金融支持
4.上市扶持:对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给予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及上市扶持。对经认定的Ⅰ类企业、Ⅱ类企业给予 200 万元上市补助;企业成功在境内外直接上市,发行价市值超过 30 亿元(含)的,上市后累计给予最高750万元补助,发行价市值低于 30 亿元的,上市后累计给予最高60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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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贷款优惠: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可推荐纳入风险池支持,按照一年期LPR 的 50%给予贷款贴息,按照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 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支持企业引才育才
6.高管奖励:经认定,对新设立Ⅰ类、Ⅱ类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和企业规模给予一定补助,Ⅰ类企业 5 人,Ⅱ类企业3 人。(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7.人才公寓:给予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区级人才专项用房入住资质,Ⅰ类企业 10 个名额,Ⅱ类企业 6 个名额。(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8.生活补助:给予新设立的Ⅰ类、Ⅱ类企业新引进应届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生活补助,最高 15 万元。(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四)加强企业要素保障
9.空间保障:对符合条件的Ⅰ类、Ⅱ类企业提供总部办公用房楼宇支持。(责任单位:钱塘智慧城、区投促局)
10.其他扶持:协助解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企业设立及发展相关服务,并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教育局、区为企服务中心)四、附则
1.享受本政策扶持企业、机构及个人须经部门会审,并根据以上扶持政策内容签订《扶持政策备忘录》,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兑现,具体操作流程及牵头部门(街道)按现行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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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扶持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平衡。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区内政策优惠扶持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上级已有补助的,本政策补助含上级及配套资金,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为准。本政策所有涉及的研发费用投入等各项指标均以属地统计为依据。
3.当年存在欠薪欠资行为、发生违法犯罪和出现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不能享受扶持政策。扶持对象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本意见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起实施,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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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钱塘智慧城):
现将《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杭州市上城区科技局2023 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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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支持元宇宙技术创新,加快元宇宙企业集聚,构建元宇宙产业生态,打造元宇宙产业发展高地,现就加快我区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新落户在上城区并开展合法经营,以区块链、人工智能、交互技术、高性能计算芯片、XR 终端等元宇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软件开发、终端设备研发,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数字内容生产等为主营业务的元宇宙企业。二、支持政策
1.创业扶持。对新落户的元宇宙创业项目,经认定,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办公补助。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经认定,按实际支付租金的最高 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 200 万元/年,最长补助期三年。(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3.研发补助。对年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万以上(含)的元宇宙企业,经认定,对当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 30%补助,单家企业最高300 万元,最长补助期三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4.成长激励。对首次上规纳统的企业,经认定,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 亿、3 亿、5 亿、10亿的,经认定,分别给予 10 万、30 万、50 万、1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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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才引育。对元宇宙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金靴奔跑”创业项目评审,给予最高 1000 万元的创业补助。对入围各级重点人才计划遴选人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自主认定。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6.金融支撑。推荐企业纳入风险池支持,按照一年期LPR 的50%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 万元。对成功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元宇宙领域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75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局)
7.标杆场景。支持企业打造具有上城特色的元宇宙标志性场景。对列入国家、省、市级应用试点(示范)的项目,分别给予主导单位50 万、30万、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8.生态建设。对在上城区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元宇宙领域峰会、论坛、展会、大赛等活动的单位,经认定,按最高不超过审定支出的50%,给予最高100 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附则
1.本意见扶持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平衡。同一项目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补助。上级已有补助的,本政策补助含区级配套资金。2.当年存在欠薪欠资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和出现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不能享受扶持政策。扶持对象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3.本意见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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