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知名大学和优秀科研机构集聚优势,鼓励科技产业合作
项目,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检测检验机构、跨国研发中心等科技
创新功能性平台建设。经认定,对在本区设立的科技创新功
能性平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扶持。对入驻指定
办公用房的、3000 平方米及以下的科技创新功能性平台,经
认定,给予全额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年限不超
过三年。
2.对新引进的新兴产业功能性机构,经认定,在虹口购
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不超过实际购房房价的 2%给予一次
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
实际租赁面积,按照不超过年租金的 20%给予补贴,年度最
高不超过 30 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3.对新兴产业类企业新建的产业化创新项目和产业公
共服务平台,根据项目平台对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经认定,
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的 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4.加强产学研合作。对列入市级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经
认定,按 1:1 匹配资助,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对列入区级
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助。同一
项目按就高但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