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手册for0301

发布时间:2023-3-06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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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51页

问题13: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房屋权益

答:如果房东得到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

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

租人一定要仔细检查房产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如

果看到房产证上说明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须

在看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租房。

第52页

答: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

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

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就

很难证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从

而就难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了。

问题14: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第53页

问题15:出租房屋出售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权益

答: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买卖不破租赁”是我国合同

法规定的一项原则,出租房屋出售后,新房主应当继续

履行租赁合同,直到租赁合同履行完毕。

第54页

答: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也应该提前通知。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就是不定期租赁了,双方

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问题16: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

随时收回房屋吗?

第55页

问题17:在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后继续租,有其他房

客来看房,这时原房客有什么权利?

房屋权益

答:在相同条件下,原房客是有优先承租权的。

《民法典》第734条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

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56页

答:应该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

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办理。

问题18: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第57页

问题19: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那么该合同

对死者共同生活的家人还有效吗?

房屋权益

答:还是有效的。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

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

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

同。

第58页

答: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

与收益情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

《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

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

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

共有。

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

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

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

有。

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

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

共有。

问题20: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

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

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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