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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管控措施,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管理,除应
急抢修和重大民生项目外,其他时间不得进行计划外道路挖
掘。对未办许可、办理但不严格遵守许可、办理且严格遵守
许可的项目分别纳入红、黄、绿三色清单进行相应管控,并
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浙江省杭州市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发
挥社区党员作用,带动居民共商共议小区老旧管道改造议题,
线上线下同步收集民意、协调分歧,确保居民利益表达有序。
4. 河北省衡水市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建立多部门联动机
制,统筹协调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搭建
沟通议事平台,共同商定老旧管网改造计划。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1. 上海市保障涉道路项目有效施工时间。在交通影响可
控前提下,允许全天或日间避开交通高峰进行涉城市道路项
目改造施工,大幅提升改造施工有效时间。
2. 陕西省强化更新改造项目督查审计。将城市燃气管道
“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纳入省委
安全工作督查和省审计厅对各市(区)工作审计范围,采取
全面督查、专项督查和审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燃气安
全整治督查常态化。
3. 四川省广元市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统筹老旧小区改造、
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项目,按照“同步招标、同步进场、
同类减量”原则,优化施工组织,对小区内一次开挖、一次回填,
减少项目实施对居民生活影响,避免重复开挖回填造成资金
浪费,相比单独实施工程量减少 20%、工期缩短近四分之一。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加强更新改造工作调度。建立
“日调度、周汇总、月通报”和“红黑榜”机制,加强各单位
的协同联动,全链条推动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三)同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1. 广东省部署建设智慧燃气平台。印发《广东省城镇燃
气“互联网 + 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开发(二期)项目部署工作
方案》,按照省统建、地市部署原则,在试点部署基础上全
面推进,力争 2024 年底实现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全流程监
管和管道燃气“一张网”监管。
2. 江苏省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燃气监管场景建设。
按照“综合监管 + 智慧监测”思路,开展燃气管网风险评估,
强化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汇聚行业基础数据和监管数据
1168 万条、设备监测数据 6.6 亿条,综合研判存在的风险隐
患问题,强化监测预警,实现全链条监管。
3. 陕西省开展燃气领域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试点。陕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城市基
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省级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每市 3000—4000 万元定额补助,支
持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监测平台,在燃气等领域安装智
能感知设备,更新改造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设施,在
燃气用户端加装波纹管、自闭阀、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三件套”
等安全装置,实现对燃气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风险进行
监测、预警提醒,示范带动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燃气管道
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四)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
河北省承德市建立专职闸门养护队伍。针对老城区部分
供水管网闸门老化及个别管道没有分支闸门等历史遗留问题,
编制闸门更换及加装计划,逐步改造,及时完善城市供水管
网 GIS 系统建设,确保停水范围控制在最小区域。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资金合理共担
机制
1. 甘肃省探索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白银市白银区按
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居民分担”原则,建立政府 50%、
企业 30%、居民 20% 的户内燃气设施更新改造资金筹集模式。
嘉峪关市建立机制,小区红线内新建及改造的天然气管线和
设施,由政府出资筹建、燃气公司让利承担。
2. 河南省平顶山市采取预存气费推进“瓶改管”。对非
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瓶改管”,采取预存气费,免费安
装,有效提高用户“瓶改管”积极性。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贴息”政策。对通过银行贷款审批
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贷款支取时间在 2024
年期间,按项目当期实际提取使用贷款金额 3% 进行补贴。
(三)加大融资保障力度
吉林省长春市积极拓展融资手段。在中央预算内资金、
超长期特别国债下达前,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 20 亿贷款授
信额度,保障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及时启动实施。
(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1. 江西省南昌市细化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要求。
明确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绿化恢复工作
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按照不低于原道路和绿化设施标
准,限期恢复,不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2. 甘肃省嘉峪关市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更新改造
涉及的占道施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政府性基金,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免征。
四、完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