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信息》456期2024年11月刊

发布时间:2024-11-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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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信息》456期2024年11月刊

51Brand 品 牌质检携手,“泵”向辉煌 | 屏蔽泵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合肥新沪圆满举行2024 年 11 月 11 日,合肥新沪迎来了一场意义重大的揭牌仪式——国家泵类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与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共建的国家泵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屏蔽泵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此隆重举行。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院长、国家泵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张胜,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主任田涛,中国泵系统绿色节能产业联盟理事长、中国计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牟介刚等专家及新沪团队共同出席了此次仪式。仪式开始前,专家一行在新沪团队的热情陪同下,依次参观了公司展厅、检测中心、生产车间等重要场所。参观过程中,双方积极探讨交流,氛围十分热烈。新沪屏蔽泵在品质检测方面所呈现出的专业、严谨、高效等突出特质,给专家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赢得了他们的高度肯定。同时,对于公司的企业文化以及产品研发方面的成果,专家们也纷纷表达了认可之情。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泵产品研发及检验需求、泵类产品科学研究、标准化、产业化、质量检验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展开深入探讨,旨在携手共进,促进泵行业的全面发展。展望未来,新沪屏蔽泵将紧紧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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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信息》456期2024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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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戈尔资讯(英文名称:TSINGER INFORMATION),是中国采暖行业专业资讯运营服务商,在壁挂炉及商用锅炉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2012年,青戈尔资讯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创立,总部设在北京。经过12年的发展,因业务拓展的需要,目前已设立了广东(顺德)、天津两个分公司,同时在南京、西安等多地建立代表处,在全国各地尤其是供暖发达的区域建立了由20多个发行站、信息站、通讯站等组成的资讯服务网络。至今,青戈尔资讯已累计服务超过1500家全球壁挂炉及商用锅炉等供暖行业企业,并且在全球各地召开了共计120余场次供暖及燃气方面的活动,包括展览、会议、培训会、论坛等,受众群体辐射整个中国及全球供暖行业的专业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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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 品 牌

质检携手,“泵”向辉煌 | 屏蔽泵研究中心

揭牌仪式在合肥新沪圆满举行

2024 年 11 月 11 日,合肥新沪迎来了一场意义重大的

揭牌仪式——国家泵类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与新沪屏蔽泵有

限公司共建的国家泵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屏蔽泵研究中

心揭牌仪式在此隆重举行。

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院长、国家泵类产品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主任张胜,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主任田涛,

中国泵系统绿色节能产业联盟理事长、中国计量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牟介刚等专家及新沪团队共同出席了此次仪式。

仪式开始前,专家一行在新沪团队的热情陪同下,依次

参观了公司展厅、检测中心、生产车间等重要场所。参观过

程中,双方积极探讨交流,氛围十分热烈。新沪屏蔽泵在品

质检测方面所呈现出的专业、严谨、高效等突出特质,给专

家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赢得了他们的高度肯定。同时,

对于公司的企业文化以及产品研发方面的成果,专家们也纷

纷表达了认可之情。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泵产品研发及检验需求、

泵类产品科学研究、标准化、产业化、质量检验等诸多方面

的工作展开深入探讨,旨在携手共进,促进泵行业的全面发展。

展望未来,新沪屏蔽泵将紧紧抓住屏蔽泵研究中心揭牌

成立这一契机,全面深化与国家泵类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的合作,持续推动屏蔽泵技术不断发展,为泵行业的辉煌未

来添砖加瓦。

内容来源:新沪屏蔽泵

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

电话:0551-6584-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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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Industry

湖南省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落实燃

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燃气经营

许可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市州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原县(市)燃气管理部门

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依然有效,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前九十日内向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新

证。发证部门应当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

开办理进度。

《实施办法》强调,对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证部门对其许可条件进行重新

复核,对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发证部门依法撤销燃气经

营许可证。对燃气经营者不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燃气管理部门要定期对

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鼓励推动“瓶改管”“气改电”。

鼓励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规模化整合、规范化经营,瓶装燃气

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送气上门一次、

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

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

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

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强

化巡线巡检,建立常态化燃气管道老化评估机制,持续推进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节选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临夏州: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日前,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临夏州 2024-

2025 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各县(市)要按

照《临夏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确

定的目标任务和《临夏州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责任清单》,扎

实推进辖区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到户项目和建筑节能

改造等各类项目进度,到 2024 年底,全州热源清洁化改造

面积累计达到 2680.79 万平方米,全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

积累计达到 301.49 万平方米。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

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散煤、土炕取暖的用户,

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和薪柴取暖。

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资源

储备,入冬前做到应储尽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近年

来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出现散煤复烧现象。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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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 行 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

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

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工业、交通、

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融合替代,经济高效推进发电、供热、

制气、制氢多元发展和替代;“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

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 11

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

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 15

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 2030 年碳达峰目标。

《指导意见》强调,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因

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

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促进地热能资源合理高效利

用,推动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规模化利用。推动建立

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综合利用的供热体系。

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热力、燃气管网及

氢能供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管网互联互

通,就近接纳更多非电可再生能源。

《指导意见》明确,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

在保障好居民冬季取暖前提下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范围内

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因地制宜推进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

鼓励发展大容量燃煤锅炉掺绿氨燃烧。加快推动油气勘探开

发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深化建筑

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把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纳入城镇的规

划、建设、更新和改造。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

筑标准,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热力和燃气的替代要求。

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推广电热泵热水器、高效电

磁炉灶等替代燃煤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

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

广太阳能热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和集中

式生物质能等供热制冷应用,偏远地区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

利用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全面支持农业农村用能

清洁化现代化。推进有条件地区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因地

制宜推进乡镇集中供热,优先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供暖,

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建立健

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氢的市场机制。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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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Industry

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构建清洁低

碳高效供暖体系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

热供暖

10 月 31 日,辽宁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

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 。

《方案》提出,构建清洁低碳高效供暖体系。因地制宜

优化城区、乡镇、农村供热体系。建设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

大型燃煤热源,有序替代城区存量低效燃煤锅炉,协同远距

离长输供热系统,逐步构建大环网、多热源联网的供热格局。

在具备条件的住宅、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分类推广空气源

热泵、“光伏 + 辅助热源”设备、燃气壁挂炉、生物质能设备

等燃煤供热替代模式。在苏家屯区、沈北新区等管网基础条

件较好的地区,引导整合建设生物质集中供热锅炉房,推进

乡镇生物质集中供热示范试点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

源多元供能体系建设。到 2025 年,全市基本完成散煤替代。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探索建立太阳能、

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供热模式,

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开展“光伏 / 光

热 + 热泵”“空气源热泵 + 电加热 + 储能”“生物质能 + 电加热”

等多能互补供热模式试点建设。推广空气源、地源、污水源

热泵等供热技术规模化应用,与谷电蓄热、电锅炉供热等形

成多能耦合的节能改造模式。实施工业锅炉余热供暖,探索

余热回收、跨季节储热等清洁供热模式。

推动城市集中供热低碳化建设。扩大热电联产和清洁能

源集中供热面积。重点推进热电联产提效改造工程,建设超

低排放标准的大型热源、生物质和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鼓励集中热源厂推广燃气锅炉供热,探索“外热入城”,压减

煤炭消费。支持安全高效、先进可靠的清洁取暖技术发展和

设备更新改造。实施供热管网低碳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城

镇智慧供热系统建设,每年改造供热管网长度 50 公里以上。

推动区域间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推广应用智慧供热二次网分

户平衡技术,保障热力平稳高效供应。

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发布行动方案:支持氢能发展!

11 月 6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进一

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

年)》,方案指出,力争到 2027 年,高端氢能装备性能及

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基础材料和核心部件自主化水平

进一步提高,“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完备,

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综合应用成本大幅降低,产业综

合实力和应用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初步形成水风光氢天

然气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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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 行 业

西安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公布

11 月 1 日,秦华燃气发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调整通知,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4-

2025 年度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

发改价格【2024】20 号)文件,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

西安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二、终端销售价格

1.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

照护机构、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

教学和生活用气销售价格 2.20 元 /m³;

2. 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2.20 元 /m³;

3. 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2.93 元 /m³;

4. 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 3.37 元 /m³,合同外用气

销售价格由城燃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 + 配气价格(0.7

元 /m³)的原则确定。

记者发现,西安新公布的 2024 年 -2025 年度采暖季非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年度(2023-2024 年度)相比,

部分终端的销售价格有变化。

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2023 年 -2024

年度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集中供

热企业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2.79 元 /m³。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

售价格 3.49 元 /m³,合同外用气销售价格由城燃企业和用户

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 + 配气价格(0.7 元 /m³)的原则协

商确定。

比较两个采暖季的数据,2024-2025 年度集中供热企业

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2.93 元 /m³ 比上一个采暖季上涨 0.14 元

/m³。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 3.37 元 /m³ 比上一个采暖

季下降 0.12/m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居民小区自

备锅炉供暖用气的销售价格未变。

来源:华商网 - 华商报

国务院国资委:央企要带头做好

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

作专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中央企业提高站位、主动担当,

带头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

副主任袁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发挥关键时刻“顶梁柱”“压舱石”作用,

带头为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出更大

贡献。要加大煤炭开采和电煤、天然气采购力度,做好新增

装机并网,积极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确保迎峰度冬保供安全。

要加快电力、油气和管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持续提升保供

硬实力。要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动数字技术和能

源技术深度融合,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加强隐患排查,

做好暴雪、冻雨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国石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国家电投、中国三

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 6 家企业现场汇报了保供工作情况。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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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Industry

北京市燃气、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1272 公里

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2024 年以来,北京市 120 个计

划新开工项目已有 86 个实现开工、较去年同期多 11 个。前

三季度推进的 480 项市区重大项目全部开工,总投资超 5200

亿元。韧性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燃气、供热管道老

化更新改造 1272 公里,约 1.7 万户“煤改电”工程有序推进。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北京市 120

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已有 86 个实现开工、较去年同期多 11 个。

前三季度推进的 480 项市区重大项目全部开工,总投资超

5200 亿元。国道 109 新线高速、北京均大医药产业园、中关

村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等一批市重点工程续建项目顺利竣工。

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储备亿元以上项目总投资超 3.3 万亿,

继续保持“开一备三”。在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下,1~9 月全市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 7.8%、增速高于全国 4.4 个百分点,

设备购置投资同比增长 34.1%、增速高于全国 17.7 个百分点,

建安与设备购置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达 54.1%、较去年同期

提升 1.5 个百分点。

在重点产业方面,1~9 月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 44%、33.8%、109.5%,

增速分别高于全国 34.8、26.6、103.7 个百分点。同时,怀

柔科学城 29 个设施平台土建工程全部竣工、20 个设施平台

已进入科研状态,未来科学城国际生物工程创新中心主体结

构封顶,全国首个商业航天共性科研生产基地——“北京火箭

大街”项目开工建设。

今年来,北京市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韧性城市建设,

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 22.2%,占全市投资比重提升 2.7 个

百分点。在灾后恢复重建领域,“一年基本恢复”目标如期实

现,永定河、拒马河等重点河流防汛行洪能力恢复到灾前水

平并有所提升,“三年全面提升”项目实现应开尽开。韧性基

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推进,已完成燃气、供热管道老化更新

改造 1272 公里,推动 3000 万平方米智能化供热改造工程启

动实施,约 1.7 万户“煤改电”工程有序推进,全市新建充电

桩超 1 万个。

在公共服务领域,北京市投资同比增长 45.3%。全市备

案博物馆数量达 226 家,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约 5.7 万

套(间),完成全年 7 万套(间)任务的 81%,老旧小区改

造新开工 561 个、新完工 442 个。

政府投资带动效果不断显现,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介绍,北京市通过政府投资带动、政策完善保障等途径,增

强社会投资动力,1~9 月全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 7.4%、增速

高于全国 7.6 个百分点。

来源:燃气新能源公众号

兰州第一批市级采暖补贴资金 5000 万元将于

11 月底前拨付到位

记者从兰州市住建局获悉,今冬明春供热季,兰州市研

究制定了《兰州市 2024—2025 年度供热补贴方案》,明确天

然气集中供热单位居民用气价格在 2.80 元 / 立方米的基础上,

继续保持上个采暖期补贴力度,对倒挂部分由企业和政府按

照 3:7 的比例分摊,政府补贴 0.69 元 / 立方米,供热企业按

照 2.11 元 / 立方米的价格直接向燃气公司购气。

同时,安排第一批市级补贴资金 5000 万元,11 月底前

拨付到位,缓解供热单位资金压力,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

平稳有序开展。

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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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 行 业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公布采暖期“煤改电”等

三类用电价格政策

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采暖期“煤改电”

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如下: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

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 号)精神,

现就我省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

2026 年底改造 2.55 万户 烟台清洁取暖

瞄准可持续

为全面落实禁燃区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散煤取暖使用量,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烟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烟台市高

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6 年底,

在市区禁燃区范围内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2.55 万户。

烟台市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

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市

政府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对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进行调整,明确了禁燃区范围及高污染燃料类别,推进高

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改用清洁能源和治理工作,支持引导

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清洁能源,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

产生活环境。

清洁取暖是推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的重要举措。烟台市自 2018 年以来大力开展农村清洁取暖

改造,并于 2021 年入选“第四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试点城市。通过安装热泵热风机等电代煤设备、生物质水暖

炉等生物质成型燃料代煤设备、燃气壁挂炉等气代煤设备,

全市已累计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 61.5 万户,全市秋冬季环

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解决禁燃区范围短期内无法实施改造区域的冬

季取暖问题,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方案》此次针对城市禁

燃区散煤取暖居民筹划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按照“宜电则电、

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宜气则气”的原则,结合城中

村改造工作开展,以集中供热改造和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为

主要技术路线,五年内能够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居,按计划

推进实施城中村改造;在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优先推进

集中供热管网延伸覆盖;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城中村、城

乡结合部因地制宜地推进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代煤、气

代煤等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完成后将全面实现禁燃区清洁

取暖改造应改尽改。

《方案》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禁燃区内居民冬季

取暖清洁化水平,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同时减少

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

的幸福感、获得感。

来源:烟台 e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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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Industry

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煤改电”用户执行独

立的电采暖电价政策。

(一)采暖用电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

庭,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

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

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

附件 1 居民用户类别执行。

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

梯电价,采暖期用电量在各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

范围内(采暖期用电量额度 =2600 千瓦时 / 月 × 采暖期供暖

月),用电价格为 0.2862 元 / 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

0.507 元 / 千瓦时执行。

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

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 0.477 元 / 千瓦时。

(二)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煤改电”

居民家庭,以采暖期开始前 8 月份和 9 月份的月均生活用电

量为基础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基础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

电量。其中: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采暖用电

量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

执行。

(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煤改电”,用电单位

可向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自主选择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

改电”居民家庭“峰谷时段计价方式”或“平段电价计价方式”

执行,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见附件 1。

二、农村“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电价政策

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进行区域集

中供暖的,项目运营单位可向当地市级发改部门申请,经当

地市级发改部门审核认定,并在供暖用电实施单表计量后,

可参考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对企业采暖期一定额度

范围内的供暖用电量(供暖用电量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实

际供暖户数 ×2600 千瓦时 / 月 × 采暖期供暖月)按居民家庭

低谷电价 0.2862 元 / 千瓦时执行,超出部分执行 0.507 元 /

千瓦时。暂不具备条件的,供暖用电执行单表计量、单独计

价“煤改电”居民家庭“峰谷时段计价方式”,峰谷时段划分

和用电价格见附件 1。

有关市级发改部门要会同“煤改电”主管部门依据企业供

暖收费票据、用户取暖情况等据实确定企业实际供暖户数,

并会同当地电网企业按要求测算明确具体企业供暖用电量额

度,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三、其他电采暖电价政策

除以上“煤改电”以外的其他电采暖用户,全部进入电力

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暂未直接(或售电公司代理)从

市场购电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电价格按代理购电价

格执行,并按规定执行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四、继续支持“煤改电”用电价格市场化

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代理居民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

居民“煤改电”用户参加市场交易,谷段输配电价标准按现行

目录销售电价居民购销差价的 50% 执行。执行工商业电价的

电采暖用户,市场交易电量峰段、平段输配电价,按现行山

西电网工商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执行,谷段输配电价

按相应电压等级平段输配电价的 50% 执行。电采暖用电输配

电价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依据属地人民政府“煤改电”工

作安排,合理确定“煤改电”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切实摸清并

掌握“煤改电”底数,建立政策执行台账,妥善保管农村区域

供暖项目审核资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确保本通

知惠及广大居民特别是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农村居

民。

(二)各市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要通过政务门户网站、

微信客户端、新闻媒体、电网营业厅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让用户准确理解“煤改电”电价政策。

(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要

单独统计采暖期“煤改电”用电量、用电价格、计费方式、电

费总额等(含市场化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及时书面报我委。

(四)本通知在 2024-2026 年采暖期间执行,采暖期具

体起至日期以各地确定的时间为准,期间我委根据国家政策

变化适时调整有关内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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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 行 业

威海: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

加大散煤替代力度

近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开展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

(一)加快推进能源低碳转型。推进清洁能源倍增行动,

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18% 左右,电能占

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30%,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

达到 1000 万千瓦。持续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确保满足居民

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配合)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

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新、改、扩

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的项目,强化环评审查,

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

革委等配合)

(二)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将燃煤供热锅炉替

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严格新上燃煤锅炉项目审批,不

再新建 35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鼓励茶水炉、经营

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实施散煤清

洁能源替代。对 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 30 公里供热

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

进行关停或整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

(三)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

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规

模化养殖场采用清洁能源供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依法

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并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暂未实施

清洁取暖的地区,严格落实省、市政策要求,按照散煤综合

治理及销售场所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散煤治理及商品煤

质量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内容节选自: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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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Industry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可复制

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水

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

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市管

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期,我部在进一步总结各地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

更新改造实践基础上,梳理形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

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 年 11 月 1 日

一、明确任务

(一)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围

1. 天津市制定赋分标准确定改造对象。重点针对管道使

用年限、材质、防腐层状态以及土壤腐蚀性等指标,对运行

满 20 年和运行不足 20 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存在

隐患的燃气厂站设施进行综合打分,60—79 分的限期改造,

80 分及以上的立即改造。

2.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坚持开展常态化检测。聘请第三方

检测单位,对全市燃气管道、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评估

检测,科学合理确定改造实施计划。

(二)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标准

1. 河南省周口市制定 4 项更新改造标准。(1)安全性:

满足国家和地方安全规范,确保能够抵御地震、洪水等自然

灾害以及人为破坏等潜在风险。(2)合规性:建设许可、施

工监管、验收标准等更新改造活动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3)经济性: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合理编制预算、控

制成本。(4)前瞻性:考虑城市发展趋势和需求变化,适应

未来技术变革需求。

2. 浙江省加强更新改造技术指导。印发《城镇燃气管道

检验及更新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为城市燃气管道更新

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三)组织开展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普查

1. 北京市“边摸排、边评估、边排查、边治理”。组织燃

气企业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同步开展评估;

发现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坚决依法暂停供气;

不能暂停供气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挂账治理,整改前

按照“一隐患一预案”,确保安全。

2. 陕西省制定燃气管道问题清单和排查技术规范。制定

《陕西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清单》,分门别类列

明燃气管道老化、被违规占压、第三方施工和建设项目违法、

穿越密闭空间等 10 大类 33 项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具体情形,

将燃气管道问题清单化。制定《陕西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排查技术导则》,统一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隐患判定标

准,指导对城市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和厂站设施等进

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推动安全隐患检查口径、标准统一。

(四)编制地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地下市

政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印发《兵团城市燃气

管道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师市

全面普查、科学评估,统筹考虑地下市政管道和设施改造工

程总体规模,合理确定建设改造时序和年度任务,分级分类

对燃气管道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系统治理,避免“运动式”

建设改造。

二、加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1. 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全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

造工作专班。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工作专班,由市长任组长,

负责统筹推进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市城管局成立指挥部,

燃气中心、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指挥,组织实施老旧

管网改造工作。

2. 四川省遂宁市建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四项机制。建

立“注重审批备案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管控”、“提升应

急处置能力”、“严格实施惩戒处罚”4 项机制,明确 2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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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 行 业

具体管控措施,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管理,除应

急抢修和重大民生项目外,其他时间不得进行计划外道路挖

掘。对未办许可、办理但不严格遵守许可、办理且严格遵守

许可的项目分别纳入红、黄、绿三色清单进行相应管控,并

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浙江省杭州市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发

挥社区党员作用,带动居民共商共议小区老旧管道改造议题,

线上线下同步收集民意、协调分歧,确保居民利益表达有序。

4. 河北省衡水市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建立多部门联动机

制,统筹协调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搭建

沟通议事平台,共同商定老旧管网改造计划。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1. 上海市保障涉道路项目有效施工时间。在交通影响可

控前提下,允许全天或日间避开交通高峰进行涉城市道路项

目改造施工,大幅提升改造施工有效时间。

2. 陕西省强化更新改造项目督查审计。将城市燃气管道

“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纳入省委

安全工作督查和省审计厅对各市(区)工作审计范围,采取

全面督查、专项督查和审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燃气安

全整治督查常态化。

3. 四川省广元市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统筹老旧小区改造、

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项目,按照“同步招标、同步进场、

同类减量”原则,优化施工组织,对小区内一次开挖、一次回填,

减少项目实施对居民生活影响,避免重复开挖回填造成资金

浪费,相比单独实施工程量减少 20%、工期缩短近四分之一。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加强更新改造工作调度。建立

“日调度、周汇总、月通报”和“红黑榜”机制,加强各单位

的协同联动,全链条推动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三)同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1. 广东省部署建设智慧燃气平台。印发《广东省城镇燃

气“互联网 + 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开发(二期)项目部署工作

方案》,按照省统建、地市部署原则,在试点部署基础上全

面推进,力争 2024 年底实现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全流程监

管和管道燃气“一张网”监管。

2. 江苏省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燃气监管场景建设。

按照“综合监管 + 智慧监测”思路,开展燃气管网风险评估,

强化动态监测和预警处置,汇聚行业基础数据和监管数据

1168 万条、设备监测数据 6.6 亿条,综合研判存在的风险隐

患问题,强化监测预警,实现全链条监管。

3. 陕西省开展燃气领域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试点。陕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城市基

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省级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每市 3000—4000 万元定额补助,支

持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监测平台,在燃气等领域安装智

能感知设备,更新改造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设施,在

燃气用户端加装波纹管、自闭阀、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三件套”

等安全装置,实现对燃气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风险进行

监测、预警提醒,示范带动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燃气管道

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四)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

河北省承德市建立专职闸门养护队伍。针对老城区部分

供水管网闸门老化及个别管道没有分支闸门等历史遗留问题,

编制闸门更换及加装计划,逐步改造,及时完善城市供水管

网 GIS 系统建设,确保停水范围控制在最小区域。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资金合理共担

机制

1. 甘肃省探索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白银市白银区按

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居民分担”原则,建立政府 50%、

企业 30%、居民 20% 的户内燃气设施更新改造资金筹集模式。

嘉峪关市建立机制,小区红线内新建及改造的天然气管线和

设施,由政府出资筹建、燃气公司让利承担。

2. 河南省平顶山市采取预存气费推进“瓶改管”。对非

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瓶改管”,采取预存气费,免费安

装,有效提高用户“瓶改管”积极性。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贴息”政策。对通过银行贷款审批

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贷款支取时间在 2024

年期间,按项目当期实际提取使用贷款金额 3% 进行补贴。

(三)加大融资保障力度

吉林省长春市积极拓展融资手段。在中央预算内资金、

超长期特别国债下达前,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 20 亿贷款授

信额度,保障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及时启动实施。

(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1. 江西省南昌市细化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要求。

明确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绿化恢复工作

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按照不低于原道路和绿化设施标

准,限期恢复,不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2. 甘肃省嘉峪关市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更新改造

涉及的占道施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政府性基金,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免征。

四、完善配套措施

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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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Industry

(一)加快项目审批

北京市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以项目汇编形式统筹制定管

线年度更新改造消隐计划,明确列入项目汇编的“原管径原

路由”消隐项目,无需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1. 河北省进一步规范供水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对供

水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公开公示政府定

价收费项目清单,严禁在清单外收取其他费用。

2. 吉林省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推进天然气

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根据能源价格波动情况,有 6 个

市县调涨了居民价格,有 14 个市县调涨了非居民价格,有效

疏导价格矛盾。

(三)加强技术标准支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积极推行新技术、新工艺。通过采用

环压技术连接的薄壁不锈钢管材,替代采用常规焊接、丝接

连接工艺的普通碳钢管材,解决老化燃气管线改造工程量大、

入户改造施工时间长等问题,有效避免了对居民户内原有设

施和装修的破坏,提升安装效率。

(四)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

1. 山东省加快推进燃气经营企业整合。制定方案,将不

符合标准规范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

油气经营企业纳入整合范围,着力解决“小、散、弱”燃气企

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投入不足问题。

2. 广东省潮州市大力推进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围绕“全

市一张管网、多路气源互补、同网同质同价”的目标,编制

出台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开展燃气经营企业综合改革试点,

利用特许经营绩效评价、燃气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管等政策工

具,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国企主导、市场机制作用,实现管

道燃气市场“一张网”统一运营。

(五)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

1. 四川省自贡市坚持更新改造和运行管理并重。聘请有

资质的企业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

过程跟踪服务,对改造施工各工序、各环节进行全方位跟踪

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通报,确保项目建设达到国

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为避免改造的管网前治后乱、治

管脱节,坚持改造和运行管理并重,边改造边落实运行管理

责任单位,确保老旧管网“不但改好,更要管好”。

2. 宁夏回族自治区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制定《自治区燃

气经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将燃气管

道存在安全隐患、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等燃气设施保护纳入

举报奖励范围,由监管部门核实后,按照一般隐患、重大隐

患及违法行为分级予以奖励。

(六)强化组织保障

1. 江苏省扬州市注重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导。实行每月工

作调度和现场督查,以市城市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专委会名

义,书面对存在问题和进展滞后地区进行通报。每半年开展

一次市县两级交叉互查,互促共进。

2. 陕西省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全省城市燃气管

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及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调度推进机

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建立燃气底

数清单、隐患清单、整治清单、验收清单,县、区逐环节抓

好落实。

3. 辽宁省建立领导包保制度。省纪委监委将燃气管网“带

病运行”专项治理确定为上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点整治的 5

个问题之一,省纪委监委书记亲自包保推动整治,成立工作

专班,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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