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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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额,以法人机构为整体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属各
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
据总机构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73.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申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期间的“六税两费”时,如何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答: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
税人,依据 2021 年办理 2020 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
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
企业,根据申报期上月末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
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两项条件判断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
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
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
元两项条件来判断。
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
从次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依据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
享受减免优惠;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
的,也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74.我公司一般纳税人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后,对于首次汇算
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
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
果进行更正。
75.我公司一般纳税人为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