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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简报
34、扬州中院发布 2022 年度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拓展“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以科技创新助力企业破产
效率最优化、处置价值最大化,6 月 20 日下午,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年度会议暨“智
慧破产平台”建设签约仪式在市政府举行。会上,扬州中院发布 2022 年扬州法院破产审判
工作总体情况及 8 则典型案例。
总结了破产审判工作概况、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并提出破产审判工作下一步打算。
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TnnluMLWZth1Q5yLEIaw0g
35、一文看懂:公司清算义务人责任负担
本文认为:为应对公司被解散后,清算义务人不及时履行或者拖延清算义务,导致市场中大
量休眠公司存在,使得债权人无法及时实现、僵尸公司不能正常退出市场的现象,明确公司
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
股东应当积极履行清算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及时开始清算,不得在公司解散后,
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
登记,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法定代表人
和法院决定的财务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也应当积极配合破产清算,保障案件顺利推进,
对相关企业及时进行市场出清。
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sNhec3h9MXcvJfJnqbrq6w
36、无锡中院以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主动服务大局
城市更新,产业涅槃,企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难免有“生老病死”,破产审判工作则扮演着
“医者”的角色。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两级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破产审判
职能,主动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质企业再生挽救、
重大企业债务风险处置、民生保障等方面重要作用,强化“破”中求“立”,实现“破”中
求“进”。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一批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从不同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