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
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
适用对象
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未
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企业 5个行业企业。
操作流程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符
合条件企业及其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
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兑现时间
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政策执行至 2022 年底(特困和扩围行业企业缓缴失业、工伤保
险费政策实施期限不超过 1 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至 2023 年底前补缴。
职责分工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
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联系人:康二军 0311-6690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