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 二 ) 强 化 监 管 协 同 。
一是加密部门间协同配合。推
动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的《协
同监管备忘录》落地执行,深
化 双 方 在 信 息 共 享 、 协 同 监
管、联合惩戒和退出市场等方
面 的 协 作 机 制 , 形 成 监 管 合
力。继续密切与司法、公安、
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二是
提升市区县两级联动水平。加
强对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业
务工作的统筹指导,提升区县
金融工作管理人员工作本领,
引导区县更好地履行属地管理
和风险处置责任。三是提升行
业协会服务能力。指导两个协
会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内部管
理,增强业务和服务能力,发
挥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行
业数据统计、调查研究和宣传
培训方面的自律作用。提高行
开发针对民营企业的免抵押免
担保信用贷款产品。指导典当
行回归民品典当业务本源,逐
步压缩房地产典当业务比重,
培 育 差 异 化 、 特 色 化 经 营 优
势。二是提升普惠金融科技水
平。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提高金融科技运用能力,推动
普惠金融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通过平台汇聚整合优质普惠金
融产品,为普惠金融供需双方
搭建桥梁。三是助力重庆西部
金融中心建设。利用网络小贷
股东优势,力争吸引更多科技
型、功能性机构落户重庆。
( 十 一 ) 深 化 “放 管
服”改 革 要 求 。一 是 优 化 网 审
办事效能。健全网审常态化工
作 机 制 , 提 高 审 批 事 项 上“渝
快 办”平 台 的 办 件 率 , 调 整 优
化“渝 快 办”平 台 政 务 服 务 流
程和要件。二是适度放宽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准入资格。在核
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方
面,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者取消专业限制,从业经历在
原有基础上增加审计、经济、
管理、法律等相关工作经历。
对境外自然人提供的关于无犯
罪 记 录 和 信 用 记 录 等 方 面 材
料,可以参照境内自然人以有
效证明或者承诺书替代。三是
支持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 励 机 构 引 入 高 素 质 专 业 人
才,支持机构完善内部组织架
构,优化高级管理人员配置。
引导机构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履
职能力,积极推荐优秀行业的
人 才 申 报 重 庆 市 “鸿 雁 计
划”“英 才 计 划”等 引 才 奖 励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