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NEL MANAGEMENT SYSTEM 人事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
使全员明白自己在公司可享有的权力和福利待遇,以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关于
本制度条款的解释权。
一、试用期、实习期(入、离职流程)
1、新员工试用期为 3 天,试用期如果双方不满意,没有工资;
2、试用期结束后,经门店主管及店长批准可进入实习期并通知门店人
事安排新员工填写“实习期跟踪表”(附表一);
3、试用期 3 天计入实习期,如员工各方面表现优秀,经店长推荐,总
经理审批可将实习期缩短至 20 天;
4,实习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
距,或因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
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实习期。如在实习期请假,
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5、实习期结束后,门店按照“新员工考核标准”对实习员工进行考核;
6、考核通过的员工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定岗定薪。特别优秀的员工可破
格提拔;考核没通过的员工根据个人意愿结合门店意见确定是否延长一个
月实习期;
二、转正
员工自转正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
1、转正员工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入职信息表”;
2、向门店人事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3、提供免冠 1 寸近照 2 张和银行卡号复印件;
4、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
虚假,将立即终止使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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