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咨询之窗-2023年5月刊

发布时间:2023-4-27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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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咨询之窗-2023年5月刊

48应城市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经济发展,城市开始建造大型基础设施(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体育场和道路)。在 2000 年左右这些基础设施达到运营生命周期的终点时,开始为城市带来严重的环境和社会经济问题。为了确保首尔的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重新利用废弃基础设施所占用的空间。废弃的水净化设施、旧体育场、高速公路等重要设施被现代化设施取代。内容Sunyudo 是位于汉江西岸的一个小岛。曾经是汉江自然景观的地标,但随着大量的岩石被从河岸上取走去为城市铺设道路,该岛的自然状态遭到了严重破坏。在此之后,该岛成为大型水净化厂的所在地,在 20 世纪中期为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服务。东大门地区曾经是汉阳(首尔的旧名)的历史中心之一,在这里可以找到传统建筑和历史堡垒。1925 年,该地区建造了一座大型体育设施,许多经营体育器材和服装的批发和零售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再加上该地区蓬勃发展的缝纫厂,东大门成为当地经济的中心环节。但随着城市其他地区建造了更多现代化的体育设施,东大门销售额下降,缝纫业也有所下滑。根据“设计首尔”的战略愿景,首尔市政府于 2007 年开始拆除该地区破旧的建筑和设施。首尔站以北的高速公路立交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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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咨询之窗-2023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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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经济发展,城市开始建造大型基础设施(供水

和污水处理系统、体育场和道路)。在 2000 年左右这些基础设施达到

运营生命周期的终点时,开始为城市带来严重的环境和社会经济问题。

为了确保首尔的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重新利用废弃基础设施所占用

的空间。废弃的水净化设施、旧体育场、高速公路等重要设施被现代化

设施取代。

内容

Sunyudo 是位于汉江西岸的一个小岛。曾经是汉江自然景观的地标,

但随着大量的岩石被从河岸上取走去为城市铺设道路,该岛的自然状态

遭到了严重破坏。在此之后,该岛成为大型水净化厂的所在地,在 20 世

纪中期为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服务。

东大门地区曾经是汉阳(首尔的旧名)的历史中心之一,在这里可

以找到传统建筑和历史堡垒。1925 年,该地区建造了一座大型体育设

施,许多经营体育器材和服装的批发和零售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再加

上该地区蓬勃发展的缝纫厂,东大门成为当地经济的中心环节。但随着

城市其他地区建造了更多现代化的体育设施,东大门销售额下降,缝纫

业也有所下滑。根据“设计首尔”的战略愿景,首尔市政府于 2007 年

开始拆除该地区破旧的建筑和设施。

首尔站以北的高速公路立交桥于 1970 年启用,是韩国经济快速增

长的象征。然而,2000 年的一次安全检查显示,这座立交桥的安全等级

最低。此外,人们对立交桥的负面看法是,它恶化了城市美学,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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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了环境。巨大的建筑结构切断了几个相邻的社区,阻碍了附近社区

的流动。2009 年,首尔市政府决定彻底拆除并重建立交桥。

解决办法

在增加城市西部社区公园数量的过程中,首尔市政府制定了环保公

园发展的指导方针,同时也解决了环境和生态问题。Sunyudo 公园改造

设计项目于 1999 年启动,意在将退役的净水厂改造成公园,该项目是

第一个采用这些指导方针的项目。公园的设计融入了旧净水厂的工业遗

产,将生锈的旧管道、混凝土柱和净化池上雕刻的水痕迹融入了公园的

设计,如绿柱花园和水生植物园。该项目于 2002 年完成。

2008年大东门体育设施被拆除后,该场地被改造成两个主要部分:

东大门历史文化公园和东大门设计广场。它将该地区改造成了一个新的

多用途空间,保留了其独特的文化和历史遗产。公园的设计将挖掘和修

复的堡垒墙、废墟和该地区的其他附属历史建筑结合在一起,以确保城

市遗产成为公园的突出特色。另一方面,广场被有意设计为一个大型现

代建筑地标,以创建一个综合文化综合体,吸引大量人口涌入该地区。

2014 年,首尔市政府决定将其改建为当地社区的线性公共公园,取

代了最初拆除和重建立交桥的计划。设计对现有结构进行了加固,并进

行了各种景观美化工程(即种植各种植物),以完成向行人专用区的改

造。为了方便行人通行,还安装了电梯和楼梯,将立交桥连接到附近的

地铁站和公交车站以及游客信息中心和公共厕所。此外,还修建了桥梁

连接 Seoullo7017 和几栋大型私人建筑,以便更容易进入附近的商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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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人行天桥长 1024 米,有 17 条连接通道。新的 Seoullo7017 于 2017

年正式启用。

结果

新公共空间在振兴环境、文化、旅游和地方经济方面发挥着至关重

要的作用。

Sunyudo 公园因其在环境和生态修复以及美学方面的贡献而赢得

了当地和国际奖项,包括国际景观建筑师联合会颁发的设计奖。它还被

指定为首尔未来遗产,并因提供高质量的休闲空间,同时在生态保护的

价值意义上受到公众的认可。

东大门设计广场和公园每年举办各种设计、时尚展览以及国际研讨

会,为国家设计和创意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尽管有人认为其现

代而独特的建筑特征与当地环境不符,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些特征

吸引了当地和外国游客参观游览,东大门设计广场和公园能够发挥其作

为文化设施的功能,致力于振兴当地经济。

Seoullo7017 是连接首尔站周围住宅区和商业区的网络。改造后的

立交桥已被证明是城市复兴工作的关键基础设施,为市中心的居民和游

客提供了舒适安全的步行道,大大增加了前往附近商业区(如南大门市

场)的步行交通。

经验

关于公共部门领导和治理体系

首尔市政府在项目规划和执行方面的领导作用是项目进程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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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因素。首尔市政府明确改造愿景是维护 Sunyudo 遗址遗产,在制定

发展指导方针和监管框架方面,首尔市政府确保了其向公园的转变是在

克制和尊重现有结构特征的情况下进行的。

以东大门设计广场和公园为例,市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咨询机构,

由受大规模空间重组影响的当地居民、商人和体育和文化产业的利益相

关者组成,以收集意见,形成共识,并对开发做出决定。

Seoullo7017 通过修建与私人建筑相连的通道来增强行人流动性,

这是通过首尔市政府与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和谈判实现的。这最终为城

市居民提供了一个更方便的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与当地社区之间的直接联系

只有人们积极利用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创建才能被认为是成功的。

这三个案例共享一个共同的设计元素,即为居民和游客提供无障碍环境。

方便使用公交车、地铁和自行车,并连接当地社区和周边商业区,有助

于确保空间的持续活力。以 Seoullo7017 为例,周边社区通过步行道直

接相连,设施扩建以方便使用公交车或地铁到居民区。另一方面,东大

门设计广场和公园已成为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拥有各种项

目来支持该地区现有的缝纫和时尚批发/转售业务。

转向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增长原则——即减少环境污染以及尊重自然、历史和文化环

境的经济增长——是公共空间发展背后的驱动价值观。这些文物并没有

完全拆除工业化时代的遗迹,而是被重新利用,创造了新的公共空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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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使游客能够享受 Sunyudo 公园和 Seoullo7017 的环保空间。以东大

门设计广场和公园为例,一个地区物理发展的局限性使该市重新思考重

建的举措,将其作为解决当地社会经济问题的方法。事实证明,这种思

想上的转变有利于破旧的市中心地区的振兴。

原 文 链 接 : https://development.asia/case-study/sustainable-urbantransformation-three-cases-urban-public-space-development-se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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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

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

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23 年第 2 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 2016 年第 44 号)同时废止。

修订印发《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

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将对各地区扎实有序推进

节能降碳工作形成有力支撑。《办法》加强与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政策的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导向,补充完善节能审

查变更、节能验收、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条件等制度要求,调整优

化省级节能审查权限、强化节能审查服务指导等重点环节,并进一步加

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加强工作指导和监

督管理,推动地方和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办法》要求,切实发挥好节

能审查能效源头把关作用,推动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坚决遏制高耗

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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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能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是提高新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

减少能源浪费的一项重要制度,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

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2010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0 年第 6 号),正式建立并实施节能审查制度。2016 年 11 月,国家

发展改革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 2016 年第 44 号),进一步精简了审查范围,细化了审查要求,

提高了审查效能。节能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在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

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从源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节能审查以节能相

关政策制度和强制性节能标准为重要依据,对项目的能效水平、用能情

况、节能措施等进行全面审查,引导和推动项目选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

规划合理可行的能源管理机制,对扎实有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形成有力

支撑。根据近年数据测算,通过开展节能审查,全国每年可节约能源超

过 700 万吨标准煤。

二是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节能审查将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本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管理要求等方面作为重要

审查内容,指导和推动地方深入研判项目实施对所在地区节能降碳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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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有效发挥了节能审查的能效源头把关作用,促进能源要素逐步

向能耗低、能效高、附加值高的项目流动和配置,切实保障高质量发展

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是充分发挥节能服务功能促进企业节能增效。节能审查“管”“服”

一体,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节能服务。通过行业对

标、专业指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技术路线优化、工艺设备选用等

方面的意见建议,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国内外可借鉴的先进适用经验做

法,帮助项目单位通过节能和提高能效实现降本增效。

二、修订《办法》的缘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效落

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形

成能源节约型社会。“十四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重

要文件,都对新形势下的节能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安排,对进一步

完善节能审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随着节能制度建设和工作实

践不断创新发展,地方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总

的来看,原办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特别是在落实新的能耗调控政策要求、优化细化具体操作办法、提升节

能审查工作效能、强化法律责任约束机制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完善。为指

导各地区高质量做好新形势下的节能审查工作,我们对原办法的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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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办法》修订的主要方向

《办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

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节能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健全制

度规定,提升工作效能,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节能审查工作导向,加强《办

法》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的有效衔接,突出重点控制化

石能源消费的导向,在节能报告编制和审查中对项目的化石能源和可再

生能源消费、原料用能、碳排放等数据提供和应用提出要求。

二是补充完善制度要求。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协调联动。优化

节能审查变更、节能验收、节能审查意见逾期、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

目条件等既有制度,完善节能报告编制和审查要求,补充跨区域和打捆

项目审查、项目数据调度等必要管理规定。

三是调整优化重点环节。将省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 5000 吨标准

煤提高至 1 万吨标准煤,提升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确

保管精管好。聚焦节能审查行政许可关键环节,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制定

并公开服务指南,细化审查受理、逾期重新审查等环节规定,强化节能

审查服务和工作指导要求。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节能审查有关情况作为节能监察和节能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明确未批先建、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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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修订前的《办法》共有 18 条内容,未分章节。修订后,《办法》

采用章节形式,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节能审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附则 6 章,共 33 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基本范畴、

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以及财政经费保障要求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主要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管

理权限、业务受理、部门分工、审批时序、项目审查要求等。

第三章,节能审查。主要规定了节能报告编制、评审要求、意见出

具、节能验收要求等。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平台管

理、数据报送、动态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

置措施,明确了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本

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和施行时间。

五、节能审查制度的贯彻落实

修订出台《办法》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工作效能,将

对各地区扎实有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形成有力支撑。为推动节能审查制

度落地落实,《办法》对以下几方面工作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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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衔接。《办法》明确部门管理职责,有效压实各

方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节能审查相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技

术标准、规范和指南,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各地新上重大高耗能

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

能工作的部门对本地区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特别是

节能审查机关与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为不同部门的,要加强部门间的工

作衔接。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强化了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相

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全国节能审查动态监管,对各地节能审查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

抽查。节能审查机关要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

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节

能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节能审查信息的统计分析,作为研判节能形势、

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是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办法》细化未批先建、以不正当手段

通过或逃避节能审查、未按规定开展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

使用等情况的处罚处置措施,明确节能审查机关、节能服务机构、节能

评审机构等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强调要将建设单位、中

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投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对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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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3〕304 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

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 号,以下简称可研大纲),具体包括《政

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 年版)》《企业投资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 年版)》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 年版)》(以下分别简称《通用大纲》

《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自 5 月 1 日起施行。

一、可研大纲的制定背景

可行性研究是投资项目决策阶段的基础性工作,是投资决策的重要

依据。20 世纪 80 年代初,学习借鉴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推

进项目建设的有益经验,我国探索引入可行性研究制度。1983 年,原国

家计委发布《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明确可

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本建设程序的组成部分,标

志着可行性研究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2002 年,原国家计委印发《投

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以下简称《指南》),作为国家

层面上用以指导全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规范性文本。20 多年

来,《指南》在指导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引领我国投资项目科学决策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投资法

规政策制度的持续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指南》有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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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已难以适应我国投资管理的实践需要。主要是《指南》对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同富裕、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以及增强投资对

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等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不够,以审批制为核

心确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框架已不符合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分类管理的要求,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关注不够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

展。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投资,高质量的投资需要高质量的投资决

策,而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环节,投资项目是投资活动的微观

基础。要实现投资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强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

作用,深入把握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点,注重防控项目决策、建设、运

营风险,着重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推动投资项目转化为有效投资,助力

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系统总结 2002 年

《指南》使用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凝

聚各方共识,制定印发了可研大纲。

二、可研大纲的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

此次颁布的可研大纲与 2002 年的《指南》是承继关系,对于大纲

没有涵盖的可行性研究方法等内容,仍然适用《指南》有关规定。但相

对于《指南》,可研大纲更加突出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前后逻辑和统

筹协调,重点补充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扩大内需、自主创新、共同富裕、

国家安全、数字经济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容。

(一)关于《通用大纲》。共 11 个部分 39 条,主要包括项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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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与项目产出、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

分析、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研究结论及建议等。《通用大纲》要求政府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满足基本需求时

更加关注社会效果评价;在适用上,《通用大纲》属于强制适用,政府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按照大纲进行编写,并作为项目审批

的基本依据。

(二)关于《参考大纲》。共 10 个部分 38 条,结构基本与《通用

大纲》保持一致,但在具体内容上,《参考大纲》更加突出引导企业投

资项目聚焦市场需求分析,合理测算企业投资收益,关注企业财务的可

持续性,指导企业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参考大纲》不具有强制性,属

于参考适用,主要是引导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内部决策

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编写说明》。共 5 个部分。第一、二、三部分主要明

确了可研大纲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原则要求。第四部分按照《通用

大纲》和《参考大纲》确定框架结构,重点阐述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主要内容及相应编写说明。第五部分阐明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政府投

资项目建议书、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等投资决策其他手续的关系。

此次颁布的可研大纲创新亮点在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

理念,在 2002 年《指南》基础上,坚持以着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为

主线,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围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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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等三大目标,更加注重发挥重

大战略、重大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领作用,更加注重从项目全生命周期

出发统筹拟定项目投融资和建设实施方案,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环境

等新评价理念的应用,更加注重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前后逻辑和统筹

协调,将扩大内需、碳达峰碳中和、自主创新,以及投资建设数字化等

新要求有机融入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

三、可研大纲明确了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原则要求

此次颁布的可研大纲,明确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要按照政府投资项

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围绕项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

及风险可控性三大目标,将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等新理念新要求融入可

行性研究,推动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

一是要贯彻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可行性研究应从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分析各环节涉及的因素,客观进

行经济、社会、环境等影响论证评价,准确识别和管控各类风险,在此

基础上择优提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四个强化”,即强化规划

政策符合性,强化投资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应用方案分析,强化项目运营

方案的比较分析,强化项目融资方案和财务可持续性保障分析。

二是要体现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可行性

研究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要求,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和

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不同侧重。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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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突出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可负担性,

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

险;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突出经济性,聚焦企业自主投资决策所

关注的投资收益、市场风险规避等内容,引导企业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

性和财务的可持续性。

三是要聚焦“三大目标、七个维度”的核心内容。无论是《通用大纲》,

还是《参考大纲》都强调,可行性研究要围绕投资项目建设必要性、方

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三大目标开展系统、专业、深入论证,重点要把

握“七个维度”的研究论证内容。其中,项目建设必要性应从需求可靠性

维度研究得出结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应从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

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和影响可持续性等五个维度进行研究论证,项目

风险可控性应通过各类风险管控方案维度研究得出结论。

四、可研大纲落地实施的推动

可研大纲的颁布实施,将引领工程咨询服务和投资管理工作理念、

模式的转变和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可研大纲颁布为契机,推动各

有关方面更加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将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到投资各

行业各领域各主体,以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水平,助力扩大有效投资。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两个方面,推

动可研大纲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方面,加强可研大纲的宣传解读和专题培训。组织新闻媒体、行

业协会和专家学者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并针对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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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咨询机构和金融企业等分层次、有重点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推动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落实可研大纲要求,加强项目可行性

研究重点内容的审核,提升投资管理法治化水平。指导各类投资主体和

工程咨询机构在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和上报阶段,更加重视项目可行性

研究工作,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深入发展,切实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引导金融机构注重把握可研大纲有关财务及投融资管理的内容,促进投

贷联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设置可行性研究理论和方法专业课程,促

进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

另一方面,建立可研大纲动态调整机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也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应形势、与时俱进,在实

践中不断地总结、改进、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可研大纲阶段性

评估和动态调整,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对可研大纲的意见建议,并结

合投资管理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予以修订,形成实践和制度相互检验、相

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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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社

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3〕294 号)

2023 年 4 月 1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实施

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四、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社会福利、

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管理服务专业化、

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员配置进一步强化,殡葬、退役军人

等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方面,儿童福利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流浪救助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能力

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体系方面,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退

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或确认的烈士纪念设施应建尽建;稳妥建设军人公墓,

满足基本安葬需求;实现每个省(区、市)至少有 1 所水平较高的区

域性优抚医院,提高光荣院保障水平和床位利用率。

——残疾人服务体系方面,实现每个省(区、市)都有一所专业化

的残疾人康复设施,每个地市都有 1 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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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设若干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六、遴选标准

(一)项目应符合项目建设标准。

(二)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以及易

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人口流入多、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倾斜,

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要应保尽保。

(三)优先支持尚无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

补齐设施“空白点”。殡葬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火葬区尚无殡葬服务

设施地方的项目,做到应建尽建,不留空白。对于改扩建项目,要优先

支持建设年代久、服务功能严重不足的项目。

(四)对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且已经中央资金支持

过的烈士纪念设施项目,本实施方案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七、支持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

相关政策分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平均总投资或床位平

均建设投资(简称“平均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支持(定

额支持项目除外)。对低于平均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原则上给予

上述相应比例支持。对高于平均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请各地自行解决。

对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精神卫

生福利设施、优抚医院、光荣院的改扩建项目,支持额度按照上述支持

标准的 50%申请。

第70页

67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对中部地区

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原深度贫困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

县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平均投资的 80%的比例进行支持。西藏自治区、

南疆四地州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安排,四省涉藏

州县项目可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安排,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

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

在上述原则基础上,各项目分别设置了单个项目支持标准。

(一)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1.儿童福利院。建设床位控制在 100—450 张之间,床均面积控制

在 35—43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12 万元测算。

2.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床位控制在 50—100 张之间,床均面积

控制在 30—35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9 万元测算。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床位数控制在 30—200 张之间,

床均面积控制在 27—32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9 万元测

算。

4.殡仪馆和火化设备配套。人口规模在 50 万以下的县(区、市),

建设规模控制在 2000—7000 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6 万元测算。地市级和人口规模在 50 万以上的县(区、市),建设

规模控制在 7000—16000 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6

万元测算。新建殡仪馆可配套购置火化设备,每套按 100 万元标准予以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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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模控制在 3000—5000

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 万元测算。

6.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床位数控制在 500 张以内,床均面积控制在

50—60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15 万元测算。

(二)退役军人服务设施。

1.烈士纪念设施。按平均总投资 1000 万元测算。

2.军人公墓。按平均总投资 1500 万元测算。

3.优抚医院。床位面积控制在 30—50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

不高于 15 万元(含设备购置)测算。

4.光荣院。床位数控制在 100—200 张之间,床位面积控制在 30—

50 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15 万元(含基本康复辅助器具

购置)测算。

(三)残疾人服务设施。

1.残疾人康复设施。省级、市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规模控制在 4.2

万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 万元测算。

2.残疾人托养设施。省级、市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规模控制在 1.3

万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0.3 万元测算。

3.省级盲人按摩医院。床位数控制在 100—200 张之间,床位面积控

制在 75 平方米以内,不低于 50 平方米,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 22 万

元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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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

通知(财综〔2023〕12 号)

2023 年 4 月 14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 2023 年政府购买服

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深入推进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提供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思想,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有

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按照效能原则引导社会力量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

共服务多元供给,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更加有效地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增强就业服务扶持。加强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重点支持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帮助农民

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依托用工企业、职业院校、技能学校等,

持续开展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通过政

府购买服务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提升劳动人

事争议协商调解能力。

(二)提高教育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完善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

育学校学位(服务)机制,合理确定购买学位(服务)的学校范围、购

买标准和方式,支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

生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规范参与,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第73页

70

应急能力。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

衡布局,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

(三)优化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开

展养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基本养老和康复

关爱服务体系,推进老年群体、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和社会融入。发展服

务类社会救助,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为社会救

助家庭等提供访视照料、康复护理、送医陪护等服务。

(四)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机制。鼓励运用市场机制支持重点生态保

护修复,购买碳汇监测与评估、生态资源调查、生态管护、环保监测等

服务,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矿山生态、海洋生态等领域保护

修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五)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供

给和实现方式,围绕具有较强公益性,对农民增收、乡村产业发展和乡

村治理带动能力强的服务领域,实施重点购买帮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开展农技推广、农业农村人才培训、民俗文化活动等,带动乡村产

业发展。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经营增效。

(六)深化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政府向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改革,有序扩大改革范围,增强改革激励约束,积极

推进竞争择优购买服务,推动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有效增加服务数量、

提升服务质效。中央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根据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业务特点、承担任务情况,继续选择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购买

第74页

71

服务。各地也要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财政部门要

加强对改革的引导和组织协调。

(七)探索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新

政府公共服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技术、人才、

培训、咨询等各类专业公共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注重科学安排、讲求绩效、防范风险,

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质量管控,提升管理水平。

(八)强化项目审核。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法合规

性审核,把好前端关口。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从严审核政府购买履职

所需辅助服务项目。注重引导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向工作整体成效显著、

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大的领域倾斜,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九)加强绩效管理。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筑牢

绩效管理理念,注重结果导向。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规范绩效管理流程和措施,务实开展绩效评价。开展绩效管理专业培训,

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十)切实防范风险。增强政府购买服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

管理,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要求。加强履约管理,督

促承接主体按合同约定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风险

救济机制,妥善处理风险矛盾,对违规失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服务权益。

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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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严禁变相用工。购买主体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

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

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的做法,应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

(十二)完善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

府购买服务信息采集和报送机制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实现支出数据自

动采集,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三、切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实施

围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统

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改革工作走向深

入。

(十三)抓好部署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和协同协作,制定改革目标、

任务和举措。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直部门和地市的政策培训。中央

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改革工作的指导。

(十四)增强激励约束。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考核评估机制,

将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

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

网络等新闻媒介,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创新宣传形式,深

入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理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为推广实施政府

购买服务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第76页

73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

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 号)

2023 年 4 月 21 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

发了《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一、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

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

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

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三、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

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

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

四、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

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

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

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

告。

五、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

第77页

74

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

以处理。

六、本通知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第78页

75

财政部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建〔2023〕58 号)

2023 年 4 月 24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对《节能

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0 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中的“实施期限至 2022 年”修改为“实施期限至 2025

年”。

二、将第三条第一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中的“(一)

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二)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及公共平台建设;(三)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四)重点关键节能减排技

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五)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支持范围”修改为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二)充电基础设施奖补

清算;(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清

算;(五)节能降碳省级试点;(六)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

三、将第十一条中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修改

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款“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

在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

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

第79页

76

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80页

77

参加编制人员

主 审:王 胜

主 编:王 勇

责任编辑:彭云辉

封面设计:孙洁晨

排 版:彭云辉

编辑成员:王 勇 孙洁晨 刘艳芳 张爱丽 毕羽歌

彭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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