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 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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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贴条件和标准
对通过本街道服务指导,成功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创业孵化
基地的创业载体,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00 元、8000 元、5000 元运作
经费补贴。
(五)助力发展金补贴
1、补贴对象
经潍坊新村街道推荐参加国家级、市级、区家级创业竞赛活动的创
业团队(含个人)或创业组织。
2、补贴条件和标准
对获得优胜的创业团队(或个人)、创业组织,根据获奖等第,分
别给予一次性 8000 元、5000 元、2000 元助力发展金补贴。
(六)其他
1、上述“初创期创业组织”是指本市户籍劳动者,以及持有《上
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
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在
浦东新区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
等四类创业组织,且该创业组织在浦东新区注册登记之日起36个月之内。
2、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由潍坊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
核,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