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型沥青搅拌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1-12-2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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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型沥青搅拌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

7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项目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年消耗数量见表3-3。表 3-3 项目生产主要原辅料消耗量环评及批复消耗量 与环评阶段对照序 备注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 单位 实际年消耗量 单位1 70#沥青 14000 t/a 14000 t/a与环评一致2 碎石 223000 t/a 223000 t/a3 矿粉 13300 t/a 13300 t/a4 生物质油 1750 t/a 1750 t/a5 导热油 0.5 t/a 0.5 t/a3.4 能源及水平衡项目主要能源使用情况见表 3-4,用水量情况见表 3-5,水平衡情况见图 3-1。表 3-4 项目能源统计表类别 单位 年耗用量 来源电耗 万 kW·h/a 100 市政供给水耗 m3/a 1125 市政供给10 沥青称重计量装置 称重能力:100kg 1 套粉料储存及供给系统11 粉料贮仓 6m3,总容积:30m3 5 个12 粉料给料机 处理能力:70t/h 1 套 与环评一致13 粉料提升机 处理能力:70t/h 1 套搅拌系统14 搅拌器 处理能力:120t/h 1 台 与环评一致沥青系统15 沥青输送泵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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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型沥青搅拌站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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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项目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年消耗数量见表3-3。

表 3-3 项目生产主要原辅料消耗量

环评及批复消耗量 与环评阶段对照

序 备注

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消耗量 单位 实际年消耗量 单位

1 70#沥青 14000 t/a 14000 t/a

与环评一致

2 碎石 223000 t/a 223000 t/a

3 矿粉 13300 t/a 13300 t/a

4 生物质油 1750 t/a 1750 t/a

5 导热油 0.5 t/a 0.5 t/a

3.4 能源及水平衡

项目主要能源使用情况见表 3-4,用水量情况见表 3-5,水平衡情

况见图 3-1。

表 3-4 项目能源统计表

类别 单位 年耗用量 来源

电耗 万 kW·h/a 100 市政供给

水耗 m3

/a 1125 市政供给

10 沥青称重计量装置 称重能力:100kg 1 套

粉料储存及供给系统

11 粉料贮仓 6m3

,总容积:30m3 5 个

12 粉料给料机 处理能力:70t/h 1 套 与环评一致

13 粉料提升机 处理能力:70t/h 1 套

搅拌系统

14 搅拌器 处理能力:120t/h 1 台 与环评一致

沥青系统

15 沥青输送泵 三寸保温型 1 台

与环评一致

16 沥青加热罐 50 吨 4 个

17 导热油炉 / 1 台

18 空压机 XLD-50A 1 台

19 轻质燃料油罐 45 吨 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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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 项目用水量情况表

序号 用水项目 用水标准 数量 日用新鲜水量

(t/d)

年用水量

(t/a)

年排水量

(m3

/a)

1 员工生活

用水

50L /d.人 300d;7 人 0.35 105 0

2 喷淋用水 2m3

/d 300d 6 600 0

3 道路洒水 1m3

/d 300d 1 300 0

4 车轮冲洗

废水

0.1m3/次 40 次/天;300d 0.1 1200 0

小计 7.45 2205 0

图 3-1 项目实际水平衡示意图 单位:m3

/a

3.5 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简述:

工艺流程说明:本项目采用一套QC-1200型沥青拌合站进行运营,

主要包括冷骨料供应系统、烘干加热提升系统、导热油加热系统、粉

料储存供给系统、筛分计量系统。砂石料由供应商供给,厂区内不再

加工清洗,砂石料运至骨料场堆放;沥青混凝土成品经卸货斗装入运

输车直接送往施工现场,不在厂内储存,生产出料为间歇式,年生产

2400小时。

①冷骨料供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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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骨料主要为石灰石(0~5mm、5~10mm、10~15mm、15~20mm),

由车辆运至骨料场堆放,在冷骨料供给系统中通过变频控制器对骨料

进行粗略的计量配置,生产时由铲车铲运骨料至上料斗,再由给料皮

带、集料皮带和上料皮带送入干燥滚筒混合烘干加热。此工序在砂石

运输车运送冷骨料至堆场时产生运输扬尘(G1);运输车卸料时会产

生粉尘(G2);铲车运输产生粉尘(G3);铲车上料时产生粉尘(G4);

物料输送带输送物料时产生粉尘(G5)。由于冷骨料堆场全密闭,则

不产生风力扬尘。

②烘干加热提升系统

本项目烘干加热以轻质燃料油为燃料,粗略计量的冷骨料被送入

干燥滚筒一起加热至170摄氏度,期间由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控制温度,

加热过程中不停转动干燥滚筒使骨料受热均匀,被加热好的骨料经热

石料提升机提升至拌合楼最顶层的振动筛分机。本项目设计年生产

2400h,则烘干加热系统生产时间为2400h。此工序中生物质油炉燃烧

产生燃烧废气(G6);骨料在干燥滚筒中主动会产生大量的粉尘(G7),

废气经风量为10万m3

/h的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

气筒(1#)有组织高空排放。

③筛分计量系统

加热后的骨料被送至振动筛分机筛分出4种规格的热骨料,再经过

计量装置精确的计量,筛分系统密封。筛分时产生筛分废气(G8),

由密闭管道收集,由1台风量为10万m3

/h的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为

烘干加热系统废气同一台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1#)

有组织高空排放。

④回收粉及矿粉储存供应系统

该系统包括两个粉料贮存仓(5个,容积均为6m3

/个,配有料位指

示),粉料贮存仓位于拌合楼旁,矿粉被原料车运至厂区后,直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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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空压机输送,提升机提升至矿粉贮存仓,粉料经提升机提升至计量装

置,称重后进入搅拌工序,此系统全程密封,底部出料采用星型卸料

器,料仓顶部废气排放口装有除尘滤芯,当含尘气体穿过除尘滤芯时,

粉尘即被吸附在除尘滤芯上,而被净化的气体从滤芯内排出,粉尘经

仓顶除尘滤芯处理后仍落回矿粉罐,粉仓粉尘(G9)无组织排放。

⑤搅拌器

经过计量装置计量后的热骨料、沥青和粉料进入搅拌器内,搅拌

器是双卧轴搅拌器,轴上装有多根搅拌臂,臂端用螺旋连接耐磨叶片,

将计量好的热骨料、沥青和矿粉搅拌均匀,搅拌好的沥青混凝土经底

部卸料门直接出料至装载车载货斗内。搅拌时产生拌和废气(G12),

出料口会产生出料废气(G13)以及恶臭(G14。拌和废气为密闭缸内,

与出料废气(集气罩收集)一起经风量为2万m3

/h的引风机引入“活性炭

吸附装置+静电捕集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

⑥沥青加热系统

由1台生物质燃油锅炉以生物质油为燃料,燃烧产生热能,将导热

油加热至160摄氏度,通过导热油为载体输送热能至沥青加热罐中,将

沥青加热保温至160摄氏度。加热后的沥青经密闭输送管道输送至搅拌

器进行搅拌加工。生物质燃油锅炉燃烧产生锅炉燃油废气(G10),锅

炉燃油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2#)有组织高空排放。沥青加热后会挥

发,沥青加热罐设呼吸口,产生沥青罐呼吸废气(G11),沥青罐呼吸

废气经密闭排气管收集,由1台风量为2万m3

/h的引风机引入“活性炭吸

附装置+静电捕集器”(为拌和废气、出料废气同一台处理设施),处

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3#)有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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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图 2-4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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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项目变动情况

综上所述,项目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了以下变动:锅炉燃油废

气(G6)实际建设将废气引入(1#)排气筒与烘干加热提升系统废气

(G7)、筛分计量系统废气(G8)一并排放。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

688 号)内容,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水

(1)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产生量为94.5m3

/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

氮,产生浓度分别为450mg/L、350mg/L、250mg/L、37mg/L,本项目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待熟化后由周围村民清掏肥田使用,不外排。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轮冲洗废水,年用水量为1200m3

/a,经沉

淀池收集处理后继续回用于车轮冲洗,车轮冲洗废水损耗率按90%计,

则车轮废水产生量为1080m3

/a。车轮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参考

同类项目,车轮冲洗废水污染物浓度为1000mg/L,则产生量为1.08t/a。

项目污废水防治情况详见表4-1,污水处理流程图见图4-1。

表 4-1 项目污废水防治情况表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规律 日排放量

m3/d

治理

设施 排放去向

生活

污水

SS、COD、氨氮、

BOD5、等 间断 0 旱厕

不外排 生产

废水 SS 间断 0 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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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4.1.2 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沥青烟、苯并[a]芘、SO2、

NOx。项目废气防治情况详见表4-2。

表 4-2 项目废气防治情况

排放源 污染物种类 排放形式 治理措施

振动筛及燃烧器、烘干筒 颗粒物、SO2、NOX 有组织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

放(1#排气筒与 2#排气筒

生物质燃油锅炉 合并)

沥青加热罐排气口、沥青出

料口、沥青搅拌器 沥青烟气、苯并[a]芘 有组织 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处理,

高空排放(3#排气筒)

原料堆场 粉尘 无组织 堆场密闭、喷雾降尘

粉料贮仓 粉尘 无组织 安装除尘滤芯进行除尘

运输车辆 粉尘 无组织 道路洒水

沥青加工区 臭气浓度 无组织 加强环保管理

4.1.3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滚筒、振动筛、提

升机、搅拌器、引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及运输车辆等,其声级在 70~

95dB(A)之间。项目噪声防治情况详见表 4-3。

表 4-3 项目噪声防治情况

噪声源名称 治理前声级 dB(A) 治理措施 位置 与场界距离(m)

烘干滚筒(1 台) 90.0 减振、隔声

均位于

项目加

工区

东面厂界:60m

南面厂界:40m

西面厂界:40m

北面厂界:53m

振动筛(1 台) 95.0 减振、隔声

提升机(1 台) 85.0 减振、隔声

搅拌器(1 台) 95.0 减振、隔声

给料机(1 台) 80.0 减振、隔声

沥青输送泵(1 台) 80.0 减振、隔声

水泵(1 台) 80.0 减振、隔声

空压机(1 台) 85.0 减振、隔声

运输车辆 75.0 加强管理,限制车速和禁止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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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4.1.4 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石料(S1)、除尘器收集的

粉(烟)尘(S2)、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S3)、废弃含油手套及棉

纱(S4)、废弃活性炭(S5)、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S7)、服务期

满后的导热油(S8)。项目固废防治情况详见表4-4。

表 4-4 项目固体废物防治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类型 产生量(t/a) 处理或处置措施

1 废石料

一般工业

废弃物

223 由骨料应商回收破碎重新利用

2 除尘灰 66.6171 收集后作为原料再利

3 滴漏沥青及拌和残

渣 9.6302 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4 废弃含油棉纱及手

套 0.5 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5 沉淀污泥 1.08 弃土场填埋

6 废活性炭 危废 1.5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7 废导热油 0.5 厂家回收处置

8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21 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生态系统,经现场调查无自然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林地、珍稀动植物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

区;工程区域没有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没有古树名木的

分布。项目区受人类活动影响不明显,地表植被主要为人工栽培植被,

无野生天然林。

在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

利用,少量弃方和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送往市政部门指定渣场处

置;在临时堆土场、堆沙石堆棚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施工地段应设

土工布围栏;应搞好地表水的疏排工作,在拟建场地四周做好场地表

水的排水系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地表进行硬化或绿化以减少水土

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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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项目运营期结束后,对厂区进行拆除,场地表层覆土并栽种树木,

进行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

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措施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

影响可以接受。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为了减小火灾事故的概率以及产生的影响。项目防范措施如下:

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

2)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

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3)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

快解决;

4)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各项要求;

5)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

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6)厂区内的电气设备严格按照防爆区划分配置。

7)在罐区设立警告牌。

8)在轻质燃料油罐区、沥青罐区、导热油罐区设隔水围堰,围堰

以罐体容积进行设置,围堰容积分别为30m3

、10m3

、5m3

9)罐区地面采用防渗透处理,防止废水渗漏而污染地下水。

10)修建45m3

的事故池,雨污分流,雨水沟设置截流转换阀。

(3)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主要发生在油罐区、事故应急池,根

据项目各功能区的性质和特点,可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

防渗区。本项目通过购买合格的防渗材料进行防渗渠地面及墙壁进行

防渗、混凝土硬化。重点防渗区为油罐区、事故应急池;一般防渗区

为一般原料堆场、其他生产区;简单防渗区为厂区道路、办公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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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表 4-6 污染物防渗分区参照表

分区防渗

天然包气带

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

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

弱 难

重金属、持久性有

机物污染物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

K≤1×10-7 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中-强 难

弱 易

一般防渗

弱 易-难

其他类型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

K≤1×10-7 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中-强 难

中 易 重金属、持久性有

弱 易 机物污染物

简单防渗

中-强 易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若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及时清理泄漏源,收集泄漏的物料以及

被渗入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检验试剂存放区以及危险废物暂

存场重点防渗并设置托盘,将泄露事故产生的固废集中在相应区域,

不会流出厂界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实际工程建设结算费用为 500 万元,环保投资 62.1 万元,占

总投资的 12.42%。

本项目环保治理措施投资见表 4-7。

表 4-7 项目环保设施投资统计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环保投资

(万元)

大气污

染物

振动筛及

燃烧器、

烘干筒

颗粒物、SO2、

NOX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1#排气

筒与 2#排气筒合并) 20

生物质燃

油锅炉

沥青加热

罐排气

口、沥青

沥青烟气、苯

并[a]芘

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处理, 高空排放

(3#排气筒)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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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出料口、

沥青搅拌

水污染

生活污水

SS、COD、氨

氮、BOD5、

旱厕 1

生产废水 SS 沉淀池 5

固体废

废石料 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重新利用 1

除尘灰 收集后作为原料再利 1

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 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

废导热油 厂家回收处置 /

沉淀污泥 弃土场填埋 1

废活性炭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1.1

废弃含油棉纱及手套 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1

生活垃圾 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设备噪声 减振、隔声 1

车辆运输 加强管理,限制车速和禁止超载 /

其他 生态防护、水土保持、绿化、风险防范等 5

合计 项目建设投资费用 500 万元,环保投资 62.1 万元,占总投资的 12.42% 62.1

(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环评、实际建设情况详见表 4-8。

表 4-8 环境影响评价与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及设施的落实情况

目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振动筛及

燃烧器、烘

干筒废气

SO2 、

NOX 、

颗粒物

采用密闭形式,综合

废气通过引风机引

入布袋除尘器中进

行除尘;15m 高排气

采用密闭形式,综合废

气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

除尘器中进行除尘;15m

高排气筒 已按要求

落实

生物质燃

油锅炉

SO2 、

NOX 、

颗粒物

15m 高排气筒

沥青加热

罐、沥青出

料口、沥青

搅拌器

SO2 、

NOX 、

颗 粒

物、苯并

[a]芘

电捕焦油器+活性炭

吸附+15m 高排气筒

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

附+15m 高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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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待熟化后由周围村民

清掏肥田使用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待熟化后由周围村民清

掏肥田使用

已按要求

落实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建

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

备,通过基础减振、建筑

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已按要求

落实

废石料 厂家回收加工再利用处理 厂家回收加工再利用处理

已按要求

落实

粉尘 作为原料再利用 作为原料再利用

滴漏沥青及

拌和残渣 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 生活垃圾以及废弃含油棉纱及手

套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以及废弃含油棉

纱及手套交由环卫部门处

理处置

废活性炭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沉淀污泥 运至弃土场填埋 运至弃土场填埋

导热油 厂家回收处置 厂家回收处置

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审批手

续齐全。对照环评阶段,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做到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满足环保设施“三同时”要

求。

第63页

19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

审批决定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

云阳县宏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市云阳县普安乡陈家沟设置

1200 型沥青拌合站项目,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生产中工艺技术先进,清洁生产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严格按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方法措施对污染物

进行治理,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在所选厂址建设是合理的、可

行的。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通过重庆市云阳

县生态环境局的批准,并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云)环

准[2021]026 号,审批意见如下:

云阳县宏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 1200 型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

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

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准该项目在重庆市云阳县普安乡陈家沟建设。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1200 型沥青拌合站项目位于重庆市云阳县

普安乡陈家沟。项目占地面积 20 亩,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

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组成,主要建设 1200 型沥青拌合站 1 座

及配套附属设施,不设置住宿区及食堂。设计规模为年生产沥青混凝

土 25 万吨。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2.1 万元。该项目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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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于临时项目,服务范围为周边 S102 新津至故陵段、S407 龙角至普安段、

S407 龙角至耀灵段、Y059 盘龙至九龙段、耀灵至清水段道路升级改造

工程。相关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完工后应立即关闭并拆除厂区生产、生

活设施,并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本批准书规定的排放标准执行,不得突破。

三、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

报告表中规定的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一是采取围挡施工、洒水作业、建

筑材料进行覆盖、渣土密闭运输及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等方式,

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二是修建截排水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

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雇佣周边居民,不在工

地食宿,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民房已有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

外排。三是文明施工,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四是弃土、建筑垃圾等应统一清运到

指定的渣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二)强化废气污染防治。一是厂区内地面硬化、定期清扫、定

时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砂石及粉料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二是

冷骨料堆场采用厂棚密闭,骨料输送带全密闭,输送带转角点设置喷

雾装置,密闭堆场内设喷雾装置;三是烘干废气、筛分废气,通过集

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15m 高排气筒达《工业窑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生物质燃油

锅炉废气通过 2#15m 高排气筒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658-2016)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拌和废气、出料废气、沥青

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静电捕集装置”处理后通过 3#15m 排

气筒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排放限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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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求排放。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

为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继续回用于车轮冲洗,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熟化后,委托周围村民清掏用作农田肥料,不外排。

(四)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生产设备,对噪

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

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将搅拌机等设备设置在搅拌楼内,

对整个搅拌楼实行封装。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物应分类管理、

严格管控。一是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其标识标牌,将废活性炭

等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由专人看管,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定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理;二是废石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三是除尘

器除尘灰、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作为原料回收利用;四是废弃含油棉

纱及手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五是沉淀污泥

收集后定期交弃土场填埋;六是导热油每年由厂家更换,导热油由厂

家回收处理。

(六)抓好日常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日

常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落实

分区防渗要求。以防止火灾、沥青罐及轻质柴油罐泄漏等为重点,指

定风险防范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沥青罐及轻质柴油罐旁必须设

置事故池,确保环境安全。

四、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

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调试期限、验收

第66页

22

报告等信息,并同时报送我局备查。验收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建

设单位应将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填报于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信息平台。项目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同时项目建设须符合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六、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普安乡人民政府负责

该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67页

23

6 验收执行标准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

验收执行标准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

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

求的,按新规定执行。

6.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渝(云)环准[2021]026 号《重庆市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以及《云阳县宏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200 型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振动筛及燃烧器、

烘干筒废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

6),生物质燃油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

0/658-2016)与振动筛及燃烧器、烘干筒废气合并一个排气筒排放后,

执行标准以两者从严选择;项目沥青加热罐排气口、沥青出料口、沥

青搅拌器废气排口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

16),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

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详见表 6-1~6-5。

表 6-1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限值

振动筛及燃烧器、

烘干筒废气

颗粒物 100mg/m3

二氧化硫 400mg/m3

氮氧化物 700mg/m3

备注 其他区域

表 6-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658-2016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物质燃油锅炉

废气

颗粒物 30mg/m3

二氧化硫 200mg/m3

氮氧化物 250mg/m3

第68页

24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限值

备注 其他区域

表 6-3 本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限值

1#排气筒、2#排气

筒合并后

颗粒物 30mg/m3

二氧化硫 200mg/m3

氮氧化物 250mg/m3

备注 其他区域

表 6-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沥青加热罐、沥青出料

口、沥青搅拌器废气

苯并[a]芘 0.3×10-3mg/m3 0.05×10-3kg/h

沥青烟气 75mg/m3 0.18kg/h

无组织排放点 颗粒物 1.0mg/m3

备注 其他区域,15m 排气筒

表 6-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污染源 污染物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点 臭气浓度 20

6.2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渝(云)环准[2021]026 号《重庆市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以及《云阳县宏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200 型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详见表 6-5。

表 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污染源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最大允许排放值

备注

昼间(dB) 夜间(dB)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 60 50 /

6.2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根据云阳县生态环境局渝(云)环准[2021]026 号《重庆市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以及《云阳县宏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第69页

25

1200 型沥青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车轮冲洗废水沉淀

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作农肥,均不外排。

第70页

26

7 验收监测内容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来

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 废气

废气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详见表 7-1,

测点位布置图详见附图 3。

表 7-1 废气监测点位表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及周期 执行标准

废气

振动筛及燃烧器、烘干筒

废气、生物质燃油锅炉废

气处理设施出口 G2 SO2、NOX、

颗粒物

监测2天,每天3 次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 50/659-201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50/658-2016

沥青加热罐、沥青出料

口、沥青搅拌器废气处理

设施进出口 G3、G4

监测2天,每天3 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50/418-2016

沥青加热罐、沥青出料

口、沥青搅拌器废气处理

设施进出口 G3、G4

苯并[a]芘 监测2天,每天3 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50/418-2016

无组织

废气 厂界下风向 G5

颗粒物 监测2天,每天3 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50/418-2016

臭气浓度 监测2天,每天3 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项目振动筛及燃烧器、烘干筒废气、生物质燃油锅炉废气处理设

施进口因与生产设备连成整体,无法进行采样监测,因此只对处理设

施出口进行采样监测。

7.2 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详见表

7-2,测点位布置图详见附图 3。

表 7-2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表

污染

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及周期 评价标准

噪声 厂界东南侧N1、西侧

N2 厂界环境噪声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

昼夜各监测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第71页

27

GB12348-2008

7.3 废水

项目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

集处理作农肥,均不外排。因此不进行监测。

第72页

28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现场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2)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

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3)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大于 0.5dB,

结果均在允许误差之内,测量数据有效。

(4)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

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

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

(5)委托方对验收监测应积极配合,使各项条件都能满足验收

监测要求,保证监测技术人员正常工作。

8.1 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严格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监测分析,

其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见表 8-1。

表 8-1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表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监测依据

SO2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NOX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沥青烟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45-1999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环境空气 总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臭气浓度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苯并[a]芘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 40-1999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第73页

29

8.2 监测仪器

本项目验收监测所使用的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及自校准或检定

校准或计量检定情况详见表 8-2。

表 8-2 监测分析仪器使用情况表

主要仪器名称及型号 仪器编号 备注

空气智能 TSP 综合采样器 崂应 2050 型号 JHZT-I-018

仪器均在

检定/校准

有效期内

使用

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 DEM6 JHZT-I-031

烟尘(油烟)平行采样仪 TH-880F JHZT-I-152

智能烟尘烟气分析仪 EM-3088 3.0 JHZT-I-213

多功能噪声分析仪 AWA6288+ JHZT-I-024

声校准器 AWA6221A JHZT-I-025

十万分之一天平 MSA125P-.CE JHZT-I-005

滤膜(滤筒)平衡称量系统 ZR-5102 JHZT-I-177

电热鼓风干燥箱 GZX-9140MBE JHZT-I-027

智能烟尘烟气分析仪 EM-3088-2.0 C09-1

C09-2

液相色谱仪 1260 A06-01

8.3 人员能力

验收监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具有出具数据的合法资格。样品的

采集、保存、运输、交接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及记录。

8.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

间)。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

低于GB3785和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测量35 dB以下的噪声应

使用1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校准所用仪器

第74页

30

应符合GB/T 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

谱分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

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

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

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第75页

31

9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项目设计年生产量 25 万吨,检测期间实际生产量 834 吨/天,生产

工况负荷达到 100%。

9.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 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9-1。

表 9-1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统计表

采样

时间

样品

编号

监测点位 G5

颗粒物(mg/m3

) 臭气浓度(无量纲)

2021 年 11 月 7 日

2110024-G5-1-1 0.735 14

2110024-G5-1-2 0.772 12

2110024-G5-1-3 0.737 15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10024-G5-2-1 0.737 12

2110024-G5-2-2 0.760 15

2110024-G5-2-3 0.717 13

参考标准限值 1.0mg/m3 20

参考标准依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检测结论 本次检测,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无组织废气的结果达标

备注 /

根据表 9-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颗粒物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的要求;臭气浓

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9-2、9-3。

表 9-2 沥青罐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 G2 监测结果及统计表

采样

时间

污染

因子

样品

编号

流速

(m/s)

标干风量

(m3

/h)

实测浓度

(mg/m3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1 年

11 月 7 日 二氧化硫 2110024-G2-1-1 39.2 34880 14 18 0.626

2110024-G2-1-2 39.6 35191 12 15 0.528

第76页

32

2110024-G2-1-3 39.8 35580 15 19 0.676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10024-G2-2-1 39.5 35357 14 17 0.601

2110024-G2-2-2 39.7 35483 13 16 0.568

2110024-G2-2-3 39.4 35383 15 19 0.672

参考标准限值 / / / / 200 /

参考标准依据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2021 年

11 月 7 日

氮氧化物

2110024-G2-1-1 39.2 34880 34 43 1.50

2110024-G2-1-2 39.6 35191 34 42 1.48

2110024-G2-1-3 39.8 35580 31 40 1.42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10024-G2-2-1 39.5 35357 33 40 1.41

2110024-G2-2-2 39.7 35483 33 41 1.45

2110024-G2-2-3 39.4 35383 30 38 1.34

参考标准限值 / / / / 250 /

参考标准依据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2021 年

11 月 7 日

颗粒物

2110024-G2-1-1 39.2 34880 23.7 14.0 26.1

2110024-G2-1-2 39.6 35191 23.7 13.0 23.74

2110024-G2-1-3 39.8 35580 24.0 12.6 23.5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10024-G2-2-1 39.5 35357 23.7 11.7 20.9

2110024-G2-2-2 39.7 35483 25.1 12.2 22.0

2110024-G2-2-3 39.4 35383 24.5 11.5 21.4

参考标准限值 / / / / 30 /

参考标准依据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表 9-3 沥青加热罐、计量装置、出料口进口 G3/出口 G4 监测结果及统计表

进口 G3

采样

时间

污染

因子

样品

编号

流速

(m/s)

标干风量

(m3

/h)

实测浓度

(mg/m3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1 年

11 月 7 日

沥青烟

2110024-G3-1-1 22.40 19602 50.6 50.6 0.992

2110024-G3-1-2 24.06 21032 52.9 52.9 1.11

2110024-G3-1-3 23.68 20964 52.2 52.2 1.09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10024-G3-2-1 24.51 21297 54.5 54.5 1.16

2110024-G3-2-2 24.45 21214 54.5 54.5 1.16

2110024-G3-2-3 24.38 21139 55.4 55.4 1.17

出口 G4

采样

时间

污染

因子

样品

编号

流速

(m/s)

标干风量

(m3

/h)

实测浓度

(mg/m3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第77页

33

2021 年

11 月 7 日

沥青烟

2110024-G4-1-1 22.5 19648 8.07 8.07 0.159

2110024-G4-1-2 23.5 20507 7.01 7.01 0.144

2110024-G4-1-3 23.1 20180 7.54 7.54 0.152

2021 年

11 月 8 日

2110024-G4-2-1 22.9 19930 7.27 7.27 0.145

2110024-G4-2-2 22.7 19769 6.55 6.55 0.129

2110024-G4-2-3 22.1 19248 7.31 7.31 0.141

参考标准限值 / / / / 75 0.18

参考标准依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 1 中限值

进口 G3

采样

时间

污染

因子

样品

编号

流速

(m/s)

标干风量

(m3

/h)

实测浓度

(mg/m3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1 年

10 月31 日

苯并[a]芘

第一次 19.4 1.67×104 6.25×10-6L / /

第二次 19.3 1.65×104 6.25×10-6L / /

第三次 18.9 1.62×104 6.25×10-6L / /

2021 年

11 月 1 日

第一次 19.5 1.68×104 6.25×10-6L/ /

第二次 19.1 1.65×104 6.25×10-6L / /

第三次 18.9 1.63×104 6.25×10-6L/ /

出口 G4

采样

时间

污染

因子

样品

编号

流速

(m/s)

标干风量

(m3

/h)

实测浓度

(mg/m3)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2021 年

10 月31 日

苯并[a]芘

第一次 21.5 1.89×104 6.25×10-6L 6.25×10-6L N

第二次 21.2 1.86×104 6.25×10-6L 6.25×10-6L N

第三次 21.8 1.91×104 6.25×10-6L 6.25×10-6L N

2021 年

11 月 1 日

第一次 21.7 1.89×104 6.25×10-6L 6.25×10-6L N

第二次 22.1 1.92×104 6.25×10-6L 6.25×10-6L N

第三次 21.5 1.86×104 6.25×10-6L 6.25×10-6L N

参考标准限值 / / / / 0.3×10-3 0.05×10-3

参考标准依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 1 中限值

备注 “L”表示未检出,检测结果以检出限加“L”表示;“N”表示无排放速率

第78页

34

9.2.2 厂界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9-2。

表 9-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检测

时间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 dB(A) 检测结果 dB(A)

昼间 夜间

2021 年 11 月 7 日

厂界东南侧1m处N1 59 47

厂界西侧1m处N2 60 47

2021 年 11 月 8 日

厂界东南侧1m处N1 59 45

厂界西侧1m处N2 58 48

参考标准限值 昼间≤60dB 夜间≤50dB

参考标准依据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表 1 中 2 类标准限值

检测结论 本次检测,厂界噪声(N1、N2)的检测结果达标

备注 /

根据表 9-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的 2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要求。

10 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验收监测结果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①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位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项目振动筛及燃烧器、烘干筒废气、

生物质燃油锅炉废气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658-2016 的要求;项目青加热罐、沥青出料口、沥青搅拌器废气

第79页

35

排放口 SO2、NOX、颗粒物、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的要求。

②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的 2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2)依据验收检查结果,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云阳县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文件要求逐项检查,该项目基本落实

了文件上要求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等环保措施,并完善了相关环境

管理规章制度。

(3)综合结论

根据上述结果该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

提出的环保设施及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4)建议和要求

①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

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②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改进环境风险应急机制,杜绝环境风

险事故的发生。

第80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审批文号 环评文件类型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

验收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时工况

投资总概算(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所占比例(%)

实际总投资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所占比例(%)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 噪声治理(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他(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污染物 原有排放

量(1)

本期工程实际

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

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

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

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

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

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

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

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

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

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

量(12)

第81页

36

污 染物 排放 达标 与总 量控 制( 工业 建设 项目 详填 )

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浓度(

)

量(

)

身削减量(

)

际排放量(

)

排放

量(

)

带老

削减量(

)

量(

)

量(

)

代削减量(

)

量(

)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

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第82页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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