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
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
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列
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在设立“国际减灾日”的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
设立本国的防灾减灾主题日,有针对性地推进本国的防
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如日本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防灾
日”,8月30日到9月5日定为“防灾周”;韩国政府自1994
年起将每年的5月25日定为“防灾日”;印度洋海啸以后,
泰国和马来西亚将每年的12月26日确定为“国家防灾日”;
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发生7.6级地震后,巴基斯坦
政府将每年10月8日定为“地震纪念日”等。
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 特大地震,
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设立我国的“防灾减灾日”,
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
一方面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
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
将使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
防灾减灾工作。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
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
球气候变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面
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灾
害损失日趋严重。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
这场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
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
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
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
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
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
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
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
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
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全国防灾减灾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而
设立,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
方面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
面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
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防灾减灾日的图标以彩虹、伞、人为基本元素,雨
后天晴的彩虹韵意着美好、未来和希望,伞的弧形形象
代表着保护、呵护之意,两个人代表着一男一女、一老
一少,两人相握之手与下面的两个人的腿共同构成一个"
众"字,寓意大家携手,众志成城,共同防灾减灾。整个
标识体现出积极向上的思想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之意。
2017年5月12日是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黑龙江省
出台综合防灾减灾五年规划,创建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
范社区。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
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
球气候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
我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
有发生,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
进一步加剧。
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
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
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
立 “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
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
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
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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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