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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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税讯 2023 年 05 月
税收热点问题答疑
1.我公司向一家农资公司购买化肥,该购销合同是否需要
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
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
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
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22 号)第四条第一
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
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
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综上所述,由于贵公司购买化肥的农资公司不在上述列明
的免税范围内,故需按买卖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
2.我公司因技术改造,停用了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上的
设备全部停用,会计处理上该部分固定资产仍然计提折旧,请
问这部分折旧需要在企业所得税上进行调整吗?
答:企业停工区分正常停工和非正产停工。正常停工包括
季节性停工、正常生产周期内的修理期间的停工,计划内减产
停工等;非正常停工包括原材料或工具等短缺停工,设备故障停
工,电力中断停工,自然灾害停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