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颁布国列明将刊登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邀请书的官方公报或其他
官方出版物)上斟酌情况刊登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邀请书,征求投标或在适
用情况下征求资格预审申请;②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邀请书还应以国际贸易
惯常使用的一种语言在一份国际广泛发行的报纸或在一份国际广泛发行的有
关行业出版物或技术或专业刊物上刊登。
对于资格预审公告的最低内容要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
务采购示范法》第 25 条规定,资格预审邀请书最低限度应包含下列资料:①采
购实体的名称和地址;②所需供应货物的性质、数量和交货地点,或需进行的工
程的性质和地点,或所需采购的服务的性质和提供地点;③希望或要求供应货
物的时间或工程竣工的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表;④将用以评审供应商或承包
商的资格的标准和程序;⑤一项日后不得改变的关于供应商或承包商不分国籍
均可参加采购过程的声明,或一项关于按照该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根据国籍限
制参加的声明,视情况而定;⑥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地点;⑦采购实体对招标
文件收取的任何费用; ⑧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货币和方式;⑨招标文件所用的
文本;⑩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以及: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和
地点;②采购实体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任何费用;③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
的货币和条件;④资格预审文件所用的语言;⑤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
截止日期。
(三)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最低内容要求与澄清
资格预审中的一个重要文件是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单位应制作资格预审
文件,指导潜在投标人编写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文件最低限度应包含:①编写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说明;
②通过采购过程产生的将予订立的采购合同的主要必要规定和条件的概要;
③供应商或承包商为表明其具备资格而必须提交的任何书面证据或其他资料;
④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方式和地点及提交的截止日期,截止日期应写明具体
日期和时间,并使供应商或承包商有充分时间编写和提交申请书,同时照顾到
采购实体的合理需要;⑤采购实体根据本法和采购条例可能就资格预审申请书
的编写和提交以及就资格预审程序规定提出的任何其他要求;⑥尽可能列入适
合在资格预审文件列出的投标邀请书所要求的内容。
对于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提出的关于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只要是在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日期之前一段合理时间内为采购实体收到者,采购实
体均应作出答复。 采购实体的答复应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以便使该供应
商或承包商能及时提交其资格预审申请书。 对任何要求作出的答复,凡有理由
认为其他供应商或承包商也有获知兴趣者,均应同时发送给采购实体已向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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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操作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