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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51页
50
46
3、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应
保持在规定的水位范围内,并
应保持池水清洁。
47
4、消防水泵能正常运行,
水压满足设计要求。
48
5、站内消防栓能正常开
启出水,消防水带、水枪、接
合器和扳手等器材应齐全完
好,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49
6、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规
定要求,均在有效期内,有定
期检查记录。
50
7、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
的电气设备选型及其线路布
设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51
8、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应
灵敏可靠,并且每年应进行一
次检定;报警信号能送达至有
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值班室。
52
9、储罐、房屋等站内设
施防雷设施应完好,无损坏、
断开和脱落情况,并每半年由
具备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
53
10、车辆进入生产区时必
须加装阻火器。
54
11、厂站和供电电源应满
足生产生产和消防的要求,站
内涉及生产安全的设备用电
和消防用电应由两回线路供
电,或单回路供电并配备备用
电源(如柴油发电机)。
第52页
51
55
12、配电柜间配置有绝地
胶垫和绝缘棒、绝缘靴、绝缘
手套等电工器械,电工器械应
每 6 个月送检一次,并在有效
期内。
56
13、配电房入口处应设有
“配电重地、闲人免进”的警
示标志;变压器室(如有)门
外侧应设有“高压、危险、止
步”的警示标志,且有高压电
器预防性试验报告。
57
14、配电室的门必须向外
开,门、窗关闭应密合;电缆
孔洞必须用绝缘油泥封闭。与
室外相通的窗、洞、通风孔应
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
的网罩,大门应设有高度不低
于 50cm 的挡鼠板。
58
15、变配电室、消防水泵
房应设有应急照明设备, 且
应完好有效。
59
应急
管理
1、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可用。
60
2、应制定各类事故应急
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液化石油
气泄漏现场处置预案、火灾爆
炸现场处置预案、反恐防暴现
场处置预案等。
61
3、应定期开展各类应急
演练,演练记录真实有效。
第53页
52
62
安保
管理
1、安保人员或值班人员
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班记录
完整、真实。
63
2、站内设置视频监控系
统与防入侵周界报警系统,系
统运行正常,视频监控录像保
存至少 90 天。
64
3、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
生产区应进行查验与登记,记
录完整有效。
(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检查表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是 否
存在
问题
1
规章
制度
1、有办理《瓶装燃气供
应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
及岗位责任制。
3
3、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
4、有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记录,对发现的隐患有制定整
改措施并有效整改形成闭环。
5
5、应建立用户用气安全
检查台账记录
6
6、应制定各类事故应急
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液化石油
气泄漏现场处置预案、火灾爆
炸现场处置预案、用户端燃气
泄漏处置预案等,并定期开展
演练。
第54页
53
7 7、站点送气工均持证上岗。
8
总体
布置
1、站内瓶库与建、构筑
物及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规范要求
9
2、一、二类供应站四周
围墙应完好,无破损,满足规
范要求;三类供应站瓶库与非
重要建筑(住宅、重要公共建
筑、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楼等)
外墙相毗连时,应为单层专用
房间且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
的防火墙。
10
3、周边的道路交通现状
条件应能满足气瓶运输、消防
等要求,消防通道应保持畅
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
物。
11
站区
管理
1、站点内醒目位置处应
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类防火
警示标志,标牌无模糊、损坏
现象。
12
2、一、二类站点应 24 小
时有人值守;非营业时间无人
值守三类供应站存有液化石
油气钢瓶时,应设置远程无人
值守安全防护系统。
13
3、瓶库入口处应安装有
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14
4、工作人员进入瓶库的
人员严禁携带非防爆型电子
设备和火种。
第55页
54
15
5、建立站内视频监控系
统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视频
监控录像保存时间至少 90 天。
16
6、站内车辆停放和充电
场所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7
7、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
露天存放。
18
8、站内应配备必要的检
漏、维修和堵漏工具等应急救
援器材。工具器材与应急预案
保持一致。
19
瓶库
管理
1、瓶库应为单层建筑,
不得设置在非地下或半地下
室内、无潮湿或腐蚀性环境,
不得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在瓶库内设置办公室、休
息室等,
20
2、瓶库与毗连建筑(房
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实
体墙。
21
3、瓶库门窗应向外开,
并至少设置 2 个联通室外的下
通风口,通风口总有效面积不
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 3%,
通风口下沿距离地坪不高于
20cm,无法满足自然通风条件
的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第56页
55
22
4、瓶库地面为不发火花
地板或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
花的面层。
23
5、实瓶存量不超过供应
许可证上核准的规模。
24
6、瓶库类钢瓶应按实瓶
区和空瓶区分区存放,15 kg
和 15 kg以下气瓶不得超过两
层,50 kg 气瓶应单层摆放;
实瓶摆放不宜超过 6 排,并
留有不小于 800 mm 的通道。
25
7、不得销售和存放非本
企业气瓶、未经定期检验合
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
的气瓶
26
8、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规
定要求,均在有效期内,有定
期检查记录。
27
9、室内照明灯具、开关
及其他电气设备、接线方式应
符合防爆要求。
28
10、应配备液化石油气泄
漏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集中
设置在值班室,并应有泄漏报
警远传系统,同时报警器每年
应进行一次检定。
29
11、防雷、防静电设施应
完好,并每半年由具备资质的
单位检测一次。
30 供应
服务
1、向用户公开营业时间、
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抢修电
话。
第57页
56
管理
31
2、开户时,向用户提供
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用气
常识,应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
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3、送气和用户安检操作
满足企业操作规程要求,相关
记录完整。
33
4、送气人员至少随车携
带查漏、堵漏工具、宣传单、
安检单等工器具,满足日常工
作需要。
34
5、建立气瓶实名制销售
管理档案
(三)天然气门站安全检查表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是 否
存在
问题
1
规章
制度
1.《燃气经营许可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均在
有效期内。
2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运输、
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等管理制
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
设备安全巡检测制度,岗位操
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58页
57
4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
查,对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
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
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
5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
照法规要求足额提取,专款专
用,不得挪作他用
6
人员
管理
1.公司应设有日常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
生管理人员
7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
人员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培训
合格后持证上岗
8
3.特种作业人员(如电
工、焊工等)和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应持证上岗,证件均在有
效期内
9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
育培训,并建立台账
10
5.生产区不得有其他无
关人员进出,外来人员确需进
入的,应登记并接受安全教
育,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
帽,严禁携带非防爆型电子设
备和火种
11 总平
面
布置
1.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
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
12
2.生产区应设有高度不
低于 2.0m 不燃烧实体围墙,
围墙应完整、无破损
第59页
58
13
3.站内露天工艺装置区
边缘距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不应小于 20m,距办公、生活
建筑不应小于 18m,距围墙不
应小于 10m
14
4.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
于 3.5m,消防车道保持畅通,
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15
5.集中放散管管口应高
出距其 25m 以内的建(构)筑物
2m 以上,且不得小于 10m
16
工艺
装置
设
备、
管
道、
仪表
及附
件
1.泄漏:管道、设备装置
及连接处完好,无燃气泄漏现
象;
17
2.防腐:设备、管道及附
属设置无锈蚀;
18
3.压力表:压力表应在检
定周期内,检定标签应贴在表
壳上,并注明下次检定时间,
检定铅封应完好无损,压力表
完好并每半年检定一次,压力
表与设施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19
4.法兰:法兰安装规范,
应使用高强度双头螺栓,少于
5 个螺栓的法兰两侧设置金属
跨接;
20
5.阀门标识:阀门应悬挂
开关状态标志牌,常开或常闭
阀门应悬挂“常开(禁止关
闭)”或“常闭(禁止打开)”
标志牌
第60页
59
21
6.管道标识:气相管为淡
黄色,每条管道上应标注压力
等级、流向标识;排污管为黑
色
22
7.安全阀:安全阀应悬挂
校验铭牌,且在有效期内,铅
封完好,安全阀校验每年一次
23
8.放散管:放散管应伸出
顶棚至少 1m,且距地面不小于
4m;
24
9.加臭装置:运行良好、
无泄漏,紧急停机开关灵敏有
效,外箱体上危险警示标识清
晰;加臭装置设在室外时,应
设置遮阳避雨设施;加臭装置
设在室内时,应设有可燃气体
探测器且门应外开;加臭储罐
液位不超过 90%,储罐外应设
置意外泄漏集液池,集液池容
积应大于储罐容积,池内无积
水和杂物
25
10.可燃气体探测:工艺
装置上方应安装可燃气体探
测器;露天或敞开式布置时,
可燃气体探测器 10m 范围内能
覆盖所有释放源;封闭或通风
不良的半敞开布置时,可燃气
体探测器 4m 范围内能覆盖所
有释放源;可燃气体探测器具
有现场声光报警功能,检测器
探头未被遮挡
第61页
60 26 11.电气防爆:爆炸危险区域内设备、照明等电气设施应防爆;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线缆均应敷设于钢质套管内(防爆柔性线缆除外),线缆无裸露,钢质套管、连接管无锈蚀、老化、破损,连接部位紧密可靠,多余孔洞丝堵堵塞严密27 12.接地:工艺装置和罩棚接地线连接完好,接地电阻符合相关规定28 13.消防设施:调压计量区每 50m2;设置 8kg1 具,每个区域不少于 2 具;灭火器完好有效,有定期检查记录29 14.进出站管线应设置切断阀门和绝缘法兰30 15.站内设备、仪表、管道等安装的水平间距和标高均应便于观察、操作和维修31 16.站内宜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作为输配系统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的远端站32 17.应设置流量、压力、温度等计量仪表,具备指示、记录等功能33 18.建(构)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相关要求,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保障完好有效
第62页
61
34
公用
辅助
设施
1.供配电系统: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
规范》GB 50052“二级负荷”
的要求
35
2.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
求: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配
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电
缆孔洞必须用绝缘油泥封闭,
与室外相通的窗、洞、通风孔
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
入的网罩;配电室的电缆夹
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
防水、排水措施;应配备灭火
器且不少于 2 具
36
3.加臭剂存放应符合下
列要求:加臭剂设置专区存放
设有明显标识;存放地点阴凉
通风,应远离火源和人员密集
的办公场所,现场配备手提灭
火器;加臭剂不得超量储存,
无滴漏现象,存放时间不应超
过 1 年
37
站区
安全
管理
1.安全警示标志:入口处
有安全须知、应急疏散路线图
和“禁火、禁止使用电子设备”
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清
晰;应按照《城镇燃气标志标
准》CJJ/T 153 的相关要求设
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38
2.车辆进出管理:生产区
内无机动车辆停放,机动车辆
进出生产区应登记并安装阻
火器
第63页
62
39
3.视频监控:应安装视频
监控,监控图像清晰,应覆盖
站区出人口、主要工艺装置,
四周无死角,监控视频应储存
不少于 90d
40
4.周界报警:场站围墙四
周应安装周界报警装置,现场
和值班室设有报警器,经测
试,设施灵敏、使用正常
41
5.静电消除装置:燃气厂
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可能产生
静电危害的储罐、设备和管道
应采取静电导消措施
(四)天然气调压站安全检查表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是 否
存在
问题
1
规章
制度
1.《燃气经营许可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均在
有效期内。
2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运输、
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等管理制
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
设备安全巡检测制度,岗位操
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64页
63
4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
查,对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
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
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
5
人员
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如电
工、焊工等)和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应持证上岗,证件均在有
效期内
6
2.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
育培训,并建立台账
7
3.生产区不得有其他无
关人员进出,外来人员确需进
入的,应登记并接受安全教
育,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
帽,严禁携带非防爆型电子设
备和火种
8
总平
面布
置
1.生产区应设有高度不
低于 2.0m 不燃烧实体围墙,
围墙应完整、无破损
9
2.调压站(含调压柜)与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
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
范》GB50028-2006 第 6.6.3 条
要求
10
工艺
装
置、
设
1.泄漏:管道、设备装置
及连接处完好,无燃气泄漏现
象;
11
2.防腐:设备、管道及附
属设置无锈蚀;
第65页
64
备、
管
道、
仪表
及附
件
12
3.压力表:压力表应在检
定周期内,检定标签应贴在表
壳上,并注明下次检定时间,
检定铅封应完好无损,压力表
完好并每半年检定一次,压力
表与设施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13
4.法兰:法兰安装规范,
应使用高强度双头螺栓,少于
5 个螺栓的法兰两侧设置金属
跨接;
14
5.阀门标识:阀门应悬挂
开关状态标志牌,常开或常闭
阀门应悬挂“常开(禁止关
闭)”或“常闭(禁止打开)”
标志牌
15
6.管道标识:气相管为淡
黄色,每条管道上应标注压力等
级、流向标识;排污管为黑色
16
7.安全阀:安全阀应悬挂
校验铭牌,且在有效期内,铅
封完好,安全阀校验每年一次
17
8.放散管:调压站放散管
管口应高出屋檐 1 米以上
18
9.可燃气体探测:工艺装
置上方应安装可燃气体探测
器;露天或敞开式布置时,可
燃气体探测器 10m 范围内能覆
盖所有释放源;封闭或通风不
良的半敞开布置时,可燃气体
探测器 4m 范围内能覆盖所有
释放源;可燃气体探测器具有
现场声光报警功能,检测器探
头未被遮挡
第66页
65 19 10.电气防爆:爆炸危险区域内设备、照明等电气设施应防爆;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线缆均应敷设于钢质套管内(防爆柔性线缆除外),线缆无裸露,钢质套管、连接管无锈蚀、老化、破损,连接部位紧密可靠,多余孔洞丝堵堵塞严密20 11.接地:工艺装置和罩棚接地线连接完好,接地电阻符合相关规定21 12.消防设施:调压计量区每 50m2;设置 8kg1 具,每个区域不少于 2 具;灭火器完好有效,有定期检查记录22 13.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须设置阀门,中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口管道上,应设置阀门23 14.在调压器燃气入口处应安装过滤器24 15.调压站内调压器及过滤器前后均应设置指示式压力表,调压器后应设置自动记录式压力仪器25 16.调压室与毗邻房间之间应用实体墙隔开26 17.调压室内的地面采用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27 18.调压室的门窗应向外开启,窗应设防护栏和防护网
第67页
66
28
19.设置于空旷地带的调
压站应单独设置避雷装置
29
20.当调压站内、外燃气
管道为绝缘连接时,调压器及
其附属设备必须接地
30
21.应设置流量、压力、
温度等计量仪表,具备指示、
记录等功能
31
站区
安全
管理
1.安全警示标志:入口处
有安全须知、应急疏散路线图
和“禁火、禁止使用电子设备”
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清
晰;应按照《城镇燃气标志标
准》CJJ/T 153 的相关要求设
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32
2.车辆进出管理:生产区
内无机动车辆停放,机动车辆
进出生产区应登记并安装阻
火器
33
3.视频监控:应安装视频
监控,监控图像清晰,应覆盖
站区出人口、主要工艺装置,
四周无死角,监控视频应储存
不少于 90d
34
4.静电消除装置:燃气厂
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可能产生
静电危害的储罐、设备和管道
应采取静电导消措施
35
5.消防:按区域面积,每
50m
2,设置 8kg1 具,每个区域
不少于 2 具
第68页
67
(五)天然气气化站安全检查表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是 否
存在
问题
1
规章
制度
1.《燃气经营许可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均在
有效期内。
2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运输、
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等管理制
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
设备安全巡检测制度,岗位操
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
查,对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
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
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
5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
照法规要求足额提取,专款专
用,不得挪作他用
6
6.应每三年对重大危险
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向政
府部门备案
7 人员
管理
1.公司应设有日常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
生管理人员
第69页
68
8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
人员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培训
合格后持证上岗
9
3.特种作业人员(如电
工、焊工等)和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应持证上岗,证件均在有
效期内
10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
育培训,并建立台账
11
5.生产区不得有其他无
关人员进出,外来人员确需进
入的,应登记并接受安全教
育,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
帽,严禁携带非防爆型电子设
备和火种
12
总平
面布
置
1.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
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
13
2.液化天然气气化站设
置高度不低于 2.0m 不燃烧实
体围墙,围墙应完整、无破损
14
3.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
储罐、集中放散总管与站外
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第9.2.4条规定
15
4.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
储罐、集中放散总管与站内
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第9.2.5条规定
第70页
69 16 5.生产区应设置消防车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 m,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17 6.站内生产区和辅助区至少应各设 1 个对外出入口。当液化天然气储罐总容积超过 1000m3时,生产区应设置 2个对外出入口,其间距不小于30m 18 7.站内储罐与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9 (1)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储罐直径之和的1/4,且不应小于 1.5m,储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两排20 (2)储罐组四周必须设置周边封闭的不燃烧实体防护墙,防护墙保证在接触液化天然气时不应被破坏21 (3)容积大于 0.15m3 的液化天然气储罐不应设置在建筑物内,任何容积的液化天然气容器均不应永久地安装在建筑物内22 8.站内集中放散总管管口应高出距其 25m 以内的建(构)筑物 2m 以上,且不得小于 10m 23 9.气化站生产区防护墙内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液化天然气流入下水道或其他以盖顶密封的沟渠中的措施
第71页
70
24
液化
天然
气储
罐
1.泄漏:管道、设备装置
及连接处完好,无燃气泄漏现
象;
25
2.储罐外观:外壁完好,
无异常结冰、结霜或结露现象
26
3.液化天然气储罐仪表
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储罐
液位:应设置两个液位计,并
设置液位上、下报警和连锁装
置;应设置压力表,并在有人
员值班的场所设置高压报警
显示器,取压点位于储罐最高
液位
27
4.储罐进出液管必须设
置紧急切断阀,并与储罐液位
控制连锁
28
5.站内钢制液化天然气
储罐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
29
6.对可能受到土壤冻结
或冻胀影响的储罐基础,必须
设置温度监测系统并采取有
效保护措施
30
7.站内可能发生燃气泄
漏的区域应设置低温检测报
警装置和相关连锁装置,报警
显示器应设置在值班室等有
人员值班的场所
31
8.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
报警器,报警浓度应取爆炸下
限的 20%,报警显示器应设置在
值班室等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第72页
71
32
9.灭火器:按储罐台数,
每台储罐设置 8kg 和 35kg 各 1
具
33
10.喷淋系统:立式储罐
固定喷淋装置应在罐体上部
和灌顶均匀分布
34
11.必须设置安全阀,安
全阀的开启压力及阀口总通
过面积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定》的要求
35
12.安全阀和储罐之间应
设置切断阀
36
气化
装置
1.泄漏:管道、设备装置
及连接处完好,无燃气泄漏现
象;
37
2.防腐:设备、管道及附
属设置无锈蚀;
38
3.气化器出口应设置测
温装置并与相关阀门连锁
39
4.气化器的液体进口管
道上宜设置紧急切断阀,该阀
门应与天然气出口的测温装
置连锁
40
5.气化器或其出口管道
上必须设置安全阀
41
5.液化天然气气化后向
城镇管网供应的天然气应进
行加臭;加臭量应符合《城镇
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第 3.2.条的规定
第73页
72
42
卸车
区
装卸台应设有静电接地
栓卡,接地栓上的金属接触部
位应无腐蚀现象,接触良好,
装卸前槽罐必须使用静电接
地栓良好接地
43
装卸系统上应设置防止
装卸用管拉脱的连锁保护装
置
44
卸车口的进液管道应设
置止回阀,卸车软管应采用奥
氏体不锈钢波纹软管,其设计
爆裂压力不应小于系统最高
工作压力的 5 倍
45
灭火器:按槽车车位数,
每个车位设置 8kg、2 具干粉
灭火器
46
工艺
装
置、
设
备、
管
道、
仪表
及附
件
1.泄漏:管道、设备装置
及连接处完好,无燃气泄漏现
象;
47
2.防腐:设备、管道及附
属设置无锈蚀;
48
3.压力表:压力表应在检
定周期内,检定标签应贴在表
壳上,并注明下次检定时间,
检定铅封应完好无损,压力表
完好并每半年检定一次,压力
表与设施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49
4.法兰:法兰安装规范,
应使用高强度双头螺栓,少于
5 个螺栓的法兰两侧设置金属
跨接;
第74页
73
50
5.阀门标识:阀门应悬挂
开关状态标志牌,常开或常闭
阀门应悬挂“常开(禁止关
闭)”或“常闭(禁止打开)”
标志牌
51
6.管道标识:气相管为淡
黄色,每条管道上应标注压力等
级、流向标识;排污管为黑色
52
7.安全阀:安全阀应悬挂
校验铭牌,且在有效期内,铅
封完好,安全阀校验每年一次
53
8.液体天然气管道保温
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该材料
应具备良好的防潮性和耐候性
54
9.应设置事故切断系统,
具有手动、自动或手动自动同
时启动的性能,手动启动器应
具有明显的功能标志
55
10.液体天然气管道上的两
个切断阀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阀
56
11.加臭装置:运行良好、
无泄漏,紧急停机开关灵敏有
效,外箱体上危险警示标识清
晰;加臭装置设在室外时,应
设置遮阳避雨设施;加臭装置
设在室内时,应设有可燃气体
探测器且门应外开;加臭储罐
液位不超过 90%,储罐外应设
置意外泄漏集液池,集液池容
积应大于储罐容积,池内无积
水和杂物
第75页
74 57 12.可燃气体探测:工艺装置上方应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露天或敞开式布置时,可燃气体探测器 10m 范围内能覆盖所有释放源;封闭或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布置时,可燃气体探测器 4m 范围内能覆盖所有释放源;可燃气体探测器具有现场声光报警功能,检测器探头未被遮挡58 13.电气防爆:爆炸危险区域内设备、照明等电气设施应防爆;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线缆均应敷设于钢质套管内(防爆柔性线缆除外),线缆无裸露,钢质套管、连接管无锈蚀、老化、破损,连接部位紧密可靠,多余孔洞丝堵堵塞严密59 14.接地:工艺装置和罩棚接地线连接完好,接地电阻符合相关规定60 15.消防:气化区、调压计量区每 50m2;设置 8kg1 具,每个区域不少于 2 具; 61 16.站内设备、仪表、管道等安装的水平间距和标高均应便于观察、操作和维修62 17.站内宜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作为输配系统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的远端站63 18.应设置流量、压力、温度等计量仪表,具备指示、记录等功能
第76页
75
64
19.建(构)筑物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GB 50057 的相关要求,
设置防雷装置,并采取防雷措
施,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
装置应每半年由具备资质的
单位检测一次,保障完好有效
65
公用
辅助
设施
1.供配电系统: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
规范》GB 50052“二级负荷”
的要求
66
2.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
求: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配
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电
缆孔洞必须用绝缘油泥封闭,
与室外相通的窗、洞、通风孔
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
入的网罩;配电室的电缆夹
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
防水、排水措施;应配备灭火
器且不少于 2 具
67
3.加臭剂存放应符合下
列要求:加臭剂设置专区存放
设有明显标识;存放地点阴凉
通风,应远离火源和人员密集
的办公场所,现场配备手提灭
火器;加臭剂不得超量储存,
无滴漏现象,存放时间不应超
过 1 年
第77页
76
68
站区
安全
管理
1.安全警示标志:入口处
有安全须知、应急疏散路线图
和“禁火、禁止使用电子设备”
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清
晰;应按照《城镇燃气标志标
准》CJJ/T 153 的相关要求设
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69
2.车辆进出管理:生产区
内无机动车辆停放,机动车辆
进出生产区应登记并安装阻
火器
70
3.视频监控:应安装视频
监控,监控图像清晰,应覆盖
站区出人口、主要工艺装置,
四周无死角,监控视频应储存
不少于 90d
71
4.周界报警:场站围墙四
周应安装周界报警装置,现场
和值班室设有报警器,经测
试,设施灵敏、使用正常
72
5.静电消除装置:燃气厂
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可能产生
静电危害的储罐、设备和管道
应采取静电导消措施
(六)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安全检查表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是 否
存在
问题
1
规章
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
度、岗位操作规程。
2
2.安全管理网络清晰、责
任明确;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78页
77
3
3.站区工艺流程图平面
布置图、主要岗位责任制、安
全操作规程须上墙。
4
4.有设备、管道及相关附
件的技术资料档案台帐。
5
人员
管理
1.从事场站特种设备操
作类作业应经相关部门考核
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
种作业人员证书。
6
2.工作人员佩带工作卡,
按规定配备并正确穿戴合格
的劳动防护用品。
7
3.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
训台账,培训学时达到要求,
签字齐全,考试合格上岗。操
作人员转岗以及离岗 6 个月以
上员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
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8
安全
管理
1.实施交接班安全检查、
安全员日常检查、主要负责人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
前后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
内容还应覆盖软件、硬件系
统;有各项安全生产运行、管
理记录。
9
2.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制
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和期限,整改后应复查。
10
3.建立场站应急管理小
组,小组各成员有明确的任务
和职责。
第79页
78
11
4.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
器材,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应定
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12
5.每年至少执行一次场
站应急预案演练,有完善方
案、演练过程及总结等记录。
演练中发现问题、内外部人
员、生产设备发生重大变化
时,及时更新预案。
13
6.反恐怖防范措施符合
《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
工作标准》。
14
7.醒目位置适当张贴、悬
挂、展示安全宣传、警示的标
识、标语。
15
8.加气机、安全阀、压力
表、可燃气体报警器、防雷设
施有定期检定报告,在检定周
期内。
16
9.场站生产区正常情况
下,除天然气运输车辆外禁止
车辆进出,车辆确需进入时,
必须安装阻火器。
17
总体
布置
1.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内、
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的相关要求。
18
2.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围墙,围墙的设置符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80页
79
19
3.站内建构筑物的布置
符合安全要求,无违章搭建现
象。
20
4.场站入口和出口应分
开设置,入口和出口应设置明
显的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通
畅。
21
5.临近道路路边的设备
和管线 5m 范围内有车辆可能
经过时,应设有防撞装置或采
取防撞措施。
22
6.加气站作业区内,不得
有“明火地点”和“散花火花
地点”。
23
储气
设施
(LN
G 储
罐)
1.储罐罐体应完好无损,
无变形裂缝现象,无严重锈蚀
现象,无珠光砂泄漏或燃气漏
气现象,真空度符合安全要
求,无异常结冻现象。
24
2.与 LNG 储罐连接的 LNG
管道应设置可远程操作的紧
急切断阀。
25
3.LNG 储罐应设置液位计
和高液位报警器,高液位报警
器应与进液管道紧急切断阀
连锁。
26
4.储罐区安装有可燃气
体检测装置;储罐有压力表,
压力正常。
27
5.储罐组周应设防护堤
且完好无损,堤内应设有集液
池,堤内和池内应无积水和杂
物。
第81页
80
28
6.储罐基础应稳固,每年
应检测储罐基础沉降情况,沉
降值应符合安全要求;立式储
罐还应定期监测垂直度,防止
储罐倾斜。
29
7.储罐罐体应定期检验,
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0
储气
设施
(CN
G 储
气井
及加
压装
置)
1.储气井应设置排污装
置、压力监测装置和安全放散
装置。
31
2.储气井进、出气管道上
应设置根部切断阀,独立工作
储气井的进、出气管道和成组
工作储气井的进、出气总管道
应设置操作用切断阀和紧急
切断阀。排污管道应设置根部
切断阀和操作用切断阀。
32
3.压缩机正常工作,无异
常响声、部件过热、天然气泄
漏及异常振动等现象。压缩机
排气压力不应大于 25.0MPa
(表压),各级冷却后的排气
温度不应超过 40℃。
33
4.压缩机进口管道上应
设有手动和电动(或气动)控
制阀门;出口管道上应设有安
全阀、止回阀和手动切断阀;
安全阀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建
筑屋 2m 以上,且距地面不应
小于 5m。
第82页
81
34
工艺
设备
及附
件
1.管道定期检验,外表完
好无损,无腐蚀迹象,防腐涂
层应完好,有色标和流向标
识,无燃气泄漏现象。
35
2.管道和设备上的阀门
定期维护,无损坏现象,阀门
悬挂开关标志牌。
36
3.定期检查过滤器进出
口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37
4.压力表、安全阀完好,
与设施之间的阀门应全开;压
力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位置
用红线标记。
38
5.防雷、防静电装置状况
良好,接地装置无损伤、腐蚀,
连接牢固,配置适当。
39
6.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灵
敏可靠,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信
号能发送至有人值守的控制
室或值班室,指示报警设备正
常工作,有对应的检(探)测
器位置标签或分布图。
40
7.仪表及控制系统应运
行稳定,显示累加和记录功能
正常,报警和联锁系统可靠。
41
8.消防给水设施符合相
关要求,消防栓水阀能正常开
启,消防水管、水枪和扳手等
器材应齐全完好,无挪用现
象。
第83页
82
42
9.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规
定要求,落实“三定”措施,
在有效期内,有定期检查记录。
43
10.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
气设备选型及其线路布设符
合相应要求。
44
11.站内变配电室、控制
室、加气柱、卸气柱、加气罩
棚和营业室等应设置应急照
明,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45
12.配电房入口处应设有
“配电重地、闲人免进”的警
示标志,门必须向外开,门、
窗关闭应密合,电缆孔洞必须
用绝缘油泥封闭,与室外相通
的窗、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
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电
缆沟上应有完好的盖板盖,变
压器门外侧应设有“高压、危
险、止步”的警示标志。
46
13.供配电系统运行正
常,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
电源。采用自备发电机的,发
电设备应完好可用。
47
装卸
作业
1.装卸区与罐车停放位
置之间设有防撞装置,固定车
位有明确标识线。
48
2.装卸柱防静电接地线
的金属接触部位无腐蚀现象,
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装卸前
接地线必须与槽车有效连接。
第84页
83
49
3.装卸软管应完好无损;
软管应定期检查维护,有检查
维护记录。
50
4.卸料作业时,罐车轮胎
前后放置合适三角木,静电接
地和车辆指示牌。装卸作业
时,车头前设置装卸车作业警
示牌,并有专人监护,司机不
能离站。
51
5.卸车区装卸低温软管
的放置符合规定:装卸结束后
的低温软管处于自然伸缩状
态,放置合理,常温下接口采
取封堵措施。
52
6.连接槽车的卸液管道
上应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气
相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
53
7.装卸车用导静电接地
线各连接处牢固,连接夹导电
性能良好,无锈蚀、松动现象。
54
加气
作业
1.加气作业时,车辆停靠
稳固,人员下车站于安全区
域,后备箱打开,操作人员能
履行充装前和充装后的检查
职责,严格按照加气操作规程
进行加气作业,CNG 加气压力
不超过 20MPa。
55
2.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
撞(柱)栏,高度不小于 0.5m,
且有明确警示线。
第85页
84
56
3.每台加气机有紧急切
断阀。
57
4.加气软管完好无损,无
裂纹,无泄漏现象,安装有拉
断阀,长度不超过 6m,有效作
用半径不应小于 2.5m。
58
5.加气机及辅助设备维
护保养良好,无腐蚀、泄漏,
59
6.设在罩棚下的加气机
应安装有可燃气体检测装置。
60
7.加气车辆进站前无关
人员在指定区域等待,充装过
程中,严禁车内载人。
第86页
85
八、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行政通知
(一)燃气行业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
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
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
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
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
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
事责任。”
第87页
86
法律法规:
(二)燃气行业相关法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
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
或者使用年限己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
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
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
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
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
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
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
第88页
87
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
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
响燃气设施安全。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管道燃气用户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
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的,应当向管道燃气
经营企业提出申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申
请之日起五日内答复。未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不
得施工。
第三十一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
(点)应当保障燃气正常供应,不得擅自停止供气、
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燃气供应站(点)。
确需停止供气、更换气种的,应当报经当地人民
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前十日公告,并对用
户的燃气供应事宜做出妥善安排;确需迁移燃气供应
站(点)的,应当报经当地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提前三十日公告并告知新供应站(点)地址。
第三十四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用户对燃气质
量、重量和经营服务方面的咨询和监督,并公布咨询
服务和投诉电话。
用户有权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燃气使用、缴费以
及服务情况;对不符合收费、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可
以向价格、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燃气等有关主
第89页
88
管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有关部门或
者组织应当公布投诉电话,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日
内予以处理和答复。
第四十一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对燃气气瓶实
施管理,并按国家规定进行检测;对超过使用期限或
者不合格的燃气气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废和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燃气行政
主管等部门发现不合格的燃气气瓶,应当予以扣留并
报废。
第四十二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期限的燃气气瓶
充装燃气;
(二)用燃气槽车直接向燃气气瓶充装燃气或者
进行简易充装;
(三)用燃气气瓶相互转充燃气;
(四)充装后的燃气重量超出国家规定的允许误
差值;
(五)违反规定存放燃气带气实瓶;
(六)向卡式炉燃气罐重复灌装和充装燃气;
(七)擅自充装或者流动使用其他燃气经营企业
的燃气气瓶;
(八)其他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除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外,未经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启或者关闭燃
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
第90页
89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
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先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施
工现场设置燃气安全的警示标志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九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
(二)使用与燃气相适配的燃气器具,不得安装、
使用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
(三)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四)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五)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
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六)不得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
改换燃气气瓶检验标志、漆色;
(七)不得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燃气气瓶相互转充;
(八)配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
查、抄表等业务活动。 (三)燃气行业相关地方行政通知
2022 年 6 月 14 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4
部门发布,闽建城〔2022〕3 号文关于印发《推进餐
饮等行业用气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推动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
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同时制定了《福建省燃气
报警装置及安全设施选型基本要求。
第91页
90
2023 年 6 月 8 日莆田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加
快排查整治燃气橡胶软管等用户设施安全隐患的通
知》,通知要求为消除燃气橡胶软管等用户设施安全
隐患,需更换所有在用的橡胶软管、存在使用超过 2
米的软管、超期使用的橡胶软管或金属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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