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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杨云祥
一、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的依据、作用和意义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第 10 章混凝土结构子
分部工程 10.1 结构实体检验的规定: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
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
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结合近年来的质量控制要求和工程
质量投诉情况,楼板厚度、楼层净高、钢筋位置数量,轴线间距等也在结构实体
检测中一并进行)。(承重墙砌体结构中砌筑砂浆强度、钢结构中焊缝质量也是
主体结构检测的内容)
根据规范规定,我省在 2006 年出台了“云南省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管理办法”云建建[2006]510 号文,办法中规定了结构实体检测目的、范围、方
式、方法和检测数量。
在“云南省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云建建[2006]510 号文和
新的结构实体检测规程中明确了结构实体检测的目的是结构工程验收的重要依
据。作为一种重要的印证式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的结果能真实的反映出结构实体
的质量状况,其结果能对施工企业留取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试块进行
比对印证。避免了混凝土试块资料和实体质量状况的较大差异和不真实性。在部
分工程中,这种差异的存在,最终通过较全面的检测和验证,消除了结构质量安
全隐患。
在 2013 年,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筑结构形式的一些变化(高层建
筑、框剪结构等)出台了《云南省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J 53/T-50,
但其中的一些条款不好实施和执行,造成了这一段时期内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工作
的开展和评价不顺畅。
新规范 GB 50204-2015: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主体
结构分部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的重新检验,而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
合格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其目的是为了强化混凝土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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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杨云祥
一、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的依据、作用和意义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第 10 章混凝土结构子
分部工程 10.1 结构实体检验的规定: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
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
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结合近年来的质量控制要求和工程
质量投诉情况,楼板厚度、楼层净高、钢筋位置数量,轴线间距等也在结构实体
检测中一并进行)。(承重墙砌体结构中砌筑砂浆强度、钢结构中焊缝质量也是
主体结构检测的内容)
根据规范规定,我省在 2006 年出台了“云南省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管理办法”云建建[2006]510 号文,办法中规定了结构实体检测目的、范围、方
式、方法和检测数量。
在“云南省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云建建[2006]510 号文和
新的结构实体检测规程中明确了结构实体检测的目的是结构工程验收的重要依
据。作为一种重要的印证式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的结果能真实的反映出结构实体
的质量状况,其结果能对施工企业留取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试块进行
比对印证。避免了混凝土试块资料和实体质量状况的较大差异和不真实性。在部
分工程中,这种差异的存在,最终通过较全面的检测和验证,消除了结构质量安
全隐患。
在 2013 年,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筑结构形式的一些变化(高层建
筑、框剪结构等)出台了《云南省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J 53/T-50,
但其中的一些条款不好实施和执行,造成了这一段时期内主体结构实体检测工作
的开展和评价不顺畅。
新规范 GB 50204-2015: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主体
结构分部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的重新检验,而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
合格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其目的是为了强化混凝土结构的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培训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