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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领域的实习实训、员工培训、产品中
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9. 优化实训基地建设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
部门联合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审批流
程,强化要素保障,促进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便利化。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0. 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
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技术创新中心、创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业院校在
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培训基
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院校
办学空间。
11. 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
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
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
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
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12. 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
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通过企业资本投入、社
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