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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级指
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分值 权重
放 染物 识的恶臭,周边居民无恶臭气体相关的环境投诉。
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水体污
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
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
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15
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固体废
弃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
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
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必选 10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
标准要求。
必选 10
温室气
体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
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必选 10
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可选 10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可选 4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可选 6
6 绩效
用地集
约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
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必选 3
30%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
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及以上为满分。
可选 2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30%。 必选 3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40%。 可选 2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
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
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
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必选 3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指标优于行业前20%,前5%为满分;或: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的
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
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达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1.2
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
可选 2
原料无
害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达30%及
以上。
可选 4
生产洁
净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
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
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
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
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
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
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
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
必选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