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修改对照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2014〕10 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22〕23 号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
理网络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网
络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
查、起诉、审判实践,现就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
诉讼程序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为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司
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现就办理此
类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 一、关于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
1、本意见所称网络犯罪案件包括:
(1)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案件;
(2)通过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实施的盗窃、诈骗、
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
(3)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或者设立主要用于实施犯罪活
动的网站、通讯群组,针对或者组织、教唆、帮助不
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犯罪案件;
(4)主要犯罪行为在网络上实施的其他案件。
1.本意见所称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包括:
(1)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案件;
(2)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
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案件;
(3)主要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犯罪案件。
二、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 二、关于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
2、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
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
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
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等。
涉及多个环节的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网络犯
罪提供帮助的,其犯罪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立
案侦查。
2、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
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
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他涉案人员使用的信息网络
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
受损失地等。
涉及多个环节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其犯罪地、居住地或者被帮助对象
的犯罪地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