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策篇
537
容要求完整、准确、规范,注意不要遗漏或空缺(已承担有
在研市重大科技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
系统将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开通,本批受理截止到 2023
年 4 月 20 日。相关需求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可直接联
系并报送至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2.地方推荐。
(1)请区、县(市)科技局(归口管理单位)认真开
展调研工作,摸清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碳达峰碳
中和)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路径和存在的瓶颈问题,及时
将通知下发到属地企业。
(2)做好需求收集汇总,组织专人进行归类及整理,
必要时应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论证,凝练出一批有能力组织实
施的技术需求,提前做好政策服务和保障。
(3)根据管理权限,填写推荐意见,从系统中导出需
求建议信息,按推荐顺序排列汇总(附件),经主管领导审
核、盖章后上报,截止到 2023 年 4 月 25 日。
3.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依据需求建议,组织专家组论证、
凝练重大攻关项目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按程序组织计
划实施。
三、业务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高新处 邵永新 85255625,杨瑾 85255627;
农社处 陈 跃 85255632;
网络技术咨询:沈 涛 8515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