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6-22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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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 1 -玉溪师范学院 2022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玉溪师范学院坐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聂耳的故乡玉溪市,学校占地面积 1014 亩,是距离省会昆明最近的地方院校。学校明确了以建设“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开展留学生教育,主动融入区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逐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办学体系。学校秉承“至真至善 致美致用”的校训精神,立足滇中,扎根玉溪,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为玉溪和周边地区培养了近 6.5 万余名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区域基础教育和滇中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帮助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实现高校毕业生再次学习的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竞争能力,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2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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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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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 2022 年第二学士学位

招生简章

玉溪师范学院坐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聂耳的故乡玉

溪市,学校占地面积 1014 亩,是距离省会昆明最近的地方院校。学校明确了以建设

“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

育,努力开展留学生教育,主动融入区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逐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

化的办学体系。学校秉承“至真至善 致美致用”的校训精神,立足滇中,扎根玉溪,

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为玉溪和周边地区培养了近 6.5 万余名服务地方

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区域基础教育和滇中经济社会发展做出

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

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帮助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实现高校毕业生

再次学习的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竞争能力,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

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第二学

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22 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

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玉溪师范学院 2022 年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

年限

学位授

予门类

师范

标识

招生

计划

所属学院

1 040107 小学教育 二年 教育学 师范 25 教师教育学院

2 070201 物理学 二年 理学 师范 2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3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二年 工学 30

4 130401 美术学 二年 艺术学 师范 10 美术学院

5 050201 英语 二年 文学 师范 20

外国语学院

6 050220 泰语 二年 文学 25

7 130202 音乐学 二年 艺术学 师范 20

音乐学院

8 130205 舞蹈学 二年 艺术学 师范 15

9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二年 法学 师范 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070501 地理科学 二年 理学 师范 12 地理与国土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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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2022 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已考取硕士研

究生或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不得报考)。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

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

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版”进行查询。)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1.报名

(1)考生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进入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

(http://zb.yxnu.edu.cn),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

传个人照片(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照,JPG 格式)、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扫描件(PDF 格式)。报名结束后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查询打印”下载打印报

名表(报名表须彩色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扫描上传签名后的报名表(PDF 格

式)。

(2)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

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二维码 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查询打印二维码

(3)其它说明:第二学士学位为网上报名,考生无需邮寄材料,报考过程中不收

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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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核及公示

7 月 1 日—7 月 7 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

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校招生网予以公示。

3.专业综合测试

7 月 8 日—7 月 10 日,进行专业综合测试,请考生于 7 月 3 日进入玉溪师范学院

招生网查询专业综合测试具体安排。并按照报考专业综合测试时间安排参加测试,综

合测试时考生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考试报名表。

4.综合测试结果公示

7 月 11 日—7 月 17 日,在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公示第二学士学位综合测试结果。

四、录取

1.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

范围内择优录取;

2.公示期满,学校将录取结果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

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

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

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

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

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

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按相应本科专业执行。

六、学籍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

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

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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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

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

“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

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和就业派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处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

公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

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 134 号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3100

咨询电话:0877-2057041

纪检监察电话:0877-2058862

电子信箱:zsb@yx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yx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b.y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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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 2022 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溪师范学院 2022 年全日制普通本

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

明、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

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第五条 学校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0。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四年。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第十条 学校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 134 号

邮编:653100。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yxn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玉溪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

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对重

大事宜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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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

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 2022 年度招生规

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

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 2022 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

陕西、云南共 2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和招

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

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

例。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

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

规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按生源省份校

级联考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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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

1.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

遵循分数高低次序”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

第一志愿进档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进入第

二专业志愿顺次,仍不被录取的进入第三专业志愿顺次,依次

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

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进档考生投档成

绩和专业志愿相同,按单科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

分数的科目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

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按分

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

处理。

3.若录取额不满,按规定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

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高考

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

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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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具体录取办法为:

1.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

绩÷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若综合成绩相

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

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

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所有

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

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

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云南省考生,学校认可本校

与云南师范大学联合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级联考

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山东省考生,学校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

艺术类山东师范大学校级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进档考生,

按照联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

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

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

体育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

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

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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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及以上方可录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

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

业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

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

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运动康复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差(分差=高考文化成绩

-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若考生分差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若考生

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

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要求

(一)学校除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外,其他专业

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可选英语、泰语、日语

和韩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成绩须达到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合格标准,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英语单科满分的 60%。

(二)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

专业选考科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

件为依据,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

作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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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按照“招生计

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体育类专业

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按照 “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四)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

在云南省内实行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 年招生录取

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学校“对口招收三校生”计划的考生,“文化

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

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

(六)“专升本”“预科升学”录取要求按照云南省教育

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

公布的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学校全

日制本科生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

费两部分,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

业注册学费之和不超过云发改〔2004〕536 号文件规定的学年

制学费总额。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核批标准,据实收取学年住

宿费。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学年学费标准为:教育学、文学类专业为 3400 元/

生,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专业为 4000 元/生,理学、工学、

农学类专业为 4500 元/生,艺术(理论类)专业为 8500 元/生,

艺术(应用类)专业为 10000 元/生,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5000 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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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年住宿费标准为:普通宿舍(房间内不带卫生间)

8 人间 400 元/生,公寓(房间内带卫生间)6 人间 800 元/生,

公寓(房间内带卫生间)4 人间 1200 元/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

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

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

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

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

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

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

颁发学位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玉溪师

范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

宜。对以“玉溪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

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

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877-2057041 (兼传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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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b.yxnu.edu.cn/。

(三)招生咨询邮箱:zsb@yxnu.edu.cn。

(四)纪委监督电话:0877-205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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