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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再按 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围绕服务绍兴集成电路、高端
生物医药、先进高分子材料三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一
件事”改革,有效激发创新活力。推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支持各地建
设品牌指导服务站,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区域商标品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
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质量管理。积极发挥全省百个质量提升产业、百个先进质量管理单位
辐射作用和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小微企业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开
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案例。鼓励各地对首
次通过“三合一”(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小微企业给予资金和
政策支持,加强认证结果采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推进数字智能改造。开展智能制造提升行动,深化“互联网+制造业”融
合创新,围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发展智能制造,推进 5G、人工智能、物联
网在小微企业的应用,支持小微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鼓励小微企
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搭建小微企业和信息工程服务商对接沟通平台,开展“上云
用数赋智”服务。推进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和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二)加强资源要素配置及供给
5.升级融资贷款服务。实施绍兴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培植“春风”
“春雨”行动,推广应用“贷款码”,以“贷款码”为载体精准对接首贷需求,深
化“4+1”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
账款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