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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直接提交
至市科技局,正式行文上报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一式 10
份及相关电子稿)。市科技局对线上及纸质材料实质审核。
二、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
(一)申报条件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获得 1 类药物 I
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单个项目研发费用按照获得临床试
验批准通知书的时间点追溯前 3 年的研发投入计算。
(二)申报材料
1.2023 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 2);
2.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3);
3.经所属区县(市)主管部门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产
业化)承诺书(附件 4);
4.1 类药物 I 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等申报获得材料;
5.知识产权相关佐证材料;
6.项目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申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工作要求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各区、
县(市)科技部门。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材料的审核
把关,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填写《2023 年杭州市生物医
药产业支持药物临床前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 5),正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