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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国信要闻 ............................................................................................. 1
国信咨询邀请国信集团特聘专家开展双碳咨询业务内部培训....1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任树本莅临国信集团云南分公司指导工
作.........................................................................................................3
崇德树人 尚美育人——国信励志班开学季系列活动剪影..........5
项目展示 ..................................................................................................10
重庆江津区国家储备林及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10
辽宁省辽阳县刘二堡镇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项目......................12
2022 年深圳供电局营销项目效能评价项目.................................14
海外声音 ..................................................................................................16
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都伟会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服务司司长
...........................................................................................................16
政策摘要 ..................................................................................................18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的意见》 ..........................................................................1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
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
236 号)............................................................................................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农林水气项目前期工
III
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
183 号)............................................................................................3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
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269 号)...............41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
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4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49
参加编制人员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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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要闻
国信咨询邀请国信集团特聘专家开展双碳咨询业务
内部培训
2023 年 3 月 9 日,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信咨询)邀请国信集团特聘专家、教授级高工张敏涛女士在国信咨
询内部开展了双碳咨询业务培训会。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双碳”国际国内政策进展,构建“1+N”政
策体系文件,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双碳”地方行动情
况,重点领域“双碳”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双碳业务咨
询服务中的误区等方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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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特聘专家张敏涛女士有丰富的双碳咨询服务经验。自2005
年开始从事国际碳交易技术服务,参与组建了江苏省 CDM 技术服务中
心,曾任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低碳发展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为水泥余
热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几十个碳减排项目申报
CDM 流程并在联合国注册。负责江苏省、浙江省的碳排放核查工作,
在低碳发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低碳信息化等领
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承担过南京、镇江、连云港等地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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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任树本莅临
国信集团云南分公司指导工作
2023 年 3 月 20 日,集团领导袁炳玉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任树
本一行莅临国信集团云南分公司指导工作。
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张译就公司在云南发展历程与规划、承接项目
情况作出相关汇报,并对集团给予多方面工作大力支持表示万分感谢。
任会长就云南分公司在当地行业树立标杆表示肯定,并对招标与咨
询业务的发展方向给予相应参考建设性意见。放眼云南经济建设行业,
任会长指出,云南分公司应不断创新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精神,不断学习协会工作新模式,丰富工作新内容,开拓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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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司咨询领域不断迈上新台阶。
云南分公司始终秉承集团诚信经营的优良作风,在云南招标投标行
业、工程咨询行业中一直保持着诚信守法的良好信誉。在今后的工作中,
云南分公司将在集团的带领和支持下,充分发挥集团的桥梁纽带作用,
团结一致,开拓创新,共同书写国信发展新篇章。分公司将充分发挥各
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人才培养,立足并深化在本地区的发展,
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高效的工作态度,与时代同向而行,为国
信集团与云南发展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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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树人 尚美育人——
国信励志班开学季系列活动剪影
今年伊始,由国信集团捐助的四川凉山州冕宁中学“国信励志班”
迎来了新的学期,同学们又回到教室开始了忙碌而充满希望的学习生
活。
冕宁中学是一所有深厚底蕴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秉承“严谨、
砺志、创新、爱国”的校训,以“立足德能,以人为本,多元成才,和
谐发展”为教育思想, 以“塑造健全人格, 培养创新人才”为育人目标。
“国信励志班”是国信集团携手凉山教育基金会在冕宁中学高中部开办
的虚拟班级,励志班由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 60 名少数民族学生
组成。2023 年,为了给学生提供全方位的素质教育,在国信集团资助、
凉山教育基金会的帮助和学校老师的努力下,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
学校设计开展多项生动活泼、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
培养学生勤奋、自信的德育品质,润养学生心灵。
去年底,冕宁中学邀请到了 2008 年凉山州理科状元——冕宁中学
往届毕业学生廖峰,到国信励志班开展了“再回冕中,展望未来”公益
讲座,讲座围绕“知识与命运”的主题开展。廖峰学长用心的准备了 PPT,
从何为“善”、如何做好一件事、知识改变命运等方面,结合自身感受,
用幽默风趣的方式对同学们进行了自身人生理解、做事态度、学习方法、
命运定义等板块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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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廖峰学长分享时,同学们都聚精会神聆听,眼里放着光,认真做
好笔记,生怕错过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在互动环节,廖峰学长耐心地
为同学们解疑答惑,极大地鼓舞了同学们的斗志,也为大家指明了奋斗
方向。相信学长本人的亲身经历分享,一定能够激发同学们的内生动力,
勇往直前!
2023 年 2 月,国信励志班举办了硬笔书法比赛,旨在营造书香校园
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对硬笔书法的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
进一步提升自身审美素养和文化修养,传承和发扬中华书法文化。比赛
开始,每一位参赛学子都凝神屏气,用心专注。每一次起势落笔皆是一
丝不苟,每一笔落于纸上皆是规范工整。一幅幅硬笔书法作品或严谨,
或灵动,或端秀,或大气。学子们真正将传统之美浸润于心灵,尽情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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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着书写的乐趣,挥洒展现出自我的才华。
老师们从纸面整洁、结构紧凑、布局合理、用字规范等多个方面对
作品进行了细致认真的评定,并向获奖学生颁发了奖状。
2023 年 3 月,国信励志班古筝社团、合唱社团正式开班。为了充分
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激发兴趣,增强信念,在倡导素质教育,
营造和谐教学环境的理念下,发展学生的艺术特长,发现人才,培养人
才,以艺载德、以艺促智,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古筝,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独特的乐器之一,音色优美,音域宽广、
演奏技巧丰富,具有相当强的表现力。合唱,是一项培养团结协作精神
和集体主义思想的一项音乐活动,也是一项集创作与欣赏为一体的音乐
活动。冕宁中学国信励志班成立合唱社团、古筝社团,以生动活泼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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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学生对音乐的热爱,对民族乐器的热爱,通过
音乐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育审美情趣。师生们利用课余
时间在每周日下午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许多学生都是第一次在老师的带
领下学习乐器,练习歌唱。活动使同学们拥有了初步的感受音乐、具有
音乐表达力、音乐鉴赏力和音乐创作力,同学们在活动中感受到了音乐
的美妙、享受了快乐学习的美好过程。
2023 年 3 月,在班主任严老师及两位志愿者的带领下,国信励志
班的学生开展了第一次集体生日会活动,为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2 月
生日的同学们集体过生日。生日会上,老师们向同学们送上了真诚的生
日祝福,同学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喜悦,围坐在蛋糕周围,相互为身旁
的小伙伴戴上生日帽,一起吹灭蜡烛,一起许下心中美好的愿望。在“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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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日快乐”的歌声中,老师为同学们分发蛋糕,生日会现场气氛热烈,
场面感人,大家共同度过了一个难忘的集体生日会。
崇德树人,尚美育人;情暖人心,与爱同行。国信集团将一如既往
地关注并支持祖国的教育事业,以身作则地履行一个有责任企业的社会
担当,继续用实际行动传承民族团结,继承发扬红军长征精神,助力凉
山这片红色热土上更多的少数民族学子们走向更广阔的天地。让更多的
大山学子能学有所成,走出大山,走向社会,将希望传递,走向美好的
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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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展示
重庆江津区国家储备林及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重庆市渝庆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业务属性:项目全过程咨询
咨询服务范围:项目咨询(编制建设方案、产业规划方案、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融资方案、实施方案、合同咨询、招标代理),
以及项目勘察设计(外业调查、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共两部分。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 15.5 亿元,主要包括:林地流转及综合整治、国家储
备林建设、林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等 3 个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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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以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为重要抓手,将助推江津区走出一
条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国信咨询重庆分公司本着“诚信、创新、
奉献、共赢”的企业精神,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为推进新重庆林业高质
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江津做出一份贡献。
目前,已组建专业的咨询团队与勘察设计团队,项目的相关咨询服务已
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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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县刘二堡镇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项目
委托单位: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业务属性:特许经营咨询
咨询服务范围:实施模式可行性分析、实施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协
议编制、协助特许经营者招标、协助完成特许经营合同谈判签署、协助
特许经营者融资服务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利用辽宁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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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钢铁有限公司工业余热水实施集中供热,项目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
分为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首站工程、第二部分为刘二堡镇
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备用热源厂工程、第三部分为刘二堡镇镇头村
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第四部分为前杜村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
供热工程、第五部分为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一户一阀改造
工程。
项目意义:
为积极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加大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盘活力度、形成
良性投资循环,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更好地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公共
服务领域,吸引具有较强运营能力的特许经营者,提高项目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辽阳县人民政府授权“镇政府”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本
项目。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引入中选特许经营者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
在特许经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满足刘二堡镇
近期、远期规划供热及管理要求,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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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深圳供电局营销项目效能评价项目
委托单位: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业务属性:后评价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范围:编制项目效能评价后检查、后评价工作,编制全过
程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评价体系、取费标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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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根据网公司管制业务营销项目总结及后评价业务指导书的
有关要求,采用系统在线普查和现场抽查结合的形式,对深圳供电局客
户服务中心、计量管理所、各区供电局等项目实施单位 2020 年及 2021
年营销项目开展现场调研、访谈,对项目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全过程
管控、规范性及成效、四虚问题(虚列项目、虚高价格、虚假验收、虚
假结算)等各方面进行后检查,重点反映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管理
规范性情况、投资效益情况、核心产出指标(25%)等内容;根据网公
司管制业务营销项目总结及后评价业务指导书的有关要求,对深圳供电
局各项目实施单位营销项目投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研究,选取有代表性、
对后续投资有指导意义、能够突出反映发展过程中主要问题的部分重大
或典型项目开展研究;结合深圳供电局营销项目后检查情况,通过对典
型营销项目的评价分析,完善项目管理体系;编制深圳供电局营销项目
取费标准指引。
项目意义:
本项目通过后检查、后评价工作系统的进行经验和教训总结,持续
落实闭环反馈机制,通过项目成功的经验、失误的教训、得出的启示、
对策建议等方面,通过深入分析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为今后类似项目的
投资决策或改进方案提供参考和借鉴等。通过建立深圳供电局营销项目
卓越管理体系,提升营销项目投资效能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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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声音
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都伟会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服
务司司长
2023 年 3 月 16 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都伟会
见来华访问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服务司司长索尼娅·莱顿-科内,就
加强双方合作交换意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涂瑞和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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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伟介绍了国合署推进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的早期收获并表示,倡议
提出的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与环境规划署职责及相关战略
高度契合,愿与环境规划署在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人力资源开发
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
发展议程。
莱顿-科内表示,环境规划署高度赞赏中国在环境和国际发展合作
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高度评价全球发展倡议,愿与环境规划署 2022-
2025 中期战略对接,与国合署加强交流和务实合作,共同帮助其他发展
中国家实现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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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
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
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坚持以
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
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
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
均衡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到 2025 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
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
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到 2035 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
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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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
(一)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
点放在农村和社区。加大基层、边远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
缩小城乡、地区、专业之间人才配置差距。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
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
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激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
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公共卫生、
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
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
继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扩大
全科医生队伍。加强医教协同,落实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培养一批领军人才。
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专业公共
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
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队伍建
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
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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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公共
卫生应急队伍。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
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公共
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探索建立基层军医到地
方急救机构执业培训机制。
(三)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发展社区医院,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
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传染病筛查、防治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心理健康
指导,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人口
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
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
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
机制,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
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
(四)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
下同)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发
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
病诊疗能力,鼓励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相关专科专病中心。统筹推进医疗
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院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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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建设。
(五)推进医学医疗中心建设。依托高水平医院布局国家医学中心,
按规划开展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医疗服务和重大传染病
救治能力,带动全国和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支持高水平医院建
设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
与转化平台,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专科建设,组建
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各地在重大健康问题、重点临床学科、
紧缺专业、健康产业发展等领域支持建设优秀创新团队。
(六)扩大康复和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通过支持医疗资源丰富
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和康复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
办等方式,增加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数量,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
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
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规范社会办医发展。
三、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
(一)健全家庭医生制度。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平台,建立
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模式,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引导
二级及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作为家庭医生或加入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在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诊疗等服务。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有条
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落实签约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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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
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
(二)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发
展趋势,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功能定位。在城市地区
网格化布局由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
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组成的医疗联合体。市级医院以业务合作、
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等为纽带,加强与区级医院的分工协作,探索区级
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等多种形式,形成以市带区、区社
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完善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社会办
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建立统一协调的医疗联合体管
理体制,科学制定举办、运营、监管等各方权责清单。
(三)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农村地区以县域为单位发展医共体,
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
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
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
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
验结果互认。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
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
从就医和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
使用效能等方面考核医共体整体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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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防治结合。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公立医疗机
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全面推进医疗
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
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
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
制网络。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公共卫生服务,
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
和预防保健服务。
(五)促进医养结合。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
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推进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衔
接、功能优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
构业务协作机制,积极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
绿色通道,提升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
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
(六)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
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
防治和卫生应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医传染病临床救治和科研体
系,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打造中医药疫病
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
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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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疗联合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坚
持古为今用、守正创新,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
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一)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
系,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国家、省、市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完善医
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
疗服务行为规范,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医疗机构建立健
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实
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
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
水平。
(二)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医药器
械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发展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
生物治疗、精准医学等医学前沿技术。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
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强化科研攻关
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推进重大传染病、重大疾
病等相关疫苗、检测技术、新药创制等领域科研攻关。努力突破技术装
备瓶颈,加快补齐高端医疗装备短板。
(三)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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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开展服务协调工作,指导协助患者转诊。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
和查房制度。建立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创伤
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探索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治疗、
预防和康复。
(四)提升服务便捷性。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
优化服务流程。建设智慧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
约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整合
打通相关线上服务终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完善授权调阅和
开放服务渠道及交互方式。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
范围。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大力推动免疫规划等公共卫
生服务便捷化。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五)增强服务舒适性。改善就诊环境,优化设施布局,加快老年
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
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促
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持续加强临床心理、
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
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构
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
(一)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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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维护公
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实行全面预算
绩效管理。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
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相关指标的权重,
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
进一步理顺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机制。
(二)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
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
术服务。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
才比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强化质量控制、风险防范和绩效考核。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标
准,进一步明确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和管理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符
合基层功能定位和服务特点的评价评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
将其纳入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
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共享和
运用。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一)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
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
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区域卫生规
27
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
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
机制。
(二)健全服务购买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
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完善“互联网+”
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
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
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
合理超支分担。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
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
保险。
(三)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
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动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
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
称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
放在人才评价首位。
(四)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
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
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
28
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
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
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相应津贴补
贴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
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五)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
面向医疗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
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应用,加强健康医疗
大数据共享交换与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跨机构公共卫生数据共
享调度机制和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进医疗联合体内信息系统统
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加强数字化管理。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
强化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
对重要信息的保护。
(六)加强综合监管。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
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
服务行为、医疗费用、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
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
法力度,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
行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依
法联合惩戒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
29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地方各级党
委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
标和考核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
机制创新。
(二)细化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形成
工作合力。以区域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监测评价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
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好的做法和经
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
境。
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
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3〕236 号)
2023 年 3 月 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
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一、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培育
(一)充分认识前期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基础设施 REITs 项目的前
期培育,包括梳理筛选资产、制定产品方案、完善合规手续、解决难点
问题等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培育,对于加强项目储备、保障项目合
规、提升资产质量、促进稳健运营、提高推荐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
方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基础设施 REITs 项目前期培育工作,帮助和指
导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等共同做好项目培育,推动项目
尽快具备申报条件,并及时向我委反映共性问题和解决建议。
(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按照《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 号)、《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新
购入项目申报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617 号)、
本通知及项目申报格式文本的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全
31
面、客观反映项目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避重就轻、违规包装。要如实
提供项目历史收益数据,全面分析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的各项因素,客观
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水平。如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等未真
实、全面、客观反映项目情况,故意瞒报漏报甚至弄虚作假的,我委将
视情节轻重,采取提醒谈话、暂停受理等方式予以处理,并提请有关部
门依法予以惩戒。
(三)组织做好部门协调。各地方发展改革委要与中国证监会当地
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以及本地区行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
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培育阶
段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可能缩短项目培育周期。要按照国办发〔2022〕
19 号文件的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重点
围绕投资管理手续完善、产权证书办理、土地使用合规、资产转让条件
确认等,协调有关方面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 REITs 予以支持。
二、合理把握项目发行条件
(四)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恢复和
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
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 REITs。优先支持百
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
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 REITs。项目用地性质应符合土地管理相关规
定。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持有消费基础设施、开展相关业务
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发起人(原始权益人)
32
应利用回收资金加大便民商业、智慧商圈、数字化转型投资力度,更好
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严禁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项
目变相融资。
(五)合理把握项目收益与规模。根据不同类型基础设施 REITs 项
目的具体情况,合理把握项目收益水平。申报发行基础设施 REITs 的特
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基金存续期内部收益率(IRR)原则上
不低于 5%;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 3 年每年净
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 3.8%。可通过剥离低效资产、拓宽收入来
源、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项目收益水平,
达到项目发行要求。首次发行基础设施 REITs 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 8 亿元。
(六)严把投资管理合规性。投资管理手续是否合规,应以项目投
资建设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作为主要判定依据。项目投资建设时无
需办理但按现行规定应当办理的有关手续,应按当时规定把握,并说明
有关情况;项目投资建设时应当办理但现行规定已经取消或与其他手续
合并的有关手续,如有缺失,应由相关负责部门说明情况或出具处理意
见;按照项目投资建设时和现行规定均需办理的有关手续,如有缺失,
原则上应由相关负责部门依法补办,确实无法补办的应由相关负责部门
出具处理意见。如项目曾进行改变功能用途的重大改扩建,应主要依据
改扩建时的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判断其投资管理合规性。
三、切实提高申报推荐效率
33
(七)规范项目申报受理流程。项目前期培育阶段结束、基本符合
申报条件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按发改投资〔2021〕958 号文、
发改办投资〔2022〕617 号文等要求,向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
申报材料。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基
本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于 5 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对明显不符合发行条件
或材料不完整、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项目受理后,我委、省级发展改革委将明确专人对接,优化工作流
程,加快工作进度,共同开展项目判断。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将符合
条件的项目申报文件和相关材料报送我委。为提高工作效率,如涉及省
级其他部门的有关事项已由该部门(包括其下级部门)出具无异议函或
书面支持意见,省级发展改革委向我委报送项目申报文件时不宜再重复
会签。
(八)完善中央企业申报流程。中央企业可将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
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意见直接报送我委,也可通过省级发展改革委报
送。直接报送的,我委及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基本符合
条件的项目于 5 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对明显不符合发行条件或材料不
完整、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九)及时开展咨询评估。对省级发展改革委正式报送和我委直接
受理的项目,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发展改
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2〕632 号)
的规定,及时选取咨询评估机构,办理咨询评估委托书,由咨询评估机
34
构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进行综合评估。项目评估时间一般不超过30
个工作日;咨询评估机构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征
得投资司书面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完成时限。咨询评估机构应在规定
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
(十)加快做好项目推荐。自项目正式受理之日起 3 个月内,应完
成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委托咨询评估、有关业务司局会签、向中国证
监会推荐项目的相关工作。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等根据
要求补充、修改项目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间内。
四、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
(十一)发挥专家前期辅导作用。项目前期培育阶段,我委将适时
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辅导,就投资管理手续合规性、项目收益
稳定性等方面研提意见。项目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我委将根据需要组
织行业专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针对个别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问题,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聘请权威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意见。我
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组织专业力量,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十二)确保咨询评估客观公正。咨询评估机构应独立、客观、公
正地开展咨询评估工作,认真梳理项目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评估
时效和质量。咨询评估机构和有关评估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保密
纪律,未经我委同意,不得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
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私自联系,不得泄露咨询评估情况。
咨询评估机构及其直属单位、控股或参股企业,以及所有评估人员,不
35
得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等单位
存在利益关联关系或直接商业竞争关系,不得参与被评估项目发行基础
设施 REITs 的前期准备工作。
(十三)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为基础设施 REITs 项目提供服务
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税务咨询顾问等中介机
构,在提供服务期间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采取失信惩戒
措施,未因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监管机构禁止或限制开展基础设施
REITs 相关或同类业务。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近 3 年还应未发生
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上述机构应切实发挥业务专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保证出具的相关材料科学、合规、真实、全面、准确。
五、用好回收资金促进有效投资
(十四)严格把握回收资金用途。基础设施 REITs 净回收资金(指
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资金后的回
收资金)应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的新项目(含新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其中,不超过 30%的净回收资金可用于盘活存量资产项
目,不超过 10%的净回收资金可用于已上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小股东退出
或补充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流动资金等。在符合国家政策及企业主营
业务要求的条件下,回收资金可跨区域、跨行业使用;除国家有特殊规
定外,任何地方或部门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影响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依
法合规使用回收资金。
(十五)督促回收资金尽快使用。加快基础设施 REITs 净回收资金
36
的投资进度,尽快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基础设
施 REITs 购入项目(含首次发行与新购入项目)完成之日起 2 年内,净
回收资金使用率原则上应不低于 75%,3 年内应全部使用完毕。净回收
资金使用进度明显不符预期的,应审慎考虑新购入项目安排。如回收资
金实际投入项目与申报时拟投入项目不一致的,应按要求向有关省级发
展改革委备案并说明情况。
(十六)建立回收资金使用直报制度。为确保回收资金尽快用于项
目投资、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已上市基础设施 REITs 项目发起人
(原始权益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投资司直接报送
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同步抄送再投资项目涉及的省级发展改革委。如回
收资金使用进度不及预期,我委将及时提醒有关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
人);确有必要时,将提请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约谈项目单位,了解具
体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六、切实加强运营管理
(十七)充分认识运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基础设施 REITs 项目运
营管理,有利于向社会更好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共利益;有利于提升
项目运营质量和收益能力,保障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实现项目公共属性
和经济属性的有机统一,保障基础设施 REITs 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十八)注重项目运营可持续性。运营管理机构应结合项目情况,
依法合规创新运营模式,科学合理制定运营计划,做好底层资产更新维
护,保障项目运营和收益的可持续性。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37
材料,提升运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保障项目盈利能力。要努力创新
商业模式,挖掘项目商业价值,拓宽项目收益来源,提升 REITs 产品的
市场价值。
(十九)加强资产运营管理指导。基金管理人每年向基金投资人公
开年度运营情况时,应将有关情况抄送我委和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如
发生影响资产价值和项目收益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程序后及时抄送。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对遇有较大问题的项目加强
帮助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基础设施 REITs 新购入项目应同已发行项目
的实际运营表现挂钩,运营表现严重不符预期、引发较大负面舆情或出
现重大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的,应暂停新购入项目安排。
3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农林水气
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3〕183 号)
2023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重大水利工程等农林
水气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第一章总则(第一至四条),第二
章支持范围与标准(第五至八条),第三章投资计划申报(第九至十三
条),第四章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第十四至十八条),第五章监督检
查(第十九至二十二条),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至二十四条)。自公
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报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水利、农业农村、
林草、气象等领域前期工作项目。
第四条 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采取直
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
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下达至具体项目、打捆切块下达等方式。其中,
下达至具体项目的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打捆切块下达的在分解投
资计划时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
第五条 本专项主要安排对农林水气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
础设施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一)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及批准印发的
39
政策文件中提出的农林水气重大项目;(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
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各地区相关专项规划中提出的农林水气重大项目;
(三)纳入国家重大战略的农林水气重大项目;(四)国家发展改革委
印发的政策文件中提出的农林水气重大项目;(五)对农林水气行业以
及重点地区发展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影响的农林水气重大项目;
(六)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的其他农林水气重大项目。
第六条 本专项所称的前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建设规划、
工程实施方案等研究和编制;(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服务于重大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基础性工作;
(三)涉及工程的重大问题研究及与建设项目相关度较高且确需支持的
其他前期工作。
第七条 本专项重点支持中央单位推进的重大前期工作项目,适度
支持西部省(区、市)推进的纳入相关规划或重大战略的重大水利工程
前期工作项目,支持中央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承担的重大前期工作项目。
第八条 中央直管的前期工作项目可由中央投资全额安排。中央企
事业单位等机构和地方前期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实行定额补助,地方项
目中央投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60%。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行业部门、省级发展改革委、中
央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申报年度投资,审核下达投资计划。有关行业部门、
省级发展改革委、中央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负责年度投资计划的申报、分
解下达、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
40
备,编制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持续动态更新储备项目信息,提高项
目储备质量。
第十条 有关行业部门申报安排前期工作项目应编制项目任务书。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超过 3000 万元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
第十二条 投资计划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本专项投资的项目开展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一)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专项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申报项目是否已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资金支持;
(三)项目是否多头重复申报或超额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四)项目
单位是否被依法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五)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
个责任”填报是否规范等。
第十三条 投资计划申报文件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周期、总
投资及资金来源、年度投资需求、年度建设内容等。
4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
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3〕269 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
行动方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等有关要求,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2023 年 3 月 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
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也是推动全社会节能降碳的重要
支撑。积极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可以加强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精细
化管理,有助于用能主体在开展节能管理过程中做到目标明确、有据可
依、有的放矢。
我国高度重视节能标准化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布实施强制性能耗
限额国家标准 108 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 66 项、推荐性节能国家标
准 190 项,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十四五”节能降碳工作的新形
势新要求相比,节能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标准制定
42
修订效率不高、指标不够先进、覆盖范围不广、应用实施力度不足等。
为进一步加快节能标准制定修订速度,提高重点行业和重要产品设备能
效水平要求,强化节能标准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
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
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通知》,
对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作出部署。
二、《通知》部署的主要任务
《通知》围绕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
督检查、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等 4 个方面,
部署了 12 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方面。一是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
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明确工业、
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
化工作重点。二是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明确重点用能
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准入值、限定值的取值原则,推
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三是持续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明
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各级指标的取值原则,支撑产
品设备更新改造。四是不断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补齐重点领域节能
标准短板,完善配套体系建设,统筹开展节能和碳排放标准研究制定。
在切实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压实用能单位
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标准要求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合理用能、
43
高效用能。二是严格执行节能国家标准。要求在项目节能审查、能效标
识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政府采购等环节严格落实节能标准。三是
切实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节能监察、产品质量抽查、
信用管理等方式,做好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在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方面。一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设备
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对改造后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项目,利用中央预算
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积极支持。二是加强综合性政
策支持。完善政府采购、税收、金融等支持措施,加强对能效领先企业
和项目的正向激励。
在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方面。一是强化节能标准化工作数据支
撑。通过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等,提
升节能标准制修订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节能标准
实施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法,建设统计分析点,
定期开展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三是统筹做好节能标准化工
作经费保障。鼓励各有关方面支持节能标准创新和节能标准化服务业发
展。
三、《通知》对强制性节能标准取值原则提出的要求
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强制性能效标准,是满足节能管理的基本要
求,依法必须执行。《通知》提出,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
分为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其中先进值对标国内或国际同行业能效
领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表行业前 5%左右的能效水平;准入值是
44
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等新增产能必须满足的能效水平,原则上其取值应代
表行业前 20%左右的能效水平;限定值是存量企业生产必须达到的能效
水平,应以淘汰一定比例的现有高耗能落后产能为取值原则,在基于节
能改造的基础上淘汰 20%左右的落后产品和产能。《高耗能行业重点领
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
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 年版)》涉及的行业,其强制性能耗限额
标准的准入值、限定值,应与现行标杆水平、基准水平保持协调。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分为 3 级(部分为 5 级)。其中
1 级水平应对标国内或国际同类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领先水平,原则上其
取值应代表同类用能产品设备前 5%左右的能效水平;2 级水平作为节
能产品认证依据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依据,原则上其取值应代
表同类用能产品设备前 20%左右的能效水平;3 级(或 5 级)水平是用
能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根据各类用能产品设备的技
术特点及能效现状,原则上应淘汰 20%左右的落后用能产品设备。《重
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 年版)》涉
及的产品设备,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 1 级、2 级、3 级(或 5 级)应与
现行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保持协调。
《通知》中的取值原则是对节能标准制修订中各级指标的原则性要
求,在具体推进各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将结合不同的行业能效现状、
产能情况、产品设备技术特点等予以统筹把握。
四、推动《通知》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
45
节能标准作为重要技术抓手,对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重点
领域和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
行业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重要意义,高度重
视节能标准化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宣传培训,推动节能标准更新
升级和应用实施取得实效。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完善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机制,加快
标准制修订进度,加强全过程指导,确保节能标准指标先进性、科学性、
有效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充分发挥标准的
引领和约束作用。鼓励各地区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
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要强化宣贯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政策解读
和业务培训,拓宽节能标准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全国
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节能标准,提升全社会
节能意识。
46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
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
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 号)
2023 年 3 月 29 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
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
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共八章四十九条,第一章总则(第一至五条),第二
章可行性研究(第六至九条),第三章设计与审查(第十至十六条),
第四章政府采购(第十七至二十三条),第五章施工(第二十四至三十
五条),第六章检测(第三十六至四十二条),第七章验收(第四十三
条至四十七条),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八条至四十九条)。自印发之日
起施行。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
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
工、检测、验收、第三方机构(预)评价全流程的相关活动,包括医院、
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
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应明确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应用
比例和装配率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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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主动对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编写绿色建筑和绿色
建材专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项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
用概况、编制依据,相关绿色规划与建设条件;(二)绿色建筑星级目
标,主要措施和相关专业建设要求;(三)绿色建材应用率目标,主要
措施和相关专业建设要求;(四)装配式项目装配率目标值、全装修要
求,主要措施和相关专业建设要求。
第八条 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应综合考虑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相
关增量成本以及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的成本节约,包括下列内容:(一)
绿色建筑的星级增量成本;(二)绿色建材高性能要求(绿色要求和品
质属性要求)的增量成本,具备条件的可经询价或参照材料设备目录价
格和税费标准编制;(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
检测、第三方(预)评价等环节的费用;(四)装配式建造、全装修等
技术运用增量成本;(五)通用类绿色建材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后的实际
下降成本。
第九条 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城市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相应流程对可
研报告进行评审时,可邀请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相关专家,
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章节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结
论中予以体现。
第十七条 采购人组织工程量清单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招标控制
价编制时,应纳入《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包含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