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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探索市场化配置改革,对市场竞争类项目用地可实行“控
地价、竞贡献”,新增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可实行弹性年期出让,
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8.加强能耗保障。将2022年上半年生产形势较好、用
电增长较快的企业列入白名单,在能源预算管理中予以用能总
量倾斜。支持高质量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纳入国家能耗单列范
围。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35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非
“两高”项目,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全面推广新建工业建
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争取光伏发电项目开工5.5万千
瓦以上,并网5万千瓦以上。用足用好新能源能耗抵扣政策,
对重点用能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
核。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共享新型储能设施,企业分布
式光伏所发电量,不计入预算电量管理,在核算电价时其自发
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市供电公司)
在制定具体贯彻政策措施过程中,要简化申报流程,精简
申报资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
企业服务平台、商会及行业协会,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扩大
惠企政策知晓面和覆盖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本政策已明确限定期限外,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我市已发布的各相关市级
产业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施行过程
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
直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