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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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邮  政 653邮路总长 2391 千米,支线邮路总长 794 千米。城市投递道段 124 条,投递路线长 2287 千米 ;农村投递道段 235 条,投递路线长 7390.5 千米。摩托车投递道段 174 条,投递路线长 6049 千米 ;电动自行车投递道段 122 条,投递路线长 2482.5 千米。邮运车辆 17 辆,投递车辆 46 辆。2019 年,全市邮路总条数 63 条,农村邮路 10 条,支线邮路 53 条 ;邮路总长 4999 千米,农村邮路总长 3811 千米,支线邮路总长 1188 千米。城市投递道段 103 条,投递路线长 3010.8 千米,农村投递道段 248 条,投递路线长 17686 千米,汽车、摩托车投递道段 71 条,电动二轮、三轮车投递道段 176 条。邮运车辆 25 辆,投递车辆 78 辆。邮政快递服务网络2013 年,吕梁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网点普查,摸清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底数,并建立台账。2014 年,推动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吕梁市政府印发《关于限期完成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加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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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邮  政 653

邮路总长 2391 千米,支线邮路总长 794 千米。城市投递道段 124 条,投递路线长 2287 千米 ;农村投递

道段 235 条,投递路线长 7390.5 千米。摩托车投递道段 174 条,投递路线长 6049 千米 ;电动自行车投

递道段 122 条,投递路线长 2482.5 千米。邮运车辆 17 辆,投递车辆 46 辆。

2019 年,全市邮路总条数 63 条,农村邮路 10 条,支线邮路 53 条 ;邮路总长 4999 千米,农村邮路

总长 3811 千米,支线邮路总长 1188 千米。城市投递道段 103 条,投递路线长 3010.8 千米,农村投递道

段 248 条,投递路线长 17686 千米,汽车、摩托车投递道段 71 条,电动二轮、三轮车投递道段 176 条。

邮运车辆 25 辆,投递车辆 78 辆。

邮政快递服务网络

2013 年,吕梁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网点普查,摸清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底数,

并建立台账。

2014 年,推动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吕梁市政府印发《关于限期完成全市空白乡镇邮政

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工作指导。

2015 年,完成国家邮政局下达的“补建”工作任务,全市 56 处“补建”局(所)完成补建并投入运营。

2016 年,完成“零局所”乡镇补建邮政局(所),实现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网点乡镇全覆盖,建制

村通邮率达到 100%。推进“快递下乡”工程,乡镇快递网点达到 190 个,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

78.37%。2017 年,继续推动快递服务网络向下延伸,全市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 91.2%。2018 年,继

续完善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全市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 100%。

2019 年,在巩固“快递下乡”成果的基础上,规范末端投递服务,全市高校全部实现快递服务规范

化,鼓励使用智能快件箱,总格口达到 1324 个。

邮政编码

为了实现邮政分拣自动化和邮政网络数字化,1980 年 7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邮政编码制度。

1990 年,吕梁地区推行邮政编码,各县邮政局全部按标准规格处理邮件。至 2019 年,吕梁各县(市、区)

邮政编码分别为 :离石区 033000、汾阳市 032200、孝义市 032300、交城县 030500、文水县 032100、

交口县 032400、石楼县 032500、中阳县 033400、柳林县 033300、方山县 033100、岚县 035200、兴县

035300、临县 033200。

第三节 邮政业务

1998 年,吕梁地区邮政局单设后全系统的业务总量为 2323.8 万元,业务收入 3225.05 万元,业务成

本 4939.15 万元,业务收支差额 -1835.72 万元。业务类型主要有国内国际函件投递、包裹递送、报纸杂

志征订、集邮等。

2010 年,邮政业务总量为 22884.75 万元,邮政业务收支差额 701.66 万元。业务类型主要有国内国

际函件投递、包裹递送、报纸杂志征订、集邮等。

2014 年,吕梁市邮政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

2.80 亿元,同比增长 8.67% ;业务总量累计完成 2.40 亿元,同比增长 2.55%。

2015 年,邮政业务总量为 20024.23 万元,邮政业务收支差额 1791.82 万元。业务类型主要有国内国

际函件投递、包裹递送、报纸杂志征订、集邮等。吕梁市邮政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

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 3.18 亿元,同比增长 13.56% ;业务总量累计完成 2.72 亿元,同比

增长 13.43%。

第702页

654 第七编  邮政 通信 2016 年,吕梁市邮政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

3.56 亿元,同比增长 11.99% ;业务总量累计完成 3.73 亿元,同比增长 36.86%。

2017 年,吕梁市邮政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

4.32 亿元,同比增长 21.08% ;业务总量累计完成 5.00 亿元,同比增长 34.13%。

2018 年,吕梁市邮政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

5.05 亿元,同比增长 17.04% ;业务总量累计完成 5.91 亿元,同比增长 18.23%。

2019 年,吕梁市邮政企业和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

5.78 亿元,同比增长 14.41%;业务总量累计完成 7.54 亿元,同比增长 27.50%。邮政业务总量为 28982 万元,

邮政业务收支差额 134.09 万元。业务类型主要有金融、速递、电商、文化传媒(集邮、函件、报刊)等。

2010—2019 年吕梁市邮政代理储蓄汇兑情况表

表 7-1

年 份 笔数(万笔) 金额(万元)

2010 54.9214 1827529.7

2011 56.5114 216884.6

2012 49.7615 270223.8

2013 37.9610 123261.6

2014 18.1798 45631.6

2015 7.6729 12495.7

2016 3.8421 4827.7

2017 1.5326 1716.0

2018 1.0937 607.1

2019 0.6298 303.9

第四节 设备 网络

邮政设备

2007 年,吕梁市邮政局有商业信函制作系统 1 套,ATM 自动柜员机 34 台,邮资机 14 台,过戳机 4

台,网络服务器 36 台。

2010 年,吕梁市邮政局有商业信函制作系统 1 套,报刊分发流水线 1 套,ATM 自动柜员机 63 台,

POS 机 3 台,邮资机 12 台,过戳机 1 台。

2015 年,吕梁市邮政公司有 ATM 自动柜员机 134 台,POS 机 31 台,手持智能终端 279 台,邮资机

13 台,过戳机 1 台,邮政智能包裹柜 1 台。

2019 年,吕梁市邮政公司有 ATM、CRS 等自动柜员机 138 台,手持智能终端 683 台,邮资机 13 台,

过戳机 1 台,邮政智能包裹柜 1 台。全市邮政支局所 64 个,邮政代办所 124 个,邮政储蓄网点 60 个;信筒、

信箱 185 个。

通信网络建设

1998 年邮政独立运营后,吕梁邮政系统注重通信网络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邮政局(所)条件、

扩大生产场地、完善设施。同时,在加强实物网建设的基础上,推进信息网建设,并取得显著成就。

营业网点数量大幅增加。吕梁邮政实施邮政营业网点、电子化支局、邮政信报箱和报刊亭建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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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通 信 655

施邮政服务“三进工程”(进社区、进商厦、进校园),推进“村邮工程”建设。1998 年,邮政局(所)

数量 141 处,信筒信箱 367 处,报刊零售厅 31 处,邮票销售点 32 处。2010 年,全市邮政局(所)数量

增加到 142 处,信筒信箱 219 处,报刊零售厅 59 处,邮票销售点 23 处。到 2015 年年底,全市邮政支局(所)

64 个,邮政代办所 103 个,邮政储蓄网点 60 个 ;信筒信箱 133 个,邮政信报箱群 512 处。

生产作业场地不断扩大。1998 年,吕梁邮政系统生产用房面积 3.8 万平方米,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比较艰苦。至 2015 年,生产用房面积达 5.45 万平方米,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改善,场地、设备、人员

利用率提高,运行成本降低。2019 年,生产用房面积达 6.7 万平方米,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明显改善,

场地、设备、人员利用率有效提高,运行成本明显降低。

第二章 通 信

第一节 中国网通吕梁分公司

1998 年 10 月全国实行邮电分营,吕梁地区电信局成立,2000 年改称山西省电信公司吕梁地区分公司。

2002 年 10 月,中国网通集团山西省通信公司吕梁市通信分公司成立,取代吕梁电信分公司业务,2006

年 12 月 9 日改称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2009 年 1 月 6 日,与中国联通吕梁分公司重组,

成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第二节 中国联通吕梁分公司

1998 年,国信寻呼吕梁分公司成立。2000 年 4 月,在国信寻呼吕梁分公司基础上成立中国联通吕

梁分公司筹备组。2001 年 11 月,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正式成立。2009 年 1 月 6 日,与中

国网通吕梁分公司重组,成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第三节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机构沿革

2009 年 1 月 6 日,由中国网通吕梁分公司和中国联通吕梁分公司重组成立。

公司成立初期,内设个人客户部、家庭客户部、移动网络公司、寻呼中心等职能机构。个人客户部

负责拓展移动业务,并负责指导和管理合作营业厅的发展。家庭客户部负责拓展宽带业务,并负责指导

和管理社区自有厅的业务发展。移动网络公司负责移动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及业务发展规划、网络投

资计划制定。寻呼中心负责 114 及 10010、10060 客服热线、电话营销、客户维系与电话回访、114 电话

导航、112 测试系统内障碍修复回访、自有信息产品的座席支撑等职责。2010 年以后,内部机构多次调

整,至 2012 年 12 月,公司内设 8 个市场前端部门,即市场营销部、集团客户事业部、客户服务部、营

业管理与销售中心、渠道管理与销售中心、增值业务中心、客户呼叫中心、电子渠道中心;9 个支撑部门,

即网络运维部、建设部、网络维护中心、网优中心、网络公司综合部、财务部、集团客户响应中心、信

息化支撑中心、宽带改装办 ;8 个公司职能部,即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计划物资管理部、安

第704页

656 第七编  邮政 通信 全保卫部、党群工作部、工会办、纪检监察室。下辖 12 个县(市)分公司、1 个区域运营中心(离石运

营中心)。

2015 年,基层责任单元优化改革以后,全市共有营销服务中心 188 个,其中 :自有厅中心 14 个、

城市驻地网营销服务中心 46 个、农村营销服务中心 79 个、社会渠道运营中心 13 个、行业销售部 10 个、

集团客户中心 12 个、商务客户中心 13 个、电子商务中心 1 个。2015 年年底,有员工 1808 人,其中 :

合同制员工 884 人,劳务派遣 60 人,紧密型外包 864 人。至 2015 年年底,吕梁分公司内设 30 个部门

中心(含自主经营体),下辖 1 个运营中心和 12 个县(市)分公司。

2019 年,公司内设 18 个部门中心(含自主经营体),下辖 1 个运营中心和 12 个县(市)分公司。

共有员工 1461 人,其中合同制员工 883 名,劳务派遣 578 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 19 人,本科学历 421 人,

大专学历的 417 人。

业务发展

2012 年,公司的营业网点基本覆盖全市城乡,拥有营业网点 605 个(城市 194 个,农村 411 个),

固定电话装机容量达到 59 万门,宽带端口达到 70.54 万个,移动基站数量达到 3031 个,光缆线路总长

达到 17813.724 千米,主干光缆达到 363265.102 千米,互联网端口总数达到 60.32 万个。固定电话用户

达到 50 万户,手机用户达到 66.2 万户,宽带用户达到 33.12 万户。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7 亿元,纳税

2800 万元。

2015 年底,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达到 29.91 亿元,净值为 11.55 亿元 ;共有移动网 2G 基站 1231 个、

3G 基站 1747 个、4G 基站 530 个。全市固定电话用户总数达到 31.3 万户,移动用户 64.31 万户,其中

2G 用户达到 30.21 万户,移动宽带用户达到 34.1 万户。宽带用户达到 35.8 万户,其中 10M 以上宽带用

户 11.96 万户。

2019 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达 28.89 亿元,净值 10.26 亿元 ;共有移动网 2G 基站 1343 个、3G 基站

1402 个、4G 基站 3193 个。全市固定电话用户总数达到 5.6 万户,移动用户 114.2 万户,其中 2G 用户达到 9.8

万户,宽带用户达到 36.52 万户,其中 100M 以上宽带用户 34.88 万户。2019 年,新建 4G 基站 366 个,

累计达到 3193 个。新建光缆 1431 千米,新建管道 9.3 千米。新建小区宽带 52 个、农村宽带 11 个、新

增端口 27076 个,PON 端口总计达 22982 个。

服务项目

经过多年发展,联通分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移动通信业务,国内、国际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含

本地无限环路)、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电信增值业务、IP 电话业务、与通信及

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服务。其中 2009 年 4 月 28 日推出全新的业务品牌“沃”,为个人客户、家庭客户、

集团客户提供全面支持,分别面向个人、家庭、商务、青少年四大客户群体建立涵盖所有创新业务、服

务的五大业务板块 :沃·3G、沃·家庭、沃·商务、沃·派、沃·服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业务品牌

体系。

2017 年,中国联通打造新基因、新治理、新运营、新动能、新生态的“五新”联通。2018 年以后,

公司推动电信普遍服务、提速降费、乡村振兴等一系列电信惠民政策落地执行,重点解决电信服务领域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电信服

务基础。

公司依托网络优势,推动 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下一代信息产业落地实践,在大数据、政务云、

企业上云和智慧城市建设等各方面与政府深度合作。

第705页

第二章 通 信 657

第四节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机构沿革

1999 年 9 月 10 日成立,2002 年 7 月在香港和纽约上市,成为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的下属分公司。2015 年,吕梁分公司内设综合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集团

客户部、工程建设部 7 部,下辖 13 个县(市、区)分公司。有员工 1060 人,其中合同制员工 956 人,

劳务派遣 104 人。具有研究生学历 32 人,本科学历 321 人,大专学历 318 人。2019 年,吕梁分公司有

员工 1073 人,其中合同制员工 980 人,劳务派遣员工 93 人,具有研究生学历 74 人,本科学历 640 人,

大专学历 246 人。

业务发展

2015 年,服务收入累计完成 13.68 亿元,收入份额达到 64.5%,全省第一。无线上网收入累计完成

4.81 亿元,同比增幅 44%,占收比达到 35.2%。宽带收入达到 1037 万元,同比增幅 33%,收入增幅排

名全省第一。集团单位和信息化产品收入累计完成 9659 万元。全市自办营业厅 46 个,指定专营店 409 个,

代办点 1831 个,累计网点 2284 个。2015 年 1—11 月上缴地方各项税金 0.46 亿元。2019 年,上缴地方

各项税金 564 万元。

网络建设

2012 年,公司营业网点覆盖全市城乡,拥有接入中心终端设备 :cmnet、boss、村通、性能服务器、

GPON 网管各 1 台 ;基站动力中心 :OMCR2 台,TD 网管 1 台,射频控远 1 台,交换网络终端设备 2 台,

数据业务设备 5 台 ;传输数据中心 :DH 终端 3 端,PTN 终端 1 端,OTN 终端 2 端 ;基站设施有 MS(移

动台)、NSS(网络子系统)、BSS(基站子系统)、OSS(操作维护子系统)等。

2015 年,移动分公司开展无线网专项优化工作,实施城域网、本地网整治,提升网络质量。围绕扩新增、

促升级、强套餐、融终端、推应用、协网络六个重点抓手开展营销活动,提升手机游戏、手机阅读业务

渗透率。全年累计新增份额 53%,用户份额达到 73.6%,全省第一。全年 4G 用户达到 58.2 万户。全年

新建 4G 基站 1313 个,累计达到 2812 个。新建光缆 3257 千米,新建管道 103 千米,管道覆盖率达到

78.90%。新建小区宽带、农村宽带、集团宽带等 82 个,改造小区和农村宽带 251 个,新增端口 61028 个,

PON 端口总计达到 10.8 万个。截至 2015 年年底,2G 覆盖县城达到 100%,乡镇及农村达到 98%。4G 覆

盖县城达到 98%,乡镇及农村达到 90%。

2019 年,新建 4G 基站 138 个,累计达到 5770 个,新建光缆 1023 千米,新建 7.32 管程千米、12 管

孔千米,管道覆盖率达到 85%,新建小区宽带、农村宽带、集团宽带 1290 个,改造小区和农村宽带,

新增端口 73824 个,PON 端口总计达到 2.25 万个,2G 覆盖县城达到 100%,乡镇及农村达到 97.4% ;4G

覆盖县城达到 97.7%,乡镇及农村达到 88.7%。

第五节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吕梁电信分公司

机构沿革

2002 年 11 月 28 日成立,2003 年 3 月 30 日在吕梁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正式运营。成立初期,公司下

设 3 个部门 :综合部、市场部、网运部 ;3 个县(市)公司 :汾阳、孝义、柳林分公司,有员工 19 人。

随着业务发展,到 2015 年年底,电信吕梁分公司在全市 13 个县(市、区)均设立分公司,有员工 513

第706页

658 第七编  邮政 通信

名。到 2019 年,公司共有员工 510 人,其中合同制员工 133 人。具有研究生学历 23 人,本科学历 89 人,

大专学历 17 人。

业务发展

2008 年 10 月 1 日,公司成为全业务运营企业。2012 年,公司营业网点覆盖全市城乡,拥有交换机

总容量超过 15 万线,长途电话总容量达 20G,宽带接入能力 8 万线,建成 IP 城域网和接入网,光缆总

长度超过 2500 千米。网络遍布全市主要街道。固定电话用户达到 4.2 万户,移动用户达到 8.8 万户,宽

带用户达到 5.4 万户。2015 年,全市下设 13 个县级分公司,全部开通业务 ;固网电话用户数达到 4.2

万户,宽带用户达到 3.4 万户,移动用户达到 5.8 万户。2015 年,中国电信吕梁分公司财务收入 17450

万元,市场份额 8.58% ;移动份额 8.0%,宽带份额 21.6% ;2016 年,财务收入 18241 万元,市场份额

8.82% ;移动份额 7.25%,宽带份额 23.27% ;2017 年,财务收入 20391 万元,市场份额 9.58% ;移动份

额 8.21%,宽带份额 23.25% ;2018 年,财务收入 21137 万元,市场份额 10.47% ;移动份额 9.7%,宽带

份额 22.17% ;2019 年,财务收入 20871 万元,市场份额 10.33% ;移动份额 10.34%,宽带份额 20.47%。

网络建设

经过不断的建设和发展,中国电信吕梁分公司已建成一个规模庞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与全国通

信发展同步的现代化综合通信网络。

2009 年,公司仅有 162 个 2G 基站,到 2015 年,建成 2G 基站 906 个,3G 基站 906 个。2015 年,

在完善 3G 覆盖的同时,完成 465 个 4G 基站建设。截至 2019 年年底,公司有 3G 基站 1037 个,4G 基站

2057 个。

公司成立后,宽带用户从寥寥无几的交换机用户、网线拨号上网,发展到 2015 年光纤入户,宽

带用户规模已达 14 万多,全市共计 OLT 设备 200 余台,核心数据 BAS 设备 9 台,数据网络总出口为

400G。2015 年年底,公司敷设光缆 6650 千米,拥有管道 347 千米。区县小区宽带、农村宽带、集团宽

带等 577 个,完成改造 354 个小区,宽带总端口为 13.05 万个。经过 4 年建设,截至 2019 年年底,公司

敷设光缆 1.64 万千米,拥有管道 445 千米。区县小区宽带、农村宽带、集团宽带等 2381 个,完成改造

432 个小区,宽带端口为 43.98 万个。

服务项目

2003 年 3 月电信分公司投入运营,特别是在 2008 年 10 月 1 日成为全业务运营企业后,开办有移动

业务、固定电话、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公用电话、IP 电话、XDSL 宽带接入、数据通信、网元出租、互

联网接入、智能网、电视电话会议、号码百事通、商务领航、移动等。为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通

信需求,又陆续推出来电显示、固定电话交费卡、亲情电话、我的 e 家等新业务。过去单纯的 114 查号

台增加多种信息服务功能,可以为用户提供衣、食、住、行等全面贴心的综合信息,无论订餐、订房、

订飞机票、问路、要车、找工作等都可以拨打 96588 都市热线请求帮助。商务领航将众多 IT 软、硬件产

品与电信基础通信业务和增值业务相融合,为商业客户搭建了一个专业、安全可靠、高效的电信网络和

服务平台,较好地解决了商企客户信息化应用需求。

2018 年以后,公司参与数字化吕梁转型,除在原先传统的手机、固定电话、互联网专线、数字电路

等业务之外,还拓展云、物联网、DICT 等新型业务,建成吕梁电信 IDC 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主机托

管等服务。开通云桌面、云主机、云盘等云业务。

第707页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第一章综合经济指标

◆第二章经济运行

◆第三章经济体制改革

第708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以国营经济为主体。1949 年,

全区工农业总产值 1.38 亿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吕梁地区工农业发展速度加快,形成以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地区性、专业性和服务性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建立。“七五”

时期,以小煤矿、土焦炉、小铁厂(矿)、小铝矿为主的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煤焦、生铁、水泥、电力

成为支柱产业。孝柳铁路建成通车 ;种植业、畜牧业及沿黄河红枣业和边山地区核桃林干果业占据重要

地位 ;个体工商户在商贸流通领域迅速崛起。“八五”时期,地委、行署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在稳定农

村土地承包、拍卖“四荒”使用权、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乡级财政、深化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等方

面制定一系列改革措施,国民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大幅增长,经济

综合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九五”时期,全区国有工商企业进行以股份制、公司制改组为主要内容的

改革,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以兼并、购买、租赁、托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二轻企业改革,企

业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显著提高。“十五”时期,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加强。2005 年,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 2000 年的 105.18 亿元增加到 328.2 亿元,财政总收入由 2000 年的 10.04 亿元增加到

60.08 亿元。“十一五”时期,市域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由 2005 年的 328 亿元增加到 2010

年的 843.17 亿元。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煤炭、焦化、冶金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得到提升,煤化工、

电力、铝镁、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2015 年,全市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955.8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 54.02 亿元、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 544.01 亿元、

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 357.77 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下降到 5.6%,第二产业增加值所

占比例达到 60%,第三产业增加值上升到 37.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 90.7 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由 1978 年的 189 元上升到 22903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 1978 年的 62 元上升到 7193 元。

第709页

第一章  综合经济指标 661

第一章  综合经济指标

第一节 地区生产总值

1971 年,吕梁地区成立,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完成 3.59 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 2.35 亿元、工业总产

值 1.24 亿元。1978 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完成 6.6 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 3.5 亿元、工业总产值 3.1 亿元。

1990 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26.49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8.33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12.32 亿

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5.84 亿元。2000 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上升到 105.18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5.72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48.89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40.57 亿元。2005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328.2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9.59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224.77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83.84 亿元。

2010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843.17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3.7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572.26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227.21 亿元。全省排名由 2005 年的第 8 位跃升到第 4 位。2015 年,全市地区生

产总值完成 955.8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54.02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544.01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

值 357.77 亿元。

2016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996.7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53.7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556.6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386.6 亿元。2017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1310.3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

增加值 56.9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825.3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428.1 亿元。2018 年,全市地区生产

总值完成 1420.3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59.5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871.9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488.9 亿元。2019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1507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62.4 亿元、第二产业增

加值 903.4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541.2 亿元。

1978—2019 年吕梁市地区生产总值统计表

表 8-1 单位 :亿元

年  份 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 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

1978 5.7 2.1 2.3 2.2 0.1 1.3

1979 6.2 2.5 2.4 2.3 0.1 1.3

1980 6.1 2.2 2.5 2.4 0.1 1.4

1981 6.3 2.2 2.5 2.4 0.2 1.6

1982 7.1 2.5 2.7 2.6 0.2 1.9

1983 7.7 2.5 3.1 2.9 0.2 2.1

1984 10.3 3.6 4.2 4.0 0.2 2.6

1985 12.7 4.1 5.7 5.5 0.2 2.9

1986 14.4 4.2 7.0 6.8 0.2 3.2

1987 16.3 4.4 8.2 8.0 0.3 3.7

1988 18.8 5.5 9.4 9.1 0.3 3.9

第710页

662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续 表

年  份 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 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

1989 22.3 6.2 11.4 10.8 0.6 4.6

1990 26.5 8.3 12.3 10.9 1.4 5.8

1991 28.1 6.2 14.0 12.6 1.3 8.0

1992 34.0 7.1 17.1 15.5 1.6 9.8

1993 56.3 12.4 29.6 27.2 2.4 14.3

1994 69.0 15.2 35.0 31.8 3.1 18.8

1995 80.2 16.7 41.7 38.0 3.6 21.8

1996 92.2 21.3 46.5 42.2 4.3 24.4

1997 95.9 18.3 50.5 47.4 3.0 27.1

1998 98.5 19.2 47.7 44.0 3.7 31.6

1999 92.2 13.0 43.1 39.2 3.9 36.1

2000 105.2 15.7 48.9 44.2 4.7 40.6

2001 114.9 11.3 55.6 51.4 4.3 48.0

2002 137.9 18.2 64.1 58.8 5.3 55.6

2003 177.9 17.7 95.5 87.8 7.7 64.6

2004 241.0 21.3 142.9 131.1 11.8 76.8

2005 328.2 19.6 224.8 212.1 12.6 83.8

2006 409.9 19.7 275.4 259.4 16.0 114.8

2007 518.7 25.5 353.0 334.9 18.1 140.2

2008 655.5 26.5 458.5 442.9 15.6 170.5

2009 611.2 37.8 385.4 369.4 16.0 188.1

2010 843.2 43.7 572.3 555.3 17.0 227.2

2011 1123.3 48.2 806.0 784.5 21.5 269.1

2012 1223.1 55.0 861.7 838.3 23.4 306.4

2013 1228.9 64.0 820.7 794.9 25.8 344.2

2014 1101.3 68.7 684.8 661.4 23.4 347.9

2015 955.8 54.0 544.0 521.3 22.7 357.8

2016 996.7 53.7 556.6 533.6 23.0 386.6

2017 1310.3 56.9 825.3 798.1 27.2 428.1

2018 1420.3 59.5 871.9 840.1 31.8 488.9

2019 1507.0 62.4 903.4 873.0 30.4 541.2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

1971 年,吕梁地区成立,全年基本建设投资完成 3060 万元。1978 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8000

万元,基本建设投资完成 5312 万元。1990 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5.29 亿元,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完

成 2.12 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2.35 亿元。2000 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上升到 26.55 亿元,国有

第711页

第一章  综合经济指标 663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8.48 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22.61 亿元。2010 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上升到

435.76 亿元,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62.08 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399.85 亿元。2015 年,全市

固定资产投资上升到 1166.4 亿元,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405.18 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098.87

亿元。2019 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523.32 亿元,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247.03 亿元,城镇固定资

产投资完成 478.98 亿元。

1978—2019 年吕梁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表 8-2 单位 :亿元

年 份 固定资产投资 国 有 城 镇 住 宅 新增固定资产

1978 0.8 0.46 0.52 0.09 0.56

1979 0.99 0.57 0.66 0.12 0.69

1980 1.05 0.57 0.65 0.19 0.85

1981 0.87 0.42 0.51 0.9 0.79

1982 1.25 0.55 0.64 0.96 1.02

1983 1.74 0.49 0.59 1.18 1.61

1984 2.52 0.75 0.87 1.42 2.25

1985 3.25 1.23 1.37 1.67 2.69

1986 3.55 1.26 1.43 1.83 2.92

1987 3.9 1.33 1.48 2.21 3.78

1988 4.39 1.88 2.1 2.07 3.29

1989 5.07 2.33 2.53 2.28 3.78

1990 5.29 2.12 2.35 2.53 4.38

1991 5.78 2.18 2.28 2.79 4.90

1992 6.86 3.14 3.15 3.14 4.52

1993 11.49 6.68 6.75 3.75 11.68

1994 17.32 9.43 10.93 4.53 7.87

1995 21.67 14.27 15.84 4.88 14.95

1996 25.11 17.31 19.18 6.04 23.58

1997 18.75 14.01 14.77 4.20 17.29

1998 17.56 12.22 13.22 3.82 16.52

1999 19.2 14.54 14.57 3.5 11.64

2000 26.55 18.48 22.61 3.64 28.27

2001 26.52 11 22.03 3.21 13.23

2002 39.93 18.69 34.8 4.6 26.52

2003 67.81 35.91 61.3 3.14 29.38

2004 102.67 37.12 86.22 6.63 58.85

2005 153.72 46.1 125.09 9.61 116.72

2006 202.92 72.79 165.13 18.86 159.28

2007 301.1 79.64 242.45 35.77 163.79

2008 375.57 133.37 336.35 40.42 227.00

第712页

664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续 表

年 份 固定资产投资 国 有 城 镇 住 宅 新增固定资产

2009 388.85 141.4 346.17 40.97 245.77

2010 435.76 162.08 399.85 49.52 215.74

2011 543.75 177.19 515.85 56.5 473.35

2012 690.38 264.26 646.13 61.08 327.17

2013 872.9 279.91 822.16 67.65 454.31

2014 1017 312.95 837.27 182.76 1048.08

2015 1166.4 405.18 1098.87 214.17 1317.92

2016 1118.46 410.4 1047.93 144.82 815.91

2017 426.72 56.36 387.91 39.21 337.93

2018 470.57 199.01 426.21 41.20 120.81

2019 523.32 247.03 478.98 40.61 223.90

第三节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980 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3.02 亿元。1985 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6.02 亿元。

1990 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升到 10.62 亿元。1995 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19.56 亿

元,比 1990 年增长 87%。2000 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27.70 亿元,比 1995 年增长 41.6%。

2005 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78.42 亿元,比 2000 年增长 183.1%。2010 年,全市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完成 211.1 亿元,比 2005 年增长 169.2%。2015 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升到 360.81 亿元,

比 2010 年增长 70.9%。2019 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469.77 亿元,比 2015 年增长 30.2%。

1990—2019 年吕梁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表

表 8-3 单位 :亿元

年  份 数  量 城  镇 城  区 乡  村

1990 10.62 — 6.47 4.15

1991 11.30 — 6.75 4.55

1992 13.34 1.93 6.08 5.33

1993 14.34 1.32 7.64 5.38

1994 16.36 1.96 8.38 6.02

1995 19.56 1.90 10.65 7.01

1996 24.23 3.22 12.44 8.56

1997 26.03 15.49 1.35 9.18

1998 24.86 4.34 12.42 8.10

1999 25.57 4.34 12.98 8.25

2000 27.70 4.69 15.23 7.78

2001 29.84 13.64 8.12 8.08

2002 31.93 15.33 8.29 8.31

2003 33.78 17.05 8.55 8.18

第713页

第一章  综合经济指标 665

续 表

年  份 数  量 城  镇 城  区 乡  村

2004 68.73 35.12 17.29 16.33

2005 78.42 39.61 17.72 21.09

2006 94.04 44.97 21.51 27.56

2007 116.19 54.00 26.85 35.34

2008 148.26 69.39 35.24 43.64

2009 175.40 82.16 42.75 50.50

2010 211.12 165.37 97.46 45.76

2011 246.38 192.24 116.74 54.14

2012 281.98 223.37 134.29 58.61

2013 320.77 254.75 153.65 66.01

2014 347.21 274.75 167.50 72.46

2015 360.81 270.61 187.63 90.20

2016 383.52 292.80 183.34 90.72

2017 406.03 312.63 198.65 93.41

2018 436.27 337.83 216.35 98.44

2019 469.77 362.66 231.13 107.11

第四节 居民收入与消费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

1971 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 513 元。1978 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 550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 189 元。1990 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 1586 元,比 1980 年增长 1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55 元,

比 1980 年增长 252%。1995 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 3446 元,比 1990 年增长 11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 2038 元,比 1990 年增长 138%。2000 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 5611 元,比 1995 年增长 62.8%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51 元,比 1995 年增长 60%。2005 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13413 元,比

2000 年增长 13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130 元,比 2000 年增长 150%。2010 年,全市职工平均

工资 31633 元,比 2005 年增长 14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278 元,比 2005 年增长 88%。2015 年,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52890 元,比 2010 年增加 21257 元,增长 67.2%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2903 元,比 2010 年增长 49.9%。2019 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9181 元,比 2015 年增

长 27.41%。

1978 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65 元。1985 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438 元,

比 1980 年增长 165%。1990 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39 元,比 1985 年增长 69%。1995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980 元,比 1990 年增长 168%。2000 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出 2623 元,比 1995 年增长 32.5%。2005 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181 元,比 2000 年增长

136%。2010 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8145 元,比 2005 年增长 31.8%。2015 年,全市城镇居

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上升到 12825 元。2019 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 17654 元,比 2015 年

增加 4289 元,增长 33.44%。

第714页

666 第八编  经济综述 2010 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和电动车 36 辆、彩色电视机 110 台、洗衣机 105 台、

电冰箱 81 台、照相机 26 台、空调 17 台。中高档家用电器成为城镇居民生活必备的日常需用品。

1978 年,吕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 6.7 平方米。1985 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 8.8 平方米,比

1980 年增长 27.5%。1990 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 9.5 平方米,比 1985 年增长 8%。2000 年,城镇居

民人均住宅面积上升到 15.9 平方米,比 1995 年增长 34.7%。2010 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到 27.08

平方米,为 1978 年的 4.04 倍,比 2005 年增长 37.5%。

1978—2019 年吕梁市城镇居民收入与支出统计表

表 8-4 单位 :元

年  份 平均工资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

1978 550 189 165

1979 586 204 178

1980 665 243 211

1981 657 250 231

1982 677 297 251

1983 722 330 291

1984 819 390 351

1985 890 448 438

1986 1031 477 459

1987 1108 538 468

1988 1279 651 566

1989 1424 757 659

1990 1586 855 739

1991 1711 951 828

1992 2017 1144 996

1993 2376 1336 1163

1994 3082 1804 1570

1995 3446 2038 1980

1996 4034 2225 2009

1997 4177 2587 2076

1998 4518 2708 2104

1999 4886 2996 2202

2000 5611 3251 2623

2001 7020 4692 3377

2002 8137 5721 4711

2003 9301 6415 4270

2004 10612 7185 4992

2005 13413 8130 6181

2006 16783 9234 6735

2007 19582 10736 6832

第715页

第一章  综合经济指标 667

续 表

年  份 平均工资 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

2008 23461 12772 8270

2009 25896 13795 8109

2010 31633 15278 8145

2011 38948 17427 9259

2012 46561 20006 —

2013 49648 20145 —

2014 50339 21485 12246

2015 52890 22903 12825

2016 — 24180 13710

2017 — 25704 14651

2018 — 27323 15921

2019 — 29181 17654

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1978 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62 元。改革开放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商贸服务业转移,农民工

资性收入稳步提高。1990 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448 元,比 1985 年增长 40.9%。2000 年,全区

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升到 1105 元,比 1995 年增长 27%。2004 年后,全面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接补贴

政策。2006 年后,实施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接补贴政策,国家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2010 年,全市农

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3890 元,比 2005 年增长 101%。2015 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7193 元,

比 2010 年增长 84.9%。2019 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9963 元,比 2015 年增长 38.51%。

1978—2019 年吕梁市农村居民收入与支出统计表

表 8-5 单位 :元

年  份 人均纯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

1978 62 —

1979 70 —

1980 62 —

1981 58 —

1982 81 —

1983 120 —

1984 298 —

1985 318 —

1986 265 —

1987 303 —

1988 335 —

1989 392 —

1990 448 —

1991 398 —

第716页

668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续 表

年  份 人均纯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

1992 465 —

1993 572 —

1994 738 —

1995 869 —

1996 1128 —

1997 1368 —

1998 1417 —

1999 893 —

2000 1105 —

2001 1015 —

2002 1442 —

2003 1515 —

2004 1732 —

2005 1973 —

2006 2462 —

2007 2778 —

2008 3200 —

2009 3426 2919.2

2010 3890 —

2011 4743 5767

2012 5364 4305

2013 6140 5021

2014 6754 5403

2015 7193 5572

2016 7644 5940

2017 8232 6369

2018 9034 7046

2019 9963 7553

第二章  经济运行

第一节 经济结构

产业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吕梁地区经济以农业为主,农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较高。

1949 年,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 95.2%。1957 年,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 79.9%。进入 20 世

第717页

第二章  经济运行 669

纪 70 年代,地方“五小”工业(小煤矿、小钢铁厂、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小机械厂)快速发展,全

区产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1978 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40.4%。1990 年,第一产业增加

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31.4%,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46.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22.1%。1995 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20.8%,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 52%,第三

产业增加值所占比例上升到 27.2%。2004 年,吕梁撤地设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上升

到 59.3%,第三产业增加值上升到 31.9%,第一产业增加值下降到 8.8%。2015 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

区生产总值比例下降到 5.6%,第二产业增加值所占比例达到 60%,第三产业增加值上升到 37.4%。2019

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下降到 4.6%,第二产业增加值所占比例达到 59.8%,第三产业

增加值上升到 35.6%。

1978—2019 年吕梁市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统计表

表 8-6 单位 :%

年  份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 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

1978 36.8 40.4 — — 22.8

1979 40.3 38.7 — — 21

1980 36.1 41.6 39.2 2.4 22.3

1981 34.3 40.3 — — 25.4

1982 35.2 38.1 — — 26.7

1983 32.5 40.3 — — 27.2

1984 34 40.8 — — 25.2

1985 32.3 45.1 43.6 1.5 22.6

1986 29.2 48.6 — — 22.2

1987 27 50.3 — — 22.7

1988 29.1 49.7 — — 24.2

1989 27.8 51.6 — — 20.6

1990 31.4 46.5 41.1 5.4 22.1

1991 21.9 49.6 44.9 4.7 28.5

1992 20.9 50.2 45.6 4.6 28.9

1993 22 52.6 48.3 4.3 25.4

1994 22.1 50.6 46.1 4.5 27.3

1995 20.8 51.9 47.4 4.5 27.2

1996 23.1 50.4 45.7 4.7 26.5

1997 19.1 52.6 49.5 3.1 28.3

1998 19.5 48.4 44.7 3.7 32.1

1999 14 46.8 42.5 4.3 39.2

2000 14.9 46.5 42 4.5 38.6

2001 9.8 48.4 44.7 3.7 41.8

2002 13.2 46.5 42.7 3.8 40.3

2003 10 53.7 49.4 4.3 36.3

2004 8.8 59.3 54.4 4.9 31.9

第718页

670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续 表

年  份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工 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

2005 6 68.5 64.6 3.9 25.5

2006 4.8 67.2 63.3 3.9 28

2007 4.9 68.1 64.6 3.5 27

2008 4 69.9 67.6 2.3 26.1

2009 6.2 63 60.4 2.6 30.8

2010 5.2 67.9 65.9 2 26.9

2011 4.3 71.7 69.8 1.9 24

2012 4.5 70.4 68.5 1.9 25.1

2013 5.2 66.8 64.7 2.1 28

2014 6.2 62.2 60.1 2.1 31.6

2015 5.6 60 54.5 2.4 37.4

2016 5.1 55.8 53.5 2.3 38.8

2017 4.3 63 60.9 2.1 32.7

2018 4.2 61.4 59.1 2.3 34.4

2019 4.6 59.8 57.7 2 35.6

所有制结构

1949 年,境内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以国营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

共同存在。同年 6 月,国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成立,为吕梁早期的国营经济之一。1953 年后,农业、手

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形成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所有制结构。1958 年,境内农

村实现人民公社化,部分公社、管理区和生产队创办工副业生产组织,有农场、林场、猪场、果园、砖

瓦场、小煤窑、铁木业社、马车运输队及制作豆腐、粉条、酒、油、醋、酱的小作坊等,统称为社队企业。

1978 年底,全区农村社队企业有 9064 个,从业人员 7.66 万人,完成总产值 1.32 亿元,实现利润 4263 万元,

上缴国家税金 500 万元。

1978 年后,吕梁地区开始逐步打破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

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983 年,全区农村社队企业有 5743 个,从业人员 7.55 万人,总产值 2.24

亿元,实现利润 3570 万元,上缴税金 1159 万元。1984 年后,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1991 年底,全

区有乡镇企业 3.71 万个,实现总产值 215635 万元,上缴税金 6236 万元。1992 年起,吕梁地区推进所

有制结构调整,对国有工商企业进行改制。大中型企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行股份制改造,小

企业实施外包承租、公开拍卖,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大量涌现。

1997 年,全区国有工商企业进行以股份制、公司制改组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以

兼并、购买、租赁、托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二轻企业改革,加强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经济融合、

机制转换,企业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显著提高。至 2000 年,全区大部分小型国有工商企业完成产权、

股权转让。2002 年,全区 98% 以上的乡村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出售、拍

卖、兼并、破产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共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20 个、股份合作企业 21 个、联营企业 63

个。离石市石州水泥有限公司、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二轻企业改革。2004

年,吕梁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全市民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2005 年,

第719页

第二章  经济运行 671

全市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达到 202.1 亿元,生产总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 68.8%,民营经济成为吕梁城

镇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2010 年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 7457 个,从业人员 12.6 万人;

个体工商户 7.8 万余户,从业人员 16 万余人。非公有制经济纳税规模、从业人员分别占到全市总量的

60.3%、35.2%。2015 年,全市有民营企业 1.6 万个,职工 36.76 万人。为鼓励民营煤企转型发展,吕梁

市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中国汾酒城、汾阳三宝食用菌公司、中阳厚通科技养殖公司、孝义金

晖兆隆高新科技公司等一批转型项目不断涌现。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等 16 户企业入选 2018 山西民营

企业 100 强,孝义市鹏飞有限实业公司等 6 户企业入选 2018 山西民营企业制造业 30 强。至 2018 年底,

吕梁市民营企业已达到 6.5 万余户,实有个体工商户总数达 5.5 万余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 60 多万人,

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在提供就业岗位、上缴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为推动吕梁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二节 经济发展

历史上,境内经济以农业为主。1949 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 1.38 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 663 万元,

工业企业 87 个,主要工业品产量原煤 21 万吨、焦炭 0.9 万吨、生铁 14 吨、发电量 9 万千瓦时。1971 年,

全区工业企业增加到 432 个,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 289 个,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原煤 157 万吨、焦炭 23 万吨、

生铁 1 万吨、水泥 2 万吨、化肥 2.5 万吨。全区农业总产值 2.4 亿元,粮食产量 57.5 万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工农业发展速度加快。1978 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 6.6 亿元,其中工

业总产值 3.1 亿元、农业总产值 3.5 亿元。全年生产粮食 75.31 万吨、生铁 3.25 万吨、原煤 330.38 万吨、

发电量 15322 万千瓦时、水泥 9.84 万吨、合成氨 3.95 万吨、化肥 13.5 万吨,基本建设投资 4324 万元,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3.17 亿元。1985 年,吕梁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12.72 亿元,生产粮食 73.29 万吨、生铁 7.51

万吨、原煤 770.42 万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7.09 亿元,基本建设完成投资 9.15 亿元。全区经济作物播

种面积扩大到 12.33 万公顷,比 1980 年增长 3.5 倍,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 24.9%。乡村工业总产值达到 5.23

亿元,平均每年递增 25.6%。饮料酿造业崛起,产值达到 7550 万元,占轻工业产值的 31.5%。

“七五”时期(1986—1990 年),以小煤矿、土焦炉、小铁厂(矿)、小铝矿为主的乡镇企业迅速发

展,煤焦、生铁、水泥、电力成为支柱产业。孝柳铁路建成通车,种植业、畜牧业及沿黄河红枣业和边

山地区核桃林干果业占据重要地位,个体户在商贸流通领域迅速崛起。1990 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26.48 亿元,粮食产量 100.37 万吨、生铁 2906 万吨、原煤 986.58 万吨,财政收入 2.66 亿元。全区工业

企业达到 861 个,固定资产 9.77 亿元,初步形成以煤炭生产为中心,带动洗煤、炼焦、冶金、化工、电

力和建材等各业协调发展的工业生产体系。全区干线公路 1170 千米、县乡公路 2447 千米、专用公路 51

千米。通信事业取得较快发展,市话总容量达到 1.4 万门,比 1971 年增长 4.4 倍。

“八五”时期(1991—1995 年),特别是中共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共吕梁地

委、行署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拍卖“四荒”使用权、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

乡级财政、深化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等方面制定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不断增强,国

民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大幅增长,经济综合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全区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 38.63 亿元,实施柳林电厂、

307 和 209 国道改造、程控电话工程、汾柳输变电工程及乡村道路建设等重点工程。1995 年,全区地区

生产总值 80.2 亿元,比 1990 年增长 2 倍。原煤产量由 1990 年的 986.6 万吨增至 1400 万吨,焦炭产量

由 1990 年的 234.58 万吨增至 1000 万吨,饮料酒产量由 1990 年的 3.98 万吨增至 7 万吨。全区农业总产

第720页

672 第八编  经济综述 值 15.4 亿元,比 1990 年的 13.51 亿元增加 1.89 亿元 ;农业机械总动力由 1990 年的 89 万千瓦增至 100

万千瓦,80% 以上的农作物面积推广使用优种 ;实施日本粮援项目、岚县治汾工程、蔚汾河流域治理等

项目。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开办“三资”企业 63 个,总投资 5451.46 万美元,其中利用外资 1863.27

万美元,接受联合国世界粮食援助 3923 贷款项目折合人民币 1.16 亿元,利用世行贷款治理蔚汾河水土

流失总投资 9703.12 万元,外贸出口总额达到 1200 万美元。

“九五”时期(1996—2000年),地区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200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105.18亿元,

财政总收入突破 10 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27 亿元,年均增长 6.31%。对外贸易额 5656 万美元,

年均增长 36.9%。“九五”期间,全区合同利用外资 3000 万美元,实际到位 1365 万美元。全区原煤、发

电量、生铁、焦炭、水泥、合成氨等主要产量累计分别达到 5797 万吨、65.7 亿千瓦时、550 万吨、4257

万吨、454 万吨、26.13 万吨,比“八五”时期分别增长 4.7%、496%、52%、52%、66.9%、2.8%。基础

设施明显改善,通信事业快速发展。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04.07 亿元,比“八五”时期增加 42.44 亿元,

增长 68.86%。建成一批重大项目,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5800 千米,建成夏汾高速公路、307 国道汾柳线一、

二级汽车专用公路、汾介一级公路、汾阳到夏家营水泥公路等主干公路,全区 75% 的乡镇修通柏油路,

98.9% 的行政村修通公路。2000 年,全区拥有电话 16.33 万部,实现县县通光缆、乡乡通程控电话。电

力建设完成投资 7.81 亿元,修建和改造 35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 40 座,完成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

义市和岚县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累计投入以工代赈资金 2.5 亿元,解决温饱人口 50 万人,累计投资 1.21

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612.17 平方千米。

“十五”时期(2001—2005 年),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加强。2005 年,全市地区

生产总值由 2000 年的 105.18 亿元增加到 328.2 亿元,财政总收入由 2000 年的 10.04 亿元增加到 60.08 亿

元,增长近 6 倍。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新型能源和化工基地建设加快。围绕“煤—焦—铁—钢材”

和“煤—电—铝—铝材加工”两大产业链,投资 822.48 亿元发展机焦化工企业,淘汰小水泥机立窑生产线,

开发生产高标号水泥和特种水泥。建成以吕梁地区化肥厂、孝义磷肥厂为骨干的高浓度复合肥、微量元

素肥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05 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140 千米,县乡通柏油路、村

村通水泥路工程基本实现。“十五”时期,连接秦晋枢纽工程兴神黄河大桥建成通车,修建清石黄河大桥、

横泉水库、柳林电厂二期 2×60 万千瓦机组,引进外资企业 13 个,合同外资金额 1.8 亿美元,实际到位

资金 1.07 亿美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机构和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农村税费

改革等取得重大进展。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农业,以谷子、豆类、薯类为主的小杂粮种植面积达到

21.47 万公顷,以红枣、核桃为主的干果面积达到 15 万公顷,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 171 个。

“十一五”时期(2006—2010 年),市域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由 2005 年的 328 亿元增

加到 2010 年的 843.17 亿元。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煤炭、焦化、冶金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得到提

升,煤化工、电力、铝镁、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市委、市政府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一

系列优惠措施。2006 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考核县市区和市直职能部门发展与扶持民营经

济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在科技创

新、全民创业、维权减负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民营企业通过改革、改组、联合、

兼并,不断创新机制,一批规模企业不断壮大。青银、太佳、汾平高速公路,太中银、岢瓦铁路建成通

车,吕梁民用机场奠基。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和优质红枣丰产园基地提黄灌溉工程,临县湫水河灌区管道

引水工程和交城白石南河蓄洪灌溉工程竣工,修建引文入川供水工程、岚县引黄供水工程等骨干水源工

程。中阳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兴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选址,一批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

2007 年,吕梁山东西两麓旱垣区优质谷子基地、沿黄丘陵区名优豆类基地、南北冷凉区脱毒马铃薯基地

第721页

第二章  经济运行 673

初具规模。小杂粮基地面积达到 20.53 万公顷,位居全省第一。2010 年,全市粮食总产量 104 万吨,主

要工业产品产量为 :原煤 9076.77 万吨,是 2004 年的 6.7 倍 ;焦炭 1892.34 万吨,比 2004 年增长 88% ;

生铁 313.44 万吨,比 2004 年增长 3% ;发电量 92.6 亿千瓦时,是 2004 年的 5.6 倍 ;水泥 272.63 万吨,

比 2004 年增长 69% ;化肥 27.6 万吨,是 2004 年的 5.75 倍 ;钢 317.28 万吨,比 2004 年增长 141%。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05 年的 8130 元提高到 2010 年的 1.53 万元,年均增长 13% ;农民人均纯收

入从 2005 年的 1973 元提高到 3890 元,年均增长 15%。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到 4.47 万个,民营企业总产

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 65.34%,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中有出口企业 36 个,完成

出口交货值 66.62 亿元,全市焦炭出口量达 443 万吨,出口创汇全省排名第一,成为全国最大的焦炭出

口基地。

“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2015 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955.8 亿元,

年均增长 5.2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 90.7 亿元,年均增长 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406

亿元,年均增长 1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7193 元,年均增长 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达到 22903 元,年均增长 8.4%。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 4341.7 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 2.5 倍。

经济结构继续优化,三种产业比例由“十一五”末的 5.2 :69.2 :25.6 转变为“十二五”末的 5.6 :56.9 :

37.5。全市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开展农业标准化、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农业生产质量效益显著提高,

初步形成以汾阳市、文水县、孝义市、交城县 4 县(市)玉米、小麦、水果、蔬菜和农产品加工为主的

高产高效粮果菜主产区,以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 4 县(区)玉米、谷子、豆类等为主的小

杂粮种植业区,以方山县、岚县、兴县、临县、石楼县 5 县薯类、杂豆、油料为特色的主产区。煤电能

源基地和铝工业基地初具规模。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兴县西山 1500 万吨、兴县华电 1000 万吨、临县霍

电 1000 万吨、交城西山 500 万吨、柳林华晋 800 万吨等一批大型煤矿建成或改造扩建,全市煤炭总产

量达到 1.5 亿吨。柳林凌志、临县霍电、兴县华电、交口麟达和晟凯等一批洗煤项目,孝义鹏飞、金州、

金岩、金晖、汾阳五麟等焦化项目建成投产。交城国锦煤矸石发电、汾阳国峰、兴县国电、方山联盛、

交口华瑞、孝义新阳、离石土河等发电项目建成,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达到 900 万千瓦。兴县中铝、孝义

信发等铝项目投产,全市氧化铝产量达到 1170 万吨,占全省 80%、全国 20%。孝义楼东焦钢一体项目、

交城华鑫矿焦钢铸一体项目、美锦特种钢和铁合金项目、汾酒城项目、孝义金晖、金岩焦炉煤气合成甲

醇及粗苯精制项目、兴县锦兴煤制甲醇和煤制烯烃项目、汾阳五麟煤制甲醇、交口安华铸造加工项目、

孝义华夏电动农用车电机及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交城利虎汽车玻璃和太阳能聚光热发电用反射镜项目、

石楼天然气项目、汾阳广东长城工艺陶瓷项目等相继开工,并逐步建成投产。新兴产业规模逐步壮大。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17 个,与国防科技大学共建军民融合协同发展研究院,“天河二号”超级计算中心投

入运行,“吕梁一号”微纳卫星发射升空。2015 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原煤 11556.7 万吨,比 2010 年增

长 27.32% ;焦炭 1570.2 万吨,比 2010 年下降 17.13% ;生铁 388.5 万吨,比 2010 年增长 24% ;发电量

112.1 亿千瓦时,比 2010 年增长 21% ;水泥 428.9 万吨,比 2010 年增长 57% ;化肥 22 万吨,比 2010 年

下降 20%。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柏叶口等中小型水库建成,中部引黄、龙门供水等一批水利

骨干工程加快建设,全市新增供水能力 5 亿立方米。航空、铁路、公路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吕

梁机场建成通航,瓦日铁路、太兴铁路、吕临支线铁路建成通车,太原至吕梁一站式直达城际列车开通,

太佳、西纵兴离段和环城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1.72 万千米,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533.85 千米。旅游业迅速发展,逐步形成以临县碛口风景名胜区、柳林县三交黄河三峡母亲峰、石楼县

黄河天下第一湾景区为代表的黄河黄土风情游,以关帝山综合开发区、方山县北武当山、交城县庞泉沟

等为代表的绿色自然生态游,以兴县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四八”烈士纪念馆、文水县刘胡兰纪念馆、

第722页

674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石楼县红军东征纪念馆、交口县大麦郊毛泽东旧居和临县三交中央后委机关旧址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以

汾酒工业园为代表的汾酒文化游等。

“十三五”时期(2016—2019 年底),吕梁市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 2015 年的

955.8 亿元增加到 2019 年 1512.1 亿元,累计增长 26.4%,实现经济由疲转兴的重大跨越。投资和消费对

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加强劲,“十三五”前四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539.1 亿元,连续三年增速超

过全省平均水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 2015 年 360.81 亿元持续提升到 2019 年 469.77 亿元,累计增

长 30.2%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 2015 年的 90.7 亿元增加到 2019 年的 192 亿元,是 2015 年的 2 倍

之多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2015 年的 22903 元增加到 2019 年的 29181 元,累计增长 27.4% ;乡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2015 年的 7193 元增加到 2019 年的 9963 元,累计增长 38.5%。工业结构持续

稳定反转。2019 年,全市煤炭产业增加值占工业经济比重达到 52.6%。新型煤化工基地初步形成,鹏飞

集团建成全国最大的 30 万吨甲醇联产 2 亿立方米 LNG 项目,晋茂化工 30 万吨环己酮、金岩公司 100 万

吨乙二醇联产 LNG 和 5 万吨针状焦等项目有序推进。建设铝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上升为全省战略,全省

规模最大、装备水平最高的中铝华润一期 43.2 万吨合金铝项目建成投产,实现吕梁市电解铝产业“零”

的突破。引进中德铝镁轻量化部件等一批铝深加工项目,铝工业占工业经济比重达到 10%。加快推动白

酒产业融合发展。举办第 20 届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赛和第三届世界酒文化博览会,推动汾酒集团与

中汾酒城深度合作释放产能 7 万吨,引进总投资 176 亿元建设汾酒区块链、现代仓储物流园、酿酒博物

馆、通用航空机场、杏花村特色小镇等项目,白酒占工业经济比重达 11%。大数据产业加速发展,连续

三年举办“数谷吕梁·智赢未来”大数据产业推进会,华为大数据中心建成投运,吕梁云计算中心为省

内外用户提供服务。绿色云计算中心智慧能源示范项目被列为全国首批 55 个能源“互联网 +”智慧能源

示范项目。持续打响“吕梁——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品牌,累计接待国内游客人数、旅游收入均实现

18% 以上增长,全市产业结构由“一煤独大”持续向“多业支撑”转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

创新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科技投入稳步增长。2018 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 4.3 亿元,

比“十二五”末增长 26.5%。2019 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总额 41.72 亿元,为 2015 年的 17 倍,全省排

名第二。创新基础不断夯实。全市建立 8 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2 个,培育省级双创空间 13 家,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 家。吕梁学院绿色植物资源化学培育基地被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吕梁国家农业

科技园区获批,交城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创新性县(市)建设县”。累计聘请 112 名院士

专家为“吕梁转型发展顾问”,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276 名。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创新活力不断

增强。无煤柱自成巷“110 工法”开采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煤炭资源回收率提高 15%。截至 2019 年底,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49 户,比“十二五”末增加 32 户。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第一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生产经营方式

1978 年,农村实行计划经济体制。1979 年 9 月,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

第723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75

案)》,农村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至年底,吕梁地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

产队达到 24.3%。石楼县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的 206 个基本核算单位,粮食产量平均增产幅度达到

24.9%,粮食总产量比 1978 年增产 17.2% ;实行以队作业、按底分记工的 372 个核算单位,粮食产量平

均增产幅度仅有 10.5%。中阳县暖泉公社 94 个生产队有 72 个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责任制,全社粮

食产量比 1978 年增产 23.4%。1979 年后,全区多数大队实行“三小五定”的定额计酬生产管理办法(即

小段安排、小段作业、小段验收,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部分生产队实行专业承包,

联产到人、到劳及包干到户、包产到户等形式的责任制 ;边远山区采取以人分口粮田、以劳力分责任田,

合理确定上缴国家和集体提留,以户签订包干合同的办法,实行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3—1984 年,全区进行土地调整,调出自留地、饲料地、口粮地、责任地、机动地,除将部分土

地调拨给人口劳力增加的农户外,大部分承包给商品粮专业户,并设置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以家庭

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 年,全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覆盖

率达到 99.6%。全区只有 1 个核算单位实行定额计酬,6 个核算单位联产到小组。1985 年,全区农村经

济总收入达到 13.73 亿元,为 1979 年的 4.38 倍 ;农民人均纯收入 318 元,比 1979 年翻了两番。1986—

1987 年,结合联产承包合同期限,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整。1989—1990 年,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

进行第三次土地调整,推广租赁承包方式和区域化种植、集体统一投入制度。1999 年,完成土地延长承

包工作。全区实行土地承包关系到户、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的村达到 4371 个。

2006 年,以村为单位完成土地二轮承包工作。2011 年,完善土地承包工作,签订合同 64.81 万份,

全市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37.59 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95%。2013 年,孝义市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率先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 年,全市 20 个乡镇、86

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

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探

索影像遥感测绘、实测和航拍等测绘方式的技术路线和确权工作路径办法。2015 年,全市 140 个乡镇、

1676 个行政村全面铺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至年底,开展清查摸底村 1084 个,涉

及农户 46.11 万户,清查承包合同 18.35 万份,清查土地承包档案 16.68 万份,清查地块 71.33 万块。

2018 年,全市对前期确权工作“回头看”并同步进行扫尾完善工作。至此,吕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2019 年 3 月下旬开始,按照省委要求全面开展土地确权“回头看”工

作。至 2019 年底,全市 13 个县(市、区)已部署开展确权工作的行政村 3053 个,已完成完善合同的

行政村 3027 个(合同签订率 99.15%),已完成颁证任务的行政村 2832 个(发证率 92.76%);完善土地

承包合同 546581 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30574 份(占已签订合同总数的 97.07%),完成确权登

记颁证归档 508197 卷(占签订合同总数的 92.98%)。

经济合作组织

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地区性、专业性和服务性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发展。1985 年,文水、汾阳、

交城、交口、方山 5 个县建立村级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1066 个。至 1988 年底,全区 236 个乡镇建立乡

镇级合作经济组织 120 个,村合作组织 1597 个。其中,单设合作组织 103 个、村委与合作组织政企合

一 1043 个,引进资金 9200 余万元,兴办联营股份制企业 2700 余个。2005 年,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发展到 118 个,吸纳农户 1.37 万户。2007 年,吕梁市政府投入扶持资金 2000 万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

社发展。2010 年,建设市级示范社 51 个,县(市、区)示范合作社 140 个。全年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

作社 600 个,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2530 个。2011 年,争取省级扶持项目 38 个,扶持资金 140 万

元,市财政扶持资金 120 万元 ;培育国家级示范社 49 个、省级示范社 31 个、市级示范社 50 个。全年

第724页

676 第八编  经济综述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700 个。2012 年,全市争取各项专项资金 600 余万元,培育省级示范社 30 个、市

级示范社 54 个。全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900 个。2013 年,全市围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和市级

八大农业产业,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育省级示范社 30 个、市级示范社 50 个。全年发展农民专

业合作社 600 个。2015 年,吕梁市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全年培育

省级示范社 46 个、市级示范社 51 个。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 7428 个,带动农户 19.27 万户,促进

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6 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 8515 个,申报认定省级示范社 42 个、市

级示范社 51 个、县级示范社 130 个。2017 年,随着全市农村改革的深入,全市通过出台发展意见、规

范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逐步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当年争取省级扶持资金 245 万元,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43 个,市级安排资金 120 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44 个。2018 年,新培育示范

社 230 个,其中 :国家级示范社 11 个、省级示范社 37 个、市级示范社 52 个、县级示范社 130 个。至

2019 年底,新培育省级合作社示范社 43 个、市级示范社 53 个、县级示范社 130 个。全市农民专业合作

社累计发展 11947 个,合作社成员 11.8 万个,带动农户 14.5 万户。当年争取中央及省市财政扶持资金

1573 万元,扶持国家级示范社 11 个、省市县三级示范社 253 个。

第二节 工业企业体制改革

国有企业体制改革

1985 年,中共吕梁地委、行署贯彻山西省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开始扩

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全区 860 个工商企业全面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7 年,全区

工商企业开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深化企业改革。1988 年底,全区 62.4% 的工商企业实行所有权

与经营权分离,企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1993 年 11 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区国有企业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

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试行划小核算单位、一厂多制、利税统算承包等办法,开

始组建企业集团和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合作制等模式的改造、改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

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中共吕梁地委、行署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

展的意见》,鼓励与支持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收购、控股、租赁和兼并国有、集体所有工商企业,为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外部环境和发展空间,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至 1996

年底,全区 240 个国有二轻工业企业,完成公司制改组 39 个。交口县五麟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兑

镇煤矿、柳林矾水沟煤矿等企业集团迅速发展壮大。以能源和原材料工业为主的主导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煤焦、冶炼、化工、建材、酿造五大行业成为全区支柱产业。2005 年 4 月,吕梁市政府制定《关于加

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国有存量资产及资本的流动重组,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

革。全年有 248 个国有企业完成改制工作。2009 年,推进市化肥厂、丝织印染厂、第四纺织机械厂改制

工作,采取国有资本和职工国有身份双退出模式,实行人员分离,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根据 2017

年 12 月 18 日国务院督查组调研督导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座谈会和省政府 12 月 18—24

日对全省开展的国企国资改革进展情况专项督查的工作要求,市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全市国企国资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就分离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工作进

行部署。同时,根据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

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晋分离办〔2017〕4 号)精神,吕梁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

第725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77

推进工作明显加快。2018 年 4 月 30 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 年吕梁市国企国资改革行动

计划》(吕政办发〔2018〕28 号),明确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为中心,以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停产停

业企业处置为重点,深入开展国企改革、处僵治困、防范风险攻坚战,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作为硬

任务,突出党建引领、分类施策、试点先行、改转结合,推动国企国资改革取得成效。2019 年 5 月 16 日,

全市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市委、市政府确定 2019 年为全市国企国资改革攻坚年。以“推

动国企混改工作、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

加快推动吕梁国企国资改革向纵深发展、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至 2019年底,全市国企全部与党政机关脱钩,

国企办社会职能全部移交当地,22 户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部完成。成立吕梁市国有资

本投资运营公司,313 户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支持汾酒集团成为山西省首家整体上市国企。离柳集

团盘活集团闲置资产,投资 1.95 亿元建立吕安危化应急救援基地,被确定为“全国应急救援产业市场化

试点单位”。中吕公司沙炭湾煤矿 87% 股权依法公开拍卖。吕梁农商行获批筹建,四纺厂改制工作进展

顺利。

二轻集体企业体制改革

1958 年,随着人民公社的发展,促进手工业合作组织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对手工业合

作社和合作组进行并转、升级、下放,划归地方工业、商业、农业部门,实行归口统一领导。

1961 年,贯彻中央《关于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规定(试行草案)》的精神,重新对手工业进行调整充实。

手工业企业归队恢复为合作社,由全民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领导体制恢复手工业联合社,成立手工

业管理局。

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国家对手工业生产实行计划经济管理,山西省手工业联社对县联社的几项主要

经济指标有严格要求。资金周转确保 6 次 ;自有流动资金占定额流动资金的 60% 以上 ;产品总成本的综

合率可以比上一年降低 10% 以上 ;各项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应控制在总成本的 13% 以下 ;非生产

人员占比平均在 7% 以下。理事会、县联社、省联社对合作社开支控制有一定标准,规定了各级审批权限,

一次性开支 3000—5000 元,县联社理事会审查并加注意见,报请省手工业联社所属专署办事处批准。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实行盈余分配制度,年终决算盈余总额减免所得税后再行分配。由基层社

制定盈余分配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由基层社理事会报请县联社理事委员会审查批准执行。合作

社职工(社员)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根据不同条件,分别采取计件、计时、分成 3 种工资形式。

1971 年吕梁地区成立后,中共吕梁地委设立工业交通建设政治部,手工业集体企业归口工交建部领

导。1972 年,吕梁行署成立轻工业办公室,为轻工业行业管理部门。1974 年,设立手工业管理局,负

责领导全区手工业企业。

1978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在集体企业实行主管局、

企业、车间和职工个人等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1984 年,吕梁地区推行企业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

任制试点。吕梁手工业联合社提出“放宽政策、搞活二轻企业”的意见,改革企业干部管理权,劳动、

工资管理制度、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权、入股经营权。1985 年,制定《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暂行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有 110 户二轻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占企业总数的 97.3%。二轻集体企业普

遍实行自愿组合、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财务自理、职工集资的经营模式。企业厂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或

由民主选举产生,用工制度推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有了更多经营决策权,在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基础上可

自行决定产品经营项目、生产计划和技术改造。全区计划内工业产品由 105 种缩减为 11 种,商品有石油、

烟草等 22 种。企业超计划指标的产品和自定计划的产品一律随行就市、以质论价、协商定价。

1987 年,推行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改革。1989 年,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企业有

第726页

678 第八编  经济综述 权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内部机构设置;有权通过内部公开招标,选聘承包人,实行包产量、消耗、质量、

文明生产、工资含量 ;有权行使质量否决权、安全否决权,工资总额与承包任务挂钩。

1993 年,吕梁行署制定《吕梁地区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以股

份制形式自筹资金,财产属于该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共有与个人(或法人)按股所有相结合,实行集体

占用、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

乡镇、民营企业体制改革

1979 年,中共吕梁地委、行署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决定

将手工业局管理的手工业企业划归农村社队企业局管理,允许生产队开办各种企业,提倡社与社、队与队、

社与队联办企业。1983 年底,全区农村社队企业 5743 个,从业人员 75505 人,总产值 2.24 亿元。1984 年,地、

县两级社队企业管理局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1991 年底,全区乡镇企业发

展到 37089 个,实现总产值 21.56 亿元。1992 年,全区乡镇企业进行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股份合作经营

机制改革。至 1994 年底,全区乡镇企业股份制改制达到 25%。全年乡镇企业达到 4.92 万个,完成总产

值 89.09 亿元。1995 年后,中共吕梁地委、行署采取“放开、搞活、扶持、保护”方针,大力发展各种

类型的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1997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正式施行,乡镇企业发展

步入法制化轨道。全区乡镇企业进行以股份制、公司制改组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组,一批生产规模较

大、发展前景较好的骨干企业以兼并、购买、租赁、托管、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二轻企业改革,

加强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经济融合、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显著提高。2002 年,

全区 98% 以上的乡村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出售、拍卖、兼并、破产等多种

形式的改革,离石市石州水泥有限公司、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规模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二轻企

业改革。全区民营企业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20 个、股份合作企业 21 个、联营企业 63 个。2004 年,市委、

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从民营经济地位、项目审批、政府服务、政

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6 年,市委、市政府在科技创新、全民创业、维权

减负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2007 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70%。

至 2010 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到 4.9 万个,从业人员 46.82 万人,完成总产值 1422.3 亿元,为农民提

供人均收入 4000 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76.5%。2015 年 12 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民营经

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创业创新、鼓励创新转型、加大财政支持、强化金融

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组织领导 7 个方面制定 28 条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至 2015 年,全

市有民营企业 1.6 万个,职工 36.76 万人。为鼓励民营煤企转型发展,吕梁市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中国汾酒城、汾阳三宝食用菌公司、中阳厚通科技养殖公司、孝义金晖兆隆高新科技公司等一批转型项

目不断涌现。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等 16 户企业入选 2018 山西民营企业 100 强,孝义市鹏飞有限实业

公司等 6 户企业入选 2018 山西民营企业制造业 30 强。至 2018 年底,吕梁市民营企业已达到 6.5 万余户,

实有个体工商户总数达 5.5 万余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 60 多万人,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来自于中小

企业、民营经济。吕梁市民营经济在 GDP 贡献率、提供就业岗位、上缴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为推动吕梁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节 商贸流通体制改革

国有商业经营体制改革

20 世纪 80 年代前,吕梁地区国有商业实行统一经营,统收统支。80 年代后,全区逐步进行体制改革,

第727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79

实行利润包干、超额分成、定额管理、百分计奖,经营承包、全奖全赔、联销计酬,实行租赁制、承包

经营责任制、国有民营等。1985 年,全区 334 个小型商业和服务业实行独立核算,235 个企业实行国家

所有集体经营,30 个企业由国营转为集体所有,21 个微利小型企业租赁个人经营。1987 年,商业企业

推行“留、改、转、租”4 种形式的管理办法,全区近 90% 的企业实行“租赁制”和多种形式的“承包

经营责任制”,并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公开招标,风险抵押。全区 108 个县级以上公司全部实行

经理(厂长)负责制,其中有 87 个企业实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1988 年,全区县级公司以上企业基

本实行抵押承包经营。1989 年,全区商业系统各种横向联合点增加到 3200 个。

1990 年后,国营商业企业先后推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柜组承包,联销计酬,国

有民营等改制形式,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1994 年,国营商业企业开始进行股份制改组。汾阳县百货公

司改组为巨轮商贸有限公司,全年实现利润 45 万元。全区实行国有民营形式零售门店 422 个,占总数

的 92%。1996 年,离石兴隆商厦、孝义春阳百货大楼与太原五一百货大楼实行连锁经营,汾阳红杏商

贸总汇与江苏金猴皮鞋厂建立总代理业务,交城五一商场代理销售内蒙古山丹牌毛线,地区商业贸易中

心代理销售珠江啤酒。1998 年,全区 138 个独立核算商业企业,完成改制 60 个,其中实行有限责任公

司 21 个、股份合作形式 29 个、整体租赁经营 4 个、拍卖 2 个、破产 4 个。1999 年,全区国有商业按照

《吕梁地区国有商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改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由国家单一投资改为多元投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行破

产。2000 年后,实施吕梁市直国有商贸企业改制工作,市食品公司和市饮食服务公司改为全额财政拨款。

2010—2015 年,市百货纺织品公司、市商贸储运公司、市糖酒副食公司和市商业贸易中心相继进行改制。

2016—2019 年,市百货纺织品公司、吕梁饭店、市天吕出口焦炭运销有限公司、市进出口公司相继

完成改制。截至 2019 年末,市百货纺织品公司的 168 名职工全部安置分流,公司资产(土地)依法依

规挂牌出让,结余资金 184 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吕梁饭店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土地估价、财务审计等

工作完成,职工安置方案通过职工大会酝酿讨论决定 ;市天吕出口焦炭运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市进出口公司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并挂牌成立。

供销合作商业体制改革

1978 年后,全区基层供销社逐步实施改革,扩大经营自主权,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1982 年,

全区基层供销社普遍开展清股分红、试办农商联营等改革。1983 年,全区 228 个基层社完成恢复经营灵

活性、管理民主性、组织群众性的“三性”改革,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联营,基层社增加旅

店、修理等服务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1987 年,基层社采取多种形式集资,与农民联办企业,

推行经营代理制和按农副产品交售量分红制,发展代理经营、合作经营和联合经营,改革和完善基层社

管理体制,试行主任聘任制,推行主任负责和任期目标责任制。1989 年,基层供销社受旧体制制约和市

场疲软等因素影响,经济效益大幅下降,全区基层供销社亏损 171.2 万元。1991 年,基层供销社逐步把

集镇社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采取出租、出售、改造和开发方式,

推行资产、人员“双置换”,调整资产结构,建立中心社。1994 年,按照“大社并小社、好社并差社、

集镇社并小区社”的原则,合并基层社。文水县供销社、中阳县供销社推行一县一社、统贷分用、县基

一体化改革。1995 年,全系统进一步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重点进行基层社建设和系统联合合作,推行

以经济区建社和县基一体化改革,整顿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1996 年,加强基层社联合,中心

社内部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分工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机制。

1997—1999 年,各级供销社分类改造基层社。经营状况较好的基层社明晰社员产权,实行民主选举、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效益较差的基层社按照经济区建社原则进行整合 ;资不抵债的基层社依照社章和

第728页

680 第八编  经济综述 有关法律实施解散、破产。2000 年后,开展基层供销社经营基础设施改造工作。2002 年,全区改造基

层社门店 30 余个,总投资 2000 余万元,亏损基层社由 2001 年的 90 个减少到 42 个。2004 年,全市有

20 个基层社先后改建各类超市、农资连锁店、村级便民店 45 个,总面积 3500 平方米,总投资 280 万元。

2005 年,推进中心集镇社建设和网络化改造,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业态发展。发展和完善村级综合服

务中心(站),开展农资、科技、文化、图书、医药、通信、保险、农机租赁和维修等综合服务,提升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站)配套服务功能。全年投资 1000 余万元改造基层社 14 个,改造面积 1.6 万平方米。

2006 年,继汾阳市被列为“全省供销社网络化改造基层社试点县”之后,孝义市、交口县、柳林县被确

定为“全省供销社网络化改造基层社试点县”,实现基层社改造与建立新型经营体制相结合、与整合传

统经营网络相结合、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与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相结合。全系统改造

基层社 15 个,投资 900 万元,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基层社经营环境得到改善。2007 年,全市供销

社实施助农增收工程,全年改造基层社 15 个,为农服务质量提高,经营活力增强。

2009 年,基层社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方山县供销社筹资 500 余万元改造积翠乡供销社和马坊供销

社,积翠乡供销社建成综合批发交易市场面积为 4289 平方米,马坊供销社改造面积 3456 平方米。2010

年,全系统以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依托配送中心,建立连锁经营,推动基层经营门店升级。

全市供销社共投入资金 3000 余万元,改造基层社 15 个,全年完成销售额 2.99 亿元,实现利润 119 万元。

2015 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基层供销社 130 个,经营网点 447 个,在职职工 1385 人,离退休人员 2696 人。

2016 年 8 月 6 日,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召开,部署和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重点做好“农

村日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网上网下”工作。2017 年,吕梁市按照中央 11 号文件要求,以

供销社综合改革和精准扶贫统揽全局,抓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打造“网上供销社”;抓供销社综合

改革,打造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成为服务农民的生力军。全市供销

社系统商品销售完成 29.4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50%,增长幅度全省排名第一 ;实现利润 745 万

元,同比增长 22.13%,增长幅度全省排名第二,先后获山西省供销社系统“综合绩效先进单位”一等奖、

“吕梁市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

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吕梁市供销合作社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供销合

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这是吕梁市供销合作社首次获此殊荣。2019 年,全

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拓展

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增强自身发展后劲,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19 年,全系统实现

购进 50 亿元,同比增长 33%,实现销售 52.3 亿元,同比增长 29.1%,实现利润 1087.7 万元,同比增长

23.2%。

物资流通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期,物资流通按计划分配,种类主要有钢材、木材、水泥、机电产品、生铁、有色金属

及化工产品等。由地区计划部门年初根据上级物资分配计划指标,结合地区实际需求,制定全年主要物

资分配计划,并按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进行平衡分配。1980 年,全区物资分配主要有钢材、木材、

水泥、硫酸、烧碱、纯碱、橡胶、吉普车、旅行车、小轿车等。生铁由分配计划改为定额补贴,载重汽

车由国家直接向农村人民公社销售。1985 年,生产资料市场逐步开放,统一分配物资有钢材、水泥、木

材、有色金属、硫酸、烧碱、纯碱、橡胶、废钢铁、载重汽车、小汽车等,实行指令性分配,指令性外

的物资由地区物资公司和有关部门管理,报地区计委备案。1986 年起,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压缩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作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进行调控,发展有

计划商品经济。生产资料统配物资大幅减少,钢材、木材实行限价,化肥、农膜实行专营,棉布、食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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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81

等消费品陆续放开,取消毛猪派购任务和猪肉平价供应,粮油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并调整粮油购销价格,

粮油随之放开供应。至 1990 年,大部分商品随市场供求状况自行定价,通过市场贸易自由流通。1997 年,

物资分配制度取消,商品流通步入市场化轨道。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农民按国家规定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和分配数额将

粮食卖给国家 ;城市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数量、品种、价格供应粮食 ;城市居

民发凭证购买粮油,熟食业、食品加工业及其他工业用粮定额供应,粮食经营和加工业统一由粮食部门

管理。1983 年起,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的粮食允许国营商业、供销社、农村其他合作商业组织和农民个

人开展多渠道经营,粮食流通开始走向国家统购统销和市场议购议销并行的“双轨制”。1985 年,粮食

统购制取消,改为合同定购制,国家合同定购粮按“倒三七”(30% 统购价和 70% 超购价)价格收购,

享受“三挂钩”优惠政策,即给售粮农民一定的平价化肥、柴油及预购定金。1986 年,小麦定购价提高

到“倒二八”比例价,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区粮油市场活跃。1987 年,受自然灾害影响,全区

粮食总产量 61 万吨,为 20 世纪 80 年代最低产量。粮食部门克服困难,收购粮食 16.1 万吨,销售粮食

24 万吨 ;收购油脂 2110 吨,销售油脂 3100 吨。1992 年 12 月,粮食销售价格放开。国家除对军粮供应、

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供应、农村救灾粮供应以及部分以工代赈用粮实行政策性供应外,其余全部由单位自

行购买。199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 号),

明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出售的余粮,除国有粮食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粮食。2004 年,

国家全面放开粮食市场。2006 年起,国家取消农业税,农民不再上缴公粮,私营粮油企业逐步发展壮大。

2015 年 4 月 1 日,全市粮食流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抓好粮

食收购工作,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推进粮安工程建设,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深化粮食企业改革,确保全

市粮食安全。6 月 22 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吕政

发〔2005〕40 号),市政府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稳妥推进粮

食流通体制改革。2016 年 4 月 12 日,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暨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了全市

粮食流通要重点抓好玉米收购、储备粮管理和安全储粮、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粮

安工程”建设、粮食流通工作改革创新、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等八项工作。2017

年 4 月 18 日,全市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召开。明确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责任

制考核,巩固保持全省优秀等级。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防止出现打白条现象。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强化粮食质量监管,防止不合格粮食入市。推动粮食行

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利用吕梁小杂粮优势,增加绿色优质粮食加工网点,实行标准化生产。

2019 年,吕梁市进行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职责整体并入了市发改委,具体职能为 :(1)贯彻落实

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粮

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2)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含

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

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承担全市军

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3)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制定行业发

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 ;开展粮食

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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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第四节 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期,吕梁地区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计划管理体制,人民生产生活、资源配置

等一切经济活动由地区计划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计划安排实施。地区计划部门编制年度计划种类有 17 种,

主要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农业生产、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

主要商品收购分配调拨、进出口贸易、财政收支、物资调配、劳动工资、招生分配、卫生事业发展、科

技发展、煤炭综合平衡、节约能源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涵盖 160 余个指令性指标。其中,粮食、棉花、

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由国家实行统购统销,生产、收购、调拨由国家统一计划,地、县根据国家计划逐级安排。

地方自筹投资建设项目不能突破省下达基建投资计划,严格执行指令性计划,投资来源完全依靠政府拨款。

1980 年起,国家和省继续简政放权,缩小指令性计划,增加指导性计划。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执行指导性计划。工业生产的中药产品为指令性计划,绝大多数产品为指导性计划。1984 年后,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以五年计划为主要形式,简化年度计划,制定长远规划,同时编制行业规划、

地区规划、国土规划和若干专项规划。缩小重要工农业产品产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

场调节范围。吕梁地区编制《离柳煤电能源区开发整治综合规划》,涵盖离石县、柳林县、中阳县、方山县、

临县 5 个县。1985 年,吕梁地区计划管理指令性工业产品有:木材、硫铁矿、合成氨、氮肥、磷肥、硫酸、

电石、油漆、锻压设备、变压器、电磁线等 12 种;指导性计划工业产品有:原煤、发电量、生铁、水泥、

石棉、传动带、布、丝织品等 31 种 ;其余为市场调节产品。1986 年,全区工业产品有 11 种为指令性计

划,其余为指导性和市场调节产品。1988 年,全区指令性工业产品缩减为 5 种,确立国家调节市场、市

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1993 年 11 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体系。

1994 年,吕梁计委把年度计划作为实现长期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手段,把工作重点放到中长期计划

和重大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上,改革计划体制,主要对年度计划进行改革,取消一些作用发挥不大的计

划指标,简化和改造一些全社会总量指标,增加少量必要的宏观调控指标,压缩和合并部分计划。

1995 年,按照山西省的部署安排,继续改革和完善年度宏观经济总量和重大结构的平衡协调办法,

加强社会总供求价值量的平衡测算和社会资金的平衡协调,进一步改革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规范和完善

计划报告制度,强化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提供政策信息的功能。

1998 年,吕梁地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从转变计划管理职能出发,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以下几个方面改

革 :(1)将综合平衡由过去以单一公有制经济为主,转变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并把个体、私营等非公

有制经济纳入综合平衡的范围之内,完善全社会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平衡方法。(2)按照“谁投资、谁受

益”的原则,打破条块分割,在继续搞好国有经济生产力布局的同时,引导集体、个体私营等非国有经

济生产力合理布局。通过合理配置国有资金,引导非国有资金合理流动,使整个社会生产力布局趋于合理。

把专项计划作为指导、组织经济活动和生产力布局的灵活有效形式,增强专项计划的针对性。(3)面向

所有市场主体,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有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的研究,强化制定发展战略、

中长期计划、产业政策和重大比例关系等宏观经济管理职能。(4)发挥综合经济部门优势,健全宏观经

济信息系统,搞好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5)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制度,提

高规划、计划制定的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使规划、计

划的制定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

第731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83

2001 年 1 月,吕梁地区行署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称吕梁地区计划经济委员会。

2004 年 6 月,吕梁地区计划经济委员会改称吕梁市计划经济委员会。12 月,吕梁市政府进行机构

改革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承担研究拟订、组织实施本区域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搞好经济总量平衡 ;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等职能。新组

建的市商务局负责全市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

2010 年,吕梁市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

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 ;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

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014 年,吕梁市实施政府机构职能转换和机构改革。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负责拟

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

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 ;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019 年,吕梁市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加挂吕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主要

职责为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

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

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

总量计划 ;市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与市能源局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

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

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

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投资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期,投资方式为单一的政府无偿拨款。1979 年,吕梁全区固定资产投资 9937 万元。

1981 年起,实行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进行基本建设所需投资改为银行贷款。1982 年起,全民

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措施投资统一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行多种形式的投资包干

制。1985 年,吕梁地区拓宽投资渠道,实施基建投资“拨改贷”制度,非盈利建设项目豁免偿还本息。

全民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实行指令性计划,集体和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实行指导性计划。300 万元以上的生

产性建设项目和 100 万元(不含教育、住宅和城市建设)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报省级审批,其他小型项

目由地区计委审批。1986 年起,吕梁地区对国防科研、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等 10 类无还款能

力的建设项目取消“拨改贷”,恢复无偿拨款制度。全区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分列为国

家预算内拨款投资和国家预算内“拨改贷”投资两部分。同时,贯彻外商投资企业补贴、场地使用费、

水、电、交通运输条件、信贷、税收、产品出口、劳动人事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方面的特别优惠政策。

“七五”期间,吕梁争取到一批全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主要有孝柳铁路、离柳煤电能源区开发建设,

柳林电厂、吕梁焦化厂、孝义洗煤厂、吕梁电解铝厂、地区水泥厂扩建,吕梁理工专科学校、汾阳高级

护校修建。1993 年 11 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

题的决定》,指出逐步建立法人投资和银行信贷风险责任。全区逐步实行竞争性项目投资由企业自主决

策,自担风险,所需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自负盈亏。采用项目登记备案制代替行政审批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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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第八编  经济综述 基础性项目建设鼓励和吸引各方投资参与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通过财政投资、政策性贷

款和金融债券等渠道筹资,采取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计划、投资体制改革进入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2004 年,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

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至 2015 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吕梁

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快速扩张,从 1994 年的 17.32 亿元增加到 1166.4 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

展。2017 年,国家开始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统计口径随之发生变化,当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

成 426.72 亿元。2019 年 7 月,《政府投资条例》颁布实施,吕梁市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投

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物价管理体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物价管理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下进行,采取调放结合、

以调为主。价格审批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政策,棉花、粮食、油料统购统销价格,钢材、木材、化肥、

水泥、石油以及棉布、食糖、食盐等商品的出厂、调拨、批发、零售价格,均由国家统一管理。1980 年

起,中共吕梁地委、行署组织开展物价大检查,查处随意提价、变相涨价、滥收费用等违反物价纪律行为,

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畜产品、林产品统购价格,降低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等农用工业产品销售价

格。1983 年,国家提高纯棉织品价格,取消实行 30 余年的棉布供给制,降低化纤织品、进口彩电、胶

卷等价格,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改为合同订购,猪、牛、羊、禽、蛋、蔬菜等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

小商品允许工商企业协商定价。1986 年 1 月,放开肉、蛋、菜、小商品、自行车、黑白电视机、收录机、

80 支棉纱、中长纤维等日用品价格,以及乡镇企业各种产品价格。1988 年,放开名烟、名酒价格,化肥、

石油、白糖、棉白布、彩色电视机、名牌自行车等少数重要紧缺商品采取同行议价、加权平均、保本微利、

鼓励购进的办法,促进企业自采物资,缓解市场供需矛盾。议价粮食、豆制品、猪肉实行最高限价。

1990 年 8 月,全区肉、蛋、食用油等实行规定限价,抑制物价总水平上涨。1992 年,调整煤炭、电力、

冶金、化工、建材、粮食、自来水、煤气、农膜等 28 种(类)指令性计划产品价格。1995 年,除极少

数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由政府制定和管理外,多数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基本放开,由市场形成,企业成

为定价主体。1998 年 5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正式施行,价格改革进入新阶段。多数商品

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重要商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和政府指导价。价格管理从单纯的调定价为主转为“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推进政府价格决策民主化,

建立和完善价格决策听证制度。1999 年 5 月,全区首次价格决策听证会在文水县召开,听证会涉及文水

县自来水价格调整。2002 年,全区价格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各项价格方针政策,改革农用水价、电价、农

网改造收费,加强旅游收费管理,治理教育、医疗收费,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涉农收费。同时,适当调

整电力、煤气、旅游门票等价格和收费,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理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职能,加强价格监督,

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开展制止价格欺诈,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公示涉农价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

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工作。

2003 年 4—5 月,“非典”疫情期间,吕梁部分商品尤其是药品出现不同程度的涨价,物价部门启动

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2004 年,针对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房价上涨过快问题,市、

县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介入房地产市场,综合运用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干预,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

使用。2007 年 5 月,受国际原油、粮食和食用植物油等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吕梁猪肉、鸡蛋等价格大幅

上涨,物价部门及时启动价格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利用价格调节金设立猪肉等销售网点,稳定全市副食

品市场。2008 年,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部分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2015 年,物价

管理职能并入市发改委后,市发改委加强价格管理,开展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规范检查活动,强化粮、油、

第733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85

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

2016 年,全市完成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目标任务。2017 年,吕梁市对市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

品加成,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市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方案。2018 年,市发改委联

合电力部门,对吕梁市部分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转供电环节加价情况进行调查。印发《关于全面清理

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告知书》进行清理规范,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报停用热基本热费收取标准。

2019 年 4 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

放价格临时补贴。

财政体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吕梁财政预算管理执行中央、省各个时期的管理办法。1971 年,中央对省

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财政体制 ;省对地市财政体制,除规

定各项税收超收部分上缴省 50%、短收部分由省补贴外,其余按中央对省办法执行。1972 年,省对地市

实行“超收分成、支出结余留用”的办法,在省核定财政总收入预算中,超额完成部分省地各占 50%,

财政支出除城市人口下乡安置费、流动资金外,其余各项支出结余全部留地市。1973 年起,实行收入按

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 ;支出按指标包干管理办法,省对吕梁地区固定分成比例为 2%,超

收部分分成 3%。1979 年,全面试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办法,省对吕梁地区增收分成比例为

50%,地区对各县参照此办法执行。

1980 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于关系,明确划分省

和市财政收支范围,核定地市收支基数、地方上解比例、调剂收入分成比例和定额补助数,原则上一定

五年不变。吕梁地区全年收入包干基数 4713 万元,支出基数 6713 万元,省财政每年定额补贴 2000 万元。

1985 年,国务院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一定五年不变,税收正式成

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吕梁地区全年收入包干基数 7011 万元,财政支出基数 10011 万元,省每

年定额补贴 3000 万元。1988 年,山西省对吕梁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将上年中央财政向地方的借款

划入调减支出基数,把税源比较分散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资金税等 13 种小税种划

为地县固定收入抵顶支出,增加部分留市。1994 年,推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相继实施所得税收入

分享改革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等措施,初步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地级固定收入包括地级企业缴纳

的资源税、所得税(不含地级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上缴利润和计划亏损补贴及其他收入。地县共

享收入,耕地占用税省分享 40%、地分享 5%、县分享 55%。中央、省、地、县分享收入,增值税(不

含中央与省分享部分)中央分享 75%、县分享 25% ;土地使用税省与县各分享 50%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收入,省分享 20%、地分享 10%、县分享 70%。

2002 年,中央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省下划企业所得税留归地区的 32.5% 及增值税留归地区的

16.25% 部分全部作为地级收入,所得税收入增加中央和省分享比例,减少市县分享比例。2007 年,调整市、

县两级财政体制,各项税收收入(含新办企业税收收入)按属地原则划分,市级管理的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下放县级管理,作为中央、省、市、县四级共享收入。同时,在兴县、岚县、中阳县、石楼县、方

山县、临县 6 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县实行省直管县试点改革。2009 年,调整财政体制,孝义市、柳林县实

行递增上解,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离石区实行定额上解,交口县、中阳县实行自求平衡,兴县、岚县、

石楼县、临县、方山县实行定额补贴。2010 年,全市增加文水县、汾阳市两个省直管县,全市实行省

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试点县达到 8 个。2015 年,中央、省、市、县共享税种共计 5 种。其中,增

值税为中央 75%、省 7.5%、市 3.75%、县 13.75%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 60%、省 12%、市

6%、县 22% ;营业税与资源税(不含煤炭资源税)为省 30%、市 15%、县 55% ;煤炭资源税为离石区

第734页

686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省 65%、市 28%、离石区 7%,其他县(市)为省 65%、市 17.5%、县 17.5%。

2016 年,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将原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统一纳入增值税管

理。其中 :中央分享 50%,省级分享 15%,市级分享 7.5%,县级分享 27.5%。2017 年,根据《山西省

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县(市)开展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晋政发〔2017〕29 号)

文件精神,孝义市被纳入全省开展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8 年进行水资源税、环境保

护税改革。改革后,水资源税为省、市、县共享收入,分享比例为省 30%、市 15%、县 55% ;离石区的

分享比例为省 30%、市 56%、离石区 14%。环境保护税为省、市、县共享收入,分享比例为省 30%、市

15%、县 55% ;离石区的分享比例为省 30%、市 56%、离石区 14%。2019 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吕

梁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40 号),

明确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共 8 大类 28 项。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基础标准的

基础上,分 4 种情况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县基础标准 :即全市基础标准与国家基础标准一致、全市

基础标准与全省基础标准一致、市定基础标准、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基础标准。同时,根据全市经

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同属性以及市县财力状况实际,明确了除中央和省负担方

式的部分外,市与县具体分担方式。

税收体制改革

1973 年,山西省改革工商税制,将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

合并简化为工商税。1979 年 1 月 1 日,山西省停征自行车使用牌照税。1980 年,开征个人所得税。1981

年 12 月 1 日,调整牲畜交易税范围和税率。1982 年,试行增值税。1983 年,开始第一步利改税,企业

大部分利润按照征收所得税的办法上缴国家。1984 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国营企业应当上缴国家的财

政收入,按 11 个税种向国家交税。工商税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 4 种。部分采掘企业开

征资源税,恢复和开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4 种地方税。国营企业征收

所得税,国营大中型企业征收调节税。1985 年,开征集体企业所得税、建筑税,国营企业超过标准的

各种奖金按超额累进税征税,最低税率 30% ;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工资调节税、集体企业奖金税。1986—

1987 年,先后恢复和开征城乡个体工商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建筑税、教

育费附加。1988 年,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1989 年,开征筵席税。1990 年,

工商税收种类包括 :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等。1991 年,开征固定资产投

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建筑税。1994 年,国家进行分税制改革,吕梁地区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

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

理工作。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营业税(不含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个人所

得税(不含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产税、企业所得税(含

国有、集体、私营)、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 16 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价格

调控基金、水资源补偿费、煤炭城市附加费 4 项费金征收管理工作。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推进“营

改增”改革,原有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排污费改税改革,停征排污费和海

洋工程排污费,开征环境保护税。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停征水资源费,开征水

资源税。2018 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7 月,吕梁市国家税务局和吕梁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为国

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 1994 年后,加强税收信息化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1997 年,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

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形成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格局,初步实现税款集中征收。1998 年,

第735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87

改革征收方式,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实现“征、管、查”三分离。2002 年,实施以信息化和专业化为

主要特征的集中征收、属地分类管理、一级稽查体系,税收征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2007—2015 年,

建成基于国家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的覆盖四级计算机主干网络,完善和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开展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全面实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电话

提醒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和 AB 角

零缺位制度。2008—2015 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 1088.6 亿元。2018 年,国税地税开始实

行征管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的有关要求,在税务地方各级机构新班子正式运行前过渡期内,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设立国税地税部门

联合党委,领导改革和日常工作。2018 年 7 月,吕梁市国家税务局和吕梁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为国家

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地方税务 1994—2010 年,全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 283.23 亿元,年均增长 37.01%,税收收

入由 1994 年的 4366 万元增加到 2010 年的 50.31 亿元,增长 114 倍。地方税务负责征收的税种由 17 个

变为 12 个,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4 个主体税种累计完成 158.36 亿元,年均增长

35.97%,占各项税收的 80%。为政府及其他部门征收或代征的规费项目由 3 个增加到 9 个,非税收入累

计完成 86.95 亿元,年均增长 46.97%。其中,2007 年开征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累计完成 58.76 亿元,

成为非税收入的主要项目和地税收入的重要组成。2011—2015 年,加强重点工程税收管理,推进煤炭资

源税改革,开展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与国税、工商、

统计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清理漏征、漏管户,全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 524 亿元。2015 年,吕梁

市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费收入 79.46 亿元。2018 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7 月,吕梁市国家税

务局和吕梁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2019 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费收入 459.88 亿元,其中 :

税收收入完成 409.19 亿元,同比增长 9.59%,增收 35.8 亿元,其他收入完成 50.69 亿元。全市累计新增

减税 38.2 亿元,其中 :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 26.13 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 1.86 亿元,

2018 年实施 2019 年翘尾减税政策新增减税 9.43 亿元。

金融体制改革

1971 年吕梁地区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成立。1979 年,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

分设农业银行。1984 年,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分设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专门行

使中央银行职能 :改进存款工作,稳定信贷资金来源,调整信贷结构,加强贷款规模控制 ;加强对专业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的组织协调,优化贷款投向 ;采取调查摸底、落实资金、组织融通、专

项管理的办法,安排贷款计划,重点支持国营企业技术改造和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主要行业科技

开发。1988 年,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成立融资中心,主要职能为 :发行企业债券,推行票据承兑

贴现业务 ;加强金融管理,稽核检查利率政策执行、结算纪律执行、现金管理、外汇市场等情况,撤销

取缔非法金融机构,清理整顿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现金管理,保证现金合理投放。至 1992 年底,全

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38.16 亿元,贷款余额 31.2 亿元。全区金融市场与全国 70 余个金融机构建立

业务关系,年吞吐资金 100 亿元。

1994 年,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

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与城市信用社分离,加强货币信贷总量监测,运用再贷款和对金融机构贷款限额两

大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制定实施不良贷

款监控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办法等,建立流动性监测指标体系,强化支付风险预警功能,开展

第736页

688 第八编  经济综述 金融秩序整顿工作,包括信贷管理大检查、结算纪律专项检查、保险业务大检查、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普查

等,加大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村镇创建工作。1998 年,取

消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制,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恢复和扩大公开市场业务,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实现以间

接调控为主。1999 年,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分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中心支行,归天津分行

管辖。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中心支行转变职能,突出金融监管工作重点,执行货币政策,改进金融服

务,加强支农再贷款全方位监督管理。2002 年底,全区各项存款金额达到 163.3 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金

额 99.39 亿元。新增贷款主要投向农业、煤焦行业优势企业、国有企业、通信电力行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领域。

2003 年 6 月,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式启动,按 2002 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 50%,发放专项再贷款

或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帮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2003 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中心

支行开展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

等信贷支持,推进企业互助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业务发展。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

道。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市设立分支机构。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

率、涉农票据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支农资金来源,改善农村金融服务。2004 年 1 月,山西省银监局吕

梁分局成立。同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2005 年,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加强资金流出入监测和平衡管理。2011 年,中国

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制定《吕梁市新设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日常管理与服务办法》,建立金融机构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12 年,制定《吕梁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

2015 年,推广机构信用代码工作,办理机构信用代码证 23984 个,发放比例 99.95%。至年底,全市本

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1616.42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 892.27 亿元。全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46 个,注册资本

28.19 亿元 ;成立村镇银行 10 个,注册资本 7.8 亿元 ;发展典当行 14 个,实收资本 2.37 亿元 ;发展担

保公司 4 个,可担保中小企业贷款 22.5 亿元。

2019 年 5 月,吕梁银保监分局成立,并下设 12 个县(市)监管组(离石区除外),开始履行对

吕梁辖区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职责。截至 2019 年末,全市银行业政策性银行有 1 家 ;股份制

商业银行有 11 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有农合机构、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其中 :农合机构法人 14

家、村镇银行 10 家、资金互助社 1 家。保险业财产险机构有 19 家 ;人身险机构有 14 家。入驻吕梁的

证券公司有 4 家。投资公司主要有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等。

第五节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企业养老保险

1978 年后,国家在农业、工商业领域开始进行养老保险改革。传统的劳动保险制度不适应国有企业

改革,国家开始进行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改革。1986 年,第一次实行劳动保险缴费制度,初

步建立以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1989 年,吕梁地区在柳林县试行固

定工退休费用统筹基金与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合并使用,两项费用合并后统称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

老保险基金,遵循“以支定酬、合理积累、一年一定”的原则,合并后的统筹率为 17%。1990 年,全

面推行计划内临时工、农民合同制工、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加保险的计划内临时工 1834 人、

农民合同制工 1979 人、城镇集体企业职工 900 人。临县、柳林县、交城县试行离退休费用由劳动保险

第737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89

机构直接发放的办法,交城县推行二轻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点。1991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 号),确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吕梁地区

在全区实行固定工个人缴纳 3% 养老保险费制度,国营企业实行以省统筹。1997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

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 号),统一养老保险账户规模、缴费比例和

计算方法,多层次、广覆盖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吕梁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范

围进一步扩大。全区共有 1569 个全民和集体单位的 67247 名在职职工、11620 名离退休职工纳入养老保

险。纳入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全部实行个人收费制度,53 个集体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纳

入县(市)级统筹。2000 年起,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注重向城乡统筹发展,改革步入规范化、法制化

阶段。2005 年,吕梁市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由职工向居民、由城镇向农村覆盖的突破,建立城镇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1 年底,全市统筹在职职工 132121 人,全年征收

80270 万元,为 42594 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79976 万元,社会化发放率 100%。“十一五”期间,大

幅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 2006 年的 616 元提高到 2011 年的 1240

元。至 2015 年底,统筹各类在职人员 164483 人,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2019 年 5 月,吕梁市政府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

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6 号)要求,自 5 月 1 日起,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

至 16%。10 月,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

收统支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基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明确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征收机构征收

的养老保险费统一上解至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需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支出,由省财政按月下拨省社

保局,分级下拨至各市、县(市、区)经办机构用于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1994 年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业务由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承办。1994 年,吕

梁行署人事局开始承担地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工作。1995 年,制定《吕梁地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的合同制工人,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乡镇及事业单位聘用制(含选任制)干部为统筹范围,单位按工资总额的 18%

缴纳,个人按工资总额的 3% 缴纳养老保险费。1996 年 8 月,统筹范围扩大到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2002 年 5 月,吕梁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人事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局承

担的农村社会保险、各行业统筹的社会保险以及卫生局承担的医疗保险等职能集中划转到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实行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统一管理。2003 年 4 月,

地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由行署人事局移交至行署劳动保障局,共有参保单位 182 个,参保职工 4681

人,基金 651 万元。地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负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机关退休

工人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2015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42 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正式开始。全年市直单位共计有离退休人员 2576 人,遗属人员 85 人,发放养老金 13839 万元。

2016 年 12 月 22 日,吕梁市人社局举办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培训会,启动全市机关事

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2017 年 1 月 18 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会。8 月 24

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吕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

〔2017〕24 号),明确参保范围、缴费基数、养老金核定等。参保登记工作完成后,开展新旧制度收支之

间产生的基金清算工作。11 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

第738页

690 第八编  经济综述 金及职业年金结算办法的通知》,对 2014 年 10 月后新旧制度之间的费用结算作了具体规定,指导各参

保单位基金结算工作。截至 2018 年底,全市共有清算单位 2933 个,涉及在职人员 122559 人、退休人

员 46192 人。市本级清算单位 288 个,涉及在职人员 13707 人、退休人员 4260 人。

根据吕政发〔2017〕24 号文件关于“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参保

人或继承人”的规定,吕梁市在开展参保登记和基金清算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改革前个人缴费部分的

退费工作,前后历时近 5 个月,共为 251 个单位核清退费数据。

开展“中人”待遇核定工作。2019 年 4 月,吕梁市对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就改革后“中人”

待遇核定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截至 2019 年底,全市应按新办法核定“中人”待遇 8911 人,已核定 6524

人,完成率 73%。市本级应核定“中人”待遇 832 人,已核定 701 人,完成率 84%。

推进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2018 年 1 月,吕梁市社保中心就市本级由财政负担的

1700 余名行政机关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之后与各参保单位对接,

于春节前实现所有退休人员养老金移交至市社保中心办理发放。当年底,各县(市、区)退休人员养老

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改革期间,同步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待工作。

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市社保中心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6 号)精神,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 20% 降至 16%。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月平均减费 2000 余万元,其中市本级月平

均减费 250 余万元。

生存认证工作由线下全面推向线上办理。吕梁市借助山西省人社厅推出的“民生山西”手机 app,引

导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引导通过手机客户端完成。2019 年,全市认证 4.6 万余人,认证率达 95%。实行社保

卡发放养老金业务,引导退休人员做好社保卡更换工作。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全市领取待遇人数 5.16 万

人,社保卡发放人数 4.54 万人,社保卡发放率 88% ;市本级领取待遇人数 4897 人,社保卡发放率 100%。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04 年 9 月,吕梁市人民政府在全国首家印发《吕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试行)》(晋

政发〔2004〕11 号)。《办法》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由个人缴存、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

所有资金纳入农民个人储蓄账户管理,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农民从 60 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中个

人缴费分 300 元、600 元、900 元 3 个档次,县级财政相应给予 30 元、60 元、90 元的缴费补助,个人

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20 按月计发。至当年底,全市收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600

万元,参保农民 18 万人,重点覆盖乡镇企业和小康村。2005 年 5 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吕梁市确定

为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唯一一个贫困市进行试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10 年 6 月,吕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吕政

发〔2010〕38 号),引导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明确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来

源仍由个人缴存、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所有资金均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参保人从 60 周

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中 :个人缴费设 100—500 元 5 个缴费档次,最高缴费封顶 1000 元,参保人自主

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财政补贴根据缴费档次给予 30—50 元的政府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有条件的村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可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对农村重度残疾人、

五保户等特殊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政府为其全部(或部分)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村独生

子女和双女父母,县级在最低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不低于每人每年 20 元的补贴。养老金待遇由

第739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91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国家及省级试点县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均为每人每月 55 元,有条件

的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 按月计发。2011 年 4 月 2 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家级贫困县的新农保试点县——岚县检查,推动全国

新农保试点覆盖面由当年原定的 40% 扩大到 60%。同年 7 月,吕梁市 13 个县(市、区)新农保在全国

率先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全覆盖。2012 年 9 月,吕梁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郭万明被国务院

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至 2013 年底,全市新农保参保 163.92

万人,全市年征缴保费 1.5 亿元,年发放养老金 3.29 亿元。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1 年 7 月,吕梁市 13 个县(市、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率先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全

覆盖。9 月,吕梁市政府出台《关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11〕27 号),

引导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

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养老金待遇的发放

等均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基本一致。其中 :个人缴费设 100—1000 元 10 个缴费档次,参保人

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财政补贴根据缴费档次给予 30—50 元的政府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

共同负担。至 2013 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参保 8.43 万人。全市年征缴保费 1250.82 万元,年发放养老金

2024.91 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4 年 11 月,吕梁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吕梁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

通知》(吕政发〔2014〕20 号),规定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

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特殊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金待遇的发放等均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并进行制度的统一和参保群体的统一。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

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设 100—2000 元 12 个档次,最高缴费封顶 2000 元,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

次,多缴多得 ;财政补贴根据缴费档次给予 30—80 元的政府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全市基

础养老金月最低领取标准为 70 元。2014 年 12 月,在全国第一家上线“吕梁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参

保信息、历年缴费明细、发放明细等信息可以直接查询,后升级“吕梁农保网上办事大厅”,增设“我要

参保、我要缴费、我要转保、我要领取、我要认证、我要查询、我要补缴、我要证明、我要退保、进度跟踪”

十大线上全量业务操作功能与信息留言反馈功能,关注、绑定人数达到 30 多万人。2015 年 1 月,在全国

首家研发上线“吕梁农保中心—建设银行社保卡直连代收付”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社会保障卡预存代扣

养老保险费、代发养老金,并在乡村布放 2000 多台电话 POS 机。按照“商户 +POS 机”“协办员 +POS 机”

模式,为城乡居民就近或不出村使用社会保障卡存、取款提供便利条件。2016 年 10 月,该模式实现全市

全覆盖,并推广到晋中市、晋城市、运城市、阳泉市等市。同时,吕梁市财政在基础养老金出口补每人

每月增加 6 元,全市基础养老金月最低领取标准提高至 114 元,13 个县(市、区)均建立 1000 元的丧葬

补助费制度,并为 37.43 万多贫困人口(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每年代缴 100 元。

2015 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82.02 万人,其中,缴费 140.64 万人,领取人

41.38 万人 ;累计征缴保费 17.82 亿元,本年发放养老金 4.97 亿元。

2017—2019年,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 100元,市、

县两级参保率均超过 96% 以上。2019 年,开发“吕梁农保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掌

上办、远程办”服务,解决疫情期间参保群众办事难问题。同时,全市全面取消发放数据向银行手工报盘,

第740页

692 第八编  经济综述 建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发放银行信息系统的联网接口,全面使用社银直联发放养老金,社保卡使用率

100%,位于全省第一。2019 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212.95 万人,其中,缴费

人数 158.65 万人,领取人数 54.29 万人 ;累计征缴保费 26.38 亿元,本年发放养老金 7.15 亿元。

失业保险

1986 年 10 月,吕梁地区建立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开设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专户,隶属于同级劳动服

务公司。1987 年 2 月,启动职工待业保险业务,参保职工 7 万人,参保范围为国营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

单位合同工。企业按职工标准工资的 1% 在缴纳所得税前缴费,由企业开户银行按月代扣,基金实行县

级统筹、地级调剂。1993 年,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0.6%—1% 缴纳待业保险费,待业救济金以当地民

政部门社会救济金额 120%—150% 为标准,结合待业职工待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发放,不再与本人

工资挂钩。1995 年 5 月,《山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全区待业保险所统一更

名为失业保险所。同年 10 月起,职工本人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职工

按本人工资额的 0.5% 缴费。全年共征缴失业保险基金 143 万元,参保职工 9 万人。1996 年,全区失业

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基金全部在同级财政部门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1998 年 7 月起,全区缴费

比例提高为企业按工资总额的 2%、职工按工资额的 1% 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以一定比例调剂用于保障下

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1999 年,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失业保险待遇由缴费时间确定,失业

保险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2002 年,中石化吕梁分公司裁员,全区失业保险正式接收失业人员,

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2003 年 5 月,地区失业保险所更名为地区失业保险管理中心,隶属于地区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全年参保人数 11 万人,共征缴基金 636 万元,领取人数 1360 人,发放失业保险金 250 万元。

2004 年,地区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全年共征缴基金 1009 万元,参保职工 15

万人。2010 年 8 月,吕梁市政府制定《吕梁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县(市、区)中心失

业保险基金全额上划,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全年共征缴基金 3533 万元,参保人数 15 万人,

领取人数 4218 人。至 2015 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2.17 万人。

2015 年以后,吕梁市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

业”的作用。同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晋

人社厅发〔2015〕20 号),进一步扩大稳岗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

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及中小企业等四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

保缴费的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2018 年,进一步放宽稳岗补贴返还条件,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

费 1 年以上且上年不欠费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 的稳岗补贴,用于企业稳定

职工岗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人社厅函

〔2018〕1205 号),加大稳岗补贴力度,对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

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60%。

2019 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2.75 万人 ;征收保险费 8269.06 万元 ;为 2276 名失业人员发放失

业保险金 1771.2 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9.3 万元 ;为 123 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997 万元,惠及 32624

名企业职工 ;为 189 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32.05 万元。

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

2001 年 3 月,吕梁地区行署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用人单位

以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 6% 缴纳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年工资总额的 2% 缴纳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

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 30%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由职工按医疗保险规定范围支付门诊

医疗费。2003 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每人每月缴纳 5 元,其中单位 3 元、个人 2 元。2005 年 7 月,吕

第741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93

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直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吕政办发〔2005〕

143 号),规定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 4 万元。至年底,全市参保人数 14.3 万人,收缴医疗

保险基金 6564 万元。2008 年 7 月,住院起付线由按本人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 8% 调整为二级以上医疗

机构 600 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 500 元,转诊转院(本省)和特殊检查治疗个人自付比例由 15% 调整为

10%,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 20% 调整为 10%,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

人负担 10% 调整为 5%。同年 10 月,吕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

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吕政办发〔2008〕40 号),规定公务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

上至本人缴费工资的 6 倍以下部分再补助 90%,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上个人负担

部分补助 40%,单位在职职工每年补助 150 元,退休人员每年补助 200 元,所补资金划入个人账户。至

年底,参保人数 20.7 万人,全市收缴医疗保险基金 1.6 亿元,费用支出 1.27 亿元。

2009 年 7 月,吕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吕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吕

政办发〔2009〕22 号),规定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成年非

从业城镇居民、未成年城镇居民(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学校学生)、

驻吕梁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可参加城镇居

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按三级医院 50%、二级医院 55%、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 60% 支付,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两年从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 1%,最高增加 5%,最高支付

限额 3 万元。至年底,全市参保人数 62.9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 21.9 万人、城镇居民 41 万人 ;全市收缴

医疗保险基金 22398 万元,费用支出 17482 万元。2010 年 11 月,大病医疗保险封顶线从 4 万元提高到

8 万元,增加糖尿病综合征、三期高血压、精神分裂症、红斑狼疮、帕金森、白癜风、肺结核 7 种慢性

病病种,支付比例提高到三级医院 60%、二级医院 65%、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0%,最高支付

限额由 3 万元提高到 6 万元。至年底,全市参保人数 66.8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 25.8 万人、城镇居民 41

万人;全市收缴医疗保险基金 26333 万元,费用支出 24862 万元。2014 年 3 月,吕梁市人民政府出台《吕

梁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吕政办发〔2014〕7 号),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

病保险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负责,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承办机构签订

相关协议并联合承办具体业务。2015 年,吕梁市城镇基本医保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扩大城

镇职工慢性病门诊报销病种,启动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居民大病保障水平。至年底,全

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84.09 万人。

2016 年 11 月 14 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 2017 年起,

筹资标准分别为 2017 年 600 元、2018 年 670 元、2019 年 740 元。实行统一报销政策,其中市内三类

收费医院 85%、市内二类收费医院 75%、市内一类收费医院 70%、市外省内医院 60%、省外医疗机构

55%。慢性病病种提高到 42 种,最高封顶线提高到 15000 元。大病保险对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超过 1 万元

以上部分,按照 75% 比例支付,封顶线 40 万元。2019 年 10 月,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吕梁市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19〕59 号),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

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将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行市级统筹,市、县(市、

区)两级经办,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4 年,吕梁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文水县确立为试点县。全年文水县农民参合

率 63.15%,每人每年缴纳 31 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40%。2006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

扩大为文水县、临县、柳林县、孝义市 4 个县(市),参合农民 128.2 万人,参合率 87.48%,资金筹集

第742页

694 第八编  经济综述 由每人 31 元增加到 50 元,经费总额 6000 余万元。2007 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市、区)

达到 10 个。2008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市 13 个县(市、区),参合农民 266 万人,筹资 4.02

亿元。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患者随时出院、随时结算、随时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合作

医疗报销窗口及时为患者服务。2011 年,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150 元提高

到 230 元。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 61% 提高到 70% 左右,最高

支付限额由 4 万元提高到 5 万元以上,实现门诊加住院“双统筹全覆盖”。2013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筹资标准增加到每人每年 340 元,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 15 万元,重大疾病病种增加到 20 个,

在市二、三级综合医院单病种付费病种由 5 个扩大到 30 个,省外就医实行医药费用保底政策。全市参

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 276.27 万人,参合率 98.64%。2015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 390 元

提高到 470 元,门诊慢性病保障由 30 种增加到 35 种,重大疾病保险由 23 种增加到 24 种。全面实施大

病保险,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 90%,县级补偿 75%—80%,市内三级医院

补偿 65%,市外三级医院补偿 60%。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 60%—80%,封顶线提高到 150—200 元,住

院补偿封顶线 15 万元。2016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 470 元提高到 540 元,将恶性肿瘤(放、

化疗)、终末期肾病(透析期)、白血病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11 月

14 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7 年起,筹资标准分别为 2017

年 600 元、2018 年 670 元、2019 年 740 元。实行统一报销政策,其中市内三类收费医院 85%、市内二

类收费医院 75%、市内一类收费医院 70%、市外省内医院 60%、省外医疗机构 55%。慢性病病种提高到

42 种,最高封顶线提高到 15000 元。大病保险对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超过 1 万元以上部分,按照 75% 比

例支付,封顶线 40 万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998 年,吕梁地区开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范围主要集中在县(市)政府所在地

城市居民。1999 年,全区为 2100 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28 万元。2001 年,城市最低生

活保障对象由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育人员逐步扩大到下岗、失业和企业中

特困职工。全年为 3.26 万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13.5 万元。2002 年,全区城市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覆盖面扩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2004 年,市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成立,全年为 9.63 万名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5413.6 万元,每月人均救助 46.8 元。

2006 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

高到每月人均 135—165 元,拉开救助档次,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接受群

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运行机制,加大调查复核力度,完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

发展。2007 年,提高困难对象救助水平,从同年 8 月至 2008 年 1 月,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每月人均发

放生活补贴 15 元,同年 10—12 月,月人均增发 10 元临时补贴,11 月 1 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和月人均

补差提高 10 元,并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 11 月、12 月两个月每户发放 24 元液化气补贴资金,供热补助

187 户。全年为 10.29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8840 万元,每月人均救助 72 元。2008 年,城市

低保标准每月人均提高 50 元,全市为 10.39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5 亿元,月人均救助 124 元。

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十三条意见》(吕政发〔2008〕9 号),加强城乡

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2011 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吕梁市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

法(试行)》和《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意见(试行)》。全年共为 10.93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3.06 亿元,每月人均救助 237 元。2013 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

实施意见》(吕政发〔2013〕27 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30 元,各县(市、区)城市低保

第743页

第三章  经济体制改革 695

达到每月人均 290—350 元。2014 年,市政府办公厅成立吕梁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组,市

民政局制定下发《吕梁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和《关于切实强化低保工作管理的通知》,

从资格条件、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分类施保、资金发放、动态管理

等方面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工作,并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政策业务培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

市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排查,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设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

热线,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年共为 10.7 万名

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3.33 亿元,每月人均救助 250 元。2015 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更名为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加挂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牌子。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进

一步加强低保工作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低保工作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先后

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专项整治,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活

动,全市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得到提升。全年共为 9.47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3.1 亿元,月人

均救助 253 元。2016 年,市民政局、市统计局联合印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试

行)》(吕民发〔2016〕6 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

查全面落实补差救助的通知》(吕政办函〔2016〕24 号),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实行低保申请家庭经济

状况核查及补差救助。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 383 元,全年共为 7.71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3.22

亿元。2017 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 403 元,全市为 4.51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9 亿

元。2018 年,联合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吕民发〔2018〕55 号),加强工作力量,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 433 元,全年共为 3.36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41 亿元。2019 年,

继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 533 元,全年共为 2.74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5 亿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04 年,市民政局确定“低标准起步、少人数救助、逐步全员纳入”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

原则及村、乡、县、市四级 1 2 4 3 筹资办法,培养方山县、汾阳县、柳林县 3 个典型,以点带面,为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奠定基础。2006 年,市政府下发《吕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全市农村低

保工作在农村特困户救助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救助标准由地方政府按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

的衣食住行医教等费用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年为 8.35 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

救助资金 1563.34 万元,每月人均救助 16.7 元。2007 年,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

民政部门审批程序,完善张榜公示、民主监督等措施办法,乡村两级建立农村低保工作档案。农村低保

对象年人均救助水平由 360 元提高到 432 元。2008 年,基本建立低保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分级负责的投

入机制,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障农村低保工作运行。全年为 13.09 万名农

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7172.9 万元,每月人均救助 56 元。2011 年,全市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

提高 22 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 1188—1864 元。农村低保对象由 2006 年的 8.35 万人增加到 20.69

万人,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12 年,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22 元,全年为 30.33 万名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2.69 亿元,每月人均救助 97 元。2013 年,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复核工作的通知》,从

低保的基本原则、认定条件、工作程序、动态管理、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以及监

管机制 6 个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 24 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 1740—2640 元。

全年为 30.53 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3.74 亿元,每月人均救助 105 元。2014 年,农村低保标准

提高 17%,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 2076—3072 元。2015 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12.3%,农村低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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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第八编  经济综述

准达到年人均 2328—3444 元,全年为 29.77 万名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4.86 亿元,每月人均救助 142 元。

2016 年,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 2628—3684 元,全年为 29.23 万名农村低

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5.72 亿元。2017 年,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

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吕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

施方案》(吕政办发〔2017〕109 号)。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 3228—3924 元,全年共为 18.25 万名农

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4.64 亿元。2018 年,市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

行动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吕民发〔2018〕82 号)和《关于做好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工

作措施》(吕民发〔2018〕31 号),完善“支出型贫困”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困难的一、二级成年

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三级智力、

精神残疾人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全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 3588—4146 元,共为 15.66 万名农村

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4.59 亿元。2019 年,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巩固提

升工作的通知》(吕民发〔2019〕57 号),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同时,印

发《2019 年吕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吕民函〔2019〕9 号),对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

复核,重点治理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漏保”等问题,确保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农村低

保标准达到年人均 4188—4764 元,全年为 13.79 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4.81 亿元。

住房公积金

1993 年 8 月,吕梁地区率先在全省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 年,吕梁地区改革公房租金,

出售公有住房,推行多种形式的集资建房,开始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截至 2004 年年底,市直所

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条管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

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乘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

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截至 2010 年底,全市参加住房公积金人数 11.61 万人,缴存比例

从 2003 年的 3% 提高到 2010 年的 8%。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58 亿元。2013 年,全市缴

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18.10 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 11.47 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74 亿元。2016

年,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印发《关于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的通知》(吕房金计

〔2016〕95 号)、《关于实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方式的通知》(吕房金计〔2016〕96 号)、《关于退

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吕房金计〔2016〕82 号)。全市实缴单位 4219 家,实缴职工 30.62 万人,

缴存 16.92 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9.77 亿元。2017 年,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

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吕房金法〔2017〕61 号)。全市实缴单

位 4243 家,实缴职工 31.14 万人,缴存 20.78 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23 亿元。2018 年,吕

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吕房金法发〔2018〕126

号)。全市实缴单位 6461 家,实缴职工 42.39 万人,缴存 20.69 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67 亿元。

2019 年,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优化有关业务办

理的通知》(吕房金法发〔2019〕94 号)。全市实缴单位 3646 家,实缴职工 19.53 万人,缴存 27.87 亿元,

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6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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