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政策汇编(滨江)

发布时间:2023-5-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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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政策汇编(滨江)

: 691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 2023 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申请企业须符合《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所申报类型企业的各项认定标准。(四)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五)已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或者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组织实施程序(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申报时间。《实施细则》明确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年敞口线上申报,各级经信部门按季集中进行评价。2023 年一季度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2.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 录 “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梯 度 培 育 平 台 ”(https://zjtx.miit...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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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政策汇编(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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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

申请 2023 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

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

(三)申请企业须符合《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中

所申报类型企业的各项认定标准。

(四)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

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开展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五)已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

冠军产品的企业,或者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 50%)的企业,以

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申报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

二、组织实施程序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申报时间。《实施细则》明确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年敞

口线上申报,各级经信部门按季集中进行评价。2023 年一季

度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

2.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

登 录 “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梯 度 培 育 平 台 ”

(https://zjtx.miit.gov.cn/)注册后,线上填报《创新

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 1 规定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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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PDF 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企业不需另行提交纸质

材料。

3.审核评价。企业所在区、县(市)经信局根据评价标

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

并于 3 月 20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和评价通过企业

名单汇总表(附件 2)以 PDF 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报市经信

局;市经信局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

周,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经信厅。由省经信厅按季集中公告

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申报时间。《实施细则》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线上

申报端口每年在一季度、三季度共开放两次,各级经信部门

同步开展审核认定工作。2023 年一季度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

2.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有效期内

(或今年已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

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 3 规定的顺序,以 PDF 形式整理至一个

压缩包上传。同时,申报企业需于 3 月 30 日前向所在区、

县(市)经信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具体包括申请表(在

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和佐证材料(按附件 3 顺序),纸质材料

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3.审核认定。企业所在区、县(市)经信局根据评价标

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

第703页

: 693

并于 4 月 6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和推荐企业名单汇

总表(附件 4)以 PDF 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报市经信局;市

经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和实地抽

查,并向省经信厅推荐上报。省经信厅进行审核、实地抽查,

并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由省

经信厅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推荐,请各区、县(市)优先推荐符

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条件和标准的企业。

(三)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推荐

1.申报时间。工信部明确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线上申报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0 日。

2.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有效期内

(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申请企业

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暂行办法》有关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附件 5),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

培育平台”线上填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

书》(附件 6,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将佐证材料按附件

10 规定的顺序,以 PDF 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时,

申报企业需于 4 月 10 日前,向所在区、县(市)经信局提

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其中 2 份将

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2 份仅装订申请书)以及

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包括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

料,每家企业 1 个 PDF 文件)。纸质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

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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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推荐。各区、县(市)经信局应严格审核企业填

报数据真实性和线上线下一致性,在企业报送的一式四份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第十项“初核推

荐”栏中对初核指标进行勾选,加盖单位公章,并于 4 月 15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

7)以 PDF 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对各

区、县(市)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向省经信

厅推荐。

(四)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1.申报时间。工信部明确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线上复核申报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0 日。

2.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方式,申请复核

的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

请书》(附件 8,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将佐证材料按附

件 10 规定的顺序,以 PDF 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上传。同

时,申请复核企业需于 4 月 10 日前,向所在区、县(市)

经信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其

中 2 份将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2 份仅装订

复核申请书)以及复核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包括企

业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每家企业 1 个 PDF 文件)。纸质

材料应与线上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3.复核推荐。有关区、县(市)经信局要坚持严标准、

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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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

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也需说明原因,并于 4 月 15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企业

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 9)以 PDF 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报市

经信局;市经信局进行审核、抽查后,将复核情况报省经信

厅。

附件 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 2 2023 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 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 4 2023 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名单汇总

表.docx

附件 5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docx

附件 6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 7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 8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附件 9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10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 11 申报咨询电话及材料报送地址.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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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一、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直通条件的,请

按以下顺序打包成 1 个压缩包上传佐证材料:

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在培育平台填写

后下载打印,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在

“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

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

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申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直通车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之一):

(1)2020-2022 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

件(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

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防科技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

奖、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浙江省技术发明奖限三等奖及以上;

获奖证书需体现企业名称,如有更名,请附更名材料);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技术创新示

范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等荣誉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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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佐证材料(包括国

家、浙江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

工作站);

(4)2020-202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 500 万元以上佐证

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

让股权不超过 30%证明材料)。

二、不满足直通条件需通过评价指标计算得分的,请按

以下顺序打包成 1 个压缩包上传佐证材料:

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在培育平台填写

后下载打印,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在

“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仅需要

提供以下四部分:①带防伪码审计报告首页、②资产负债表、

③利润表、④审计报告附注中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

收入、研发费用部分内容,企业有研发费用但审计报告中未

体现的可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每页需会计事务

所签章);

4.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只需

提供符合要求的评分值较高的 1 项知识产权;不包含转让未

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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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8

5.2020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

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

行为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申报企业信

用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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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一、格式要求

请严格按照文件格式、命名要求和顺序要求,将佐证材

料分类整理为以下 6 个 PDF 文件,并打包形成一个压缩包文

件上传。

二、内容要求

01-企业申请表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PDF 文件内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

打印,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并在封面加盖公章)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02-2021 年和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PDF 文件内容:

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仅需以下四部分:

①带防伪码审计报告首页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④审计报

告附注中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研发费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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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1

内容,企业有研发费用但审计报告中未体现的可提供研发专

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每页需有会计事务所签章或者有防伪

码,否则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无需上传所有的审计报告内

容。

0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PDF 文件内容:

2020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

料,如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需提供信用修复截图。(使用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仅需查询首页《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截图,无需完整报告)。

04-达到评价指标 60 分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PDF 文

件内容:

达到评价指标 60 分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佐

证材料应在有效期内。(顺序如下表格)

佐证内容 相关材料明细

第 1 项

主导产品所属

领域

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

白”取得实际成效或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

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等说明材料(200 字

以内)

第 2 项 数字化水平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数字化水平测评结果截图

第 3 项 质量管理水平

1)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复印件;

3)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4)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第712页

: 702

第 4 项 特色化指标

1)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说明材料(是否属于《浙江省全球先

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培育“415X”产业集群明

确的产业领域或市级重点产业导向或县(市、区)重点产业导向,

200 字以内)

2) 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可通过自证方式证明);

3) 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佐证材料;

4) 获“品字标浙江制造”或“浙江制造精品”认证或五星级及

以上管理标杆企业佐证材料;

5) 开展过境外并购或在境外设立分公司或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

佐证材料;

6) 获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佐证材料;

7)获评省级未来工厂或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佐证材料。

第 5 项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第 6 项 研发人员占比

1) 2022 年 12 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2) 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第 7 项 研发机构级别 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05-直通车证明材料 PDF 文件内容:

如果符合直通车条件,需提供直通车证明材料(至少提

供以下四项之一)

1. 2020~2022 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

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

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2021~2022 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 1000 万元以上的

证明材料;

3.2021~202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

实缴额)6000 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

第713页

: 703

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出让股权不

超过 30%证明材料);

4.2021~2022 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

赛全国 500 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06-新增股权融资材料 PDF 文件内容: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新增

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

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须)(同

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第714页

: 704

第715页

: 705

附件 5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

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

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

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

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

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

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

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

于 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

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

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第7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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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

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

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

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

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

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

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

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 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

第717页

: 707

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

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

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

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

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第718页

: 708

附件 6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第719页

: 709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第一至第九部分由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

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线上填写后打印加盖公章。

第十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

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

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且至少三年内不得申请。

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报送纸质材料,作为我

部审核的工作依据。纸质材料应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

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十部分”所

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

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720页

: 710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 省 市(区) 县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 机

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

实际控制

人 国 籍

联系人 电话 手 机

传真 E-mail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企业规模属于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所属行业

1 2 位数代码及名称:

具体细分领域 4 位数代码及名称:

企业类型 □国有 合资 □民营 □外资

是否与现有“小巨

人”企业存在控股关

□否 □是,存在控股关系企业名称:

同集团内是否有其

他生产相似主导产

品企业获得认定或

申报

□否 □是,获认定/申报企业名称:

上市情况

□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

□已上市 (股票代码: )

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1.上市进程:□ 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 已提交上市申请

2.拟上市地: □上交所 主 板 □上交所 科创板

□深交所 主 板 □深交所 创业板

□北交所 □境外

二、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重要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全职员工数量 人 人 人

其中:研发人员数量 人 人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

净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第721页

: 711

净利润增长率 % % %

资产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 %

上缴税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权融资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对应估值 万元 万元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万元 万元

境内债券 万元 万元 万元

境外债券 万元 万元 万元

近3年是否申请银行贷款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信贷满足率 %(企业获批贷款额度/贷款申请额度);

所获得贷款主要用于下面哪些事项: □日常生产经营 □扩大生产

□研发及技术改造 □海外分支机构运营及投资并购(可多选)

下一步融资计划

资金需求额: 万元;

计划融资方式: □银行贷款 □股权融资 □债券融资 □上市融资 □其他

三、专业化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

四、精细化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

证情况(可多选)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

支撑情况(可多选)

□研发设计 CAX □生产制造 CAM □经营管理 ERP/OA

□运维服务 CRM □供应链管理 SRM □其他 (请说明)

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

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多

选)

□UL □CSA □ETL □GS

□其他 (请说明)

数字化赋能

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 □是 □否

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

示范项目

□是 □否

企业资产负债率 %

五、特色化

2021 年 2022 年

主导产品国际细分市场

占有率

国际市场占有率: % 国际市场占有率: %

第722页

: 712

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

占有率

国内市场占有率: % 国内市场占有率: %

主导产品出口额 万元 万元

企业自有品牌个数 个 个

企业自有品牌销售收入 万元 万元

六、创新能力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

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

技术研究院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企业工程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院士专家工作站 □有 □无

博士后工作站 □有 □无

合作院校机构名称(3 个以内)

1. 2. 3.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300 字):

相关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研发费用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

入总额比重

% % %

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比

% % %

拥有与主导产品有关的 I

类知识产权情况

I 类知识产权总数 项。

其中发明专利 项;植物新品种 项;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项; 国家新药 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项。

近3年是否获得国家级科

技奖励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年份 年,名称 ,排名

近 3 年进入“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 5 0 强企业组名单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年份 年,排名

七、产业链配套

所属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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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3

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

实现“补短板”“填空白”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补短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替代进口的国外企业(或产品)名称:

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0 字以内):

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

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1. 2. 3.八、主导产品所属领域

主导产品名称(中文)

主导产品类别2行业领军企业

(3 个以内)

1. 2. 3.是否属于工业“六基”领

□否 □是 如是,请打勾

□核心基础零部件 □核心基础元器件 □关键软件

□先进基础工艺 □关键基础材料 □产业技术基础

九、其他

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

订的已批准发布标准数

量和名称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总数 项。

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名称: (请填写代表性标准,不超过 5 项)

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

号(有效期内)

1.高新技术企业 □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5.绿色工厂 □ 6.质量标杆 □

7.《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 □

8.是否享受过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保险补偿试点政策 □

9.其他□ (请说明)。

境外经营情况

境外并购情况: □无

□有 总金额,具体情况:

境外设立分公司情况: □无

□有 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情况:□无

□有 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2 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 4 位数字代码及名称。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

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第724页

: 714

向境外支付专利使用费:□无

□有 总金额,具体情况:

近2年是否承担过国家重

大科技项目

□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近2年是否获得过国家级

技术创新类项目

□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2000 字以内,

请勿另附页)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

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及技术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参与关键核心

技术攻关等情况;所属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

三、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

真实性声明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十、初核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

初核指标

(如符合,

请在对应

专业化

指标

1.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 □ ;

2.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70% □ ;

3. 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 ;

第725页

: 715

□ 后面

打“√”;

如不符

合,打

“×”;

如未勾

选,视为

不符合)

精细化

指标

4. 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 ;

5.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 ;

6. 截至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 ;

特色化

指标

7.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

响力 □ ;

8. 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 ;

创新能力

指标

同时满足 9、10、11 项,或满足 12、13 中的一项视为满足创新能力指标

要求。

9.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 ,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

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 □ ;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

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 □ ;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 2 年内

新增股权融资总额 8000 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 3000 万元以上,研

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 50%以上 □ ;

10.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

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

11. 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

经济效益 □ ;

12.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 ;

13.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 强企业组名

单 □ ;

产业链配

套指标

14.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

作用 □ ;

主导产品

所属领域

指标

15. 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 □ ;

其他指标

16.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

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

17. 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有效

期内) □ ;

省级中小

企业

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必填,须

盖章)

经初审核实:

该企业 符合□ 不符合□ 初核指标中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

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和其他指标;

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 不同意推荐□ 。

推荐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726页

: 716

第727页

: 717

附件 8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复 核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第728页

: 718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第一至第九部分由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

“小巨人”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线上填写后打

印加盖公章。第十部分由推荐单位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上传相关

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

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且至少三年内不得申请。

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报送纸质材料,作为我

部审核的工作依据。纸质材料应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

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第十部分”所

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

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报《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本复核申请书留存备查。

第729页

: 719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 省 市(区) 县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手 机

控股股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实际控制

人 国 籍

联系人 电 话 手 机

传真 E-ma il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企业规模属于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所属行业3 2 位数代码及名称:

具体细分领域 4 位数代码及名称:

企业类型 □国有 合资 □民营 □外资

是否与现有“小巨

人”企业存在控股关

□否 □是,存在控股关系企业名称:

同集团内是否有其

他生产相似主导产

品企业获得认定或

申报

□否 □是,获认定/申报企业名称:

上市情况

□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

□已上市 (股票代码: )

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1.上市进程:□ 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 已提交上市申请

2.拟上市地: □上交所 主 板 □上交所 科创板

□深交所 主 板 □深交所 创业板

□北交所 □境外

二、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重要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全职员工数量 人 人 人

其中:研发人员数量 人 人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

净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第730页

: 720

净利润增长率 % % %

资产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 %

上缴税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权融资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对应估值 万元 万元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万元 万元

境内债券 万元 万元 万元

境外债券 万元 万元 万元

近3年是否申请银行贷款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信贷满足率 %(企业获批贷款额度/贷款申请额度);

所获得贷款主要用于下面哪些事项: □日常生产经营 □扩大生产

□研发及技术改造 □海外分支机构运营及投资并购(可多选)

下一步融资计划

资金需求额: 万元;

计划融资方式: □银行贷款 □股权融资 □债券融资 □上市融资 □其他

三、专业化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

四、精细化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

证情况(可多选)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

支撑情况(可多选)

□研发设计 CAX □生产制造 CAM □经营管理 ERP/OA

□运维服务 CRM □供应链管理 SRM □其他 (请说明)

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

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多

选)

□UL □CSA □ETL □GS

□其他 (请说明)

数字化赋能

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 □是 □否

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

示范项目

□是 □否

企业资产负债率 %

五、特色化

2021 年 2022 年

主导产品国际细分市场

占有率

国际市场占有率: % 国际市场占有率: %

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

占有率

国内市场占有率: % 国内市场占有率: %

第731页

: 721

主导产品出口额 万元 万元

企业自有品牌个数 个 个

企业自有品牌销售收入 万元 万元

六、创新能力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企 业 自 建 或 与 高 等 院

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

技术研究院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企业工程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自建 个

院士专家工作站 □有 □无

博士后工作站 □有 □无

合作院校机构名称(3 个以内)

1. 2. 3.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300 字):

相关指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研发费用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

入总额比重

% % %

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比

% % %

拥有与主导产品有关的 I

类知识产权情况

I 类知识产权总数 项。

其中发明专利 项;植物新品种 项;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项; 国家新药 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项。近 3 年是否获得国家级

科技奖励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年份 年,名称 ,排名

近 3 年进入“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 50 强企业组名单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年份 年,排名

七、产业链配套

所属产业链

第732页

: 722

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

实现“补短板”“填空白”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补短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替代进口的国外企业(或产品)名称:

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0 字以内):

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

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1. 2. 3.八、主导产品所属领域

主导产品名称(中文)

主导产品类别4行业领军企业

(3 个以内)

1. 2. 3.是否属于工业“六基”领

□否 □是 如是,请打勾

□核心基础零部件 □核心基础元器件 □关键软件

□先进基础工艺 □关键基础材料 □产业技术基础

九、其他

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

订的已批准发布标准数

量和名称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总数 项。

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名称: (请填写代表性标准,不超过 5 项)

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

号(有效期内)

1.高新技术企业 □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 □ 省级 □ )

5.绿色工厂 □ 6.质量标杆 □

7.《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 □

8.是否享受过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 □

9.其他□ (请说明)。

境外经营情况

境外并购情况: □无

□有 总金额,具体情况:

境外设立分公司情况: □无

□有 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情况:□无

□有 出资总额,具体情况:

4 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 4 位数字代码及名称。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

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第733页

: 723

向境外支付专利使用费:□无

□有 总金额,具体情况:

近2年是否承担过国家重

大科技项目 □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近2年是否获得过国家级

技术创新类项目 □否 □是 如是,请填写名称

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

(2000 字以内,

请勿另附页)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

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及技术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参与关键核心

技术攻关等情况;所属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

三、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

真实性声明

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十、初核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

初核指标

(如符合,

请在对应

专业化

指标

1.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 □ ;

2.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70% □ ;

3. 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 ;

第734页

: 724

□ 后面

打“√”;

如不符

合,打

“×”;

如未勾

选,视为

不符合)

精细化

指标

4. 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 ;

5.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 ;

6. 截至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 ;

特色化

指标

7. 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

响力 □ ;

8. 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 ;

创新能力

指标

同时满足 9、10、11 项,或满足 12、13 中的一项视为满足创新能力指标

要求。

9.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 ,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

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 □ ;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

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 □ ;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 2 年内

新增股权融资总额 8000 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 3000 万元以上,研

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 50%以上 □ ;

10.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

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

11. 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

经济效益 □ ;

12.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 ;

13.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 强企业组名

单 □ ;

产业链配

套指标

14.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

作用 □ ;

主导产品所

属领域指标

15. 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 □ ;

其他指标

1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

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

省级中小

企业

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必填,须

盖章)

经初审核实:

该企业 符合□ 不符合□ 初核指标中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

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和其他指标;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 不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735页

: 725

第736页

: 726

附件 10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佐证材料清单

1.2020 年、2021 年、2022 年,12 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

明。

2.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采购的信息化建

设、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

开发的系统,请上传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3.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2021 年、2022 年证明

材料。(企业可自证)

4.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5.知识产权证书。

6.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非必须)

7.近 3 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 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非必须)

8.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

证资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企业工程中心证

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证书、博士后工作站证书等)。

9.上年度营收 5000 万以下企业提供近两年新增融资佐

证,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非必须)

10.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对应的证书。

第737页

: 727

11.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对应

的证书。

12.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相应的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

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13.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第738页

: 728

附件 11

申报咨询电话及材料报送地址

区县咨询电话:

滨江区经信局赵海霞、黄婷婷,电话:89520447、

89520456;

市级咨询电话: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郑振华、吴程思,电话:87063976、

87296791;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谢波超,电话:85257080;

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100 号滨江区人

民政府 1238 办公室(材料量大且需当面审核,请勿快递)。

第739页

: 729

10.关于做好2022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

报和 2023 年度标准预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

高新〔2022〕13 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为确保杭州

高新区(滨江)2022 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补兑现精准、2023

年度标准奖补预算精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内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在高

新区(滨江)的符合高新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

人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其法人代表。

二、申报事项

1.政府质量奖。获得 2022 年度杭州市政府质量奖、高

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的组织;

2.发布标准。2022 年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和“浙江制造”标准的组织;

3.品字标企业。2022 年取得“品字标”认证证书的组织;

4.试点示范。2022 年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

示范项目的组织;

5.其他。2022 年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

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

6.滨质授信。符合上述 1-4 项,可同时申请获得建设银

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民生银行、泰隆银行

第740页

: 730

滨江支行等 6 家银行授信,无需抵押物。

三、预申报事项

2022 年已立项未发布、2023 年拟立项和 2023 年拟发布

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事项应填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

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附件 1),并经法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审核盖章。

1.政府质量奖资助,以各级发布的正式获奖文件为准;

2.发布标准资助,应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

标准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请随带标准文本原件,核对后返还)(标准文本页数

较多的,复印封面、目次、前言和首页即可)。国际标准还

应提供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品字标企业资助,应提供浙江制造认证证书;

4.试点示范资助,应当提供试点示范申请表(申请时已

经我局盖章同意)和各级正式发布的通知;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应提供申请资料、加

入通知、官网查询信息截屏、历年会费缴纳凭证、历年参加

标准化组织活动印证材料等;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

会(分技术委员会)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6.2022 年已立项未发布、2023 年拟立项和 2023 年拟发

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应填写汇总表(附件 2),

第741页

: 731

未填写的 2023 年度奖补时不予兑现。预申报事项无需印证

材料。

五、奖补政策

1.新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单

位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

省、市、区政府质量奖提名的,分别给予单位 100 万元、50

万元、25 万元、10 万元奖励。

2.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

的,分别给予企业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 20 万元、

10 万元奖励。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参与制定“浙

江制造”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 10 万元、5 万元的奖

励。

3.新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给予企业 20 万元奖励。

4. 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

每项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资助。

5.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或者引进国家标准化

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万

元、20 万元的资助。

6.“滨质授信”额度及利率按照 6 家银行发布的办法执

行,不得要求企业提供质押物。

六、申报程序

请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第742页

: 732

不需要装订)交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

局标准计量科。电子稿请发至邮箱 bjscjgj 2022@163.com。

联系人:吴元阵,联系电话:89838836;郭梦舟,联系电话:

89837172。地址:滨江区江陵路 609 号 102 室。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xls

附件 2: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浙江制造”标

准发布汇总表.xls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

2023 年 1 月 3 日

第743页

: 733

杭州高新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

第744页

: 734

XX 单位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

“浙江制造”标

准发布汇总表

第745页

: 735

11.关于开展 2023 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

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

强 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示范带

动高质 量发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

法》 (杭政 办函〔2023〕48 号 ) 有关规定,现就申报 2023

年杭州市人民政 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

环境保护的组织 (包括企业或其他组织) ,凡符合基本条件

的 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

和服务 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

的龙头骨干 企业, “专精特新”等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

业,在 “品字标” 品牌、知识产权示范、重点商标等建设

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 积极申报;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

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的组织申报。 申报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

奖遵循自愿原则。 申报及评审不 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 1 )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 5 年

以上;

( 2 )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

性标 准和产业政策要求,制造业规上企业上一年度 “亩均

第746页

: 736

效益”综 合评价结果达到 A 档;

( 3 )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 3 年并取得显著成效,近 3

年主 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

织前列, 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水平。对数字 经济新兴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和农业相关组

织,实施卓越绩效 管理年限不作要求;

( 4 ) 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

是在 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等方面取 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 5 )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

信用 记录和社会信誉;

( 6 ) 近 3 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 (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认定) ,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

供应方、合 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

无其他严重违法 违规行为。以集团名义申报的,除总部必

须具备以上条件外,其杭州 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

均要符合 ( 2 ) 至 ( 6 ) 项基本条件,杭州市行政区域外

的所有控股组织要符合 ( 5 ) 至 ( 6 ) 项 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内容

( 一 ) 《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 附件 1,

以下简称《申报表 》, 可登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

网站 http://www.hzscjg.gov.cn/下载 ) 。 申报组织应按

《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不填之项要

说明原因或提 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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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组织概述 (简介) 。 内容要求见 GB/Z19579

附录 B, 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 三 ) 自我评价报告。申报组织应对照 GB/T19580 的

要求, 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

事实和数据 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 6

万字以内 (含图 表 )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对杭州市行政

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 均应进行评价说明。

( 四 ) 导入工作总结。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

时间、 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 五 ) 证实性材料。 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

自我 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以及首席质量官任

命文件和 其他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

构图,层次至 部门 (处室) 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

职责;杭州市行政 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的证实性材料。

其中 ( 1 ) 、 ( 2 ) 、 ( 3 ) 、 ( 4 ) 项需提供电

子文档 ( U 盘 ) 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 (装订成册) ;

( 5 ) 项需提供电子 文档 ( U 盘 ) 和一份书面材料 (装

订成册) 。申报组织可自行根据需要提供 6 分钟左右的展

示视频。

四、审核推荐及时限

( 一 ) 申报组织应将申报材料递交至申报主体注册所

在地 的区、县 ( 市 ) 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简

称各地评审 办,设在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分局) 。也可

按申报组织产业 情况, 向市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市行业协

第748页

: 738

会申报。

( 二 ) 各地评审办或市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市行业协

会负 责材料完整性审查,初审申报组织的信用档案。各地

评审办应 在充分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

报当地人民 政府或其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同意,并必须在申

报表上签署推荐 意见和盖章。市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市行

业协会在申报表上签 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若申报组织为制

造业规上企业,应在推荐 意见中注明该组织上年度“亩均

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达到 A 档。

( 三 ) 各推荐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组织申

报材 料及《2023 年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

况汇总表》 ( 附件 2,按推荐顺序排列) 报市评审办。区、

县 (市) 政府质 量奖获奖组织享有优先推荐权。

( 四 ) 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逾期市

评审办 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 五 ) 申报组织在评审期间发生变更名称或因兼并、

重组 等致使组织结构和生产要素发生重大变化的, 以及发

生 “申报 条件”第 ( 6 ) 项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 报告市评审办。市评审办地址:杭州市江

干区凤起东路 109 号市市场监管 局 6 楼 611 室。联系

人:施可慰、唐映雪,联系电话:89582609、89582610。

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3 日

第749页

: 739

12.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创新示范服务站工

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打造创新创业的

新天堂,决定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站”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科技创新示范服务站”应具有鲜明的产业背景,具有

开展产业研究的能力,具有决策咨询研究的经验,具有开展

创新创业服务的能力和团队。基本的功能和职能包括:每年

形成一份产业研究报告;开展不少于 5 次创业创新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研讨会、论坛、创业沙龙等);为不少于 10 家企

业开展创业辅导服务;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开展学术交流对

接活动。

二、工作安排

(一)2023 年服务站评价安排

已合作共建的科技创新示范服务站根据共建协议,填写

绩效表,提供研究报告,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等佐证材料,进

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 2024 年服务站建设的重要参

考。

(二)2024 年服务站申报安排及要求

杭州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

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可申报

第750页

: 740

2024 年科技创新示范服务站。申报单位应具有产业背景,具

有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能力和团队。

请有意向的机构填写申报表,根据申报表所填内容整理

相应佐证材料,盖章后,扫描成 1 个 PDF 文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将组织专家

评审,确定入选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业创新研究部 金旭东 85255659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 18 号市民中心 C 座

电子邮箱:jxd@hznet.com.cn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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