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
海口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
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
1197 号)要求,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
海口等 72 个城市(城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试点示范时限自 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和国务院印发的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任务部署,以开展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
和资源投入,与相关城市建立强市共建机制,指导城市制定试点
示范工作方案,通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现省市联
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
产权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海口市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
点工作方案,细化并明确各项任务分工,于两个月内正式印发执
行。同时,海口市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