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新区微电园商业综合体设计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
建筑分类:商业综合体
建筑高度(层数):100m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350500m2
容积率:3.70
设计任务书相关设计要求;
任务书中提供的本阶段的设计要求及各种有关设计的基础资料;
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和当地有关法规、条例及规定;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JGJ16-87 2001
图中所注尺寸以mm为单位,标高以m为单位。
根据设计任务书而定。
本建筑物±0.000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设计标高与平整场地后地面标高可能出现误差,
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图内标高除屋面外均为完成面标高。
图中所有设计图例、符号及标注等,除补充注明者外,均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墙体工程
本工程未标注墙体采用200mm厚混凝土空心小砌块,卫生间采用120mm厚非承重隔墙。
承重内外墙体采用的砌体及砌筑砂浆其材料及标号见结构设计。
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柱连接点,构造柱的做法详见结构一般说明,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
防潮层以下墙体、门窗洞口等收边部位墙体和女儿墙等采用200厚烧结实心砖砌筑,卫生间采用120厚烧结页岩砖。
厕所和女儿墙等受水或非腐蚀性液体经常浸湿的房间四周墙体根部(除门洞外),应做200高,C20现浇混凝土翻边。
在室内地坪下约60处,做20厚1:2.5水泥砂浆(内掺占水泥重量5%的防水剂)墙身防潮层。
室内地坪标高变化处防潮层应重叠搭接一倍墙体厚度,并在有高低差埋土一侧墙身做防潮层。
屋面工程
凡剪力墙、柱边的门垛尺寸小于等于100时,应采用素混凝土与墙、柱整体浇注,构造配筋详结施。
Ⅲ钢筋混凝土板屋面防水等级为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要求一道防水设防。执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除结构找坡外,平屋面和檐沟均采用1:0.2:3.5水泥粉煤灰陶粒砼找坡,找坡起点厚度不小于30。
找平层厚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找平层应留设分隔缝,缝宽宜为5~20,
本工程屋面选用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层以及附加防水层。
抹灰工程
突出墙面的线脚、挑板等上部与立墙交接处做成小圆角并向外作3%的找坡。
所有窗上口.挑板(包括雨蓬)下口.线脚下口及其类似的滴水部位,均应作滴水处理。
门窗工程
临空的窗台低于0.9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低窗台、凸窗等下部
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装修工程
外墙涂料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年。基层应采用弹性腻脂或增设玻纤布处理。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满足现行《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内装修工程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地面部分执行《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
施工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
两种材料的墙体交接处,应根据饰面材质在做饰面前加钉金属网或在施工中加贴玻璃丝网格布,防止裂缝。
预埋木砖及贴邻墙体的木质面均做防腐处理,露明铁件均做防锈处理。
施工做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规定执行,特别是所选标准图集中的有关材料及施工要求说明。
所有建筑材料、配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关键材料应现场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程中所采用的装饰材料的品种、规格、图案及色彩待多方协商确定样板后方可使用。
一
、设计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设计总则
四、建筑物位置及设计标高
五、建筑工程作法
和《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
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天沟和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
纵横缝的间距不宜大于6m,分隔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应视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不同。
建筑设计总说
涂明装工程应满足该行业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