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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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省级 3 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富示范带项目、第十一批 4 个
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
美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市级特色村 30 个、未来乡村 30
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20 个,打造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
12 条。深入实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
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 2500 宗以上,培育发展乡村旅游、
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农事体验等产业,村集体组织经营性
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1 亿元以上。
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实
施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项目,推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
模式、新装备”落地应用,大力推广新型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落实有关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创新设施化养殖模式。贯彻落
实种业振兴计划,实施市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开展种质资
源保护利用和种业成果奖励,保障水稻、小麦等优质种源供
应,确保全市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 70%以上。省市县联动
选派科技特派员 490 人次以上,市财政对市级科技特派员项
目给予一定补助,并落实科技特派员保险与往返路费补贴。
指导区、县(市)积极申报省级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
化试点项目。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加大对试
点项目土地规模流转、生态绿色低碳建设等奖励支持力度。
53. 支持大学生、“农创客”创新创业。推动大学生创业
项目和“双创”金融等扶持政策在“三农”领域落实。实施
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对完成招引、培育“农创客”任
务的区、县(市),市级给予适当补助。推进“农创客”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