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学务指南(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8-25 | 杂志分类:校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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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学务指南(2022年版)

2 |新生学务指南学习须知■ 校历与上课时间校历是以学年为单位编制的教学安排日历,除了每学期的起止时间,它还将告诉你什么时候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什么时候放假等等。每学年的校历(纸质)由教务部组织发放,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教务部网站或教务部微信下载校历的电子版本。每学年由两个学期组成,全学年教学活动时间共计 40 周。主要教学活动构成 学期 课程教学周 秋假/春假 期末考试周 实践教学周第一学期 16 1 2 —第二学期 16 1 2 2﹡教务部网站查看路径:教学管理→年度校历上课时间表 上午第 1 节 8:00-8:45下午第 5 节 14:30-15:15第 2 节 8:55-9:40 第 6 节 15:25-16:10第 3 节 10:00-10:45 第 7 节 16:30-17:15第 4 节 10:55-11:40 第 8 节 17:25-18:10中午★午 1 节 12:30-13:15晚上第 9 节 19:30-20:15午 2 节 13:25-14:10 第 10 节 20:25-21:10☆ TIPS: 因学校地理位置的关系,部分老师需乘船到校上课。遇大雾、暴雨、台风等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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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学务指南(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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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3页

你好

新生

PREFACE

迈入人生的新阶段,你的心中是激动、好奇、困惑,还是忐忑

不安?

为了帮助同学们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教务部专门组织编

印了这本《新生学务指南》。它将带你了解在“嘉园”学习的基本日

程和重要事项,并向你介绍相关的信息平台、办事流程和规章制度

等等。

当然,小小的册子只是引玉之砖,如何把握大学这段重要的时

光,仍然需要你不断地思考和探索。在这个过程中,学校的老师和

工作人员们也将一如既往地给予你支持和帮助。

愿你享受学习的愉悦!

第5页

I

新生学务指南|CONTENTS

学年日程 1

学习须知 2

■ 校历与上课时间 2

■ 人才培养方案 3

■ 课程教学大纲 4

■ 注册 5

■ 选课 6

■ 在线课程班 7

■ 课堂规范 8

■ 课外学习 9

■《劳动教育》课程 10

■ 教师答疑 10

■ 学生评教 11

■ 考试与成绩 13

■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7

■ 学业基本要求 18

■ 学业诚信 20

信息平台 21

■ 电子邮件系统 21

■ 综合教务系统 21

■ 教学文件系统 22

■ 教务部网站 23

第6页

II

■ 校园服务在线 24

■ 证明预约系统 24

■ 体育管理系统 24

■ 微博与微信 25

办事指南 26

■ 修课手续办理 26

■ 学籍异动手续办理 27

■ 证明办理 29

■ 教材领取、退货与结算 30

■ 等级考试 31

■ 疑难咨询 32

规章制度 33

■ 索引 33

■ 学业篇 34

■ 选课篇 60

■ 考试篇 73

■ 实践篇 81

附录 103

■ 教务工作信息表 103

■ 我的手札 105

第7页

新生学务指南| 1

学年日程

8 月 第一学期 START 第二学期 2 月

9 月

到校注册

学年缴费

课表确认

教材领取

选课(第 4 轮)

各类修课手续办理

CET 报名

学期初

到校注册

课表确认

教材领取

选课(第 4 轮)

各类修课手续办理

CET 报名

3 月

10 月

(秋假)

期中评教

期中考试

双创学分申报

学期中

期中评教

期中考试

双创学分申报

4 月

11 月 转专业申请 (春假)

转专业申请 5 月

12 月

CET 笔试

新学期选课(前 3 轮)

学期末

CET 笔试

新学期选课(前 3 轮)

期末评教

期末考试

6 月

1 月

期末评教

期末考试

成绩查询

实践教学周

成绩查询 7 月

2 月 END 8 月

☆ TIPS:

1.每学期具体各项教学安排及手续办理时间请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其中,

修课手续主要包括学分重取、补修和先修等,一般应于每学期开学第 1 周办

结。

2.更多考试信息请主动关注各承办点通知或教务部网站转发的通知。

第8页

2 |新生学务指南

学习须知

■ 校历与上课时间

校历是以学年为单位编制的教学安排日历,除了每学期的起止

时间,它还将告诉你什么时候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什么时候放假

等等。每学年的校历(纸质)由教务部组织发放,同学们也可以通

过教务部网站或教务部微信下载校历的电子版本。

每学年由两个学期组成,全学年教学活动时间共计 40 周。

主要教学活动构成

学期 课程教学周 秋假/春假 期末考试周 实践教学周

第一学期 16 1 2 —

第二学期 16 1 2 2

﹡教务部网站查看路径:教学管理→年度校历

上课时间表

上午

第 1 节 8:00-8:45

下午

第 5 节 14:30-15:15

第 2 节 8:55-9:40 第 6 节 15:25-16:10

第 3 节 10:00-10:45 第 7 节 16:30-17:15

第 4 节 10:55-11:40 第 8 节 17:25-18:10

中午

午 1 节 12:30-13:15

晚上

第 9 节 19:30-20:15

午 2 节 13:25-14:10 第 10 节 20:25-21:10

☆ TIPS:

因学校地理位置的关系,部分老师需乘船到校上课。遇大雾、暴雨、台风

等恶劣天气造成航运停止时,上课时间可能被推迟。具体推迟时间请关注教务

部网站、学校微博或所在院系、班级的通知。

第9页

新生学务指南| 3

■ 人才培养方案

如果说大学阶段的学习是一份由你自己来选择的“自助餐”,那

么人才培养方案就是学校提供给你的“菜单”。它不仅说明了一个专

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及学习年限、总学分要求和授予学

位,更涵盖了该专业详细的课程教学计划与修读要求。因此,认识

培养方案是同学们合理规划学业和选课的关键。

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均分为三大模块七个类别,

按照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分别是:

模块 类别 修读

方式 课程定位

技能

必修课 必修 该类课程为培养学生外语、计算机、军事、

体育、创新创业等基本技能的必修课程。

技能

选修课 选修

该类课程以学生的兴趣、个体成长、职业

生涯规划需求为导向,旨在培育学生创新

与创业能力、交流沟通与表达能力、批判

性与创新性思维能力、团队协作与领导能

力,提升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此外,学生

参加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社

会实践、创业实践以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

活动,均可依照学校规定认定为本类别学

分。

通识

必修课 必修

该类课程为统一规定的公共必修课程,旨

在加强学生的公民道德教育,培养其良好

的公民素质;加强学生的科学和人文教

育,培养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通识

选修课 选修

该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

与科学素养,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实现

文理渗透,开拓学生视野,完善学生知识

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从而实现素质

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10页

4 |新生学务指南

模块 类别 修读

方式 课程定位

专业

必修课 必修 该类课程包括本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或一

级学科的主干课程及专业的主干课程。

专业

选修课 选修

该类课程为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的延伸

补充,或体现各专业培养特色、兼顾学生

不同发展需求的具有针对性的课程组合。

实习

与实践 必修

该类课程为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

良好劳动品质,及学科专业综合性实践能

力的必修课程。

学生需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并达到最

低总学分要求,方可毕业。四年制人文社会科学类和艺术类专业培

养方案总学分为 155 学分,理工类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为 160 学

分,五年制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为 190 学分。

入学后,同学们会收到一本纸质的《专业修读指南》,其中包含

你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主要课程介绍;同时,各专业会开设

专题讲座,为一年级学生解读人才培养方案,介绍学科专业知识特

点和学习方法,帮助同学们更快速、准确地认识本专业的人才培养

方案。

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教务部网站或综合教务系统查看所学专业的

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

﹡教务部网站查看路径:教学管理→培养方案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信息查询→培养方案

■ 课程教学大纲

这门课程是讲什么的?学习这门课程能获得什么、要注意什么?

当人才培养方案演变成一张张学期课程表,你是否常常如此好奇?

那就到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课程教学大纲吧。

第11页

新生学务指南| 5

“理想情况下,教学大纲可以看作是你课程学习的路线图——它所包含的

有效信息,可以帮助你整个学期的课程学习有条不紊地开展,并取得成功。为

了从教学大纲中受益,你必须仔细阅读并理解它,并把它放在便于阅读的地方,

因为你将在整个学期的课程学习期间多次翻阅。简而言之,它将告诉你在课堂

上能学到什么,应该做些什么,可以如何更好地表现,以及你的表现和作业将

如何被评估。”

(注:本节内容引自麦可思研究)

学校的课程教学大纲分为指导版和执行版两类,其主要内容包

括基本信息、课程简介、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先修要求、教学安

排、考核要求等。其中,指导版是课程管理单位设立课程时确定的

纲领性文件,它可以帮助你为课程选择做出规划;而执行版是任课

教师开课前在指导版基础上,对课程教学的体验式设计,它将带你

了解课程开设的具体信息。除指导版各部分内容外,执行版将进一

步明确课程教学团队成员、课外答疑方式、课程学习要求,是你进

行有效学习的重要工具。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指导版)基本信息→课程库

(执行版)基本信息→我的课程

☆ TIPS:

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版)须由课程管理单位审核后学生方可查看,开始查

看时间一般为每学期选课开始前;如无法查看说明有关文件尚在审核中。

■ 注册

按时缴纳学费并到校完成注册手续是取得课程修读与学分认可

资格的基本条件。每学期开学时,同学们应当按校历规定的注册日

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同学们还应当按规

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完成注册手续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确认学期

第12页

6 |新生学务指南

课程表(含选课结果),不然第一天上课可就要出糗咯。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基本信息→课程表

生病、家里有事不能按时到校怎么办?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老师办理正式请假

手续(一般不得超过 2 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

期不到校注册的同学,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转专业了怎么办?

前一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应先到学生邮箱查看教务部的复审

通知;根据复审结果,最终获准转专业的同学先到转出院系领取学

籍管理批复通知,凭此批复与学生证到转入院系注册。

■ 选课

大学学习最让人感到兴奋和困惑的可能就是选课了。前面大家

看到课程体系中大约有一半的课程是选修课程,那选课究竟是怎么

进行的呢?

选课前需要做什么准备?

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通过“培养方案”模块可以了解本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的学分修读要求,通过“学业统计”模块可以查询自身

的学业完成情况;此外,确认新学期必修课程时间安排,查看各选

修课程教学大纲,是参加选课的必要步骤。当然,也不要忘了登录

教务部网站查看选课通知,了解选课时间安排及规则等。

哪类课程需要选课?

除个别特殊课程外,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为选修的课程均需通

过网上选课来取得修读资格,包括:技能选修课、通识选修课、专

业选修课,每学期的具体学分修读要求根据专业不同也有所差异。

第13页

新生学务指南| 7

另外,学校开设的体育课程(俱乐部制)、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创新创业平台课程及学校认可的在线开放课程同样采用网上选课方

式确定修读名单。

﹡综合教务系统模块路径:选课报名→选课

网上选课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网上选课共分四个轮次进行。第一、二轮选课实行

“随机筛选”,开放选课时段内的任何时间选课机会均等,同学们不

必在同一时间拥挤选课;第三轮选课实行“队列选课”;第四轮选课

实行“先选先得”。除第二轮选课外,其他轮次选课期间均可改选、

退选之前轮次选中的课程。

﹡具体选课规则请参阅教务部网站关于选课的详细通知。

各类选修课程都有什么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了各类选修课程的总学分修读要求及其每

学期的学分修读要求,具体请查看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修读说明。

☆ TIPS:

一般来说,选课开始前各院系均会发布选课提示,安排选课指导或答疑,

看着一堆课程眼花缭乱的同学不妨先 GET 选课攻略之后再出手哦!

■ 在线课程班

第三轮选课结束后,课程班主讲教师将建立“在线课程班”(形

式一般为 QQ 群、微信群、钉钉群或学习通等),同学们可登录综合

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课程对应的“在线课程班形式”及其“群号”,并

于开学前及时加入,以免错过重要学习信息。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基本信息→我的课程(筛选学期)

﹡具体说明请参阅教务部网站关于查询并加入“在线课程班”

第14页

8 |新生学务指南

的详细通知。

■ 课堂规范

进入大学,你的课堂将不再局限于固定的班级,不同的课程可

能会有不同的学习伙伴,即课程班的编排不完全以固定的行政班为

单位。这就要求同学们务必注意课程表的确认,包括对课程上课时

间、地点、教学基本安排以及调停补课信息的确认。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基本信息→我的课程

基本信息→调停补课信息

需要提醒的是,课程班名单根据选课结果或教务部统一安排确

定,以综合教务系统信息为准,任何私自与任课教师协商进行的调

换、添加、退出均不被认可,即不能取得课程成绩。

☆ TIPS:

除了查看自己的课程安排,同学们也可以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全校课表查

询”功能了解其他感兴趣的课程安排。

大学课堂是不是很自由?

相比中小学而言,大学课堂更加强调学习的自主性;但“自主”

并不等于任性,按时出勤与基本的课堂礼仪仍然是必要的,包括:

 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 不得携带食物或穿着拖鞋、背心等不适宜的服装进入教室上课;

 不得在课堂上聊天、玩手机或做其他影响课堂秩序的事情;

 尊重并遵守任课教师制定的课程学习要求(包括按照要求配备

相关教材、学习资料和文具等)。

任课教师将分别于期中、期末考试前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填报有

关学风信息。当一门课程缺勤的学时(含请假时数)累计达到该门

第15页

新生学务指南| 9

课程总学时数 1/3 时,你将被取消该门课程的评教和考试资格;频

繁迟到等行为同样也会影响你的课程考核结果和评教资格。所以,

请不要相信“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的传说。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基本信息→学风情况

基本信息→考勤明细

在提高自主性的同时,学校倡导同学们积极参与课堂互动,在

学习过程中培养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思想观点的交流与碰撞是大

学课堂的魅力之所在,但它同样必须建立在尊师的基础之上。嘲弄、

辱骂甚至恐吓教师绝不等于批判和创新,而恰恰是莽撞与狭隘的表

现。如果对教师的教学安排、要求有异议,请以理性的方式于课后

向教师反馈,或向所在院系、教务部反映。凡出现任何贬损教师人

格、危害教师安全的行为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 TIPS:

因事或因病不能按时出勤者记得要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向老师提交书面

请假单。具体请假程序请参阅手册第五部分“规章制度”。

■ 课外学习

在以自学为主的大学学习模式下,除了课堂学习,坚持课外学

习同样不可或缺。一般来说,每 1 小时的课堂学习,至少需要安排

1.5 小时的课外消化时间。你可以充分利用图书馆和网络上丰富的学

习资源为自己助力,也应该增进与专业导师、学长学姐的交流以吸

取优秀的学习经验。广泛的课外阅读和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将帮

助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夯实学业基础,提升专业素质。

哪里可以自习?

 校区图书馆拥有阅览座位近 4200 个,馆藏丰富,功能齐全,是

自习的最佳场所!

第16页

10 |新生学务指南

 各教学楼未安排课程的教室均可用于自习,晚间、周末及节假

日开放安排可通过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网站(cets.xujc.com)查询。

 朝霞辉映的操场、清风拂过的湖畔……只要用心,其实校园里

每个安静的小角落都可以成为你的专属自习地盘。

☆ TIPS:

校区图书馆正常开放时间为 8:00-22:30,其中备考联盟区延长为 7:00-

23:00,逢节假日及寒、暑假期开放时间以图书馆具体通知为准。

■《劳动教育》课程

《劳动教育》课程的主旨是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培养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和品质,全面提高劳动素养。

该课程理论环节部分的教学和考核依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道德与法治》、《生涯规划-探索与管理》、《创新与创业基础》

开展。实践环节部分,有的劳动实践活动将依托于专业课程开展,

有的则独立开展,内容涵盖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实践环节成绩按“两级制”评定(即“合格”与“不合格”),于毕业

前最后一个学期记入《劳动教育》课程。

同学们每学年应完成不少于 6 学时的劳动实践学时;在校期间

合计应完成不少于 24 学时的劳动实践学时。每学期结束后,同学们

可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查询劳动学时的完成情况。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信息查询→劳动教育实践

■ 教师答疑

学校自建校以来即确立教师答疑制度。专任教师每周均会安排

3 次固定的辅导答疑(每次 2 课时),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

第17页

新生学务指南| 11

信息在每学期第 1 周公布于教学文件系统,同时也会张贴于教师办

公室的门上,供同学们查看。

﹡教学文件系统查看路径:搜索具体教师页面→答疑安排

兼职教师的答疑安排及联系信息可通过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版)

的“课外答疑方式”栏目查询。

除了常规的面授、电话、电子邮件答疑方式之外,“在线课程班”

也是便捷可靠的学习交流空间哦。

■ 学生评教

作为教学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和教学情况的第一见证人,同学们

对教师教学有最切身的体验,因此学校每学期期中、期末阶段均将

组织同学们进行“匿名”网上教学测评(期中阶段仅评价教师教学,

期末阶段需评价课程教学及教师教学)。学校承诺,所有的测评结果、

意见和建议都将如实转达给任课教师与相关教学单位,而对你的身

份我们绝对保密。

﹡综合教务系统模块路径:教学互评互促服务平台→评价课程教学

教学互评互促服务平台→评价教师教学

评教的目的是什么?

提供教学现场最“新鲜热辣”的教学问题和教学反馈,帮助和

促进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生评教的最主要

目的。同时,评教数据也是学校进行教学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可

以说,学生评教最终的受益者在于学生,因此请同学们本着客观、

公正的态度认真进行评价。

什么样的反馈对老师更有用?

抽象的赞美和批评并不能让老师有所裨益,而具体的、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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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生学务指南

工作相关的反馈才是对老师最有帮助的。如果你喜欢某位老师的教

学风格,请多关注老师做了什么引起你的学习兴趣?如果你不喜欢

某位老师的教学风格,也请花些时间想想到底是什么让你产生反感,

它们如何对你的学习造成障碍;你希望老师进行哪些教学调整或改

变?

★ 举个“栗子”:

效果差的反馈:

含义模糊的赞美或批评

效果好的反馈:

可以提升教学效果的详细建议

“课堂讨论环节很棒!”

“课堂讨论环节很棒!我很喜欢老师

营造出来让大家分享观点和意见的

课堂氛围。”

“老师一直在讲课。”

“老师一直在讲课,我希望增加学生

提问环节/增加学生课堂练习环节。”

(注:本节内容改编自麦可思研究)

老师们长期致力于提高教学效果,但每位老师都有自己的教学

特点,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评教发现并体味这些特点。

在评价选项的设置中,“非常认同”项意味着作答人从内心深处

对指标观测内容的高度赞同,这种赞同处于一种特别高的层次,即

不能更赞同了。这样高度的赞同,出于其程度的考虑,它的数量是

有限的。因此,同一指标,应评教师数为 9 人次及以下者,选择为

“非常认同”者不能超过 6 人;应评教师数达 9 人次以上者,选择

为“非常认同”者不能超过应评教师数的 2/3。

完成评教是一项辛苦的工作,需要大家付出一些时间认真完成。

每一则用心的意见或建议都会被老师们读到哦。

评教真的是匿名的吗?

是的。任课教师所看到的是由每一位同学的评教结果所组成的

评教报告,这里绝对不会体现参加评教学生的任何信息。

第19页

新生学务指南| 13

没有评教会怎么样?

参与教学测评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义务。请同学们务必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具体时间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否则将

无法第一时间查询自己的课程考核成绩。

除了评教,还有什么渠道可以反馈教学问题?

学校一贯重视教学互动。除了评教,每学期期中阶段各教学单

位均会组织教学座谈会;每学年教务部还将组织教学专项问卷调查;

“教学互评互促服务平台”也在筹备师生互动专区;最重要的是,

教务部的电子邮箱及办公室(参阅第 103-104 页)随时为你敞开。

★ 关于教学问题的反馈,你可以这样来写:

反馈主题:如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材使用、教学设施等

问题详述:应包含涉及到的具体专业、年级、班级、人员信息及事件经过,以

便更快地调查和解决问题。

署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 TIPS:

再次提醒:无论是评教还是反馈其他教学问题,请同学们务必保持客观描

述与互相尊重,以利于教学的改进和问题的解决。凡出现任何贬损教师人格、

危害教师安全的行为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 考试与成绩

从小到大都在考试,你是否已经“轻车熟路”?不过这里还是

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说明。

大学的考试有什么不同?

大学的“考试”,确切地说应该称为“考核”,贯穿于课程教学

的各个环节。除了同学们所熟悉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平时出勤、

第20页

14 |新生学务指南

课堂表现、课堂作业/测验等也是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

考核并不绝对以笔试类方式进行,论文、作品、实验、口试、表演、

机考、课程设计和课程报告等非笔试类方式也占有相当的比重。因

此,注意查看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版)中关于考核要求的说明,上

好每一节课十分重要。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基本信息→我的课程→

课程教学大纲(执行版)

考试安排上哪看?

除特殊考试安排外(如以论文形式进行的考核等),每学期期中

考试、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均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发布,同学们需于

考试前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确认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试安排一般

提前 2 周发布,具体时间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信息查询→考试安排

☆ TIPS:

1.同一课程班可能安排在不同考场,同学们务必亲自确认考试地点。

2.若不同课程的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按教务部网站考试查询通知中的相关要

求提前办理考试时间调整手续。

采用论文、作品、实验、口试、表演、机考、课程设计和课程报

告等非笔试类方式考核的课程,请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考核或

在任课教师规定的时限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论文(设计、作品等)。

参加考试有什么要求?

 携带有本人清晰照片的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和笔是参

加考试的基本条件,部分课程考试可能还需要自备 2B 铅笔、计

算器等,但草稿纸除外(如需要,由学校统一提供)。由于校园

卡并非正式的身份证件,请同学们切勿携带校园卡参加考试。

 学校实行“随机排位”,因此到达考场后首先需要查看《考场座

第21页

新生学务指南| 15

位表》,按指定位置就座。

 开考之前不要忘记清理考试位及周边,除了书包和复习资料,

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设备也是禁带物品,请暂时

与它们告别。

 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独立完成考试!成绩不理想可以重新修读,

但是作弊处分文件可能伴随你一生,切莫“因小失大”。

﹡具体考场规则请参阅手册第五部分“规章制度”。

生病、突发意外可以申请缓考吗?

缓考申请仅适用于期末考试,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件无法参加

正常期末考试的,需于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因上述事由无法

参加其他考核项目的,需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并向任课教师书面提

交请假单及相关证明;其中,期中考试请假还需填写《学生期中考

试请假申请审批表》报教务部备案。任课教师将在课程结束前以补

考等方式补齐相应部分的考核成绩。

﹡具体缓考、请假申请规定请参阅手册第五部分“规章制度”。

什么时候可以查课程成绩?

课程总成绩一般由出勤、平时、期中、期末成绩等综合评定。

学校实行“蔽名改卷”,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学校将组织人员核对

每名学生每门课程的卷面及平时、期中等各部分成绩,经审查无误

后才能统一发布成绩。整个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所以请耐心等待教

务部网站的查询通知。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信息查询→成绩查询

☆ TIPS:

学生参加考试考核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纠缠、威胁、请客、送礼等

方式,要求任课教师更改成绩。凡出现上述情况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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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新生学务指南

答题本首页式样:

☆ TIPS:

笔试类考试一般均会配备专用答题本(纸),所有答案应誊写在答题本(纸)

上方为有效;同时,应注意作答范围不得超过答题本(纸)的密封装订线。

装订线外不

能写名字或

做标记哦~

第23页

新生学务指南| 17

对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对成绩确有疑问者,可以填报《学生课程成绩复查申请表》提

出复查申请。教务部在每学期开学注册日起 3 日内受理上一学期课

程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和申请程序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

☆ TIPS:

成绩复查范围仅限于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考试情况是否记载错误(如缺考、缓考等),课程修读方式是否记载错误(如学

分重取、重取免听、补修等);不受理学生本人查阅答卷的申请。

■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你知道吗?除了通过“考试”获取课程学分,参加创新创业、

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

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也可以按学校规定认定为学分哦。

什么是“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为倡导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校自 2015 级起设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同学们在籍期间在学科竞赛、纵向课题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学术作品、专利、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创业实践、

已立项的校企校地合作创新平台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达到学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该项学分。

﹡具体认定范围及要求请参阅手册第五部分“规章制度”及教

务部网站关于学分认定的详细通知。

☆ TIPS:

学生在籍期间最多可取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12 学分,认定后一般记

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技能选修课学分,也可视项目成果性质认可至专业选修课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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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新生学务指南

怎么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学校于每年的 4 月份和 10 月份组织当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学分的申报工作。各受理批次的成果截止时间详见当学期教务部网

站通知。

一般来说,学生个人自主参加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由学

生提出申请,经院系初审、学分认定部门复核通过后,教务部予以

登记备案;校内单位统一组织参加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由相

应的活动组织单位统一申报,学生个人无需单独申报。每学期具体

申报工作安排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

■ 学业基本要求

自主选课、自主学习……看起来挺“美”的吧?但如果你看到

成绩单中出现红色数字,那可得警惕!每学期开学初同学们应登录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上一学期的学业统计结果,了解自己的培养方案

修读进度,以更好地安排后续的课程修读计划。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信息查询→学业统计

如何查询自己的学业进度呢?

综合教务系统学业统计功能包含“学业统计”和“学分修读”

两个界面,点击查询菜单默认进入“学业统计”界面。

第25页

新生学务指南| 19

“学业统计”界面上方显示各个模块类别的学分完成、欠缺统

计及总体完成比率,下方显示各个模块的具体课程或课程类别(课

程组)的详细完成情况。其中,“教学计划最低学分”指所在专业培

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已完成教学计划总学分”指对应培

养方案修读要求累计已取得的学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部分选修

类课程模块设有修读类别(课程组)要求,在修满该模块总学分的

同时,每个类别(课程组)也需要取得相应的最低修读学分。“学分

修读”界面则可查看各个学期、学年的学分修读情况,包括修读总

门数、修读总学分、平均成绩和取得总学分。

﹡具体查询指南请参阅教务部网站“学籍管理→学业查询”。

挂科太多会“留级”吗?

根据学校规定,达到以下要求才能顺利升入高一年级哦:

 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已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累计达到 36

学分,方能进入二年级学习;达到 76 学分,方能进入三年级学

习;达到 124 学分,方能进入四年级(毕业学年)学习。

 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已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累计达到 36

学分,方能进入二年级学习;达到 76 学分,方能进入三年级学

习;达到 116 学分,方能进入四年级学习;达到 155 学分,方

能进入五年级(毕业学年)学习。

学业警示制度(以学制四年为例)

一学期缺考或禁考的课

程累计达到 3 门及以上 未达到进入

二年级学习

学分要求

(<76)

未达到进入

三年级及以上年级

学习学分要求

(<124)

一学期不合格课程达到

3 门及以上,或者累计

达到 8 学分及以上

学业预警 

延长学习

年限预警

延长学习年限警示

编入下一年级/延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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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新生学务指南

☆ TIPS: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可能细化或微调学业审查标准,具体管理

办法请以所在院系实施细则为准。

■ 学业诚信

大学学习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培养独立思考和判断问题的能力。

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获得真知灼见,不仅是公民道德的内在要求,

也是学术研究的安身立命之本。学校要求学生在所有学业环节中均

应遵循诚信原则,反对各种形式的欺骗和剽窃:

 由他人或代替他人完成课堂考勤;

 无故迟到、旷课;

 编造或篡改他人数据以完成作业、实验、论文、竞赛等;

 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作为自己的作业、论文等;

 在考试过程中实施作弊行为;

 由他人或代替他人完成作业、实验、论文、考试等;

 伪造学业相关文件,如请假单、成绩单或学业证明等。

☆ TIPS:

学校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

息,并按相关规定对失信行为给予约束和惩戒。

第27页

新生学务指南| 21

信息平台

■ 电子邮件系统

http://mail.xujc.com

学校为每位在校生提供一个

以学号为账号的电子邮箱(格式:

“学号”@stu.xujc.com),初始密

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8 位(最后 1 位

如为“X”需大写)。

该邮箱是接收学校各部门发

布的通知公告,尤其是针对个人的

通告信息的重要渠道,应定期查看。同时,邮箱账号和密码是登录

学校其他系统平台(如综合教务系统)的重要凭证,开通后应及时

修改密码。若忘记密码,可携带本人证件到教务部学务管理中心办

公室(主 3#612)修改;建议在邮件系统中设置取回密码提示问题。

☆ TIPS:

不少同学习惯使用其他邮箱,建议在电子邮件系统配置“自动转发”;或者

在其他邮箱设置关联,如 QQ 邮箱可在“设置→其他邮箱”添加学校邮箱账户。

■ 综合教务系统

http://jw.xujc.com

细心的同学一定注意到,前面

很多地方提到“综合教务系统”。

这是同学们在校期间查看课表与

调停补课信息、查看考试安排与成

绩、确认学业统计结果、参加选课

第28页

22 |新生学务指南

与评教、完成修课申请与考试报名等的重要平台,

可以说,它的使用将贯穿同学们完成本科学业的

整个过程。

移动客户端

微信关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微服务”

(jgxy_service),学生账号认证绑定后,点击“校

园服务→教务系统相关”,也可以方便地查看课

表、考试安排、成绩、综合测评等信息。

☆ TIPS:

因存在用户名、密码泄漏的隐患,请不要登录其他非学校官方认证微信号

或类似“超级课表”之类的非学校官方认证 APP 进行以上操作。

■ 教学文件系统

http://teach.xujc.com

教学文件系统是同学们与任

课教师交流的重要平台。同学们可

以从系统下载老师发布的各类学

习资料,浏览老师发布的通告与答

疑安排;还可以通过系统上传作业,

留言咨询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

学生用户来说,仅在上传、下载文

件及留言时才需要使用电子邮件系统的账号和密码来通过身份验证,

不要被首页的登录框“迷惑”了哦。

☆ TIPS:

各类系统平台的具体使用方法请查看入学时发放的《校园信息系统使用说

明》。部分界面功能如有变动,请以实际界面说明为准。

第29页

新生学务指南| 23

■ 教务部网站

http://jwb.xujc.com

教务部网站是学校发布各阶

段教学安排、考试信息、办事流程

以及规章制度等的主要门户,定期

查看有助于同学们及时规划和安

排各项学习事务。网站还为同学们

提供办理学籍、修课、考试等各类

学业手续所需的表格以及业务人

员的联系方式。还有其他问题?那

就点击网站右上方的“联系我们”

吧!

教务部网站地图

部门简介 部门职能 机构设置

通知公告 公文 教务 选课 考试 学务 其他

教学管理 教学委员会 专业介绍 培养方案 开课计划

年度校历 上课时间

学籍管理

注册 信息更正 转专业 转学 休学/保留学籍

复学 退学 交流生 联培生 毕业/结业/肄业

学位管理 学业查询 证明办理 密码重置

规章制度 上级文件 教学管理 实践教学 学务管理 考试管理

教学质量 双创教育

教师专区 办事指南 教师手册 教师队伍 教师风采 教学研究

教育专题 课程思政 劳动教育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质量工程

下载中心 学生用表 教师用表 帮助文档

联系我们 联系信息 留言咨询 公众号

第30页

24 |新生学务指南

■ 校园服务在线

http://xyfw.xujc.com

校园服务在线为同学们提供

后勤报修、证明预约、图书馆研讨

室预约及备考联盟区座位申请等

线上服务。该平台使用电子邮件系

统的账号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登

录时应注意选择正确的身份类别。

■ 证明预约系统

http://xyfw.xujc.com/zmyy

证明预约系统是“校园服务在

线”的子系统。同学们可以通过本

系统预约办理成绩单(中英文)、

在学证明(中英文)、毕业证明(英

文)、学位证明(英文)等证明材

料。其中,预约收费项目需通过支付宝支付,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

■ 体育管理系统

http://tyxt.xujc.com:8585/EPLATE/

体育管理系统是同学们查询

日常体育俱乐部教学活动出勤数

据及每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

绩的专门系统。该系统用户名为学

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最后 1 位如为“X”需大写),

第31页

新生学务指南| 25

不要和电子邮件系统密码记混了哦。

☆ TIPS:

1.体育俱乐部考勤及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请同学们按照学

校要求及时完成综合教务系统学籍图像信息采集。

2.若忘记体育管理系统密码,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风雨

球馆 202)办理密码重置。

■ 微博与微信

校园内各类活动资讯、教务通知、新闻热点如何尽在“掌”握?

不妨拿起手机扫一扫,让微博君、微信君伴你大学生活。噔噔噔,

CET 要开始报名啦!噔噔噔,考试安排发布啦!噔噔噔,通航啦!

学校微博 学校微信订阅号

学校微信服务号 教务部微信订阅号

第32页

26 |新生学务指南

办事指南

■ 修课手续办理

各类修课手续一般应于每学期开学第 1 周办结,申请后学期修

读课程总学分必须符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管理

办法》的有关要求。每学期的具体办理安排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596-6288517

学分重取

适用情形:申请重新修读已修读过但未取得学分(即考核不合格)

的必修类课程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查看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确认课表

★ 因课程冲突申请“重取免听”者,需由任课教师审核同意方可加入课程班。

★ 第 1 次学分重取无需缴费。

补修

适用情形:转专业、转(入)学学生申请修读转入专业已开设但未

修读过或无法进行学分认可的必修类课程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查看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确认课表

★ 申请补修者不允许申请“免听”。

先修

适用情形:转专业、转(入)学、降级、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申请提

前修读原计划于之后学期安排的课程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查看审核结果→确认课表

★ 申请先修者不允许申请“免听”。

第33页

新生学务指南| 27

成绩重取

适用情形:申请重新修读已取得学分(即考核合格)的课程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查看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确认课表

★ 申请成绩重取者不允许申请“免听”。

其他修课类型

适用情形:符合学校及相关课程管理单位规定条件申请免修、缓修、

先修或兼修课程

办理流程:下载、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单位审核→确认课表

★ 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俱乐部、实验课或包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

环节的课程不允许申请免除随堂听课。

★ 部分课程因名称或学分变更无法在网上申请学分重取、补修、先修等,则需

从教务部网站下载相应申请表格人工办理,时间安排与网上申请同步。

■ 学籍异动手续办理

各类学籍异动办理条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办理流程请参阅教务部网站“学籍管理”。

咨询电话:0596-6288517

休学、保留学籍

准备材料:《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家长同意书、相关证明(因

病休学者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应征入

伍者须提交入伍证明)

办理流程:填报申请材料→送所在院系审批→送有关部门审批→(教

务部)送学校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离校

复学

准备材料:《复学申请表》、家长同意书、相关证明(因病休学申请

第34页

28 |新生学务指南

复学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痊愈的证明

或康复证明)

办理流程:填报申请材料→送所在院系审批→送有关部门审批→(教

务部)送学校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到校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按要求办理复学手续者,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转学(转出)

准备材料:《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一式四份、《转

(出)学申请表》、学生申请书、家长同意书、转学事由

的相关证明、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每学期成绩证明、录

取新生名册复印件

办理流程:填报申请材料→送有关部门审批→(教务部)送学校审

批→(教务部)网站公示→送转入学校审批→根据审批

结果办理离校

转专业

办理平台:综合教务系统“调查申报→转专业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申请→参加选拔考试(视申请情况)→根据初审结

果提交书面材料→根据复审结果到转入专业报到

★ 学校于每学期下半学期组织转专业咨询会并受理转专业申请,具体安排以教

务部网站通知为准。

★ 每位学生在校期间有且只有一次选择转专业的的机会,应慎重对待。

★ 初审及复审均需通过,转专业才正式生效。

退学

准备材料:《退学申请表》、家长同意书、退学事由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填报申请材料→送所在院系审批→送有关部门审批→(教

务部)送学校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离校

第35页

新生学务指南| 29

■ 证明办理

因出国留学、实习、就业等需要,可申请出具相关学籍、学业

证明,具体办理程序和证明样式请参阅教务部网站“学籍管理→证

明办理”。

咨询电话:0596-6288517

常用证明

1.以下证明项目请登录“证明预约系统”申请(预约收费项目

需同步缴费),取件方式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办理进度通过系统

“订单查询”查看。

项目名称 申请对象

在学证明(中英文) 在校生

成绩单(中英文) 在校生、毕(结)业生

预计毕业证明(中英文) 在校生(仅限预计毕业当年)

毕业证明(英文) 毕业生(仅限符合毕业条件者)

学位证明(英文) 毕业生(仅限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2.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可申请出具相应的证明

书(中文)。本项目需现场或通过快递提交指定的申请材料,经学校

审批后予以办理。

特殊证明

如需出具未列入“证明预约系统”的其他学籍、学业证明,请

发送具体需求至教务部学务管理中心邮箱(jwb_xw@xujc.com)。经

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凡违背客观事实者概不受理。

申请邮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个人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申请事由

及证明内容描述(仅接受中文证明申请,如有证明样本可作为附件

一并提供)、取件方式等。

第36页

30 |新生学务指南

★ 所有证明材料统一办理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在取

件后自行扫描。

★ 证明材料如需用学校信封密封并盖章,请选择“现场领取”,取件时找工作

人员领取信封、当面密封并盖章(即时办理)。

■ 教材领取、退货与结算

教材领取

大学教材由课程管理单位根据教学需要选用。经审核选定的教

材,一般由学校统一组织征订与发放;但学分重取、补修、兼修、先

修等修读方式所需的教材,以及因转专业、改编年级、复学等特殊

原因缺少的教材,需由学生自行购买或借用。有关教材信息可通过

教务部网站“开课计划”获取。

﹡教务部网站查看路径:教学管理→开课计划

教材退货

由学校征订发放的各类课程教材,如因转专业等原因不再需要,

可于当学期规定时间内凭自愿原则在教材发放点办理退教材手续,

但已写名字或污损的教材以及之前学期发放的教材不在办理之列。

﹡教材领取与退货具体安排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

教材费用结算

教材费用由学生每学年预交的代办费支出,同学们可实时登录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开支情况。代办费在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进行

结算,多退少补。

﹡综合教务系统查看路径:信息查询→教材费用

第37页

新生学务指南| 31

■ 等级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教育考试

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主持和实施的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分

为四级笔试(CET4)、四级口试(CET-SET4)、六级笔试(CET6)、

六级口试(CET-SET6),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根据上

级主管部门安排,我校考点一般在每年 3 月和 9 月组织考试报名,

具体报名资格以教务部网站通知为准。其中,具备在我校考点获得

四级笔试 425 分及以上成绩记录者方可报名六级笔试;已完成同批

次同级别笔试报名者方可选报相应的口试。

报名流程:图像采集(综合教务系统)→网上报名(国家报名平台)

→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平台:cet-bm.neea.edu.cn

报名费用:笔试 40 元,口试 50 元

咨询电话:0596-628848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

心)主办的一项社会性考试,分为四个级别 20 余个科目,每年 3 月

和 9 月开考。每次考试具体安排和报名时间由各省级承办机构规定,

可登录各省级承办机构网站查询。我校学生可就近选择“厦门大学

嘉庚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由学校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组织)。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平台: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社会考试→全国计算机

等级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费用:一级 90 元,二级、三级、四级各 105 元

咨询电话:0596-6288299

第38页

32 |新生学务指南

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针对中国人母语口语水平进行考察的国家级

测试,想要申请教师资格证、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从事其他与口语

表达有关专业的同学一般需参加该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我校普通

话测试站每年春、秋两季各举行一次测试。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平台:综合教务系统“选课报名→其他考试报名”

报名费用:学生 25 元

咨询电话:0596-6288126

﹡更多考试信息请主动关注各承办点通知。本节所列报名流程、

报名平台、报名费用等信息如有变更,以考试承办点实际通知为准。

■ 疑难咨询

学分算不过来?手续办理遇到困难?或者有特殊情况?别担心,

教务部的工作人员非常乐意为你答疑解惑。你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

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 发送电子邮件至 jgxyjwb@xujc.com 或 jwb_xw@xujc.com;

 登录教务部留言板或微信订阅号留言;

 工作日拨打电话或到办公室咨询。

﹡具体联系信息请参阅手册第六部分“附录”或教务部网站“联

系我们”。

☆ TIPS:

咨询前先报上“大名”(姓名+学号)有助于我们更快地解答你的问题,使

用电子邮件或留言咨询还要记得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哦。

第39页

新生学务指南| 33

规章制度

说明:① 本章部分文件为摘要,全文请至教务部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查看。

② 在你就读期间部分文件可能发生修订或被废止,根据教学管理实际可

能还会新增规章制度,因此请以教务部网站发布的文件版本为准。

■ 索引

学业篇

P34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P4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P44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可实施细则

P48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P5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术规范条例

P5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交流生、联合培养生若干问题管理规定

P5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交流生学分认可和成绩转换实施细则

P5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选课篇

P6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公共外语课程修读办法

P6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P6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班考勤管理规范

P65 关于学生申请免除随堂听课手续办理的指导意见

P68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

P7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选课管理办法

考试篇

P7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P7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场规则

P76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试说明

P7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

第40页

34 |新生学务指南

P7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期中考试请假管理规定

P8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管理规定

实践篇

P8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P8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P8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

P88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

P9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P94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P10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 学业篇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17 年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定,为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

生合法权益,培育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接班人,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

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凡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须持

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

第41页

新生学务指南| 35

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2 周。未请假或未经允

许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

资格。

第四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

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

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

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不具有学籍。

(一)因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

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新生本人向学校提交保留入

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1 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新生及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向学校提交保留

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

2 年;

(三)因其他原因无法入学的,由新生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

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1 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

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

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

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

第42页

36 |新生学务指南

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五条的规定保留

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依照我校招生办公室当年新生复查的程序

和办法处理。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校历规定的注册日到校办

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八条 学生须按规定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取得该学期所修读课

程学分的认可资格。

第三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九条 本科各专业学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 年)》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

校允许学生提前或延期毕业,允许学生申请中途休学或保留学籍。

除另有规定外,四年制本科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五年制本科

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

学生学习年限自新生注册之日起计算,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年限。

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

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

并归入学籍档案。

第十二条 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跨校修读课程,

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

由院系、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

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按学校

第43页

新生学务指南| 37

有关规定可以折算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计入学业成绩,载入学生

创新创业档案。

第十四条 学校制定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

载、出具学业成绩,对通过重新修读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

第十五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

绩记为无效,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

课程及已取得学分,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

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取得学分,经院系、学校认定,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

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

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学业、学术、

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

严重失信行为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

术诚信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给予

相应限制。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

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而调整专

业的,允许该专业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二十一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

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其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

者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

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按照学校转学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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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新生学务指南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予休学处理:

(一)因伤、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

时间达 1 学期总学时 1/3 及以上的;

(二)因创业需中途停学的;

(三)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二十四条 休学时间以学期为单位计算,累计不得超过 2 年。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允许适当延长休学时间;且经学生申请,允许

其最长学习年限在第十条基础上延长 2 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不

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

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予以保留学籍:

(一)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二)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交流学习项目,在

合作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三)在教育部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最长至 2 年。

第二十七条 保留学籍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保留学籍

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 1 周提交

复学申请及相关证明,经所在院系审查同意后,送教务部办理复学

注册手续;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出具疾病痊愈的证明或康复证明,方可复学;其他原因休学、保留

学籍的学生,应持有关证明,方可复学;

(三)复学学生根据当前的学业情况编入原所就读专业的相应

第45页

新生学务指南| 39

年级学习。

第二十九条 学生申请复学时,若原专业已调整、合并或中断

招生,可根据学生申请,安排其到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第七章 退学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

未达到结业标准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

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

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 2 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习年限达到或超过规定学制,不符合毕业或结业标准

而又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

(七)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学校给予学生退学处理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学生所在院系提出退学处理建议,并告知学生作出退

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院系应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

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二)教务部对院系提交的退学处理建议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

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院务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三)院系应将退学处理决定书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

签收的,可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

于联系的,可以学校网站公示等公告方式送达。

(四)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以依据学校学生申诉办法

提出书面申诉。

第三十二条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需提交退学申请,经院系、

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46页

40 |新生学务指南

第三十三条 退学学生应当在学校审批同意后 1 周内办结退学

手续离校。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

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办理离校手续

的,学校不予负责。退学学生涉及的学费、住宿费按照学校有关规

定执行。

第八章 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

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 取得毕业证书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提前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

毕业所要求的学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及学校审核,准予提

前毕业。

第三十七条 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根据个人学业情况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一)学习年限达到或超过规定学制但仍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二)未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未达到学校毕业

要求。

延长学习年限以学期为单位计算,但延长后累计学习年限不得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内应按学校规定办理

注册手续。

第三十八条 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经院系、学校审查后,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一)学习年限达到或超过规定学制但仍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二)所取得的总学分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数的 90%

及以上。

第三十九条 学生可在结业后 2 年内申请当学期有开设的未取

得学分的课程的自费修读或补考;规定时限内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

第47页

新生学务指南| 41

弃;逾期不再接受学生修读或补考申请。

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

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均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四十条 学习年限达到 1 学年及以上,不符合毕业或结业标

准的退学学生,可申请肄业证书;肄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返校修读

课程或补考。

学习年限未满 1 学年退学的学生,可申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九章 学业证书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

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

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

件。该申请经院系、教务部审核后,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变更。

第四十二条 学校按照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

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要求完成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的报送、备案工作。

学生应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要求完成个人信息核对、图像采集

及提交指定照片等工作,否则无法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

学校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学校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

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依法予

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予以注销并报教

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第四十四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

第48页

42 |新生学务指南

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厦门大学嘉庚学

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3 年修订版)》同时废止。学校其

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四十六条 学校授权教务部负责解释本细则。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17 年版摘要)

基本原则

第一条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

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由学校统一规划,组织实施,

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条 若某一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担

能力,学校有权通过公开考核,择优批准。

第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充分考虑、慎重选择,转专业申请

一旦被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五条 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转入相关

专业学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确有专长者;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入学后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

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入学后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

审查确认者;

第49页

新生学务指南| 43

(五)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转专业前成绩

良好者。

第八条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

(三)处于毕业学年者;

(四)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者;

(五)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艺术设计系、音乐系学生只允许

本系内申请转专业;高考时为文科类的学生不允许转入只招收理科

类学生的专业);

(六)所申请转入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申请人不能达到者;

(七)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

(八)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作弊者(包括

课程考试、转专业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

体质健康测试等);

(九)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等学风问题者;

(十)入学后第一学年申请转专业且当学期学业不符合要求者,

包括以下几类:

1.课程修读总学分低于 18 学分者;

2.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 18 学分,但所修读的通识教育模块

和技能教育模块的课程未取得学分(含缓考)者;

3.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 18 学分,但所修读的专业教育模块

未取得学分(含缓考)课程达到 3 门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 8 学分

及以上者。

学籍和学分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原则上依照该生入学年份所

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 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学分数与要求等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的,成绩合格者可以认可学

第50页

44 |新生学务指南

分;其余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条件

地认可为选修类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生效后,根据其已取得及已认可的转入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普通本科

学生学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学分条件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五条 转专业前转入专业已开设但学生未修读过或无法进

行学分认可的课程,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办理补修手续。

第十六条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方能毕业和申请学士学位。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可实施细则

(2015 年版摘要)

学分认可规则

第三条 转专业前修读的课程,若课程名称、学分与转入专业

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全相同者,可以直接认可。

第四条 转专业前修读的一门或多门课程,若教学内容和修读

要求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近,且(累计)学分数等于

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可以认可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对应课程。

第五条 转专业前修读的课程,若教学内容和修读要求符合转

入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某一课程组的培养目标的,可以认可

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专业选修课对应课程组学分。

第六条 除满足第三、四、五条认可条件以外的课程,允许依

照以下条件认可为通识选修课或技能选修课。

1.通识选修课每个类别最多认可一门课程。其中,原课程学分

低于 2 学分,按原课程学分认可;原课程学分高于 2 学分,按 2 学

分认可。

2.技能选修课每个类别最多认可一门课程,且必须与技能选修

课课程库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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