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Vera:1.0(2023.5.17)
2023 Vera:1.0(2023.5.17)
目录
第一篇 财务管理制度 ...................................... 1
1.《应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 ................................ 1
2.《费用审批权限办法》(2023年修订) ..................... 5
3.《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 ................................ 9
4.《备用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 11
5.《发票和款项收入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 14
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22
第二篇 人事管理制度 ....................................... 27
1.《岗位管理办法》(2022版) ............................ 27
2.《员工薪酬管理办法》(2022版) ........................ 37
3.《员工薪酬管理办法(2022版)的补充说明》 .............. 42
4.《专项补贴管理办法》(修订版) ......................... 43
5.《公司 2023年度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 47
6.《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 50
第三篇 行政管理制度 ....................................... 56
1.《温州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 56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 63
3.《公车管理办法》 ...................................... 74
4.《专项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 77
5.《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司会议纪律,改进会纪会风的通知》 ........ 83
第四篇 品质管理制度 ....................................... 85
1.《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 85
2.《半年度考核奖实施管理办法》(2023版) ................. 158
3.《项目等级定位管理办法》(2023版) ................... 164
4.《公司住宅项目初级管理岗位定编管理办法》(2023暂行版) ..... 177
5.《关于明确项目中标前后工作流程的通知》(试行) ......... 182
—1—
第一篇 财务管理制度
《应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盘活生产经营沉淀资金,防范坏账风险,规范公
司应收款项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程序,提高财务管理
水平,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并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所有分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
的各类债权,主要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销售、让渡资产使用
权、提供劳务及其他往来形成的、企业拥有的尚未收到的各种款
项、商品或劳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
款、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第二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各项应收款项应按不同的销售、供应、
工程建设等业务单位分别设置明细账户,收到商业汇票,应按票
据面值及时入账,同时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详细登
—2—
记票据各项目内容。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属于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的款项,应按
不同的债务人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及时清欠各类代垫和预
付款项。
第六条 公司根据业务合同规定向供应单位、购货单位预付
各款项,应按供应、购货及工程建设等单位设置预付账款明细账。
财务部对未签订合同而需支付的预付款,原则上不予支付。支付
预付款后,财务部要依照合同相应的条款及时清账。对已向供货
及工程建设等单位预付款项的业务,相应业务资金的收付则应全
部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第七条 应收款项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财务部负责应收款项的会计核算,监督管理应收款项的回收工
作;建立季度销账机制,财务部门每个季末提供应收款清单给业
务部门,公司经营部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公司应收款项的具体催
收。
根据“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岗位人员
应按照管理工作流程及各岗位工作职责,及时实施款项回笼、收
入结算、往来款核对确认等,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落实收账责
任,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可控性。并加大应收款项考核力度,将
逾期未收回应收款项纳入年底考核指标任务。
公司各业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人员定期进行应收款项的核
—3—
对、清欠工作:
财务部和业务部门应分别建立应收款台账,每年以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为对账基准日进行全面清理对账;
2.原则上对应收款项余额在前十名的客户和半年内余额未
发生增减变化的各往来账户,要进行书面核对;
3.对经常性往来的账户余额,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余
额核对;
4.如核对有差异,应逐项核对经济业务予以确认;
5.财务部对账龄在两年及以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
付账款等应列出分户清单,报告公司有关领导。由公司领导明确
催收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清欠。
第九条 当债务方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
的应收款项时,经批准可与债务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核销
第十条 公司发生并有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根据《资产减值准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坏账准备核算,并
按规定程序确认坏帐损失。
第十一条 严格坏账损失内部处理程序,公司清查出来的坏
账损失,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引起经济事项的业务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坏账
—4—
损失的原因和事实;
2.公司成立专项小组,经过追查责任,提出结案意见;
3.涉及诉讼的损失,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4.财务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的坏账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报
公司总经理室审批。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需核销已提的坏账准备时,应按照《温
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暂行管理办法》办理。
第四章 管理者责任
第十三条 由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应收款项管理混
乱的,或恶意经营导致坏账损失的,公司财务部有权予以纠正,
对于直接责任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集
团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
《费用审批权限办法》
(2023 年修订)
为了提高财务审批效率,节约审批时间,依照现有会计制度
及本公司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公司实行总经理财务审批和总
经理委托审批制度,原则上按照以区域管理为主,行政职能为辅
的管理方式进行委托,受委托人履行委托范围内审批权限,如下:
一、受委托人分别是指:副总经理和区域总监,按分管职责
接受委托。
二、审批范围和权限:
1、区域总监:
—— 单笔金额 2000 元以内(含 2000 元)的各种日常费用、
各种维修资金支出、个人备用金;
—— 单笔金额 2000 元以内(含 2000 元)住户各种押金、
临时电周转金、水电周转金、综合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的退还。
2、区域副总:
—— 单笔金额 20000 元以内(含 20000 元)的各种日常费
用、各种维修资金支出、个人备用金;
—— 单笔金额 20000 元以内(含 20000 元)住户各种押金、
临时电周转金、水电周转金、综合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的退还。
3、总经理:
—6—
—— 单笔金额 20000 元以上的各种日常费用、各种维修资
金支出、个人备用金。
—— 行政区域所有的日常费用;
—— 工资、奖金、各种福利支出、大额劳保费用、固定资
产购置、专项培训费用、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车辆使用费、招
待费与外公司的债务往来结算;
—— 未委托签字的其他各项支出。
4、单笔列入企业成本费用金额 5 万元以上的,实行区域总
监、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会签。
三、其他:
1、项目代收代付水电费先由技术保障部专管人员初审,再
由技术保障部负责人核签,最后由区域负责人批准。
2、项目电梯、消防工程维保、检测、工程维修材料、维修
费用须由技术保障部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3、车库承包协议履约保证金、车库投标押金及承租户保证
金的退还由市场发展部负责人批准。
4、职工学历、职称考试费用及各种常规上岗证培训费用(专
项培训除外)先由人力资源部专管人员登记,再由人力资源部分
管副总批准。
5、职工服装押金的退还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
部专管人员登记。
—7—
6、因项目业务需要,由市场发展部发起签订的专项服务协
议,专项费用结算由市场发展部经办发起,由市场发展部分管经
理、项目分管经理联合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
7、因职工劳动纠纷产生的工资、福利、社保等一次性补偿
费用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财务管理部报
账前须人力资源部专管人员进行登记。
8、凡是招待费用,先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域负责人
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9、因公私车出行的车辆使用费,先由使用人向部门负责人
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10、公司行政部门因履责经办的费用,按行政部门的相关报
销审批流程执行。
11、项目总监对驻场管理的项目只允许执行项目经理的职
责,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12、成本费用报销时,必须在凭证粘贴签上注明使用部门或
项目、用途、经手人及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人签字。
13、固定资产采购报销时必须附上《采购审批单》。
14、受委托人对所签发的各项支出负有法律责任,不得超权
限审批,各受托人仅负责所分管的部门有关支出的审批,超越分
管权限审批无效。每笔费用不得以分拆多份票据的形式予以报
账,规避签字权限,若发现公司将严厉追究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
—8—
任。
四、分公司费用审批原则按本办法执行,对驻外的分公司可
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参照本
—9—
《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企业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在企业资金存放中的行为,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
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
第三条 各公司应当将 500 万元及以上的大额资金存放、管
理事项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
定。
第四条 各公司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防止账户过多
造成资金闲置、管理混乱,利用率低的银行存款账户应及时撤销。
第五条 各公司应依据银行对企业的贡献度大小为主要因
素来确定存放银行,并在其中选择最符合我公司经营需求的银行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余额超出 500 万元,需将超过
500 万元的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 资金存放决策事项涉及公司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
部门负责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在的金
融机构的,决策过程中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应主
动报告并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 领导干部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向相关单
位或者有关人员提出要求,干预资金存放集体决策。
—10—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将资金存放纳入“三重一大”
公司决策事项,未进行回避、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责令纠正,
并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党政领导班子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本办法的贯彻
落实,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1—
《备用金管理办法》
(2022 年修订)
为了加强公司对行政部门及服务中心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
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
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用金核定
1、根据工作需要的原则,由使用部门提出,具体业务人员
个人申请并填制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
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
主要用途:日常周转备用金、维修资金代垫款、零星修理备
用金、新项目入驻备用金、员工宿舍押金、差旅费等。按费用报
销流程审批,根据情况而定,除员工宿舍押金外最长不得超过一
年。员工宿舍押金借用时限以租赁期限为准。
2、备用金金额
(1)、各服务中心日常周转备用金:服务中心营收 50 万元
以下周转备用金不超过 2000 元,服务中心营收 50-200 万元(含
200 万元)周转备用金不超过 3000 元,服务中心营收 200-500
万元(含 500 万元)周转备用金不超过 5000 元,服务中心营收
500 万元以上周转备用金不超过 8000 元。
(2)、根据出差时间和地址、交通工具等内容预估出差费用
—12—
后再申领,个人因公出差申领备用金金额在 10000 元以内,在出
差结束后及时办理销账手续。
(3)、借款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特殊情况需要超
额度备用金需写明具体原因事先报告总经理后方可办理所有借
款手续。
二、备用金审批
1、单笔金额 2000 元以内(含 2000 元)的备用金,由区域
分管负责人审批。
2、单笔金额 5000 元以内(含 5000 元)的备用金,由分管
副总经理审批。
3、单笔金额 20000 元以上的备用金,须报总经理审批。
4、行政部门借用所有用途的备用金,须报总经理审批。
三、备用金管理
1、临时备用金包括差旅费、零星修理备用金、行政临时事
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2、根据业务需要,备用金归还时,可以现金还款,或以费
用报账,如对无故拖延者,将由人力资源部从其工资中扣回。
3、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账冲销的内容要和
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备用金使用完,要及时到账务部报账冲
销,不能挪作他用,否则不予报销。
4、维修资金代垫款由借款部门以维修资金结算款报销抵冲,
—13—
借款部门有义务及时至物业维修资金中心办理结算手续。
5、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借款责任人,由部门人员经办的借款
均以部门负责人名义入账。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备用金
责任人变更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
任人办理借款。
6、部门负责人调动或离职,必须先办理清账手续,人力资
源部以书面形式告知财务部,否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由
相关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承担。
7、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 20000 元以上(含 20000 元),
由使用部门按照业务性质提出具体金额,经审批后实行专人专卡
管理,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
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金额及
其用途。
8、除员工宿舍押金外,备用金原则上在年末进行清理,不
允许跨年度使用。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
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9、财务部应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
额、注销日期等内容建立备用金台账,定期与借款人进行核对,
做到及时清理。
四、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4—
《发票和款项收入管理规定》
(2018 年修订)
为了规范发票(以下所指的发票包括发票和收据)的领、用、
存、销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强化款项解交,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收款单位使用的发票必须是在公司财务部申领的国家
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收据必须是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印制的收款
收据。严禁擅自使用从其他渠道获取的发票或白条收据。
二、实行专人定量管理制度。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向税务部门购买、保管、签发、审核
发票,确保发票安全。
(2)各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领用、上报、核销。该
岗位人员行政上隶属各服务中心管理,业务上归口财务部管理。
该岗位工作人员,须经财务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者财
务部可拒签发票。
(3)实行发票总量控制,具体控制数根据各服务中心实际情
况给予核定。
三、发票保管。
(1)空白发票要设立专人专柜保管,确保发票安全,做到防
盗、防潮、防火、防霉变、防虫蛀鼠咬。
(2)由于开票人的失误或其他原因开错的发票,应当在整份
—15—
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发票必须整份全部妥善保管,
粘贴在原发票存根上,以备查核,不得缺页,不得私自销毁。开
票人(发票领用人)应确保发票安全、完整。
(3)各服务中心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一旦遗失、
损毁,须在发现当天报告财务部。财务部接到发票遗失、损毁报
告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关处置。
(4)已使用的发票存根,要分期、分别发票种类设立专柜进
行保管。发票存根一般保管期为 5 年,在保管期限内,任何人不
得私自销毁;保存期满后,应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销毁,不得
擅自处理。
四、发票领发。
(1)公司财务部应设立发票购领登记簿,进行印、领、用、
存、销记录,定期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2)各服务中心按核定的发票本数采用验旧领新或交旧领新
的办法领用发票。
(3)各服务中心每周须到财务部核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
经财务部经理批准,最长可延缓至每十日核销一次。
(4)财务部应按预领发票的顺序号对各服务中心送审的发票
予以核销,并办理核销手续,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发票的填写规定。
(1)发票付款户名填写必须准确,品名和项目的填写应当齐
—16—
全、具体、准确,不得涂改票据。
(2)开票日期的填写,规定为开票当日。
(3)收款方式注明“转账”或“现金”。
(4)每一份发票必须完整填写大小写金额,不得只填写小写
金额,不填大写金额,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填写,不得乱
造大写金额的简化字。大写金额前没有印好“人民币”三个字样
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并将钱款大写金额紧挨“人民币”
三字书写。大小写金额合计数必须一致,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
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封顶。
(5)发票开具的字体及书写规范要求:
A.字体要端正、清晰。一般用正楷字书写,能使人一目了
然,不能随意书写,更不能狂草乱涂。
B.不能任意简化汉字,也不能以别字代替,要严格按汉字
标准书写。如不能将大写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写成“一
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0”;也不能将“角”写成“毛”,将“零”
写成“另”等。
C.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
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
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
字。
D.复写发票,除计算机开票外,一般应以圆珠笔复写,严
—17—
禁使用铅笔填开发票。
六、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代开发票;不得单联填开或
分联填开。
七、建立专人开票制度。
(1)票据管理员应指导开票人正确使用和填写发票,监督开
票人对有关发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开票人在每本发票使用完毕后,应完整填写发票的封面,
并根据发票封底的要求,对各项内容进行相应的汇总,以便于发
票管理员核对。
(3)开票人开票时应认真、仔细,正常情况下应确保每本发
票作废份数不超过三份。
八、加强各种收费项目的现金解缴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保
证公司营运资金安全,防范各种犯罪和违规行为。各部门一经发
生收入,当日应解送银行或财务部;因特殊情况,当日无法解送
银行或财务部的款项,在报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缓至次日解
交银行或财务部,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款项安全。
九、各服务中心的公款收入应全部存储在公司开立的银行账
户,确保资金安全。严禁各部门以私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储各
种公款收入。
十、各服务中心负责人须承担监督职责,对当日解交银行的
现金交款单、支票及银行转账的金额与已开的发票进行核对;对
—18—
已开出但尚未收款的发票应询问原因,并在现金交款单上签字确
认。不按规定时间上交财务部而遗失的款项,由遗失者赔偿。
十一、各服务中心收费员应每星期向财务部至少结算一次,
金额大的(一万元以上)应及时结算;特殊情况(如服务中心地处
偏僻,路途较远或交通不便等),可延长至每十天向财务部结算
一次。
十二、收费员到公司财务部交款结算时,应带齐本服务中心
未核销的所有的发票、收据,以便财务部审查核对。因特殊情况
(如因办理入住,工作繁忙时),当天不能带齐所有发票、收据的,
应在当天下午或第二天上午带上一次未带的发票、收据,进行审
核结算;新接小区入住高峰期间,服务中心负责人也可根据具体
情况要求财务部派员到该处收款结算。
十三、结算审核程序:收费员将开具的票据连同银行交款单、
支票、库存现金或银行转账单送公司财务部结算审核,开出的票
据总额必须与银行交款单、支票、库存现金及银行转账单的合计
数相符,不符的要说明原因,原因必须由各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确认,方可作为有效的依据,否者作短款论处。
十四、财务部收费审核员在审核各服务中心的收入时,要严
格审查,不得马虎,必须认真核对发票的编号、张数、金额、内
容等;对金额特别大或特别小的发票要倍加关注,弄清实际情况。
十五、财务部收费审核员应在已结算的发票存根上,加盖“星
—19—
河物业发票审核”字戳,并对已收款结算的款项出具收款证明。
十六、财务部应做好各服务中心收费员的上岗培训工作,收
费员经财务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各服务中心收费员岗位
换人,应由服务中心负责人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收费审核员负
责监督。
十七、收费员年度考核制度。为了不断提高收费员的业务知
识和对相关财经法规的认识,财务部将对所属各服务中心收费员
每年进行一次或二次业务培训指导,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十八、财务部年中将对各服务中心收费员的工作进行一次抽
查,并对抽查结果做好抽查记录。财务部每年年末将组织人员对
各服务中心的收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做检
查记录。
十九、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票据管理员的监督。会计视具体
情况定期(一般每月)对票据管理员的发票领发情况进行核对,并
对核对结果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
二十、财务部审核人员负有对全部收入监督、审核、管理职
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遇阻力即报总经理室处理。
二十一、遵守税务部门的其他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
二十二、罚则:
(1)擅自向业主提供从市场上购买的发票或白条收据的;私
设小金库的;以私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储各种公款收入的;有
—20—
关人员擅自截留各种款项收入的;一律挂红牌一次,并视情节轻
重,加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处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作为财务监督的第一责任人,挂红牌一次,
并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发票未按规定保管而发生遗失、损毁的,直接责任人挂
黄牌二次,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发票违章行为的罚款。
(3)转借、转让、代开、单联填开或分联填开发票的,挂红
牌一次,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发票违章行为的罚款;视
情节轻重,公司将对其进行待岗或辞退处理。
(4)收费员未按规定时间向财务结算的;未按发票的填写规
定填开发票的;或交款结算时,未带齐本单位未核销的所有的发
票、收据的;挂黄牌一次。年累计挂五次黄牌或一次红牌者,调
离收费员岗位(两年之内不得返任)。
(5)各服务中心收费员岗位擅自换人,或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操作的,财务部可拒签发票,服务中心负责人挂黄牌一次。
(6)各服务中心负责人未对当日款项解缴情况进行监督、核
对,未在现金交款单上签字确认的,挂黄牌一次。因监督失职发
生问题的,挂红牌一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7)财务部收费审核员拒绝或借故拖延出具收款证明,或审
核不认真发生错误的,挂黄牌一次;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且隐瞒
问题而不及时上报的,挂红牌一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于待
—21—
岗或辞退处理。
二十三、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服务中心(包括分公
司、子公司)。
二十四、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二十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总经理室或委托财务部。本规定
在发文之日起执行。
—22—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使我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得以加强,特制定本办法。
二、在公司档案中,会计档案是其重要部分,也是我公司经
济业务活动的纪实和史料,所以必须加强其业务制度建设和统一
管理工作。
第二节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
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原始资料和证据。
一、会计档案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
其他辅助性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
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
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如各类台账等)。
—23—
二、财务人员要做好原始凭证的整理、分类及装订工作。
三、会计账簿要每年更换一次,在更新账簿时将旧账编号、
扉页内容、目录等项目按有关要求填写齐全。
四、对活页账和卡片账进行装订,编齐页码,并加上扉页,
并加盖企业财务章,更换新账后,应将整理完整的旧账归入会计
档案。
五、会计档案记录要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擅自篡改、涂
改档案内容。
六、会计档案要按要求进行整理,防止其散乱丢失。
七、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报告的特殊要求
1、每月 20 日以前须将上月会计凭证打印装订成册;
2、每年的 3 月底前必须打印会计账簿进行纸质文件存档,
装订成册;
3、财务分析报告及会计报表,每月打印保存纸质文档;
4、财务分析报告的电子文件按季保存,每年度备份随同其
他数据备份移交档案一次。
第三节 会计档案的保管人、移交时间及查阅借用要求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人、移交时间规定
1、会计档案由财务经理及财务经理指定人员负责保管,出
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
2、会计人员年初将上年度会计档案移交至会计档案室,按
—24—
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查阅会计档案相关规定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
及时归还原处;
2、公司内各部门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领导批
准、并经财务经理同意,方可办理相关调阅手续;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证明,
经财务经理和公司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
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的名称、归还时间等;
4、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实需要将调阅的
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必须经财务经理和公司负责人同意,填写借
据,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并在约定的限期内归还;
5、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经理同意,并按规定
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复印。
6、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图画、
拆封和抽换。
第四节 会计档案的保存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会计档案
分纸质及电子档。
—25—
具体的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一、 具体的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30 年
2 记账凭证 30 年
二 会计账簿
3 总账 30 年
4 明细账 30 年
5 日记账 30 年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5 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 30 年
三 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
10 年
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永久
四 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 年
11 银行对账单 10 年
12 纳税申报表 10 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 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永久
注: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6—
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存
应做好年度数据备份工作,数据磁盘应妥善永久保存,对采
用存储介质保存数据的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在温湿度适
宜、阳光不直射,不会被损害的场所。
第五节 会计档案的销毁
对于保存期限已满且确实没有保存必要的会计档案,需要销
毁时,按以下程序办理: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
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
月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
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填写的销
毁清册由经办人和监销人共同签章后,长期保存。
—27—
第二篇 人事管理制度
《岗位管理办法》
(2022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规划并落实各岗位的职业前景,明确晋
升渠道,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职级序列
管理,结合公司《职能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项目等级定位管
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公司劳动合同签订要求且已同
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二章 职能部门岗位管理方案
第三条 岗位设置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将职能岗位分为四岗:职员、专员、部
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如图所示)。
部
门
经
理
部
门
副
经
理
专
员
职
员
—28—
第四条 岗位职级
职员、专员各分设两级,部门副经理设一级,部门经理设三
级,共八级。
第五条 岗位释义
(一)部门经理(高级管理岗)
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部门及公司专项业务的统筹管理。
(二)部门副经理(中级管理岗)
协助部门经理完成部门工作,在部门经理岗位空缺时,负责
主持部门工作。
(二)专员和职员(初级管理岗)
1.专员:负责部门专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业务管理
能力,对所属部门负责。
2.职员:承担部门日常行政和业务工作的人员,对所属部门
负责。
第六条 岗位职数
(一)中、高级管理岗职数根据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数量确
定,一般 3 名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可配置 1 名部门经理,4-6 名工
作人员的可增配 1 名部门副经理,7 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可再增配
1 名部门副经理。
(二)初级管理岗职数依据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及业务开展
实际状况确定。
—29—
第七条 岗位晋级标准
职能部门岗位晋级标准
岗位 职级 岗位基本条件
部门
经理
高级
(总监)
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能力强,起骨干作用,在中级部门经理岗位上
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且取得相关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受聘,由公司任命的人员。
中级 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能力强,起骨干作用,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
工作的,且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受聘,由公司任命的人员。
初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能力强,起骨干作用,经综
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得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受聘,且在
部门副经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满 3 年,由公司任命的人员。
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部门
副经
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能力强,起骨干作用,经综
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且取得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受聘,由
公司任命的人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专员
高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受聘后从事该专
业工作满 2 年及以上,业绩较突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受聘后从事该专业
工作满 10 年的,且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的、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初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并受聘,胜任本职工作;
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资格后从事该专业工作满 5
年及以上,业绩较突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或业绩较
突出、起骨干作用,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的、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职员
高级
本科学历,胜任本职工作;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 年及以上,胜任本职工作;或近两年有被评为年度“优秀”的;或有
相关工作经验的、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初级 大专学历、胜任本职工作的;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胜任本职工作的。
—30—
第八条 中、高级管理岗聘用流程
(一)部门经理聘用按照“动议—(报上级单位研究)—民
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报上级单位研究)—任职”等规范
流程操作。
(二)部门副经理聘用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
决定—任职”等规范流程操作,完成聘用后报上级单位备案。
(三)因工作需要,部门经理及部门副经理可向社会公开招
聘,实行契约化管理,但招聘前须报上级单位研究审批。
第九条 初级管理岗聘用流程
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室
审批。
第十条 岗内职级调整流程
岗内职级调整采取自荐或推荐形式,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
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十一条 聘用形式
通过内部选聘、社会招聘等多种聘用形式,实行聘用管理制。
第十二条 聘用期间若发生违法、违规事项,或出现不遵守
公司规章制度、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调配、不能胜任本岗位
工作等情形,将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采取免职、降级、调离
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若职能部门发生调整或撤销,部门各级管理岗位
应随即重新调整或撤销。
—31—
第三章 项目岗位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 岗位设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所有项目岗位分为五岗:基层员工、
主管、经理助理、项目经理、区域(项目)总监(如图所示)。
第十五条 岗位职级
基层员工、主管及经理助理各分设两级,项目经理分设六级,
区域(项目)总监分设三级,共十五级。
第十六条 岗位释义
(一)基层员工
服务于现场,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属服务区域负责。其中一
级基层员工辅助主管进行班组管理。
(二)主管、经理助理(初级管理岗)
1.主管:项目小组或跨组的负责人,负责区划内现场服务管
理。
2.经理助理:特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储备人选,
区
域(项
目)总
监
项
目
经
理
经
理
助
理
主
管
基
层
员
工
—32—
负责协助项目经理或区域(项目)总监工作。
(三)项目经理(中级管理岗)
项目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整体运营,协助区域(项目)
总监或分管副总经理工作。
(四)区域(项目)总监(高级管理岗)
公司指定的多个项目分管负责人及特定项目的主要责任人,
负责指定项目的续标、业务协调及监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负责
特定项目整体运营。
第十七条 岗位职数
(一)基层员工
1.基层员工(二级):职数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现场实际工
作情况确定。
2.基层员工(一级):安全防范组中、夜班人员数量 3 人及
以上的,或其他小组主管跨部门负责的,可设置 1 名一级基层员
工。
(二)初级管理岗职数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1.主管:项目总人数超过 18 人的,或经公司批准为经理助
理储备人员的,可设置 1 名主管。
2.经理助理:项目等级定位为 H 类的项目,可设置 1 名经理
助理,或经公司批准为项目经理储备人员的,可设置 1 名经理助
理。
(三)中、高级管理岗职数依据项目等级定位进行确定。项
—33—
目等级定位为 B 类至 G 类的项目,可设置 1 名项目经理;项目等
级定位为 A类或整合项目为 A类的,可设置 1名区域(项目)总监。
第十八条 岗位晋级标准
(一) 基层员工晋级标准如下:
(二)主管、经理助理晋级标准如下:
岗
位
职
级
岗位基本条件
经
理
助
理
高
级
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具备主管的各项标准条件且可独立运营 H
级以上项目;或因业务发展需求,由公司确定进行储备的项目经理人
选;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岗
位
职
级
岗位基本条件
基
层
员
工
一
级
1.可独立带领一个专属班次(2-8 人)的团队;
2.能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
3.绩效考核符合项目要求、出勤率达到 95%以上;
4.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
级
责任心强、服务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能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
—34—
岗
位
职
级
岗位基本条件
经
理
助
理
初
级
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具备主管的各项标准条件且可独立运营 H
级项目且在管员工数量 8 人及以上;
或因业务发展需求,由公司确定进行储备的项目经理人选;或有
相关工作经验的、经综合评估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主
管
高
级
1.熟悉电脑操作,可带领专属团队 16-20 人以上;或可带领在管
员工数量 8 人以下且可独立运营 H 级项目的;
2.能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
3.能为团队建设出具可行性建议;
4.绩效考核符合甲方及公司要求、出勤率达到 95%以上;
5.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服从公司分配并能独立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初
级
1.熟悉电脑操作,可带领专属 8-15 人团队;
2.能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
3.能为团队建设出具可行性建议;
4.绩效考核符合甲方及公司要求、出勤率达到 95%以上;
5.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服从公司分配并能独立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三)项目经理晋级标准参照公司《项目等级定位管理办
法》。
(四)区域(项目)总监晋级标准参照公司《项目等级定位
管理办法》。
—35—
第十九条 中、高级管理岗聘用流程
(一)区域(项目)总监聘用按照“动议—(报上级单位研
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报上级单位研究)—任职”
等规范流程操作。
(二)项目经理聘用按照“动议—讨论决定—任职”等流程
操作,完成聘用后报上级单位备案。
(三)因工作需要,区域(项目)总监及项目经理可向社会
公开招聘,实行契约化管理。招聘过程中须经人力资源部初试、
区域负责人复试。
第二十条 初级管理岗聘用流程
(一)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建议,报总经理室审批。
(二)主管由项目经理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分管
区域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一条 岗内职级调整流程
岗内职级调整流程采取自荐或推荐形式,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后,报人资分管副总审批。
第二十二条 聘用形式
通过内部选聘、社会招聘等多种聘用形式,实行聘用管理制。
第二十三条 聘用期间若发生违法、违规事项,或出现不遵
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调配、项目甲方
要求换岗、被项目甲方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非客观)等情形,
—36—
将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采取免职、降级、调离岗位或解除劳
动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若遇项目调整或退出,项目各级管理岗位应随
即重新调整或撤销。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非住宅项
目员工岗位晋级办法》(温星物管〔2019〕10 号)同时废止。公
司其它涉及员工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
按本办法执行。
—37—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2022 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
行以市场为导向、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工资
管理机制,结合公司行业特性、业务特点、项目业绩等情况,以
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合理确定各类人员薪酬水平,逐
步提高公司员工薪酬市场竞争力,激发内生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外部公平性、内部公平性、个人公平性。
(二)竞争性原则: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职位相比,突出薪
酬福利的合理性。
(三)激励性原则:结构和指标比较合理,能最大限度调动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
(五)合理性原则:公司结合项目特点实行“按岗定薪、以
绩量薪”的原则,主要采用岗位薪资即同岗不同级的差别工资管
理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另依据《项目等级定位管理办法》、《考核
奖管理实施办法》等综合因素在本办法框架范围内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公司要求已同公司签订书面劳动
—38—
合同的公司职能部门人员与项目中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确定依据
(一)依据公司薪资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
要。
(二)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据《温州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办法》对
薪酬标准进行分级设置。
(四)依据《项目等级定位管理办法》对中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薪资定位。
第五条 基于物业服务项目特殊性的原因,各项目初级管理
人员、员工薪酬在结合项目中标报价、服务合同约定等综合因素
基础上,由服务中心提出各项目岗位工资标准,经人力资源部审
核,报总经理室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本办法中薪酬主要指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
工资形式发放或其他形式体现的福利。
第七条 薪酬结构
(一)基本工资:指员工的岗位工资。
(二)绩效工资:指按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导向,以员工的
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效率为依据,结合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而
—39—
确定的工资,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半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目标绩
效考核,绩效考核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本办法所设月度及半年
度绩效考核金额为奖励上限,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扣罚;本办法所
设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金额以“合格”为前提,原则上若绩效考核
“不合格”,应在年薪金额基础上进行扣罚处理;若绩效考核为
“良”、“优”、“优+”的,在年薪金额基础上另行奖励,具体实
施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并报总经理室审批执行。
(三)岗位补贴:指根据员工所聘工作岗位承担的职责而确
定的补贴。试行岗位补贴的目的是为了体现按岗计酬,增强员工
岗位意识,恪守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全勤奖金:指为更好地推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其
工作效能,而设的奖励。当月满勤的,给予奖励。
(五)福 利:员工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高温补贴、餐费补贴等。
(六)专项补贴:主要指学历职称补贴、交通补贴、特定加
班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具体按《专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薪酬标准
(一)职能部门
1、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参照《职能部门岗位晋级标准》
所对应的职级薪酬标准执行。
2、中级管理人员:部门副经理参照《职能部门岗位晋级标
—40—
准》所对应的职级薪酬标准执行。
3、初级管理人员:专员及职员参照《职能部门岗位晋级标
准》所对应的职级薪酬标准执行。
(二)项 目
1、高级管理人员:区域总监按 A 级薪酬标准执行,若同时
兼任项目经理的,则单一按总监薪酬标准执行。
2、中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按与《项目等级定位管理办法》
相对应的 B-G 级薪酬标准执行。
3、本办法所依据的项目等级定位标准由公司品质督导部实
时以公司发文或通知的形式在公司 OA 办公系统中予以及时公
布,并作为中层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依据。
4、部分项目中级管理人员兼任多个项目负责人的,则按《项
目等级定位管理办法》“整合项目”等级定位执行薪酬。
(三)新增人员试岗期为 1--3 个月。试岗期间,月度绩效
奖金标准按 50%进行考核计发;不享受同期半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年度目标考核奖金根据标准按实际在岗月数计发。
(四)实施协议工资、退休返聘人员及公司借用人员,其薪
资标准按相关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 薪酬兑现
第九条 职能部门员工薪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造册;项目员
工薪酬由项目负责造册,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报批总
—41—
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管理部于次月 10 日前发放。
第十条 新增项目(部门)负责人或存量项目(部门)负责
人岗位调整的,其薪酬待遇从人事任免文件发布次月起执行,
第十一条 下列款项从员工工资中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等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
(四)工会会费;
(五)其他应扣款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遇公司重大的年度调薪、年度效益奖金分配等问题时,需由人
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室集体讨论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附表格及文字说明均为本办法的组成
部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其它涉
及员工薪酬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42—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2022 版)的补充说明》
公司各部、服务中心:
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现将《温州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2022 版)》相关实施情况做以下补充说明:
第一条 项目中已配备项目经理的,该项目原副职人员按 F
档薪酬标准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后,个别项目(部门)岗位员工因薪酬
管理办法调整造成年薪总额低于原有工资标准的,其薪资标准按
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暂不做调整。但该项目(部门)岗位员工不
服从公司岗位调动安排的,则按其所在项目(部门)等级定位(或
职级)薪资执行。
第三条 中层人员薪酬调整涨幅额度如超过 20000 元的,按
温星物管〔2021〕66 号《星河物业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七条执行。
—43—
《专项补贴管理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专项补贴的发放,平衡企业、员工利
益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补贴主要是指学历职称补贴、交通补贴、特定
加班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协议年薪的按协议约
定执行。
第二章 学历职称补贴
第四条 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经公司聘用)若
高于相应岗位匹配要求的,享受专项补贴。
第五条 项目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高级职称并经公司聘任的;
中级管理人员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经公司聘任的,享受专项补
贴。
第六条 补贴标准:本科 100 元/月、研究生 200 元/月;中
级职称 100 元/月、高级职称 200 元/月。
第三章 交通补贴
第七条 本补贴对象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
第八条 以下项目负责人,可享受交通费补贴:
—44—
1、单设项目:项目由单个点独立设置,且该项目距公司本
部距离 20 公里(含)以上(以高德地图最短距离为准)。
2、合成项目:项目由 1 个主点项目联合多个分点项目组合
设置,即 1+N 式方式,分点项目实行定期巡查督导管理。
第九条 交通费补贴标准:
1、单设项目:以公司本部(银河大厦)为原点或项目负责
人常住地在鹿城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且在属地任项目经
理的,以当地县(市、区)政府为原点。
项目距原点距离 20-60 公里(含),按 500 元/月计发;60-100
公里(含),按 800 元/月计发;100 公里以上按 1000 元/月计发
(以高德地图最短距离为准);20 公里(含)内不发放交通费补
贴。
以公司本部为原点,项目距离原点 20-60 公里(含),按 500
元/月计发;60-100 公里(含),按 800 元/月计发;100 公里以
上按 1000 元/月计发(以高德地图最短距离为准);20 公里(含)
内不发放交通费补贴。
合成项目:温州地区跨县(市)区区域的,以主点项目为原
点(项目负责人办公驻点为主体项目),其它分点项目距主点项
目高德地图最短距离累计为 20 公里-60 公里(含),按 300 元/
月计发;最短距离累计为 60-100 公里(含),按 500 元/月计发;
最短距离累计为 100 公里以上按 800 元/月计发(以高德地图最
—45—
短距离为准);20 公里(含)内不发放交通费补贴。
温州主城区四区及其他县(市)区区间内的,5 个及以上
项目点且过半项目点之间距离超过 3 公里的,公司配置电动自行
车,实行专人专用。
同时,如合成主体项目距公司本部高德地图最短距离 20 公
里以上的,另按本办法第九条第 1 款规定加发扩散式主体项目交
通费补贴。
第十条 温州地域外项目,以及其他因项目因素不适宜参照
本办法执行交通费补贴的人员,须另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通行费用据实报销。
第四章 特定加班补贴
第十二条 指项目特定的常态化加班费,且无法进行补休
的,或是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加班的并有专项加班保障经费。
第十三条 补贴标准:按照项目服务约定,由项目申请加班
费标准,经报批后确定。
第五章 特殊岗位补贴
第十四条 本补贴对象为项目负责人。
第十五条 指非常态化的特殊岗位。
第十六条 补贴标准:由项目申请,经报批后确定。
—46—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专项补贴实行项目申请审批制,经报批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公司其他涉及专项补贴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
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47—
温州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高公司员工自身业务水平及学习积极性,促进员工继续
学习教育,结合公司“强基赋能”培训计划及部门常态化培训,
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总经理室成员、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
司培训考核委员会,以人力资源部为考核工作主管部门。
二、建立培训考核机制
1、纪律管理: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执行温星物管[2018]43
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司会议纪律,改进会纪会风的通知》的规
定。
2、档案管理:建立学员培训档案,一人一档。培训档案用
于记录学员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考核成绩、学分、考勤情况及
其他信息。
3、学分制管理:学员每修完一课时,即获得 1 学分。中高
级管理人员每年应修满的学分标准为 50 分,初级管理人员每年
应修满的学分标准为 25 分。
4、考核管理: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由各课程讲师出卷,
每次培训后随堂对参训的学员进行测评考核,并给予分值。
三、“臻星优秀学员”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