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文件 院政学〔2019〕18 号 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学生预警教育实施办法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许昌学院学生预警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许昌学院 2019 年 5 月 30 日 -1-
许昌学院文件 院政学〔2019〕18 号 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学生预警教育实施办法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许昌学院学生预警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许昌学院 2019 年 5 月 30 日 -1-
许昌学院学生预警教育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贯彻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 方位育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预警教育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不良情况,及 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 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 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预警教育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一、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黄色预警范围: (一)每学期开学未如期注册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 批准者; (二)一学期内有 2 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三)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比前一学期严重下滑者; (四)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 10 学时即将受到警告处分 者; (五)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不良活动, 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六)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个人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 -2-
调、性格内向孤僻等而出现的轻微心理或行为异常征兆者,如沉 默不语,精神恍惚,情绪反应与环境基本一致,有轻微失控; (七)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等需要预警者。 二、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橙色预警范围: (一)一学期内有 3 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三)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 20 学时即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者; (四)考试违纪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 (五)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个人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 调、性格内向孤僻等而出现明显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如无法正 常出勤,宿舍等人际关系紧张,情绪反应过度或经常失控。 (六)打架斗殴、赌博、通宵上网、沉迷网络游戏、使用大 功率电器、校外租房、醉酒、破坏公物、不尊敬师长、扰乱课堂 秩序、散布不良言论等未造成重大后果者以及其他重大违纪事件 者; (七)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 预警者。 三、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红色预警范围: (一)一学期内有 4 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二)自入学以来,至今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累计达到 4 门 及以上者; (三)一学期旷课累计达 30 学时即将受到记过处分者; -3-
(四)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处分者; (五)第八学期,除本学期课程与毕业设计外,仍有其他学 分未修完者; (六)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个人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 调、性格内向孤僻等而出现严重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如行为紊 乱或古怪,出现幻听,幻视觉,情绪与行为反应明显不一致,有 自伤自残或者有自杀倾向等; (七)打架斗殴、赌博、通宵上网、沉迷网络游戏、使用大 功率电器、校外租房、醉酒、破坏公物、不尊敬师长、扰乱课堂 秩序、散布不良言论等造成重大后果的行为者以及其他重大违纪 事件者; (八)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 者。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二级学院分类统计预警学 生名单,填写《学院学生预警情况汇总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签字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五条 二级学院对每学期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下达《许 昌学院学生预警教育通知书》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签字确 认后的预警通知书原件保留存档于二级学院内,复印件交于学生 本人。二级学院应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督促预警学生 制定整改计划并参加相关辅导。 第六条 针对预警对象不同层级,具体预警工作流程如下: -4-
对黄色预警学生,预警工作主要采用警示谈话的方式,沟通 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 并填写《学生预警教育谈话记录表》 对橙色预警学生,预警工作采用警示谈话与家长电话联系相 结合的方式。除进行预警谈话外,保证每学期至少一次以电话等 形式联系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 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辅导员要记录与学生及家长的谈话情况, 及时在《学生预警教育谈话记录表》相应栏目内规范填写。对家 长的反馈意见,各院系要及时整理汇总。 对红色预警学生,预警工作采用警示谈话、电话联系家长与 邮寄纸质预警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二级学院须向学生家长寄发《学 生预警教育通知书》《许昌学院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通知 书回执须及时收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 生的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至少保证每学期三次以上 主动与家长以电话等形式联系,交流学生近况,并在《学生预警 教育谈话记录表》相应栏目内规范填写谈话记录。 第七条 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制定《整改计划书》并由 辅导员保留整改计划书原件,复印件由学生或家长保存。辅导员 要进行跟踪教育,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八条 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应 关注、关心、跟踪教育预警学生;针对学生出现的心理或精神问 题,应及时聘请专业人员给予干预治疗。 -5-
第九条 二级学院为每位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并作 好动态跟踪管理。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每学期末整理 归档(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预警教育通知书、预警教育谈 话记录表、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整改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许昌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30 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