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本物业(本物业的具体名称及其基本状况由双方补充约定) 的承租使用方,甲方为经本物业出租方授权的合法物业管理方,甲方同意由乙方 为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根据本 合同、管理公约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 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安全保卫:负责物业范围一般保安与定时到各楼层之公共地方巡查。 第四条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及设备的管理。 第五条 督促电梯安装单位定期检查自动扶梯、电梯等自动运输系统并提供维修 保养服务。 第六条 物业管理所需的采访登记服务。 第 1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第七条 环境清洁绿化保养:负责物业公共地方内清洁与保养的工作。包括公用 上下沟、垃圾通道、化粪池疏通、清理蓄水池及水箱。 第三章 管理期限 第八条 管理期限由甲乙双方补充约定。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有义务遵守管理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 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在经营期内,甲方自行购买财产保险的各险种。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 管理服务活动; 2、对甲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或管理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全部物业管 理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5、告知甲方关于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甲方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根据需要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6、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7、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8、接受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 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须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具体缴付 标准、方式由双方补充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若需使用车位,须按规定向乙方缴纳车位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的 第 2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补充约定。 第七章 其他自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本物业内的公共用水费用已包含于管理费当中。物业内甲方的用水、 用电费用根据物业内的独立水电表的实际用量计算,水电费的收费标准、收费方 式由双方补充约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否则须承担 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补充约定。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甲方同意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的一切条款及有关修订,并保证甲方 或其承租人、使用人及受让人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及有关修订。如甲方之承租人、 使用人、受让人有违反本合同及管理公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管理费用、 或其他费用),法律责任将 第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管理公约》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二十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签章: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 3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 管理公约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在本公约及附加文件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将作以下解释: 1、“甲方”(各使用人、租户,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合伙人、接办 人、承租人、占用人或经营者) 2、“乙方”或“管理公司” 3、“出租方” 指将物业出租给甲方的产权方或出租方。 4、“公共区域” 指在物业内或该土地内由甲方或乙方(如以下所定义)根据本公约所界定的公共 区域,其中包括(如有的话)但不限于:广场入口、大堂、升降机大堂、楼梯间、 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平台、乙方办事处、变压房、煤气表房、电表 房、配电房、电掣房、泵房、消防中心、电话机房、天井、水箱、升降机房、及 为该土地及物业的甲方及访客而设并供其共用之其他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 甲方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单元(如以下所定义)及甲方预留部分。 5、“公共设施” 指为物业的整体利益而安装的以下设施(如有的话),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机器、 设备、仪器、装置、树木、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公用天线、门窗、阳台、 地面、天台、厕所、院落、绿化部分、排水设施、自来水及热水设施,房屋主体 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外墙、玻璃幕墙、楼盖、楼梯、装饰、电梯、水泵、卫 生设施、水管、垃圾道、化粪池、照明设备、消防设备、共用卫星天线、共用天 线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使用人、租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6、“外墙” 指物业的外墙。 7、“装修管理规定” 指乙方就甲方在其所属物业的装修、更改、改建、另建及装饰等所作的规定。 8、“绿化区” 指根据政府当局依照有关法令所要求的在该土地上实施绿化的地区。 9、“管理费用” 乙方承接物业总体的营运管理、维修,及因管理该物业服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由甲方每月定期按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 第 4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10、“信息费保证金” 物业内甲方申请使用相关与物业关联的信息服务前,例如电话、宽带网络接入等, 需向乙方缴交一定额度的保证金,作为信息费垫付的按金,交纳齐备后方可批准 进行报装、使用。 11、“停车场” 指根据本公约规定作为停泊车辆的位置。 12、“车位” 指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位置。 13、“经营管理” 指乙方接受商场的委托执行商场与各租户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的内容。 14、“客户查询” 甲方如需本物业管理及图纸编绘或安排施工方面的资料,请与乙方下列人员联系: 有关物业管理事宜:物业负责人;有关工程事宜:物业工程主管。 第二章 管理权责 第二条 乙方的权责: 1、在不抵触甲方权利的前提下,乙方有一切必须的管理权及维修权,包括(但 不限于): (1) 向甲方收取本公约规定的一切费用和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定期收 取管理费用,水、电、电话、煤气等费用,以及按政府有关规定定期收取有关公 用费。有权对甲方或有关使用人要求的特别或额外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报酬。 (2) 按照本公约的规定不时制定管理规则及指定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具体 范围。 (3) 于一切合理时间并经预先通知(紧急情况除外),带同需工具进入物业任 何部分(包括任何单元),以进行在本公约下之维修及管理职责。 (4) 对于本公约规定必须获得乙方同意许可之事项,乙方可在同意或许可之 事项上附加条件或收取合理行政费用。 (5) 乙方及其承包商、代理人及其他经许可维修人认为需要检查、维修物业 的任何一部分,包括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或任何为物业利益而安装的设施,或为 履行乙方对物业的管理责任,有权携带一切必需的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物业任 何一部分。如有必要,可进入任何单元的内部;但除紧急情形外,应事先通知甲 方,且尽量不妨碍甲方对物业的正常使用。 (6) 必要时,乙方有权对有关区域及有关设备设施的使用作适当的整改、封 闭或暂停,甲方应积极配合。 (7) 在必要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向物业其他单元或与物业大楼毗连的土地、 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有关人士(如进行维修的承建商等)提供水、电、煤气、通 讯、排水及其他公共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 限于允许乙方利用甲方承租的部分或全部场地),甲方应积极配合。 (8) 从事任何必要工作,以保持物业及其每一部分处于良好、安全等状态。 第 5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9) 维修、养护、更换或改善物业的(i)公共地方(如有的话),其中包括但 不限于:广场入口、大堂、升降机大堂、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 区、平台、乙方办事处、变压房、煤气表房、电表房、配电房、电掣房、泵房、 消防中心、电话机房、天井、水箱、升降机房、及为该物业的甲方及访客而设并 供其共用之其他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甲方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单元及甲方预留 部分;及(ii)公共设施(如有的话),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为物业的整体利益 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树木、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公用天 线、门窗、阳台、地面、天台、厕所、院落、绿化部分、排水设施、自来水及 热水设施,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外墙、玻璃幕墙、楼盖、楼梯、 装饰、电梯、水泵、卫生设施、水管、垃圾道、化粪池、照明设备、消防设备、 共用卫星天线、共用天线等。 (10)保持所有公共地方良好照明。 (11)保持物业及其他所有部分(单元除外)清洁,卫生干净。 (12)将所有垃圾排出物业及其每个部分,定期安排垃圾清理,保证垃圾收集设 施处于 良好工作状态。 (13)采取一切措施防止物业任何公共地方受阻塞,并移去任何造成阻塞的物件。 (14)防止任何垃圾造成淤渍、侵蚀或被倾倒于任何公共地方,如有前述情况发 生,则负责将垃圾清除,并有权向责任人要求并收取因此而引起的费用。 (15)清除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物或安装物,向责任人要求并收取清除及 补偿因此而引起的损害的费用。 (16)安排保养物业内消防设施,并使之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7)为物业提供保安、看守人员,并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安装、使用并 维护保安设施。 (18)维护并改进所有公共设施及其服务质量,使甲方更有效使用物业。 (19)防止任何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或未按本公约的规定而占用或使用公共地方 及公共设施。 (20)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遵守政府对于物业的要求。 (21)防止任何人对物业及其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进行有害的变更及损害。 (2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公约约定支付所有因物业管理及维护、修缮、改善及更 换公共设施而产生的应付款项。 (23)为物业的公共地方,公共设施,其管理人员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其金 额及险种在合理的范围内由乙方全权决定。 (24)维修、保养绿化区。 (25)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甲方公告因物业的管理、维护而与政府、公民及有关个 人的往 (26)按管理需要雇用或解雇所需职员,使乙方得以履行其职责。为该等职员提 供办公来事宜。地方、宿舍、制服、工作服、工具、器具、清洁或其他材料及所 有必要的设备。 (27)制止他人在物业叫卖、喧哗及推销,或未经乙方同意派发宣传单张及捐募。 乙方有权将叫卖者、喧哗者、推销者驱出物业外。 (28)监察甲方遵守及履行本公约或物业各项规则的条款,方法为: i)书面通知违约方纠正错误,并在通知后十四天期满而该违约方仍未纠正错误, 采取相应的行动、如属紧急情况,可不必书面通知; 第 6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ii)透过法律手段向违反本公约规定应缴而未缴任何款项的违约方追讨; iii)在合法范围内,乙方认为合适且确有必要的其他方法。 (29)安排经乙方认可之公司修缮物业的主要结构、公共设施及公共地方等,确 保维修良好。 (30)就乙方的一切酬金和履行本公约规定的职责而支出与支取的一切款项,进 行妥善的账目记录。 (31)聘请、撤换与付酬予律师、建筑商、会计师、其他专业顾问、承建商、工 人、代理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但有关聘任协议应以经济、平等及考虑到为物业提 供有效管理为原则。 (32)在不抵触本公约的规定下,作出其他使物业得到妥善管理维修的行动。 (33)负责监督甲方履行与出租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并有权按相关约定采 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督促各经营者共同守约经营。 2、乙方在物业适当的地方设置告示板,以张贴管理规则和其他本公约规定的通 知及布告,通知或布告在告示板上连续张贴三日后,即构成对甲方、雇员及代理 人的有效通知。 3、乙方根据本公约作出的合法行为及决定在各方面对甲方、雇员及代理人均有 约束力。 4、乙方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甲方负责,但乙方须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1)在合法范围内,为履行协议所作出的一切行为或不作为,但涉及刑事责任、 严重过失及故意违约的不包括在内。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服务中断: i)因任何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维修和更换; ii)意外、台风、水灾、火灾、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损害、毁灭; iii)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水、电、煤气、通讯、电梯及其他公共服务之损毁、 故障或停顿、偷窃或劫案; iv)乙方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 5、乙方应全力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履行其对物业的管理和维护的职责。 6、乙方有权按情况需要而修改本公约的附加文件中所提及之管理规则和条文。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 1、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由甲方按其使用物业的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及支付日期见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2、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 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四条 单元转让或转租时管理费的支付 物业每一单元转租时,转租人(亦称“前甲方”)应自有关转租协议签署之日起 一个月内,就使用权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负责促使新承租人(亦称“新 甲方”)与乙方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文书,以确保其同意遵守本公约内的一切条款, 并受其约束。前甲方在乙方与新甲方签订物业管理文书前,对该单元的管理费用 及其他有关费用仍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前甲方亦有责任支付至转租日的管理费用 第 7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及其他有关费用。前甲方如未能付清其应付的管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乙方有 权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向前甲方或新甲方追讨未付费用及违 约金。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五条 甲方确认并同意,由乙方接受出租方的委托履行《经营管理合同》中应 由出租方履行的权责,且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约履行,具体权利义务按《经营管 理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装修管理规定 第六条 装修程序 1.装修计划的提交 甲方应于装修施工七天前,向乙方工程部递交《物业装修申请表》、详细的装修 计划及设计图纸一式三份以供审批。如需其它资料,甲方可向乙方索取。所有交 付/寄付物业公司之有关部门文件必须注明甲方单位编号及联系单位之名称、联 络人姓名、电话及传真。如有必要,乙方工程部可与甲方的设计/承包商就装修 事宜在本物业进行会谈。 2、图纸的具体要求 甲方应在图纸上标明商铺内部的构造、设备和机电等。图纸应明确标示尺寸和比 例,一般使用公制计算 1:100 比例为宜,图纸内容及文字印刷效果清晰。 该等图纸分别包括以下各大类: ①.单位内部建筑结构图。 ②.单位内部机电设备图。 ③.单位内部之空调系统设置图。 ④.单位内部之给排水系统设备图。 ⑤.单位内部之消防系统设置图。 ⑥.其它有关资料图。 以上各图则应包括各有关设计之平面图、天花图及侧面图等。对较复杂之设计或 特殊要点应提供放大样图。当设施与另类工种重叠安装时,该重叠点位置应提供 侧面图以清楚显示其上下位置。 2.1 建筑结构之平面图应包括: ①.总体内容布置。 ②.内部间隔和墙及其假天花构造。 ③.地台升高的面积及所有的材料和数量。 ④.拟摆放的任何办公设施,如保险柜、计算机文件柜等,以及需要摆放位置都 应清楚标明,并应注明净重,用何方式分散重量来适应商场的地面负荷。 ⑤.附加洗手间及茶水房等设施(如适用者)。 ⑥.地台防水层的细节(如适用者)。 第 8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2.2 天花图应包括: ①.照明系统。 ②.天花吊顶龙骨的分布。 ③.消防系统(包括:喷淋头、烟雾感应器)。 ④.空调之出风及回风。 ⑤.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大小。 ⑥.中央广播设备位置。 2.3 机电设置图应包括: 一般机电设备 ①.电路图标明空调开关、照明和电源插座开关的规格及位置。 ②.橱窗灯饰及空调开关必须与商场的总控制系统接驳。 ③.最高电力负载量,以及分项功率计算。 ④.计算机/电话插座位置。 ⑤.其它机电设备之位置。 ⑥.室内电器电源、照明及插座的线路走向。 2.4 空调系统之平面图应包括分体式空调机位置(如有),天花图应包括: ①.空调系统的出风口、回风口及管道位置。 ②.恒温制位置。 2.5 供水及排水系统图应包括: ①.供水及排水系统位置连同喉管接驳位,管道的材料规格。 ②.给排水的管道走向。 2.6 铺面设计图应包括:(如适用) ①.用料详情(务必合符消防规范)。 ②.橱窗和招牌的设计及安装方法,包括字体、店徽及色彩设计。 ③.各间隔及墙立面的材料及设计固定方式。 ④.商铺大门的物料、旋转方向、式样。 ⑤.商铺的货柜、货架的材料及设计。 2.7 其它有关资料应包括: ①.增加防火警报系统及其它。 ②.计算机房的防火系统及其它。 ③.保安系统。 ④.计算机网络系统。 3.装修审批手续: 在乙方接到甲方装修申请资料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审阅有关图纸是否达到商场 之要求,如有未达到要求者,乙方将要求甲方修改,如有关图纸及细则达到符合 规范及乙方之要求,乙方则会通知甲方办理进场手续。若因变动而重递计划,将 按接收程序重新进行。 第 9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图纸在递交乙方审批前,务请各甲方将计先递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特别是 公安局的消防部门,以达到政府部门消防条例所规定的要求。在甲方递交的计划 及图纸未得到乙方之审核批准时,不可擅自施工。当甲方全部通过上述的手续及 接到商场之施工许可证后,可随时知会乙方安排实际施工日期,并办妥有关进场 施工手续,领取装修许可证便可进行施工。 4.指定承包商 当甲方进行室内装修时,所有涉及中央系统设施如空调、供水、排水、消防、自 动洒水系统、保安及消防警报等系统和机电的改造工程,因上述项目属商场中央 系统,必须统一管理,以免受到不必要之干扰。这些项目必须由乙方指定的承包 商进行,而改造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推荐装修承包商 为方便甲方,乙方亦可推荐信誉良好而熟悉物业公司要求的承包商为甲方进行装 修工程。 第七条 装修所需缴付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 该保证金的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2.装修余泥废料清运费 装修的余泥及废物须用胶袋包扎妥当及运送至乙方指定的余泥及废物收集站,甲 方须缴付装修余泥废料清运费用。具体标准见《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约定。 3.装修人员出入证按金及工本费 承包商进场施工时,须到保安部领取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人一证,按金及工本费 见《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凭证方可进入本商场。所领取之施工 人员出入证必须妥善保存,如有遗失或损坏,按金将不予退回。在装修工程完成 后,承包商办理退场手续时必须退还施工人员出入证,如出入证没有遗失或损坏, 按金将无息退回。 4.施工用水费 甲方商铺如需用水,应自行安装水表及负责安装费用;施工用水按安装水表计算 实际用量,具体水费收取标准及损耗分摊比例见《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补充协 议约定。 5.施工用电费 甲方装修用电,可接入商铺内正式配电箱指定的回路。临时供电系统用电容量基 本为单相 10 安培。如因装修机具用电容量超过该回路之额定电量或甲方提出特 殊要求时,乙方可作另行安排,临时供电系统电表之前部分的接线由乙方提供, 电表及电表之后部份的接线开关,由指定承包商安装,其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 耗电的费用将按临时电表读数记费收费,电费按甲方与乙方约定的电费标准计收。 第 10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6.增容费 各商铺的动力用电容量,设计中已充分考虑,甲方不可擅自更改商铺内之电力总 制(超过审批之总开关额定值),如甲方进行特殊经营或行业需要额外的动力用 电容量,须向乙方作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 装修守则 1.甲方应提前不少于 3 天知会乙方实际施工日期,施工前须到乙方办妥有关手续 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装修的施工进行期间将会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甲方在施 工前,应先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2.在开始任何施工前,须提交一份参与施工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 名单内应包括施工人员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有关上岗证(如电工、电焊 工等)。 3.甲方的顾问/装修设计公司或承包商应负责对施工人员在商场内施工期间的 行为进行约束。 4.甲方必须对其所聘请之施工人员因装修施工期间所引致商场财物损坏或第三 者人身之伤害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5.在一切施工开始以前以及整个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在其物业范围内每三十平 方米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或适当的灭火器具(如二氧化碳),并放在明显及 容易取用的地方,此类灭火器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倘若被发现缺乏消防灭火器, 乙方保留要求甲方停工的权利。 6.甲方应在递交装修申请的同时填妥随手册附上的承包商联络表格并交回乙方 以便紧急时联络有关工程负责人。 7.装修工作可在商场日常营业时间内进行,但是,材料的运输、单位内的装修垃 圾清运和任何施工工序产生浓烈气味、大量噪音及震动影响本物业营运,甲方则 必须预先联络乙方安排在指定之时间内方可进行。 8.施工区域在任务时候都要局限于甲方的商铺范围内。 9.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垃圾、碎片、瓦砾等仅限于甲方的商铺范围内存放, 不得阻碍公共走廊或任务公共区域部份。 10.所有垃圾、碎片等都必须由甲方以适当的方式,在指定时间内有条不紊地运 送至乙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站。 11.所有办公室或商铺的家俬,甲方应尽可能安排在场外工作间预制组合和上漆。 第 11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12.甲方单元范围的一切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材料,例如装在轻钢龙骨上的石膏 板,如果是木质框架和夹板隔墙,必须采用难燃木方及难燃夹板。地下商场的固 定墙身装饰及天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如轻钢龙骨、硅酸钙板等。 13.在商场内绝对禁止赌博,也不允许收听带扩音器的放音机或收音机或任何扬 声设备。 14.甲方不得凿共有的隔墙、结构墙、柱、梁及楼板。 15.甲方单元的门必须向内开放,在开启过程中或全开启后,不得有任何部分伸 延至公共地域,包括走廊或升降大堂。 16.甲方必须在施工范围内妥善保管有关施工工具及材料,以免失窃。 17.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的油漆或危险品存放于施工范围内,只准存放当天所需 的用量。 18.除非预先获得乙方的批准,否则不可在商场内任何地方燃烧沥青。 19.装修期内应关上空调系统,并将进、出风口以胶纸密封,以免导致空调喉管 阻塞。 20.甲方于装修时应在铺前加装围板,以减低沙尘及噪音的滋扰,为美观起见, 所有围板请贴上该铺经营范围的广告画。围板高度有地面至楼顶;宽度包括商铺 所有面对的公共区域。 21.在装修期间,甲方及其聘用的承包商负责人必须确保其员工不得在装修商铺 内之任何地方进行赌博、留宿、喷油、发出噪音及骚扰商场其它甲方或游人的行 为。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该甲方装修工程,而无须对甲方作出任何赔偿。 22.不得违章搭建阁楼以作存货或其它用途。 23.除了商场所提供招牌灯箱位置外,其它位置如未经乙方及发展商审批一律不 可装设店微或招牌。招牌的设计如字体等必须得到乙方的审批。未经乙方的书面 审批前,铺面及橱窗一律不能安装闪灯。 24.不能改变及阻挡消防通道、防火门、紧急出口灯箱、消防栓及公共设施维修 口之位置等。 25.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主水道、供电线路及屋面 防水隔热层等。 26.严禁装修外墙、幕墙及公共走道部份。所有外墙之业权属发展商所有,故未 得发展商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墙装修或悬挂招牌广告。室内装修(包括各种招牌 及广告)亦不能凸出至公共走廊范围。 第 12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27.装修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如被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28.在装修完工后,甲方应通知公安消防有关部门,对装修商铺进行消防验收, 并将消防部门经审核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递予管理处备案;通知乙方,对 装修施工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商铺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后施工质量不合格, 甲方需安排整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应完成整改。倘若一个月内仍未完 成整改,甲方必须向乙方作书面解释。对甲方拒不整改的行为,乙方保留停止供 电之权利,而无须对甲方作出任何赔偿。 29.乙方发出的审批,只表示对施工计划整体安排之认可。在任何情况下,甲方 需保证其设计、材料、施工计划及施工程序达到法规及有关政府部门之要求。 30.任何施工,包括凿刻、打洞等都不允许危及建筑结构(如墙壁及地板等),如 果发现有任何违例,乙方有权停止单元内的一切装修工作,甲方负责返修把损坏 部份恢复原状直至达到乙方指定的标准,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1.甲方不得在玻璃幕墙系统上打孔上钉或粘贴物件,一切装置不得触及到幕墙 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部分,仅靠幕墙的物件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 32.甲方的装修应避开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装置等,以免妨碍公共设施之定期保 养及维修。 33.为统一本物业的形象,甲方如需安装水牌,须在乙方指定的地方安装。 34.如甲方商铺需空调服务,请提前三日以书面通知乙方。 35.商铺内装修如须喷油,应预先在承包商的工场内做妥,尽量避免在铺内进行。 如必须在铺内进行,只可在商场开放时间以外,并要预先向乙方申请。喷漆工序 进行期间,要确保围板的拉门紧闭及封闭所有可能泄漏气味的地方如门隙等。 36.商铺内离橱窗一米范围内所有照明装置及招牌均需接驳至中央时间开关制, 以便统一开关时间。 37.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铺内装置音响系统,如因售卖音响材料及/或有关附 件而须安装试音室,必须先获乙方批准。乙方保留权利要求甲方把扬声器音量降 至满意水平。 38.甲方须预留足够数量之天花检查口,每个不少于 600X600 公厘,以便日后维 修及保养工作。 第九条 商场装修期间的管理规定 1.运载及卸货区 第 13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为方便甲方提供简易的装卸货区,甲方只准使用货用升降机上落货,任何承 包商必须按乙方指定的时间进行上落货,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2.货用升降机及楼梯 ①.承包商在搬运材料时,不得损坏、刮花污染升降机,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承包 商使用,并要求承包商作出赔偿,升降机在运行中如有专人负责看管,承包商必 须服从其指令。 ②.所有的装修运送材料及搬运余泥必须通过指定的服务人员和货用升降机,请 甲方指定装修承包商接受乙方安排。 ③.如果不能使用货用升降机,则可使用楼梯将货物运到需要的地方。 ④.如果甲方要长时间(超过 1 小时)使用升降机,则需要在运送之前 24 小时通 知乙方予以安排,若同时数名甲方作出要求,以申报次序先后处理。 ⑤.承包商在使用货用升降机及楼梯运输时,必须确保材料或垃圾包装完好,包 扎紧固(尤其是水泥、沙、石子等颗粒材料),严禁由于包装不当,导致人员受 伤、场地污染、损坏升降机及地板。 ⑥.运输过程中货梯至甲方单元范围之间的天花、地板、墙壁、结构、通道等公 共地方不得令上述设施有任何损坏或刮花,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公共设施及设备的 损坏,乙方将安排承包商修缮,而修缮费用另加上百分之十五行政费用将由有关 甲方支付,从保证金中扣除。 ⑦.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任何客用升降机和自动扶手梯 作运送物料之用。在商场的指定通道及路线只允许橡胶轮的手推车进入,使用手 推车时尽量小心避免损坏其它商铺及任何公共设施。运输所经地方,甲方须铺设 适当厚度的木板作保护。 3.洗手间 承包商严禁将泥头或油漆烂布等类的物品倒入公众洗手间的排水渠或马桶内,若 造成厕所淤塞及影响到公共排水管,甲方须负责所有修理费。装修期内请使用指 定公众洗手间。禁止装修工人携带施工物品在公共洗手间清洗,并不得骚扰商场 内顾客使用洗手间。 第十条 装修保证金和第三者责任险 1.装修保证金 乙方将要求甲方支付装修保证金,用于赔偿装修过程中造成商场财物损坏修补的 费用或拖欠款等,如保证金不能弥补所损失之费用,乙方有权追收其所欠 广州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第三者责任险 甲方于工程进行前必须购买完备第三者责任赔险,并将有关保险发票副本呈交乙 方查核及存档。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亦可委托由乙方安排,而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甲方亦须承担其雇员、承包商进行工程所引起索偿及其法律诉讼等发生的相关部 分费用。 第十二条 后期改造 第 14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甲方需要进行室内后期改建工程或二次装修,都须要按乙方的要求,重新办理装 修申请手续。 第十二条 装修违规处理规定 1.若甲方违反装修规定及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甲方必须将损坏部分修复原状, 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而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取停工、停水、停电措施, 而无须对甲方作出任何赔偿。 2.甲方及装修施工人员若有如下违章行为时,乙方将以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 若有设施/设备损坏,必须把损坏部份修复原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 承担。 ①.擅自移动电话线路。 ②.擅自移动电视天线插座位置和线路。 ③.损坏公共设施或有不文明现象。 ④.擅自在主梁和墙体开凿或钻挖致使钢筋裸露等。 ⑤.损坏外墙。 ⑥.擅自拆除间隔墙。 ⑦.擅自改动室内配电箱总开关。 ⑧.擅自在铺面及橱窗安装闪灯。 ⑨.擅自安装分体空调机。 ⑩.甲方未经乙方审批同意,擅自动工装修。 ⑪.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 ⑫.因装修而使楼板结构面层受损。 ⑬.因装修而造成商场幕墙玻璃受损、渗水。 ⑭.私自加设檐篷、附加建筑物或加装、延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 ⑮.私自改动风管、空调水管或消防喷淋管。 ⑯.私自改动烟感报警系统或对其造成损坏。 ⑰.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甲方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3.如甲方及装修人员违反下列条款,乙方出信劝告仍不合作者,乙方有权按下列 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额详见一下附表),责令即时停止室内 装修工程,直至下述行为作出改善为止: ①.入商场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衣冠不整及劝阻不服从者。 ②.施工单位使用虚假、过期营业执照、虚假或借用人员出入证。 ③.材料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④.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⑤.未经许可随便取用电源。 ⑥.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施工场内喝酒、吸烟。 ⑦.施工人员赤裸、赤脚、穿拖鞋、没戴安全帽进行施工。 ⑧.工作人员未经许可在场内留宿。 ⑨.装修人员或搬运材料使用客梯、扶手梯。 ⑩.用客用升降机或扶手梯运输材料违反有关规定,经劝阻不服从者。 ⑪.不遵守规定的装修作息时间,造成其它甲方投诉。 第 15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⑫.工作人员在场内进行打斗、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⑬.公共走道堆放工具、物料及在公共地方胡乱弃置装修废物和建筑垃圾,污染 环境。 ⑭.未按要求商铺门悬挂“铺位装修中”的字样。 ⑮.其他违反商场装修期间经营和管理的行为 第 16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附表: 序 项目 违约金 备注 (元) 1 入商场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衣冠不 资格 整及劝阻不服从者。 100 次 证件 施工单位使用虚假、过期营业执照、虚假或借用人员出 100 每次 2 入证。 每次 3 材料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100 材料 控制 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每次 200 4 未经许可随便取用电源 200 每次 5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施工场内喝酒、吸烟 每次 500 6 施工人员赤裸、赤脚、穿拖鞋、没带安全帽进行施工 7 每人/次 工作人员未经许可在场内留宿 100 8 施工 装修人员或搬运材料使用客梯、扶手梯 9 人员 用客用升降机或扶手梯运输材料违反有关规定,经劝阻 200 每人/次 要求 不服从者。 200 每人/次 10 300 每人/次 11 不遵守规定的装修作息时间,造成其它甲方投诉 300 每天 12 工作人员在场内进行打斗、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500 每人/次 13 装修 公共走道堆放工具、物料及在公共地方胡乱弃置装修废 200 每次/处 卫生 物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14 其它 未按要求商铺门悬挂“铺位装修中”的字样 100 每次 15 其它 其他违反商场装修期间经营和管理的行为 200 第 17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甲方装修流程表 注:1.乙方工程部为甲方对口部门; 2.甲方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及一切有关管理规定; 3.在一般情况下,甲方可自递交装修申请及缴交所需费用/保证金后五个工 作日内获知审批结果,而完工验收合格后所付保证金扣除有关费用于三十天内给予无息 退还; 4.若保证金不足赔偿公共设备/设施破损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费用,甲方需另 缴余款; 5.甲方需把装修方案送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及备案。 第 18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第六章消防及治安责任规定 第十三条 甲方(签约人、签约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乙方的授权委托人)是商铺 /场地/写字楼的消防责任人,必须认识以及遵守执行如下消防制度。 1、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要求。 2、必须建立和完善各层级消防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认 真抓好落实,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配备和培训义务消防人员,制订严格的消防 安全检查措施和制度,以消除火险隐患。 3、必须安排人员接受乙方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参与乙方组织的消防演练。 4、严禁擅自装修整改商铺/场地。装修整改须规定面申请,并提交装修图纸、 材料及电气线路说明给乙方审批,经核准后方能施工。 5、严禁擅自改装、拆卸商铺/场地内配置的电表、漏电保护开关及断路器。确 要改动,须报乙方审批后按规范改装。 6、严禁使用一切易燃材料装饰商铺/场地。自行装设的电线、电线配件及电气 产品,其质量和安装工序必须符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并要接受乙方的抽样检查。 7、如须在商场范围内使用风电割焊设备,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上岗 证等有效证件,并须向乙方办理申请,在征得乙方规定面同意,并有乙方的工作 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方可动火。 8、严禁在商铺/场地内使用一切易燃、易爆、有刺激性气味和挥发性强的气、 液、固体化学品,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 9、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每天关铺前必须断开电源总开关,商铺/场地 用电总开关及其他开关。插座必须保持完好,如发现损坏,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 维修。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商场及在场内燃放鞭炮,烟花等,如有违反, 乙方有权追究其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11、严禁在场内使用电炉、微波炉、电饭锅及燃气具等进行煮食,违反者须支付 违约金 200 元,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他人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在商场内燃点香烛、纸钱,乱丢烟头。定期清理商铺/场地的卫生死角, 清除一切可自燃、易燃危险物品。 13、严禁将商品、货物、手推车及其他杂物摆置在商铺/场地卷闸以外而占用通 道,否则,乙方有权该占道物品视作废弃物品予以清除,甲方因此而遭受到的一 切财物损失均由甲方自理。如因此造成乙方或、商场、其他租户财产、人身损失 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4、商铺/场地/写字楼内堆放货物,必须与消防喷淋头、烟感、照明设施等相 距 50 厘米。 15、商铺/场地/写字楼的灭火器材必须按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配备,必须妥善 保管,并且必须挂放、摆置于明显而易取的位置,如有损坏或遗失,须及时补购, 第 19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不得缺置。 16、严禁占用、堵塞、阻碍、遮掩、涂改、挪动、损毁、破坏及非因救灭火险而 动用商场内的一切消防安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及消防标志等。 17、严禁甲方及其所属人员进入高、低压电房、各配电房和设备房。 18、乙方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及监督各商铺/场地/写字楼的消防 工作情况,各商铺/场地/写字楼务必予以协助,如发现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 应按乙方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19、严禁在商铺/场地内非吸烟区内吸烟。 20、对违反上述消防制度者,将视其情节轻重要求支付 500 元以上违约金或责令 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商铺/场地/写字楼的治安责任人,切实 承担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规定,负责落实以 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1、甲方必须自觉接受乙方、治安管理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和工作 指导,积极协助乙方、治安管理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2、甲方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种防范基础设施和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 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甲方必须建立和完善各层级治安岗位责任制,把治安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内 容和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 4、甲方必须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制度,对所属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制、 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有关安全防范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5、甲方及其所属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在广场内携带、设置任何不利治安的物品, 一经发现,按破坏社会治安处理,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须 及时向乙方和公安机关报告或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案件、事故时,须采取有效 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乙方和公安机关。 6、甲方在经营中,如被发现治安管理工作有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隐患而需整改时, 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不得推诿和拖延,否则乙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处理。 第十五条 如若发生火险,甲方及其商铺/场地从业人员均有义务协助疏散顾客 安全离开现场。 第十六条 本责任规定是《管理公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旦严重违反本责任规定,视同不履行《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乙方有权建议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第 20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公约并拒不遵守乙方所制定的各项有关物业管理规章、制 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经乙方两次书面警告或通知后,甲方仍不遵守或不改正的, 乙方有权解除全部物管合同并建议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及本公约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有权依《补充协议》 约定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督促甲方按时足额支付费用。违约处理方式包括: 出具催缴通知、违约金、建议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物管服务合同及附件将随租 赁合同的解除而解除)。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本公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公约的一切条款和条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本公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广州德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日 第 21 页 共 22 页
广州德纯物业有限公司 附加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东省查处生 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产者与经营者同责的精神, 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沙头路 26-1 至-4 首层及二层和沿江东路 431 号之一、之五首、二层广州市政 布体总汇第 层第 号商铺承租方 与市场管理方广州 市政布体总汇签订此责任书,承诺履行以下责任条款: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管理职责。 按照\"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敦促全体员工严守法规 做到守法经营。 二、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从事违法经营行为,保证 不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权商品的行为,且不为其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 品的经营者提供产品或原材料、零配件、包装以及其他如仓储、运输等服务。 三、保证自身经营主体的合法性,依法取得有关证、照。 四、保证生产、经销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和要求。如违法本《责任 书》约定条款,自觉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惩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商铺承租方与市场管理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市场管理方∶广州市政布体总汇 承租方∶ 日 年月 日 年月 第 22 页 共 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