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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Xiang Cun Zhen Xing
延伸阅读:《通知》全文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
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 160个国家乡村振兴
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名单》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有关省、直辖市协作办(对口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根据《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在社会组织自愿报名、有关部门推荐申报、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同意对
接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
扶县结对帮扶名单》(见附件),现予印发执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
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专项行动,是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
作)部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的重要抓手,是社会组织坚持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守望相助、和衷共济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各东部省(直辖市)民政、乡
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力求实效,主动
做好动员引导、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各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乡村振兴部门要将社会组
织参与帮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推进,会同民政部门指导本地区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明确
领导机制、牵头单位,建立工作专班,出台优化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
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主动加强与结对社会组织对接,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实时动
态掌握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社会组织结对帮扶
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各方面努力,要建立健全横向互通、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机
制,为推动责任、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创造有利条件。
二、聚焦重点任务。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引导
社会组织将工作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转变,推动社会资源进一步向国
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聚集,促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要引导社会组
织结合自身优势和工作实际,立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
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养老、消费帮扶或多样化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动员社
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
村振兴公益品牌。要针对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搭建项目对接
平台,促进帮扶项目落地实施。要选树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
动形成社会组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良好局面。
三、坚持依法推进。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协作)部门要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