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东营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东营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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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乡村振兴局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东营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联系电话:0546-8268620。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 年度区乡村振兴局共公开信息88 条。1.及时更新公开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文件,对《东营区 2023 年孝善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了公开。2.及时公开部门基本信息,更新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相关情况。3.及时公开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公开了《东营区乡村振兴局 2022 年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作打算》。4.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5.及时公开重点领域脱贫攻坚相关进展情况,根据《东营区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信息88条。(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 年,区乡村振兴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安排专人及时定期清理网站中的失效信息,进行定期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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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东营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信息,并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发挥防返贫动态监测受理台等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同时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列入局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区级政务公开培训4 次、局内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 1 次,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3 年我局未收到投诉举报电话、邮件、信件等,没有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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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总商业 计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
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3.其他 0 0 0 0 0 0 0(七)总计 0 0 0 0 0 0 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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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单位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由于政策各项政策文件的变动、废止不能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导致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政策变动。2.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有待提高。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相关解读文件质量有待提升。3.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规定,政务公开人员没有及时学习跟进,不能及时向各股室传达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
针对这些问题,2023 年改进情况:1.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流程。区乡村振兴局综合协调组不断加强与各组沟通,更好掌握各股室信息公开情况,全面了解各项政策文件的相关变动,对符合公开内容的政务信息提高更新效率。2.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区乡村振兴局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解读,解读与政策文件关联性更好加强,能更好对相关政策文件做到应解尽解,帮助群众更好读懂读通,把握政策解读解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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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政务公开培训意识。区乡村振兴局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关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的各项变动,使政务公开人员与各业务股室进一步熟知国家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 年我单位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积极贯彻落实《2023 年东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31 余条;
3.2023 年我单位未有收到建议提案办理的情况。4.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工作实际,结合上级意见建议,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公开;
5.区乡村振兴局无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6.区乡村振兴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7.区乡村振兴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东营区乡村振兴局2024 年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