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发布时间:2023-10-3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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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1一、企业海外专利布局……………………………………………………………………… 1(一)企业海外申请专利途径……………………………………………………………… 2(二)美国专利布局实务…………………………………………………………………… 3(三)欧洲专利布局实务…………………………………………………………………… 5(四)韩国专利布局实务…………………………………………………………………… 8(五)日本专利布局实务…………………………………………………………………… 9(六)越南专利布局实务…………………………………………………………………… 11(七)香港特区专利布局实务……………………………………………………………… 15二、企业海外商标布局……………………………………………………………………… 20(一)企业海外商标申请途径……………………………………………………………… 20(二)美国商标布局实务…………………………………………………………………… 22(三)欧盟商标布局实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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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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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1

一、企业海外专利布局……………………………………………………………………… 1

(一)企业海外申请专利途径……………………………………………………………… 2

(二)美国专利布局实务…………………………………………………………………… 3

(三)欧洲专利布局实务…………………………………………………………………… 5

(四)韩国专利布局实务…………………………………………………………………… 8

(五)日本专利布局实务…………………………………………………………………… 9

(六)越南专利布局实务…………………………………………………………………… 11

(七)香港特区专利布局实务……………………………………………………………… 15

二、企业海外商标布局……………………………………………………………………… 20

(一)企业海外商标申请途径……………………………………………………………… 20

(二)美国商标布局实务…………………………………………………………………… 22

(三)欧盟商标布局实务…………………………………………………………………… 24

(四)日本商标布局实务…………………………………………………………………… 27

(五)韩国商标布局实务…………………………………………………………………… 29

(六)越南商标布局实务…………………………………………………………………… 31

(七)香港特区商标布局实务……………………………………………………………… 33

三、企业海外著作权布局…………………………………………………………………… 35

(一)美国著作权布局实务………………………………………………………………… 35

(二)欧洲著作权布局实务………………………………………………………………… 36

(三)日本著作权布局实务………………………………………………………………… 36

目录 CONTENTS

第3页

(四)韩国著作权布局实务………………………………………………………………… 36

(五)越南著作权布局实务………………………………………………………………… 37

(六)香港特区著作权布局实务…………………………………………………………… 37

第二章 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合规风险防范指引……………………………………………38

一、企业专利合规要点及防范指引………………………………………………………… 38

(一)美国专利合规要点…………………………………………………………………… 38

(二)欧盟专利合规要点…………………………………………………………………… 40

(三)德国专利合规要点…………………………………………………………………… 41

(四)法国专利合规要点…………………………………………………………………… 41

(五)日本专利合规要点…………………………………………………………………… 42

(六)专利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43

二、企业商标合规要点及防范指引…………………………………………………………48

(一)美国商标合规要点……………………………………………………………………48

(二)欧盟商标合规要点……………………………………………………………………48

(三)德国商标合规要点…………………………………………………………………… 49

(四)英国商标合规要点…………………………………………………………………… 49

(五)日本商标合规要点…………………………………………………………………… 49

(六)韩国商标合规要点…………………………………………………………………… 50

(七)东盟国家商标合规要点……………………………………………………………… 50

(八)商标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51

三、企业著作权合规要点及防范指引……………………………………………………… 55

(一)著作权合规要点……………………………………………………………………… 55

(二)著作权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55

四、企业商业秘密合规要点及防范指引…………………………………………………… 57

(一)商业秘密合规要点…………………………………………………………………… 58

第4页

(二)商业秘密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59

第三章 企业出海专利纠纷应对指引………………………………………………………62

一、美国专利纠纷应对实务………………………………………………………………… 62

(一)美国司法体系………………………………………………………………………… 62

(二)美国专利诉讼程序…………………………………………………………………… 62

(三)美国专利诉讼应对策略……………………………………………………………… 63

二、欧洲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实务…………………………………………………………… 65

(一)欧洲统一专利法院…………………………………………………………………… 65

(二)生效国专利诉讼程序………………………………………………………………… 66

三、韩国专利纠纷应对实务…………………………………………………………………68

(一)自力救济途径…………………………………………………………………………68

(二)专利海关保护…………………………………………………………………………68

(三)专利民事诉讼…………………………………………………………………………68

四、日本专利纠纷应对实务………………………………………………………………… 69

(一)日本司法保护途径及案件管辖……………………………………………………… 69

(二)专利民事诉讼………………………………………………………………………… 69

(三)专利诉讼救济途径…………………………………………………………………… 69

五、越南专利纠纷应对实务………………………………………………………………… 70

(一)自力救济途径………………………………………………………………………… 71

(二)专利行政救济………………………………………………………………………… 71

(三)专利民事诉讼………………………………………………………………………… 72

六、香港特区专利纠纷应对实务…………………………………………………………… 73

(一)专利纠纷调解………………………………………………………………………… 73

(二)专利争议仲裁………………………………………………………………………… 73

(三)专利侵权诉讼………………………………………………………………………… 74

第四章 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录………………………………………………………75

第5页

一、美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75

二、欧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78

三、韩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81

四、日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83

五、越南知识产权服务机构…………………………………………………………………84

六、香港特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86

七、清远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88

附录 DB44/T 2361-2022《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规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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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022 全年清远市外贸出口总额累计达 257 亿元,同比增长 7.7%,这其中,清远

市企业主要出口地包括美国、欧盟、韩国、东盟、日本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 不

同形态的知识产品需遵循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而不同地域的知识产权确权模

式又各具特色,故本章结合清远市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商

标和著作权的申请程序、授权规则、注册流程和登记规定等进行列举分析,以综合指引

清远市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布局。2

一、企业海外专利布局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

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专利权的时间性是平衡公众

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赋予一定期限内排他性而鼓励申请 人对技术进行公开,

从而避免整个社会低水平充分研发;而专利权的地域性则是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主权及

第一章  企业

海外知识产权

布局指引

1- 详见广州海关《2022 年 1-12 月广州关区所辖 7 地市进出口综合统计资料》,http://guangzhou.

customs.gov.cn/.

2- 特别说明,外观设计差异较大,如无特别说明,本手册主要聚焦于各主要国家或地区的保护技

术方案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如有)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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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司法的独立,是否授予专利权及授予何种范围的专利权需要各个国家或地区和地区根据

其法律、法规及规章,按照审查流程后授予的,并按照其法律法规为专利权人在被侵犯

专利权时提供救济。

(一)企业海外申请专利途径

企业申请海外专利通常有以下几种选择:

1. 直接申请

直接申请途径即申请人直接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目标国家或地区的专利部门的一种途

径。直接申请途径需在提交至目标国家或地区之前,在中国知识产权局先申请并进行保

密审查。

2. 巴黎公约途径

我国属于巴黎公约成员国之一,国内法人或自然人可根据此公约向任一成员国递交

申请。巴黎公约一个重要原则是优先权原则,即在任一成员国递交申请文件后,在一定

期限内若申请人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其后申请日期视为同首次申请日期。优先权

期限为发明或实用新型 12 个月、外观设计 6 个月。

3. PCT 途径

中国是 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通过 PCT途径,申请人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

就可以在 PCT 缔约国同时申请专利保护,而无需向每一国家提交申请。须注意,PCT

各成员国对 PCT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的规定存在不同,大部分国家规定 PCT 进入期限

为 30 个月,再者,PCT 规定的是国际专利申请途径,不进行专利授权,国际阶段统一

受理申请后,分别进入不同国家或地区进行审查和授权。

4. 不同途径选择的决策依据

若企业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在五个以上地区获得专利保护时;或当企业相关商品的

研发计划、销售计划或专利申请战略计划待定,专利申请文件在申请过程中还有可能需

要进行修改、调整时,基于 PCT程序的便捷性和灵活性,选择 PCT途径可能会比较合适。

若企业仅需要在较少国家或地区寻求专利保护,授权前景比较明确,且寻求专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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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护的地属于《巴黎公约》成员国;或当企业迫切需要获得专利权时,可选择《巴黎公约》

途径申请海外专利。

若企业的目标国家或地区是巴黎公约或 PCT 成员国以外的,则只能选择直接申请。

(二)美国专利布局实务

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USPTO)负

责受审专利申请。美国专利申请类型分为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植物专利(Plant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三种。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保护期限为自

实际申请日起算 20 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专利授权日起算 14 年。不同的申请步骤

可分为非临时申请、临时申请、国际申请和后续申请。

1. 美国专利申请程序

美国发明专利具体申请流程见下图:

图 1-1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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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2. 美国专利异议程序

美国专利无效途径主要有行政途径、司法途径和准司法途径三种。行政途径通过美

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商标审查上诉委员会(PTAB)提起,司法途径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

无效,准司法途径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

提起无效。

其中行政途径主要包括单方再审查制度(exparte reexamination)、授权后复审

制度(post-grant review)、当事人双方复审制度(interpartes reviewi)。单方再审

制度即任何人均可为了公共利益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单方再审查请求。授权后复审制

度指专利获得授权 9 个月内,除权利人外的任何人均可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专利无效

请求,无效宣告理由依据《美国发明法案》中第 101 条关于保护对象的规定、第 102

条所要求的新颖性、第 103 条的非显而易见性、第 112 条的记载要件但不包括最佳实

施例以及第 251 条的再发行。当事人双方复审制度指在专利授权 9 个月后或在授权后复

审审查结束之后,除专利权人外的任何人均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专利无效请求,

此程序的无效审查仅对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进行复审。实践中,当事人双方复审程序

最为常见。

3. 美国专利申请费用

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及美国律师事务所出来专利申请事宜情况下,专利申请费用

一般包含官方费用 3

、中国机构代理费与翻译费、美国的律师费。降低申请费用可以关

注以下方面:

第一,利用小、微实体官费减免政策。小实体的官方费用按照大实体的减半收取,

微实体可申请减免高达 75%。小实体一般为企业员工数不超过 500 人。微实体需符合

个人或员工数不超过 500 人的企业、上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超过 16 万美金、作为发明人

或申请人的美国专利申请或专利不超过 4 件。

3 https://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fees-and-payment/uspto-fee-sche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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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第二,科学采取申请策略。一是可采取电子申请形式以节省基本提交费;二是控制

权利要求数量,独权超 3 个时每增加 1 个增收 480 美元,总权超过 20 个时每增加 1 个

增收 100 美元,从属权费用高达 860 美元 / 个;三是控制申请周期,答复期限延长将收

取滞纳费,一个月内收取 220 美元,第 5 个月将收取 3160 美元;四是进入国家阶段选

择提交英文文本,可降低沟通成本;五是在申请阶段一并提交信息公开声明,可降低官

费及律师代理费。

第三,合理分配代理费。相较而言,美国律师代理费一般比中国高,美国大部分律

所以小时收费,在申请及答辩过程中,考虑选择经验丰富中国代理人进行处理更多事务,

适当增加中国代理费投入,控制美国代理费用。

(三)欧洲专利布局实务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申请人可就技术发明向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EPO)提出申请,请求在指定缔约国(38 个国家)生效,还可以请求在延伸国(2

个国家)和生效国(4 个国家)生效。

1. 欧洲专利申请程序

欧洲专利局仅审查保护发明专利,申请周期大约 3-5 年。专利权保护期限为 20 年,

自申请日起算。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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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图 1-2 欧洲专利申请流程图 1

图 1-3 欧洲专利申请流程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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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 欧洲专利异议程序

欧洲专利异议理由,见于《欧洲专利公约》第 100 条规定,主要包括不可专利性、

不具备新颖性、不具备创造性、不具备工业实用性、披露不充分、以及增加主题等。欧

洲专利异议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通过欧洲专利局异议程序。前文申请流程图显示,专利授权公告日九个月内,任何

人均可向欧专局提出异议,欧专局异议部门负责对异议作出决定。异议可能产生结果是

维持专利、专利撤销、驳回专利。异议结果对所有生效国有效。专利权人异议提起不受

时间限制。对异议结果不服的,可向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

通过生效国国内异议途径。异议处理按照生效国国内法规定,异议结果可能是对专

利作出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无效结果仅在该国生效。

需注意,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 138 条规定,即使欧专局异议部或上诉委员会最

终裁定维持争议欧洲专利有效,缔约国法院仍有权宣告此专利无效。相反地,若欧专局

异议部或上诉委员会裁定撤销争议欧洲专利,则缔约国法院不得判决恢复或者维持此专

利在该国的效力。这就可能会导致同一专利同时在欧洲专利局和生效国法院启动无效程

序的,可能出现冲突结论。

3. 欧洲专利申请费用

欧洲专利申请官费主要有电子 / 纸质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缔约国指定费、申

请文件超页费、权利超项费及专利授权阶段的专利核发与印刷费、授权文件超页费等。

据统计,1 件专利指定 13 个缔约国,平均费用 1.25 万欧元(约 10 万元人民币)。节

省申请费用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合理选择指定国家。欧盟成员国众多,指定国越多费用越高,申请人可结合

自身产品市场及未来开发潜力市场综合选取指定国。实践中,英法德三国被指定比例较高。

第二,科学规划专利申请和管理。一是使用电子申请,纸质申请收费相较高;二是

控制权项和页数,权项超 15 项每项增加 245 欧元,权项超 50 项每项增加 610 欧元,

申请文件 / 授权文件超 35 页每页增加 16 欧元;三是动态跟踪管理专利,及时放弃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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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值专利,减少维持费。

第三,优先选择国内机构统一代理。考虑选择国内经验丰富代理机构统一处理生效、

缴纳年费的后续事宜,避免委托多国事务所而产生的更高成本费用。

(四)韩国专利布局实务

韩国特许厅(KIPO)负责受处专利申请事宜。韩国有关专利的规定见于《专利法》

《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等法律法规。韩国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

型专利保护期限为 10 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 15 年,均为自申请日或登记日起算。

1. 韩国专利申请程序

韩国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如下:需注意的是,韩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均

需实质审查,同时也实行有关联外观设计、部分外观设计、复数外观设计等特殊的专利

审查制度。在韩国,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可相互转化。

图 1-4 韩国专利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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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 韩国专利异议程序

专利无效。根据韩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均可提起专利无效请求。首先是知识产权审

判和上诉委员会受理无效请求并作出裁定;其次,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的裁定不服的,

可上诉至专利法院;最后,对专利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上诉至最高院。

专利撤销。自授权公告日起 6 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向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

出撤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撤销程序与无效程序相同。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外观设计法》规定,外观设计注册公告后,任何人均可向知

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出无效请求。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与专利无效程序相同。

3. 韩国专利申请费用

韩国专利申请整体流程费用上,包括申请费、申请维持费、审查费、著录事项变更

手续费、权利超项费、文件超页费、专利登记及印刷费等。

降低费用方面,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是申请方式优先选择电子申请,在韩

国,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的收费相较纸质申请低;二是合理选择文本语种,各语种在韩

国翻译收费从高到低依次是中文、英文、日文,提交文本翻译时可优先选择日文或英文;

三是控制权利项数和文本页数,韩国同样具有权利超项和文本超页的相关收费规定,权

利超 10 项每项增收 150 韩元,说明书超 30 页每页增收 50 韩元、超 300 页每页增收

100 韩元;四是缩短申请周期,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收取 300 韩元,再次延长期

限请求费每月收取 2000 韩元。

(五)日本专利布局实务

在日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法律规定分别见于《特许法》、《实用新型法》

和《意匠法》。日本专利局(JPO)具体履行专利审查职权。需注意的是,在日本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必须针对该新型的可注册性进行检索,出示专利权评价报告,如申请人未

能履行此义务,其将无法主张该新型专利权。

日本发明专利的效期为自申请日起 20 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

长,但不得超过 5 年。日本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 6 年。日本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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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起 15 年。

1. 日本专利申请程序

日本专利申请具体流程见下:

图 1-5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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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 日本专利无效宣告及异议程序

日本专利无效理由主要见于日本专利法通过第 123 条的规定,通过列举方式进行说

明,包括修改增加新事项;不具备新颖性;不具备创造性;不具备产业可利用性;扩大志愿;

说明书违反能够实施要件;权利要求书违反支持要件、明确性要件和简洁性要件;后愿

专利;违反公序良俗;不符专利法上的“发明”定义;违反外国人的权利能力;违反共

同申请;违反条约;外文申请中新增加原文未记载事项;属于冒认申请;后发性无效理由;

不合法订正。

日本专利异议制度始于 1921 年,几经变革后,2014 年专利异议制度再次被纳入

日本专利法。利用这一制度,任何人均可自专利公报发行之日起(不含本日)的 6 个月内,

向日本特许厅对该专利提起异议,特许厅将应异议申请,依法对该专利权的效力进行重

新认定。如确实存在瑕疵,则要求专利权人对其进行修改或者撤销该专利权。

3. 日本专利申请费用

日本专利申请费用上,基本包括申请费、申请维持费、权利超项费、文件超页费、

专利登记及印刷费等。申请阶段,提交日文申请文件费用 14000 日元;授权阶段,登记

费及第 1-3 年年费的基础费 6600 日元,每权利要求项加收 300 日元;维持阶段,第 4-6

年年费(每年)的基础费 6400 日元,每权利要求项加收 300 日元;维持阶段的第 7-10

年年费(每年)的基础费 19000 日元,每权利要求项加收 900 日元。

(六)越南专利布局实务

越南通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权利人的创新。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专

利”是指以产品或过程形式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旨在通过适用自然规则解决问题。发

明专利需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三个条件以获得保护,实用新型专利需满足

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两个条件以获得保护。越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 20年,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 10 年。

1. 越南专利申请程序

权利人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

第17页

12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提交专利申请,越南知识产权局在申请提交之日起 1 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自申请公布

之日或收到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 18 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进行实质审查,确定是否

具备可专利性。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 1-6 越南专利申请流程图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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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 越南专利撤销和无效制度

(1)越南专利异议制度

越南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等工业产权设有异议程序,异议请求可自

工业产权申请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至越南知识产权局发布授予工业产权

决定之日前提出,即授权前异议(依据是越南知识产权法第 112 条)。

可以提出工业产权异议的理由包括:1)申请人 / 权利人不具备提交申请的权利;2)

对优先权存在异议;3)申请保护的客体不具备受保护条件,例如发明专利缺乏新颖性、

创造性或工业实用性等;4)与申请有关的其他事由,例如申请人 / 权利人未揭露有关已

在外国申请工业产权的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等。

其异议流程图如下:

图 1-7 越南专利异议流程图

第19页

14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2)越南专利无效制度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申请工业产权无效需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无

效申请,同时提交证据材料。越南知识产权局自收到无效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工业产

权权利人发出书面通知,并转交无效申请复印件。工业产权权利人应当自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答复。越南知识产权局收到工业产权权利人答复后,将通知申请人,并向其转交

权利人答复文件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自通知之日起 2 个月内答复。实践中,越南知识

产权局通常会给双方至少 2 次机会,针对另一方意见提出反驳,必要时,越南知识产权

局也会安排无效双方会谈。越南知识产权局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文件重新审查

工业产权,做出决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决定的种类包括:1)确定工业产权全部或

部分无效;2)无效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驳回无效申请,维持工业产权有效。任何一

方对越南知识产权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 45 日内向越南科技部申诉,

或 30 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越南科技部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 30 天内

就科技部作出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无效流程图如下:

图 1-8 越南专利无效流程图

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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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3. 越南专利费用

申请越南专利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申请阶段,官费 150000 越南盾;实质审查阶段,

官费 720000 越南盾;授权阶段,官费 100000 越南盾。

专利维持的年费方面,不同维持年限所需缴纳的专利费不同,维持年限在 1-2 年

内,官费为 300000 越南盾;维持年限在 3-4 年内,官费为 500000 越南盾;维持年

限在 5-6 年内,官费为 800000 越南盾;维持年限在 7-8 年内,官费为 1200000 越

南盾;维持年限在 9-10 年内,官费为 1800000 越南盾;维持年限在 11-13 年内,官

费为 2500000 越南盾;维持年限在 14-16 年内,官费为 3300000 越南盾;维持年限

在 17-20 年内,官费为 4200000 越南盾。

(七)香港特区专利布局实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是香港特区注册商标、专利、外观设计

及版权的特许机构,不仅参与制定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和法例,也负责推广和教育

知识产权保护。澳大利亚有关专利的规定见于《專利條例》与《專利(一般)規則》等

法律法规。在香港特区,申请人可选择一项标准专利或短期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其

中,标准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针对具有较长开发或商品化期的发明,最长保护期为 20 年;

短期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针对具有较短开发或商品化期的简单发明,最长保护期为 8 年。

1. 香港特区专利申请程序

(1)标准专利申请流程

标准专利包括原标准专利和转录标准专利。原标准专利是指在新设的原授专利制度

下,直接在香港特区申请的一项原授权专利。转录标准专利则是指在现行再注册制度下,

对早前就同一发明在一个香港特区以外的指定专利当局已提交的一项相应专利申请,并

依此在香港特区申请的一项转录标准专利。

原授标准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由以下几个阶段组成:1)为申请设定提交日期而作

出的审查;2)为申请作形式规定的审查;3)申请获发表;4)为申请作实质审查;5)

申请结果:专利获批予及发表,或处长作出最终决定,拒绝专利的批予。具体流程图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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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下所示:

转录标准专利申请必须依据较早前在三个指定专利当局之一提交的一项相应专利申

请为基础,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英国知识产权当局。

转录标准专利的审查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即须提交:一项记录有关指定专利申请的

请求(记录请求)(第一阶段);以及一项注册一项指定专利与批予一项转录标准专利

的请求(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具体流程图如下所示:

图 1-9 香港特区原授标准专利申请流程图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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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短期专利申请流程

一项短期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由以下阶段组成:1)为申请设定提交日期而作出的

审查;2)为申请作形式规定的审查;3)专利获批予及发表。具体流程图如下所示:

图 1-10 香港特区转录标准专利申请流程图

第23页

18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2. 香港特区专利授权后程序

一项专利的拥有人可以针对任何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但权利的救济

也需有相应的限制,根据香港特区《专利条例》的规定,为防止专利权利被滥用,任何

人可提起无理威胁的补救和专利撤销请求。

(1)无理威胁的补救

凡任何人以通告、公告或其他方式向另一人威胁提起关于侵犯某专利的法律程序,

而受威胁方能够证明威胁已经作出,以及其是因有关威胁而受屈的人,则受屈一方可提

出针对该名作出威胁的人的法律程序。然而,关于某一专利存在的通知本身并不构成法

律程序的威胁。

根据专利类型的不同,可分为:1)有威胁指称标准专利遭侵犯。作为抗辩理由,

专利所有人可以证明该威胁所针对的作为构成侵犯该专利。在此情况下,受屈的一方并

无权获得所申索的济助,除非他能证明该专利在有关方面属无效。2)有威胁指称短期

图 1-11 香港特区短期专利申请流程图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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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专利遭侵犯。作为抗辩理由,专利所有人可以证明该威胁所针对的行为,构成侵犯该专

利。此外,除非该专利就所指称的侵犯已获得实质审查证明书,专利所有人还需要证明

该专利在有关方面属有效;及其已遵从任何就专利资料作出的取阅请求,而该取阅请求,

是原告人在展开济助法律程序前作出的。如果专利所有人成功证明以上事项,受屈的一

方则无权获得所申索的济助。

可获得的济助包括:1)作出宣布为该等威胁是不能获充分理据支持的;2)制止继

续作出该等威胁的强制令;3)损害赔偿。

(2)专利的撤销

任何人可在法院提起法律程序,就已批予的专利并非一项可享有专利的发明为理由

(即该发明并不新颖、并不包含创造性,以及不能作工业应用)或基于其他理由,要求

撤销该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人也可质疑专利的有效性。

3. 香港特区专利申请费用

表 1-1 香港特区专利申请费用

类型 费用项 香港官费 HKD

标准专利申请阶段

提交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的费用 380

记录请求的公告费 68

逾期缴付记录请求的提交费或公告费的附加费 95

登记阶段

提交将指定专利注册与批予标准专利的请求的费用 380

注册与批予请求的公告费 68

逾期缴付注册与批予请求的提交费或公告费的附加费 95

维持阶段

在第 5 年届满后再维持一年的维持申请费 270

其后申请再维持任何继后的一年的维持申请 270

恢复已因欠缴维持费而当作被撤回的标准专利申请 405

第25页

20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年费阶段

在第 3 年届满后请求再续期一年的续期请求 540

其后请求再续期任何继后的一年的续期请求 540

逾期缴付标准专利的续期费的附加费 270

权利恢复

恢复已失效的标准专利 405

恢复已当作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附加费 405

恢复权利的附加费 405

短期专利申请

提交短期专利的批予申请的费用 755

短期专利的批予申请的公告费 68

逾期缴付短期专利的批予申请的提交费或公告费的附加

费 95

年费阶段 短期专利的续期 1080

权利恢复 恢复已失效的短期专利 405

二、企业海外商标布局

商标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用于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标志。商

标既标明了商品的特性和服务项目的种类,同时也代表了商品的特性和服务项目的来源,

同时还是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商标经注册后,成为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权。

商标权具有地域性、专有性及时效性的特点。商标不仅标明了产品的提供者,产品和服

务质量的保证,降低了消费者选择的信任成本;同时,由于商标的唯一性,被抢注时,

不仅面临着无法取得商标的风险,如未修改商标时,更面临着侵权的风险;如变更商标,

对市场销售和企业形象的损害巨大,同时也增大了管理成本。因此,企业做海外市场之前,

非常有必要在目标市场进行商标风险评估并积极布局。

(一)企业海外商标申请途径

海外商标的申请途径主要包括马德里国际申请和单一国家申请。所谓马德里国际申

请就是基于 1891 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 1989 年通过的《商标国际

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约定而建立的国际商标注册体系。截止目前,马德里的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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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成员国已经达到了 100 个国家,其中欧盟(28 个国家)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17 个国家)

均为被列为一个成员国。 目前马德里注册体系基本上可以覆盖了全球绝大多数的国家。

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的具体管理机构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而所谓单一国家申请

就是针对每个特定的国家提交商标申请。

1. 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或拥有我国国籍。

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

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

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

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

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办理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其一,委托国家认可

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其二,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办理步骤: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

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 领取国际注册证。

一般而言,国际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国际注册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

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2. 商标马德里申请体系与单一国家申请的比较

表 1-2 商标马德里申请体系与单一国家申请的比较

马德里国际申请 单一国家申请

申请手续 相对简便,一件申请覆盖多个国家 每个国家分别申请,手续相对复杂

总体费用 如果多于 3 个国家,费用相对较低 费用相对较高

与基础国

申请的关系 需要基础申请,五年内的中心打击原则 不需要基础申请,各国独立不会因其

他国家而受影响

第27页

22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指定项目 必须与基础申请相一致,不能灵活修改 灵活度比较高,不受其他国家申请的

限制

布局建议 如果非重要市场,可以考虑以马德里国际

申请覆盖

重要市场,需要品牌使用更为灵活的

情况下考虑

(二)美国商标布局实务

美国负责商标管理的政府部门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StatesPatentandTrade

markOffice,USPTO),商标受保护范围覆盖美国联邦各州。目前,美国商标注册的基

本制度如下:

表 1-3 美国商标注册基本制度

注册主义 / 使用主义 使用主义

审查期间(无核驳情况) 12-18 个月

登记制 / 审查制 审查制

专用权期限 注册日起 10 年

可否一案多类 可

异议 注册公告日起 30 日内

指定商品项数限制 无限制

撤销(废止) 连续 3 年内未使用

公证 / 认证 不需要

延展使用证据 需要

优先权证明文件 需要

延展宽限期 6 个月

声明不专用 是

马德里成员国 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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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1. 美国商标注册流程

美国商标注册的流程如下:

图 1-17 美国商标注册流程图

2. 美国商标注册的“使用”

在美国,商标的使用是取得商标权的前提,现有的美国商标权使用取得模式有以下

特点:其一,商标权的取得依据先使用原则,谁先使用谁享有商标权;其二,商标声誉

是该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其三,商标权的效力范围是以该商标声誉所及地域范围

为限;其四,商标进行联邦注册公示,扩大了商标保护范围。

第29页

24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1)商业使用

美国《商标法》对“于商业中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如果用于商品之上,商 标应该

以任何方式贴附在商品上、容器上,或与其同一展示,或附加在商品标签 上,如果商品

自身的属性使贴附商标不可行,商标可以贴附在与商品或商品销售 相关的文件上,且商

品用于商业销售或运输;如果是服务商标的,商标在销售服务或为服务做广告是使用或

展示,该服务是在商业中提供,或在一个以上的州或美国及外国提供服务,提供服务的

主体从事于服务相关的商业经营。

(2)意图使用

《美国商标法》增加了第 1 条(b),允许对所有人具有使用之“真实意图” 的标

识给予联邦注册,但是进行“意图使用”注册前提是善意的。同时,在注册后商标权人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使用证明,才算是完全地完成注册,获得商标权。“意图使用”

本质上来说就是对商标权进行预留、占位。

3. 美国商标注册费用

USPTO 已经对部分美国商标申请官费进行价格调整,从 2021 年 1 月 2 日开始

执行:中国申请人使用最多的美国商标申请方式 TEASPlus 项目,官费由 225 美元增

加到 250 美元;美国商标注册后 5-6 年和 9- 10 年间提交使用宣誓(SOU),官费由

125 美元上涨为 225 美元;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提交首次提交使用宣誓时没有主动删除

没有使用的商品,在答复 OA 时为了通过审查而删除产品或服务,将新增加 250 美元的

费用。

(三)欧盟商标布局实务

1993 年,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European Community

Trade Mark Regulation,简称 CMTR)。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或

地区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或地区(到 2013 年 7 月 1 日,该欧盟已扩展到 28

个国家或地区)使用的商标体制。欧盟商标局于 1996 年 1 月 1 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

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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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加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

可以提出申请。目前,欧盟商标注册的基本制度如下:

表 1-4 欧盟商标注册基本制度

注册主义 / 使用主义 注册主义

审查期间(无核驳情况) 6 个月

登记制 / 审查制 审查制

专用权期限 注册日起 10 年

可否一案多类 可

异议 注册公告日起 3 个月内

指定商品项数限制 有限制,20 项

撤销(废止) 连续 3 年内未使用

公证 / 认证 不需要

延展使用证据 不需要

优先权证明文件 需要,3 个月内提供检送正本

延展宽限期 6 个月

声明不专用 是

马德里成员国 不属于

1.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欧盟商标注册的流程如下:

第31页

26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2.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

注册欧盟商标申请费用:一项产品或服务类别在线申请 850 欧元,纸质申请 1000

欧元;两项产品或服务类别:+50 欧元;超过两项产品或是服务类的部分,每多 1 项:

+150 欧元。

集体商标或证明标申请费用:一项产品或服务类别在线申请 1500 欧元,纸质申请

1800 欧元;两项产品或服务类别:+50 欧元;超过两项产品或是服务类别的部分,每

多 1 项:+150 欧元。

商标异议费用 320 欧元。

图 1-13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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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四)日本商标布局实务

日本商标法保护的范围包括通过人的知觉能够识别的文字、图形、符号、立体形状、

色彩或它们的结合,但暂未接受声音、气味等。日本商标法的基本制度如下:

表 1-5 日本商标注册基本制度

注册主义 / 使用主义 注册主义

审查期间(无核驳情况) 12-14 个月

登记制 / 审查制 审查制

专用权期限 注册日起 10 年

可否一案多类 可

图 1-14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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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异议 注册公告日起 2 个月内

指定商品项数限制 有限制,22 项

撤销(废止) 连续 3 年内未使用

公证 / 认证 不需要

延展使用证据 不需要

优先权证明文件 需要,第一个申请日起 6 个月内主张

延展宽限期 6 个月

声明不专用 无声明不专用制度

马德里成员国 属于

1. 日本商标注册流程

日本的商标注册流程如下:

图 1-15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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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 日本商标注册费用

日本商标申请费用:3,400.00 日元 +8,600.00 日元 / 分类;日本防御商标注册申

请费用:6,800.00 日元 +17,200.00 日元 / 分类。

日本商标注册费用:28,200.00 日元——分期费用:16,400.00 日元 *2 期;日本

商标续展费用:38,800.00 日元——分期费用:22,600.00 日元 *2 期;日本防御商标

注册费用:28,200.00 日元;日本防御商标续展费用:33,400.00 日元。

日本商标异议/复审费用:3,000.00日元 +8,000.00日元/分类;日本商标复审费用:

15,000.00 日元 +40,000.00 日元 / 分类。

日本商标权利转移登记费用:30,000.00 日元。

图 1-16 日本商标注册费用图

(五)韩国商标布局实务

韩国商标可接受的标识包括符号、文字、图形、立体形象、色彩的组合、全息图、

动作及声音、气味等。目前,韩国商标的基本制度如下:

表 1-6 韩国商标注册基本制度

注册主义 / 使用主义 注册主义

审查期间(无核驳情况) 10-14 个月

登记制 / 审查制 审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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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专用权期限 注册日起 10 年

可否一案多类 可

异议 注册公告日起 2 个月内

指定商品项数限制 有限制,22 项

撤销(废止) 连续 3 年内未使用

公证 / 认证 不需要

延展使用证据 不需要

优先权证明文件 需要

延展宽限期 有

声明不专用 无声明不专用制度

马德里成员国 属于

1. 韩国商标注册流程

韩国的商标注册流程如下:

图 1-17 韩国商标注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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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 韩国商标注册费用

韩国商标注册申请费用——韩国商标申请费(电子申请):62,000.00 韩元 / 类;

韩国商标申请费(纸质申请):72,000.00 韩元 / 类;超过 20 类:2,000.00 韩元 / 类。

韩国商标审查费用——主张优先权申请费用(电子申请):18,000.00 韩元 /

项; 主张优先权申请费用(纸质申请):20,000.00 韩元 / 项;要求优先审查费用:

160,000.00 韩元。

韩国商标注册费用——韩国商标注册商标权:211,000.00 韩元 +211,000.00 韩元

/ 类;超过 20 类:2,000.00 韩元 / 类;

韩国商标续展费用:311,000.00 韩元 +311,000.00 韩元 / 类。

(六)越南商标布局实务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商标是用于区分不同组织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满足

以下条件的商标应受保护:①用作商标的标志必须以字母、词语、图像或图画构成,或

以上述元素的组合形式组成,并以一种或多种颜色表示;②能够用作区分商标所有人的

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品或服务。自申请日算起,越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6 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

有效期为 10 年。

1. 越南商标注册流程

越南的商标注册流程如下:

第37页

32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图 1-18 越南商标注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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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2. 越南商标注册费用

申请越南专利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申请阶段,官费 150000 越南盾;申请公开阶

段,官费 120000 越南盾;形式审查阶段,官费 550000 越南盾;实质审查阶段,官费

180000 越南盾;续展阶段,官费 100000 越南盾。

(七)香港特区商标布局实务

香港特区《商标条例》(第 559 章)及《商标规则》(第 559A 章)规定,商标是

一个标志,用以识别不同商户的货品和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包括个人姓名)、征示、

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

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能够藉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标记,才可以注册为商标。

1. 香港特区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后,审查主任会根据审查步骤处理有关申请。有关申请如

没有不足之处,而拟注册商标又没有遇到反对,则整个程序(由商标注册处接获申请至

批准商标注册)需时可短至六个月。

(1)提交申请

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表格后,会发出收据及通知有关申请编号。

(2)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

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

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不全,商

标注册处会要求申请人于注册处通知书之日后的两个月内补救有关不足之处。 非常轻微

的修订(如货品类别的编号),不会影响提交申请的日期,但较重要的修订(如没有提

交有关商标的图示),则会对提交申请日期有影响。此外,重大的改动(如改动商标的

图示)一律不会接受。

(3)检索及审查

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

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

第39页

34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标。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审查主任

随后会发出书面意见,说明对有关标记的反对和理由,或确定接纳有关标记的注册申请。

(4)反对及聆讯

反对: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会提出异议。申请人须于六个月内达致

有关规定。这段期限可延展三个月。聆讯:如要求聆讯,则支持和反对有关商标注册的

所有证据,都会在聆讯中审议。聆讯人员其后会作出裁决。

(5)公布申请让第三者考虑提出反对

商标注册处接纳申请后,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作出公布。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

识产权公报阅览商标后,并对注册申请提出反对。

(6)注册

商标注册处处长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

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商标注册处处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

布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

2. 香港特区商标注册费用

香港特区商标申请费用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 1-7 香港特区商标申请费用

类别 费用 HKD 额外费用 HKD

要求给予初步意见 400 每额外类别 200

商标注册申请 2000 每额外类别 1000

系列商标申请 2000 每额外类别 1000

防御商标注册申请 2300 每额外类别 1150

反对 / 异议通知;申请有关商标注册

的撤销、无效、更改或更正注册记录

册的错误或遗漏

800

要求商标注册续期 2670(逾期续期费用:500) 每额外类别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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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三、企业海外著作权布局

著作权是重要的资源要素,具有法律、文化和财产多重属性。随着线上传播技术、

开源软件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版权产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对于企业而言,挖掘

优质 IP 资源、提升版权资源的国际化运营和保护水平,将有利于从更多维的角度保障其

核心利益。在著作权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是第一部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多边公约

文件,适用保护国法主义对作品进行法律保护,即权利人在向其他同盟国家或地区寻求

法律保护时,须适用保护国法律而非作品或作家来源国法律。因此,虽然各国都接受著

作权在创作完成时产生,但具体如何保护,以及所需要的证明资料,各个国家或地区不

尽相同。

(一)美国著作权布局实务

美国著作权(版权)的保护范围,采用了《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作品首先在美国

境内出版的,在美国享有著作权。在美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美国签订的

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亦受美国法律保护。美国著作权登记,是提出

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作品只有进行著作权登记之后,方可对某些侵权行为进行诉讼并

获得法定赔偿。

美国对著作权的登记实行实质审查,这与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都不同。具体而言,

一般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提供作品的原件一式一份和复印件一式四份;确认作品的种类;

提供作品的创意来源和构思说明以证明该作品的独创性;提供作品名称,包括中文名称

和英文名称;提供作者(自然人)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和地址,有无匿名或曾用名(如

有需提供),在艺术、文学等方面有无突出成就;作品是否为职务创作,即作者在单位

受雇用期间因工作原因创作产生的作品;作品最初创作的日期及作品完成的日期;作品

首次出版的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和国家或地区;作品是否在其它国家或地区进行过著

作权登记。如果有,需告知重新登记著作权的原因。提供上述信息后,即可向美国版权

局提交申请。然后,审查员会审查作品的独创性。如果独创性不够,则会下发审查意见

或驳回。反之,则会顺利注册。通常完成著作权登记需要 7-8 个月左右的时间。

第41页

36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著作权保护期限,自然人申请:创作人终身再加 95 年,受雇创作 / 委托创作 / 匿名

创作:首次公开日后的九十五年或创作后的 120 年。

(二)欧洲著作权布局实务

欧洲各个国家或地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著作权的管理。这些著作权 集体管

理组织在管理本国境内的著作权授权许可之外,也负责本国作品在欧盟范 围的许可授予。

欧盟内部各国均有个自的版权法律文件,尽管各国之间存在差异但各项制度大体上是一

致的。值得注意的是,欧洲对计算机程序的版权保护采用统一标准,该标准于 1991 年

在《计算机程序指令》中颁布。

著作权保护期限,作者的权利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和死后的 70 年内都受到保护。

(三)日本著作权布局实务

日本文化厅负责著作权的登记,其网站为 www.bunka.go.jp,公众可以通过著作

权登记检索:http://www.softic.or.jp/。

著作权保护期限,日本著作权的保护期始于作品创作时,著作权存续到作者死后满

50 年;匿名或化名作品的著作权存续到作品发表后满 50 年;以法人及其他团体署名发

表的作品的著作权,存续到作品发表后满 50 年。

申请日本著作权所需时间,一般从申请到公布审查结果,需时约 1 个月。

(四)韩国著作权布局实务

韩国著作权委员会(Korea Copyright Commission,KCC)是根据韩国《著作权

法》第 112条第 1项成立的法定委员会,主要工作为著作权登记、审议及调停著作权纠纷、

提高著作权意识及进行宣传、运营数字著作权交易所、防止非法盗版物流通、著作权认证、

监测各种网站的非法侵权等。

韩国著作权登记是确认作品信息(作者、首次创作和发表日期)以及著作权 变动信

息(作品的处置、质押等)官方登记的公共通知系统。这些信息向公众开放查询。

韩国著作权登记有四个步骤:准备、提交申请、审查和修正,以及批准和颁发登记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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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指引

(五)越南著作权布局实务

越南著作权涵盖以下类别的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文学科学作品、教科书、教学

课程等以书面语言或其他字符表示的作品;讲座、地址和其他说教;新闻作品;音乐作

品;电影 / 戏剧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塑胶艺术作品及应用艺术作品;

摄影作品;建筑作品;与地形或科学作品相关的草图、计划、地图和绘图;民俗文艺民

间艺术作品;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

越南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为命名作品权、署名权、发表权、保

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为制作衍生作品权,向公众展示作品权,复制作品权,分发或进

口原始作品或其副本权,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电子信息网络或任何其他技术手段向公

众传播其作品权,租赁原始电影作品和计算机程序或其副本权。命名作品权、署名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不受期限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死后 50 年。

著作权注册不是在越南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先决条件。作品在越南受到自动保护,无

需在越南主管部门(越南版权局)注册。

(六)香港特区著作权布局实务

在香港特区,版权是赋予原创作品拥有人的权利,可以存在于文学作品(如书籍及

电脑软件)、音乐作品(如创作乐曲)、戏剧作品(如舞台剧)、艺术作品(如绘画、

髹扫画及雕塑品)、声音纪录、影片、广播、有线传播节目和文学、戏剧及音乐作品已

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以及表演者的演出等。互联网传送的版权作品,也受保护。

作品要在香港特区取得版权保护,毋须办理任何手续。各地作者的作品,或在世界

各地首次发表的作品,都可在香港特区受到版权保护。

第43页

38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在企业对外贸易和跨国经营管理活动中,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问题伴随始终。这其中,

既涉及到企业对所面临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和采取适宜的应对措施,

也关系到企业如何建立、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体系。应当认为,

建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风险应对体系不仅有助于降低不合规发生的风险,也

有益于减轻不合规发生后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企业专利合规要点及防范指引

(一)美国专利合规要点

开展美国专利布局时,要重点关注以下合规要点:

发明人声明:美国专利的署名发明人必须为全体实际发明人且仅为实际发明人。这

里的发明人也包括外观设计的设计人。具体而言:(1)申请美国专利时,必须提交发

明人声明(Declaration),表明其确信自己为实际发明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发明

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失去联系、有义务但拒绝在发明人声明上签字等,才可由他人

提交替代声明。(2)对于署名发明人与实际发明人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正发明人信息。(3)

发明人与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对应。当在专利申请答复过程中因修改权利要求导致

第二章  企业

出海知识产权

合规风险防范

指引

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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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发明人产生相应变化时,应及时更正发明人信息。(4)企业应保存每个发明人的研发记录,

以应对后续可能的权属纠纷。

信息披露声明:专利申请的相关人员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有义务向美国专利商标局

以信息披露声明(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的形式提供任何其已知的可能

对专利性构成影响的现有技术公开(文字或行为)。负有提交信息披露声明义务的主体

不仅限于每个发明人或权利人,还包括处理该申请的每个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和任

何其他重要的参与专利申请的人,包括实际或潜在的权利受让人。

雇员发明:美国专利法中没有职务发明的规定。员工在受雇期间完成发明的归属一

般是通过雇佣协议的约定而确定。雇主并非自动享有受雇员工任职期间作出的发明创造

的美国专利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避免不公正行为:申请美国专利时,应尽可能避免导致本不应授权的美国专利授权

的不公正行为(Inequitable Conduct),主要包括:(1)对美国专利商标局做出虚假

陈述(False Statement):虚假的发明人声明;在专利申请文件、审查意见答复或专利

诉讼过程中提交了虚假的实验数据以证明发明功效;在审查意见答复或专利诉讼过程中

提交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或者未披露证人与权利人存在的可能涉及利益的关系;在审查

意见答复中关于本案的事实陈述与相同申请人或发明人的其他相关美国或其他国家专利

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中就相关事实做出的陈述相矛盾。(2)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Duty of Disclosure):隐瞒已知的现有技术;虽提交了与发明高度相关的现有技术文

献,但与大量相关度较低的现有技术文件一同提交,企图淹没该高度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

提交信息披露声明时,对非英文文献未提供实质性相关部分的英文翻译;隐瞒在先的公

开使用或销售行为;在专利申请审查中,未及时提交与该申请相关的其他案件的审查意

见;在专利申请审查(通常为再审查)中,未及时提交与该申请相关的专利诉讼中的证据、

证词以及引用的现有技术。(3)其他不公正行为:不满足小实体、微实体要求的申请

人以小实体、微实体 申请美国专利,或者在权利人不符合小实体、微实体时未及时提出

变更;申请人虽符合小实体、微实体要求,但在申请美国专利前已有义务或约定将专利

第45页

40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权转让、许可或将要转让、许可给不符合小实体、微实体要求的实体;为加速审查提交

检索报告同时声明申请人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检索,但实际仅进行了非正式的检索;故意

错误的主张优先权以克服现有技术的在先公开。

期限放弃声明:为克服重复授权(Double Patenting)核驳而提交了期限放弃声明

(Terminal Disclaimer)的美国专利,应使其与期限放弃声明中声明专利权同日届满的

专利归属于相同权利人所有或共同行使。

在先销售或公开使用:美国专利法禁止权利人销售或许诺销售之后再申请专利,即

使该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是对外保密的,或者即使上述销售、许诺销售或公开使用行

为并不造成中国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公开,也会破坏该申请在美国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

性。但美国专利法给予权利人 1 年的宽限期,允许其在申请前公开自己的发明,而不会

导致新颖性丧失。因此,在销售、许诺销售或公开使用专利产品或方法 1 年内,应至少

提交中国专利申请,并在申请美国专利时主张基于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二)欧盟专利合规要点

在先申请的官方检索结果:欧洲专利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官方通知,要求申请人自发

文日起 2 个月内提交首次申请的审理局出具的检索结果,或者说明并未收到相关检索结

果。如不答复,该欧洲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但是,来源于以下国家的在先申请可以

豁免提交在先申请检索结果的义务:奥地利、丹麦、日本、韩国、西班牙、瑞士、英国、

美国、瑞典、中国(中国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

授权后生效制度: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于大部分

国家来说是授权公告日起 3 个月),在指定国范围内选择生效国并办理生效手续,欧洲

专利只在生效国享有专利权。

异议程序: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 9 个月内,除权利人本人以外的任何人都可以针

对该专利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异议请求,经过异议审查,专利可能被维持授权、部分修改

后维持授权或被撤销。所述异议决定对全部欧洲指定国有效,如果对异议决定不服,可

自异议决定日起 2 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 9 个月异议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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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无人提出异议,则该专利正式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后续如果有无效请求,须在该欧

洲专利的生效国内提出。

补充保护证书:通过授予补充保护证书(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te)

给予药品一定期限(最长 5 年)的专利期延长,以补偿药品专利权人在寻求上市行政许

可过程中损失的专利保护期。补充保护证书儿科规则:如果进行了儿童临床试验,则药

物的补充保护证书期限可以再延长 6 个月。补充保护证书的授予与管理隶属于各成员国

专利局,申请人须向各成员国专利局递交补充保护证书申请,获得的补充保护证书只在

该成员国有效。

(三)德国专利合规要点

职务发明报告:发明的权利首先归属于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完成职务发明后

有义务向雇主报告,雇主通过声明取得发明的财产性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雇主放

弃相关权利,需要征得发明人同意,否则相关权利将转移给发明人。

异议程序:专利授权公告日起 9 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针对该专利向德国专利商标

局提出异议请求,经过异议审查,专利可能被维持授权、部分修改后维持授权或被撤销。

如果 9 个月异议期届满,无人提出异议,则该专利正式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效力。如果针

对异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出上诉。即使异议期届满,后续也可以向

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出针对专利的无效请求。

(四)法国专利合规要点

临时专利申请制度: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可以向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提出临时

专利申请,提交临时申请可以通过简便的方式(提交说明书)快速获得一个申请日。满

足正式专利申请的条件后,通过临时申请获得的申请日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在先技术的基

准,从而对授权决定以及权利范围产生影响。申请人需要在自临时申请提交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临时申请转变为正式申请,包括正式发明专利申请或正式实用证书申请。

职务发明: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默认归于发明人。职务发明获得专利后,单位有

普遍实施权。单位可以在相关章程中规定或约定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在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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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况下,该申请权可直接归于该单位。对于除职务发明之外的发明,约定从业人员所作发

明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于单位,或者要求为单位设立临时独占实施权或独占实施

权的协议、员工守则及其他规定的条款无效。申请权或专利权归单位的,或者为单位设

定了临时独占实施权或独占实施权的,从业人员有权获得合理的金钱或其他经济上的利

益。

异议程序: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授权的专利。将适用新推出的异议程序。自专利

授权公告日起 9 个月内,除专利权人本人以外的任何人都可以针对该专利向法国国家工

业产权局提出异议请求。该异议程序不适用于实用新型和补充保护证书。如果针对异议

决定不服,可以向巴黎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五)日本专利合规要点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记载:不仅要记载权利要求书中提及的发明的发明人,还要记

载由说明书、附图等体现的整个发明的全部发明人。

关联外观设计:关联外观设计的特别要件(须同时满足):(1)基础设计与关联

设计的申请人须相同;(2)关联设计须与基础设计相类似;(3)关联设计的专利申请

须为在基础设计的专利申请日之后(含当日)并在基础设计的专利申请日起 10 年内提

交的申请。

部分外观设计:部分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一部分,不构成产品的一部分的抽象

图案不能作为部分外观设计来保护。要求作为部分外观设计保护的部分必须是在整体外

观设计中包含的一个封闭的区域,并且该部分属于部分外观设计的可创作部分。成套产

品中的部分产品不能作为部分外观设计来保护。部分外观设计所主张的优先权申请必须

是部分外观设计申请,否则不能享有优先权。

秘密外观设计:申请人可指定外观专利授权登记日起 3 年以内的期限,请求在此期

间内对其外观设计进行保密。

成套产品外观设计:对于具有相同设计构思且同时使用的成套产品,可以作为一件

申请提出。与中国不同的是,只有日本意匠法执行规则中规定的成套产品可以进行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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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的申请,不在规定之列的成套产品则不可以提出成套产品外观设计申请。

过境货物:过境货物也会因为知识产权侵权而成为海关查扣的对象。

平行进口:日本并未统一允许或禁止平行进口,而是将该决定权交予权利人。根据

日本最高院判例,若权利人希望禁止平行进口,则可在专利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该禁止

意思,该产品被平行进口后,权利人可基于该日本专利进行维权。相反,若权利人未做

相应表明,则默认为允许平行进口,不得基于日本专利禁止该平行进口。

(六)专利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减少海外专利权纠纷,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企业应当做好专利权日常维护和风险

预警工作,科学全面建立海外风险防控体系。

1. 建立稳定的知识产权团队

稳定的知识产权队伍是加强企业全方位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保障。知识产权团队成

员组成可以包括研发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布局与申请管理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及代理事务、纠纷谈判和诉讼应对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人员。同时应当重视知识产权战略,

推动企业高层管理领导组建企业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时内外部资源协

调和整合能力。

此外,企业可以在产品销售或可能涉及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的重点国家 / 地区建立一

些合作伙伴关系,包括掌握一些当地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分析咨询机构、知

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信息,寻找能力较强、水平较高、对华友好的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和联络机制。

2. 建立专利技术成果全流程管理机制

建立技术研发—专利申请—成果管理等技术成果全流程管理机制。研发阶段,建立

知识产权挖掘机制,在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

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根据不同国家 / 地区的知识产权环境特点,对技术创新点、

技术方案等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型,明确合适的知识产权布局方案,确保所申请

专利成果的合规性。专利申请布局阶段,建立专利申请评估机制,明确企业是否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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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清远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预警手册

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充分考虑产品布局与境外国家 / 地区文化环境相较认同,着力

从企业自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抗衡或制约竞争对手、直接获取利润、增加产品附加值

等方面开展论证。专利成果管理时,实施动态监测,关注海外布局国家 / 地区的法律法规、

制度环境,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跟踪技术前沿发展,确保专利技术成果稳定。

3. 建立专利风险防控机制

专利风险防控主要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专利预警分析。

(1)专利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是指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一旦发生后可能带来的损失,具

体包括评估行业风险、产品或技术风险的评估。行业风险评估主要是通过收集目标国家

或地区的与电子信息行业相关的专利诉讼案件的统计数据,可以评估企业所处行业的专

利诉讼风险。产品或技术风险评估主要是从市场以及产品或技术本身这两个维度来评估:

从市场维度来说,需要特别注意产品销量大或销量增长快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知识产权保

护力度大的国家地区;从产品或技术本身的维度来说,需要重点评估新产品、拳头产品、

竞品等重点战略发展的产品或技术;相应的产品或技术应该拆解为多个技术点或功能点,

以区分其中的公知技术、自研技术、外购技术或标准技术。

(2)专利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应当贯穿于技术研发产出管理全过程。产品研发阶段,包括技术研发的立

项阶段、设计阶段以及应用阶段等应该持续进行风险识别和控制,具体可以通过专利检

索或分析等工具分析行业现有技术的水平和发展、识别并规避潜在风险。专利布局阶段,

收集并分析各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政策、专利申请实务和商业环境等信息,例如,由世

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21 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创新指数高,

说明这个国家或地区比较注重经济和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商业环境好、市场健康等。

(3)专利预警分析

专利预警,指企业通过依靠自身或借助外部力量收集与企业自身产品或技术相关的

专利动态信息,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对专利风险进行警示和主动防范,更好

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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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合规风险防范指引

地确定研究开发和产业发展方向。专利预警工作一般包括数据检索和筛选、数据对比分析、

专利侵权分析以及风险规避和应对。

4. 专利预警实务分析

(1)专利数据检索和筛选

第一,开始数据检索和筛选之前,分解预警产品的技术方案,找准、找全产品的各

个技术特征,为检索工作做好前期准备;确定检索目的,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检索工作,

通常,按检索目的不同,数据检索可分为专利技术信息检索、新颖性和创造性检索、专

利族检索和法律状态检索等;确定准确的检索时间范围,通常根据预警产品技术方案确

定的时间、检索目的、相关国家或地区专利的保护期限等因素进行确定。

第二,进行数据检索和筛选时,应先确定初步检索方案,包括选择并确定检索入口、

检索式以及数据库。

常用的检索入口包括专利分类号检索入口(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各国专利分类号、

特定出版物使用的特定分类号)、名称检索入口(包括专利申请人、专利受让人、专利权人、

专利出让人、发明人、设计人等)、专利文献号检索入口(包括申请号、公开号、公告号、

专利号)、关键词检索入口(根据前期产品技术方案的分解结果列举的与技术特征相关

的各个关键词)。

检索式的确定,应根据检索目的,通过逻辑运算符连接不同的检索入口确定检索式。

所输入的条件越少,检索式越简单,所查到的专利量越大,查全率越高,但非关联专利

的数量也会增加;如果根据检索人员或技术人员的经验判断,通过检索查得的资料过多

而导致非关联专利的增加,则视情况增加条件,如果查得的资料过少则视情况减少或放

宽条件。

数据库的选择应根据产品意欲出口的国家或地区、预警的预期效果、各数据库文献

存储量、时间跨度、更新速度及使用费用等情况确定,常用的数据库包括公用数据库——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日本专利数据库、欧洲专利数据库、美国专利商标数据库、

中国专利检索系统等;商用数据库——Delphion、Derwent Innovation Index(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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