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汇编(乐清)

发布时间:2024-4-27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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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汇编(乐清)

国家级政策篇1.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 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3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 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84.关于征集 2024 年度科技评估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10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136.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 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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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汇编(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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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政策篇1.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 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3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 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84.关于征集 2024 年度科技评估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10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136.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 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157.关于第二十一届全国质量奖(2024-2025 年)第一批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178.电子行业 8 项行业标准和 28 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21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2210.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 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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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3012.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3813.2024 年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4314.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441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5216.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5717.2024 中国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500 强开始申报............601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651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三品”全国行活动的通知 ..............................................6720.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 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712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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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832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的通知.............8424.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882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9126.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92浙江省政策篇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99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需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1053.关于征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2024 版)及动态管理的通知........................108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技领域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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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智能计算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 年版)》的通知........1146.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1157.浙江省 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117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省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189.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全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第一批创新中心、示范企业、达标企业名单的公示.....................11910.关于 2024 年度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拟推荐名单的公示.....12011.关于 2023 年度全省境外经贸合作区评价结果的公示.........1211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1231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12414.关于印发 2024 年浙江省专利及技术创新成果精准对接活动计划的通知 .....................................................1301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 2024 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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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 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13217.关于申报 2024 浙江省企业百强、长三角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13618.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浙江省工业大奖申报工作的通知.....14119.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智能制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2024 版)》的通知 ......................................14320.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14421.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浙江省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和工程化攻关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1452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3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14923.关于 2023 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和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1592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的实施意见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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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政策篇1.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有关专项任务,决定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现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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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2月27日相关链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解读【申报时间6 月15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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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全函〔2024〕5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落实,加快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创新发展,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现组织开展2024 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

按照《行动计划》关于发布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的工作部署,面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10 大应用场景,开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面向有毒有害、粉尘、易燃易爆等工业厂区危险品泄露及火灾救援场景,征集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业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应用案例。(二)城市特殊场景火灾。面向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老旧小区、仓库等特殊场景火灾救援处置场景,征集特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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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救援装备、无人灭火装备、感温感烟传感装备、人员精准定位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应用案例。

(三)矿山(隧道)安全事故。面向露天矿山矿石采掘、运输、装卸等高危环境作业场景,以及地下矿井复杂空间探测、风险感知、救援等场景,征集露天矿用无人驾驶装备、雷达探测装备、救援机器人、隧道救援装备等应用案例。

(四)地震和地质灾害。面向大震巨灾监测预警、断路断网断电救援等场景,征集多功能预警系统、抢险救援装备、生命搜救装备、应急通信装备、应急供电装备等应用案例。(五)洪水灾害。面向堤坝渗漏、管涌、滑坡、塌陷和决口重大险情等场景,征集智能化洪涝预警及处置装备等应用案例。(六)城市内涝灾害。面向湍流水域、浑浊水域、地下空间等复杂环境救援场景,征集远程控制排涝救援装备、灾情信息感知与应急通信装备等应用案例。

(七)冰雪灾害。面向冰雪灾害下道路紧急抢通、通信线路与电网保障、高寒高海拔等恶劣环境救援等场景,征集智能化除冰雪装备应用案例。

(八)森林草原火灾。面向火情快速感知、超前预警、运输投送、快速处置等场景,征集火灾监测预警装备、航空救援装备、轻量化高机动灭火救援装备等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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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紧急生命救护。面向心脏骤停猝死院前抢救、重大事故灾难紧急生命救援等场景,征集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现场生命支持及转运装备等应用案例。

(十)家庭(社区、学校、景区、活动场馆等)安全应急。面向家居、野外、车辆、景区、活动场馆等多种环境下安全防护和个人应急逃生自救等场景,征集安全应急包、长效环保灭火器、救生缓降器、应急电源、家庭应急物资储备装置等应用案例。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二)申报主体所申报的装备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度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并在突发事件安全防范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中有成功的实战应用案例,技术国内领先、成熟可靠,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并提供实际应用案例和佐证材料。每个申报主体申报不超过 2 项。(四)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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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报主体登录“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safetybigdata.com.cn,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书(附件 1)。申报单位需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大数据平台中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附件2)。申报起始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30日。(二)案例推荐

1.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中央企业负责组织推荐。推荐单位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前使用专用的账号登录大数据平台,确定推荐名单,导出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推荐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 10 项,有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含创建单位)的可增加推荐数量,每有 1 个基地可增加5 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案例原则上不超过 5 项,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每个推荐单位对同类型的装备案例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3 项。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010-68205587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010-623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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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4 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申报书2.真实性承诺

3.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2月23日附件

【申报时间4 月30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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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居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8 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 2 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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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4 年7 月31 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 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 13 号,10080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启迪 010-68205324

王潇耿 010-68209759

附件:

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pdf

2.2024 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4月8日【申报时间7 月31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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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征集2024年度科技评估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评标委〔2024〕05 号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评估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科技评估标委会即日起征集本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围绕科技评估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科技评估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申报项目应属于科技评估领域,包括科技政策评估、科技计划评估、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估、区域科技创新评估、科技机构与基地评估、科技人才评估、科技经费评估、科技绩效与影响评估等,参见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图(见附件 1)。本年度重点是科技评估通用层及热点急需应用层标准。二、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国家标准草案、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大推荐性国家标准还应提供预研材料。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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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内容完整。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GB/T1.1-2020)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 2、3、4)。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3.项目申报说明(内容提纲见附件5)。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并明确标准与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的对应关系、标准与国内外已发布和在研相关标准的关系、相关工作基础、是否同步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外文版、对标准实施的有关考虑、知识产权承诺等。4.预研材料。应明确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行业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国内外标准情况等。三、申报要求

1.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24 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18 个月。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标准研制所需的能力与条件。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基础,能够在相应时限内完成。

四、申报方式

本通知全年有效。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草案/建议书/申报说明/预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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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联系人:昝婷婷 010-62169563;孙昕雨010-62163722E-mail:TC580@ncst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 号院76 号信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邮编:100081

附件:

1.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图2.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4.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5.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说明填写内容提纲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4年3月7日【申报时间12 月31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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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7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废旧纺织品、瓶片等废旧物资高质、高效、高值循环利用,推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和《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第15号公告)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 2024 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申报及自查工作。二、前期已公告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附件1)须开展自查,如实填报《已公告企业自查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查报告》),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视为放弃公告,不再列入公告企业名单。尚未公告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自愿提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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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如实填报《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附件 3,以下简称《申请书》)。三、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需提供2023 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需提供2023 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四、省级工业主管部门需对企业填报的《自查报告》《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填写《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4),必要时可赴现场或委托市县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公告企业进行核查。五、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自查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 5 月 31 日前报我部(消费品工业司)。自查和申请材料电子版发 wutong@miit.gov.cn 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附件:1.已公告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名单.doc2.已公告企业自查报告.wps

3.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doc

4.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3月11日(联系人及电话:李德利 15810426273 吴桐010-68205661)【申报时间5 月31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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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 2023 年 4 月 6 日中法两国元首见证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的行政协议》及 4 月 7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中国科技部与法国欧洲和外交部共同设立并实施“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法方称为中法休伯特·居里安合作计划“蔡元培科研课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促进中法科研团队之间的交流互访,推动两国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法方主管部门为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执行管理机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现启动 2025 年度“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在 2025 年度“计划”框架下,双方拟联合资助15 个科研交流项目,其中 10 个面向所有科技领域(不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5个面向碳中和领域。每个项目由中法科研团队联合申报,并根据对等原则开展交流互访(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征集指南”)。中方主管部门将为入选的中方科研团队赴法开展科研交流活动提供每个项目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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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 2 年(2025 年1 月1 日至2026年12月31日)。法方主管部门将为法方科研团队来华交流提供相应资助。请各单位按照《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附件 1)要求,推荐候选项目,并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有效)于2024 年 6 月 17 日前报送至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申报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中法双方评审结果择优录取并通知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马凉 010-68550603,xiehui@caistc.com

附件:

1.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2.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申报书3.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汇总表4.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派出协议(入选后签订)5.2025 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赴法同意书(入选后签订)科技部国际合作司2024年3月14日【申报时间6 月17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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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第二十一届全国质量奖(2024-2025年)第一批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计划单列市质协,各行业质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贯彻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运用先进质量工具方法,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中国质量协会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质量奖(2024-2025 年)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

(一)第二十一届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分两个批次开展。2024 年度为第一批次,2025 年度为第二批次。(二)第一批次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如下:1. 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至6 月14 日;2. 资格审查:2024 年 6 月下旬;3. 资料评审:2024 年 6 月下旬至7 月上旬;4. 现场评审:2024 年 7 月至 9 月;5. 结果发布:2024 年 12 月。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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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申报与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见附件)进行。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在自愿基础上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1.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申报表;2. 项目概述,内容为项目及项目承担组织概况,含项目组织结构图,字数不超过 2000 字;

3. 项目自评报告,内容按照《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条款要求编写,字数不超过 2 万字;4. 证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资质证明材料、项目证实性材料、项目获奖情况等);

5. 承诺书(需高层领导签字,提交格式为PDF);6. 推荐意见(需加盖公章,提交格式为PDF)。三、申报流程

卓越项目奖申报采用在线申报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一)系统填报

请登录“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活动推进平台”—活动报名页签(https://qpp.caq.org.cn/activity-registration),选择相应奖项申报入口,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发送邮件

系统填报完成后,将已上传材料整理成RAR 格式文件,以“申报项目全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第二十一届第一批卓越项目奖+申报项目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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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邮寄材料

申报项目所在组织将申报表、项目概述、项目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承诺书、推荐意见纸质版材料各一式三份,寄至中国质量协会(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一致)。

申请者可从“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活动推进平台”—全国质量奖页签(https://qpp.caq.org.cn/activity-dynamic/naq)查阅下载评审标准、申报材料参考模板等文件,了解网上填报信息,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4 年6 月14 日。四、联系方式

部 门:质量活动推进部

联系人:范子闻、张 蕾

电 话:(010)66021408;68416388

邮 箱:zhiliangjiang@caq.org.cn

网 址:www.caq.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百胜村6 号附件:

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doc

扫描件:

中国质协字 37 号-关于第二十一届全国质量奖(2024-2025年)第一批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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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协会2024年3月15日【申报时间6 月14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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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子行业 8 项行业标准和28 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8K监视器通用规范》等 8 项行业标准和《制造业数字化仿真分类》等2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 年5 月11 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网站(www.cesa.cn)“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5 月11 日附件:

1.8 项电子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28 项电子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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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1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促进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打造“中国制造”品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中试发展与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促进中试与创新链、产业链同步发展,加强“中国制造”品牌建设,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1. 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开展政策标准解读宣贯,组织发布《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百问百答》,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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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系统,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通过专题讲授、在线辅导等培训方式,面向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素养。

2. 提升企业质量发展能力。指导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组织先进质量标准贯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典型经验。征集和遴选一批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编制发布质量提升典型案例集,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实践经验。开展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 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持续宣贯《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研制关键方法和工具。面向重点行业,分场景凝练质量管理数字化技术解决方案,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分层次梳理质量管理数字化场景清单,明确关键场景的建设要点和实施路径。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标杆,提升平台解决方案供给水平,支撑企业增强质量管理能力。

4. 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的梯次路径,在 1000 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通过企业自评估和专业机构现场评估,帮助企业确定等级,以评促改,不断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探索链主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实现产业链质量一致性管控。5. 优化评价工作机制。指导发布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行业标准,加强对评价的工作指引。研究组建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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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指导组织,建立健全评价机制,规范开展评价工作。遴选培育优质评价机构,强化评价队伍管理,促进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6. 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构建制造业质量管理水平指数,定期跟踪监测质量发展水平,加强分地区、分行业指标监测评估和结果反馈。完善制造业卓越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质量信息查询、问题诊断、在线评估等服务能力,加快质量数字地图建设,加强可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监测、预警和分析。

(二)提高以可靠性为核心的产品质量7. 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行动。落实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加大智能检测装备应用力度,推动企业实施可靠性提升,提高基础产品和整机装备可靠性,形成一批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建设电子信息领域质量可靠性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基础支撑和综合服务能力。8. 提升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推动工业母机、仪器仪表、农机产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领域有关政策落实落地,提升重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水平。在机械、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深化实施产品质量分级评价,推动建立用户采信机制。组织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产品质量检查,推动出台《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强化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9. 开展制造业“三品”行动。深入开展原材料“三品”行动,研究制定一批原材料“三品”清单。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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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壮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推广数字化助力“三品”典型场景案例,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0. 强化质量标准支撑引领。制修订一批原材料、机械、电子、汽车、软件等领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先进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或国家标准。编制发布制造业可靠性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强可靠性标准体系顶层设计。

11. 推进质量工程技术创新应用。制定制造业过程能力提升实施指南,开展企业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诊断活动。加强质量技术预见成果运用,分行业绘制质量技术演进路线图。推广工业企业实用质量工程技术手册,探索编制质量工程技术成果推荐目录。12.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修订实验室管理办法,强化实验室科研属性,促进产业质量技术创新。优化实验室管理机制,建立实验室复审制度,提升实验室整体水平。围绕重点领域新核定一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支撑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13. 提升质量公共服务效能。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分析比对、比较试验、测试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支持开展质量诊断、可靠性整体解决、用户体验、产品质量创新竞赛等活动,营造质量提升良好氛围。鼓励专业机构加强认证技术和服务创新,支持在消费品、装备、电子等领域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增加优质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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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14. 遴选梳理中试优秀场景。面向中试环节提炼关键需求,遴选一批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价值的中试优秀场景,带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工艺、产品、标准和解决方案,挖掘一批中试服务典型模式,探索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中试创新发展路径,为企业提升中试能力提供参考指引。

15. 布局建设中试平台。摸查梳理中试平台建设模式、中试能力储备和公共服务需求情况,编制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指南,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试平台。遴选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项目,强化投资支持,促进产业创新技术迭代。培育一批优秀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先进典型经验。16. 提高中试发展支撑能力。加强中试标准统筹协调,推动成立制造业中试标准化工作组。研制制造业中试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建立健全中试标准体系并发布一批关键标准。推动组建中试发展促进组织,引导产学研用等各方力量深入参与政策研制和决策咨询,开展中试共性技术攻关、行业标准制定、创新方法研究,支持并带动产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凝聚中试发展合力。17. 优化中试项目管理机制。编制化工中试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指导各地规范化工中试项目落地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化工中试项目安评、环评适度包容性审批,破解化工中试项目审批难、周期长等难题。

(五)打造“中国制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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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夯实制造业品牌建设基础。推动品牌培育管理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建立健全制造业品牌标准体系。探索建设制造业企业、未来和新兴产业品牌数据库,健全制造业品牌监测机制。鼓励企业加强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品牌建设能力。19. 加强制造业品牌培育。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企业品牌创建评估诊断等服务。鼓励各地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组织开展优势产业品牌培育、品牌出海活动,打造更多“中国制造”品牌。

20. 加大品牌评价和传播力度。遴选一批“中国制造”品牌创建典型案例,探索发布重点领域工业产品品牌榜。支持开展品牌建设沙龙活动,加强“中国制造”品牌创建经验推广交流。举办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宣传推介中小企业品牌及产品品牌。持续举办纺织服装“优供给 促升级”活动、食品工业“三品”成果展、“517”吃货节食品促消费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关于质量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计划,强化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在供需对接、资源协调、专家智库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专业服务,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年度工作总结请于 2024 年 12 月10 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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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资源保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充分运用各项政策渠道,对质量提升、中试发展、品牌建设工作给予资金、土地、人才、金融等多方面保障。引导促进多元化投入,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支持力度。(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总结提炼质量提升、中试发展、品牌建设等工作的特色亮点,积极推广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持续营造重视质量、倡导中试、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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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24〕18 号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2024 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我部编制完成 2024 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三、部机关相关司局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3月15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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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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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市场化推进。坚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工业领域各类设备更新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政策环境。

——坚持标准化引领。强化技术、质量、能耗、排放等标准制定和贯标实施,依法依规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使用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统筹考虑行业发展和市场实际,循序渐进、有序推进。

——坚持软硬件一体化更新。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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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变革,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型工业化,在推动硬件设备更新的同时,注重软件系统迭代升级和创新应用。到 2027 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 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 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1.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针对工业母机、农机、工程机械、电动自行车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重点推动工业母机行业更新服役超过10年的机床等;农机行业更新柔性剪切、成型、焊接、制造生产技术及装备等;工程机械行业更新油压机、折弯机、工艺陈旧产线和在线检测装备等;仪器仪表行业更新数控加工装备、检定装备等;纺织行业更新转杯纺纱机等短流程纺织设备,细纱机、自动络筒机等棉纺设备;电动自行车行业更新自动焊接机器人、自动化喷涂和烘干设备、电动或气动装配设备、绝缘耐压测试仪、循环充放电测试仪等。2.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航空行业全面开展大飞机、大型水陆两栖飞机及航空发动机总装集成能力、供应链配套能力等建设;光伏行业更新大热场单晶炉、高线速小轴距多线切割机、多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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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膜设备、大尺寸多主栅组件串焊机等先进设备;动力电池行业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重点更新超声波焊接机、激光焊接机、注液机、分容柜等设备;生物发酵行业实施萃取提取工艺技改,更新蒸发器、离心机、新型干燥系统、连续离子交换设备等。3.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在石化化工、医药、船舶、电子等重点行业,围绕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验证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重点推动设计验证环节更新模型制造设备、实验分析仪器等先进设备;测试验证环节更新机械测试、光学测试、环境测试等测试仪器;工艺验证环节更新环境适应性试验、可靠性试验、工艺验证试验、安规试验等试验专用设备,以及专用制样、材料加工、电子组装、机械加工等样品制备和试生产装备;检验检测环节更新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

(二)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

4.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以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环节改造为重点,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重点推动装备制造业更新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和柔性生产单元;电子信息制造业推进电子产品专用智能制造装备与自动化装配线集成应用;原材料制造业加快无人运输车辆等新型智能装备部署应用,推进催化裂化、冶炼等重大工艺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消费品制造业推广面向柔性生产、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智能装备。

5.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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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深度融合,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精益管理、业务流程再造。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形成一批虚拟试验与调试、工艺数字化设计、智能在线检测等典型场景。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链接,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打造数字化车间。围绕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打造智能工厂。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改造,打造智慧供应链。6.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鼓励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构建工业基础算力资源和应用能力融合体系,加快部署工业边缘数据中心,建设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计算设施,推动“云边端”算力协同发展。加大高性能智算供给,在算力枢纽节点建设智算中心。鼓励大型集团企业、工业园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三)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7.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钢铁行业加快对现有高炉、转炉、电炉等全流程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争创环保绩效A 级;建材行业以现有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等领域减污降碳、节能降耗为重点,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窑炉控制、粉磨破碎等相关装备和技术;有色金属行业加快高效稳定铝电解、绿色环保铜冶炼、再生金属冶炼等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更新改造;家电等重点轻工行业加快二级及以上高能效设备更新。

8.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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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 年版)》,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推动工业等各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9.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以主要工业固废产生行业为重点,更新改造工业固废产生量偏高的工艺,升级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提升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面向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纺织、造纸、皮革、食品等已出台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的行业,推进工业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工业冷却循环系统和废水处理回用等系统,更新一批冷却塔等设备。(四)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10.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推广应用连续化、微反应、超重力反应等工艺技术,反应器优化控制、机泵预测性维护等数字化技术,更新老旧煤气化炉、反应器(釜)、精馏塔、机泵、换热器、储罐等设备。妥善化解老旧装置工艺风险大、动设备故障率高、静设备易泄漏等安全风险,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11.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以推动工业炸药、工业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为重点,以危险作业岗位无人化为目标,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机器人替人”工程,加大安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对工业炸药固定生产线、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点及现场混装炸药车、雷管装填装配生产线等升级改造。12.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在全社会层面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升级改造与配备。围绕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地震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城市特殊场景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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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火灾、紧急生命救护、社区家庭安全应急等重点场景,推广应用先进可靠安全装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加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财政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加大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二)强化标准引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修订一批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制定《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推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三)加强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编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强化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四)加强要素保障。鼓励地方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要素资源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用地、用能等纳入优先保障范围,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组织实施,要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建立重点项目库,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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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4〕3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将共同主办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4 年 5 月 25 日—6 月 1 日

(二)主题。

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三)主要内容。

1. 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各地方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科技创新取得的重大成就。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习近平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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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解读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等方面的重大科技政策和举措。

2.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各地方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科普场馆(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平台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宣扬活动,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教材进课堂,持续开展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宣讲活动。要以“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工程师奖”“最美科技工作者”“时代楷模”“大国工匠”等为抓手,引导社会各界运用展览、微视频等方式和各种文艺创作、表演等形式,讲好我国科技工作者爱国奋斗故事。要切实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出相关重点报道,打造精品栏目,加强网络和新媒体宣传。

3. 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同步组织开展中国科学院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农业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等活动。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二、活动安排

(一)主场启动式及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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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5 日在北京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同时举办主场展览活动。届时邀请有关部门、科技工作者、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参观科技创新展览。主场展览重点展示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色科技创新成果以及北京市优秀科技创新成果。

(二)系列配套活动。

科技部将组织科技列车行、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科普援藏、科学之夜、全国优秀科普展品巡展暨流动科技馆进基层、全国青少年创·造实践、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进校园、“一带一路”科普活动等重大示范活动。

各地方各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部队组织举办“军营开放”等活动。各地方同步举办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积极支持港澳开展科普活动。科技部将预先发布《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推荐清单》,并联合相关地方、部门在科技活动周期间每天组织一个“轮值主场”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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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各部门要紧扣主题,把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要充分发挥各地方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将全国科技活动周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做到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

要充分发挥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向社会宣传“轮值主场”活动、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策划重点活动,并于4月15日前将《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轮值主场”活动将从各地各部门推荐活动中遴选确定)。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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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地区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 月30日前将2024 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科技部。

联 系 人:杨启明、王菲菲

联系电话:010-58881428、58881429

邮 箱:kjhdz@most.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 号邮 编:100862

附件:

1. 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推荐表2. 2024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2024年3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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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4 年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申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共 57 份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超出规定推荐数量的申报材料纳入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备选库。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 2024 年4 月13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侯纪伟010-82262117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研究分院刘中华010-58811428电子邮箱:liuzh@cnis.ac.cn zhglc@samr.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 号邮编100191

附件: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实验室名单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2024年4月8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实验室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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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4〕3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2024年3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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